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
红袖添乱
一望无际的黄沙,在接近正午的阳光直射下,亮得有些刺眼。远远地,从天边冒出一个人影,那人影越来越大,越来越快,眨眼见,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掠过。少年所过之处荡起一股风来,这风虽然不小,却是在半空中行成,又在半空中消失,以至地上的沙粒丝毫没有受到影响,依然保持上一次沙暴之后的形状,静静地躺在那里,等待下一次沙暴的来临。
若有细心的人来查看地上的沙砾,就会发现它们并非完全没有受到少年的影响。逆着阳光看去,就会发现有一串几乎看不出来的脚印。脚印只有前半截,后跟没有着地,脚印之间的间隔有丈余,浅得若不是有经验的人就难以发现。若是一个武林高手来查看这串脚印,他就会断定刚有另外一个高手从这里经过,刚经过这里的那个高手轻功已经到了踏雪无痕的境界,就算资质最好的人,少说也要二十年的功力才能达到这个境界。作为一个高手当然会明白,所谓的踏雪无痕只不过是一种形容罢了,雪也罢,沙也罢,有人踏过,就一定会有痕迹,不同的是,有人踏过的痕迹会深有一尺,有人踏过的痕迹却浅为一分。
这个在浮沙上只踏出一分痕迹的少年突然停了下来,现在他的双脚已经深深地陷入浮沙中,跟普通人相比并无二致。少年举目四望,发现不远处有一个沙丘,沙丘不高,也没有任何一处足以挡住中午的烈日,但少年还是对这个沙丘发出微微一笑,显然他已经对这个沙丘产生了好感。
少年跑到沙丘前背对太阳的一面,取下背上的长剑,连剑鞘一起直直地插在地上,阳光立刻给剑在地面刻绘出一道深色的影子,形成一个日晷。少年又放下背上的行囊,靠着沙丘坐下,从行囊中取出干粮和羊皮水囊。少年先打开已经接近干瘪的水囊,倒了一口水在嘴巴里,然后让水慢慢地流过咽喉,慢慢地落到腹中。干得冒火的咽喉终于感受到了清凉,虽然眼下干渴的感觉比饥饿强烈得多,少年还是忍住了没有喝下第二口水,而是拿了一块牛肉干放在口中嚼了起来。当最后一丝肉干被咽下去之后,少年才又拿起水囊,小小地喝了一口,顺便兼作漱口。整个过程就如受过专门训练一样的中规中矩。
用剑做成的日晷还看不出有任何的时间变化,少年已经完成了他今天的主餐。放好水和干粮后,少年又从行囊中取出一张多层的布巾,严格地讲应该是一件布毯,不过这毯子象是给婴儿专用的,因为它只能罩住少年的半个身子,事实上它罩住了少年的头部后就已经不足以罩住少年的胸部了。
一阵均匀的鼾声从布毯下传出来,传到很远的地方去。到其实这鼾声并不大,只不过在这寂静的荒漠里,惟有这一种声音,如果一个人好多天没有听见过任何声音,那这种声音称为如雷贯耳也就不为过了。
盛夏已经过去,初秋的阳光要是在森林里已经没有了什么热度,但在这没有任何遮掩的大漠上,却还是跋涉者们最大的敌人。少年现在显然无视这酷日的存在,布毯加上沉睡,日光已不在他的眼里。
事实上,这些天来这位少年都是早晚施展轻功赶路,夜间行走,用自身产生的热量驱赶夜晚的寒气;正午睡觉,在气温最高的时候休息以降低身体的水分消耗。这绝对不是一个普通人可以做到的,也绝对不是一个没有长期的沙漠生活经验的人可以做到的。这少年是谁?从哪里来?又将到何处去?
没有人知道。
狂沙镇。
从这个名字就可以想象出狂沙镇的模样。四周是茫茫的黄沙,间或露出一段干枯的朽木,向人们诉说这里在很久很久以前也曾有过绿色的生命。被狂风吹走了屋顶的房屋,墙壁不断地被风沙侵蚀,残垣断壁上,刻满了沧桑。
其实这里以前并不是一个镇子,而是一个军营。当时有大批宋朝的军马驻扎在这里,抵御西夏南下扩张。后来宋和西夏达成和议,士卒们闲来无事,在这里种树植林,渐渐地有了一些人烟。再后来,金人崛起,宋金交战,这里的宋兵大都撤走,一些老弱病残留了下来,加上一些流浪到这里的边民,渐渐就成了一个镇子。当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这里是西夏进入中原官道的必经之路,每年都有好几拨中原或是西夏的商队经过,正是这些商队,使狂沙镇的人们有了生存的机会。
虽然狂沙镇的居民能够在这里生存下来,但能够生存在这里的其它生命却并不多,空荡荡的街上,闻不到一声狗吠,也听不见一声鸡鸣,甚至连知了的声音都听不到一声,因为这里已经没有一棵足以养活一只知了的树木。四下死一般的寂静。镇子上唯一有点生气的地方,就是王老五的酒店。
王老五的酒店没有名字,因为它不需要名字。不要说狂沙镇仅此一家,就是这方圆百里,再也找不出第二家酒店出来。所以,在这个地段内,只要说去酒店,那就是去王老五的酒店。只有两种人不懂这个道理:第一种是从来没有来过这里的人,第二种人就是白痴。不过这里没有白痴,如果有的话,一定已经饿死了,这里不是一个白痴就可以活下去的地方。所以来狂沙镇的人,都会立刻知道王老五的酒店在哪里。
王老五的酒店里之所以有一点生气,是因为那里有一个人在喝酒。
大堂里摆着八张桌子,这八张桌子都是用苦桃树做的桌面,花栎树做的腿,尽管桌面已经覆盖了一层又一层的油腻,黑糊糊地看不出用了几十几百年,却丝毫没有破损,有棱有角的。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王老五并不是一个很简单的人,虽然和狂沙镇的其他人相比,他除开喜欢睡觉,除开脑袋比较圆以外并没有什么其它特别的地方。
一位白衣白衫的青年人坐在靠里的一张桌子旁,全神贯注地盯着桌子上的七个完全相同的大酒杯。青年人书生模样,年纪二十出头,左手拿一柄大折扇扇风,右手拿酒杯喝酒。
王老五坐在柜台后打瞌睡,早已经迷糊过去。店小二不敢打瞌睡,只好看着这唯一的客人喝酒。小二最先感到奇怪的是这位客人的扇子。南来北往的客人小二也见过不少,他们的扇子各式各样,但这位客官的扇子却明显不同,因为它长出许多,一打开的时候,扇面竟比寻常扇子大出一倍多来。小二不由得佩服起这位客人的聪明起来,拿这么大的扇子扇一下,一定要顶普通扇子扇两下。慢慢地,小二看出这位客人喝酒的门道出来了。
白衣书生也不在乎店小二看他,依然聚精会神地喝他的酒。桌子上的七杯酒排成整整齐齐的一排,白衣书生不是一杯一杯地喝,而是七杯轮流喝。他第一杯喝一小口,然后第二杯喝一小口,喝了第七杯以后再从第一杯开始下一轮。每一轮下来,七个杯子里剩下的酒绝对是一样多。店小二倒了十多年的酒,却自认倒不出这种水平来。
店小二发现,白衣书生每次取杯子的快慢和轻重都不一样,放杯子的快慢和轻重也不一样,好象是故意的,但杯子里的酒却全部是一样——没有丝毫的波动,好象那不是酒水,而是透明的玉石,不会因为任何震动而产生丝毫变化。
突然,白衣书生象是感觉到了什么,抬起头来,向门口望去。店小二也顺着白衣书生的目光向门口望去。
一位十六七岁的少年不知什么时候就已经站在了门口。少年身材高挑,显然已经多天没有梳洗,头发乱糟糟的;胳膊一动,一撮沙子从衣服的褶皱里滑落到地上,发出沙沙的声音;箭袖,丝带,衬衫本来是白色的,因为风沙的缘故,已经不大看得出来本来的颜色了;脸上充满了倦容,但掩盖不了本身的那股英气;两个眼睛骨碌碌在店子里转了一圈,最后停在白衣书生的酒杯上。
王老五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醒来,大声招呼道:“公子,请里面坐!我这就去给您准备酒菜!小二,给公子打盆洗脸水梳洗一下,再给公子泡一壶热茶!”
也不管别人是否答应,王老五就去厨房忙呼去了。在他看来,既然一个人到了狂沙镇,那他就没有别的选择,只有接受王老五的招待。那少年也没有说什么,走到一张桌子上旁,把背上的宝剑和行囊都取下来放到桌子上,然后坐了下来。
自少年把宝剑放上桌子起,白衣书生就开始注意那把宝剑。剑鞘的主体是用红木做的,两侧用硝制的羊皮缝织,做工相当精细;剑身放在鞘里,比寻常配剑短了两寸,但还在剑鞘里面的宝剑和苦桃树的桌面相碰的时候居然发出沉闷的撞击声,白衣书生已经意识到这柄剑是非同寻常之物。剑柄上镶嵌的一块墨绿色宝石,更加验证了白衣书生的猜测。
白衣书生微微一笑,因为他发现,这柄宝剑剑身不仅比较短,而且比较窄,剑柄上镶嵌了一块宝石不说,还有一缕火红的剑穗。这分明是一柄女人专用的宝剑,现在却被一个少年带在身边——如果是一个大男人背在身上,那模样一定很滑稽,不过这少年背在身上,非但没有任何滑稽感,反而将少年显得更加英气勃勃——大概就是因为他还是一个少年吧?
当书生喝完他的七杯酒的时候,少年已经梳洗完毕并喝干了他的一壶茶。二人同时去看对方,书生微微一笑,点头示意,少年也点头一笑,算是打了招呼。最终还是书生先开了口:
“小兄弟,要不要一起喝一杯?”
少年随口答道:“你请我呀?你若是请我,我便和你喝一杯;你若不请我,我便一个人去喝。”
书生一怔:“小兄弟,看你年纪轻轻,不至于这么势利吧?”
少年:“势利如何说起?你请我喝了酒,我自然要记你的人情;我欠了你的人情,日后你有求于我,我自然要报答你,这样一来大家都不吃亏,不过你的好处要在后头得到而已。”
书生:“小兄弟言之有理,不过在下有一点不太明白,那就是为什么你不愿意先请在下喝了酒待日后在下回报于你呢?”
少年:“道理很简单:第一,我一个人潇洒自在,日后没有什么需要你回报的;第二,我的银子只够自己一个人的开销,没有请客的预算在里面。”
书生哈哈一笑:“哈哈!小兄弟快人快语,在下很是钦佩!在下游历大江南北数载,竟没有遇见一个如小兄弟一般豪放直爽的。就凭这在下也要请小兄弟喝一杯了!”
少年依然一本正经地回答道:“这可是你心甘情愿请我的啊,到时候可别翻悔!”
书生:“你当我俩是过家家啊?哈哈,小兄弟的第二个理由特别地充分,在下还没有听第二个人自己这么说出来。”
少年:“其实你的酒喝了也并不畅快,会让我老觉得欠了你的人情似的。”
书生:“脸皮不要这么薄嘛,一席酒菜而已。”
少年:“日后你若有什么需要我帮忙,一定要告诉我,要是你没有告诉我,那就不要怪我不讲义气了!”
书生:“自然,自然。”
当少年挪到白衣书生的桌子上时,王老五已经把新一轮的酒菜从厨房里端了出来。当王老五将一大盘酱爆狍子肉放在桌子上时,少年忍不住盯了王老五一眼,因为他发现,盘子中的汤居然比盘子边沿高了一分,而王老五大踏步从厨房走出来并把盘子放在桌子上,那汤居然没有洒出一滴。白衣书生倒是见怪不怪,大声招呼少年道:“来来来,咱们边喝边聊!”
少年也不客气,开始扫荡桌上的盘子,筷子忙得不亦乐乎,眨眼间两个盘子已经空了出来,酒杯却极少光临。白衣书生则刚好相反,新上的一壶酒已经杯他一个人喝得快要底朝天了,面前的筷子却还没有动过。
突然,远处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一瞬间,马队已经到了酒店门口,一行八个人径自走了进来,围着一张桌子坐下。八个身材魁梧,象是北边的人,但服饰却又是一色汉人打扮,青布衣巾,青布武生巾,青布箭袖袍,青色棉线带子,青布官靴。八个人衣着一模一样,神情凝重,端端正正坐在桌子上,没有一个人发出一点声音。掌柜王老五总是在适当的时候从睡梦中清醒过来,当他站在这群人面前正要开口,一个头领模样的虬髯大汉将巨大的手掌朝王老五挥了一下,硬邦邦地说了一个字:“茶!”
显然客人不愿多话,显然王老五也见惯了这样的客人,显然王老五完完全全懂得怎样不惹这些有脾气的客人生气,所以他二话没说,就转过身进厨房烧茶去了。
白衣书生对这群不速之客置若罔闻,依然神情专注地喝他的酒。倒是那少年不知不觉放慢了使用筷子的速度,不住地从在那伙人的身上瞟来瞟去,象是见到了什么希奇怪物似的。其中一个汉子正要站起来发作,又被旁边的人用手按了下去。那头领模样的虬髯汉子见少年老是瞟来瞟去,于是狠狠地盯了少年一眼。少年被盯得发了毛,赶紧低下头去,夹了一筷子菜送到嘴里。
这群神情肃穆的汉子显然影响了所有人的情绪,白衣书生和少年早已停止说话,嘴巴一向很活络的王掌柜此刻不发一言,小二也战战兢兢不敢出声。整个大堂里静悄悄的,小二轻轻地把烧好的茶提了出来,开始给大汉们上茶。小二开始给早已放好在大汉面前的杯子倒茶,有了茶的汉子依然神情肃穆地坐在那里,显然在所有的茶杯倒好之前没有人会先动一口,虽然从他们的面容上就可以看出来干渴的程度。
就在小二准备给最后一个空杯子倒茶的时候,远处忽然传来一声呼哨。所有的汉子立刻同时站了起来,朝门外跑去,绝不再看一眼桌子上的茶杯。虬髯汉子在门口迟疑了一下,从怀中掏出一块银子,朝他们刚刚坐过的桌子扔过去。“叭”的一声,一块圆咕嘟的银子划过一道弧线,落在桌子的正中间,牢牢地定在桌子上。
小二嘴巴唰地变成了一个圆洞,一声惊呼没有叫出来。在他看来,就算是一块方方正正的铁块,这么远扔出去落在桌子上也要打几个滚;就算是一个软软的烧饼,这么远扔出去也要滑动好远一段。偏偏这块圆咕嘟的银子却落在哪里就稳稳当当地定在哪里,一个滚都没有打。
眨眼间,马蹄声已经远去。
王老五左手把桌子上的银子抓到手里,看到本来光滑平整的桌面被银子砸出的一个坑,心疼地皱了皱眉头,右手提起和桌子一样油腻、一样看不出本来颜色的衣袖,在银子砸出的凹坑上使劲擦了擦。
那边的少年一见这情景,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哈哈,我以为那大胡子好厉害呢,原来不过如此而已!”
少年见白衣书生看着自己,便继续说了下去:“把桌子砸个坑让银子不滚动谁不会?要是扔过去银子不滚动,桌子上也没有坑,那才叫真本事!”
王老五的不由得看了少年一眼,细眯的眼缝中突然出现一丝光芒。
白衣书生接话道:“小兄弟说的有理,想必你是不会扔银子砸坏别人的桌子的。”
少年道:“可惜今天是你扔银子,不是我扔银子,所以只能看到你会不会砸坏别人的桌子了!” 白衣书生打了个哈哈,算是回答。
少年抓起酒杯喝了一口,显然他并不习惯这种叫不上名的烈酒,被呛得忍不住咳了一声。不过他还是接连和白衣书生喝了三大杯,然后问道:“请教老兄一个问题,刚才那些人怎么凶巴巴的?”
白衣书生:“凡凶巴巴的人,无非两类:有钱的,和有势的。有钱的,呼风有风,唤雨得雨,要什么有什么,平时为非作歹,平常百姓也不敢惹他,万一惹上官司,上下打点银子,自然万事无忧,这些人看见普通百姓,自然应该是凶巴巴的,否则怎显得他的与众不同?”
少年:“那有势的呢?”
白衣书生:“有势的就更多了。比如官府衙门里的官员差役,都是吃皇粮的,手中操着百姓的生杀大权,看谁不顺眼就抄家、拷打、监禁,敲诈勒索更是家常便饭;又比如那些江湖帮派中的大小帮众,山寨里的草寇喽罗,整日里斗殴杀戮,如豺狼虎豹一般,这些人都是凶得紧的。”
少年又问道:“那官差和草寇在一起,哪个更凶?”
白衣书生大笑一声:“哈哈!这个问题问得好!答案谅你想破脑壳也想不出来,在下不妨直接告诉你:官差遇到草寇,就谁也不凶了,他们会象咱们俩一样,同坐在一个桌子上大块吃肉,大碗喝酒……”
少年摸了摸脑袋:“这?不明白。第一,官差和草寇是敌人;第二……
白衣书生摇了摇头:“唉,小兄弟的第一第二算计得这么清楚,可惜对世态知之甚少,想必刚刚出道,极少在江湖中行走。自古官匪一家,时逢乱世,更是如此了。官府清廉则百姓安康,百姓安康又何来草寇?官府奢腐则百姓贫苦,百姓贫苦则贼寇横行,对老百姓而言,官即是贼,贼即是官,二者又有什么分别?”
少年:“兄台好象扯远了,你讲的那些道理,我似懂非懂的,管他官也罢,贼也罢,若是他欺负别人的时候不巧撞在本公子手里,一剑了结了他便是。”
白衣书生:“小兄弟说言之有理,只是这世间该杀的人实在太多,恐怕你忙不过来。……来,喝酒!看白衣书生要转移话题,少年赶紧扯住:“那你说,刚才那些人是哪一种?
白衣书生:“那是一个比较大的帮派里的一些喽罗,估计在本地有个比较大的行动,大部队还在后面,这些人是来打前哨的。”
少年脸上充满了疑问:“你怎么知道这么清楚?看你也不象是他们一伙的。”
白衣书生答道:“第一,那些人一看就是江湖中人,而且一个个凶巴巴的,那他们的来头一定不小,肯定是个大帮派;第二,那些人在这里不敢惹事,不是他们不想,而是不敢,因为他们有事情要做,怕出了差错;第三,凭这几个三脚猫也干不了什么事,后面一定还有人要来。”
少年:“高!看来我得向你学点这看人的本事。
还在心疼桌子的王老五听见白衣书生判断那群汉子的身份,忍不住骂了一声:“王八蛋!
少年一听又来了劲:“请教兄台,什么是王八蛋?”
白衣书生看了少年一眼,脸上露出疑惑的神色,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个看起来非同寻常的少年,居然连“王八蛋”这个只要是人就懂得的词都不知道。不过他还是回答了少年的问题:“这是骂人的粗话,小兄弟不学也罢。”
少年点了点头,表示理解:“原来是骂人的粗话。”不过他马上又补充了一句:“我觉得这粗话很好听呢。”
少年酒足饭饱,本想起身离开,一看白衣书生没有丝毫挪动的意思,只好又坐了下来。
白衣书生也不再关注他的酒杯,继续和少年倾谈:“在下走遍天下,却听不出小兄弟的口音到底是南方的还是北方的。”
少年:“这不怪你,我自己也不知道。”
白衣书生:“你怎么到这里来的?并且是孤身一人?”
少年:“我在沙漠里走了七天七夜,就到了这里了,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这是个什么地方。”
白衣书生:“你一个人在沙漠里走了七天七夜?在下还真没看出来。看来小兄弟的来历不简单啊。”
少年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我的来历是不会告诉你的,你不要问我的父母是谁,我家住在哪里,来这里干什么……这些问题你就算问了我也不会告诉你,所以你最好别问,免得我们伤了和气。”临了又补充一句:“虽然你请了我的客,你若问我这些问题我还是要生气的。”
白衣书生一仰头:“哈哈!说的好!在下不问就是。小兄弟既然能在沙漠里走了七天七夜不睡觉还能与在下喝酒,实在是好功夫。不知道小兄弟喜不喜欢看别人打架?”
少年一乐:“看人打架?太好了,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见过人和人真正打架呢!在哪里,快带我去!”
白衣书生:“不着急,今天半夜他们才会开打,地点就在东边四十里外的铁门寨。小兄弟还是先去好好睡一觉,养好了精神再去看别人打架,怎么样?”
少年:“好,就听你的。
若有细心的人来查看地上的沙砾,就会发现它们并非完全没有受到少年的影响。逆着阳光看去,就会发现有一串几乎看不出来的脚印。脚印只有前半截,后跟没有着地,脚印之间的间隔有丈余,浅得若不是有经验的人就难以发现。若是一个武林高手来查看这串脚印,他就会断定刚有另外一个高手从这里经过,刚经过这里的那个高手轻功已经到了踏雪无痕的境界,就算资质最好的人,少说也要二十年的功力才能达到这个境界。作为一个高手当然会明白,所谓的踏雪无痕只不过是一种形容罢了,雪也罢,沙也罢,有人踏过,就一定会有痕迹,不同的是,有人踏过的痕迹会深有一尺,有人踏过的痕迹却浅为一分。
这个在浮沙上只踏出一分痕迹的少年突然停了下来,现在他的双脚已经深深地陷入浮沙中,跟普通人相比并无二致。少年举目四望,发现不远处有一个沙丘,沙丘不高,也没有任何一处足以挡住中午的烈日,但少年还是对这个沙丘发出微微一笑,显然他已经对这个沙丘产生了好感。
少年跑到沙丘前背对太阳的一面,取下背上的长剑,连剑鞘一起直直地插在地上,阳光立刻给剑在地面刻绘出一道深色的影子,形成一个日晷。少年又放下背上的行囊,靠着沙丘坐下,从行囊中取出干粮和羊皮水囊。少年先打开已经接近干瘪的水囊,倒了一口水在嘴巴里,然后让水慢慢地流过咽喉,慢慢地落到腹中。干得冒火的咽喉终于感受到了清凉,虽然眼下干渴的感觉比饥饿强烈得多,少年还是忍住了没有喝下第二口水,而是拿了一块牛肉干放在口中嚼了起来。当最后一丝肉干被咽下去之后,少年才又拿起水囊,小小地喝了一口,顺便兼作漱口。整个过程就如受过专门训练一样的中规中矩。
用剑做成的日晷还看不出有任何的时间变化,少年已经完成了他今天的主餐。放好水和干粮后,少年又从行囊中取出一张多层的布巾,严格地讲应该是一件布毯,不过这毯子象是给婴儿专用的,因为它只能罩住少年的半个身子,事实上它罩住了少年的头部后就已经不足以罩住少年的胸部了。
一阵均匀的鼾声从布毯下传出来,传到很远的地方去。到其实这鼾声并不大,只不过在这寂静的荒漠里,惟有这一种声音,如果一个人好多天没有听见过任何声音,那这种声音称为如雷贯耳也就不为过了。
盛夏已经过去,初秋的阳光要是在森林里已经没有了什么热度,但在这没有任何遮掩的大漠上,却还是跋涉者们最大的敌人。少年现在显然无视这酷日的存在,布毯加上沉睡,日光已不在他的眼里。
事实上,这些天来这位少年都是早晚施展轻功赶路,夜间行走,用自身产生的热量驱赶夜晚的寒气;正午睡觉,在气温最高的时候休息以降低身体的水分消耗。这绝对不是一个普通人可以做到的,也绝对不是一个没有长期的沙漠生活经验的人可以做到的。这少年是谁?从哪里来?又将到何处去?
没有人知道。
狂沙镇。
从这个名字就可以想象出狂沙镇的模样。四周是茫茫的黄沙,间或露出一段干枯的朽木,向人们诉说这里在很久很久以前也曾有过绿色的生命。被狂风吹走了屋顶的房屋,墙壁不断地被风沙侵蚀,残垣断壁上,刻满了沧桑。
其实这里以前并不是一个镇子,而是一个军营。当时有大批宋朝的军马驻扎在这里,抵御西夏南下扩张。后来宋和西夏达成和议,士卒们闲来无事,在这里种树植林,渐渐地有了一些人烟。再后来,金人崛起,宋金交战,这里的宋兵大都撤走,一些老弱病残留了下来,加上一些流浪到这里的边民,渐渐就成了一个镇子。当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这里是西夏进入中原官道的必经之路,每年都有好几拨中原或是西夏的商队经过,正是这些商队,使狂沙镇的人们有了生存的机会。
虽然狂沙镇的居民能够在这里生存下来,但能够生存在这里的其它生命却并不多,空荡荡的街上,闻不到一声狗吠,也听不见一声鸡鸣,甚至连知了的声音都听不到一声,因为这里已经没有一棵足以养活一只知了的树木。四下死一般的寂静。镇子上唯一有点生气的地方,就是王老五的酒店。
王老五的酒店没有名字,因为它不需要名字。不要说狂沙镇仅此一家,就是这方圆百里,再也找不出第二家酒店出来。所以,在这个地段内,只要说去酒店,那就是去王老五的酒店。只有两种人不懂这个道理:第一种是从来没有来过这里的人,第二种人就是白痴。不过这里没有白痴,如果有的话,一定已经饿死了,这里不是一个白痴就可以活下去的地方。所以来狂沙镇的人,都会立刻知道王老五的酒店在哪里。
王老五的酒店里之所以有一点生气,是因为那里有一个人在喝酒。
大堂里摆着八张桌子,这八张桌子都是用苦桃树做的桌面,花栎树做的腿,尽管桌面已经覆盖了一层又一层的油腻,黑糊糊地看不出用了几十几百年,却丝毫没有破损,有棱有角的。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王老五并不是一个很简单的人,虽然和狂沙镇的其他人相比,他除开喜欢睡觉,除开脑袋比较圆以外并没有什么其它特别的地方。
一位白衣白衫的青年人坐在靠里的一张桌子旁,全神贯注地盯着桌子上的七个完全相同的大酒杯。青年人书生模样,年纪二十出头,左手拿一柄大折扇扇风,右手拿酒杯喝酒。
王老五坐在柜台后打瞌睡,早已经迷糊过去。店小二不敢打瞌睡,只好看着这唯一的客人喝酒。小二最先感到奇怪的是这位客人的扇子。南来北往的客人小二也见过不少,他们的扇子各式各样,但这位客官的扇子却明显不同,因为它长出许多,一打开的时候,扇面竟比寻常扇子大出一倍多来。小二不由得佩服起这位客人的聪明起来,拿这么大的扇子扇一下,一定要顶普通扇子扇两下。慢慢地,小二看出这位客人喝酒的门道出来了。
白衣书生也不在乎店小二看他,依然聚精会神地喝他的酒。桌子上的七杯酒排成整整齐齐的一排,白衣书生不是一杯一杯地喝,而是七杯轮流喝。他第一杯喝一小口,然后第二杯喝一小口,喝了第七杯以后再从第一杯开始下一轮。每一轮下来,七个杯子里剩下的酒绝对是一样多。店小二倒了十多年的酒,却自认倒不出这种水平来。
店小二发现,白衣书生每次取杯子的快慢和轻重都不一样,放杯子的快慢和轻重也不一样,好象是故意的,但杯子里的酒却全部是一样——没有丝毫的波动,好象那不是酒水,而是透明的玉石,不会因为任何震动而产生丝毫变化。
突然,白衣书生象是感觉到了什么,抬起头来,向门口望去。店小二也顺着白衣书生的目光向门口望去。
一位十六七岁的少年不知什么时候就已经站在了门口。少年身材高挑,显然已经多天没有梳洗,头发乱糟糟的;胳膊一动,一撮沙子从衣服的褶皱里滑落到地上,发出沙沙的声音;箭袖,丝带,衬衫本来是白色的,因为风沙的缘故,已经不大看得出来本来的颜色了;脸上充满了倦容,但掩盖不了本身的那股英气;两个眼睛骨碌碌在店子里转了一圈,最后停在白衣书生的酒杯上。
王老五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醒来,大声招呼道:“公子,请里面坐!我这就去给您准备酒菜!小二,给公子打盆洗脸水梳洗一下,再给公子泡一壶热茶!”
也不管别人是否答应,王老五就去厨房忙呼去了。在他看来,既然一个人到了狂沙镇,那他就没有别的选择,只有接受王老五的招待。那少年也没有说什么,走到一张桌子上旁,把背上的宝剑和行囊都取下来放到桌子上,然后坐了下来。
自少年把宝剑放上桌子起,白衣书生就开始注意那把宝剑。剑鞘的主体是用红木做的,两侧用硝制的羊皮缝织,做工相当精细;剑身放在鞘里,比寻常配剑短了两寸,但还在剑鞘里面的宝剑和苦桃树的桌面相碰的时候居然发出沉闷的撞击声,白衣书生已经意识到这柄剑是非同寻常之物。剑柄上镶嵌的一块墨绿色宝石,更加验证了白衣书生的猜测。
白衣书生微微一笑,因为他发现,这柄宝剑剑身不仅比较短,而且比较窄,剑柄上镶嵌了一块宝石不说,还有一缕火红的剑穗。这分明是一柄女人专用的宝剑,现在却被一个少年带在身边——如果是一个大男人背在身上,那模样一定很滑稽,不过这少年背在身上,非但没有任何滑稽感,反而将少年显得更加英气勃勃——大概就是因为他还是一个少年吧?
当书生喝完他的七杯酒的时候,少年已经梳洗完毕并喝干了他的一壶茶。二人同时去看对方,书生微微一笑,点头示意,少年也点头一笑,算是打了招呼。最终还是书生先开了口:
“小兄弟,要不要一起喝一杯?”
少年随口答道:“你请我呀?你若是请我,我便和你喝一杯;你若不请我,我便一个人去喝。”
书生一怔:“小兄弟,看你年纪轻轻,不至于这么势利吧?”
少年:“势利如何说起?你请我喝了酒,我自然要记你的人情;我欠了你的人情,日后你有求于我,我自然要报答你,这样一来大家都不吃亏,不过你的好处要在后头得到而已。”
书生:“小兄弟言之有理,不过在下有一点不太明白,那就是为什么你不愿意先请在下喝了酒待日后在下回报于你呢?”
少年:“道理很简单:第一,我一个人潇洒自在,日后没有什么需要你回报的;第二,我的银子只够自己一个人的开销,没有请客的预算在里面。”
书生哈哈一笑:“哈哈!小兄弟快人快语,在下很是钦佩!在下游历大江南北数载,竟没有遇见一个如小兄弟一般豪放直爽的。就凭这在下也要请小兄弟喝一杯了!”
少年依然一本正经地回答道:“这可是你心甘情愿请我的啊,到时候可别翻悔!”
书生:“你当我俩是过家家啊?哈哈,小兄弟的第二个理由特别地充分,在下还没有听第二个人自己这么说出来。”
少年:“其实你的酒喝了也并不畅快,会让我老觉得欠了你的人情似的。”
书生:“脸皮不要这么薄嘛,一席酒菜而已。”
少年:“日后你若有什么需要我帮忙,一定要告诉我,要是你没有告诉我,那就不要怪我不讲义气了!”
书生:“自然,自然。”
当少年挪到白衣书生的桌子上时,王老五已经把新一轮的酒菜从厨房里端了出来。当王老五将一大盘酱爆狍子肉放在桌子上时,少年忍不住盯了王老五一眼,因为他发现,盘子中的汤居然比盘子边沿高了一分,而王老五大踏步从厨房走出来并把盘子放在桌子上,那汤居然没有洒出一滴。白衣书生倒是见怪不怪,大声招呼少年道:“来来来,咱们边喝边聊!”
少年也不客气,开始扫荡桌上的盘子,筷子忙得不亦乐乎,眨眼间两个盘子已经空了出来,酒杯却极少光临。白衣书生则刚好相反,新上的一壶酒已经杯他一个人喝得快要底朝天了,面前的筷子却还没有动过。
突然,远处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一瞬间,马队已经到了酒店门口,一行八个人径自走了进来,围着一张桌子坐下。八个身材魁梧,象是北边的人,但服饰却又是一色汉人打扮,青布衣巾,青布武生巾,青布箭袖袍,青色棉线带子,青布官靴。八个人衣着一模一样,神情凝重,端端正正坐在桌子上,没有一个人发出一点声音。掌柜王老五总是在适当的时候从睡梦中清醒过来,当他站在这群人面前正要开口,一个头领模样的虬髯大汉将巨大的手掌朝王老五挥了一下,硬邦邦地说了一个字:“茶!”
显然客人不愿多话,显然王老五也见惯了这样的客人,显然王老五完完全全懂得怎样不惹这些有脾气的客人生气,所以他二话没说,就转过身进厨房烧茶去了。
白衣书生对这群不速之客置若罔闻,依然神情专注地喝他的酒。倒是那少年不知不觉放慢了使用筷子的速度,不住地从在那伙人的身上瞟来瞟去,象是见到了什么希奇怪物似的。其中一个汉子正要站起来发作,又被旁边的人用手按了下去。那头领模样的虬髯汉子见少年老是瞟来瞟去,于是狠狠地盯了少年一眼。少年被盯得发了毛,赶紧低下头去,夹了一筷子菜送到嘴里。
这群神情肃穆的汉子显然影响了所有人的情绪,白衣书生和少年早已停止说话,嘴巴一向很活络的王掌柜此刻不发一言,小二也战战兢兢不敢出声。整个大堂里静悄悄的,小二轻轻地把烧好的茶提了出来,开始给大汉们上茶。小二开始给早已放好在大汉面前的杯子倒茶,有了茶的汉子依然神情肃穆地坐在那里,显然在所有的茶杯倒好之前没有人会先动一口,虽然从他们的面容上就可以看出来干渴的程度。
就在小二准备给最后一个空杯子倒茶的时候,远处忽然传来一声呼哨。所有的汉子立刻同时站了起来,朝门外跑去,绝不再看一眼桌子上的茶杯。虬髯汉子在门口迟疑了一下,从怀中掏出一块银子,朝他们刚刚坐过的桌子扔过去。“叭”的一声,一块圆咕嘟的银子划过一道弧线,落在桌子的正中间,牢牢地定在桌子上。
小二嘴巴唰地变成了一个圆洞,一声惊呼没有叫出来。在他看来,就算是一块方方正正的铁块,这么远扔出去落在桌子上也要打几个滚;就算是一个软软的烧饼,这么远扔出去也要滑动好远一段。偏偏这块圆咕嘟的银子却落在哪里就稳稳当当地定在哪里,一个滚都没有打。
眨眼间,马蹄声已经远去。
王老五左手把桌子上的银子抓到手里,看到本来光滑平整的桌面被银子砸出的一个坑,心疼地皱了皱眉头,右手提起和桌子一样油腻、一样看不出本来颜色的衣袖,在银子砸出的凹坑上使劲擦了擦。
那边的少年一见这情景,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哈哈,我以为那大胡子好厉害呢,原来不过如此而已!”
少年见白衣书生看着自己,便继续说了下去:“把桌子砸个坑让银子不滚动谁不会?要是扔过去银子不滚动,桌子上也没有坑,那才叫真本事!”
王老五的不由得看了少年一眼,细眯的眼缝中突然出现一丝光芒。
白衣书生接话道:“小兄弟说的有理,想必你是不会扔银子砸坏别人的桌子的。”
少年道:“可惜今天是你扔银子,不是我扔银子,所以只能看到你会不会砸坏别人的桌子了!” 白衣书生打了个哈哈,算是回答。
少年抓起酒杯喝了一口,显然他并不习惯这种叫不上名的烈酒,被呛得忍不住咳了一声。不过他还是接连和白衣书生喝了三大杯,然后问道:“请教老兄一个问题,刚才那些人怎么凶巴巴的?”
白衣书生:“凡凶巴巴的人,无非两类:有钱的,和有势的。有钱的,呼风有风,唤雨得雨,要什么有什么,平时为非作歹,平常百姓也不敢惹他,万一惹上官司,上下打点银子,自然万事无忧,这些人看见普通百姓,自然应该是凶巴巴的,否则怎显得他的与众不同?”
少年:“那有势的呢?”
白衣书生:“有势的就更多了。比如官府衙门里的官员差役,都是吃皇粮的,手中操着百姓的生杀大权,看谁不顺眼就抄家、拷打、监禁,敲诈勒索更是家常便饭;又比如那些江湖帮派中的大小帮众,山寨里的草寇喽罗,整日里斗殴杀戮,如豺狼虎豹一般,这些人都是凶得紧的。”
少年又问道:“那官差和草寇在一起,哪个更凶?”
白衣书生大笑一声:“哈哈!这个问题问得好!答案谅你想破脑壳也想不出来,在下不妨直接告诉你:官差遇到草寇,就谁也不凶了,他们会象咱们俩一样,同坐在一个桌子上大块吃肉,大碗喝酒……”
少年摸了摸脑袋:“这?不明白。第一,官差和草寇是敌人;第二……
白衣书生摇了摇头:“唉,小兄弟的第一第二算计得这么清楚,可惜对世态知之甚少,想必刚刚出道,极少在江湖中行走。自古官匪一家,时逢乱世,更是如此了。官府清廉则百姓安康,百姓安康又何来草寇?官府奢腐则百姓贫苦,百姓贫苦则贼寇横行,对老百姓而言,官即是贼,贼即是官,二者又有什么分别?”
少年:“兄台好象扯远了,你讲的那些道理,我似懂非懂的,管他官也罢,贼也罢,若是他欺负别人的时候不巧撞在本公子手里,一剑了结了他便是。”
白衣书生:“小兄弟说言之有理,只是这世间该杀的人实在太多,恐怕你忙不过来。……来,喝酒!看白衣书生要转移话题,少年赶紧扯住:“那你说,刚才那些人是哪一种?
白衣书生:“那是一个比较大的帮派里的一些喽罗,估计在本地有个比较大的行动,大部队还在后面,这些人是来打前哨的。”
少年脸上充满了疑问:“你怎么知道这么清楚?看你也不象是他们一伙的。”
白衣书生答道:“第一,那些人一看就是江湖中人,而且一个个凶巴巴的,那他们的来头一定不小,肯定是个大帮派;第二,那些人在这里不敢惹事,不是他们不想,而是不敢,因为他们有事情要做,怕出了差错;第三,凭这几个三脚猫也干不了什么事,后面一定还有人要来。”
少年:“高!看来我得向你学点这看人的本事。
还在心疼桌子的王老五听见白衣书生判断那群汉子的身份,忍不住骂了一声:“王八蛋!
少年一听又来了劲:“请教兄台,什么是王八蛋?”
白衣书生看了少年一眼,脸上露出疑惑的神色,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个看起来非同寻常的少年,居然连“王八蛋”这个只要是人就懂得的词都不知道。不过他还是回答了少年的问题:“这是骂人的粗话,小兄弟不学也罢。”
少年点了点头,表示理解:“原来是骂人的粗话。”不过他马上又补充了一句:“我觉得这粗话很好听呢。”
少年酒足饭饱,本想起身离开,一看白衣书生没有丝毫挪动的意思,只好又坐了下来。
白衣书生也不再关注他的酒杯,继续和少年倾谈:“在下走遍天下,却听不出小兄弟的口音到底是南方的还是北方的。”
少年:“这不怪你,我自己也不知道。”
白衣书生:“你怎么到这里来的?并且是孤身一人?”
少年:“我在沙漠里走了七天七夜,就到了这里了,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这是个什么地方。”
白衣书生:“你一个人在沙漠里走了七天七夜?在下还真没看出来。看来小兄弟的来历不简单啊。”
少年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我的来历是不会告诉你的,你不要问我的父母是谁,我家住在哪里,来这里干什么……这些问题你就算问了我也不会告诉你,所以你最好别问,免得我们伤了和气。”临了又补充一句:“虽然你请了我的客,你若问我这些问题我还是要生气的。”
白衣书生一仰头:“哈哈!说的好!在下不问就是。小兄弟既然能在沙漠里走了七天七夜不睡觉还能与在下喝酒,实在是好功夫。不知道小兄弟喜不喜欢看别人打架?”
少年一乐:“看人打架?太好了,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见过人和人真正打架呢!在哪里,快带我去!”
白衣书生:“不着急,今天半夜他们才会开打,地点就在东边四十里外的铁门寨。小兄弟还是先去好好睡一觉,养好了精神再去看别人打架,怎么样?”
少年:“好,就听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