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然居

无病呻吟之所,之所以用这个名字,是因为我喜欢〈徒然草〉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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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千万别爱上网妞

万
万载寒冰
2000-12-06 22:24
在报纸上登过痞子蔡的见解,也曾经看过风月的大作,虽然没什么表示,心中却颇不以为然。
我对聊天本来不太感兴趣,一个方面是觉得没什么朋友,另一个方面是我的打字水平太差。只是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和一个网友聊的很愉快,于是一发而不可收拾。一向以为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爱,以为以真情能换来真情,所以对别人的警告置若罔闻。当然网恋有其自身的魅力,与一个没见过的人谈情说爱,是一件很浪漫、很刺激的事。可以以灵魂深处开始交往,可以避免现实中的偏见,可以更看重人的内涵而不是外表、身份。
但是人终究是人,都有一份好奇,都有一份遐想。于是网友见面就不可避免了。痞子蔡曾写过动人的网恋故事,小说中曾警告过网友们,一见光就死的可能性比彼此互相欣赏的的可能性要大的多,毕竟想象是最美的,而现实中的美女俊男就少的多了。因为最近发生在我周围和自己身上的一些事,让我发现所谓见光死也并不是一见就死,而是一见之后慢慢的淡出。这是在见过一、两面之后通常发生的事。而慢慢淡出并不代表什么,可悲之处在于一方面在淡出,而另一方面却以为可以从此走下网络、以为找到了心中的理想、以为得到了灵魂和现实都能拥有的理想感情,这是最大的悲剧所在!
所以警告那些正在网恋或准备网恋的朋友。千万不要见面。让网络的事留在网上吧。
一
一朝风月
2000-12-07 06:42
本想加点评论的,但是数楼顶的将话全说完了,我没什么可补充的。
司
司马冷冰
2000-12-10 19:47
最好是想都不要想
一
一朝风月
2000-12-11 00:30
想都不要想?太霸道了吧?虽然本人最近已发誓从此远离网恋,但小弟弟、小妹妹们还在玩这个游戏呢。
司
司马冷冰
2000-12-12 05:08
哎呀!好心遭误会!
我说的是根本解决之道呀!
万
万载寒冰
2000-12-13 02:37
不敢苟同
网恋虽然成功的希望很小。但并不代表没有可能。做事如果遇到什么挫折就放弃,你又何必去做?一个人什么事都不做了又何以证明自己曾活过?!
一
一朝风月
2000-12-13 06:54
唉!世间事似了非了,何妨以不了了之?
N
nimade2000
2000-12-13 20:05
我想,明白“网恋不等于恋爱”就可以了,新生事物既以产生,又何惧之有?
万
万载寒冰
2000-12-14 03:48
引诉一个残疾人的话
我想对那些对网恋没有信心的的朋友说:网恋是一个名词,它和分居两地的恋人通过书信交流没有什么不同。俗话说“千里因缘一线牵”,网站就是这根线,而且是又长又好范围又广的线......
G
Guest
2001-12-27 23:29
梨子的滋味要尝了以后才知道
谁想吃梨子就让他吃好了 是甜是酸他自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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