蔓玲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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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风月文集

素
素素
2000-10-19 11:05
作者语:
平时多戏谑之作,虽不能登大雅之堂,然亦有自得之处,故厚着脸皮自选十二篇,辑成《望南轩随笔》。

第一篇:《线装书的魅力》

  从小就在文物商店看见过线装书,那都是真正的古书,历史最短的也是民国时期印刷的,和众多古董放在一起。身价自然不凡,即使是买一部民国时印的《三国演义》也会耗去家父半年薪水。
  从前年起,南京的书店里也有新印的线装书卖了,一开始只有“四大名著”,后来品种稍有增加。价格当然不菲,一部广陵社出的《水浒》要价二百二十圆。本人忍痛将“四大名著”统统买了回家,捧着四个大函盒坐上出租车,司机竟然以为我学问很大。
  回去后将书放置妥当,背着手观察了一遍,顿觉陋室棚壁生辉。赶紧拿了银行存折再次冲出门去,回来时抱着一大堆线装书,其中有《昌黎先生全集》、《花间词》、《小山词》和《世说新语》。这一回就连我自己也觉得仿佛长了许多学问。
  一面手捧仿古的盖碗喝着茶,一面翻阅着线装书。这种滋味很好,有一种“读万卷书,神交古人”的感觉,忙碌的生活好象也变得恬淡了一些。别人如果瞧见了一定会认为我挺滑稽,我自己也觉得有点拿腔拿调,但这也不算过份。至少我可以借此暂时忘却这疯狂而忙碌的、人人都只追逐物欲的世界。

第二篇:《我爱看樱花片片飘落》

每年春天我都要到南京的鸡鸣寺脚下去看樱花,私下觉得这是本地最好的一道风景。花每年开得都很美,但我总认为它们飘落的样子更美,而且这是一种壮烈的美,总让人想起武士们生死岸头大自在的气魄。
  平生最不喜欢会萎的花,只爱会落的花。所以我也不爱看美人日渐衰老,但美人总是要老的。更不喜欢看新娘,看着她们的感觉就象是在看正在进屠宰场的鹿。
  如果你觉得花落和花开一样也是美丽的,你就是我的朋友。

第三篇:《天下美女皆坏蛋》

  在此世界生活已有三十二年了,追过许多小妞,也被一些妞追过,发现所有的美女几乎没有一个是好东西。但偶而也有例外,如果有个美女不知道或是不相信自己漂亮,那么她会很善良的。
  一般来说,美女都比您更蠢笨,除非您爱上她,否则她也拿您没辙。平时总是觉得别人泡的妞都比我的妞漂亮,羡慕不已。后来自己也泡上了一个美妞,别人也开始说羡慕我。但其中的苦衷可只有我一人知晓。
  美女通常只适合作情妇,而不适合当妻子。有一种最好的生活方式,大家不妨一试:您可以娶一个贤惠的,然后偷一个美丽的。至于道德么,您管那么多干嘛?反正您不可能比美女更坏。也许您会说您比美女更坏,如果真是这样,那您就不能算是人了。

第四篇:《有缺憾,才有美》

  人生,永远是缺憾的,不缺憾就不叫人生。缺憾本身就是一种完美,人生如果圆满了,那就完了。像男女之间,大家都追求圆满,但中国有句老话,吵吵闹闹的夫妻,反而可以白头偕老;两人之间如果感情好,就会另有缺憾,要不是没有儿女,要不就是其中一人早死。《浮生六记》中的沈三白和芸娘两人的感情多好!其中就一人早死了。拿小说来讲,言情小说之所以美,只是写两三年当中的事,甚至几个月中间的事。永远达不到目的的爱情才美,假使结了婚,成了柴米夫妻,才不美呢!
  曾经遇见过一个美妞,一见她就被迷住了。后来费了许多精力和银两将其追到手,本来应该满足了。但是始终无法忍受她的怪脾气,又和她分手了,本人在杀身成仁和心头割肉之间明智地选择了后者,至今不后悔放弃她。美人之所以美,是因为有距离。如果真娶了个美妞作妻子,你自已偷着哭吧!没多少人能理解你,除非他也娶了个美女。
  雾里看花,隔街望美妞,两者都是带缺憾的美。然而美之所以为美,完全是因为它有缺憾!

第五篇:《失恋的好处》

  一般人总认为失恋是件倒霉的事,心肠象我一样好的人还免不了要去安慰一番。时间久了之后,随着阅历的增加,开始怀疑失恋是不是真的算是种不幸,因为我发现失恋其实还是有很多好处的。
  首先,你的生活可以变得清闲一点。你可以晚上喝着茶看书、上网,总之你爱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不会有人说你爱电脑甚于她;也不用下班之后急急忙忙地回家换衣服;更不会有个晴天约不出来的人非要你在雨天出来陪她玩。
  其次,你的心情可以平静了,不会再因别人的一句话而上天堂或是下地狱。心中了无牵挂,仿佛入了“三摩地”,古德云: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
  最后,你的财政状况会迅速好转,你不用到月底找老爸申请援助了,你还可以在很短的时间里存下一笔钱。有个朋友在失恋之后的第三个月将电脑升级了,我问他为何突然变阔了,他说:三个月没泡妞,省下了约五千两银子。
  如果你恰好也失恋了,恭喜你,你获得了一段日子的假期!但是请记得,休假之后还得接着忙,否则失恋的好处会变成坏处的。


第六篇:《才女可可心》

  可可心有一个多月没有上过网了,平时她也不常发表言论,从前“花情花语”的朋友可能对她略有点印象,因为在本人的贴后面偶尔会有她的跟贴。
  认识她纯属偶然,是因为写了个观点极端的贴子《天下美女皆坏蛋》,随后被人攻击了好几天。我在跟贴里看见有一个写得很公允——虽然也是反对我的,觉得此人的思想还有点深度,于是用精灵同她探讨;一谈之下,发现其人之才远在我十倍之上,虽然是在争论,但是气氛很友好,互相之间很坦诚。
  争了几次之后,谁也没有说服谁,都觉得累了,于是开始聊些别的话题。她同我爱好相似,但比我钻研得深,对诗词曲赋很是了解,写得一手好格律诗。有一次我出了个关于失恋的题目给她,要她写一首诗,她说她没失过恋,但我坚持要她试试,次日她写出了三首,另有一首题为《秋》的词,摘录如下:
(一)

花前月下长相偎,销魂蚀骨心神醉。
尤记当初柔婉待,可知如今肝肠碎。

(二)

漫漫良宵短,喁喁私语长。
只道言有信,哪知人无情。
静卧听更漏,泪眼待天明。
既知君真意,缘何又伤心!

(三)

长夜短过因君伴,有情无意转变快。
痛虽彻骨恨未生,回首茫然是错爱?

忆江南
----秋

秋来早,金风已送寒。
罗衣锦衾嫌稍薄,
花窗朱门尽早掩。
谁说天尚暖?

  这三首诗和一首词写得非常工整和押韵,给我一生的时间也写不出来的。
  后来借一次特殊的机会,本人有幸见到了这个才女,并且发现她应该归入美女一类的人,但并不是“坏蛋”,看来我错了,天下美女并不全是坏蛋。

第七篇:《茶话》

  向来颇喜欢韦应物的两句名诗:“性洁不可污,为饮涤尘烦。”

  饮茶能养生,妙趣不但在其味其香,而在于使人把心放在闲处,涤荡心灵,保持心境中一点清纯之气。

  “碧沉霞脚露,香泛乳花轻”,在视觉、嗅觉和味觉上固然是很好的享受;而且这种香且灵的“草中英”,不但能使壶里绿尘飞、翠涛起,更可令胸怀舒适,逍遥自在。

  茶醉不同于酒醉,酒醉易使人麻醉,醉后初醒更使人胃闷头昏、空虚而难受;茶之所醉者却不是理性的迷失,也不是麻醉下要忘记苦恼时的“飘飘然”;而是心灵的洗礼,境界的获得,内心中有一种喜悦潺潺流出,又岂是酒醉的胡言乱语和忙乱情绪可比!

  我所指的当然不是匆匆灌进肚子里但求解渴的牛饮,而是指品茶。“入座半瓯轻泛绿,开缄数片浅含香”;以宁静平和的心境,偷得浮生半日闲。尘俗不侵,我自调心,三两知已,把壶闲聊,使生命充盈起来。

第八篇:《顿悟》

  前些天网虎兄弟上了个贴《为什么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这个问题在我心中有多年了,一直没有找的答案。
  读着那些跟贴,突然大悟了。那个问题在我心中已不再是个难解的迷了,一切都变得明明白白。
  为何“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正因为嫁坏男人有利可图,有利可图的事总有人会去做,比如贪污是要吃官司的,甚至可能掉脑袋,但是为何总有人去贪?实在是因为利益太大了,难以抵挡。嫁个坏男人,会给你带来许多好处,多得说不清,我也懒得一一细说,这利益实在太大,大得女人都甘愿冒着被坏男人反过来涮一把的危险。
  正因为如此,才会有人爱坏男人,更有人心甘情愿给人做情妇当二奶。感情?不要谈了,伟大的叔本华曾说过:“世上没有一种动物比女人更现实、更贪婪。”虽然这话许多人不爱听,但却是对的。
  我生来就不是坏男人,所以悟了之后,我觉得自己活得太……,既然不是坏男人,那就不必生而为人了。


第八篇:《论勇》 一朝风月发表于08-23 19:59:07

  看了素素写的《英雄》一文,觉得素素的文采又果然不错。我甚至于被那篇短文感动了几个小时。仔细考虑了一下,心中生出一些感慨。
  如果只是一棵小树,与其同狂风蛮力斗争,倒不如暂时避其锋芒更好,对小树来说,生存是第一位的,生存下去便是一棵小树全部的生命意义。但是人就不同了,人的生命意义不完全就是生存,或者说生而为人的意义并不仅仅是为了生存。所以做人不得不既要讲原则又得懂得权变。
  历史上最讲原则的人莫过于宋明的腐儒了,平日静坐谈心性,临危一死报君王,自己的虚名是保住了,但于国于民于自己都没有什么好处,满肚子的“之乎者也”终究助不了任何事,这也是后来理学衰落的根本原因。
  当年韩信曾受地痞的胯下之辱,换了某些刚强的人恐怕当场就拔剑一搏了,其结果当然是只能白白送死,而韩信却没有逞一时之快,忍辱偷生,终成英雄之功业;汉高祖刘邦与项羽大小七十三战,其中七十二仗都被对手打得大败,高祖却都能东山再起,终于在陔下一役获胜,定下四百年的汉室江山;反观对手项羽,一生只打过一次败仗,却因为脸面放不下,不肯过江,自刎而终,身死国亡,为天下笑,若是他能过江,未必不能卷土重来。
  仁有君子之仁,亦有妇人之仁。同理,勇有英雄之勇,也有匹夫之勇。勾践尝胆复国,淮阴候(韩信)忍胯下之辱,皆忍小耻以成大业。
  唯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

第九篇:《一个流行多年的谎言》 一朝风月发表于10-05 10:59:03

  有些南京人总说外地人称他们是“大萝卜”,意为象这玩意一样忠厚;我问过不少人,事实上外地人统统不知道这件事,要知道也是南京人说给他们听的。 特别有说服力的根据是,你根本听不到任何其他地方的人说起或是认同此事。
  没事儿就想着法子编些神话来证明自己忠厚老实,这类人至少我是不敢相信他们的。小生在南京居住多年,也算是土著居民了,人更是忠厚老实,但还没有将自己比做“大萝卜”过。
  实际上,我发现最忠厚的南京人(比如本人)反而不提什么“萝卜”的说法,倒是一些伪君子、伪淑女喜欢玩这一套,正应了鲁迅先生的一句话:“……自称君子的必须防,得其反是小人。”

第十篇:《千万不要爱上网妞》 一朝风月发表于09-17 22:11:30

  网上的妞儿应该不少,从上次聚会的情况来看,大约有两成半的网民是女性,去掉已嫁人的,最悲观的估计网上也有百分之十的网妞。所以网迷当久了,很可能会认识一两个网妞。
  网妞大都性格开朗,比你在现实生活中的女朋友要通情达理得多,往往还有三分歪才;看上去女人身上常的有毛病在她们那儿似乎不多(其实是因为你同她们不熟),她们不会象你的女友那样作怪,不会在大晴天约不出来,而下雨天却死缠着要你陪她出去;更重要的是,她们通常比较讲道理(吾友“大原野”常说我拎不清,因为我喜欢对妞儿讲道理,以为她们能同我一样讲理)。所以网妞容易让人喜欢,而且是在不知不觉中惭惭地喜欢上她们。(这也是最可怕的,你无法提高警惕,无法防微杜渐。)
  但是喜欢归喜欢,你可千万不要爱上她们,最好是连喜欢这种危险的情感也不要产生。从喜欢到爱只隔着一条不到一米的沟,一不小心跨过去了,想回头再做朋友都不可能了,到那时你要么轰轰烈烈地成功,要么轰轰烈烈地惨死(无人会可怜你,更无人会为你开追悼会),没有中间的路可以走。据可靠的统计数据,网恋的成功比例不到千分之一。到最后距离将你们拆散,心痛的一定是你,网恋最早提出分手的一定是女方,不信?前几个月在精灵社会上演的那桩轰轰烈烈的分手戏正好说明了这一点,常去社区的人大约还记得那个倒霉的武汉佬吧?
  退一百万步说,纵你成功了,将网妞娶回家,能算是功成名就了吧?且慢!事情还没有完,网妞同普通的妞儿不一样,她喜欢上网,难保不在网上同一些狐朋狗友往来。你要想不吃“干醋”也不可能,因为你就是在网上将她泡到手的,你不可能不担心别人再用同样的方法将她骗走。你不得不在不安和焦虑中渡过你的婚姻生活,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着,除非你绝顶地聪明或是绝顶地愚笨,否则你的日子不会太好过。
  最后我想说:真正的网迷,上网时有可能无法忘记网妞儿,因为真正的网迷从来就没有想到过她们。

第十一篇:《改名的感觉就象是重新做人》 细雨残心发表于10-18 13:21:21

  当初随手起了笔名“一朝风月”,不觉已用了一年有余,是源自一位老禅师的语录:“不可因一朝风月而忘却万古长空,不可因万古长空而昧却一朝风月”,那个名字似乎不太好,先是被人说成是只能拥有“一朝”的风月,后来又被当成“花丛中的老蜜蜂”或是网上色狼,早已想改。
  十月中旬的一个夜晚,天空落着小雨,临近午夜的时候,有那么一会儿心情如同那连绵的小雨一样,口中不觉吟起南唐中主李璟的词《浣溪沙》:“菡萏香销翠叶残,西风愁起绿波间,还与韶光共憔悴,不堪看。细雨梦回鸡塞远,小楼吹彻玉声寒,多少泪珠无限恨,倚栏干。”想到自己往日的青春,正如秋天霜打的荷叶一样,早已凋零,而今也只能是“多少泪珠无限恨”了,心中堪为伤感。
  伤感之余,倒是给自己取了个新的笔名:细雨残心,里面有三个字都是取自那首《浣溪沙》。
  次日中午就改了名,换名的感觉好象是脱胎换骨,就象是重新做人一样。

第十二篇:《关于南京妞》

  南京妞不管从气质还是外表来看,都不属上品,再加上令人恶心的南京话,一身的市侩气全流露出来了。
  我从高中到现在至少泡过二十个南京妞了,全一个德性。而且这几年来南京妞将男士负担一切恋爱费用视为理所当然,在许多别的地方却一直是双方共同承担的,近来更是时兴AA制,在本人的家乡只有三陪小姐才象南京妞的做法。享受着三陪的经济特权,却有着比祖宗还大的脾气,叫人无法忍受。
  某一月曾因泡南京妞而入不敷出,找一好友发牢骚,他是个土生土长的南京人,他对我说:“其实你不懂,南京历来就是出婊子的地方,六朝金粉、十里秦淮、商女不知亡国恨,全是发生在南京的事。如今本地虽然繁华不再,然而古风犹存,所以南京妞大都是这个德性。”
  当然,南京的爷们还是很不错的,我几乎所有的好朋友都是南京的棒小伙子。

九
九九
2000-11-09 03:42
初见素素
初见素素 一朝风月发表于04-15 19:14:43

  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过“网虫”,自认为不属“网友”之列,在网上亦没什么太相熟的人,总是独来独往的,也许是因为我喜欢安静而讨厌热闹吧。听说精灵社区要搞聚会,一时兴起,想去见见素素,拖上更不算是“网友”的毗沙门天王,直奔玄武门而去。
  到了那儿,两眼象雷达一样地搜索,对着恐龙们仔细看。记得艺术照上的素素看上去很白亦很美,再加上印象中云南妞大都很矮,于是专门在又白又美又矮的妞里找。看见其中一个长得很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妞,本人立即挤出笑脸,上前打招呼,想不到居然认错人了,出了个大洋相。随后,大家又移师军人俱乐部里的“佳弗林”,我又认错了两次人。
等到真正的素素出现时,我已经没有胆气再去相认了,还是天王放得开,将素素请到了我们这一桌。素素长得同艺术照上的样子不很象,也不是我想象中的南蛮小矮子,虽然不如照片上那么艳,但是更给人一种清丽的感觉;如果艺术照上的素素象牡丹的话,那么现实中的素素则更象是兰花;松风水月,未足比其清华;仙露明珠,或能喻其朗润!
  素素并不象网上那样凌牙利齿,谈吐间倒是有一种大家闺秀才有的风度,或许她是出身书香门第吧。她曾填过一首《点绛唇》,令小生佩服得很,以至于找来一本王力著的《诗词格律》,想也学着写写,怎奈没有才气,不服气亦是枉然;问她何以能写得出这样的东西来,她说她当时心情不好;看来诸位网友没事还是要多气气素素,让她心情多不好几日,或许将来还能把她气成大文学家呢。
  我同天王走得比较早,因为天王晚上有事。他同我分手时说:“素素这妞外表看上去挺柔的,骨子里肯定是个很烈的人。”忘了问他这个“烈”字是刚烈的意思,还是暴烈的意思。
  


九
九九
2000-11-09 03:45
消失的伤疤
消失的伤疤 一朝风月发表于05-30 22:15:19

  进之小时候住曾在复兴公园附近的旧弄堂里,邻居家的杉杉是个四岁的小女孩,被寄养在爷爷家,她比进之小一岁,是进之最亲密的玩伴之一。进之每天都要欺负她一次,一直要弄得她大哭为止。进之成年后有个怪癖——喜欢看美人落泪,可能就是那个时候养成的习惯。那时住房很拥挤,但是也有好处,就是邻里关系特别好,不象现在住公寓房的人老死不相往来,所以杉杉被弄哭大人也没有责怪过进之。
  其实杉杉同进之还是挺投缘的,互相之间总有说不完的话,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剩余的时间全在一起,许多双职工夫妻每天在一起的时间可能还没他们多。进之爱欺负她是因为他喜欢她,换了别的女孩他连看也懒得看呢,只是如果这样问他,他一定抵死不认。
  有一天,进之同杉杉比赛跑步,杉杉赢了,小男子汉输了之后当然觉得很没有面子,不巧还被另一群孩子看在眼里,那帮人拼命地起哄,进之的脸面实在挂不住了,冲上去揪住杉杉的辫子,恼羞成怒地问她:“以后你还敢不敢赢我了?”杉杉很委屈地高声哭喊道:“是你自己要同我比的,输不起还打人!”周围那帮孩子听了更是起劲地嘲笑进之,被逼上梁山的进之跑回家取来夹煤球用的火钳夹住杉杉的脖子,就在他试图让杉杉住口的时候,他看见杉杉将手朝他的脸上伸来,随后就觉得右耳边疼痛难忍,急忙丢了火钳用手摸,手上感觉又热又湿,他流血了……
  从那以后,进之的右脸就有了一道伤疤,大约有两毫米长,进之每次照镜子时都能看见它,而每当看见它的时候,却又让他想起了杉杉。在记忆中,杉杉在祖父去世后被她的父母带到外地去了,再也没有一点消息。进之常常摸着这道疤,心里恶恨恨地说:死丫头!竟然让老子破了相,要是能找到你,一定将你骗来做老婆,让你服伺我一辈子!尽管心里这样想,但他清楚地知道今生永远也找不到杉杉了。
  后来,进之也离开了那座城市,新的生活环境让他渐渐地淡忘了那条旧弄堂,还有那个小女孩,只有在照镜子的时候他才会偶尔想起那道疤的来历。
  三十岁那年,他对别人说:“我的右耳边有一道伤疤,是小时候被人用指甲抠出来的。”但是别人告诉他并没有看见那条疤,他回家照镜子时也发现那疤没有了,他放下镜子一个人坐着,心中隐隐作痛,因为他觉得疤没有了,杉杉恐怕也就不在人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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