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篇自己比较喜欢的。以前的作品来自北极星社区“花情花语”]
南京印象记
素素(555019357) 1999-07-16 15:59:44
打心眼儿里说,我挺喜欢南京的。虽然我的家乡景色更好,但总觉得南京的氛围更适合我。
南京有着现代都市的特色,但却没有大都市过分的嘈杂,更象一位现代都市中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子,是古代与现代溶合的尤物。这里的文化氛围挺好,不管是电视台、电台的节目或者是不同规模的书店,都做得不错。我在下雨的日子尤其喜爱听电台的节目,我可以抱着一本书,躺在床头,一边吃着零食一边伴着悠悠的音乐看书,偶尔会停下来认真地听着节目里牵魂的歌或者一个美丽的故事,偶尔也会放下手中的书静静地听雨,想想往事或者憧憬一下未来。而有空到书店或者图书馆去,总能见到很多上进的人,不管是老的少的,那时心中油然而生一种对生活的激情。比起我的家乡,南京是要开放和现代得多,这里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挑战,虽然有时竞争很残酷,但总觉得这样的生活不是一潭死水,总还充满了一些朝气。
我喜爱南京马路上郁郁葱葱的法国梧桐,总让我觉得心中有一片肃静和庄严,它一片青绿着向前延伸,似乎代表着一种人生哲理。即便到了冬天它那么光秃秃地伫立道路两旁,我心中仍觉得它的坚强不屈,伸向天空的枝丫是向世界的证明,等它贮够了力量,一定会东山再起。而它粗壮的树干则让你尽可以想象它曾走过了多少的风霜,它也是南京大屠杀的第一见证人,它斑驳的疤痕记载着南京的几世苍伤。有时出去找朋友玩,傍晚回家时骑着自行车走在路上,行人不多,我便愿意慢慢地骑,一路欣赏着两旁的绿,想象着在那绿色尽头会走来一位古代美女,撑着油纸伞,穿着一袭淡雅的长裙,盈盈地向我笑着。
金陵古都是我幼年的梦。秦淮河畔的古建筑很美,我喜爱夜色下的秦淮河,虽然污染严重,但我总是努力忘记它的恶臭,看着泊在河里的小船想象着歌女犹抱琵琶半遮面地低泣心曲,间或会有长袖翩翩的女子载歌载舞。晚晴楼、大成殿附近一圈的古建筑群很有帝王气,门前挂着红红的灯笼,街灯打得也挺暗,总让人想起遥远的时代帝王将相们的辉煌与坠落,沉淀在心中的是一种惋惜。我会那么不顾一切地留在南京,大概也就是因为自己喜爱南京六朝古都的将王气和很久以前对江南细雨的丝丝心仪吧。南京的长江大桥和中山陵也挺有气势的,那是在小学课本中就有了挥不去的记忆,而童年时看的《红红的雨花石》的电视剧加深了自己对南京的热爱,总想着有朝一日自己能捡到那么一颗如血的雨花石。
当然南京也有很多不好,比如我就不喜欢南京的气候。我的家乡四季如春,季季都充满着绿意,不会有太多枯枝败叶的荒凉,所以我喜爱家乡的气候。而在南京则是四季分明,尤其明显的是夏天和冬天,这两个季节总是那么长,仿佛昨天进入春天今天就是夏天,而刚感觉到一点秋意渐浓却已是冰凌满天。如果不出门家里又有空调的话还尚可,但如果要出去奔波那滋味不会好受。我还记得91年我刚到南京就遇到了零下十三度的寒冬,但那时刚到南京觉得很好玩,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雪,硬是冲到操场上与同学们大打雪仗,好象不曾感觉到冷。而95年的那个夏季却是热得炙人,我好象临近死期的病人,一个劲想往风扇下钻,连中午饭也求着男生帮我带,仿佛自己一离开那仅存的凉意便会没了气息。而毕业后因为极少运动,更是觉得南京的气候无法忍受,因为家里没有空调,我更愿意坐在办公室里,哪怕加班也好。
而南京的交通也够呛。一到上下班时间来来往往的人流和车流简直让人感慨中国人繁殖后代的能力怎么这么强。虽然我在上海时亲眼见到塞车近3个小时,但上海毕竟是繁华之地,而且那也是几年前的事了。南京没有市内立交桥,更多的是人行天桥,而交通要道也是一扩再扩,我不禁为重复建设所耗费的人力财力而感慨,但总不免有些桤人忧天之感,我一个小人物能烦得了这么?何况自己一个小人物总不能有那些拿着神笔规划蓝图的人物会想,自己不过是不切实际的假想罢。偏偏在你赶时间时有骂街的冲动,所以有时宁可破费坐出租车,心里还很阿Q地想:让你们去挤吧!似乎自己真的占了便宜似的。
说起对南京人的感觉,我更喜欢跟40来岁的知识分子们在一起,因为他(她)们身上有很多可爱的本质,有着对南京沧桑历史的真实经历,却不失却后辈的关切之意。我曾与这个年龄的人同住一个大院,眼见得他(她)们的朴实和热情。而现在的小年青们似乎早已忘记南京的过去,你有时不得不惊讶他(她)们嘴里冒出的龌龊之词。而不少在南京为前途而拼搏的外乡人给南京城注入了更多的时代气息,从他(她)们身上我看到了生命的意义,我从心底敬爱他(她)们。
不管怎么评述南京,我想在人类生存的每个空间都会有它的美好和黑暗,所以我从来没有过多的抱怨。而且我终究还是喜爱南京的。
[此文是送给虫虫大哥的。当时他要小妹作文,于是出此文。]
桃花笑
素素(555019357) 1999-07-12 09:52:19
夜这么黑,
风这么大,
雨这么烈,
我什么也看不见,
风要撕碎我,
雨要埋葬我,
黑夜要吞噬我。
妈妈,
我的生命也许就要结束,
妈妈,
为什么今夜如此漫长?
我曾赤身站在太阳底下,
任凭它把我的皮晒掉;
我曾伫立雨中,
任凭雨水把我的泪冲涮;
我曾迎着风雨,
祈盼春天的来到;
我也曾拉着姐妹们的手,
说我们的生命还要延续。
可是,为什么啊,
妈妈,
我的姐姐和妹妹,
我们一起唱着你教的歌谣,
而转眼间,
却只剩我在风中飘摇?
地上躺着的呀,
是我的亲姐妹们,
为什么被泥水弄脏,
还要被大雨冲向远方?
噢,妈妈,
再给我一点力量吧!
我只要,
战胜今夜的风暴,
我只要,
再看看明早的曙光。
为什么,
我的耳边只有风雨啸?
为什么,
我听到姐妹们的哀号?
我好疼,
我没有了力气,
我飘呀飘......
妈妈,
我没有后悔,
妈妈,
再给我唱那一首生命的歌谣......
二胡声声
[此文是送给网友逍遥书生的]
素素(555019357) 1999-08-23 08:54:02
一个没有太阳的午后。迈着散漫步伐的我被一阵悠悠的二胡曲拽住了心魂,我不由得循音而去。那是一位5、60岁的老伯,倚在街角忘我地拉着手中的胡琴。在大都市里,有的是来往的行人和车辆,老伯与二胡给都市画上的许是几分不和谐,许是几分苍伤。老伯不是乞丐,他穿着整洁。他不在乎路人怎样看他,他只是沉浸于琴音,专注弓与弦。
不知道为什么,每每听到二胡曲,总会有这样一幅画面浮现眼前:黄昏,村边的大榕树下,一位穿着长衫的长须老人坐在小凳上悠悠地拉着二胡。扎着两支小辫的小丫就在老人身边的草丛中采摘着支支野花。夕阳将他们映成了一幅逆光剪影,琴声渐远。。。再接着,采花的小丫不见了,暮色中,只有老人孤独地拉着手中的胡琴。。。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作这样的假设,许是因为在美丽的川都平原有一位90多岁的老外公伴我渡过了8载童年时光吧,而他在我的记忆里是穿长衫的。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二胡在我的心中总是载满了忧伤。虽然二胡名曲不少,可我独爱阿炳大叔的《二泉映月》。在静谧的夜晚,我会关了灯,让录音机里一遍遍吟唱这首曲子。我想象着在美丽的锡惠泉边,清冷的月色普照大地,而一位架着墨镜穿着素色长衫的大叔就在泉边一遍遍地拉出更加凄冷的乐声。这该是一幅不着彩的水墨画吧?色彩应该只有黑白灰的组合,倒是清爽利落。只是分辨不出哪一个更冷,是天上的寒月,还是井中的清泉,或者是大叔那颗悲凉的心?
而又一日,在夫子庙见到一对40来岁的卖艺夫妻,两人都是盲人。男的拉着二胡,女的则站在旁边唱歌。许是传统的民曲引不来多少观众,他们唱的多是现代的流行曲,男的拉得不错,只是女的唱得差些。但我不爱二胡声中传出的流行乐,我是不围观的。而我走开时,心中又不由地想:我是否没有了与人的同情心?即使我不爱那乐声,也该去放入几个小钱啊。而我终究跟他们一样是飘泊着的,既然自己对有些事无能为力,也许远离对是一种更好的办法。
我钦佩阿炳大叔于命运之不屈,只怨生不逢时。命运之无助与无奈,许多是由不得自己的。而他之坎坷,绝非我等可比,但他却是借着乐曲谱出了世间惊世之作,只可惜一代奇才艺人,一生演奏曲目多达700有余,却只剩下廖廖6首,魂归故里却是口中泣血而去!他口中吐出的该是一世的苍伤罢?
羽儿
[此为热典的文章]
素素发表于05-19 19:31:33 [删除]
“我没有权利作你的哥哥!”
陈菲看着他愠怒的脸,闪避着他愤怒的目光,将视线漫无目的地游移。
她没有说什么,只是感到心口隐隐地疼。
“不愿作我哥哥就算了!”她倔强地说,忍住了就要流下的泪水。
“我想睡一觉,有点头疼,你走吧。好吗?”
邵青重重地带上了门,再也没有回头。
陈菲心里开始兴奋起来,想象着再见到邵青时自己该如何面对。她想自己其实真的是喜欢着他的。自打她到新单位见到他的第一眼开始。
他是一所名牌大学的学生,两年前就被学校分配到这个单位。
那天中午,她跟宿舍里的女伴到食堂吃饭。一眼看到一个瘦高的男孩子站在那里,很可爱很调皮很聪明的那种模样。
后来,男孩子开始跟她的女伴说话,女伴告诉他,这是刚分来的,叫陈菲,跟她住一个宿舍。男孩抬起头看了看她,友好地朝她笑了笑。
她也回报他一个笑。
“他笑起来好可爱,象个温和的大哥哥。”陈菲心里想着。
买好饭,他们三人一起向宿舍走去。
男孩来到她们宿舍,说,
“我可以进去坐坐吗?”
“干嘛这么客气?坐就是了!”女伴热情地说。
陈菲不喜欢与生人说过多的话,坐在一边安静地吃着她的饭。
偶尔,她会抬起头回答男孩的问题。
男孩走后,女伴向她谈起了他。说这男孩有些自视清高,来单位这么久没看中一个女孩作她的女朋友。其实单位里有好几个不错的女孩都在暗恋着他。
陈菲笑着打趣:“你不会也是其中之一吧?”
“瞎说什么!我可有自知之明!跟他说说话也觉得开心啊。看他那精明劲儿,多让人喜欢!”
陈菲朝女伴笑笑,算是默认了。邵青确实挺招人喜爱的。
她开始敲门。
门开了。探出头来的却不是邵青。
“噢,邵青呢?”
“他呀!在韩红那边呢!他早就搬那住去了!”
“噢!”陈菲觉得脑子忽地炸了!
“打扰了!”
她匆匆地离开了。她没有想到短短一个月,事情就出现了如此大的变化。
韩红,跟陈菲一同分配来的女孩子。自打第一眼看到她,陈菲就觉得自己不喜欢她。她让人觉得老成,好象她一眼就能看穿别人的心思。
陈菲到单位后从来没有主动找她玩过,倒是韩红经常到陈菲宿舍来玩。来了就看看她的东西,好象对她的东西感到好奇。
韩红的歌唱得很好听。当第一次到单位给大家聚餐时,陈菲就听到韩红当场给大家清唱了一首《千年等一回》。歌声扩散在空气中,大家都停下了手中的筷子,静静地听着。歌罢,掌声雷动。
陈菲却一再推托自己不会唱歌。当时真希望自己有韩红的一副好嗓子,也好让领导们另眼看看自己啊。
那天晚饭后,韩红来找陈菲,说想跟她散散步。
她们俩在单位后院的小路上慢慢走着。
韩红向陈菲谈起了邵青。
说她到单位就喜欢上了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虽然以前追自己的男生也不少,可是不知怎么就是没有感觉。而见到邵青的第一眼,她的心就颤了一下,可以听到自己的心加速了跳动。
陈菲静静地听着。她看到了韩红脸上兴奋的光芒,那是一个少女才有的光彩。
“他很聪明的!蓝球打得一级捧!”
“听说他的国际象棋也下得很好!”
“你一定爱上他了!”陈菲说。
“唉!是的呀!可是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得到他。听说他心气很高。对了,还有小道消息说他喜欢你呢!”韩红说完向陈菲脸上看去,仿佛真的要从她的表情中得到某种证实。
陈菲闪躲着她的目光。
“说什么呀!谁这么舌头长?”陈菲真的生气起来。
“唉呀,道听途说的呀!别往心里去!我知道你是有男朋友的,是吧?早听说你的男朋友很爱你呀,为了你什么都可以放弃,是不是?你这么乖巧的女孩子呀,叫我也会爱死你哟!有这么好的男孩子爱自己,你一定很满足吧?不象我,爱上一个不知道会不会爱我的人,唉!”
陈菲儿听着韩红的话,心里想:“她真会说!”
“对了,既然有人嚼舌头,你自己还是注意点。不然,对你、邵青,还有你的男朋友都不好噢!”
韩红认真地看着陈菲,一副严肃的样子。
陈菲心里一震。
“我知道!我当然会注意!谢谢你的提醒。”
陈菲发现韩红后来经常跟邵青在一起。而陈菲,似乎为了躲避什么,总是尽量不跟邵青接触。只是有一天,她跟邵青说有事找他。
他来的时候,她说:“我以后喊你哥哥,好吗?”
中午吃过饭,陈菲去敲韩红的门。
邵青果然在那里。
两人目光相接的时候,先是一惊,接着彼此都有点不知所措。
还是邵青先打破静谧。他转向韩红,叫她给陈菲倒杯水。
韩红去倒水,很热情地拉陈菲坐下。问她出差感觉如何?一路问寒问暖。
陈菲到了外地的一个分公司工作。只有业务联系才会回到单位。
邵青在她的生活中变得淡了,更淡了。
她知道他已经和韩红结了婚。为了他的新娘,他已经贷款买了房子。
“想来他们是很幸福的一对。也许本来就是这样的结局吧。只是不知道,如果我成了他的新娘,现在的情况会是怎样?”
陈菲摇了摇头,抬头看了看夜空。
“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了。”
很久他们彼此失去了联系。虽然有时她会想起他,但每在那个时刻,她有种罪恶感。毕竟,她已经是别人的新娘,而他,也早已经有了一个温馨的家。据公司里有人带来消息,他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同事们谈起邵青的时候,都用一种赞许的口气说他。夸奖着他会持家,家里一切事情办得妥妥当当,又是个顾家的好男人。
陈菲听着,想到了自己的老公。她又立刻打断了自己的思绪。她不愿意多想,不想给自己再增加一些无谓的心绪。
“我会找回从前的自己的!小时候自己有个梦,就是要作个不平凡的平凡人,我会努力的!我总得有点什么追求吧!”陈菲心里想。
当邵青打电话给她时,她感到很意外。
“听说你要过来出差?顺便到我家坐坐吧,来看看我家的小宝宝,很可爱的小女儿哟!”
她很爽快地答应了。
下班后,她到商场里转了个遍,跑得累死了,总算买了一条小裙子。很可爱的式样,小背带,蓬蓬的裙摆,背带和裙摆上适宜地开放着几着小花。她想,如果邵青的女儿穿上它,一定会美得象公主。
陈菲到了邵青家。韩红作了妈妈,变了有些发福了,也更象个女人了。
小女孩真的很可爱。
邵青一个劲在厨房忙碌。
陈菲真没想到邵青的变化会这么大。以前的邵青可不是这样子的。现在的邵青,真的象个丈夫,象个父亲,不再是往日的他了!
吃饭的时候,她看到了邵青头上的白发和眼角藏不住的皱纹。
她在心里心疼起他来。
立刻,她开始责备起自己来。他可不应该叫我来心疼的!他有妻子。
他们问她近来过得好吗?老公是不是很疼她,什么时候打算生个小宝宝?
她胡乱地应答着,希望他们不要再往下问。她就没仔细考虑过以后。
她走的时候,邵青抱着他的小女儿,说:“羽儿,阿姨要走了,跟她再见!”
“羽儿?”陈菲感到他的身体打了个抖,她努力控制着自己。
小女孩还很小,只顾玩着她手里的小玩具。
陈菲说:“我来抱抱她吧!”
陈菲把脸贴进小女孩,轻触到了她细腻的皮肤,凉酥酥的,很舒服。
返回公司的路上,她又想起了那次跟邵青去街上买东西。
当时她跟他说:“我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叫羽儿。因为我想自己可以象羽毛一样轻盈,可以偶尔飞翔。”
她那时很天真地对他说:“我这个名字以后要叫我的老公叫,其它人都不可以叫。”
当时邵青很老实地看着她,轻笑着,什么也没说。
片片羽毛从空中掉下来,很轻快地飘飞着,是那样地白……
街
街 素素发表于07-10 09:15:19
2000-7-8午
说到街,我脑海中最先闪现的不是繁华都市的商业街,而是四川的一条老街。
这条老街的深刻记忆来自于一场小小的灾难。
那时家在农村,正是收割的季节。由于我的父亲长年在外地工作,家里请来亲戚帮忙助收。
当时的小学生上午只上两节课。放学回到家,我的母亲让我跟小表哥到河对面生产队的街上去找大舅,让他多割些肉回来,我跟小表哥顺便帮着拿些东西。
那是经得大人同意,首次跟着小孩子家出远门,我跟小表哥一路有说有笑,心里很是兴奋。
灾难也就这样降临了。
我们的说笑声引来了路过村庄的狗。一下来了好几条狗,“汪汪汪”地叫着。
我从来没有见过我阵势,吓得站在那里哭了起来。我的小表哥拉着我的手想跑,那些狗一窝蜂全拥了上来,其中一条就在我的背上狠狠地咬了一口。
后来这人嚎狗吠的场景终于引来了村里的人,狗群散去。
此后的事全不记得了,只清楚地记得晚上我的母亲为迷迷糊糊进入梦乡的我喊魂。而我的背上,至今还有一块永远不会消失的疤痕。
离开了四川,老街的事情也远去了,想到它的时候似乎只余下青青的石板路、背着背兜的乡民以及聚在一起摆龙门阵的人群。
直到95年我从学校毕业,下定决心一定回去看望老外公。
回到故乡竟然又是10年了。因为大舅家有4个男孩子,家里的负累可想而知,回到熟悉的乡村,当年的小表哥已经作了上门女婿。当时我就清楚地意识到,童年真的是离得太远了……
那一天我的堂哥带着我再次光临老街,为的是我提出要去祭拜爷爷奶奶。我们采购了许多香和鞭炮。其实按照农村的习俗,女子是不可以随便祭拜先人的。可是亲戚们没有一个人提出反对意见。
祭拜的当天因为头天下过雨,地上有些湿,可是我依然下跪并严肃地磕头。当时我的感觉,有种旷世苍伤,不知道此次磕别了家乡,何年再回来。
也许因为了了心头的愿望,跟先人及老外公都道了别,若干年来我在外面真的没有过多的牵绊。直到今年春节回到家,一进门妈妈就拿出外公辞世的电报,当时我的眼里噙满了泪花。我想,我的遗憾将永远是一个遗憾,也许我再也不会回到生我养我的故乡了……
在这样一个炎热的夏日,因为需要上街买些东西,混入了茫茫的人流中。身边没有一个认识的人,这样的感觉很好,我自由自在地走在热闹的街市,不禁又想到了故乡的老街……
家信
家信 素素发表于09-30 12:28:03
傍晚的时候,我让他陪我去寄信,那是给远方爸妈的信。
信筒隔着路边的铁围栏。我站在围栏的这头,微倾着身子,探下头,小心翼翼地将手中信投进邮筒。直到听到轻微的“咚”,我这才放心地探回身子,如释重负般轻松快活起来。
一抬眼,发现他微笑着,目光柔柔地看着我。我摸摸他的头。
“傻乎乎看着我笑作什么?”
“因为我忽然发现,暮色中的你是这么可爱。好象一个10来岁的小女孩,折了一只白帆船,将自己的所有情感载向了远方一样。看着你那认真的模样,不禁想到我们的以前。那时的你,是否也是这样饱含情感地寄信给我呢?”
那时我们刚从学校毕业到新单位。他每个星期必给我写一封信,每一封信都不少于两张纸。而因为我们班级是全国统招的,全国各地的同学都有,刚毕业时大家都还互通往来,不少同学写信给我讲述走上社会的种种经历。再加上远方家人的来信,我在单位几乎每星期都会收到好几封信。同事们常羡慕地说:“你可真幸福呀,这么多人关心你!”。
我那时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好象觉得这一切似乎都是天经地义的、理所当然的。
再后来我辞了单位,与同学的联系少得可怜。家信也是一年难得写上两封,跟他也是省去了这费时的工序。简简单单打个电话了事,有时甚至连电话也懒得打。
日子就这么平淡地过着,没有过多的激情,也没有过多的浪漫。
每每收到家中父母的来信,总是万分愧疚。脸皮也厚实起来,在信中无数次重复自己之不孝,然后以此为理由收到信拖上好几个月直至想起来了再回。父母自然知道我是懒的,但往往并不加以责怪,偏说“我知道你们都忙,父母帮不上什么,你们自己照顾好自己。家中父母自会保重。”也每当读至此句,眼中发涩,喉中发酸,心中波澜不定,扼腕而叹。然每每提笔,总是觉得有些话不能再对父母说,怕他们担心;不说罢,似乎再无话可言。于是想到一绝佳办法——用计算机输入家信,拉大行距放大字号,往往也能凑足一页纸,再用漂亮的彩色信笺打印出来。
春节回家时,与哥哥谈起家事。问我为何不给家里常通信,说他虽懒,但以前他总是每月必给父母写一封信的。又说到上次父母给他看我的去信,父母跟他说“漂亮的信纸上工工整整的是计算机打出来的字,倒觉得很不习惯。不知你妹妹是不是很懒,是不是这信都是统一格式作好的。”我听了心中很不是滋味,虽说我打字快,并不曾作什么统一格式,倒真觉得计算机打出来的字少了几分亲近。
现在这个社会,电话、传真、互联网,加快了互通的速度,却减淡了人与人最真诚的交流。曾有个在我工作单位实习的女孩子,要了我的地址说“我们以后常通信呀!”我甚是惊异。
“我家就是南京本地的,长这么大还没有收到过信呢。你就写一封让我高兴高兴吧。”
我不忍心打击小女孩的美好愿望,待她回校后抽空写了一封短信给她。她竟然回了一封感情热烈的信,喜悦之情字里行间皆是。想不到一封小小的信也能给人带来如此之快乐。
我的家现在仍然没有装电话。春节返宁的时候,父亲对我说“电话可以打到隔壁叔叔家。但我们还是希望你写信给我们,电话不能说多,写封信不过几毛钱,却能说许多。”……
“想家了?”他歪头问我。
“嗯。想到了许多。”
我俩会意地笑了。我想他也一定如我一般,想到了家人,想到了我们吧。
窗外有风
窗外有风 素素发表于11-08 10:09:38
下班回家的时候,路人行人已经稀少。
我怀里抱着《徐志摩传》,深一脚浅一脚走过正在修着的道路。偶尔的路人,不禁让人想到乡村的小径,安静中带着几分诡秘。耳边有微风吹过,拂动两侧树上的繁叶,“籁籁”作响。
经过清凉山的时候,看到黑漆漆拱门下两扇朱门深掩着,灯笼没有点上。唯一一扇半开着的门,门拱高处挂着的红红灯笼发着微黄的光,在风中悠悠地荡着。门内门外看不到一个游人,此时觉得那半掩着的门幽暗深远,黑暗背后似乎隐藏着不可测的恐怖。
看着这萧瑟的寺门,不禁想起薛时雨的楹联“四百八十寺,过眼成墟,幸岚影江光,犹有天然好图画;三万六千场,回头是梦,问善男信女,可知此地最清凉。”世事沧桑,若当年的后主在世,睹今日之境况,不知会不会老泪纵横?
当年扫叶的半千先生,在这样的日子,该有许多的枯叶要扫去了吧?深深庭院中,该有竹叶在轻歌,许是对往日的怀想,许是对种竹裁花人的思念?这重建的清凉山,一定也只有在这种清静时刻,才会找回更多往日的风韵吧?
我的脚踏在寺墙边坠地的银杏叶上,“呲呲”地表示抗议,有几片叶子甚至被我的脚带着向前跑,许是希望我能把它带到一个更好的地方而不至于被垃圾工人送入脏脏的垃圾车?然而我又能带它到何处去呢?风起的时候,看着它们如午后的蝶,就在这近黑的天幕下轻飞。
在街灯的照射下,我透过车窗看到路边有一对恋人。女孩子穿着短裙,显然在这个立冬的夜晚感觉到冷,那个男孩拉过她的手,将她拥入怀中。心中升起一股暖流,为这样一个美丽的画面而感动。
下了车子,一眼看到街边的水饺店,有几个人坐在里面悠闲地吃着饺子。
我朝着那走去。坐下要了二两水饺。抬头看到对面坐着的女孩,象邻家的玩伴,安静地坐着,看见了我,微微笑。使我想到以前常去的校园酒吧。我喜欢到那种收费不大高场地不大豪华的地方。那里有许多与我年龄相当或相仿的年轻人,更有许多上学的学生。柔和的灯光下,人影恍动,一张张脸仿佛加过柔光,恬静而又安详。让我想起小时候一起写作业的同学,灯影下织补的母亲……
快到家的时候,抬头看了看天空。高处的天空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泛着幽幽青光。到南京已是9年余!我在这个小区也已经住了快三年了!进到家里,窗外的风刮动门框与窗户,平平轻响。而我坐在台灯下,觉得屋内温馨暖人。(2000-11-7立冬夜)
碎
碎 素素发表于02-27 11:15:11
是否,严寒不愿立即随冬而去,总要在这样一个春意渐近的季节里呈现一张灰蒙蒙.阴冷冷.湿漉漉的脸。心情,似乎也似这般沉甸甸.灰蒙蒙和莫名其妙。不知道,自己这张脸,在别人深隧的春天般泛着绿彩的眸里是否是一抹微寒。
下班的时候,懒懒地坐上公共汽车。每天面对着同车里陌生的面孔,似乎已经很习惯将自己交与一个陌生的环境。我不用担心别人怎么看我,不用担心别人会猜出我的心事,然后笑我,当然,也许他们是在笑我的吧,不过,下车后,各自融入自己的环境,再也不会相遇,倒多了几许随意。陌生人更有安全感,不是吗?我牵了牵自己的嘴笑,不置可否地笑了。
我从车窗里看到阴冷的黄昏下一家小铺门前一尊模特。白皙高挑的身架,瘦长的胳膊裸露在外,她穿着无袖薄衫,下身长长而打着裙折的裙摆在寒风中轻舞。我定定地看着她,希望她会告诉我什么,可是她依然那么站着,漠然……我想我很傻,为什么渴望与一个没有生命的东西对话?我动了动自己的手指,发现它还没有僵,至少,我看见它随着我的意志反射性地伸缩了一下。有个声音在胸腔中喊:活着!
转车的时候,我竟然忘了下车。我没有烦乱,相反,我放慢脚步,朝路边的店铺走去。然后,我在柜台里发现了一枚闪亮的胸针。是一张女人的脸,看起来有点象一个盾牌,因为她的脸型极象扁椭的缩小的瓜子型盾面,眼睛嘴巴鼻子皆是凹下去的坑。我看得入了神,考虑将它买下来。可是,很不幸,什么东西砸中了我,我尖厉地喊了出来……等我反应过来我是被什么东西砸了的时候,我不能发火,因为她是个小孩,她正张着迷人的大眼睛看着我,她知道我会痛么?可是我真的痛了,而且越来越痛,我想自己今天有些晦气,还是回家吧。于是,不到10分钟的时间,我又坐上了公共汽车……
又在一个黄昏的夜晚,我看见了那位女孩。而她,是真的有血有肉的女孩,依然如那个模特身上的穿着,只是,有了一头长长的黑发。而那天的她,是极短的短发。她的长发打着卷,可爱极了!更有趣的是,她对我笑着,眼睛深情地看着我,好象真的有许多话要跟我说。我沉醉着,向她走近……近了近了,我快触摸到她纤细的手指了,她突然在我面前碎了!很奇怪地,她竟然是由胸腔碎起,而且,好象是一下子炸开来……终于,只有一堆碎片。
……
我终于醒了,是梦中的我将黑夜中熟睡的我喊醒了,而我,发现原来一切真的碎了!不管是昨天的阴晦还是一个突然的梦境,而我,连碎片也没有抓到,但我知道,的确是--碎了!
家住七楼
家住七楼 素素发表于06-15 18:31:50
我的家住在七楼。
也许我真的年纪不小了,每次上下楼因为没有电梯,总有些心跳加速。上楼时我总在想:天呀,怎么这么高!下楼的时候呢,我总念叨“还不到!”
时间长了,我也就懒得出去走动。周末的时候总去大采购,买好一周以上的蔬菜,买足一周的零食,备好一周以上的日用物品。我的老公总说我是个“懒老婆”,好在她并不嫌弃
我这样一个“懒老婆”,多数时候,他总是义务跑腿去买这买那。
虽然住得高了一点,我却是十分爱我的家。这个家对于两个没有一点根基,无依无靠在外打拼的外地人来说,实在是来得太不容易了。我与他,从到南京上学认识,到恋爱,再到
领下结婚证,已是经历了7年余。有了结婚证,我们依然租房子住,那时候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够拥有一间自己的房间,拥有南京这个城市方寸立身之所。结婚两年余,我们的梦想实现了
,可以在这个留下我们奋斗足迹的城市作一个真正的南京人。
虽然它远了一点,到市中心要一个小时。刚搬进去时,因为不习惯这么远的路途,在回家的路上就睡着了,但没过一个星期就习惯了,反觉得这个不太喧闹的地方更加适合我。时常,我在初夏的傍晚趴在窗口看日落,看着它由辉煌的伟大而宁静的平凡。那一刻,多少的情绪都会浮上来,又如潮水般慢慢褪去。我,象一个观潮的人,任潮起潮落。
春节的时候,是我们结婚后第一次留在这个城市过我们的二人世界。除夕的晚上,老公惊喜地告诉我窗外飘起了六角的雪花。我们就象孩子一样趴在窗口看着雪花顺着灯影一片片轻轻掉下去,因为住得高,感觉不到楼下人家的存在,好象我们住的是世上最洁白无暇的宫殿,我们就变成了童话里的王子和公主。
然后,我们在窗口放焰火。美丽的烟花冲上了漆黑的夜空,然后散开,再慢慢落下。我们在彼此的眼中看到了希望,也读到了彼此的幸福。我想,幸福就是这样的吧,能够和自己
最爱的人长相厮守,相互鼓励而生存。
老公经常要出差,剩下我一个人在家。我总爱下班回家躺在沙发里看电视或者听音乐,享受着最快乐的时光。偶尔,屋外下起大雨,刮起大风,风呼呼地响,经过窗户的缝隙传进耳朵,让我想起苏词"高处不胜寒"。是呀,也许此刻,高处的我正象高高在上的仙子,可以长袖善舞,可以高声放歌,也唯有此刻,才可以体会到"琼楼玉宇"之境界吧。
夏天的傍晚,我喜欢在洗过澡后,穿上我最喜欢的吊带裙,坐在窗台上,任户外的清风拂动我的长发。感觉此刻的我,离夜空好近,以致于我可以去夜空一游,去与星星对话,去邀嫦娥共舞。我是个喜爱飞翔的女子,所以我更喜爱幻想,我因为幻想的翅膀而飞翔。
那晚,我又在窗台晾头发。然后我对着老公大喊:"我要掉下去了!"吓得他赶快从电视节目中回神看我。我呢,定定地看着他,片刻,朝他坏坏地笑。他总说我太顽皮,我却狡辩
说他不解风情,我这叫可爱。他又笑。
风风雨雨人生路,我们总在老去。有一天我突然对老公说:"等我们老了,怎么爬到七楼呀?"
老公看看我,点点我的鼻头,说:"傻冒!等老了,我们搬到一楼去!"
电话
电话(由灌水板《得意,那个忘形》改版而成)
素素发表于08-03 17:10:22
我兼公司的出纳,接到电话的时候刚从银行回来。外面热烘烘的,加上回公司的路上在修路,灰不溜秋的,再想到一些烦心的事,心里正一肚火。
洗个手坐下准备开始工作。坐我后面的同事却在接听电话,什么?你找马医生?我们这没有医生呀,你是不是打错了?我正想笑,什么人这么逗,生病了找医生打到网络公司!同事又道,是不是找马**呀?怎么竟然是我的电话!
我接过话筒,调整一下状态,喂,你好!没想到一个亲切的声音说,是**该?(云南话)天啊,是爸爸!
然后跟爸爸用家乡话说呀说,高兴劲掩饰不住,兴奋得连声音分贝都升高了好几十。爸爸告诉我今天家里刚刚装好电话,就打过来给我。我一年里难得给家里写三封信打超不过两个电话,我知道父母一定很想念远方的女儿。
我家在云南,家里状况不是太好,现在才装电话,喜悦之情难以言表。接到很少联络的老爸的电话,亲情就如地底积聚的火山般爆发了。我16岁就到南京上学,因为路途遥远时常不回家,一家人团圆的时候少得可怜。我已经记不清有多少个中秋、多少个春节,是父母二人过的了。虽然也时常想着要为父母作点什么以报养育之恩,却总是为自己的生存奔波而忘了他们的思儿之心。
其实我一直想对电话那端的父母说,我在外面挺好的,你们自己多保重!
三年前玩星际后写
追逐
一望无际的沙漠,嘿!还是一望无际的沙漠,真他妈的!
我已经在这里走了三天了!不,应该说是都了三天的圈子。我是Terran联盟(人族)的一名Ghost(原子弹兵)
在一次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的行动后就来到了这了。在别人的眼里我们是特种部队是联盟的精英也是唯一能
操纵核子武器的人,而我们自己也感到骄傲。不过现在回想起来是多么的可笑啊
我这个所谓的联盟精英被他在沙漠里足足追了三天,为了不被他追上我还必须不停的都着圈子,哎~~~~~~~~~
他?哦,一开始我也不知道他是什么,只知道他不是我的同类,直到后来我和他交过手后才知道他是Protess(神族)
的圣堂武士,而且我这个什么该死的精英显然不是他的对手,就这样我们一前一后开始了追逐。
有时候我就想为什么不是我追他了,要是我有一张像他那样就连子弹都打不穿的皮,要我的枪躺里还有几十发穿
甲弹,或者是我影行电池还是满的话我就~~~~~~~~~哎,现在想这些又有什么用了,还是快跑吧免得又被那家伙追上
(现在的我管没秒钟一步叫“跑”)
火热的恒星毫不吝啬的把他的阳光投射到大地,而升起的热气使远方的事物模糊不清,我迈着像是绑有沙袋的脚
前行着,饿的感觉在身体里蔓延,在口袋里搜寻了半天找出一小块干巴巴饼干用力咬了一口,然后拼命吞了下去,本
想可以缓解一吓饥饿,可是却引起了口渴的感觉,这才使我意识到我已经十个小时没有喝水了,我开始满骂,是谁发明了这种该死的饼干,这不是能在沙漠里吃的东西,应该有水果~~~~~~有冰~~~~~~~~`我好像看到了湖还有一些能解渴的东西,不管是吃过的还是没吃过的,都在我脑子里飞旋。终于我屈服了拿出了那小半壶水,喝了一口并对自己说,最少还要走一天,今天不能在喝了,我把水壶深深的埋到了包里,不让自己听到那“丁冬”诱惑声。我无意识的看了看胸前,看到了那在灼热阳光下发亮的旧式怀表,我打开了它一张微笑的脸印入我的眼睛,就是这张笑脸支持着我在着冷酷的沙漠中走下去,也是我生存的唯一动力。
她是联盟的一名军医,本来她和我一样也想当一名Ghost不同的是由于战争的原因,她却被分去当了军医,而我却如愿的成为了Ghost,还被晋升为上尉。然而这却令我十分不快,不是因为她没有成为Ghost,而是我见她的机会少了。回想起第一次见到她是我们到军营的第一天,我和她被分到了同一个营房里(2152年的人类没有了那么多的犯文礼节男女可以混住),她有一张漂亮的脸,长而微卷的头发和那“实用微笑”,码对我很实用,因为她第一次对我笑的时候我就有一种“甜”的感觉,一个声在对我说你的天使出现了~~~~~~~~~~~~~~~
哗啦!一种石头被踩碎的声音把我从梦中惊醒,那个一直追逐我的家伙离我只有几米远了并举起了激光刀,他那蓝色的眼睛在炽热的沙漠里放出森森的寒光,恐惧霎时间把一切感觉赶走完全占据了我的心灵。我本能的开始逃跑并打开了影行器,虽然只能维持几分钟,这还要多亏了我平时的训练,要是一般的人早就无法抬腿了还谈什么跑了。影行的作用开始显现,我的身体慢慢的和周围沙漠热气融为一体,这使我稍微有了一点安全感并努力的想着对策,我那起了一块石头丢了出去,并朝着相反的方向跑去,我不感回头只是不停的跑着,也不知道跑了多久,脚开始麻木在也抬不起来,我一头倒在了地上,嗡翁的声音心跳的声音和急促的呼吸声在耳边混作一团,流下的汗水也迷住了眼睛,我努力的回过头看着我来的方向,后面除了冒着腾腾热气的沙漠以外什么也看不到,看来我的计谋奏效了。这时我开始庆幸自己刚才吃了东西,要不然我肯定和我那些战友一样慢慢的变成沙漠中的白骨。
恒星的最后一屡光芒消失在地平线上,暗蓝的天空中繁星无数,我平躺着。我很想站起来继续前进,可疲劳战胜了我,我躺在上无法动谈,想到了以前的许多事情,想到了那些死去的人,不管是认识还是不认识的,想到了那些在战争中破碎的家庭
和那些家庭中失去父母的孩子们。难道这就是我们想要的吗!!!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收复和解放吗!!!我想这直不过是在军校里
为了迷惑新兵而偏的吧,或是人类的本性就是虚假和欺骗。真他妈的!!!该死的战争。我努力使自己的心情平静下了,而疲倦却随着心情的渐渐平静而袭来。望着天空的繁星我似乎看到了她的笑脸,看到我们在一个没有战争没有痛苦没有疲倦的地方生活~~~~~~~~~~~~
恒星很早就向大地头下了炽热的阳光,我被阳光照醒望着四周还是空无一物沙漠,哎!走吧,我费力的从地上爬起,努力使自己的身体保持平衡,迈着那像灌了铅的脚继续前进。我习惯性的对了对头盔上的GPS在次却认了基地的方位并打开望远镜加大到最大陪数,想在这沙漠里找到黄色以外的东西,可除了黄色还是黄色~~~~~~大约还要16个小时吧希望能够在天黑前赶到。我又开始满骂这个星球,干吗一天是28个小时而不是24个了,真他妈的!!!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28和24只不过是数字不一样和我也没有多大的关系,可能不光是因为数字吧,这个24可能代表了什么东西或什么地方。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而我的进度还是很慢“走快点”的念头在脑子里飞旋,于是开始想象那家伙依然在我身后追着,以提高我的速度。不过想象终究无发战胜疲劳,我实在太累了,耳朵里在次想起嗡嗡声,无数的水果食物在眼前晃动我好像又看到了湖,是一大片的湖水~~~~~~~~~~~啊!!!我大叫了一声坐到在地上。努力平静自己的心情,为了不在胡思乱想我用了行之有效的办法———吃掉所有的东西喝掉所有的水,我说的所有就是半块“沙漠饼干”和那被太阳加过热的小半壶水。
10个小时过去了我只走了一半不到的路程,哎~~~什么时候才能到啊!我无意识的看着周围,滚滚热浪使的视线变的模糊不清,似乎在我正前发有一个若影若现黑点,我下意识的打开了望远镜。天了!那个黑点会动啊,是基地的巡逻对吗?是的,一定是的,一定是的!!!我狂喜的跑过去,也不知道从那里来的力气,我跑的飞快。哦,上帝!我仁慈的主啊!你终于解救了我这个身处危难的灵魂。等我跑近了才发现我的行动极度愚蠢后悔不以,原来我看到的黑点跟本就不是什么巡逻对而是那个一直在追我的武士,他怎么跑到我前面去了?我现在也想不了那么多了,单手举起枪就是砰的一声,子弹射了出去可好像没有什么反应。这时第二发也飞了出去,子弹在他的盔甲上擦出了一道火花还是没有起什么作用。武士越跑越近了,我看到了他已经举起了激光刀,只能用穿甲弹了。我把最后一发穿甲弹推近了枪趟,并用瞄准器在他的盔甲的缝隙间留下了一个红点,我想到了在军校的训练,想到了每次的射击课,想到我就是因为百发百中才成为Ghost。我努力的控制着我在颤抖的手,砰的一声子弹飞了出去~~~~~~~~~~~~~`石沉大海什么反映也没有,我完了这回可是真的完蛋了,他离我越来越近了,快跑啊!快跑啊!为什么跑不了!为什么啊!!!可我的腿在也不听使唤了,我不想死我还不想死啊!!!还有很多事没有做完啊!我还很年轻,我还没有见到她,对!我还没有见到她了,我不能死!我不能死。为什么为什么了?为什么要有战争为什么要有杀戮为什么死的要是我了啊!天了,这是谁把世界变成这样的,是谁啊,呵呵呵呵~~~~~~~~他和我只有一米的距离了,我终于可以看到他的全貌了,发蓝光的眼睛正注视着我,他举起了刀,他被后的阳光漫漫的漫漫的被刀的阴影取代了,啊!结束了,终于结束了,为什么要用终于了,呵呵我也不知道,反正是他赢了,赢了~~~~~~~~~~~
不对啊,为什么还不动手,难道他要看到我漫漫的被自己的恐惧折磨死吗,动手!!!不对啊,他那蓝色的眼睛好想失去了光芒。五分钟过去了还是那样,就这么一上一下的,看着看着~~~~~~~~~~
哈呵~~~哈呵~~~~呵呵呵呵,对的是我赢了,其实我的穿甲弹已经打中他了,我赢了,我是最后的胜利者,我是!!!他的尸体开始快速的硬化,组织在瞬间脱落,化为了一阵百烟。这一切在五分钟内完成,可我好像已经过五个世纪一样~~~~~~~~许久的沉默,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只是看到恒星的光芒以渐渐消失,在地平线上有几个小点在移动。
我被巡逻队救起,到达了p-32基地不过我的内心没有一丝喜悦,只是心在摇晃的担架上飞悬,不知为什么我想到了那个武士一些从来就没有的感觉在心里浮现,我看到我们并不是敌人而是朋友,一起走在一条宽阔的大路上~~~~~~~~~
我睡醒时已经三天过去了,饥饿处使我蹒跚的挪到门前,刚出门就被飞跑的近来的人撞到,我看到了她,一身红十字盔甲,脸比以前消瘦了许多,但眼睛依然明亮。我还没有开口,她就扑到我怀里,还是那样像孩子,就这样一直抱着也不知过了多久,红色警报声大作,几个士兵突然冲了进来~~~~~~~~`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