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思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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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看金姓女教师诉e龙

N
nineoneone(客人)
2000-06-29 12:46
这次XX大金姓女教师诉e龙公司,我来从法律的角度发表一下看法。
  
  首先,应该确立的是e龙公司的地位。我不知道现在的e龙应该算什么,但是从外在表现形式上看,我认为它是一个ISP,那么ISP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
  从西祠这次事件的所有的讨论来看,从法律角度应该可以认定的事实是某位使用者以一个ID在理工大佚事上发了关于黄瓜的三种用途的恶意攻击金姓女教师的帖。西祠给网友设定的权限是网友可以以自己ID发表其所想发表的言论。网友可以在自己的权限内发帖——我指的不是帖的内容,而是何种网友可发何种帖。比如我们注册网友就不可帖图。西祠在与网友达成合意之初,就已经确立了自己不对网友发布反动色情的言论负责的原则。这一点,应该以当事人意思自治来解释,应该获得法院的承认。
  
  其次,在整个事件中,e龙公司所应该负的责任是及时删除此不良信息。注意,我用的是“及时”而不是“即时”。因为大家都知道,现在西祠的网友实在太多,而且讨论版也越开越多,要达到信息的实时监控是比较困难的,在此e龙公司可以从这几个方面举证:
A。e龙用于监控的人数的多少;
B。即时监控的难度;
C。每个版的斑竹的权限,就是本来应该由斑竹删帖(但是也许这会影响斑竹,斑竹可以证明自己当时不在,并且在一发现此不良信息后就将其删除)
D。e龙的西祠把此不良信息的帖删除了。至于那四个小时,e龙就要证明自己有自己的难度。
E。e龙公司在发生了这件事以后与理工大积极配合的情况(现在我才发现酷酷的远见!!!)
  最重要应该强调,删帖已是e龙公司尽到了最大善意
 
  至于那金姓女教师的诉由——e龙公司侵犯其名誉权,e龙可以指出其诉讼主体有误。其实是金姓女教师在无法找到真正侵权人的情况下以e龙公司为替罪羊。事实上ISP被作为被告早已屡见不鲜,因为ISP们还是有点钱的。
 
  对于那个学生,如果你被学校报复了,我也给你点建议,因为学校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星运就是你,所以学校报复,你可以起诉学校。(这是一个法律上真实的问题)
 
  再次,e龙公司可以强调,自己的身份是ISP,ISP是一个群体,它们是中国互联网发展的依靠力量,法院的判决应该有一个导向选择。不要因为这一个判决造成不良的影响。
  
  再其次,e龙公司还可以通过管辖异议将该案弄到北京去。我们知道侵权案件的受理应该是侵权行为地。那么e龙可以说e龙的西祠服务器再北京,金姓女教师亦无法证明侵权行为就发生再南京。当然结果地在南京,就看律师的水平了。

  一点建议,e龙公司应该有一个姿态:A。可以给金姓女教师以一定的慰抚金,但是只是表示对自己工作未做细表示歉意,B。向社会表示今后一定加强监控力度,西祠也应该建立斑竹报告制度,即斑竹发现不良帖以后,应向执行站长报告,共同防御不良信息传播者,因被封杀而惹是生非。


安
安替
2000-06-29 21:10
分析得很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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