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的笑

在一天忙碌之后,来此小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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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S
sougly
2001-03-06 21:00
李某非法猎捕了一只大熊猫,然后将毛皮贩卖给一个毛皮经营者,经营者自知是真的熊猫皮,可还是转手卖给了另一个皮毛加工商。最后熊猫皮被制成皮衣,卖给了张某。
我想问如果张某知晓皮衣是真熊猫皮,他仍穿了起来,他的行为构成何种罪,定刑为何?
如果张某在不知情的情况衣,那又是何罪何刑?
我有一个家,属于这里的家,想看看吗?

寂寞有一种无形的力量,
抓着你我不放!想说的,
都在心里~~~
凝语
丁
丁当
2001-03-07 17:01
去咨询律师!那答案最可靠!
S
sougly
2001-03-07 20:27
可我不知道谁是律师啊!
在我还不是律师之前!
 我有一个家,属于这里的家,想看看吗? 


寂寞有一种无形的力量,
抓着你我不放!想说的,
都在心里~~~
凝语
济
济南狼
2001-03-07 20:29
等夏竹律师来吧.
就可以给你们答案了.

S
sougly
2001-03-08 21:53
他是律师?
偶像!
我有一个家,属于这里的家,想看看吗?

寂寞有一种无形的力量,
抓着你我不放!想说的,
都在心里~~~
凝语
夏
夏竹
2001-03-09 05:14
回复12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刑法》都明确规定:非法捕猎、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众所周知,大熊猫是我国一级保护动物。
因此,1、张某明知大熊猫是国家珍稀保护动物,还非法收购,也就触犯了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刑法》的规定,应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2、非法捕猎、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
两罪的主观方面都是故意,所以张某不存在不知情的情况,也就没有“误购”之说。
丁
丁当
2001-03-09 17:35
这答案可不可靠啊?我觉得如果张某不知晓的情况下,他可能只是以为买了件皮衣呢,现在皮衣到处都是,他又不懂什么熊猫皮不熊猫皮的,那样也要犯法?这样的话不冤吗?
当然了,如果法文上明文规定的,我尊重法律。
S
sougly
2001-03-09 21:55
就是就是~~我说的不知道就是这种情况
假货满天飞,所以,张某会认为他买的是假货啊~~

也就是说张某的罪并不重,最多是拘留吧,附加一些罚款?
 我有一个家,属于这里的家,想看看吗? 


寂寞有一种无形的力量,
抓着你我不放!想说的,
都在心里~~~
凝语
夏
夏竹
2001-03-09 22:20
试问珍贵大熊猫皮毛的价格能与普通动物皮毛的价格同日而语吗?那帮卖假货赚黑心钱的家伙也不会这么傻吧。


法律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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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吴嘉辉
2001-03-09 23:33
就是,你们的想法好象有点儿幼稚。
S
sougly
2001-03-31 23:12
也不是啊!
如果是急于脱手的呢,想想,如果留在手里一文不值,在有买家,风声又紧的情况下,熊猫皮仍会低价目转让!
然后,你们也说了,谁都知道熊猫是珍惜动物,谁不怕被查出来啊,加工商完全可能改成其他的式样让别人不知道是熊猫皮,反正他的买价也不高,只要充一下其他皮就可以赚回来,他何乐而不为!!!
我有一个家,属于这里的家,想看看吗?

寂寞有一种无形的力量,
抓着你我不放!
想说的,都在心里~~~
凝语
夏
夏竹
2001-04-01 04:12
如果经侦察机关最终查实裁定,张某确实不知是珍贵的大熊猫之皮毛,那么张某不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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