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我心归来
小梅“住的地方”并不是她的家,我也没有见到杨伯父和杨伯母,给我开门的是一个长发披肩的高个子姑娘。和所有头发不错的女孩一样,她也喜欢一边说话一边爱抚自己宝贝般的长头发。
问明来意之后,她让我等一会儿,很快我就看到了小梅。长发女孩一边说着悄悄话一边把小梅推到我面前,我感觉她样子有点暧昧,象是建筑工地上惯于和男人调笑的女工。
小梅红着脸说“我们出去谈吧”,转回身拿帽子,还不忘带上了门。我听到屋子里有女人交谈的声音,好象谁问过小梅什么话,因为她在出门之前匆忙答了一句“没什么”,然后飞一样跑下楼梯。
“我说过让你别来。”在门口她有点责怪似地说。
“我也说过一定会来的。”我回答道。
“你好象也不是真地想赶我,对不对?”
她的目光又在望着别处了。女孩不看你有两种可能:要么是她不想看见你,要么是不想让你看透她。
我和小梅走在安静的林荫道上,这条路通向一座教堂——虽然不是基督徒,可这种巧合似乎是个好兆头。
我问刚才开门的是不是她姐姐,小梅摇摇头,说她们只是同住在一起,因为她俩还有另外几个女孩合租了那套房子。
“你家不在本地?”
“我没有家。”
我的心猛地一沉。
“对不起,你是说……自己是孤儿?”
“算是吧,我父母早就不在了。我有个姑姑,住得也不远。”说完这些她就再不肯开口了。
为了消除尴尬,我开始讲自己的事情,我的职业、家庭、日常喜好,尽可能说得详细又轻松,随时不忘自嘲几句。于是气氛融洽起来,她并不是难于相处的女孩。趁着这个机会,我要她介绍一下自己。
可她说得简单极了。父母死于事故的时候她还太小,对双亲几乎没有印象,一直跟姑父姑母生活。他们对她也很好,供养她顺利地接受完中等教育。中专毕业后,她一直在某家小企业里作打字员,有时也兼做一点别的工作。我想起那双可爱的手:白皙、修长,指尖处有一点半月形,想必是长期敲键子的缘故。她其实比我小几岁,只是看上去不那么年轻。她说自己没什么爱好,平时很忙,休息日和同屋的女孩聚一聚。而且别人一个个都有了男朋友,自己就只能看看小说、听听收音机……总之没什么好讲的。我真想说:“现在你自己也有男朋友了,把小说和收音机卖掉吧。”可我不敢太冒失。
小梅的生活确实平淡,才十几分钟,她就再也找不出什么话好讲,于是总结了一下:“现在你该知道了吧,我其实没什么讨人喜欢的地方——不漂亮,学历低,又很穷,一点长处也没有,你还是应该和……那个女孩在一起。你没有让她伤心吧?”
多善良的姑娘,我简直有一种拜倒在她面前的冲动。当然,我只能说真话。
今天我把静儿请出去吃午饭(我们在同一家公司上班),还点了她最喜欢的菜。她显得非常高兴,大概以为我是来赔罪的。不过这个女孩倒也知趣,没说起头一天的事情。可是,当我很小心地提出是否该重新考虑我们之间关系的时候,她的胃口就打了折。
我搬出花去一个上午想好的分手辞,说她很可爱,很漂亮(她象所有快活的女孩一样听到这句话就禁不住把脸扬了起来),充满活力(这倒是真话),我配她太不合适。我罗列出自己的罪状:懒惰、贪杯、好色、说话尖酸、动不动发脾气——比如昨天就把她得罪了一回,总之我这样的人坏透了,实在要不得,尤其是象她这样条件优越又有头脑的女孩就更应该擦亮眼睛,另谋高就。说到“有头脑”时,我想到木偶奇遇记里的情节,不禁摸了一下自己的鼻子。
看她没说话,我的胆子大了,开始扮演起好心人的角色:你看和你同一年来的王先生怎么样——文质彬彬,才华出众,对你好象挺有意思;和我们都很熟的胖子徐也不错啊,为人热情,交游广泛,上次他喝多了说他一直喜欢你;好男人真是无处不在,那个戴眼镜的……
“你说够了没有?”失去了胃口的女孩猛地站起来大喝一声,我看到她眼角有点红红的。静儿气鼓鼓地盯着我:“我知道你从来就没喜欢过我(我赶紧低下头),你嫌我俗气、嫌我吵,干脆直说好了,用不着假装关心我的终生幸福,也用不着拿个马路上捡来的姑娘作幌子。”
“我没有拿谁作幌子!”本来我既心虚又惭愧,可她对小梅的诋毁把我惹火了。“我爱她,我要追她,不许别人说她的坏话。”
后面的事情可想而知:先是一杯香浓的露露扑面而来,接着静儿大踏步冲出餐厅,留下我一个人坐在那儿后悔不迭——此行的目的是要让对方舒服一点的,却弄成了这样。整个下午,我都看到胖子徐在鞍前马后地献殷勤,还不时用恶狠狠的目光瞪我几眼。
总之这件事让我办砸了,除了默默祝福以外,对静儿我真是什么也补偿不了。
听完我的叙述,小梅的表情非常严肃。那时候正是黄昏时分,我们已经在教堂前的石凳上坐了很久。
这是一座相当古老的教堂,年纪超过我的祖母,只是善男信女太少,一直得不到修缮,砖缝间生出了杂草和青苔,门前的石板路上也布满裂痕。可它的高大雄伟是不容置疑的,巍峨高耸的造型有一种拔地而起的突兀感,肃立在秋日辽远蔚蓝的天空下,宛如孤高的巨人。而尖顶上的十字架就象高举过头的一把利剑。我始终觉得宗教是一种很不温和的东西,跟它用柔和的烛光、安详的布道以及美丽的圣诞树装扮起来的形象完全不同,我害怕深藏其中的那种好似利剑划破长空的壮烈感。今天,这种感觉因为日薄西山而愈发强烈。
四下一片肃静。傍晚的阳光迎面照着,丝毫也不刺眼,只是一片温暖的金黄色。小梅沉默不语,平素苍白的脸仿佛罩上了桔红色的薄纱。她目光安详,明如秋水,透出一种特别的宁静。从侧面看去,她的全身好似一幅东方佳人的剪影——象汉代舞女那般窈窕,穿过岁月的阻隔重现于这个无比乏味的年代,装点着这块缺少生机的土地。
她其实很漂亮,只要你懂得欣赏。
我就这样被她和阳光的游戏迷住了。我幻想时间永不流逝,我祈祷太阳永远停在眼前这个地方,我渴望自己和她变成两尊并肩而坐的雕塑,与教堂、石凳以及金秋傍晚的霞光一道被永久地雪藏起来,不再经受岁月风霜的侵蚀。人之所以那样渴望永恒,实在是因为幸福的时光太短暂了,而美好的东西又往往稍纵即逝。
良辰美景总让我太痴迷,因而听到那句“你怎么了”时,竟然吓了一跳。
“你刚才……看什么呢?”
“我在欣赏你啊,你在夕阳的照耀下美极了!”
“不,我知道自己长得不好……再说,你也不是在看我。”
这样争执下去当然没什么意思。我重又提起刚才的话题:“你听到了,我刚刚和那个女孩谈过,结局不太圆满,我也很遗憾。不过事情明摆着,我和她之间没什么了——我也不想再跟别的女孩有任何可能,因为我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人。假如我是基督徒,一定会对着教堂发誓;不过即使象现在这样起个誓我想上帝也不会见怪。我发誓……”
“好了,我相信就是了。”她轻轻把我举起来的右手按下去,又迅速缩回自己的手,眼睛望着远处。
又是寂静。我不甘心沉默,但又不知从何说起,平常我可不这么笨……就在我搜肠刮肚寻找话题时,小梅却先开口了。
“我想你大概是弄错了。你可能在喜欢一个人,但那个人不是我。”
“那是谁呢?”我觉得这理由很可笑。
她低垂着目光摇摇头:“我不知道,但肯定不是我。刚才你不知为什么愣在那儿,愣了好长时间,后来你说是在欣赏我,不过我知道自己并不好看。当时你表情很怪,就象望着一件远在天边的东西,可我离你那么近。我叫了两次你才清醒过来……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但是欣赏一个身边的人用不着那样的表情,是不是?”我竟然无言以对了。
她又说:“况且这种事情也要讲门当户对。从哪方面说,我的条件都低了点,你冷静下来就会想通的。我只能给你带来麻烦,我好象已经……”
“不,你没有!你没有做错任何事,我永远不会把你当成麻烦。”
“谢谢。”她淡淡地说,一面摆弄着自己的扣子。“不过你还是应当慎重,干嘛要为一个自己根本不喜欢的女孩冒风险呢?”
“我说过我喜欢你,我非常非常……”
“不,你喜欢的是另一个人,我不知道她是谁。”
问题绕了一圈,又回到起点,她还是认定了我喜欢的是一个她不知道但好象我也不知道的人。我想还是先避开这一点比较妥当。
“那么,现在假定我喜欢的人就是你,我要追求你,你愿不愿意呢?”
在许久的静默中,一只啄木鸟笃笃地凿着树干。后来,我看到它失望地飞走了,消失在楼群之中。
“我不想别人因为我受委屈。”
这就是她的回答吗?借着初临的夜色,我看见小梅的头发被秋风吹得有点零乱。风很大,因为就要降温了。
对我反复的解释和发愿她好象并没听进去多少,既没有反驳,也没有同意。最后她还是作了让步,希望我冷静下来慎重考虑几天,然后再决定。还能说什么呢?只好用时间来证明自己的诚意了。
回去的路上已是夜色朦胧,一颗硕大的星星在我们正前方射出白亮的光芒——那是天狼星,整个夜空中最明亮的一颗星。不知道是为了欣赏它还是有别的原因,我们走得都很慢。
“你是教徒吗?”我好奇地问。刚才我注意到小梅似乎对教堂有一种特别的兴趣,当她为了躲避我的目光而转过头时,总是望着那儿。
“不,”她摇摇头,“可我希望自己是。”
奇怪的回答,就和她本人一样难以捉摸。不过会习惯的,因为我喜欢她。
那天晚上可真是一个不眠之夜,我象钟摆一样不知疲倦地从屋子一头走到另一头,再折回来,一边回想着她说过的每句话,一边重复自己的话,每次都能冒出新的想法。我象作演讲一样慷慨激昂,发烫的神经驱动一张停不住的嘴巴,对着一个不在眼前的观众大声表白。我没办法冷静,但是很清醒,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在恋爱,爱着一个太过谨慎的女孩子。不管她有多谨慎,我都不能停下来。这样的狂热对我并不陌生,它出现过一次,虽然……结局很不好。可这次不同了,这个女孩善良、自尊、非常懂事,她不会把我拖进任何悲剧里;再说,她又是那么符合我的想象:我又一次在一个女孩身上找到了自己向往过的、好似身在另一个世界的感觉。她应当就是那个人,那个从孩提时代就渴望着的能和我一起奔向世外桃源的梦中天使,我需要她。
我爱她。我是在喜欢一个人,这个人除了她没有别的可能,我穿过夕阳桔红色的迷阵看到的不正是她吗?
带着这样的狂热我无法平静,不自觉地从床下拿出酒瓶——又放了回去。我不需要麻醉品,只需要行动。真恨不能立刻跑去把她叫出来。当然,这不太礼貌;那就等到明天吧,明天——一切就都决定了。我得让她答应,无论如何也得让她答应,我不能和自己的内心对抗。一天的时间很快就会过去,明天……我想起《乱世佳人》里斯佳丽乐观的话:明天,是一个新的日子。我感觉那简直会是我整个生命的开始。
我是念着小梅的名字入睡的。
过分的激动让人头疼,我已经很久没有为感情的事伤过脑筋了。不过假如老胡没有突然到访的话,这点麻烦算不了什么。
但是他来了,事先也不打招呼——这正是他的风格。就象他说过的那样:“朋友见面要讲缘分,如果我拜访的人不在,那就算我倒霉,也算他倒霉。”他对任何事都是这般洒脱。记得大学时他曾花高价买过一座玻璃雕塑,那是件其丑无比的玩意儿,不知道他为什么情有独钟,藏在盒子里不准别人碰,每天晚上拿出来欣赏。可是有一天,就在他陶醉于这种奇特乐趣的时候,那件宝物鬼使神差地落到了地上。玻璃和混凝土之间的较量当然只能有一个结果,我们都想:这下这个乐天的家伙该哭了,至少得阴沉到明天早上。可他仅仅皱了皱眉头,嘀咕了一句:“宝贝儿,这太不好了。”然后一边收拾满地碎片,一边和我们聊起第二天的游玩计划。从那时起我就被他折服了。
虽然两年没见,他还是老样子:行动敏捷,精力充沛,不停地从一个主题跳到另一个主题,让你追不上,只是旁若无人的傲气少了些。他说两年里已经换过好几个雇主,最后还是决定自己当老板,租下一个铺面卖音像制品,算是不枉当年的乐队生涯。他感慨说心爱的贝司已经不大摸了,因为“太忙”,我知道他很能舍弃一些东西,这种品质我刚好缺乏。
老胡环视了一下我风格粗犷的卧室,说:“你的房间还那么乱七八糟,你本人想必也和当年一样风流快活吧?”既然是这样熟的朋友,当然不必隐瞒什么;再说我太幸福了,正需要有个人倾诉一下。
他听完以后脸沉了下来,对我说:“你真是本性难移。”
我有点慌,问他是不是觉得这个女孩不好。他摆摆手:“我不想评价她。我只觉得你自己太危险——你陷进去一次了,我们大家好不容易才把你拉回来,你都忘了吗?”
我忙分辩说这个女孩和上次那个不一样,她单纯,善良,很有自尊心。
“这些我都相信,我从不怀疑你的眼力,”老胡停顿了一下又说,“我怀疑的是你的智力。”岁月并没有改变他直白的作风。
他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就象每次演奏前一样,我猜这回的曲目大概是“爱情傻瓜”。
果然,他的第一句话就是:“人总得从挫折里学到点什么,可我发现你的智商根本就没提高过,真让人痛心。”
我很想证明自己其实已经奸猾多了,可老胡没有给我解释的机会。
“你应该听过一个故事。有个傻子——记住是傻子,提着一篮子鸡蛋到市场上去卖。他一边等买主一边想:这些鸡蛋肯定能卖个好价儿,能用它买两篮鸡蛋,再卖掉就是四篮……很快我就可以做大买卖赚大钱了。然后,我就要花天酒地,奴婢成群……他高兴得手舞足蹈,一不留神踢翻了篮子,鸡蛋全碎了。没当成大款,还把本儿赔进去了。我看你比这个傻子聪明不了多少。你还不知道自己错在哪儿吗?”
我摇摇头。
“你错就错在至今还是个感情上的白痴。你要明白:男女之情,一半是生理冲动,一半是现实需求,其它的全都是童话故事。人不能老是自己骗自己,二十岁以前天真一下也就算了,你都快二十六岁了我的同志,该现实点了。你知道,我挺喜欢跟女人套近乎(他色迷迷地一笑),最近也在考虑终身大事。可无论风花雪月地泡妞,还是正正经经谈婚论嫁,我都把理智放在第一位,永远只关心合适与否,从来不给自己编故事。因为这是现实问题,是需要睁开眼睛作决定的,不能象你那样做着美梦擦着眼屎哄自己玩儿。”
“我对她是认真的。”
“认真——谁需要你那么认真,”他恨铁不成钢地白了我一眼,“一切感情都应该适度。还记得咱们最后一次演出吗——大家都激动得恨不能给自己一刀,最后我们不也活得好好的?只是想想叫激情叫浪漫,真正做出来就叫自残就叫精神病了。男女之间也一样,太认真了只会害人害己!再说女人都很现实,相信我,那个女孩无论如何也没有你想的那么好,她只是个有血有肉的人。你不能太理想化。”
“我并不要求她十全十美,再说,世界上有许多不同的人。”
“可是绝不会有让你如愿以偿的天使,你追求的东西太虚幻了。还是该现实点,把身边的事情处理好,把能看到的东西抓住,这就叫成功。如果只有一篮子鸡蛋,就不该幻想自己是亿万富翁,我可不想看着你把仅有的一点资本也打碎了。别在梦境里生活,那是悲剧。”说完他叹了一口气。
我不做声,老胡也在想着什么。
过了一会儿,他问:“你还记得阿芳吗?两个月前我见过她。”
“她……怎么样?”那声音好象不是我的。当然忘不掉了,可是提她干什么?
“还好,已经结婚了,比从前开朗一些。她还问起你呢,听口气非常惋惜。”
我不答话。是啊,她惋惜,我可差一点就连听到这句惋惜的机会也没有了。
老胡又说:“其实她为人并不坏。我和她很早就认识,你们恋爱的时候我也没拦着;她只是很实际,为自己打算得太多,女人嘛。如果你当时能少一点幻想,少一点认真,不把问题弄僵,我想她现在已经是你太太了。而且我相信她会作个贤妻良母。”
“好一个贤妻良母,”我恶狠狠地嚷着,“不变着法儿把我折磨死就不错了。我可一点都……不惋惜。”说得自己心里酸溜溜的。
“你根本就不了解女人。”看到我激动的样子,老胡只是简单评论了一句,又回到刚才断开的话题。
“你追不追那个女孩不是关键,可你必须清醒:从现实出发,从一个具体的人出发,尽可能谋求最好的结果,不能反过来。这就是我对你的忠告。不过在我看来,也许还是那个……就是你说很吵闹的那个女孩(“静儿”,我提醒他),我想还是她对你更合适,至少在她面前你还有理智,永远不会受伤害。”
无欲则刚的道理当然驳不倒,可我又不是和尚。这个“了解女人”的家伙把我的心搅乱了。
老胡的话没有白讲,我隐约觉得他是对的,这样的好女孩也许确实不存在,至少在我所能巴望到的圈子里不存在。而那件极力想忘却的往事却重回心头——刺骨的冰冷还和当年一样清晰。是啊,上一次我没有垮掉,因为有老胡这样的朋友,有足以发泄狂躁的音乐,有校园里那种供人逃避的气氛,而且人也年轻。如今我有什么呢?只能靠自己的意志力,可我知道它有多么脆弱。
无边的恐惧袭上心头,压倒了所有对幸福的渴望。我决心放弃。反正一切还没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反正小梅说过我喜欢的不是她。当然,不能让她难堪……
十几个小时以前,我还在向一个女孩表达爱慕之情,信誓旦旦地说她是我今生唯一的选择;而此刻,我已经在盘算如何彻底和体面地全身而退了。而且两次都是那么真心实意。
我处理得不错。还是在那家西餐厅,我点了一份能最快吃完的食物,然后告诉小梅我仔细考虑过了,她的意见很有道理,我愿意尊重。小梅脸上没什么表情。我又说她是个非常可爱、非常可敬的女孩,只是我福气太浅——接着开玩笑似地列举了自己的缺点,说她要是选了我那真是一朵鲜花插在……我夸张地皱起眉头捂住鼻子。她淡淡一笑,好象只是出于礼貌。
看到不多的食物已经吃完,我想终于可以收场了,就很和蔼地对她说我们还是朋友,需要帮忙时不妨找我,然后爽快地把右手伸过去。她迟疑了几秒钟,目光里似乎有些茫然。但终于还是和我握了手,用一直都那么好听的声音感谢我的款待和我对她的看重,说这样的结局最好,并且要我以后别去找她了……那是自然。
我想她大概还会提到静儿,比如要我去安慰什么的,可是没有。这之后她就一直沉默着,让我把她静悄悄地送进了门。
整个过程都很圆满,只有一点缺憾,就是握手前那个小小的迟疑——没理由这样,大概是不习惯太多的礼节吧!总之,事情算是解决了,我的安全和她的平静都没有蒙受损失。睡觉前我给自己开了瓶酒,又找不到恰当的祝辞,就只好糊里糊涂喝了一通。
降温的预报没有错,那天晚上天气一下子变得非常冷,我能听到雨点打在窗子上的声音。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我有酒精、睡眠和一个善于保护自己的头脑,我不怕冬天。
问明来意之后,她让我等一会儿,很快我就看到了小梅。长发女孩一边说着悄悄话一边把小梅推到我面前,我感觉她样子有点暧昧,象是建筑工地上惯于和男人调笑的女工。
小梅红着脸说“我们出去谈吧”,转回身拿帽子,还不忘带上了门。我听到屋子里有女人交谈的声音,好象谁问过小梅什么话,因为她在出门之前匆忙答了一句“没什么”,然后飞一样跑下楼梯。
“我说过让你别来。”在门口她有点责怪似地说。
“我也说过一定会来的。”我回答道。
“你好象也不是真地想赶我,对不对?”
她的目光又在望着别处了。女孩不看你有两种可能:要么是她不想看见你,要么是不想让你看透她。
我和小梅走在安静的林荫道上,这条路通向一座教堂——虽然不是基督徒,可这种巧合似乎是个好兆头。
我问刚才开门的是不是她姐姐,小梅摇摇头,说她们只是同住在一起,因为她俩还有另外几个女孩合租了那套房子。
“你家不在本地?”
“我没有家。”
我的心猛地一沉。
“对不起,你是说……自己是孤儿?”
“算是吧,我父母早就不在了。我有个姑姑,住得也不远。”说完这些她就再不肯开口了。
为了消除尴尬,我开始讲自己的事情,我的职业、家庭、日常喜好,尽可能说得详细又轻松,随时不忘自嘲几句。于是气氛融洽起来,她并不是难于相处的女孩。趁着这个机会,我要她介绍一下自己。
可她说得简单极了。父母死于事故的时候她还太小,对双亲几乎没有印象,一直跟姑父姑母生活。他们对她也很好,供养她顺利地接受完中等教育。中专毕业后,她一直在某家小企业里作打字员,有时也兼做一点别的工作。我想起那双可爱的手:白皙、修长,指尖处有一点半月形,想必是长期敲键子的缘故。她其实比我小几岁,只是看上去不那么年轻。她说自己没什么爱好,平时很忙,休息日和同屋的女孩聚一聚。而且别人一个个都有了男朋友,自己就只能看看小说、听听收音机……总之没什么好讲的。我真想说:“现在你自己也有男朋友了,把小说和收音机卖掉吧。”可我不敢太冒失。
小梅的生活确实平淡,才十几分钟,她就再也找不出什么话好讲,于是总结了一下:“现在你该知道了吧,我其实没什么讨人喜欢的地方——不漂亮,学历低,又很穷,一点长处也没有,你还是应该和……那个女孩在一起。你没有让她伤心吧?”
多善良的姑娘,我简直有一种拜倒在她面前的冲动。当然,我只能说真话。
今天我把静儿请出去吃午饭(我们在同一家公司上班),还点了她最喜欢的菜。她显得非常高兴,大概以为我是来赔罪的。不过这个女孩倒也知趣,没说起头一天的事情。可是,当我很小心地提出是否该重新考虑我们之间关系的时候,她的胃口就打了折。
我搬出花去一个上午想好的分手辞,说她很可爱,很漂亮(她象所有快活的女孩一样听到这句话就禁不住把脸扬了起来),充满活力(这倒是真话),我配她太不合适。我罗列出自己的罪状:懒惰、贪杯、好色、说话尖酸、动不动发脾气——比如昨天就把她得罪了一回,总之我这样的人坏透了,实在要不得,尤其是象她这样条件优越又有头脑的女孩就更应该擦亮眼睛,另谋高就。说到“有头脑”时,我想到木偶奇遇记里的情节,不禁摸了一下自己的鼻子。
看她没说话,我的胆子大了,开始扮演起好心人的角色:你看和你同一年来的王先生怎么样——文质彬彬,才华出众,对你好象挺有意思;和我们都很熟的胖子徐也不错啊,为人热情,交游广泛,上次他喝多了说他一直喜欢你;好男人真是无处不在,那个戴眼镜的……
“你说够了没有?”失去了胃口的女孩猛地站起来大喝一声,我看到她眼角有点红红的。静儿气鼓鼓地盯着我:“我知道你从来就没喜欢过我(我赶紧低下头),你嫌我俗气、嫌我吵,干脆直说好了,用不着假装关心我的终生幸福,也用不着拿个马路上捡来的姑娘作幌子。”
“我没有拿谁作幌子!”本来我既心虚又惭愧,可她对小梅的诋毁把我惹火了。“我爱她,我要追她,不许别人说她的坏话。”
后面的事情可想而知:先是一杯香浓的露露扑面而来,接着静儿大踏步冲出餐厅,留下我一个人坐在那儿后悔不迭——此行的目的是要让对方舒服一点的,却弄成了这样。整个下午,我都看到胖子徐在鞍前马后地献殷勤,还不时用恶狠狠的目光瞪我几眼。
总之这件事让我办砸了,除了默默祝福以外,对静儿我真是什么也补偿不了。
听完我的叙述,小梅的表情非常严肃。那时候正是黄昏时分,我们已经在教堂前的石凳上坐了很久。
这是一座相当古老的教堂,年纪超过我的祖母,只是善男信女太少,一直得不到修缮,砖缝间生出了杂草和青苔,门前的石板路上也布满裂痕。可它的高大雄伟是不容置疑的,巍峨高耸的造型有一种拔地而起的突兀感,肃立在秋日辽远蔚蓝的天空下,宛如孤高的巨人。而尖顶上的十字架就象高举过头的一把利剑。我始终觉得宗教是一种很不温和的东西,跟它用柔和的烛光、安详的布道以及美丽的圣诞树装扮起来的形象完全不同,我害怕深藏其中的那种好似利剑划破长空的壮烈感。今天,这种感觉因为日薄西山而愈发强烈。
四下一片肃静。傍晚的阳光迎面照着,丝毫也不刺眼,只是一片温暖的金黄色。小梅沉默不语,平素苍白的脸仿佛罩上了桔红色的薄纱。她目光安详,明如秋水,透出一种特别的宁静。从侧面看去,她的全身好似一幅东方佳人的剪影——象汉代舞女那般窈窕,穿过岁月的阻隔重现于这个无比乏味的年代,装点着这块缺少生机的土地。
她其实很漂亮,只要你懂得欣赏。
我就这样被她和阳光的游戏迷住了。我幻想时间永不流逝,我祈祷太阳永远停在眼前这个地方,我渴望自己和她变成两尊并肩而坐的雕塑,与教堂、石凳以及金秋傍晚的霞光一道被永久地雪藏起来,不再经受岁月风霜的侵蚀。人之所以那样渴望永恒,实在是因为幸福的时光太短暂了,而美好的东西又往往稍纵即逝。
良辰美景总让我太痴迷,因而听到那句“你怎么了”时,竟然吓了一跳。
“你刚才……看什么呢?”
“我在欣赏你啊,你在夕阳的照耀下美极了!”
“不,我知道自己长得不好……再说,你也不是在看我。”
这样争执下去当然没什么意思。我重又提起刚才的话题:“你听到了,我刚刚和那个女孩谈过,结局不太圆满,我也很遗憾。不过事情明摆着,我和她之间没什么了——我也不想再跟别的女孩有任何可能,因为我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人。假如我是基督徒,一定会对着教堂发誓;不过即使象现在这样起个誓我想上帝也不会见怪。我发誓……”
“好了,我相信就是了。”她轻轻把我举起来的右手按下去,又迅速缩回自己的手,眼睛望着远处。
又是寂静。我不甘心沉默,但又不知从何说起,平常我可不这么笨……就在我搜肠刮肚寻找话题时,小梅却先开口了。
“我想你大概是弄错了。你可能在喜欢一个人,但那个人不是我。”
“那是谁呢?”我觉得这理由很可笑。
她低垂着目光摇摇头:“我不知道,但肯定不是我。刚才你不知为什么愣在那儿,愣了好长时间,后来你说是在欣赏我,不过我知道自己并不好看。当时你表情很怪,就象望着一件远在天边的东西,可我离你那么近。我叫了两次你才清醒过来……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但是欣赏一个身边的人用不着那样的表情,是不是?”我竟然无言以对了。
她又说:“况且这种事情也要讲门当户对。从哪方面说,我的条件都低了点,你冷静下来就会想通的。我只能给你带来麻烦,我好象已经……”
“不,你没有!你没有做错任何事,我永远不会把你当成麻烦。”
“谢谢。”她淡淡地说,一面摆弄着自己的扣子。“不过你还是应当慎重,干嘛要为一个自己根本不喜欢的女孩冒风险呢?”
“我说过我喜欢你,我非常非常……”
“不,你喜欢的是另一个人,我不知道她是谁。”
问题绕了一圈,又回到起点,她还是认定了我喜欢的是一个她不知道但好象我也不知道的人。我想还是先避开这一点比较妥当。
“那么,现在假定我喜欢的人就是你,我要追求你,你愿不愿意呢?”
在许久的静默中,一只啄木鸟笃笃地凿着树干。后来,我看到它失望地飞走了,消失在楼群之中。
“我不想别人因为我受委屈。”
这就是她的回答吗?借着初临的夜色,我看见小梅的头发被秋风吹得有点零乱。风很大,因为就要降温了。
对我反复的解释和发愿她好象并没听进去多少,既没有反驳,也没有同意。最后她还是作了让步,希望我冷静下来慎重考虑几天,然后再决定。还能说什么呢?只好用时间来证明自己的诚意了。
回去的路上已是夜色朦胧,一颗硕大的星星在我们正前方射出白亮的光芒——那是天狼星,整个夜空中最明亮的一颗星。不知道是为了欣赏它还是有别的原因,我们走得都很慢。
“你是教徒吗?”我好奇地问。刚才我注意到小梅似乎对教堂有一种特别的兴趣,当她为了躲避我的目光而转过头时,总是望着那儿。
“不,”她摇摇头,“可我希望自己是。”
奇怪的回答,就和她本人一样难以捉摸。不过会习惯的,因为我喜欢她。
那天晚上可真是一个不眠之夜,我象钟摆一样不知疲倦地从屋子一头走到另一头,再折回来,一边回想着她说过的每句话,一边重复自己的话,每次都能冒出新的想法。我象作演讲一样慷慨激昂,发烫的神经驱动一张停不住的嘴巴,对着一个不在眼前的观众大声表白。我没办法冷静,但是很清醒,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在恋爱,爱着一个太过谨慎的女孩子。不管她有多谨慎,我都不能停下来。这样的狂热对我并不陌生,它出现过一次,虽然……结局很不好。可这次不同了,这个女孩善良、自尊、非常懂事,她不会把我拖进任何悲剧里;再说,她又是那么符合我的想象:我又一次在一个女孩身上找到了自己向往过的、好似身在另一个世界的感觉。她应当就是那个人,那个从孩提时代就渴望着的能和我一起奔向世外桃源的梦中天使,我需要她。
我爱她。我是在喜欢一个人,这个人除了她没有别的可能,我穿过夕阳桔红色的迷阵看到的不正是她吗?
带着这样的狂热我无法平静,不自觉地从床下拿出酒瓶——又放了回去。我不需要麻醉品,只需要行动。真恨不能立刻跑去把她叫出来。当然,这不太礼貌;那就等到明天吧,明天——一切就都决定了。我得让她答应,无论如何也得让她答应,我不能和自己的内心对抗。一天的时间很快就会过去,明天……我想起《乱世佳人》里斯佳丽乐观的话:明天,是一个新的日子。我感觉那简直会是我整个生命的开始。
我是念着小梅的名字入睡的。
过分的激动让人头疼,我已经很久没有为感情的事伤过脑筋了。不过假如老胡没有突然到访的话,这点麻烦算不了什么。
但是他来了,事先也不打招呼——这正是他的风格。就象他说过的那样:“朋友见面要讲缘分,如果我拜访的人不在,那就算我倒霉,也算他倒霉。”他对任何事都是这般洒脱。记得大学时他曾花高价买过一座玻璃雕塑,那是件其丑无比的玩意儿,不知道他为什么情有独钟,藏在盒子里不准别人碰,每天晚上拿出来欣赏。可是有一天,就在他陶醉于这种奇特乐趣的时候,那件宝物鬼使神差地落到了地上。玻璃和混凝土之间的较量当然只能有一个结果,我们都想:这下这个乐天的家伙该哭了,至少得阴沉到明天早上。可他仅仅皱了皱眉头,嘀咕了一句:“宝贝儿,这太不好了。”然后一边收拾满地碎片,一边和我们聊起第二天的游玩计划。从那时起我就被他折服了。
虽然两年没见,他还是老样子:行动敏捷,精力充沛,不停地从一个主题跳到另一个主题,让你追不上,只是旁若无人的傲气少了些。他说两年里已经换过好几个雇主,最后还是决定自己当老板,租下一个铺面卖音像制品,算是不枉当年的乐队生涯。他感慨说心爱的贝司已经不大摸了,因为“太忙”,我知道他很能舍弃一些东西,这种品质我刚好缺乏。
老胡环视了一下我风格粗犷的卧室,说:“你的房间还那么乱七八糟,你本人想必也和当年一样风流快活吧?”既然是这样熟的朋友,当然不必隐瞒什么;再说我太幸福了,正需要有个人倾诉一下。
他听完以后脸沉了下来,对我说:“你真是本性难移。”
我有点慌,问他是不是觉得这个女孩不好。他摆摆手:“我不想评价她。我只觉得你自己太危险——你陷进去一次了,我们大家好不容易才把你拉回来,你都忘了吗?”
我忙分辩说这个女孩和上次那个不一样,她单纯,善良,很有自尊心。
“这些我都相信,我从不怀疑你的眼力,”老胡停顿了一下又说,“我怀疑的是你的智力。”岁月并没有改变他直白的作风。
他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就象每次演奏前一样,我猜这回的曲目大概是“爱情傻瓜”。
果然,他的第一句话就是:“人总得从挫折里学到点什么,可我发现你的智商根本就没提高过,真让人痛心。”
我很想证明自己其实已经奸猾多了,可老胡没有给我解释的机会。
“你应该听过一个故事。有个傻子——记住是傻子,提着一篮子鸡蛋到市场上去卖。他一边等买主一边想:这些鸡蛋肯定能卖个好价儿,能用它买两篮鸡蛋,再卖掉就是四篮……很快我就可以做大买卖赚大钱了。然后,我就要花天酒地,奴婢成群……他高兴得手舞足蹈,一不留神踢翻了篮子,鸡蛋全碎了。没当成大款,还把本儿赔进去了。我看你比这个傻子聪明不了多少。你还不知道自己错在哪儿吗?”
我摇摇头。
“你错就错在至今还是个感情上的白痴。你要明白:男女之情,一半是生理冲动,一半是现实需求,其它的全都是童话故事。人不能老是自己骗自己,二十岁以前天真一下也就算了,你都快二十六岁了我的同志,该现实点了。你知道,我挺喜欢跟女人套近乎(他色迷迷地一笑),最近也在考虑终身大事。可无论风花雪月地泡妞,还是正正经经谈婚论嫁,我都把理智放在第一位,永远只关心合适与否,从来不给自己编故事。因为这是现实问题,是需要睁开眼睛作决定的,不能象你那样做着美梦擦着眼屎哄自己玩儿。”
“我对她是认真的。”
“认真——谁需要你那么认真,”他恨铁不成钢地白了我一眼,“一切感情都应该适度。还记得咱们最后一次演出吗——大家都激动得恨不能给自己一刀,最后我们不也活得好好的?只是想想叫激情叫浪漫,真正做出来就叫自残就叫精神病了。男女之间也一样,太认真了只会害人害己!再说女人都很现实,相信我,那个女孩无论如何也没有你想的那么好,她只是个有血有肉的人。你不能太理想化。”
“我并不要求她十全十美,再说,世界上有许多不同的人。”
“可是绝不会有让你如愿以偿的天使,你追求的东西太虚幻了。还是该现实点,把身边的事情处理好,把能看到的东西抓住,这就叫成功。如果只有一篮子鸡蛋,就不该幻想自己是亿万富翁,我可不想看着你把仅有的一点资本也打碎了。别在梦境里生活,那是悲剧。”说完他叹了一口气。
我不做声,老胡也在想着什么。
过了一会儿,他问:“你还记得阿芳吗?两个月前我见过她。”
“她……怎么样?”那声音好象不是我的。当然忘不掉了,可是提她干什么?
“还好,已经结婚了,比从前开朗一些。她还问起你呢,听口气非常惋惜。”
我不答话。是啊,她惋惜,我可差一点就连听到这句惋惜的机会也没有了。
老胡又说:“其实她为人并不坏。我和她很早就认识,你们恋爱的时候我也没拦着;她只是很实际,为自己打算得太多,女人嘛。如果你当时能少一点幻想,少一点认真,不把问题弄僵,我想她现在已经是你太太了。而且我相信她会作个贤妻良母。”
“好一个贤妻良母,”我恶狠狠地嚷着,“不变着法儿把我折磨死就不错了。我可一点都……不惋惜。”说得自己心里酸溜溜的。
“你根本就不了解女人。”看到我激动的样子,老胡只是简单评论了一句,又回到刚才断开的话题。
“你追不追那个女孩不是关键,可你必须清醒:从现实出发,从一个具体的人出发,尽可能谋求最好的结果,不能反过来。这就是我对你的忠告。不过在我看来,也许还是那个……就是你说很吵闹的那个女孩(“静儿”,我提醒他),我想还是她对你更合适,至少在她面前你还有理智,永远不会受伤害。”
无欲则刚的道理当然驳不倒,可我又不是和尚。这个“了解女人”的家伙把我的心搅乱了。
老胡的话没有白讲,我隐约觉得他是对的,这样的好女孩也许确实不存在,至少在我所能巴望到的圈子里不存在。而那件极力想忘却的往事却重回心头——刺骨的冰冷还和当年一样清晰。是啊,上一次我没有垮掉,因为有老胡这样的朋友,有足以发泄狂躁的音乐,有校园里那种供人逃避的气氛,而且人也年轻。如今我有什么呢?只能靠自己的意志力,可我知道它有多么脆弱。
无边的恐惧袭上心头,压倒了所有对幸福的渴望。我决心放弃。反正一切还没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反正小梅说过我喜欢的不是她。当然,不能让她难堪……
十几个小时以前,我还在向一个女孩表达爱慕之情,信誓旦旦地说她是我今生唯一的选择;而此刻,我已经在盘算如何彻底和体面地全身而退了。而且两次都是那么真心实意。
我处理得不错。还是在那家西餐厅,我点了一份能最快吃完的食物,然后告诉小梅我仔细考虑过了,她的意见很有道理,我愿意尊重。小梅脸上没什么表情。我又说她是个非常可爱、非常可敬的女孩,只是我福气太浅——接着开玩笑似地列举了自己的缺点,说她要是选了我那真是一朵鲜花插在……我夸张地皱起眉头捂住鼻子。她淡淡一笑,好象只是出于礼貌。
看到不多的食物已经吃完,我想终于可以收场了,就很和蔼地对她说我们还是朋友,需要帮忙时不妨找我,然后爽快地把右手伸过去。她迟疑了几秒钟,目光里似乎有些茫然。但终于还是和我握了手,用一直都那么好听的声音感谢我的款待和我对她的看重,说这样的结局最好,并且要我以后别去找她了……那是自然。
我想她大概还会提到静儿,比如要我去安慰什么的,可是没有。这之后她就一直沉默着,让我把她静悄悄地送进了门。
整个过程都很圆满,只有一点缺憾,就是握手前那个小小的迟疑——没理由这样,大概是不习惯太多的礼节吧!总之,事情算是解决了,我的安全和她的平静都没有蒙受损失。睡觉前我给自己开了瓶酒,又找不到恰当的祝辞,就只好糊里糊涂喝了一通。
降温的预报没有错,那天晚上天气一下子变得非常冷,我能听到雨点打在窗子上的声音。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我有酒精、睡眠和一个善于保护自己的头脑,我不怕冬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