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
知道吗?美这个字在语言学中属于语义模糊词,就是说词义表达的意义只有一个具体的范围,没有明确的界限,什么叫美,什么叫不美,并没有具体的规定,在我看来,能让人愉悦的,就是美的。
我只喜欢北京味的摇滚,国外的重金属让我头疼,我初中一年级开始听摇滚音乐,除开老崔叔叔的“一无所有”,我最早接触的是摇滚中国乐势力,那时候迷上窦唯以至他闹婚变我一直觉得他没什么不对,是呗!人家两口子的事,外人怎么知道谁对谁不对,那些瞎掺和的人无聊死了。当然,还有张楚,第一次听“姐姐”惊得张目结舌说不出话来,接下来的郑钧自然不用说,“赤裸裸”开始,那是公认的吸引人。
不过亲爱的摇滚自然有江河日下的感觉,那些他们,都怎么了呢?难道填饱肚子就写不出象样的东西真成自然规律了?黑豹是最典型的,除了第一张,别的几乎拿不出手。我记得我的那张摇滚红堪之夜高一时借给班上一个男生就半年再没转回手里,这半年几乎全班男生都学会了“姑娘漂亮”我就是在那时发现几乎全班男生都五音不全,周围坐的男生扯着嗓子嚎得我到后来一听姑娘漂亮几个字就想干呕,“交个女朋友,还是养条狗。”他们很喜欢这句。
“我只有一张,吱吱嘎嘎响的床,我骑着单车带你去看夕阳,我的舌头就是那美味佳肴任你品尝,我有一个新的故事呀,要对你讲。”嘻嘻,虽然有点不高雅,但我很喜欢这句,没办法,女人就是喜欢想入非非,太小资。
我有点罗嗦,因为我觉得这样说摇滚它有点委屈,其实,你们讨厌的是那些扮相滑稽,面目可憎地抱个吉他蓬头垢面地哭丧的,耍宝的,我也讨厌耍宝。因为那不是摇滚。
亲爱的~~距离往往是诱惑,你该和我一起坐坐!
啵!可爱的眼睛,不要羞涩!你快乐我也快乐! |
| 水色森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