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我心归来
算起来我交过的女友不止一打,对如何讨好女孩和怎样打发掉她们也称得上心中有数,可我并不喜欢对谁动感情。事实上,我只有过一次真正的恋爱,那是在大学里,我不可抑制地喜欢上了一个女孩。那是我的初恋。
我想自己是被疯狂的想象迷住了,因为她实在没有多少出色的地方:论相貌,比不上我后来的任何一位女伴;论性格,也算不得温柔体贴。一定是她表现出的独特气质吸引了我。
我为人不大活泼,总爱默默幻想一些遥远的事情。在童年时代,我经常给自己编一个长得没办法收尾的传奇故事,男主角当然是自己,一个无敌大英雄的形象,而女主角则是一个沉默寡言、弱不禁风又羞答答的女孩子。我一次次出生入死把她救出来,一次次在她崇拜和感激的注视下消灭幻想中的恶人,一次次和她同骑一匹骏马奔向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这只是小孩子孤独的游戏。可即使到了不再编童话的年龄,我仍然坚持着一个顽固的理想:我的未来属于一块不会被凡夫俗子们践踏的神圣乐土,自己将在那里度过余生。
我向来很孤高,把特立独行当作骄傲的资本——直到和那个女孩的闹剧收场以前。我也始终在内心里描绘着一个理想女孩的形象,她脱不掉儿时梦想的影子,总是那样柔弱,那样安静,脸上永远挂着娇羞的红晕,更象个腼腆的孩子,而不是大街上粉面红唇的时髦女郎。好幻想的男孩总把生活看得太崇高,他渴望遇到一位天使,渴望付出全部的爱和忠诚,以此作为毕生的事业。
步入大学之后不久,一个看起来很符合想象的女孩闯进了我的视线,而且我们恰好有机会常见面。你也知道大学生活枯燥乏味,于是一切就天经地义地发生了:我做出一点表示,她也没拒绝。二年级时,我们常在人前出双入对。她叫阿芳。
开始一切都挺好。我象每个陷入情网的男孩一样殷勤、热烈、永不疲倦,她也很领情,偶尔表现出女孩特有的温柔。和她在一起真快乐,就象五月的阳光被轻柔的风儿弄碎了洒满全身的感觉。当时我对怎样讨女孩欢心一窍不通,只好学别人的样儿:献花、买玩具、送贺卡,经常带阿芳看电影、进舞会,把自己那点可怜巴巴的零用钱花个精光,每天晚上啃咸菜疙瘩。我对这些所谓的浪漫其实没多少兴致,但她显得很高兴。
时间一长,我难免会有些想法:她真地就是我想要的女孩吗?她对这些现实的、俗套的东西——这些我并不喜欢的东西如此看重,怎么可能陪我到远离尘嚣的乐土呢?她也确实对我那些幻想毫无兴趣,连附和的话都很勉强。
不过我还是对她珍惜倍至。怀着爱情的时候人很傻,明明看见的东西也装作不知道,非要把鸭子说成天鹅。我就是这样告诉自己的:无论如何,阿芳是我的天使,我的神,能与她相恋是我最大的幸福。
半年多过去了,我们由谨慎的四目相对变成了公开的情意绵绵,当然,主要是我在表露,她仅仅作出欣赏的样子而已——女孩嘛,总会怕羞一点,我倒不计较。可是,想唤起最初那种深沉而热烈的感情却越来越难了。对她了解越多,我就越觉得她不是那个人,不是自己理想中天使的形象。
永远付出而没有回报是一种折磨,爱情不能靠自豪感维持,再说我还那么年轻。阿芳不光心安理得领受着我的忠诚,对我偶尔的疏忽还要耍些小脾气,不算过分,也许只是充满女人气的撒娇罢了。但我觉得很不舒服。我并不奢望她能象有些奔放的女孩一样热情、主动,可至少她应当知道:我是在努力爱着她的,她本该心存感激才对。有件事我始终耿耿于怀:她常常好象是不经意地提起某个男孩,把我和他作比较,说他如何比我强——用词很小心,不过意思够明显了,这让我倍感屈辱。毫无疑问,我不是世界上最出色的男子,即使在她生活的圈子里也很平常,可我并没有做错什么呀!
慢慢的,我明白她这样做只是为了多得到一点顺从而已。我觉得她内心其实很冷,很自私,只是个小女人罢了,根本不会体谅别人,而且什么都不愿意付出。可谁能忍心就这么放弃了!我还在幻想:也许我猜得不对冤枉了她;或者只要我做得足够多,她会为我改变自己的——太年轻的男孩经常有这种野心,以为真诚能感化一切。
然而日子一天天过去,我的自尊心在反抗,理想中那个戴着光环的天使也在反抗。终于,我决定和她好好谈一谈。我做了长久的准备,要把自己的失望用最不伤感情的话表达出来,还要讲出我对她的眷恋和决心为她做的事情。我对着镜子练习了好几天。
那是个晴朗的下午,没有课,我约她去爬校园后的小山。大概是一年多以前,也在这儿,我鼓起勇气表达了想发展关系的愿望。她当时样子有些惊讶,不过立刻就很平静地答应了。这里也是我们留下快乐时光最多的地方。再说现在是春天——最美好、最温馨的季节,应该不会有太可怕的事情发生。
我先是耐住性子把她哄得很开心,然后话锋一转,搬出苦苦练过上百遍的话。当时我一边说一边不自觉地发抖:要是她勃然大怒怎么办?要是她放声大哭怎么办?我一向不善于应付激烈的场面。
可她没有,而是静静地听我说完,和平时的作风一样。我呢,根本不敢抬起眼睛,我不知道自己怕什么。阿芳沉默了好一会儿。接着我听到了最温柔的声音——她的嗓音很美,这也是让我着迷的原因之一;可那天她说话的声音尤其动听,象刚刚熟睡过的小孩子睁开眼睛向妈妈讲述自己的梦。如果她一直这样我就不会奢求什么了,可惜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她先夸我是个好男孩,接着又承认自己做得不够,有一点自私,请我原谅。我听着倒有些不忍心,也许我想得太多了?不过很快她又说自己只是个平凡的女孩,以后也只会作一个平凡的女人,不可能十全十美。我连忙表示自己并不贪心,只希望她能对我多一点体谅,多一点公平。
“当然,我会的。”阿芳这样回答,好象在想着别的事情。
又过了一会儿,她先开口了,语气有些沉重:“阿文,你应该知道,女人在这个世界上太弱小、太无奈了。”
我不明白她的用意,只好疑惑地听着。
下面的话都是对这一观点的注解。她的意思很明白:这个世界由男人主宰,女人什么都没有,所以很难不为自己打算;女孩太柔弱,当然需要别人更多的疼爱;女孩在现实中得到的太少了,因而向男朋友奢求点什么也不算过分。
“我只是做了每个正常的女孩都会做的事,你也太敏感了。”
我不想反驳。身为男人,我没有主宰过这个世界,在现实面前我也同样无可奈何,不过她有权表达自己的观点。我只是更深切地感觉到我们之间的距离,她绝不是那个能陪我寻找梦中乐土的理想女孩。
平日沉默寡言的阿芳原来也很有口才。她一再向我表明:恋爱中的女人拥有某些权力——别忘了是你在追我!女人总是喜欢强者,当然不想自己的男友比别人的逊色,这没什么可委屈的。你觉得我不大公平,可恋爱就是这样——来得太容易就不会好好珍惜,我也得让自己显得有价值啊。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想得到点什么就要学会忍辱负重——将来我一定会报答你。何况女孩只有恋爱的时候才能唱主角,要是还不自私一下……那也太亏了!再说人家凭什么选你呀?就象一篇文章里说的:你要有钱,没有钱就得英俊,不英俊的话个子得高,再不行就要对女人俯首帖耳……
她的声音依然动听,可每句话都象是锋利的东西刺在我身上。这些市侩的想法让人心寒,这种貌似讲道理的商人作风简直难以忍受,我的自尊心从没有伤得这么厉害。当时的我涉世不深,一向把平等和尊严看得极为重要,而现在居然有个女孩让我拿这些来做交易。
她的光华正在一点点褪去。直到此刻我才真正意识到:女孩如果只有纯真的外表而缺乏高贵的灵魂,那还不如表里如一的俗物可爱。
还能容忍她再说下去吗?
我打断了阿芳的长篇大论,用有点颤抖的声音说:“您的话真让我茅塞顿开。恋爱的时候男人千万要夹紧尾巴,因为女人有权力,这是她们用了不起的弱小和无奈换来的。你很关心自己的利益,生怕我会不劳而获!不过你听着:我爱一个人不是为了做交易,我没有那么市侩。”
接下来是长长的沉默。阿芳眼中充满了一种我看不懂的神情,不知是怨恨、痛苦还是什么别的,我只知道自己深深伤害了她,就象她也深深伤害了我一样。我从来都爱她,宠她,娇惯她,但这次,没别的选择了。我试图让气氛缓和一些,可又不知该说什么,只能任凭她带着这样复杂的眼神在五月灿烂的阳光下越来越苍白,越来越憔悴。
最后——是的,我这人没骨气,我动摇了,不忍心了——我拥抱着她,低声下气地说:“把今天的事情忘了吧,阿芳。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她什么都没回答,我感觉那双手冷得可怕。
发生过的事情就忘不掉。我们之间仿佛从此筑起了一道无形的墙,虽然两人都装作若无其事,绝口不提那个尴尬的日子,可是想和过去一样坦然却不可能了。我更加殷勤,她也不再让我难堪,但我们即使在笑的时候也总要避开对方的目光。我俩的约会越来越象是在例行公事。放假那天我要去车站送她,她找了一个很不高明的借口推辞,我竟然也没坚持。
开学以后我们都是三年级学生,课程少了,空闲多了,正是情意缠绵的好机会,阿芳却总躲着我,不是借口有课,就是推说身体不舒服,我也不便强求。可是有一天,一个好朋友私下对我说:“阿文,你要小心了,你的女朋友好象正在和别人拍拖。”
我很惊讶,开始留意阿芳的行踪,发现她有时和一个大块头的家伙见面。我不想责备她,只希望开诚布公地谈一谈。我宁愿是自己弄错了,也许她有个表哥什么的……事有凑巧,偏偏在女生宿舍楼前遇上了那个对手。
他穿着考究,体型剽悍,浑身散发着男用香水的味道,怀里抱着一大束红玫瑰。这家伙有钱,不象我每次只敢买一朵。不过我良好的愿望是落空了,看表妹可用不着送玫瑰花。
我想他大概也蒙在鼓里,就很礼貌地打了招呼,告诉他其实我们要见的是同一个女孩,而且我和她早已经……话没说完就被打断了,对方的态度极为粗鲁。他说知道有我这么个傻×,早就想修理一下,只是没腾出空来。他要我“马上滚”,否则“老子废了你”。我虽然性情温和,可也不能任人羞辱,就回敬了几句,那位酷哥立刻大打出手。
这场较量实力悬殊,我只有挨揍的份儿。在倒地之前的一刹那,我看到了自己永远也忘不掉的一幕:阿芳,和我恋爱的阿芳,被我当作生活理想包羞忍辱追求的阿芳,原来就站在不远处,看着我倒下,脸上挂着我熟悉的——甚至极为欣赏的——平静。后来有人告诉我,从一开始她就在那儿,始终静静观察事态的发展,或者说,她在等待一个胜利者的出现。
我宁愿在听到这一切之前离开人世,我宁愿在看到她之前变成瞎子。大家伙的皮鞋重重地踢在身上,可我没有躲闪,我不记得自己当时在想什么。是几个熟人把我救出来的。我远远望见阿芳走到那位胜利者面前,说了几句话,然后两人就手挽手肩靠肩地走远了。
我只受了点皮外伤,很快就好了;但心里面——是的,心里面,永远都不会痊愈。我想自己终于懂得了阿芳说过的话:“女人总是喜欢强者!”而且我也终于明白了,看上去柔弱也自以为是弱者的女人其实有多么强悍。那是一种真正刀枪不入的强悍,绝对超脱了爱和一切温柔的感情。
彻骨的刺痛令人不寒而栗。我从没有如此痛苦过,对人生失望到了极点。我发现自己的生命其实毫无意义:在现实生活中,我碌碌无为,从才干到性格都不足以成就什么,和千千万万俗物一样只配在世间行尸走肉;在精神世界里,我愚蠢地向往着一件不可能的东西,而且更加愚蠢地为它找到一个活着的影子,然后被这影子高傲地踩在脚下,踏进泥土。我甚至想过和自己无用的生命说再会;然而事到临头我的勇气又不够,最后只能加倍痛苦。
那个传递过不幸消息的朋友每天陪着我,他有些内疚,好象是自己把我害了。哪怕只为报答他,我也不能太消沉。我们叫他老胡。他热衷摇滚,我也有点音乐天赋,反正闲着,就和他学起了摇滚乐。不久他组织起一个乐队,我作了鼓手。
坦白地讲,我们水平很滥,不过向大学生们煽煽情摆摆酷还凑合。我需要那种嘈杂、粗野的声响,需要用它们把耳朵和心封闭起来,为那些不和谐的节拍我宁愿把手指都敲断了。我蓄起长发,习惯了酒精的刺激和声嘶力竭的嚎叫,这能让人忘掉幻想。我不需要一块天边的乐土,只要躲进这个陌生人的身体就够了;我也不需要一个看起来娇羞可人的所谓天使,那不过是一场噩梦。
鼓手的身份和奇异的扮相使我得到了一些女孩的好感——浅得要命也俗得要命的那种,她们会瞪着粘了假睫毛的大眼睛听你胡吹乱侃,接着嗲声嗲气说自己有多么前卫,最后很大方地要你在她的衬衣或者胳膊上签名,刺鼻的廉价香水能把人呛个半死。头几回我躲开了;可是后来也就慢慢不以为然,甚至还挑了一个不太讨人厌的作女友。
我当然不会喜欢她。谁都看得出那张酷似某明星的脸绝不是她自己的,她的语言、行动、思想(假如有的话)也都是别人的拷贝,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后面其实空空如也。可我就需要这个,我必须脱胎换骨,变成一个过去想都不敢想的角色。我不再向往任何遥远的东西了,整天喝酒、泡妞、玩摇滚。没什么可怕的——酒肉穿肠过,爱情僧侣的日子结束了。不就是作一个强者吗?我也会!
后来我又交过几个女朋友,都既活泼又俗气,多数还有点姿色。大学里余下的一年多就这样打发过去了,我浑浑噩噩等待毕业,准备带着一张骗人的文凭和一个迥然不同的灵魂走进黑漆漆的未来。
可是,上天注定我还要再见她一面。离毕业只有一个多月的时候,我又遇到了那个给我带来深深痛苦的女孩。
我和阿芳一直在相互躲避,可那次真地躲不开了,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把我们挡在同一道门廊下,而且偏偏一个旁人也没有。她迟疑地点了一下头,我装作没看见。我们当然都盼着雨马上停下来,可老天就是不那么善解人意。那块地方很小,我们不可能离得太远,我别扭极了。
过了一会儿,我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你还恨我吗?”
“当然不会,”我傲慢地说,“因为我根本就不认识您啊,小姐。”
又是一阵沉默,该死的雨更大了。
“我不是故意脚踏两只船的,”那个声音又响起来,“你也知道,我条件不算好……你又不喜欢我了。我只是不想失去机会。”
“完全正确,能被阁下的玉腿踢开我深感荣幸。顺便说一句,能被您男朋友的名牌皮鞋踩上几脚——那感觉真是棒极了!”后面几个字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接下来是许久的静默。谢天谢地,终于堵住她的嘴了。
可是渐渐的,我听到……一阵奇怪的声音,一种没有预料到的声音,好象有人在抽泣。我忍着不去理会……可最后还是转过身,看到了一个泪流满面的女孩。
这是她第一次在我面前哭。泪珠滑过她苍白的面颊,一双不大但很秀气的眼睛紧紧闭着,身体斜靠在门边的柱子上。阿芳一向都显得弱不禁风,而这副风雨中哭泣的样子就更是楚楚可怜。我一下子忘了所有的怨恨,久违的幻想似乎又飞回来了(男孩真傻),忙不迭去掏手绢,偏偏又没带。好在衣袖是干净的,可以为她擦拭泪水。我就这样一边给她擦眼泪,一边听她泣不成声地说着对不起。
一个柔弱、苍白的女孩哭起来真是有着无穷的力量,能让你做那些在枪口下也未必会做的事。我让阿芳靠在自己身上,又怜惜又眷恋地审视她伤心的表情——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和这样未经雕琢的脸打过交道了,也很久很久没有听过这样柔美而矜持的嗓音了,这些都是忘不掉的。
我不知该说些什么,外面轰鸣的雷声替我说了——为什么它不在那一刻把我和她同时烧成焦炭呢?那该有多么完美:一对相爱过、痛苦过、历尽劫波终于在暴风雨中冰释前嫌的恋人拥抱在一起告别人世,这岂不是世界上最浪漫的结局吗?如果真能这样,我相信脚下的石板上一定会开出玫瑰花的。
可上天并不仁慈,它让人们活着,活着看到自己所有幻想的破灭。
等到阿芳的泪水止住了,我对她说:“别伤心了,我不会再恨你,也不会再说伤害你的话。我只愿你幸福。”我希望她能平静地点点头,说声谢谢。
她是这样做的。可接下来她又说:“其实,我和他早就分开了。要是你觉得……不那么恨我,要是你还想和我在一起,我不会拒绝的。”
她的眼神里充满了期待。多熟悉的目光:每次她想吃巧克力的时候就是这样看着我的。
可我不再是巧克力了。
我的头在发胀,心里好不容易拼凑起来的一件东西又被打碎了。
我狠狠盯着她的脸,上面没有泪水,刚才那个梨花带雨般惹人怜爱的女孩不见了。是我用笨拙的衣袖把她擦掉的。眼前这人是谁呢?不正是看着我被打倒在地、然后挽着胜利者的胳膊绝尘而去的坚强的女人吗!
她没有白作我的女朋友,知道我的心什么时候最软;可她低估了我的尊严——这尊严不会被任何东西收买。我忽然觉得和此刻相比,上回遭遇的痛苦也许不算太大。幸运的是,这次我可以顶住,种过疫苗的人就不怕天花了。
我的脑子在发烧,想说话却张不开嘴巴,最后我竟然笑起来,笑得浑身发出一阵强烈的哆嗦。接着颤抖的力量,我用很高的、几乎不是自己的声音说:“你很聪明,小姐,可是我不愿意!”
说完这些,我不顾一切冲进了滂沱大雨中。到处都是没过脚踝的积水,雨点毫不留情地砸下来,我跌倒了好几次,路似乎永远也走不完。可我一定得冲过去,哪怕这是圣经里那场毁灭了世界的大雨我也得冲过去,因为——自尊心:我不能让这个一次又一次辱没我尊严的女孩给毁了。人,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我象祈祷一样无数次重复这句格言,带着一身泥水和一颗破碎的心回到了宿舍。
从此以后,我彻底躲进了自己刚刚打造出的躯壳里,它很合身,看不出任何破绽。我顺利地毕业,顺利地走上职业生涯,平平淡淡地苟活在这个世界上,对生活再没什么奢望了——人不就是这样成熟的吗?
没有人了解我的过去,除了老胡,而他远在几百里外的另一座城市。真实的我对于身边的世界而言完全隐藏着,连我自己也不想见到他。我已经习惯了用喝酒、闲聊、看搞笑片来打发时间,不想任何高深的东西,不让自己生活在孤单里,这样才安全。
我也只交安全的女朋友,层次不高又能消磨时光的那种,靠她们压制内心里长久蛰伏着的一个形象,不让她展露身手。我一直做得很成功,包括目前这只大鹦鹉,都是别人眼中不错的女孩。如果某一天和她分手,我良心上也没什么不安,我从不亏待她,只是把她当成了不知情的工具,借以逃避一种悲剧命运。我会让她作自己的终生伴侣吗?也许吧,但不会把感情加进去。她为人还好,可是我不爱她,我爱的东西根本不存在。
当一个人用最纯洁、最真诚的愿望尝试过而终于头破血流以后,还有什么选择呢?
他只能发誓:永不重蹈覆辙。
我想自己是被疯狂的想象迷住了,因为她实在没有多少出色的地方:论相貌,比不上我后来的任何一位女伴;论性格,也算不得温柔体贴。一定是她表现出的独特气质吸引了我。
我为人不大活泼,总爱默默幻想一些遥远的事情。在童年时代,我经常给自己编一个长得没办法收尾的传奇故事,男主角当然是自己,一个无敌大英雄的形象,而女主角则是一个沉默寡言、弱不禁风又羞答答的女孩子。我一次次出生入死把她救出来,一次次在她崇拜和感激的注视下消灭幻想中的恶人,一次次和她同骑一匹骏马奔向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这只是小孩子孤独的游戏。可即使到了不再编童话的年龄,我仍然坚持着一个顽固的理想:我的未来属于一块不会被凡夫俗子们践踏的神圣乐土,自己将在那里度过余生。
我向来很孤高,把特立独行当作骄傲的资本——直到和那个女孩的闹剧收场以前。我也始终在内心里描绘着一个理想女孩的形象,她脱不掉儿时梦想的影子,总是那样柔弱,那样安静,脸上永远挂着娇羞的红晕,更象个腼腆的孩子,而不是大街上粉面红唇的时髦女郎。好幻想的男孩总把生活看得太崇高,他渴望遇到一位天使,渴望付出全部的爱和忠诚,以此作为毕生的事业。
步入大学之后不久,一个看起来很符合想象的女孩闯进了我的视线,而且我们恰好有机会常见面。你也知道大学生活枯燥乏味,于是一切就天经地义地发生了:我做出一点表示,她也没拒绝。二年级时,我们常在人前出双入对。她叫阿芳。
开始一切都挺好。我象每个陷入情网的男孩一样殷勤、热烈、永不疲倦,她也很领情,偶尔表现出女孩特有的温柔。和她在一起真快乐,就象五月的阳光被轻柔的风儿弄碎了洒满全身的感觉。当时我对怎样讨女孩欢心一窍不通,只好学别人的样儿:献花、买玩具、送贺卡,经常带阿芳看电影、进舞会,把自己那点可怜巴巴的零用钱花个精光,每天晚上啃咸菜疙瘩。我对这些所谓的浪漫其实没多少兴致,但她显得很高兴。
时间一长,我难免会有些想法:她真地就是我想要的女孩吗?她对这些现实的、俗套的东西——这些我并不喜欢的东西如此看重,怎么可能陪我到远离尘嚣的乐土呢?她也确实对我那些幻想毫无兴趣,连附和的话都很勉强。
不过我还是对她珍惜倍至。怀着爱情的时候人很傻,明明看见的东西也装作不知道,非要把鸭子说成天鹅。我就是这样告诉自己的:无论如何,阿芳是我的天使,我的神,能与她相恋是我最大的幸福。
半年多过去了,我们由谨慎的四目相对变成了公开的情意绵绵,当然,主要是我在表露,她仅仅作出欣赏的样子而已——女孩嘛,总会怕羞一点,我倒不计较。可是,想唤起最初那种深沉而热烈的感情却越来越难了。对她了解越多,我就越觉得她不是那个人,不是自己理想中天使的形象。
永远付出而没有回报是一种折磨,爱情不能靠自豪感维持,再说我还那么年轻。阿芳不光心安理得领受着我的忠诚,对我偶尔的疏忽还要耍些小脾气,不算过分,也许只是充满女人气的撒娇罢了。但我觉得很不舒服。我并不奢望她能象有些奔放的女孩一样热情、主动,可至少她应当知道:我是在努力爱着她的,她本该心存感激才对。有件事我始终耿耿于怀:她常常好象是不经意地提起某个男孩,把我和他作比较,说他如何比我强——用词很小心,不过意思够明显了,这让我倍感屈辱。毫无疑问,我不是世界上最出色的男子,即使在她生活的圈子里也很平常,可我并没有做错什么呀!
慢慢的,我明白她这样做只是为了多得到一点顺从而已。我觉得她内心其实很冷,很自私,只是个小女人罢了,根本不会体谅别人,而且什么都不愿意付出。可谁能忍心就这么放弃了!我还在幻想:也许我猜得不对冤枉了她;或者只要我做得足够多,她会为我改变自己的——太年轻的男孩经常有这种野心,以为真诚能感化一切。
然而日子一天天过去,我的自尊心在反抗,理想中那个戴着光环的天使也在反抗。终于,我决定和她好好谈一谈。我做了长久的准备,要把自己的失望用最不伤感情的话表达出来,还要讲出我对她的眷恋和决心为她做的事情。我对着镜子练习了好几天。
那是个晴朗的下午,没有课,我约她去爬校园后的小山。大概是一年多以前,也在这儿,我鼓起勇气表达了想发展关系的愿望。她当时样子有些惊讶,不过立刻就很平静地答应了。这里也是我们留下快乐时光最多的地方。再说现在是春天——最美好、最温馨的季节,应该不会有太可怕的事情发生。
我先是耐住性子把她哄得很开心,然后话锋一转,搬出苦苦练过上百遍的话。当时我一边说一边不自觉地发抖:要是她勃然大怒怎么办?要是她放声大哭怎么办?我一向不善于应付激烈的场面。
可她没有,而是静静地听我说完,和平时的作风一样。我呢,根本不敢抬起眼睛,我不知道自己怕什么。阿芳沉默了好一会儿。接着我听到了最温柔的声音——她的嗓音很美,这也是让我着迷的原因之一;可那天她说话的声音尤其动听,象刚刚熟睡过的小孩子睁开眼睛向妈妈讲述自己的梦。如果她一直这样我就不会奢求什么了,可惜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她先夸我是个好男孩,接着又承认自己做得不够,有一点自私,请我原谅。我听着倒有些不忍心,也许我想得太多了?不过很快她又说自己只是个平凡的女孩,以后也只会作一个平凡的女人,不可能十全十美。我连忙表示自己并不贪心,只希望她能对我多一点体谅,多一点公平。
“当然,我会的。”阿芳这样回答,好象在想着别的事情。
又过了一会儿,她先开口了,语气有些沉重:“阿文,你应该知道,女人在这个世界上太弱小、太无奈了。”
我不明白她的用意,只好疑惑地听着。
下面的话都是对这一观点的注解。她的意思很明白:这个世界由男人主宰,女人什么都没有,所以很难不为自己打算;女孩太柔弱,当然需要别人更多的疼爱;女孩在现实中得到的太少了,因而向男朋友奢求点什么也不算过分。
“我只是做了每个正常的女孩都会做的事,你也太敏感了。”
我不想反驳。身为男人,我没有主宰过这个世界,在现实面前我也同样无可奈何,不过她有权表达自己的观点。我只是更深切地感觉到我们之间的距离,她绝不是那个能陪我寻找梦中乐土的理想女孩。
平日沉默寡言的阿芳原来也很有口才。她一再向我表明:恋爱中的女人拥有某些权力——别忘了是你在追我!女人总是喜欢强者,当然不想自己的男友比别人的逊色,这没什么可委屈的。你觉得我不大公平,可恋爱就是这样——来得太容易就不会好好珍惜,我也得让自己显得有价值啊。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想得到点什么就要学会忍辱负重——将来我一定会报答你。何况女孩只有恋爱的时候才能唱主角,要是还不自私一下……那也太亏了!再说人家凭什么选你呀?就象一篇文章里说的:你要有钱,没有钱就得英俊,不英俊的话个子得高,再不行就要对女人俯首帖耳……
她的声音依然动听,可每句话都象是锋利的东西刺在我身上。这些市侩的想法让人心寒,这种貌似讲道理的商人作风简直难以忍受,我的自尊心从没有伤得这么厉害。当时的我涉世不深,一向把平等和尊严看得极为重要,而现在居然有个女孩让我拿这些来做交易。
她的光华正在一点点褪去。直到此刻我才真正意识到:女孩如果只有纯真的外表而缺乏高贵的灵魂,那还不如表里如一的俗物可爱。
还能容忍她再说下去吗?
我打断了阿芳的长篇大论,用有点颤抖的声音说:“您的话真让我茅塞顿开。恋爱的时候男人千万要夹紧尾巴,因为女人有权力,这是她们用了不起的弱小和无奈换来的。你很关心自己的利益,生怕我会不劳而获!不过你听着:我爱一个人不是为了做交易,我没有那么市侩。”
接下来是长长的沉默。阿芳眼中充满了一种我看不懂的神情,不知是怨恨、痛苦还是什么别的,我只知道自己深深伤害了她,就象她也深深伤害了我一样。我从来都爱她,宠她,娇惯她,但这次,没别的选择了。我试图让气氛缓和一些,可又不知该说什么,只能任凭她带着这样复杂的眼神在五月灿烂的阳光下越来越苍白,越来越憔悴。
最后——是的,我这人没骨气,我动摇了,不忍心了——我拥抱着她,低声下气地说:“把今天的事情忘了吧,阿芳。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她什么都没回答,我感觉那双手冷得可怕。
发生过的事情就忘不掉。我们之间仿佛从此筑起了一道无形的墙,虽然两人都装作若无其事,绝口不提那个尴尬的日子,可是想和过去一样坦然却不可能了。我更加殷勤,她也不再让我难堪,但我们即使在笑的时候也总要避开对方的目光。我俩的约会越来越象是在例行公事。放假那天我要去车站送她,她找了一个很不高明的借口推辞,我竟然也没坚持。
开学以后我们都是三年级学生,课程少了,空闲多了,正是情意缠绵的好机会,阿芳却总躲着我,不是借口有课,就是推说身体不舒服,我也不便强求。可是有一天,一个好朋友私下对我说:“阿文,你要小心了,你的女朋友好象正在和别人拍拖。”
我很惊讶,开始留意阿芳的行踪,发现她有时和一个大块头的家伙见面。我不想责备她,只希望开诚布公地谈一谈。我宁愿是自己弄错了,也许她有个表哥什么的……事有凑巧,偏偏在女生宿舍楼前遇上了那个对手。
他穿着考究,体型剽悍,浑身散发着男用香水的味道,怀里抱着一大束红玫瑰。这家伙有钱,不象我每次只敢买一朵。不过我良好的愿望是落空了,看表妹可用不着送玫瑰花。
我想他大概也蒙在鼓里,就很礼貌地打了招呼,告诉他其实我们要见的是同一个女孩,而且我和她早已经……话没说完就被打断了,对方的态度极为粗鲁。他说知道有我这么个傻×,早就想修理一下,只是没腾出空来。他要我“马上滚”,否则“老子废了你”。我虽然性情温和,可也不能任人羞辱,就回敬了几句,那位酷哥立刻大打出手。
这场较量实力悬殊,我只有挨揍的份儿。在倒地之前的一刹那,我看到了自己永远也忘不掉的一幕:阿芳,和我恋爱的阿芳,被我当作生活理想包羞忍辱追求的阿芳,原来就站在不远处,看着我倒下,脸上挂着我熟悉的——甚至极为欣赏的——平静。后来有人告诉我,从一开始她就在那儿,始终静静观察事态的发展,或者说,她在等待一个胜利者的出现。
我宁愿在听到这一切之前离开人世,我宁愿在看到她之前变成瞎子。大家伙的皮鞋重重地踢在身上,可我没有躲闪,我不记得自己当时在想什么。是几个熟人把我救出来的。我远远望见阿芳走到那位胜利者面前,说了几句话,然后两人就手挽手肩靠肩地走远了。
我只受了点皮外伤,很快就好了;但心里面——是的,心里面,永远都不会痊愈。我想自己终于懂得了阿芳说过的话:“女人总是喜欢强者!”而且我也终于明白了,看上去柔弱也自以为是弱者的女人其实有多么强悍。那是一种真正刀枪不入的强悍,绝对超脱了爱和一切温柔的感情。
彻骨的刺痛令人不寒而栗。我从没有如此痛苦过,对人生失望到了极点。我发现自己的生命其实毫无意义:在现实生活中,我碌碌无为,从才干到性格都不足以成就什么,和千千万万俗物一样只配在世间行尸走肉;在精神世界里,我愚蠢地向往着一件不可能的东西,而且更加愚蠢地为它找到一个活着的影子,然后被这影子高傲地踩在脚下,踏进泥土。我甚至想过和自己无用的生命说再会;然而事到临头我的勇气又不够,最后只能加倍痛苦。
那个传递过不幸消息的朋友每天陪着我,他有些内疚,好象是自己把我害了。哪怕只为报答他,我也不能太消沉。我们叫他老胡。他热衷摇滚,我也有点音乐天赋,反正闲着,就和他学起了摇滚乐。不久他组织起一个乐队,我作了鼓手。
坦白地讲,我们水平很滥,不过向大学生们煽煽情摆摆酷还凑合。我需要那种嘈杂、粗野的声响,需要用它们把耳朵和心封闭起来,为那些不和谐的节拍我宁愿把手指都敲断了。我蓄起长发,习惯了酒精的刺激和声嘶力竭的嚎叫,这能让人忘掉幻想。我不需要一块天边的乐土,只要躲进这个陌生人的身体就够了;我也不需要一个看起来娇羞可人的所谓天使,那不过是一场噩梦。
鼓手的身份和奇异的扮相使我得到了一些女孩的好感——浅得要命也俗得要命的那种,她们会瞪着粘了假睫毛的大眼睛听你胡吹乱侃,接着嗲声嗲气说自己有多么前卫,最后很大方地要你在她的衬衣或者胳膊上签名,刺鼻的廉价香水能把人呛个半死。头几回我躲开了;可是后来也就慢慢不以为然,甚至还挑了一个不太讨人厌的作女友。
我当然不会喜欢她。谁都看得出那张酷似某明星的脸绝不是她自己的,她的语言、行动、思想(假如有的话)也都是别人的拷贝,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后面其实空空如也。可我就需要这个,我必须脱胎换骨,变成一个过去想都不敢想的角色。我不再向往任何遥远的东西了,整天喝酒、泡妞、玩摇滚。没什么可怕的——酒肉穿肠过,爱情僧侣的日子结束了。不就是作一个强者吗?我也会!
后来我又交过几个女朋友,都既活泼又俗气,多数还有点姿色。大学里余下的一年多就这样打发过去了,我浑浑噩噩等待毕业,准备带着一张骗人的文凭和一个迥然不同的灵魂走进黑漆漆的未来。
可是,上天注定我还要再见她一面。离毕业只有一个多月的时候,我又遇到了那个给我带来深深痛苦的女孩。
我和阿芳一直在相互躲避,可那次真地躲不开了,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把我们挡在同一道门廊下,而且偏偏一个旁人也没有。她迟疑地点了一下头,我装作没看见。我们当然都盼着雨马上停下来,可老天就是不那么善解人意。那块地方很小,我们不可能离得太远,我别扭极了。
过了一会儿,我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你还恨我吗?”
“当然不会,”我傲慢地说,“因为我根本就不认识您啊,小姐。”
又是一阵沉默,该死的雨更大了。
“我不是故意脚踏两只船的,”那个声音又响起来,“你也知道,我条件不算好……你又不喜欢我了。我只是不想失去机会。”
“完全正确,能被阁下的玉腿踢开我深感荣幸。顺便说一句,能被您男朋友的名牌皮鞋踩上几脚——那感觉真是棒极了!”后面几个字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接下来是许久的静默。谢天谢地,终于堵住她的嘴了。
可是渐渐的,我听到……一阵奇怪的声音,一种没有预料到的声音,好象有人在抽泣。我忍着不去理会……可最后还是转过身,看到了一个泪流满面的女孩。
这是她第一次在我面前哭。泪珠滑过她苍白的面颊,一双不大但很秀气的眼睛紧紧闭着,身体斜靠在门边的柱子上。阿芳一向都显得弱不禁风,而这副风雨中哭泣的样子就更是楚楚可怜。我一下子忘了所有的怨恨,久违的幻想似乎又飞回来了(男孩真傻),忙不迭去掏手绢,偏偏又没带。好在衣袖是干净的,可以为她擦拭泪水。我就这样一边给她擦眼泪,一边听她泣不成声地说着对不起。
一个柔弱、苍白的女孩哭起来真是有着无穷的力量,能让你做那些在枪口下也未必会做的事。我让阿芳靠在自己身上,又怜惜又眷恋地审视她伤心的表情——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和这样未经雕琢的脸打过交道了,也很久很久没有听过这样柔美而矜持的嗓音了,这些都是忘不掉的。
我不知该说些什么,外面轰鸣的雷声替我说了——为什么它不在那一刻把我和她同时烧成焦炭呢?那该有多么完美:一对相爱过、痛苦过、历尽劫波终于在暴风雨中冰释前嫌的恋人拥抱在一起告别人世,这岂不是世界上最浪漫的结局吗?如果真能这样,我相信脚下的石板上一定会开出玫瑰花的。
可上天并不仁慈,它让人们活着,活着看到自己所有幻想的破灭。
等到阿芳的泪水止住了,我对她说:“别伤心了,我不会再恨你,也不会再说伤害你的话。我只愿你幸福。”我希望她能平静地点点头,说声谢谢。
她是这样做的。可接下来她又说:“其实,我和他早就分开了。要是你觉得……不那么恨我,要是你还想和我在一起,我不会拒绝的。”
她的眼神里充满了期待。多熟悉的目光:每次她想吃巧克力的时候就是这样看着我的。
可我不再是巧克力了。
我的头在发胀,心里好不容易拼凑起来的一件东西又被打碎了。
我狠狠盯着她的脸,上面没有泪水,刚才那个梨花带雨般惹人怜爱的女孩不见了。是我用笨拙的衣袖把她擦掉的。眼前这人是谁呢?不正是看着我被打倒在地、然后挽着胜利者的胳膊绝尘而去的坚强的女人吗!
她没有白作我的女朋友,知道我的心什么时候最软;可她低估了我的尊严——这尊严不会被任何东西收买。我忽然觉得和此刻相比,上回遭遇的痛苦也许不算太大。幸运的是,这次我可以顶住,种过疫苗的人就不怕天花了。
我的脑子在发烧,想说话却张不开嘴巴,最后我竟然笑起来,笑得浑身发出一阵强烈的哆嗦。接着颤抖的力量,我用很高的、几乎不是自己的声音说:“你很聪明,小姐,可是我不愿意!”
说完这些,我不顾一切冲进了滂沱大雨中。到处都是没过脚踝的积水,雨点毫不留情地砸下来,我跌倒了好几次,路似乎永远也走不完。可我一定得冲过去,哪怕这是圣经里那场毁灭了世界的大雨我也得冲过去,因为——自尊心:我不能让这个一次又一次辱没我尊严的女孩给毁了。人,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我象祈祷一样无数次重复这句格言,带着一身泥水和一颗破碎的心回到了宿舍。
从此以后,我彻底躲进了自己刚刚打造出的躯壳里,它很合身,看不出任何破绽。我顺利地毕业,顺利地走上职业生涯,平平淡淡地苟活在这个世界上,对生活再没什么奢望了——人不就是这样成熟的吗?
没有人了解我的过去,除了老胡,而他远在几百里外的另一座城市。真实的我对于身边的世界而言完全隐藏着,连我自己也不想见到他。我已经习惯了用喝酒、闲聊、看搞笑片来打发时间,不想任何高深的东西,不让自己生活在孤单里,这样才安全。
我也只交安全的女朋友,层次不高又能消磨时光的那种,靠她们压制内心里长久蛰伏着的一个形象,不让她展露身手。我一直做得很成功,包括目前这只大鹦鹉,都是别人眼中不错的女孩。如果某一天和她分手,我良心上也没什么不安,我从不亏待她,只是把她当成了不知情的工具,借以逃避一种悲剧命运。我会让她作自己的终生伴侣吗?也许吧,但不会把感情加进去。她为人还好,可是我不爱她,我爱的东西根本不存在。
当一个人用最纯洁、最真诚的愿望尝试过而终于头破血流以后,还有什么选择呢?
他只能发誓:永不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