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我自己的看法. 请组织者进来一下.
我是长春市的一名警察.我的职业是刑警.我参加工作已经6年了.对于我们组织的警衔和机构我有几个看法.
如下:
一.我们国家的警衔分为6级13档.
即:总警监
副总警监
警监(分为三档:一级/二级/三级警监)
警督(分为三档:一级/二级/三级警督)
警司(分为三档:一级/二级/三级警司)
警员(分为二档:一级/二级警员)
以上即为国家机关在职民警
警校学员.即为警察学校在校学生
二.我们国家的警察根据业务分为:
民事警察/刑事警察/治安警察/外事警察/消防警察/武装警察等.
三.机构设置:
政治部/纪检监察/警务督察/行政总务/刑事警察支(大)队/治安民警队/经济侦查/法制/监所/户籍/外事/消防/巡警/警卫/等....后面是我们公安机关的保密机关.不方便说了.
四.建议我们的组织都能够考虑这些方面.使我们的组织更加规范.
五.各部门即是独立又是相关的.权力是平等的.只是业务范围不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