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黄山山
打破垄断之举——写在中国电信拆分前夕
本报记者 陆培法
中国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张春江日前指出,中国电信政策当前的核心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电信政策的调整应当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他说,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中国电信业已经成功地解决了“供应不足”这一主要矛盾,当前面临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如何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即提高社会分配效率,因此电信政策加以调整是必然的。由于目前中国几乎平均每六人拥有一部电话,家庭电话普及率接近八成,电信服务业已经成为影响最广的服务行业,因此电信政策必须全面体现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打破垄断不可避免
今年早些时候,国务院要整治的垄断行业里,电信是被列在其中的;而另一个背景是,为了在香港上市,年后中国电信紧张地进行资产剥离工作。在这两个大背景下,近一个月来信息产业部主要领导的讲话再清楚不过地表明:电信肯定要再拆分,而且这一工作已经开始。
打破垄断需要引入竞争,所以,有关具体拆分的横切、竖切方案这一段争得很激烈,但细究起来,两个方案都是难解的结。
横切方案是:把中国电信分拆为几个地区性营运公司或南北两大电信集团,各自经营市话业务、长话业务和数据业务,互相竞争。它的缺点是每个公司又是一个小电信,在自己的地面上仍是老大,而且由于电信网是一个全国网,诸侯割据会增加运营成本,从北方打到南方的电话可能近乎于国际长途。
竖切方案是:把中国电信的市话、长话和数据这三大业务分别归到不同的公司经营,各家公司互不相干。它的缺点是市话和长话的资产剥离太麻烦,而且,由于市话是其他电信增值业务的基础,即使拆分了,它的垄断地位不仅无可取代,还会把这种垄断延伸到其他公司。
最近,信息产业部和国家计委已召开了好几个研讨会,以北航教授韩德强为代表的反拆派认为,与国外电信巨头相比,中国电信规模并不大,一旦拆分,加入WTO后受益的不是老百姓而是国际电信巨头。中国电信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重要人士也说,拆分只会造成成本增加和中小电信商之间的恶性竞争,让跨国电信公司受益。
电信拆分应多方平衡
中国电信市场的现实是,中国电信独立地承担着极其沉重的社会公众普遍服务,特别是广阔的农村和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现在还看不到哪一个运营商会在这些领域里与中国电信玩真的竞争。据测算,全国农村电话普及率每项增加一个百分点,约需投资500亿元。原邮电部曾提出“九五”基本实现全国行政村“村村通电话”的目标,但由于投资太大,到2000年,只达到了80%。所以说,中国电信的市话垄断不利于竞争,并非是有人看上了普遍服务这块骨头,也并非是有人要以多大的责任感来承担这项光荣而艰苦的任务。
部分专家学者认为,世界电信业正走向一个新的联合阶段,近年来世界电信市场出现的一系列大规模兼并或收购行为都在证明,能提供综合的、端到端服务的大型公司是电信市场新的发展趋势。如果不看世界新的趋势而只是借鉴个别发达国家过去的、不是很成功的切分经验,非常可能失去发展机遇。特别是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即的情况下,保持一个能与世界电信巨人们抗衡的大电信公司非常必要,否则中国电信业可能逐步被蚕食。另外,保存中国电信也是保障通信畅通、安全,确保应急通信等的现实需要。
但支持切分中国电信的人士认为,中国电信业虽然已经初步形成竞争格局,但是离有效竞争还有相当距离,其中的关键就在市话———这个电信业的“瓶颈”之上。由于其有极高的固定成本,同城再建一个市话网络几乎不可能,这样也就形成了电信领域的“自然垄断”,迄今为止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有效解决市话垄断问题。中国电信目前既独家经营市话又同时经营长途和数据业务,由于利益的驱使,完全可以利用其在市话方面的垄断优势通过在互联互通中设置各种障碍来压制其它运营商的发展,从而发展自己的长途业务和数据业务。长此以往只能是中国电信更加庞大,而其它运营商只能小步前进,有悖于“扶持新进入者”的市场管制原则。因此,必须切分中国电信,使其市话同其它电信业务分离,从而形成中国电信领域的有效竞争,最终达到提供优质廉价的电信服务。
电信改革应照顾大众利益
现在看来,对中国电信的拆分已引起国内社会各界的普遍注目,但有一点正如信息产业部的领导强调的,中国电信的所有改革都要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电信运营主体间已形成初步竞争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放市场,尽快在各电信业务领域建立有效竞争机制。其次要完善监督管理体系,通过依法开展行业管理,加强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中介机构监督(如消费者协会)、舆论监督(如新闻媒介的曝光)和用户监督等措施,促进电信企业提高服务水平。另外还要进一步理顺价格结构,按照成本制定合理价格,实现企业经营效益和社会分配效益之间的合理均衡;对于可由市场竞争来决定服务价格的业务领域,政府应逐步减少干预,真正最终退出。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1年06月19日第五版)
本报记者 陆培法
中国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张春江日前指出,中国电信政策当前的核心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电信政策的调整应当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他说,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中国电信业已经成功地解决了“供应不足”这一主要矛盾,当前面临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如何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即提高社会分配效率,因此电信政策加以调整是必然的。由于目前中国几乎平均每六人拥有一部电话,家庭电话普及率接近八成,电信服务业已经成为影响最广的服务行业,因此电信政策必须全面体现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打破垄断不可避免
今年早些时候,国务院要整治的垄断行业里,电信是被列在其中的;而另一个背景是,为了在香港上市,年后中国电信紧张地进行资产剥离工作。在这两个大背景下,近一个月来信息产业部主要领导的讲话再清楚不过地表明:电信肯定要再拆分,而且这一工作已经开始。
打破垄断需要引入竞争,所以,有关具体拆分的横切、竖切方案这一段争得很激烈,但细究起来,两个方案都是难解的结。
横切方案是:把中国电信分拆为几个地区性营运公司或南北两大电信集团,各自经营市话业务、长话业务和数据业务,互相竞争。它的缺点是每个公司又是一个小电信,在自己的地面上仍是老大,而且由于电信网是一个全国网,诸侯割据会增加运营成本,从北方打到南方的电话可能近乎于国际长途。
竖切方案是:把中国电信的市话、长话和数据这三大业务分别归到不同的公司经营,各家公司互不相干。它的缺点是市话和长话的资产剥离太麻烦,而且,由于市话是其他电信增值业务的基础,即使拆分了,它的垄断地位不仅无可取代,还会把这种垄断延伸到其他公司。
最近,信息产业部和国家计委已召开了好几个研讨会,以北航教授韩德强为代表的反拆派认为,与国外电信巨头相比,中国电信规模并不大,一旦拆分,加入WTO后受益的不是老百姓而是国际电信巨头。中国电信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重要人士也说,拆分只会造成成本增加和中小电信商之间的恶性竞争,让跨国电信公司受益。
电信拆分应多方平衡
中国电信市场的现实是,中国电信独立地承担着极其沉重的社会公众普遍服务,特别是广阔的农村和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现在还看不到哪一个运营商会在这些领域里与中国电信玩真的竞争。据测算,全国农村电话普及率每项增加一个百分点,约需投资500亿元。原邮电部曾提出“九五”基本实现全国行政村“村村通电话”的目标,但由于投资太大,到2000年,只达到了80%。所以说,中国电信的市话垄断不利于竞争,并非是有人看上了普遍服务这块骨头,也并非是有人要以多大的责任感来承担这项光荣而艰苦的任务。
部分专家学者认为,世界电信业正走向一个新的联合阶段,近年来世界电信市场出现的一系列大规模兼并或收购行为都在证明,能提供综合的、端到端服务的大型公司是电信市场新的发展趋势。如果不看世界新的趋势而只是借鉴个别发达国家过去的、不是很成功的切分经验,非常可能失去发展机遇。特别是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即的情况下,保持一个能与世界电信巨人们抗衡的大电信公司非常必要,否则中国电信业可能逐步被蚕食。另外,保存中国电信也是保障通信畅通、安全,确保应急通信等的现实需要。
但支持切分中国电信的人士认为,中国电信业虽然已经初步形成竞争格局,但是离有效竞争还有相当距离,其中的关键就在市话———这个电信业的“瓶颈”之上。由于其有极高的固定成本,同城再建一个市话网络几乎不可能,这样也就形成了电信领域的“自然垄断”,迄今为止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有效解决市话垄断问题。中国电信目前既独家经营市话又同时经营长途和数据业务,由于利益的驱使,完全可以利用其在市话方面的垄断优势通过在互联互通中设置各种障碍来压制其它运营商的发展,从而发展自己的长途业务和数据业务。长此以往只能是中国电信更加庞大,而其它运营商只能小步前进,有悖于“扶持新进入者”的市场管制原则。因此,必须切分中国电信,使其市话同其它电信业务分离,从而形成中国电信领域的有效竞争,最终达到提供优质廉价的电信服务。
电信改革应照顾大众利益
现在看来,对中国电信的拆分已引起国内社会各界的普遍注目,但有一点正如信息产业部的领导强调的,中国电信的所有改革都要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电信运营主体间已形成初步竞争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放市场,尽快在各电信业务领域建立有效竞争机制。其次要完善监督管理体系,通过依法开展行业管理,加强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中介机构监督(如消费者协会)、舆论监督(如新闻媒介的曝光)和用户监督等措施,促进电信企业提高服务水平。另外还要进一步理顺价格结构,按照成本制定合理价格,实现企业经营效益和社会分配效益之间的合理均衡;对于可由市场竞争来决定服务价格的业务领域,政府应逐步减少干预,真正最终退出。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1年06月19日第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