小
小邪
没有想到只是说了一句“不赞成”就招来如此多的讨论。其实写那篇文章的时候我就知道这样的观点要招致比写赞成同性恋更多的反对。因为这毕竟是一个站在流行的车轮上的前卫的社会。所有为传统所反对的或者是有争议的东西,你只要站在前卫的舞台上就战无不胜,就象王朔当年喊了一句“我是流氓我是谁”,满大街的人都拍着胸脯说自己是流氓了。这也算是男女恋爱时候的“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理论的社会化结果吗?
我不赞成同性恋,可是别人搞同性恋我也不反对,这涉及到人权的问题。可是同性恋也没有到了需要保护的地步。我觉得社会的浮躁让人们听不得一点反对的声音。不赞成,可是和我持同样观点的人似乎都没有说要拿把来复枪干掉所有的同性恋者!我不知道持保护观点的人们是否被当年的希特勒吓坏了?动感认为同性恋象妇女儿童一样的弱小所以需要保护。我想这里面有一个问题,是势力的弱小还是指体质上的弱小?对后者的顾虑对男同性恋者不太合适,女同性恋者们本来就有妇女儿童权益法保护。对于前者的顾虑,如果没有人到象老鸨一样或者象人贩子一样或者象常见的家庭暴力事件里描述的一样对待妇女儿童对待同性恋,同性恋有保护的必要吗?或者说是由于同性恋的稀少而为了避免这个种群象大熊猫一样的灭绝而需要保护吗?这样的话,我到是可以考虑赞同。可怜的动感一发表了一篇支持同性恋的文章就被戴上同性恋的帽子,这是恶心的文革作风,可是我也不喜欢一听到不赞成同性恋就以为要搞种族大屠杀了!
这场讨论体现出的我们的浮躁还在于一看到“反对”或者“不赞成”就血液上涌跳将起来而全然不管下面究竟写些什么。如果我把文章分成两个部分,是否有人也会看了后半部分就认为我也是个同性恋支持者呢?或者至少说是个同情者?
原来我只想从一个人众人都想回避的角度---性行为的角度去讨论同性恋的,可是大家还是回到了道德和同性恋的生存以及是否具备美感之类的问题上来。当然,这也是必然。安替的文章里更多的是用“古来有之”和“名人有之”两个观点证实同性恋是如何地正常,有点陈旧,可是我同意他文章里一个极富平等意味的观点---你不喜欢可以,不要侮辱就行了。我想我的文章里里也遵循了这样的信条,因为我不过是阐述了一些事实上的确是令我不快的性行为。一个裸体的健康的男人很美(女人的也同理),著名的雕像成把地抓,两个裸体的男人也很美,无论是独立的还是交织在一起的。可是两个男人或者女人的性行为却是为我所恶心的,说的够明白了吗?说我性心理不健全也好(我不知道是否同性恋和异性恋“通吃”是否就是健全,不过确实是够“全”的),说我歧视同性恋者的性行为也好,可我确实不能接受,虽然有人说吐啊吐啊就习惯了,可是也许我吐到肠胃心肺都出来也习惯不了怎么办?所以我不冒这个险去赞同同性恋的性行为。全属个人好恶,就象我不喜欢吃萝卜放臭屁把密闭空间里的同事熏的死去活来一样。
我不赞成同性恋,可是不反对别人搞同性恋。如果有人问是否支持同性恋关系获取和异性恋关系同样社会地位,我会告诉他们我不反对,他们自己觉的好就行,可是权利要他们自己争取。
我不看就不恶心了。
我不赞成同性恋,可是别人搞同性恋我也不反对,这涉及到人权的问题。可是同性恋也没有到了需要保护的地步。我觉得社会的浮躁让人们听不得一点反对的声音。不赞成,可是和我持同样观点的人似乎都没有说要拿把来复枪干掉所有的同性恋者!我不知道持保护观点的人们是否被当年的希特勒吓坏了?动感认为同性恋象妇女儿童一样的弱小所以需要保护。我想这里面有一个问题,是势力的弱小还是指体质上的弱小?对后者的顾虑对男同性恋者不太合适,女同性恋者们本来就有妇女儿童权益法保护。对于前者的顾虑,如果没有人到象老鸨一样或者象人贩子一样或者象常见的家庭暴力事件里描述的一样对待妇女儿童对待同性恋,同性恋有保护的必要吗?或者说是由于同性恋的稀少而为了避免这个种群象大熊猫一样的灭绝而需要保护吗?这样的话,我到是可以考虑赞同。可怜的动感一发表了一篇支持同性恋的文章就被戴上同性恋的帽子,这是恶心的文革作风,可是我也不喜欢一听到不赞成同性恋就以为要搞种族大屠杀了!
这场讨论体现出的我们的浮躁还在于一看到“反对”或者“不赞成”就血液上涌跳将起来而全然不管下面究竟写些什么。如果我把文章分成两个部分,是否有人也会看了后半部分就认为我也是个同性恋支持者呢?或者至少说是个同情者?
原来我只想从一个人众人都想回避的角度---性行为的角度去讨论同性恋的,可是大家还是回到了道德和同性恋的生存以及是否具备美感之类的问题上来。当然,这也是必然。安替的文章里更多的是用“古来有之”和“名人有之”两个观点证实同性恋是如何地正常,有点陈旧,可是我同意他文章里一个极富平等意味的观点---你不喜欢可以,不要侮辱就行了。我想我的文章里里也遵循了这样的信条,因为我不过是阐述了一些事实上的确是令我不快的性行为。一个裸体的健康的男人很美(女人的也同理),著名的雕像成把地抓,两个裸体的男人也很美,无论是独立的还是交织在一起的。可是两个男人或者女人的性行为却是为我所恶心的,说的够明白了吗?说我性心理不健全也好(我不知道是否同性恋和异性恋“通吃”是否就是健全,不过确实是够“全”的),说我歧视同性恋者的性行为也好,可我确实不能接受,虽然有人说吐啊吐啊就习惯了,可是也许我吐到肠胃心肺都出来也习惯不了怎么办?所以我不冒这个险去赞同同性恋的性行为。全属个人好恶,就象我不喜欢吃萝卜放臭屁把密闭空间里的同事熏的死去活来一样。
我不赞成同性恋,可是不反对别人搞同性恋。如果有人问是否支持同性恋关系获取和异性恋关系同样社会地位,我会告诉他们我不反对,他们自己觉的好就行,可是权利要他们自己争取。
我不看就不恶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