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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的照片》--群说要么不爱,要么就要找此生的最爱,然后用一生的时间去为他和她的爱作注解。这是每每我们怂恿他快去找一个女孩时群的

英
英奇
2000-10-31 13:57
文章转自中国科技大学《荒原》文学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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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的照片
                 /凡 人

  群离开我们已经整整十七个年头了,没有人还会想起十七年前那个一样鲜活,一样充满了希望的生命。

  群是我们大学的同窗好友。那个时候,他睡在我斜对面的上铺,用今天的话就算是“睡在我上铺的兄弟”了。就像一首歌中唱到那样,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过的太慢。没有人会拒绝大学校园中风花雪月的浪漫情调,我们506的几个兄弟前前后后都有了自己小鸟依人的女友。记忆中只有一向活泼开朗的群依然是孤家寡人一个,从大一开学一直到大四毕业。没有人会否认群的优秀,尤其是他那过人一等的文笔,充满灵气和才气,从来都令人头痛的古文读后感,在群的笔下一直是洋洋洒洒,一气呵成。现在想起来,群在爱情上的那股执着大概也是和他写多了美妙文章有关系。

  群说要么不爱,要么就要找此生的最爱,然后用一生的时间去为他和她的爱作注解。这是每每我们怂恿他快去找一个女孩时群的回答。我也知道群从来不屑校园里情侣的卿卿我我,他从来也没把那叫做爱情,在他的心目中爱是那么的神圣而纯洁。也许没有人理解群,理解他的爱情观,因为在现实中谁又在乎那么多?群用他的理念继续固守着他的阵地,我们也继续我们的风花雪月的诗篇,这并不妨碍我们506寝室兄弟友情。间或也会开一开玩笑:“群,都什么年代了,还抱定独身主义不放松哪?”

  这样的轻松一直延续到那个叫小高的女孩出现。那时已是大四了,没有人还会分不清是爱情重要还是毕业的去向重要。然而,当群用满脸的兴奋对我们说起这个女孩时,我们都只有一个词来形容此时的群:无可救药。凭心而论,那个叫小高的女孩也许并不是艳若桃李的女孩,但确实是属于顶级的那一种女孩,很朴素的那一种,那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尊贵气质,超凡脱俗。现在想起来也许就是这一种超凡脱俗让群有了他心动的感觉。我们动用了所有我们可以动用的关系,为了打探小高的一切情报,感觉那时如果我们再加一把力气,也许国家安全部门就会要我们去搞情报工作了。好情报自然是小高身边尚没有男朋友,而且这个女孩非常的勤奋,也非常的优秀,是属于天天晚上从六点钟到十点半不离开自习教室的那种。每每听到这样的情报,群的脸上总是一副骄傲的笑容,而我们总是笑着骂他:“乐什么乐?又不是你女朋友!”坏情报是这女孩实在是太高傲了,有很多男孩在她这儿碰了壁。每每这个时候,我们都要给群做思想准备:“你不是第一个,可能也不是最后一个哟!”

  由于不是一个系,甚至也不是同一年级组,群要想常常见到小高实在很困难,更不用说找一个切实可行的机会向那女孩表明心迹了。从大四的上学期起,群每天晚上都要拉着我陪他去教学楼上晚自习,风雨无阻。而在大学前三年,群的习惯是在图书馆上自习。其实我知道,他只是想每天都能看那个女孩一眼,仅此而已。每次,都是由我侦察到那个女孩在哪个教室,然后我们悄悄地溜进隔壁的教室里,一坐就是五个小时。每次,我都提议不如坐到小高的教室算了,何必这样,偷偷摸摸,做贼似的。群说,不是不干,只是怕影响她上自习的心情。就这样不挺好吗,像个护花使者。还是不要吧。其实,我知道群做梦都想和小高说一句话,真的。就这样,日复一日,陪着小高在自习室渡过了秋天、冬天和毕业前的春天、夏天。直到现在,我还无法相信,那个叫小高的女孩会笨到无法察觉一个男孩的暗恋情结。

  那是一个四月的晚上,空气闷热,让人很不舒服。我实在不想在这么一个晚上,陪着群从校园这一头的寝室穿越大半个校园到那一头的教学楼去,然后还要呆子似的捧着书坐上五个小时。虽然,我知道群能充分利用这五个小时的时间全神贯注地钻到他最神往的文学宫殿里,而我不行,一分钟也不行。于是,我想尽办法拒绝了群的提议,而且还胜利地把他留在宿舍里看我们打扑克,当时最流行的打升级的那一种。群说他不会这种打法,他只会小猫钓鱼那一种。天气很闷热,于是打开了窗子,风便呼呼了进来,窗帘被扬得很高,像一张鼓满了的帆。群说,像是要下雨呢!我们说,下就下吧,反正这幺热。群像是自言自语的说,小高肯定没有伞。我们大笑起来,那你就去给她送伞吧,不是挺好的吗,很浪漫的哟!群却当真了,匆忙地收拾雨具,我们又是大笑。走在阳春三月淅淅沥沥的雨丝中,哇,真的很浪漫的!可是那晚的雨却不是什幺温柔的雨丝,而是很反常的暴风雨,豆大的雨点砸在身上,很冷很冷。当群回来的时候,早已过了下晚自习的时间。我们笑问他战况如何的时候,才发现他的全身都已淋得透湿,雨水正顺着他的湿漉漉的发梢滴落在地板上。群一边用毛巾擦拭着满头的雨水一边笑着说,还好还好,小高今天没有上自习。后来,我们才知道,那晚上,一贯勤奋的小高没有上自习,而群却在大雨中把偌大的一个校园所有能上自习的教室都找了一个遍。我至今不能想象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可以让一个外表弱不禁风的男孩可以在那雨中跋涉那么久,而且,也许并没有人知道这一切。

  我们用尽了办法,想要让群直接去对小高说出心里的话来。

  “说你喜欢她,怎么啦?不就是个女孩吗,只要你说出来,不成就算了,对不对?”

  “搞什么玩意?多大了,还玩什么暗恋?是个大老爷们,就向她说出来!怎么样?敢不敢?”

  “你还是找个机会对她说出来吧,这样憋着算什么一回事?难道还要人家姑娘家来对你说不成?”

  ……

  不管我们怎么劝,怎么说,群只是微笑着说他喜欢用这样的方式默默地注视着他深爱的女孩。群也始终没有对那女孩说出那关键的话来。为此,我们全体室友送给他一个别号:“傻蛋”。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转瞬之间,我们就即将面临毕业的分离。多少曾经发誓生死与共的情侣们,把眼泪擦干之后,拎起行李头也不回地各奔东西。群一如既往地默默守侯他的小高,纵然那个可爱的女孩也许什么也不知道。离别的日子就要来临,一向沉稳的群好象也坐不住了,每天急匆匆地来来往往,要不然就呆呆地站在窗前,用很伤感的声音唱一首很伤感的歌儿,今天,我依然记得那是《花儿为什么那样红》。我不知道这傻瓜是怎么了。他说要走了,却连小高的一张照片都没有,往后连一点回忆的寄托都没有。我说,这不简单,找她要一张不就得了。群说,他不敢,因为他从来也没有和小高正儿八经地说过一句话。我说,你这傻蛋!

  于是,我有了一股子帮群完成毕业前最后一个心愿的冲动。我当然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名正言顺地从小高那儿要来一张照片。可是我有一部可爱的相机,在那个时候,这小玩意替我挣足了不少的小脸,因为大家每每想要用到它时,就得想到我。我想那时的偷拍放在今天大概会牵扯到法律的肖像权问题,但是为了我那痴情的兄弟,值了!于是,一切都很自然地发生了,我装作为老乡拍合影,当然,不能否认我的摄影技术,至少我那次选的景实在没得说。在我制造的巧合中,匆匆过去上课的小高走进了我的取景框,然后,随着“咔嚓”一声——一切真的都很自然。

  当群拿到那张照片的时候,已经是他快要离开这座城市的那一天。我依然记得他真的很激动,睁着大眼睛问我是不是小高送的?我不敢看他的眼睛,因为我没有告诉他这是偷拍的照片。照片里的人儿是那么的自然而动人,只是有点模糊而已。这张照片,我相信群一定会好好保存的,但是,我没有想到,他会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去珍藏这张照片。

  那个时候,中国的南疆并不安宁,一直处于战争状态。今天的孩子们没有人记得那一场血与火的祭礼。神圣而绝对的残酷。群一直说,好男儿当为国效命于沙场上,我们一直只是以为他说说而已,没有到,毕业后,群义无返顾地参军,并且开赴了血战正酣的战场。到今天,我依然无法把战场那个视死如归就像一个小老虎般的勇士与校园中那个文质彬彬甚至有点害羞的大男孩联系在一起。群的战死,也许只是因为一点小小的误差。当敌人以数倍于我的兵力向所在的阵地发起第十六次冲锋时,负责为炮兵指引火力的战士的计算稍稍偏差了一点角度,第一次齐射的炮弹便远远地落在了敌人的身后。当第二次齐射就要出膛的时候,敌人的前锋已经冲到了我们的阵地上。今天,我回忆起那个时候,我依然无法控制血管里沸腾的鲜血。当敌人猥琐的面孔出现在眼前时,应着指导员一声大吼“杀呀——”,所有的战士端起上了刺刀的步枪跃出战壕,迎着敌人的枪口,冲了上去。

  在这个热兵器时代,也许没有一次战斗会比这样刺刀见红的肉搏更令人心惊肉跳了。但据说,包括群在内的所有战士,没有一个人后退。就在群刺倒一个敌人,正要冲向下一个目标时,一颗子弹击中了他的胸膛,于是,原本并不强壮的身躯就这么倒在了战场上。似乎太平淡了,这儿没有英雄们舍身堵枪眼,炸碉堡的那一份悲壮,但是你不能不否认他是一个真正的英雄,因为这儿有一份无法形容的从容。事隔多年以后,我从一本摄影集中看到一副很著名的照片:那是一位身着白色衣服的法军战士,在冲锋的过程中中弹倒地的一瞬间。飘扬的衣裙,不由自主倒向大地的身躯,还有那不甘心的手依然紧握着手中的枪。那一刻,我不禁潸然泪下。

  群的遗物中,还有一张雪染的通红的照片,以分辨不出上面的人物,据说是从烈士的胸口前的口袋里发现的,除此之外,没有别的东西。下葬的时候,首长说就把它和烈士葬在一起吧,好让英雄在九泉之下不会孤独。不用想,那一定是我偷拍的照片。群牺牲后和千千万万战死的烈士一起葬在祖国的南疆,他们的英魂依然守卫着他们为之付出生命的共和国的土地。

  十七年了,十七年来每到清明的时候,当年底506的室友就会自发地按照排定好的顺序,由一个人代表他全体同学,陪着群年迈的双亲到这位于南方的陵园祭奠那战死的英魂——我们的好同学,好哥们。又是清明节了,今年只有我代替不堪远行的老人来给那长眠的哥们儿扫墓。

  墓碑上的照片里的人依然英姿勃发,依然青春年少,看着我这些年来悄悄多出的几根白发,好像在说:“哎呀,你老兄也变老了!”一时间,好像又回到了那无忧无虑的岁月……群拿着那张照片,开心地像个小孩子,我却忍不住冲着他大声吼着:“你这傻蛋,早让你去追她,还用落得今天这样子吗?一张照片也乐得这个样子?傻蛋!一个女孩也让你怕成这样?”他却说:“就这样吧,我真的很喜欢她那恬静无忧的样子,这也是我深爱她的原因。我真的我不想去打扰她平静的生活。就这样吧,我只能把爱默默地埋在心底,只要我相信,那是钟爱一生的誓言。怕?我想是有一点吧,你不能否认,每一个男孩在他真正用心去爱的女孩面前,多少总是有一些胆怯,但是,你不能说那是懦弱。”

  我不知道连死都不怕的英雄,怎么可以和懦弱相连。如果还有机会,我真想要把群的故事告诉那个叫小高的女孩,纵然她今天已是为人妻,为人母,告诉她那一张偷拍的照片的故事,因为小高啊,你是故事中男主角生命中最庄严承诺的寄托,只是你这么多年来什么都不知道。我想要对她说:“不敢说爱你,那并非懦弱,只是爱你太深。”我要问她是否还记得起那样的一个男孩,而他如今孤零零地长眠于南国的土地上,唯一相伴的却只有那张血染的照片,你的照片。你还能给他一张你的照片吗,给那曾经真正最深爱你的人?

  然而,我不能啊,我怎么可以背弃我那逝去的兄弟的初衷,怎么可以打扰你平静的生活?也许群当年义无返顾走向军营,走向战场也就是为了你,为了你能够远离枪声,拥有属于你的平静?

  我把酒水撒在墓碑上:“兄弟,我来看你了。喔,我还有关于小高的最新情报,想听吗?”我把眼光投向远方,那儿,是所有烈士托骨的巍巍青山。毕业后,小高去了大洋彼岸的国家,如今早已在那边定居并结婚成家,生活得很幸福,有一个她深爱的孩子和一个深爱着她的丈夫。这是刚刚从校友联谊会上得到的消息,而且,小高和她的家人现在就在国内。

  风轻轻地拂过蒿草,空气中弥漫着醇酒的芳香,耳旁仿佛又传来那熟悉的歌声,那是《花儿为什么这样红》的旋律,依然是那么的忧伤,那么的动听。十七年前的那天下午,你拿着那张相片,呆呆的看着窗外时唱的就是这一首歌,我还深深的记得,有两行眼泪从你的 双颊轻轻滑落,虽然,你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可是那一刻,你分明流泪了,我们都在悄悄地流泪。

  公元两千年的清明节,我在这儿用酒和文章祭你,那逝去的生命。



  编者按:这是一个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对于这样的爱情观,读者即使不会追随,也一定能够理解。作者试图用最纯粹的悲剧抵御现实世界愈见显著的灵魂缺席和对它的麻木冷漠。
英
英奇
2000-10-31 23:50
太感人了!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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