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
双鱼儿
某些时候,我是个不太纯粹的悲观主义者。
比方说,我在十分钟前对丝丝做看破红尘壮,说一些诸如对感情已经绝望对男人毫无兴趣的话;十分钟后,丝丝就能听到我亢奋的呼唤。帅哥!
丝丝翻我一个白眼。拜托不要那么花痴。
我攀上她的肩膀,嗲嗲地说不要这样子嘛,我不过是提高一下自己对生活的热情啊。
然后我对孔非提起这件事,他咯咯地笑开了,还把手使劲往我后衣领里塞,嘴里叫着死丫头认识我之前看谁都丑怎么现在满大街的帅哥了。我尖叫着往他怀里撞,顺便还个手,鸡飞狗跳地闹了将近半个小时。安静下来的时候,我们已经躺在地板上,孔非的头枕着我的肚子,我可以轻轻地摩挲他刺刺的下巴。后来想起这一幕的时候,我总会恍惚地想这是否只是音乐电视的某个片段。
或者说,孔非的出现也根本是我自己的臆想。
其实我宁愿是这样。
认识孔非是在大四的初夏。那时候我是整个宿舍最让人羡慕的家伙,丝丝每天都吵着要认我做姐姐。她的推理很实际,我是她姐姐,我的姐姐也就成了她的姐姐,那么她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攀上个当人事局长的姐夫。我揶揄她说那你直接嫁他不更好吗一步就到位了。她咬着指头想了一下,摇头。
不行,你姐夫谢顶了。
可能那时候我们的择偶标准都是这样近乎原始,带有一种野性的甚至是饥渴的态度在等待着某个人的出现,即使冥冥中已经注定,却也还迫不及待地起身张望。
我记得那天我穿着粉红色的中袖T恤,白色的喇叭裙。出门的时候丝丝正坐在门口擦她的黑皮鞋,她打量着我,明显是心理不平衡地说,你的风格有这么可爱吗?然后又用很幽怨的语气低语,你就好了,不用穿地这么呆板去跑人才市场。我听着,心里竟然一酸,抚摩着她的头发不知道该说什么。她却突然一抬头,给我一个灿烂的微笑。去吧丫头,看到帅哥要记得备案哦。
出了校门向西拐,有一家卖奶茶的店。我的习惯是买一杯奶茶,然后去车站等车;我的另外一个习惯就是在学校方圆五百米内必定带耳机:现在的大学男生搭起讪来如同在网上一般自然,但搭讪词却也如同在网上一般拙劣。
我来到茶店前,把两个硬币放到柜台上,手指跟着节奏敲击着台面,突然注意到柜台里一张陌生的脸孔。换人了?我朝那不知所措的女生笑了笑,取下耳机。请给我一杯茉香绿茶。
她如释重负,转身操作。
茉香红茶。一个男声钻入右耳。我斜睨一眼,然后继续关注我的茶。我并没想过这个气息暗淡的男子会影响到我今后的生活。我甚至没留意到他胸前的校园牌,上面有他少年时的青涩照片,还有他的名字:孔非。
所以那时候孔非并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印象。我所谓爱情应该是一种饱含底蕴的情感,是建立在对一个人细致的了解和精确的分析上的。我不知道这属于理智还是占有欲过强还是缺乏安全感,反正我鄙夷所谓的一见钟情——以人的原始功能来看,只存在一见钟性的可能。
所以我完全可能拿了自己的绿茶,然后去等车。但也就在这个时候,孔非对我说,我叫孔非,我认识你。
我想自己可能是自闭得太久了,这样直接的开场对我来说太突然,突然到我全身的细胞都紧张地起来捍卫我那可怜的优雅。
很多人都认识我。
但是我和他们的渠道不一样。他说着掏出一张校园卡,物归原主吧,我叫孔非。
我突然觉得很好笑,问他,你这样重复你的名字是想让我感谢你吗?
他微微一笑,你很善解人意。
这是个大学二年级的男生,皮肤黝黑,笑起来露出洁白的牙齿。一切都足以让我想起阳光下的少年,除了他的眼神。那种情绪的流露太完美了,完美得像是在表演。
但我无力阻止事态的发展。事实上,孔非本来就是个独断专行的人。
比方说,我在十分钟前对丝丝做看破红尘壮,说一些诸如对感情已经绝望对男人毫无兴趣的话;十分钟后,丝丝就能听到我亢奋的呼唤。帅哥!
丝丝翻我一个白眼。拜托不要那么花痴。
我攀上她的肩膀,嗲嗲地说不要这样子嘛,我不过是提高一下自己对生活的热情啊。
然后我对孔非提起这件事,他咯咯地笑开了,还把手使劲往我后衣领里塞,嘴里叫着死丫头认识我之前看谁都丑怎么现在满大街的帅哥了。我尖叫着往他怀里撞,顺便还个手,鸡飞狗跳地闹了将近半个小时。安静下来的时候,我们已经躺在地板上,孔非的头枕着我的肚子,我可以轻轻地摩挲他刺刺的下巴。后来想起这一幕的时候,我总会恍惚地想这是否只是音乐电视的某个片段。
或者说,孔非的出现也根本是我自己的臆想。
其实我宁愿是这样。
认识孔非是在大四的初夏。那时候我是整个宿舍最让人羡慕的家伙,丝丝每天都吵着要认我做姐姐。她的推理很实际,我是她姐姐,我的姐姐也就成了她的姐姐,那么她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攀上个当人事局长的姐夫。我揶揄她说那你直接嫁他不更好吗一步就到位了。她咬着指头想了一下,摇头。
不行,你姐夫谢顶了。
可能那时候我们的择偶标准都是这样近乎原始,带有一种野性的甚至是饥渴的态度在等待着某个人的出现,即使冥冥中已经注定,却也还迫不及待地起身张望。
我记得那天我穿着粉红色的中袖T恤,白色的喇叭裙。出门的时候丝丝正坐在门口擦她的黑皮鞋,她打量着我,明显是心理不平衡地说,你的风格有这么可爱吗?然后又用很幽怨的语气低语,你就好了,不用穿地这么呆板去跑人才市场。我听着,心里竟然一酸,抚摩着她的头发不知道该说什么。她却突然一抬头,给我一个灿烂的微笑。去吧丫头,看到帅哥要记得备案哦。
出了校门向西拐,有一家卖奶茶的店。我的习惯是买一杯奶茶,然后去车站等车;我的另外一个习惯就是在学校方圆五百米内必定带耳机:现在的大学男生搭起讪来如同在网上一般自然,但搭讪词却也如同在网上一般拙劣。
我来到茶店前,把两个硬币放到柜台上,手指跟着节奏敲击着台面,突然注意到柜台里一张陌生的脸孔。换人了?我朝那不知所措的女生笑了笑,取下耳机。请给我一杯茉香绿茶。
她如释重负,转身操作。
茉香红茶。一个男声钻入右耳。我斜睨一眼,然后继续关注我的茶。我并没想过这个气息暗淡的男子会影响到我今后的生活。我甚至没留意到他胸前的校园牌,上面有他少年时的青涩照片,还有他的名字:孔非。
所以那时候孔非并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印象。我所谓爱情应该是一种饱含底蕴的情感,是建立在对一个人细致的了解和精确的分析上的。我不知道这属于理智还是占有欲过强还是缺乏安全感,反正我鄙夷所谓的一见钟情——以人的原始功能来看,只存在一见钟性的可能。
所以我完全可能拿了自己的绿茶,然后去等车。但也就在这个时候,孔非对我说,我叫孔非,我认识你。
我想自己可能是自闭得太久了,这样直接的开场对我来说太突然,突然到我全身的细胞都紧张地起来捍卫我那可怜的优雅。
很多人都认识我。
但是我和他们的渠道不一样。他说着掏出一张校园卡,物归原主吧,我叫孔非。
我突然觉得很好笑,问他,你这样重复你的名字是想让我感谢你吗?
他微微一笑,你很善解人意。
这是个大学二年级的男生,皮肤黝黑,笑起来露出洁白的牙齿。一切都足以让我想起阳光下的少年,除了他的眼神。那种情绪的流露太完美了,完美得像是在表演。
但我无力阻止事态的发展。事实上,孔非本来就是个独断专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