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唐 斩
妈的,这天越来越冷了。
数九的一天,寒冷让我龟缩在XX居民小区的垃圾箱旁边动弹不得,鼻涕倒是干劲十足,始终挂在嘴唇上边,我用舌头添添,恩,还真是咸的。
我不该这么冷的,前天夜里我抢了一件皮衣,可惜,昨天晚上见到一个女孩。那女孩因为路滑摔了,不巧,她身上那件名贵的皮衣被划开了一条长口子,从后背中间笔直的裂开,我看的见她穿的黑毛衣。煞笔的自我欣赏,叫我脱了我那件黑货披在了那女孩的身上。回来以后我才发现自己有多愚蠢,靠,当时最起码该看看那女孩长的是如何吧!靠靠的!
我是个逃犯,是个在逃犯。
三个月前我住在江苏省第五监狱,那里的看守简直就是人间的阎王。有钱的犯人还能找到自己的尊严,可我呢?孤儿一个,要什么没什么,我在那只能找到自己的零件!
现在我逃出来了,我需要搞到一笔钱,然后找个人烟稀少的地方隐姓埋名,老实的过日子,体味一下第2人生。
今天会有个人来找我,会丢我个信封,里面想必会有某个人的资料,而我要做的就是去伤害那个人,至于伤害的程度,看钱说话。不过我希望他们是要那个人的命,这样的话,价钱会比较高。
对面那个穿皮衣的怎么老看我?是找我的吗?还是条子?走过来了。。。。。。
“是假如吧”他压低声音。
“东西呢?”看来是接头的。
“都在这信封里,上面说了,你要利索点,时间别太久,最好就今天。”
我拣起过他丢过来的信封,翻了翻里面,看到一张女孩的照片。“女的?”
“恩,花影集团董事长的女儿,我老板的死对头,这次就是给他点厉害,叫他退出那块地的抢标。”
“怎么做?”
“老板说了,砍根手指砍条胳膊都成,你自己看着办。另外,你要记得做完了,快闪,别留尾巴。”
“钱呢?”
“这是10000,点点吧。”
我接过那叠钞票,站了起来。人真奇怪,好象就是为了我手上的那几张纸活着的,我现在拿着它,连冷都觉不到了,真他妈够贱。
我没回头看那人,我一向不喜欢狗腿一类的人物。迎着风,我闪我的人。
北京大学,很不错的地方。我以前听说过,里面的学生个个都是国家栋梁。可惜,今天我要砍掉某个栋梁。
“姜艳芳,这女孩的名字不错,张的也还成,就是肥了点,不过抱起来应该会很舒服吧。”我北大旁边的一个路口,边看着照片边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事。
我以前也上过学,小学六年成绩一直是顶尖的,老师经常笑眯眯的对我父母说,“这小孩以后将来有前途”。狗屁!
自从爹娘去世,家里也没什么亲戚,留给我的就一个破房子,不挡风不挡雨,倒是挺讨乌鸦喜欢。
路上开始嘈杂了,看样子是到点儿了。
我从地上站起来,走到距离学校比较近的位置,资料说了,每天的这个时候,那位千金都会从这个门出来,来买两块蛋糕,然后再带回学校。
蛋糕的味道一定不错,我在里面的时候做梦时梦到过,不过也只是梦到一爱块足够大的面包罢了。
千金出来了,一身黑,配着她长长的头发,白皙的皮肤是很性感。她手上拿着个塑料袋,里面鼓鼓的,我打算好了,做完我该做的以后,我要拿走那个塑料袋,说不定里面还有些贵重物品,要是那样我就超额完成任务了。
我裹紧我的外套,必须裹紧,因为里面有刀。不是很锋利但是绝对实用,是我早上在地摊上花了半小时挑的。很精致,30工分长,15工分宽,就象是加长的普通菜刀,用两个字形容:合手。
我瞅了瞅逃跑的路线,恩,还好,一切都很平静。我有信心在做完事以后两分钟内离开这里。
我迎着千金走了过去。
“姜艳芳”现在我距离她不到5米,为了验命正身,我用她刚刚能听清楚的声音叫了一声。
她停住脚步,朝我看了看,然后甜甜的笑了笑。恩,真的很漂亮。
确认了,我加速,到距离她两米的时候,从外套里拿出了那把砍刀,斜斜的举着。我本人认为在现在这个情况和状态下,砍掉她的胳膊比砍掉她的手指要容易的多。
她看到我拿着刀冲她跑过来,顿时愣住了。很好,她的反映也在我意料之内,这对我有利。
我非常干脆的把她那条提着塑料袋的胳膊砍了下来,我知道砍人速度快的话对方不会有疼痛的感觉,千金,算是我说抱歉的一种方式吧。
也就是10秒的时间,我做完了,我要开始闪人了。等等,那塑料袋我要拿着。我拾起了那袋子,按照预定的路线,穿过一条胡同,在奔跑的同时我脱掉了上面溅血的外套。
现在,我又回到早上呆过的居民区了。我找了个天台,要知道,这么寒冷的天是没人上这儿来的。
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了塑料袋,呆了。
因为我看到了我前天救美时使用的我那唯一道具------------我抢来的皮衣。
在皮衣的口袋里,我找到了一张字条。
陌生人:
你好,我不知道你是谁,你也不知道我是谁,可你在前天晚上,那么冷的夜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给我挡风遮寒,我真的很感谢你。
你没问我要地址,我看到你的脸了,就在你给我披衣服的时候,所以我会认得你。那天看起来你心事重重的。你大概连我长的什么样看都没看清吧。
今天,就现在我决定再去前天的那条路上去找找你,如果找不到你我会每天都继续去那等你,直到找到为止,我很想给你交个朋友,可以吗?我叫姜艳芳。
我本人比较内向,所以希望我找到你的那天,把衣服还给你的那天,你可以发现这张字条。
另:我在北大上学,电话是:139********
再见。
好人每天平安。
姜艳芳
这世界真他妈的杂碎!-------------我穿上皮衣,扔掉字条。
“MM,算你倒霉”我下楼的时候对自己说。
数九的一天,寒冷让我龟缩在XX居民小区的垃圾箱旁边动弹不得,鼻涕倒是干劲十足,始终挂在嘴唇上边,我用舌头添添,恩,还真是咸的。
我不该这么冷的,前天夜里我抢了一件皮衣,可惜,昨天晚上见到一个女孩。那女孩因为路滑摔了,不巧,她身上那件名贵的皮衣被划开了一条长口子,从后背中间笔直的裂开,我看的见她穿的黑毛衣。煞笔的自我欣赏,叫我脱了我那件黑货披在了那女孩的身上。回来以后我才发现自己有多愚蠢,靠,当时最起码该看看那女孩长的是如何吧!靠靠的!
我是个逃犯,是个在逃犯。
三个月前我住在江苏省第五监狱,那里的看守简直就是人间的阎王。有钱的犯人还能找到自己的尊严,可我呢?孤儿一个,要什么没什么,我在那只能找到自己的零件!
现在我逃出来了,我需要搞到一笔钱,然后找个人烟稀少的地方隐姓埋名,老实的过日子,体味一下第2人生。
今天会有个人来找我,会丢我个信封,里面想必会有某个人的资料,而我要做的就是去伤害那个人,至于伤害的程度,看钱说话。不过我希望他们是要那个人的命,这样的话,价钱会比较高。
对面那个穿皮衣的怎么老看我?是找我的吗?还是条子?走过来了。。。。。。
“是假如吧”他压低声音。
“东西呢?”看来是接头的。
“都在这信封里,上面说了,你要利索点,时间别太久,最好就今天。”
我拣起过他丢过来的信封,翻了翻里面,看到一张女孩的照片。“女的?”
“恩,花影集团董事长的女儿,我老板的死对头,这次就是给他点厉害,叫他退出那块地的抢标。”
“怎么做?”
“老板说了,砍根手指砍条胳膊都成,你自己看着办。另外,你要记得做完了,快闪,别留尾巴。”
“钱呢?”
“这是10000,点点吧。”
我接过那叠钞票,站了起来。人真奇怪,好象就是为了我手上的那几张纸活着的,我现在拿着它,连冷都觉不到了,真他妈够贱。
我没回头看那人,我一向不喜欢狗腿一类的人物。迎着风,我闪我的人。
北京大学,很不错的地方。我以前听说过,里面的学生个个都是国家栋梁。可惜,今天我要砍掉某个栋梁。
“姜艳芳,这女孩的名字不错,张的也还成,就是肥了点,不过抱起来应该会很舒服吧。”我北大旁边的一个路口,边看着照片边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事。
我以前也上过学,小学六年成绩一直是顶尖的,老师经常笑眯眯的对我父母说,“这小孩以后将来有前途”。狗屁!
自从爹娘去世,家里也没什么亲戚,留给我的就一个破房子,不挡风不挡雨,倒是挺讨乌鸦喜欢。
路上开始嘈杂了,看样子是到点儿了。
我从地上站起来,走到距离学校比较近的位置,资料说了,每天的这个时候,那位千金都会从这个门出来,来买两块蛋糕,然后再带回学校。
蛋糕的味道一定不错,我在里面的时候做梦时梦到过,不过也只是梦到一爱块足够大的面包罢了。
千金出来了,一身黑,配着她长长的头发,白皙的皮肤是很性感。她手上拿着个塑料袋,里面鼓鼓的,我打算好了,做完我该做的以后,我要拿走那个塑料袋,说不定里面还有些贵重物品,要是那样我就超额完成任务了。
我裹紧我的外套,必须裹紧,因为里面有刀。不是很锋利但是绝对实用,是我早上在地摊上花了半小时挑的。很精致,30工分长,15工分宽,就象是加长的普通菜刀,用两个字形容:合手。
我瞅了瞅逃跑的路线,恩,还好,一切都很平静。我有信心在做完事以后两分钟内离开这里。
我迎着千金走了过去。
“姜艳芳”现在我距离她不到5米,为了验命正身,我用她刚刚能听清楚的声音叫了一声。
她停住脚步,朝我看了看,然后甜甜的笑了笑。恩,真的很漂亮。
确认了,我加速,到距离她两米的时候,从外套里拿出了那把砍刀,斜斜的举着。我本人认为在现在这个情况和状态下,砍掉她的胳膊比砍掉她的手指要容易的多。
她看到我拿着刀冲她跑过来,顿时愣住了。很好,她的反映也在我意料之内,这对我有利。
我非常干脆的把她那条提着塑料袋的胳膊砍了下来,我知道砍人速度快的话对方不会有疼痛的感觉,千金,算是我说抱歉的一种方式吧。
也就是10秒的时间,我做完了,我要开始闪人了。等等,那塑料袋我要拿着。我拾起了那袋子,按照预定的路线,穿过一条胡同,在奔跑的同时我脱掉了上面溅血的外套。
现在,我又回到早上呆过的居民区了。我找了个天台,要知道,这么寒冷的天是没人上这儿来的。
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了塑料袋,呆了。
因为我看到了我前天救美时使用的我那唯一道具------------我抢来的皮衣。
在皮衣的口袋里,我找到了一张字条。
陌生人:
你好,我不知道你是谁,你也不知道我是谁,可你在前天晚上,那么冷的夜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给我挡风遮寒,我真的很感谢你。
你没问我要地址,我看到你的脸了,就在你给我披衣服的时候,所以我会认得你。那天看起来你心事重重的。你大概连我长的什么样看都没看清吧。
今天,就现在我决定再去前天的那条路上去找找你,如果找不到你我会每天都继续去那等你,直到找到为止,我很想给你交个朋友,可以吗?我叫姜艳芳。
我本人比较内向,所以希望我找到你的那天,把衣服还给你的那天,你可以发现这张字条。
另:我在北大上学,电话是:139********
再见。
好人每天平安。
姜艳芳
这世界真他妈的杂碎!-------------我穿上皮衣,扔掉字条。
“MM,算你倒霉”我下楼的时候对自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