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朝风月
一向爱睡懒觉的进之,这个周日的清早却因为邻居阳台上的花盆落到楼下的响声而惊醒了。想躺下接着睡,然而再也睡不着。带着十二分的不快,起身漱洗一番,吃了早饭,坐在电视机前不停地换着频道,半小时过去了,找不到什么值得一看的节目,悻悻地关了电视,坐到书桌前看了一个小时书,效果却要大打折扣,因为他老是走神。
临近十点的时候,他打开电脑,连线上网,想找人聊聊,他上网前在单位就是个打字好手,他是个急性子,总觉得那个长得奇丑的打字员关办事太拖拉,而且那丑妞仗着会打字这点小小的本事端足了架子,他不想受那个气,所以总是自己动手打字,第一次去聊天室的时候,他公然同时与六个新网虫同时聊,惊得那帮小子以为来了个老网虫呢。开了QQ,上面只有几个不常聊的人在线,找不到好的聊手,同一个正在加班的熟人打了招呼,就去联众下围棋。
电脑的音箱里每隔十几秒传来“啪”一声模仿的落子音,显得很清脆,就象真的“云子”击打在桂木的厚棋盘上一样。那天他遇上了比他厉害的角色,那人收官的水平比他高,点目的时候输了半目,觉得很伤身体,若是输上十几目反倒不会让他如此懊恼。
退出联众,他又打开QQ,想看看有没有相熟的人能陪他聊聊,他喜欢聊天。这时电话铃响了,拿起来听筒,里面传来燕子的声音,他同燕子分手已快一年半了,而且他的电话号码已改过,不知道燕子是怎么打听到新号码的,他也懒得问,反正他们有着几个共同的熟人。通话开头照例是久不相见的人之间的常套,比如最近过得怎样之类的。他用头和肩夹着听筒,懒懒地应付着,等着闲扯之后的正题。
十分钟之后,他听见对方说天气晴朗十分想出去走走,他知道要切入正题了,不过他依旧装糊涂。最后燕子只好直接问他有没有空,他犹豫了几秒,最后觉得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倒不如有个人聊聊,于是就说下午五点以前有空,约定两点在公共汽车站见面,然后一同到离他家不远的“子不语”茶馆。他这样说其实只是不想请燕子吃晚饭,他不想再在她头上花钱,因为燕子同南京的大多数妞一样,觉得所有的情况下都应该由男人付钱,如同天经地义一般,同燕子交往的那八个月里,燕子与他在一起的时候总共只掏过两角钱,还是因为他当时上公厕的时候身上没零钱。
吃完午饭,再一次开机上网,径直打开QQ,离出门还有一个半小时,这个中午进之不想费脑子下棋,也不想去看帖子,只想找人聊聊天,聊什么都可以。这一次他没有失望,遇上一个常聊的网友,QQ上的名字叫做苹果。互相按老方式问好之后,苹果说她心情不好,他自然要表示一下关心,倒不是因为进之有什么侠肝义胆,完全因为他目前是个无事佬,正闲得发慌呢。他等着苹果在QQ上将事情的前因后果说完,苹果说她失恋了,她喜欢的人不怎么拿她当回事。其实他觉得那个网妞的处境也许暂时还不能叫做失恋,那段恋情好歹还在苟延残喘着,保不定哪天日出西山时会死灰复燃,这年头的事好像全都说不清,什么事都可能发生。他想起一位老大姐对他说过的话:“每对恋人都免不了要吵的,男女之间,不怕吵,就怕没有事,吵一吵也许就关系近一步。”正好引用,以安慰苹果。费了半天的精力,他以为苹果应该听懂他的意思 ,谁知苹果总忘不了伤心,他用一种恨铁不成钢的心情对她说:“伤心?你现在要想清楚你应该怎么办,你哪有时间伤心哟?”
与苹果正聊着,电话响了,又是燕了打来的,她说她已到了约定地点,叫他快点赶去与她会合。进之斜眼看了看钟,这时距约好见面的时间还有四十多分钟,他这人喜欢按事先约好的去做,他觉得:迟到是不应该的,早五分钟到十分钟是会做人,早到四十分钟那就是活该。放下电话,他接着在网上聊天,仿佛那个电话根本没有来过。
二
一点四十五分的时候,他关了电脑,穿上衣服,戴上那付圆型的墨镜,周围的人都说他戴着那付眼镜的样子很不好看,象是算命的瞎子,建议他换一付别的式样的墨镜,然而他很喜欢这模样,所以坚决不换。大约是觉得这身行头还不够显得道骨仙风,他又从书橱里找了一把宣纸扇面湘妃竹扇骨的折扇,拿在手里一步三摇地出门了。
进之向约定会合的共汽车站走去,那个车站离进之的家不远,只一站路,步行五分钟就能到。他走得不很急也不很慢,隔着远远地就看见燕子站在那儿等他,燕子个子很高,足有一米七二,长得也挺漂亮的,皮肤很白,从外观上来说,是他想要的那种姑娘。这天燕子穿着条带花纹的吊带裙,看上去似乎有点窄小。他还是用原来的步伐向燕子走去,人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是应该不由自主地加快脚步的,然后他的步子没有变,也说不清是因为是心静如水还是有意克制。
离着五、六米,燕子就冲着他嚷道:“你今天迟到了四十分钟!我正准备不等你了!”进之着扬了扬戴着表的左手:“我没有迟到呀,是你早到了,而且到得太早。”燕子听了更加拔扈地大着嗓门说:“你知道我早就到了,还这么晚来,安得什么心?!”他笑着答道:“我有事脱不开身,当初都是我等你,每次至少十五到三十分钟,你难得一回不迟到,偶尔等等我有什么不妥?”他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挂着笑,但绝对不是男人常在女人面前露出的那种讪笑。也许是由于一年多没有见了吧,两人说到这里,都停下来不再说伤和气的话。
茶馆离他们见面的地方不到五十米,他领着燕子朝茶馆走去,两人相隔约一米,他扭头看了看她:“你一向自称喜欢有特色的茶座和酒吧,今天让你看看另一种风格吧,也许你不会非常喜欢它,然而它的特色是令人难忘的。”她点了点头继续跟着他走,不远也不近,保持着距离。
“子不语”茶馆收罗了许多旧东西,窗户是从扬州旧宅子上拆下来的,当然玻璃是新的,里面的地板都是从金陵城南民居里拆回来再铺上的;照照的灯是用鸟笼子改装成的,就连送茶点的托盘也是个很旧的红木托盘,听说那东西有着百年以上的历史。他喜欢去那里见朋友,有三个原因,一是离他家比较近,来回都很方便;二是那里的确也很有特色,古色古香,三是相对于“长春藤”之类的地方而言,那里的客人不很多,比较清静,便于谈话。
进了门,找个个空桌坐下来。这是张非常奇特的桌子,底下是一张旧式的雕花带护拦的婴儿床,床上铺着一张云锦,云锦上放着一块脸盆大的双龙砖雕,砖雕的一个角上压着几片枯叶,最后在护栏上装上一块玻璃,就构成了一张桌子。燕子坐着,看着这张桌子,脸上露出些困惑,却没有说什么。
“又找了女朋友没有?”她低着头问,“没有找,累了。”他捂着茶具说。“为什么不再去找找呢?”她接着说。进之仰头叹了口气:“没那么容易。”他没有看她,听见对方“噢”了一声之后很长时间没有说话。
茶馆里连同他们总共只有三桌人,最里面有五个人,都戴着眼镜,长得挺斯文的,正热烈地讨论着,好像是在争论一句话里的某个字怎么个换法好,看那样子好象已讨论了很久了;中间有三个人将两张旧木桌拼起来,上面铺着毡子正在练毛笔字,练得应该还不错,隔着几米之外就能看出这几位都是练《麻姑仙坛记》的,没看贴,也没照着贴里的字写,但是一出手依然是那本贴的风格,女老板笑着在一边看着,不停地夸他们字写得好。其实进之心里知道,这些字在女老板眼里根本不算是什么东西,因为她本人的字太好了,她是个年轻的书法家,气质高雅,长得虽不很漂亮但也绝对不难看,她是江南贴学派书法家黄敦老先生的得意门生,张艺谋最近几年拍的电影的片名都是由她提写的。
在进之环顾四周的时候,燕子也在观察着这里的环境,她说这地方书卷气太浓了,她坐在里面觉得不自在。进之安慰了她两句,他觉得根本没有觉得不自在的必要,因为他们是顾客,不存在不好意思的事。但是她仍然不停地述说着这个地方给她带来的不快,进之觉得越来越不耐烦,就对她说:“你还是跟我学学吧,我这人既能去美术馆看画展,也能上麻将桌去打牌,能附庸风雅,也能入乡随俗。”他越来越觉得燕子这一年来没什么长进,还是倔得象头驴。
话越说越不投机,进之于是起身伸了个懒腰,走到那张拼起来的桌子前,同三个书法爱好者聊了起来,最后也许是手痒难耐,索要了纸笔,背临了一段《雁塔圣教序》,他练这本贴快四年了,春节的时候曾在家里,一天练上十个小时。写完后,他长出了一口气,字虽然写得不好,但至少还未荒废。三个同好看着他写完,对他说:“你学的东西很纯,笔划一拽直下,典型的二王笔法。字有褚遂良的味儿,很不错!”互相吹捧了一番。老板娘--其实她还是个姑娘,一直以一种宽容的态度含笑看着他们,对她来说,这些全是些太业余的人,没有一点点天赋存在于他们身上,即使是努力一生也到不了她的水平,她总能找出他们字里哪怕是微小的可取之处加以夸奖。
进之这一番折腾,觉得玩得很开心,突然想起来自己还带了一个人到这里来,回头寻找燕子,她早已不在桌边,不知什么时候她已躲到墙角的长沙发上,躺在上面睡着了,还脱了她的凉鞋。进之独自轻轻地叹了口气,他们之间一直不能互相真正地欣赏,他看不惯她,觉得她太俗;而她也看不惯他的附庸风雅。其实进之与她来往是被她的美貌所吸引,他既希望自己的伴侣气质清冽超俗,却又常常被漂亮女人那种直接而简单的纯粹所吸引。他也曾想听从内心渴望,找个虽然不太懂事但是也不至于太俗的女人做太太,另外再去找个真正能欣赏他的人做他的知己。然而他又自认为是个正人君子,既想去做又不屑于真的去尝试。于是他总是在痛苦中,爱一次就痛苦一次,奇怪的是那些痛苦并没有能使他的心长满老茧,那颗心依然很脆弱、很容易受伤。
他略感无奈地坐回到那婴儿床改成的桌子前,静静地品他的茶。十多分钟后,燕子终于醒来了,他对她点了点头:“我们还是离开吧,这样也许你会高兴的。”他们还是象来的时候一样,一前一后地走了出去。]
在茶馆门口,他们就想分手了,这分手有着双重的含义,原本燕子是想再……,但是他们终究互相不能包容,两个人都不想为别人改变自己,其实燕子太倔,至少进之是这样想的。“你从来没有喜欢过我吗?你就真的不愿意接受我吗?……”燕子低着头问,进之不知从何而答起。也许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他总是无法也不愿意正面回答类似的情感问题。他想到她一年多以前第一次对他以同样口气说分手的情形,那时的进之也是如此的不知所措。他知道自己对燕子不是一点感情也没有,但他们真的很不合适。
回家的路很近,进之还是象来的时候一样徒步回去,在路上他摇了几次头。他觉得自己的行为有点象是《世说新话》里的人物,也有点象《唐吉诃德》,究竟更象什么,他也不知道。
临近十点的时候,他打开电脑,连线上网,想找人聊聊,他上网前在单位就是个打字好手,他是个急性子,总觉得那个长得奇丑的打字员关办事太拖拉,而且那丑妞仗着会打字这点小小的本事端足了架子,他不想受那个气,所以总是自己动手打字,第一次去聊天室的时候,他公然同时与六个新网虫同时聊,惊得那帮小子以为来了个老网虫呢。开了QQ,上面只有几个不常聊的人在线,找不到好的聊手,同一个正在加班的熟人打了招呼,就去联众下围棋。
电脑的音箱里每隔十几秒传来“啪”一声模仿的落子音,显得很清脆,就象真的“云子”击打在桂木的厚棋盘上一样。那天他遇上了比他厉害的角色,那人收官的水平比他高,点目的时候输了半目,觉得很伤身体,若是输上十几目反倒不会让他如此懊恼。
退出联众,他又打开QQ,想看看有没有相熟的人能陪他聊聊,他喜欢聊天。这时电话铃响了,拿起来听筒,里面传来燕子的声音,他同燕子分手已快一年半了,而且他的电话号码已改过,不知道燕子是怎么打听到新号码的,他也懒得问,反正他们有着几个共同的熟人。通话开头照例是久不相见的人之间的常套,比如最近过得怎样之类的。他用头和肩夹着听筒,懒懒地应付着,等着闲扯之后的正题。
十分钟之后,他听见对方说天气晴朗十分想出去走走,他知道要切入正题了,不过他依旧装糊涂。最后燕子只好直接问他有没有空,他犹豫了几秒,最后觉得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倒不如有个人聊聊,于是就说下午五点以前有空,约定两点在公共汽车站见面,然后一同到离他家不远的“子不语”茶馆。他这样说其实只是不想请燕子吃晚饭,他不想再在她头上花钱,因为燕子同南京的大多数妞一样,觉得所有的情况下都应该由男人付钱,如同天经地义一般,同燕子交往的那八个月里,燕子与他在一起的时候总共只掏过两角钱,还是因为他当时上公厕的时候身上没零钱。
吃完午饭,再一次开机上网,径直打开QQ,离出门还有一个半小时,这个中午进之不想费脑子下棋,也不想去看帖子,只想找人聊聊天,聊什么都可以。这一次他没有失望,遇上一个常聊的网友,QQ上的名字叫做苹果。互相按老方式问好之后,苹果说她心情不好,他自然要表示一下关心,倒不是因为进之有什么侠肝义胆,完全因为他目前是个无事佬,正闲得发慌呢。他等着苹果在QQ上将事情的前因后果说完,苹果说她失恋了,她喜欢的人不怎么拿她当回事。其实他觉得那个网妞的处境也许暂时还不能叫做失恋,那段恋情好歹还在苟延残喘着,保不定哪天日出西山时会死灰复燃,这年头的事好像全都说不清,什么事都可能发生。他想起一位老大姐对他说过的话:“每对恋人都免不了要吵的,男女之间,不怕吵,就怕没有事,吵一吵也许就关系近一步。”正好引用,以安慰苹果。费了半天的精力,他以为苹果应该听懂他的意思 ,谁知苹果总忘不了伤心,他用一种恨铁不成钢的心情对她说:“伤心?你现在要想清楚你应该怎么办,你哪有时间伤心哟?”
与苹果正聊着,电话响了,又是燕了打来的,她说她已到了约定地点,叫他快点赶去与她会合。进之斜眼看了看钟,这时距约好见面的时间还有四十多分钟,他这人喜欢按事先约好的去做,他觉得:迟到是不应该的,早五分钟到十分钟是会做人,早到四十分钟那就是活该。放下电话,他接着在网上聊天,仿佛那个电话根本没有来过。
二
一点四十五分的时候,他关了电脑,穿上衣服,戴上那付圆型的墨镜,周围的人都说他戴着那付眼镜的样子很不好看,象是算命的瞎子,建议他换一付别的式样的墨镜,然而他很喜欢这模样,所以坚决不换。大约是觉得这身行头还不够显得道骨仙风,他又从书橱里找了一把宣纸扇面湘妃竹扇骨的折扇,拿在手里一步三摇地出门了。
进之向约定会合的共汽车站走去,那个车站离进之的家不远,只一站路,步行五分钟就能到。他走得不很急也不很慢,隔着远远地就看见燕子站在那儿等他,燕子个子很高,足有一米七二,长得也挺漂亮的,皮肤很白,从外观上来说,是他想要的那种姑娘。这天燕子穿着条带花纹的吊带裙,看上去似乎有点窄小。他还是用原来的步伐向燕子走去,人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是应该不由自主地加快脚步的,然后他的步子没有变,也说不清是因为是心静如水还是有意克制。
离着五、六米,燕子就冲着他嚷道:“你今天迟到了四十分钟!我正准备不等你了!”进之着扬了扬戴着表的左手:“我没有迟到呀,是你早到了,而且到得太早。”燕子听了更加拔扈地大着嗓门说:“你知道我早就到了,还这么晚来,安得什么心?!”他笑着答道:“我有事脱不开身,当初都是我等你,每次至少十五到三十分钟,你难得一回不迟到,偶尔等等我有什么不妥?”他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挂着笑,但绝对不是男人常在女人面前露出的那种讪笑。也许是由于一年多没有见了吧,两人说到这里,都停下来不再说伤和气的话。
茶馆离他们见面的地方不到五十米,他领着燕子朝茶馆走去,两人相隔约一米,他扭头看了看她:“你一向自称喜欢有特色的茶座和酒吧,今天让你看看另一种风格吧,也许你不会非常喜欢它,然而它的特色是令人难忘的。”她点了点头继续跟着他走,不远也不近,保持着距离。
“子不语”茶馆收罗了许多旧东西,窗户是从扬州旧宅子上拆下来的,当然玻璃是新的,里面的地板都是从金陵城南民居里拆回来再铺上的;照照的灯是用鸟笼子改装成的,就连送茶点的托盘也是个很旧的红木托盘,听说那东西有着百年以上的历史。他喜欢去那里见朋友,有三个原因,一是离他家比较近,来回都很方便;二是那里的确也很有特色,古色古香,三是相对于“长春藤”之类的地方而言,那里的客人不很多,比较清静,便于谈话。
进了门,找个个空桌坐下来。这是张非常奇特的桌子,底下是一张旧式的雕花带护拦的婴儿床,床上铺着一张云锦,云锦上放着一块脸盆大的双龙砖雕,砖雕的一个角上压着几片枯叶,最后在护栏上装上一块玻璃,就构成了一张桌子。燕子坐着,看着这张桌子,脸上露出些困惑,却没有说什么。
“又找了女朋友没有?”她低着头问,“没有找,累了。”他捂着茶具说。“为什么不再去找找呢?”她接着说。进之仰头叹了口气:“没那么容易。”他没有看她,听见对方“噢”了一声之后很长时间没有说话。
茶馆里连同他们总共只有三桌人,最里面有五个人,都戴着眼镜,长得挺斯文的,正热烈地讨论着,好像是在争论一句话里的某个字怎么个换法好,看那样子好象已讨论了很久了;中间有三个人将两张旧木桌拼起来,上面铺着毡子正在练毛笔字,练得应该还不错,隔着几米之外就能看出这几位都是练《麻姑仙坛记》的,没看贴,也没照着贴里的字写,但是一出手依然是那本贴的风格,女老板笑着在一边看着,不停地夸他们字写得好。其实进之心里知道,这些字在女老板眼里根本不算是什么东西,因为她本人的字太好了,她是个年轻的书法家,气质高雅,长得虽不很漂亮但也绝对不难看,她是江南贴学派书法家黄敦老先生的得意门生,张艺谋最近几年拍的电影的片名都是由她提写的。
在进之环顾四周的时候,燕子也在观察着这里的环境,她说这地方书卷气太浓了,她坐在里面觉得不自在。进之安慰了她两句,他觉得根本没有觉得不自在的必要,因为他们是顾客,不存在不好意思的事。但是她仍然不停地述说着这个地方给她带来的不快,进之觉得越来越不耐烦,就对她说:“你还是跟我学学吧,我这人既能去美术馆看画展,也能上麻将桌去打牌,能附庸风雅,也能入乡随俗。”他越来越觉得燕子这一年来没什么长进,还是倔得象头驴。
话越说越不投机,进之于是起身伸了个懒腰,走到那张拼起来的桌子前,同三个书法爱好者聊了起来,最后也许是手痒难耐,索要了纸笔,背临了一段《雁塔圣教序》,他练这本贴快四年了,春节的时候曾在家里,一天练上十个小时。写完后,他长出了一口气,字虽然写得不好,但至少还未荒废。三个同好看着他写完,对他说:“你学的东西很纯,笔划一拽直下,典型的二王笔法。字有褚遂良的味儿,很不错!”互相吹捧了一番。老板娘--其实她还是个姑娘,一直以一种宽容的态度含笑看着他们,对她来说,这些全是些太业余的人,没有一点点天赋存在于他们身上,即使是努力一生也到不了她的水平,她总能找出他们字里哪怕是微小的可取之处加以夸奖。
进之这一番折腾,觉得玩得很开心,突然想起来自己还带了一个人到这里来,回头寻找燕子,她早已不在桌边,不知什么时候她已躲到墙角的长沙发上,躺在上面睡着了,还脱了她的凉鞋。进之独自轻轻地叹了口气,他们之间一直不能互相真正地欣赏,他看不惯她,觉得她太俗;而她也看不惯他的附庸风雅。其实进之与她来往是被她的美貌所吸引,他既希望自己的伴侣气质清冽超俗,却又常常被漂亮女人那种直接而简单的纯粹所吸引。他也曾想听从内心渴望,找个虽然不太懂事但是也不至于太俗的女人做太太,另外再去找个真正能欣赏他的人做他的知己。然而他又自认为是个正人君子,既想去做又不屑于真的去尝试。于是他总是在痛苦中,爱一次就痛苦一次,奇怪的是那些痛苦并没有能使他的心长满老茧,那颗心依然很脆弱、很容易受伤。
他略感无奈地坐回到那婴儿床改成的桌子前,静静地品他的茶。十多分钟后,燕子终于醒来了,他对她点了点头:“我们还是离开吧,这样也许你会高兴的。”他们还是象来的时候一样,一前一后地走了出去。]
在茶馆门口,他们就想分手了,这分手有着双重的含义,原本燕子是想再……,但是他们终究互相不能包容,两个人都不想为别人改变自己,其实燕子太倔,至少进之是这样想的。“你从来没有喜欢过我吗?你就真的不愿意接受我吗?……”燕子低着头问,进之不知从何而答起。也许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他总是无法也不愿意正面回答类似的情感问题。他想到她一年多以前第一次对他以同样口气说分手的情形,那时的进之也是如此的不知所措。他知道自己对燕子不是一点感情也没有,但他们真的很不合适。
回家的路很近,进之还是象来的时候一样徒步回去,在路上他摇了几次头。他觉得自己的行为有点象是《世说新话》里的人物,也有点象《唐吉诃德》,究竟更象什么,他也不知道。
![]() 不可以一朝风月而昧却万古长空; 不可以万古万空而不明一朝风月。 密勒日巴尊者说:“我的宗教就是生死无悔。” |
| 徒然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