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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君魂》by:欧倩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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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kie0
2002-08-29 21:29
梦见一座山
  
   有一段时日,我相信自己前辈子是个原住民,家在五峰清泉那一带,不是泰维就是
  赛夏。
   这样栩栩如生的感觉,像确实得到什么证据在手上。
   说起来,只为一张“桧山神木”的照片,在旅游书上看到的,一株巨大的千年古木
  拔向天去在碧丽的夜里。我感受到一股强烈的原野呼唤,对一处从来没去过的地方产生
  一种命中注定要与它相会的感情。
   所以我自己才会认定,我是曾经出人桧山底下的子民。
   事实上,对于生活所在,这座岛屿上的许多山川地里,我都有过相似的感应。特别
  是山,特别是水。总是作梦,在一条溪边,在一座山上;比如七家湾溪,比如审马阵山。
  有好几回,梦见自己终于上了大霸的绝顶,猎猎的山风吹得我双足像离了地。
   经过一个简单的心理分析,似乎可为自己着迷于大山大水,找到其中一点原因。由
  于严重的晕车毛病,从小到大少有出门的机会。正因为什么地方都难得去,所以什么地
  方都想要去。特别是难以到达的地方。
   像井底之蛀一样的作着梦。在木黄的小桌上,摊开绿色斑烂的地图来,全神贯注研
  究这座岛屿上的山岳,彷佛明天就要扛起背包出发去。
   有一阵子,我在登山路线方面的知识,已到了可以和专家做个讨论的程度。在高雄
  柴山遇过一位山协成员,和他谈起台湾百岳,如数家珍;后来他很惊讶的晓得,我们侃
  侃而谈的这些地方,没有一处是我真正去过的。
   这和“天龙八部”里的王语嫣非常接近了。这位姑娘熟读天下武书,本身是连一招
  半式也使不上来。我开始觉得有点意兴阑珊。
   近来我不大谈山了,脑海里的山路生出荒草来,埋没在现实的生活里。
   不过近郊,我倒还是走一走。常去的一处,叫做银河洞。其实也不是洞,从寒碧的
  山壁上裂开一个大口,当初为采兰人发现。我就爱它右首山麓的那段陡径,路在崖边转
  了三折,小心踩过湿绿的石头堆,有道小涧隐约穿过石缝,自下山去了。不愿告诉人家
  它的来处。
   只有这个局部,还蕴有幽深原始的情味。
   我的朋友在此处留下一个感伤的故事。她不喜欢山,山林的荒渺使她畏惧,但是那
  一年,她随一个男子来爬银河洞,在翠凉的山径上,他向她求婚。
   他需要她,需要一个妻子。家里留着老迈的母亲和智障的大哥,而他是海上逐浪的
  船员,婚后,很快他就要走了。
   许多年之后,她依旧记得,那天从林深处来的丝丝凉风,吹得她鼻子酸楚。她想嫁
  的是他,不是他的家人。他们从此没有再见面。
   她到今天依然是单身。银河洞已不复往年那么幽深浓绿了,然而每回我走过山麓小
  径,总感觉林深处似乎真有一丝酸凉的风,拂过了颊边。
   后来我的注意力,有了一点转移。当我眺望大山大水的时候,不能不着到那群自古
  就生活在山林里的子民。黧黑的脸嵌着和祖先一样黑烈烈的大眼睛,即使离开了山林,
  依旧带着山林的风霜。不管在山上或在都市,他们用粗哑开敞的喉咙大声说话,但是很
  少人听见他们的声音。
   我仗着自己对原住民有一份好感,一份虽然素昧平牛,但已成了朋友那样子的亲切
  和一点点的熟悉,很得意地写起《郎君魂》这个故事来。后来发现,对于原住民不管是
  历史的迫索或是现实的探讨,书里头的着墨似乎却嫌不够。然而,一本罗曼史小说所能
  给的空间,好像也仅限于此了。
   我只能这样的自我安慰。
   白天里,我的原住民邻居抱着酒瓶,在楼梯口闯过我身边,夜里,旁若无人放怀的
  歌声,将我从梦中惊醒;前不久,山那边聚集了几个原住民家庭,搭起违建,不懂法令,
  或是不管法令的在山头上开垦起来……我不期然想到今天原住民面临的种种困难和问题。
   我浅薄地以为,原住民的问题很大,但不复杂,原住民最先需要的或许是一个自觉,
  自觉他们有权利过理想的生活,有责任和这个时代同步向前走。
   从那份自觉开始,一步步的去解决困难。
   在很深的夜里,我的原住民邻居和来作客的族人,酒后大声唱起歌来了。
   我很疲倦了,想要安静地入睡,但是楼底下那粗犷的歌声还真是动听……那样的歌
  声会继续唱下去,在他们能够真正放怀歌唱的天地里;我是这样期望,而且相信的。
  楔子
  
   二百年前,台湾水沙连内山,荒古以来,榛莽未开,天险地绝,番人聚结,射飞速
  走,时靖时乱……名日哮天番社。
   哮天社将亡了。
   老巫师巴奇灵身披着破麻衣,以树枝杖地,颤巍巍爬上断崖。风啸着,夜已低布,
  崖上有道幽黑的人影,对着深不见底的人壑,兀白盘坐。垂肩的发在风中乱扬,然而那
  人不动不移,无声无息,像块顽石,像段枯木──了然没有生机。
   “青狼……”巴奇灵哑着声唤道,满面都是忧苦之色。
   青狼,哮天社最英勇的战士,如今也是最后的一名战士了,他是部落存亡唯一的命
  脉。
   可是自月圆那一夜历劫归来,到今,四天四夜了,他独坐在断崖上,从白昼到黑夜,
  从月升到星沉。任凭烈日炙他,暴雨淋他,冷风扑他,寒露浸他,一身的发肤衣服,湿
  了又干,干了又湿,他却始终浑然没有知觉、没有反应。他彷佛萌了死意,要在这崖上
  生生断送他的性命!
   这一切,一切,就为了一名汉女。
   巴奇灵不由得怆然浩叹。汉番两隔,巳如天界,而今这汉女又已香消玉殒,更是隔
  了个渺渺的冥界。生和死是无法相寻,无法通融的;青狼,这孩子,情太痴,人太傻了……
  然而,今生纵使无缘,来世……还有着来世呵!
   祖先留传下来的智能,世世代代的警语里,都说着来世有来世的安排,使得今生憾
  恨满怀的人,有了对生的勇气,也有了对死的向往……对死的向往──想到这里,巴奇
  灵瘦瞿的身子战栗起来,倘若青狼真的求死,那么,哮天社真真要亡了。
   “青狼,”他再度唤那年轻的战士,不能不苦苦劝解,“你得提振起精神来!一场
  血战,族人牺牲殆尽,我已老朽,不中用了,我族要靠你来延续下去,你,万万不可有
  寻死的心呀!”
   崖上,尽是黑风寒露,那尊石一般的影子动了,然后慢慢,慢慢的回转过来──藉
  一线微茫茫的月光,巴奇灵见着青狼那形销骨毁的模样,不禁一惊,兼之心痛,足下跟
  着颠倒了好几步。
   那张原是年轻俊整的脸庞,不知惹动多少族中少女的心,如今变得麻木惨伤,教人
  不忍卒睹;一双深眸,从前总是迸着炯炯的神采,蕴有无比的英豪,现在成了他身后那
  漆黑无涯的大壑,除了空洞缥缈,还是空洞缥缈,竟──竟连一丝生趣也没有了。
   “青狼──”老巫师嗓子一哽,说不出话。
   这青年战士却发了声,“巴奇灵,”这是他四天来头一次开口,那嗓音哑得像摩擦
  出声的枯叶子,然而绝没有任何枯叶子会发出那样凄恻、那样苦痛的声音!“我不寻死,
  但是,我爱的女子死在我的刀下,我,又有什么活下去的凭藉?而活下去又能有什么希
  望。”
   话到后来,已成了撕心裂腑的吶喊,那年轻的面貌也因痛苦以致扭曲了。
   巴奇灵不忍听,不忍看,他虽老迈,却也不是无情人,可是眼见青狼的绝望与灰败,
  即便是为了情、为了爱,他依然要痛心疾首的训斥他。
   “你是个战士,是个男儿汉,怎能说出这样的丧气话!”
   族中长老的训斥,令青狼一时默然,默然中,他的热泪却纵横了满脸。
   他突然抡紧拳头,朝空中狂叫:“为什么?为什么降下这样的命运到我身上──先
  是让我亡族,又让我失去所爱的人!告诉我,我做错了什么,要受此惩罚受此罪?”
   夜黑的天空像命运一样的幽暗。
   巴奇灵也洒泪无言了。
   青狼颓然倒跪下来,像折断的青茅,垂头哽咽,“不该的,不该她死的,不该她与
  我的缘分这么薄;这么短……”他泣不成声了。
   毕竟是个少年郎,有着热烈深挚的情感,也难怪他放不下,想不开。巴奇灵缓缓把
  一只枯瘠的手放到青狼肩上,用怜悯的口吻道:“你和她的缘分是在来世、在来世呵。”
   那因为哭泣而耸动的肩头忽一定。“来世……”他抬起头,激楚地说:“这一生都
  已无缘,来世怎能够寄望?”
   巴奇灵却仰首望着夜天,观那迢迢的星子,悠悠说道:“那是个很遥远的人世,用
  尽祖先的智能也无法想象的人世,有一对男女在那个人世里出生,他们相遇、相爱,并
  且厮守了终生,圆了宿世的情绿──”老人低下头来凝视青狼。“那男子就是你,而那
  女子……就是让你现下生死难忘的心上人。”
   青狼噤口不发一语,只管紧紧瞅着巴奇灵不放,一双泪闪闪的眸子,渐渐从怀疑,
  到迷惘。最后迸出火焰般燃烧的眼神。
   巴奇灵是部族里不世出的智者,他的智能、他的法力,甚至外族都为之敬畏。而他,
  从不打妄语,从不。
   青狼猛扑到他脚边,激烈请求,“让我去见她!巴奇灵,把我送到你说的那个人世
  去,让我和她相见!”
   老巫师倒吸一口冷气。“青狼,今生来世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不能够相通,你
  不可能闯到来世去,在那里存活!”
   “就让我走一遭,让我见见她,见见他们……不,是我们!看一切是不是如你所说
  的那样。就算只能见一眼,有这一眼,我也甘心!”
   巴奇灵仍旧是骇然,一颗头摇晃不迭,像他们猎回来而挂在竹竿上的首级。“孩子,
  你知道你在要求什么吗?即便我有这法力送你到来世去,这么做,违背天道,激怒神灵,
  是──是会赔上一条命的!”
   “我不怕!我只求见她一眼,死也无憾。”
   青狼那高亢、那决绝的态度,看得巴奇灵心惊肉跳。明明知道是死路,他还是这样
  奋不顾身吗?巴奇灵瘦骨嶙峋的身子像是撑不住了,颤索了起来。
   “青狼,你真的甘愿为此,牺牲一条人命?”
   那张年轻的脸刻着都是不悔的表情。“在所不惜,在所不惜!”
   假使是在白日,青狼会看见巴奇灵的面色是苍白的,并且充满悲伤。他佝着背转过
  去,面对险壑,久久不作声。
   青狼跪在崎岖的地表,心却往崖下的深渊滚了去。长老不答应,他不答应;从来巴
  奇灵做的决定,没有人能够忤逆──“青狼,”老人开腔了。“去──捕一条最凶猛的
  蛇回来。”
   青狼顿然跳起来,大喜过望。巴奇灵作法,总需要最凶猛的蛇。他旋身,踉跄但是
  奋力地往树林奔去,不数步,又猛打住,回头对立在那儿的老人道:“巴奇灵,谢谢你!”
   巴奇灵望着迅速没入黑色森林那条英伟的影子,发出了最深沉的一声叹息。这,也
  是早有安排的命运吧?是他也不能挽回的。
   巴奇灵蹒跚走下断崖,拣了一块空地,升起箐火。他在火边坐下来等。
   月在中天的当儿,听得一阵窸窣声,青狼肩挑着一只长矛回来了,矛上赫然吊一尾
  腕口粗的百步蛇。巴奇灵兀自微弱一笑,到底是族里的少年英雄,黑夜捕蛇,也难不倒
  他。
   老巫师取出竹筒装入小米洒,以刀刺蛇,令蛇血滴入酒中。他昂头望了望眼前这个
  打小受他疼爱的年轻人,再次一叹,不能够让他抱恨终天,不是吗?
   “青狼,”老巫师沉声道:“巴奇灵成全你,了你心愿,你万勿忘记自己的责任和
  使命。”
   闻此言,青狼内心涌起一股羞愧。他即要走上巴奇灵所说的死路,此去恐将不回,
  为见伊人,无怨无悔,但是对于祖先圣灵,对于方在血战中死绝的族人,他不能不有无
  限的愧意,霎时,他委实企盼有个机会,跪求先人的原谅……来不及了。巴奇灵那无人
  能懂的咒语,在忽忽的风里吟哦而起,不容人踌躇。青狼一咬牙。决然闭上了眼睛,带
  了几分的畏怖,等待巫法力量的到来。
   老巫师的咒语越来越急,骤雨一般,而周围的风也越来越狂,袭起漫天飞沙走石,
  惊动山野,夜宿的林鸟像蝙蝠似的成群飞扑了起来。
   狂风里,青狼跌跌撞撞,不但无法站稳,连气也喘不过来了。他张口想喊巴奇灵-
  突然那混了蛇血的小米酒整个泼向他,巴奇灵念咒的声音雷一样轰然,他感觉到天摇地
  动,一股巨大惊人的能量,鬼哭神号地将他卷了起来,卷了出去,他像风里一片就要粉
  身碎骨的叶子,不得自主的被带离开他所在的那块地,那片莽林,那个空间──那个世
  界。
   同一个时间,巴奇灵也被同一股力量轰得整个往后跌出一、二丈远,匍匐在地上。
  风依旧呼号,但是那道时空的旋流,挟带着青狼去了,远了,渐渐寂灭了。
   巴奇灵艰难地抬起头,他的唇眼鼻俱渗出了血丝,五脏六腑受震而裂,生命的潮水
  已流失了大半。青狼不知情,做这逆天的大法,报应是落在施法者身上,须得赔上的是
  他──巴奇灵的一条命呀。
   然而他未有不甘,只因他爱这孩子……
   此刻,巴奇灵浑身都在痛苦的颤抖,他想就此合了眼,咽下生命最后的一口气,结
  束他的一生。眼前旷胧,出现他那早年即已死去的妻儿的面孔,殷殷含笑,召唤着他……
  他幽微地吐出一口虚气,闭了眼。
   巴奇灵!
   一声彷佛来自云外空旷回荡的呼喊,惊动了徘徊在幽冥之境的魂魄,巴奇灵猛又睁
  眼──青狼!青狼在另一个人世尚需要他法力的护持,他不能,还不能,这仅存的一息,
  不能让它断,一断,青狼就会流落于茫茫的时空,魂飞魄散,消失于无形。
   颤着,抽搐着,但是巴奇灵倾尽微薄的生命力,爬向空地上的箐火。守着火,苟延
  残喘,守着那火。
   青狼在狂喊。
   然而惊雷骇电中,连他也听不见自己的声音,只觉得整个人如在滚滚的漩涡里翻腾。
  天旋地转,白的光、青的霓上下交迸,他的四肢百骸都要崩裂开来。霍然间,一道猛烈
  的气流勃然大怒,将他掷入一片旷黑之中。
   他重重摔下,死了过去。
   他知道他死了过去──意识、呼吸、力气全不存在。
   一切重新回到寂静里。天地还在吗?那个隐隐约约“咻咻”响着的声音……是什么?
   许久许久之后,青狼才发现,那是他的喘息。他没有死,他只是像一只从半空掉下
  来的飞鼠,摔昏了头,极不英勇的趴在地上。
   青狼极力撑起身子,昏沉沉、战兢兢地站了起来。
   四周一片林影,一如他来的那个山野。这,便是巴奇灵所说的那个人世吗?与他死
  别了的。他那心爱的女人,就活在这个地方吗?
   一颗心突突跳动起来,摇晃着走了几步,一抬头,赫然看见黑暗中的远处无比光明,
  像有千万支火炬同时烧亮一般──那是祖父曾对他描述过的,汉人繁华的京城?人夜亦
  如白昼一般!
   由是越发的紧张,步履越发的慎重。片刻后,青狼发现他所在是一座偌大的花园,
  远远那头却是一片怪异庞然的建筑,像座山头那么高,却与他见过的汉人屋宇没一处相
  似。
   不见飞檐,不见雕墙,整个地像个方的泥盒子,巨巍巍倒覆在那里,密密麻麻的格
  子窗,有明也有暗,竟似个莫大的牢笼一般。青狼不觉感到有些森然──这到底是什么
  地方?他欲相寻的人儿又在何处?
   忽见着连接那建筑的有一条长廊,直伸入花园,廊下一道人影,抚柱而立。
   青狼的胸口蓦地滚热起来,心喜若狂。
   是她!
   巴奇灵没有骗他,究竟让他与死去的心上人重逢相见。
   没有多一分细想,他拔足便往廊下奔去。近了,一双锋利像鹰隼的黑睛,在隐微的
  光下把那人看仔细了,却因而倒走了寸步。
   这不是他生死难忘的女子;这是个男人,倚着柱,满面都是泪痕!
   就算最凶恶的豹与熊拦在青狼面前,也不能教他有一丝丝发抖,可是现在他却整副
  身子都在剧颤,他只能,就只能,瞠眼望着那男人──他与青狼一般,有着异乎寻常高
  拔的身量,五官截然分明,浓眉,直鼻,坚峻的下巴,同样与青狼毫无二致。他是他,
  巴奇灵所说的,来世的他!
   青狼一心想见的唯有心爱的女人,全无丝毫心理准备一来就撞上“他自己”,当下
  见此人身影凄清,独立在廊下垂泪,心头又是惊又是疑、又是急又是惧,一时间,完全
  不知举措。
   他为什么在这里泪流满面?为什么没有把心爱的女人带在身边?为什么不是与她相
  守着──像巴奇灵说的那样!
   难道,难道说在这个时世里,他还是失去了她,他还是无缘无分与她厮守?而终究
  只能躲在一处,懦弱而又无助的流泪,就像青狼不吃不喝坐在断崖一样?
   青狼再禁不起这样的绝望,急怒攻心,伸手就将悬在腰际一把尖刀拔出,“咻”地
  朝廊下掷去,要结束这无用的男人一条命。
   无中生有的一把刀飞过高腾云的鬓角,倏地插入廊柱,距他的脸几乎只有一发之隔。
  他吃了-惊,翻过身来,依旧有着天生猎人的灵敏和矫健。
   “什么人?”他喝问。
   暗地里草坪出现一个人形,那影子看来熟悉得让高腾云觉得怪异,凝目一看──他
  不禁骇然失色。
   那是个年轻人,长相犷悍,蓄一肩长发,披着豹皮衣,系黑布裤,胸瞠袒露,佩了
  一串狼牙,赤足立在那儿。可以看出,他在咬牙切齿,一脸悲愤像整个世界的不幸都压
  在他身上,而他的眉、他的眼、他的鼻与唇,乃至于他从头到脚全般的形像──都与高
  腾云一模一样,分毫不差!
   高腾云完全不怪自己失去冷静──任何人在见到一个和自己长得如出一辙的……不
  管那是鬼,还是妖怪,能够不失去冷静的,那只有瞎子才办得到!
   “你究竟是什么人?”他甚至于不能控制他战栗的嗓子。
   “我是你──”这鬼魅一般的年轻人厉声道:“我是前世的你。”
  第一章 现代高腾云
  
     高腾云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天──“他”,一定会出现。
   高腾云一向是个冷静沉着的男人。十岁那年他就已经接受过考验──老天安排让他
  放学回家的时候,亲眼目睹喝了假酒的父母,双双暴毙在屋里的一幕。所有人称赞这个
  遭遇不幸的孩子所表现出来的坚强和自持,或许这样,他们才不必过度赔上自己的同情。
  从此以后,坚强和自持成了高腾云的人生态度。
   他伪装得太好,以至于内在那一个“他”,那个忧悒、失落、无助的“他”,从来
  没有冒头的机会。高腾云不让“他”出现,以为能够牢牢压制住“他”。
   其实高腾云不是不明白,他早晚会崩溃。事实上,这个世界如果持续不美好下去,
  活在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会有崩溃的一天。
   高腾云的问题在于,他崩溃的日期似乎来得早了点──就在今天。
   事情从一份掉在地上的报纸开始。
   这天下午,他刚杀掉一个人,身上斑斑点点染着那人的血渍,一把银光霍霍的小刀
  居然还在手上。
   通常,做完这份工作,他是不会把工具还拿在手上的,而且,他也没有感到心情沉
  重的必要。干他们这一行,如果不习惯儿到死人,那表示他还不上道,是个菜鸟。的确,
  二十八岁,在这一行仍旧被视作是生嫩的。
   他自己也猜不透,今天的情绪怎会陷得这么低。走过白森森的长廊,入鼻尽是死的、
  病的。充满忧患的气味。一个老头子歪在靠墙的廊椅上,冲着他叫:“喂,你踩着了我
  的报纸!”
   他脚步一顿,就顿在那张报纸上。“山地悲歌”斗大一行标题,射入他的眼帘,其
  下一行。字体较小,却更刺目:原住民自作孽?
   没错,加了个问号,然而下标题的人,难道没有指控的意味?
   高腾云感觉周身起了一阵奇异的刺痛感,慢慢俯下身,拾起那张报纸。
   老头子越发叫嚣起来:
   “做什么?这是我的报纸!”有一种人,对于不值得争的东西,特别争得厉害,由
  于他生命里的寒伧。
   高腾云徐徐转过去,看着老头说:“你要我拿出十五元买下它吗?”
   高腾云有一点不自知,正因为他生得凝眉深目,眉宇间总是带一股峻色,加上他黝
  黑的肤色,他身形的高大,他的伟岸,他恒常给人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感觉。
   这老头似乎到此刻才对他有新的发现──他身上的血迹太清楚了,手上一把刀那更
  忽视不了。老头子咽了咽,很不甘心,但很识相。
   “算啦,反正-……是昨天的报纸了,”而且不是他的,是人家扔在椅上不要了的。
  “这年头,总有人比我更倒霉。”老头子喃咕着,歪歪斜斜的,就像这辈子历经的人生
  路,走了。
   高腾云一双眉结得紧紧的,在意的不是那老头,是那张报纸。他就着窗下的光读那
  篇报导,由于是夕阳余晖,染得版面上一片血红。
   果然是洋洋洒洒的一篇报导──经济势力向山地侵略,人们只有近利,没有远见,
  滥垦滥伐,种茶种果,兼之山葵槟榔。森林被侵蚀掉了,于是大地反扑了,半个月前的
  一场洪水造成山崩地裂,士石流埋葬了二十二条人命……哮天村的二十二条人命。
   高腾云手上的那把刀,现在好象插在脊背上一样。他几可感觉到,酸腥的血,由他
  的伤口,新的伤口,旧的伤口,一点一点地淌下来。
   抬起头,望出去拱型的长窗,一条街外的报社大楼正对着他──这素以自矜,历史
  最久,言论最公正的报社,每天把事实真相告诉社会大众……他硕长的手把那张报纸一
  拧,举大步便往外走。
   出了大门,过了大街,一路人车纷至杳来;这个社会一向拥挤得使高腾云觉得不快
  乐。
   他依旧赫赫然跨入了报社大楼,没有让不快乐阻挡什么。
   警卫正和一名时髦女子调笑着,忘记要站在自己的位置上,高腾云从他身边走过去,
  笔直朝电梯去。警卫却及时回过神来,在他背后叫道:“这位先生,你有什么事?”
   高腾云回过头,脸上一抹笑,冷峻的。
   “贵报有篇报导写得太精釆了,我想向你的同仁表达敬意。”说毕,他闪身进入电
  梯,不能对方有反应的余地。他估计他上编辑部,找到那记者,把他杀了之后,还有余
  裕时间离开现场。
   掉转身,才发现有个女孩缩存电梯角落,抱着公文袋像抱着盾牌,显现出一脸的害
  怕。
   她是该感到害怕,和她一起关在这电梯间的,是个浑身血迹的男人,不是圣诞老公
  公。
   他同情她,但是需要她帮忙。“告诉我,编辑部在哪一楼?”
   “六-六-六-”他伸手按了六楼的钮,没有去安慰这个吓得都结巴了的女孩,因
  为他不知道要对她说什么。
   他常常连要对自己说什么都不知道。
   六楼的编辑部沸腾得像个蚂蚁窝,在这里讨生活的人也像群蚂蚁,一忽儿冲来,一
  忽儿跑去,但是高腾云怀疑蚂蚁比他们更清楚自己在做什么。
   他逮住一名卷着袖子,把笔架在耳上的瘦个子,报纸一横到他鼻尖,问:“写这篇
  报导的记者在哪儿?”
   这瘦子天生一张青苍的脸,什么时候他都可以神经贸的发起抖来。这会儿他却一僵,
  上下觑高腾云一眼──他在报社好夕混了几年,人也算灵光,现在他该怎么办?
   这陌生男子一副来者不善的样子,分明是上门找碴的。报馆被人找碴,也不是头一
  遭,但是别人举标语、丢鸡蛋,这人却拿了一把刀!天知道他是不是一路从大门杀上来
  的,他身上全是血迹!
   瘦子自忖,如果他把同事指出来,他同事会吃大亏,如果他不说,他自己会吃大亏!
   瘦子正值天人交战的一刻,后头忽有人问话:“什么事?”
   这回来的是个阔脸,瘦子立刻放弃内心的道德挣扎──不能怪他,是阔脸自己送上
  来的。他手一指说:“呃,就是他。”
   高腾云逼向阔脸,一双浓眉如山雨欲来的黑云,令人惊慑。他揭起报纸,沉声问:
  “这篇『山地悲歌』的报导是你写的?”
   阔脸很有危机感,马上往后退,一边提防对方的刀子,一边表明,“这……这是集
  体采访的新闻,我是召集人,挂个名,稿子不是由我执笔。”
   “那么是谁?”
   “先生,你──”“我问你,这篇报导是谁写的?”高腾云再也按捺不住,咆哮起
  来。
   办公室所有人都被惊动了,包括瘦子和阔脸,全体纷纷往后退,谁也不想和一把杀
  气腾腾、直逼而来的利刃作对。
   人生的挫败,真的是无所不在吗?高腾云心想,挥着刀子但不自觉,对着这群张口
  结舌的呆子吼道:“写这篇『山地悲歌』的人到底是谁?”
   就在这时候,有个人撞进编辑部,一壁用一口清脆的嗓音嚷着问:“什么时候截稿?
  我还有多少时间?”
   高腾云回过身,入眼所见是个年轻女孩,纤长身段,穿黑色紧身裤,黑色麂皮靴,
  一件俊俏的皮夹克领口半竖,肩上桃一只黑色大包包,手里拎一部笔记型电脑,随时准
  备着要闯荡前途。
   这女孩年纪不过二十三、四,明眸皓齿甜孜孜的一张脸,留一头看来非常不驯服的
  鬈曲短发,从来没法子梳好它。在这春寒料峭的三月天里,她娇俏的鼻尖上尽是细细的
  汗珠,人还在微喘,像有全天下的事教她忙得都停不下一口气似的。她用手背把鼻汗一
  抹,抹去了汗,留下一道污痕。
   她不是没有女人味,但那模样儿,毋宁更像一个顽皮漂亮的小男孩。
   她眨动一双亮晶晶的眼睛,整个人洋溢着盎然的精神,此时她往办公室一瞧,极为
  勾整的一双眉蹙了起来。
   奇怪,今天的办公室好象成了快要沉没的铁达尼号,所有人相依为命挤在船的那一
  头。
   她喊:“你们这是在干嘛──”话未完,她突然见到前面五、六步的走道,堵了个
  男子,他的脸庞映入她瞳心,顿时间轰然一响,不知是响在脑海,还是响在心房,只知
  胸中的一颗心剧烈地跳动起来,人感到眩晕,摇摇颤颤几乎站立不住了。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恍惚中,她惊异自问:这个男人是谁?哪里见过?
   为什么看到他,她有一种……有一种上辈子就和他相识的感觉?
   她喘着息,对抗那种昏眩感,竭力张大眼睛,要把他看清楚。
   他很高,很黝黑,神态十分严峻,浓眉底下嵌着深陷的眸子──眸里藏有许多心事。
  他的眉宇极具英气,却敛着一般沧凉感,他身上一种特别的、凝重的气质,加上那一身
  肤色,像个落难的中东王公贵族……他究竟是谁?
   高腾云有一剎那感到非常踌躇──他认识的人他一定认得,然而眼前的女子使他失
  去这份自信。他肯定不认识她,但又为什么觉得“认得她”?这似曾相识的感受,带来
  一阵阵不安、悸动的情绪。
   女孩呆望他半晌,用一种近乎是畏惧的口吻问他:“你……你是谁?”
   他没有做正面的回答,只道:“我来找一个人。”
   “什么人?”
   他扬起手中的报纸,“山地悲歌”那版面对着她。“写这篇报导的记者。”
   女孩闪动的眼睛蓦然张大,一口气由她唇间倒吸回去,原来明媚的一张脸变得疑疑
  惑惑的了。她那群同事在后头猛向她挤眉弄眼,做生死攸关的暗示,但是她没搞懂。
   然而就凭这股气氛,这女孩的表情,高腾云却先懂了。
   “山地悲歌……”她吶吶地,向前移二步。“那……那是我写的。”
   整座办公室里的呼吸声全告中断,好象再也没人需要氧气似的。
   高腾云也移二步。现在两人相距不到三步了,彼此相看更仔细,也更心悸。高腾云
  若把手举出去,可以碰到她的脸颊、她的下巴;他的刀尖,可以抵在她的心口……“你
  写的,是吗?”高腾云的声调异乎寻常的柔和,怕惊动什么似的──一个心虚的人被人
  这样问话,是要感到惊心动魄的,但这女孩只是一脸茫然的颜色。
   高腾云对她微笑,不知在什么时候他已迫至她跟前,两人显出了一种差距颇大的比
  例──不知是他太高大,还是她太娇小。
   他轻扬那张报纸,上头依稀还有个泥灰色的脚痕,乍看像只嘲笑的大嘴巴。“原住
  民,自作孽,是吗?山地乡这些人自食恶果,是吗?因为他们贪婪、无知、粗霸,要钱
  不要命,所以他们把大好的山林,把自己的家园消耗掉了、腐蚀掉了、毁灭掉了,最后,
  他们把自己的生命也葬送掉了;,山洪暴发,大地反扑,二十二条人命,一切是他们自
  作自受,他们活该倒霉,是吗?”
   一句句都是咬出血来的力道,都是摔向脸上火辣辣的巴掌。
   女孩骤然变了色,一阵白过一阵,哑声说:“我……我不是这么写的。”
   “但这就是你的意思,你所要表达的,所谓山地乡的内幕、原住民的实况。你知道
  的就只有这些,浮面肤浅,以偏概全,你能表达的也只有这些!”
   女孩把嘴唇死死咬住,然而咬不住那激烈的颤意;她那对眼睛迸着不自然的光亮,
  玲珑的眼圈儿变得红红的,拚命的眨动,好象含住了两眶泪,竭力不使它们滚出来。
   这男人在指责别人之前,都不想一想吗?这些话在于他或许只是泄怒,可是加诸一
  名新闻工作者身上,那是毁灭。
   为这篇“山地悲歌”的报导,她上山下海,废寝忘食,读资料、访专家,汇整小组
  所有采访稿,自认尽了心。稿成之后,采访主任也表嘉许,-切因为这是她得到的第一
  个上线的机会,她的第一篇采访报导……然而这火腾腾的男人赶尽杀绝的说下去:“如
  果你不了解自己要做什么,我可以告诉你,你要做的是新闻记者,不是新闻技术员,做
  报导要有生命力,要有关怀面,也要有一点人性在里面!”
   这女孩脸上有的一丝血色,终于也荡然消失了,忽地她双眼一闭,咕咚一声──高
  腾云眼睁睁见她就在他脚跟前昏倒下来。
   他还真愣柱了,不能相信自己把一个前一刻还鲜蹦活跳的人,活生生骂昏倒在地上。
  “要命!”他大声诅咒起来,到这地步也很难判决,是这女记者还是他自己比较罪过。
   他把手上的刀子随便往一张桌子扔下,蹲下来纯熟迅速的查看昏倒的女孩,她的瞳
  孔脉息。她皮肤的温度──很快有六、七成把握,知道她的问题。
   他把女孩抱起来的时候,办公室一群人还打结在那儿,目瞪口呆的,他看了就有气,
  吼道……“这里没有一个地方可以让她躺着的吗?”
   这群中蛊的人这才有了行动能力,纷纷让开来,把后面一扇门推开。
   “到会议室来,会议室有沙发。”
   高腾云将那昏过去的女孩抱入会议室,小心放在一张橄榄绿的沙发上,拿垫子垫高
  她的足部,解开她的衣领好通气。
   众人在后七嘴八舌的当儿,高腾云的态度倒很冷静。果然没多久,那女孩轻轻呻吟
  了起来,眼皮颤瑟,睁了眼,有点恍惚,软绵绵地看着他。
   “现在觉得怎样?”他用职业化的口吻。
   女孩怔仲了半晌,微弱道:“我……我肚子好空,没……没力气。”
   要他猜,他差不多可以猜对。
   “你多久没吃东西了?”他质问。
   “昨天晚上到……到现在。”
   “为什么不吃?”为什么他觉得自己像个奶妈一样的啰唆?
   “没……没有时闲,有太多新闻要跑……”
   后头有人抢着说:“我去冲杯咖啡。”
   “最好弄杯热牛奶来。”高腾云命令。他又回过头来责备这女孩,“你搞不清楚轮
  胎和人有什么不同吗?”
   她十分茫然。“轮胎和人?”
   “轮胎不需要吃东西,人需要。”
   她挣动起来,大约是想到刚才这人强悍的一番话,记起了要委屈,于是脸垮下来。
  这男人是打哪儿冒出来的?他尽会骂人吗?她颤道:“我……我不是新闻技术员,我没
  有你说的那么没良心!”
   高腾云望着她苍白因而有些楚楚可怜的脸,她的双唇虽也成了粉白色的,依旧显得
  柔软而饱满、含苞待放着。而一道污痕还在翘翘的鼻子上呢,教人忍不住想伸手替她拭
  去。
   他非常挫折的吐一口气,那股懊恼不是对她,而是对自己。如果他还有一点人情味,
  这时候就不宜再痛批这女孩的不是,再说──也许他痛批这女孩,并不如自己所想的那
  么有权利。
   现场出现片刻的宁静,静得有些紧张,陡然沙发间响起一阵细利的铃响,女孩挣扎
  着要起来。“我──我的行动电话响了!”顾不得自己手软脚软,急急要接,就怕错过
  任何一点消息。
   哪知这高大黝黑的男人,用一只大手将她按了回去。“是我的。”说着,他从铁灰
  色外套掏出十分精巧的一支大哥大,聆听片刻,脸色似乎又更阴沉了些。“我马上回去。”
  他对电话里说。
   他收起大哥大,望了女孩一会见,那双眼眸的深邃,使她不自禁心绪耸动。
   “好好吃点东西。”他交代着。很奇怪,他这句话里彷佛含有一种……温柔感。
   她怔怔望着他,轻颤着,觉得认识他,觉得……想哭了。
   高腾云从沙发边站起来,准备要走,却突然被人自后一扭,一把手铐铐上他双腕,
  他掉头一看──大门的警卫正喳呼着,要同事将人犯抓牢。
   “你们这是什么意思?”高腾云诘问。
   “你携带凶器闯入报社大楼威胁员工,我们必须把你交给警方处理。”
   “你们必须把我放开!”他怒道,“不要耽误我!我还得赶回工作岗位去救人。”
   警卫上下觑着他,对他一身的血迹和狼狈讥道:“哈,说你去杀人还比较可信,救
  人?”
   他冷笑起来。“我看你的举止行动,还是二百年前未开化的生番──”这句话是一
  刀插在伤口上。
   高腾云勃然大怒,他那坚硕的肩膀本能的往前一撞,把这个用最蠢的方式来得罪人
  的汉子,硬生生撞翻在一张茶几上,几上的花瓶匡当一声落了地,碎裂四射,众人惊叫
  着散开来。
   骚动中,忽有一个苍厚的声音响起:“这里是怎么一回事?”
   会议室来了位长者,满头银发,服装整饬,富有威仪地在口中叼根烟斗。
   他是本报的大老,社论的主笔,在报社的地位只一、二人之下。他忽然把那霜白的
  眉一抬,“咦”了一声说:“高腾云,你怎么在这儿?”
   人群里有人诧问:“周老,您认识这个人?”
   “认识呀,还很熟呢!他是大观纪念医院的外科医师,我太太还是他的病号。”
   周老把高腾云送到报社大门。
   高腾云终于表示了歉意,“很抱歉,到您的报社惹了麻烦。”
   这位长者只是拍拍他的肩膀,说道:“快回医院去吧!急诊处等着你呢。”怡然吸
  一口烟,目送他过街。
   高腾云三脚两步赶回医院,重新走过下午拾获报纸的长廊,不禁苦笑──在报社要
  不是周老出面,被押到警局去,可是怎么也解释不清了。
   他一直很能够把情绪埋藏在内心,像今天这样激动的表现,在他是失常。
   糟的是,他有种不妙的预感,这失常的现象,似乎不准备到此为止。
   很快他那预感就得到证实。
   一脚踏入急诊处,这一向是病急惨慌的地方,他先听到一阵痛苦的哀叫-小病床上
  一名病人抱腹在翻转,未见处理。
   他蹙眉询问在场的医师,得到一个理直气壮的答复:“要先正确诊断才能处理。”
   高腾云只觉得一股气冲上来,这些人到何时才能学会要看“病”更要看“病人”!
  任由患者在那儿叫苦,难道他们真的无动于衷?
   他插身过去,自然动作不十分斯文,看过病人,命令道:“这人没有明显的外科状
  况,先给他打个止痛针。”
   小护士跑去准备针药了,被高腾云挤开的那名医帅,吹胡子瞪眼睛要来与他理论,
  慢了些许,另一名护士奔来,急道:“高医师,快来!有个重伤患者!”
   担架上瘫着一具瘦小的身躯,头脸都是血,人已经没有意识了。高腾云才看一眼,
  一颗心便直往下沉。
   还是个少年,由其脸庞轮廓看得出来,是个原住民。
   “什么意外?”他问,心情不自然地起悸动。
   “从一百公尺高的工地摔下山谷。”
   脑袋削去了半边,鲜血汨汨直流。高腾云知道他这种种时刻必须咬紧牙关,他命令:
  “把人移到诊疗台。”
   “真可怜,才十三岁,是个布农族的。”一名护士说。
   高腾云的心像被一只拳头打了一记。止血、针药、插气管,他指挥着急救措施,然
  而他觉得呼吸困难。
   “说是跟他爸爸去上工,山路的铺网工程,天太黑,一个失足……”护士说。
   一名细皮嫩肉的实习医师很诧畏,“这么小就当工人,卖这种命?再说,这不是非
  法童工?”
   “没办法,听说家境很苦……”
   高腾云胸口堵着、塞着,空气没法子进入。
   呼吸,快呼吸──他心里直吼,吼他自己,吼这垂危的生命。
   “高医师,病人的心跳──”“电击!”他咆哮。
   一次,二次──要命、要命!快呼吸!三次──病床边那部闪光的机器“哔”一长
  声,萤幕上的线条从曲线变成水平,没有希望地画下去,通向虚无的黑暗。
   心跳停了,呼吸停了,瞳孔已经放大……生命已去,血,却依然幽幽淌下来。
   七点一到,伤者宣告死亡。
   孩子的父亲,一个黧黑的布农族汉子,倒坐下来,用骯脏的双手蒙住面孔,嚎啕大
  哭。
   高腾云立在那儿,戴着手套的双手,再度染了血,沉甸甸地垂着。下午,有个癌症
  病人在这双手里死去,现在,另一个重伤病人同样在这双手里死去,他忽然有种冲动想
  要冷笑──他所从事的真是救人的职业吗?或者他只是一名使者,专把人命交到死神手
  里?
   那布农族汉子的哭声,把高腾云笼罩住,把他一点一点的吞噬掉。在高腾云耳中听
  来,那不只是个父亲死了孩子之后的悲鸣,那是整个部族在劣势、沦丧、贫厄、困顿中
  的悲呜──那其中也有高腾云一把无尽的酸泪。
   因为,他也是部族里的一份子,他体内也流淌着相同祖先的血液。
   他也是布农族的儿女。
   高腾云闭上眼睛,脑海闪过-幕幕族人在现实里、在当今这个环境里,个个像兽一
  样拚斗、挣扎、流血的困境,他看太多,听太多了。
   难道曾经鹰扬的部族,曾经身为这座岛屿的主人家,如今就只能在社会黑暗的底层
  爬行,永远,永远也没有再站起来、与这块土地上所有人一样昂首阔步的机会和余地?
   高腾云身心都在激颤,眼一睁,见到萎缩在地上那汉子的泪脸,他那颗结冻的心破
  裂了,一阵痛楚袭来,他勃然大怒,一箭步跨上前,把那汉子狠狠从地上揪起。
   “为什么让那么小的孩子去做工?为什么不好好栽培他,让他受教育,让他学技艺,
  让他像个正常的孩子快快乐乐的长大,给他一个机会,让他将来在这社会上能有立足之
  地?”
   不公平,高腾云明明知道他对这汉子的质问不公平,他比谁都要明白这汉子背后会
  有的苦况、他的无能为力,可是高腾云控制不了白己。
   他的心也碎了。
   那恸哭的汉子吓怔住,满是红丝的眼睛却滚出更豆大的泪珠,他抽泣道:“我……
  我也是想,可是他……他妈妈才生下双胞胎,五、八个孩子,又……又有老人家,家里
  太……太苦了高腾云纠缠的双手突然一软,松开那汉子,那汉子倒退的当儿,高腾云自
  己也必须费力才能站稳。
   急诊处一时的骇静,被那细皮嫩肉的实习医师打破了──他似乎也想为这场面说几
  句公道话,嗤地一笑。
   “家里苦就该有家庭计画嘛,生那么多孙子做什么?事先也该打好经济基础,平常
  少喝点酒,你们山地人就是贪杯;劣酒、私酿的,灌了一堆,还有人不要命去喝假洒,
  医院老有喝出问题的山地人上门来,送了命,怪谁──”这实习医师或许了解别人的问
  题,对于自己的问题却有些迟钝,因此他完全提防不到高腾云突然一拳挥过来,结结实
  实击中他娇生惯养的下巴──他被打得往后仰,整个人张贴在白色的墙上,和现场的所
  有人一样,都骇呆了。
   高腾云却指着他,额上一条筋牵掣着,咬牙道:“在你对事情有真正的认识之前,
  闭上你的嘴巴,少充专家!”
   小医师心疼地捧着脸,还是不明白这肿了的下巴是怎么来的。
   高腾云发这么大的火,传出去没有人会相信﹗在同仁眼中,他是个稳重、优秀、判
  断力强的医师;似乎性情有那么一点沉郁,总是独来独行,然而他却出奇受到病人的喜
  爱和信赖。
   就算是从前还在医学院里,师长和同侪也早就对他刮目相看。课堂上,他能和教授
  讨论深入的问题,用一口纯正英国腔的英语和外籍老师对答如流。
   因为他有高大的英姿,深眸高鼻,气质凝重,许多不知情的人情想他有着外国血统,
  后来隐约知道,他曾被一对来台从事医学研究的英国老夫妇所收养……外人对于他的了
  解,也仅止于此。他从不谈论自己的身世。
   高腾云不谈论自己的身世,那是因为他知道,别人不会懂得他的身世对他具有多么
  重大的意义,别人不会懂得他多么想要回到他真正的世界里去。
   丢下众人错愕的眼光,他一旋身,大步离开急诊处。穿廊过门,一路的走,走出大
  楼,终于来到花园这道回廊。
   这里,人稀,灯暗,四下静悄悄的。他撑着柱,像撑住一颗疲惫的心,他朝遥远的
  夜空望去,黑暗里望不见什么,然而他清清楚楚的知道──家乡,是在那个方向。
   他的家乡呵,三百年来布农族的祖居地,层峦迭翠的在山的怀里,曾经拥抱过他,
  哺育过他,至今让他无论是醒着,或梦着都念念不忘的──哮天部落。
   和从前一样,一想到家乡,他的部落,他的族人,高腾云的心便痉挛起来,牵动一
  股由来已久的剧痛。今天这股痛,更是痛到了极至。
   那篇报导至少有句话说对了,哮天部落的确在唱着一首山地悲歌。
   部落的贫困,使得他的族人一批批离开山村,流落在都市的底层求生,上鹰架、下
  矿坑、到海上搏浪,甚有女子一脚便跨入烟花巷,在迷离的城市里苟活;粗陋恶劣的环
  境中,一个不小心,便失去了生命……像急诊处那个十三岁的少年。
   终于,社会无情的竞争,又将他们驱赶回部落,然而族人面对的却是更大的困境─
  ─
   狩猎生活无以为生,世代居住的土地被平地人把持、侵占、不当开发,到最后……
  来了更大的浩劫。
   高腾云内心的那阵痉挛,蔓延到全身,他想到半个月前在电视、报上所见那惊心动
  魄的一幕──哮天山区山洪暴发,可怕的土石流淹没村庄,淹没农地,淹没牲畜。
   淹没他的部落,淹没他的族人……
   淹没一个部族生存的希望。
   此时,高腾云整副身躯都在抖索了,知道他最后那一点自持的力量也告瓦解。他不
  再记得,也不在乎有多久不曾哭过了,泪水要崩落,就让它崩落吧──让它像吞没哮天
  村的滔滔山洪一样,把他吞没,或把他带走,他不在乎了……高腾云正在他人生最黑暗
  的河流里漂浮,赫然间一把匕首飞出夜色,朝他射杀而来,以其凌厉,十足有置他于死
  的余地──只要掷刀的人有心。
   他或许处在情绪的低潮,然而出于本能,他闪过那把飞刀,由震惊转为愤怒。趁人
  不备开这样的玩笑,也太过分了,何况,如果并不是玩笑。
   才一腾过身,高腾云即刻看到那人。
   他是个受过严格科学训练的人,天生又具有坚强的意志力,一向不轻易害怕,可是
  现在,他整个地被一般莫可名状的寒意涵盖住。
   那个人站在蓝沉沉的月光下,一脸鬼魅般阴郁的颜色,假使他是鬼魂,高腾云不知
  道鬼魂也会有那种心急焦苦的表情,好象赶往幽明两界,一切都来不及。他穿一身传统
  布农族的衣装,豹皮绣布,已经极其罕见了,胸前那串山猪獠牙的寒光,更异常地逼人。
   他的双眼,同样闪着寒光,与高腾云相同的眼;那嘴型,那鼻梁,那深刻分明的脸
  庞五官。甚至于那副特别昂藏高大的体型──都挑不出有哪一处,不是与高腾云自己生
  得一模一样!
   “你到底是什么人?在这里装神弄鬼?”高腾云这一声怒问带着恐惧。
   “我乃哮天部落的青狼。”这鬼魅一般的布农族青年,用一种奇怪的古腔古调说,
  一副态色冷傲又悍然。
   高腾云只觉得背脊上一阵阵发冷。青狼──也正是他布农的本文,以祖先为名,亦
  是布农家族的传统。他依然记得,儿时,父亲如何一遍遍向他传述家族世代英勇,迭出
  英雄的故事,特别是二百年前一位名叫青狼的战士……“这算什么伎俩?你为什么──”
  哦,他痛恨任何让他看来像个傻瓜的状况。“为什么长相和我一模一样?”
   “我就是你──”他睨视高腾云,一字一字的说:“生生世世之前的你。
   我越过时空之界,来到这里,本以为──”他的神情突然转为愤恨,一种由极度失
  望而来的愤恨,厉然道:“要知我自己的来世──你,竟是这般懦弱、无用,尽管流泪
  哭泣的男人,我也犯不着苦苦跑这一趟!”
   冷不防这叫青狼的男子,就像一匹狼一样扑过来,高腾云被撞倒在草地上,被这男
  子强劲的一双手紧紧勒住颈项,失掉了呼吸。危急中,他的反应也一样猛烈,他抓住对
  方的臂膀一翻身,反过来跨在他身上,给他一拳。
   青狼闪过那一拳,双手松开那么一下,立刻又回来扯住高腾云的衣领,两人打了个
  滚,高腾云再度被压制在下,咻咻地喘气。
   青狼充满不屑的说:“你只是个无用的男人──你连搏击的技巧也不懂!”
   高腾云发一声吼,生平他最受不得别人轻藐,说什么都不愿示弱。上医学院,独立
  求学生活,成为专科医师,凭的是一股傲气,这时候这股傲气被他用来和这对手搏斗。
   他不是没有学过布农族的角力,小时候在部落,父亲就是训练他的师父……高腾云
  赫然抬起膝盖,一个倒栽,借力把青狼甩了出去。
   他听见扑通一声,一阵水花溅起又落下,他躺在草地上,脸孔被溅得都是水渍。而
  青狼成了池里的一条鱼──这家伙口口声声骂人无用,好象自己是什么开天辟地级的大
  英雄,这会儿恐怕也难自称是好汉。
   高腾云绝不是同情他,可是他喘了半天气,没听见有人从池里爬上来的动静,不免
  感到疑惑,撇过头去张望。
   草地上远方暗蓝的池塘,除了几道银丝般的涟漪荡漾着,连一条美人鱼也见不到,
  别说一匹狼了。
   他从地上爬起来,提着戒心绕池子一周,左顾右看,也只见到树影摇动,四下渺渺,
  那个上辈子的他──如果他真的相信的话──怎么找就是连个影子也没有。
   “喂──”高腾云对空喊道,最好这四周没旁人在,否则属于这一类的状况,很难
  向神经正常的人解释清楚。“你不是说你辛辛苦苦越过时空的界线来的?怎么,才打了
  一架,就这样马马虎虎走了?”
   一片阗静。
   高腾云内心的谜团滚得更大,他慢慢靠着池子蹲下,伸手去撩拨近看呈乌绿色的水
  面,一面自言自语:“难怪我这辈子会是这么『无用』,看来,我的上辈子也好不到哪
  里──”蓦然一只手破水而出,一把揪住他的裤管,他喊都来不及,人便翻下水了。
   高腾云在水中挣扎得就像碰上了水怪,好不容易泅到池边的时候,觉得自己已经断
  了气,怎么喘都是空气不足。睁开湿淋淋的眼睛,却见到青狼人在对面的水中,两臂攀
  着岸,好整以暇的瞟他,脸上却一脉冷笑,还是鄙夷的表情。
   “你的水底功夫不怎么样嘛。”
   高腾云愤然抹去满脸水气,最恨人家挑明了他是旱鸭子,在水里像条虫。
   五岁那回溺过水之后,他就痛恨下水,但是,他干嘛让这家伙知道!
   “打了这两下,陆上、水中全不行,”那个自大狂摇着头,啧啧连声。
   “我不懂你怎么做个男人!”
   高腾云怒火中烧,嚷道:“真要打,我可以跟你打到天上去!”
   从回廊那端斜过来的光,照见青狼的面色忽然间泛白了。半天,他吶吶道:“在……
  在你们这个时代,人已经可以在天上飞了?”
   高腾云闻言,还真愣了一下,也只有青狼那种认真的程度,使他大笑起来。
   “没错,”这下是他占了上风,在这土包子面前简直是得意非凡。“在我们这个时
  代,人已经在天上飞了。”
   完全是在给高腾云造势,否则不会不倔不倚在这一刻天空恰好来一架飞机,青狼昂
  首,只见黑色的天际如天外来星,一个闪烁庞然的异物轰轰隆隆,朝他们当头而来。他
  骇然跳出池子,半身匍匐在地,如临大敌的喝道:“天外来的怪灵!”
   高腾云没有比这时候更接受距他们的生活圈只有一公里,平常把他们扰得要疯掉的
  飞机场。他忍住一肚子笑,慢条斯理爬出池子,忽然间得没事做,整理起湿淋淋的衣服
  来了,口吻也变得同样的悠哉。
   “那不是什么怪灵,”他甩着一只带水的袖子,很无心的对准了青狼的头脸。“那
  就是我们飞上天的工具──叫做飞机;基本上,除非它发生故障,朝你冲下来,否则它
  是无害的,你大可不必对它摆出一副作战的姿势。”
   直到那可惊的铁银色大鸟由天顶越过去,青狼才吁了一口气,放松全身的姿态。
  “飞机……”他喃喃道,紧盯住那远去的光点不放,慢慢立起身子,充满了惊慑与敬畏
  -这时代人已经可以在天上飞了,他们有一种叫做“飞机”的用具,近看如巨鹏,远看
  是星星!
   “巴奇灵没有骗我,这是一个让人无法想象的时世……”
   高腾云一震。“巴奇灵?”这可不是个寻常的名字。
   青狼依旧在观星,口里应道:“我们哮天部落的大巫师。就是他用法术把我送到这
  里来的。”
   现在轮到高腾云感到惊慑和敬畏,也不知道这个世界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公平。巴奇
  灵是二百年前布农族最伟大的巫师,具有通天化地的本领,留下许多传奇,至今老一辈
  族人提到他,依然敬之如神……高腾云瞪着青狼,这男子与他如出一辙的面貌,还是令
  他见之心惊,情也不能,不信也不能,不禁又颤然问:“你到底是什么人?”
   青狼掉过头,不耐烦的对他叱喝:“你这笨人,我说过多少次?我是你,前世的你,
  是巴奇灵用法术使我穿越时空,到了这里的。”
   高腾云用力摇了摇头,开始担心自己这副长期被誉为绝顶的头脑,已经有败坏的现
  象,如果有,那么一定要怪这个蛮里蛮气的、跑了二百年远路专程来找碴的家伙!
   尽管他是怀疑的多,肯定的少,他不能不问:“你穿越时空而来,目的是什么?”
   这一问,却使得青狼霎时回过神──目的!他的目的!
   他掠过来,狠狠抓住高腾云的手腕,急叫道:“真真人呢?她人在哪里?
   快带我去见她!”
   这人手像铁爪!高腾云痛得牙齿都要掉下来,一怒,反射动作的挥给青狼一个左钩
  拳。
   “放手!否则别想我带你去见任何人!”
   青狼吃了一拳,陡然甩掉高腾云的手,发出一声奇怪的呼啸,转身便冲到廊下,去
  拔他那把插在柱上的刀。
   显然取了家伙要回来和高腾云拚命。
   高腾云心里先冷了半截,把眼睛闭上──恨起巴奇灵来了。
   看来大巫师巴奇灵根本是个老胡涂,放了青狼这浑小子来此,没有一点种族兴亡的
  责任心也就罢了,还尽要找人厮杀。
   高腾云还不及想好如何对应,青狼已是猎刀在手,汹汹奔了回来。高腾云马上往后
  踏,恨不能够变出个法子,把这“番”打回一百年前,他应该乖乖待在那儿的世界去。
   及至瞧见他的表情,高腾云却傻了眼──这小子手里把持着武器,整张脸却是眉开
  眼笑,一副喜不自胜之状,前后像换了个人,哪里是来找他厮杀的?
   “快,快,”青狼只管催促,一刻都按捺不了。“带我去见她──去见真真!”
   真真,无疑是个女人,一个男人提到女子时如此欣喜亢奋……现在高腾云能够做点
  揣测了。
   他端详青狼,沉着地说:
   “如果你是需要我帮忙,你总得先告诉我真真是什么人。”
   “啪”一声,青狼手上的刀落了地,前一刻喜洋洋的脸孔瞬时丧失了血色。他冲过
  来,抓住高腾云的衣领,然而这时再也没有先前的劲道,他嘶吼着,教人看出来他的恐
  惧和无望。
   “你少跟我装傻,说你不知道真真!你知道,你一定知道,你应当跟她在一起的!”
   高腾云文风未动,看着眼前这张脸孔与他生得毫无二致,但是刻满了绝望之色,不
  知怎地他生出一股同情心来,也因此,更要把话说清楚。
   “我从来没有认识过,或者听说过一个叫真真的女人。”
   青狼彷佛再也站不稳,想把高腾云推开,自己却歪斜往后颠,重重倒坐在地面,湿
  发披在脸上,是不是英雄好汉都一样,伤心到极处,再也止不住滚滚而下的热泪。
   高腾云就像从镜里看着自己在落泪,扭曲了的一张脸,格外感到不忍卒睹。他深深
  蹙起眉头,问道:“真真究竟是谁?”
   冷风里,青狼瘖哑了的声音,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酸惨凄侧。
   “她是我的妻子。”
   高腾云的心一凝,忽然有种沉甸甸的感觉──他会听到一个他宁可不要知道的故事。
   然而青狼带着他的命运,已经找上他了。
  第二章 清中叶──台湾·闵真真
  
     这年的天候有些反常,入秋了,却一连几个密云不雨的日子,一股不祥的郁沉,闷
  热得教人发慌。
   然而一大早,闵家小姐真真便忙不迭打发妈子丫头,在后埕上腌渍菜蔬,有树子、
  菜心、糜瓜几色,先以盐揉之,晒一天,再用石头压出苦汁。
   她差人捧来小口大腹的红陶土罐,腌菜置入罐里,-一封口。如此不数日,就能食
  用了。
   天热,真真穿秋香色绫绸的裙衫,镶织锦带的袖口卷了起来,露出着了玉镯子的一
  双皓腕。腻发如云,梳一个盘蛇髻,额前一排绞剪眉,因为出了香汗,微有些湿了,稀
  落在眉上,反更有几分的娇致。
   忙完一段落,她这才抽出腋下水红的绢子来拭脸。她一张脸生得十分纤楚,就是下
  颔过于细巧,显得有点单薄相,但是眉眸娟丽,一管清瘦的秀鼻,朱唇小如苞瓣,一如
  她的母亲,都是罕有的美人。
   一旁,六旬的老妈子一壁搥着腰,瞟真真一眼,嘴里里嘀嘀咕咕道:“也没见过哪
  家官府小姐,没事来操劳这些粗活儿。”
   这老妈子姓罗,原是当年闵夫人的陪嫁,天生亢直,仗着自己在闵府有点来历年资,
  很敢提着嗓子对主子说话。
   真真素来与罗嬷嬷相亲,不以为意,只含笑道:“还是特为爹腌制的,昨天伺候他
  用午膳,他忽然提到这个……”
   爹自病后,始终饮食无味,昨天忽忽提起腌菜来,辞色间似乎很是渴念,真真一片
  孝心,隔日便领了下人,亲手来腌制。
   真真或算不上特别能干,一些家务亲自操持,大半是因为家道清简,府中婢仆不多,
  又乏得力的亲眷之故。
   “说起你那个爹爹呀……”罗嬷嬷换换一副口气,唏嘘摇头。“人家做官大鱼大肉,
  他吃腌菜!他挺得住一身傲骨头,可害苦了我家小姐。”说着,抬了蓝布衫的宽大袖子
  拭起老泪来,不免有责怪之意。
   罗嬷嬷常年为她家小姐抱屈──闵夫人是出身大家的中原才媛,色艺双绝,为了爱
  才,下嫁当年的新科进士闵正。闵正有满腹才情,为人又是温存风雅,夫妻鹣鲽情深的,
  花间月下,诗词唱和,委实是羡煞天下俗人的神仙眷侣。
   单单可惜一点,闵正一向自负情操,不屑逢迎,虽然为官,依旧是两袖清风,生活
  上自然委屈了娇贵的闵夫人。
   闵夫人嫁为才子妇,也就有这份心理准备,不惜摘下珠翠,褪去绫罗绸缎,甚至于
  亲主中馈,操作家事,哪复有豪门闺阁的身段气派?这也就是罗嬷嬷老为小姐叫屈的缘
  故了。
   闵正仕途不利,倒没有影响夫妻感情,就在他初任彰化知县那一年,闵夫人竟又有
  了喜信,越年,在女儿真真之后,终给闵家添了一嗣。
   喜庆的气氛犹在,闵正为了一件公干,渡海跑了一趟厦门,四个月后,归心似箭兴
  匆匆的回来,哪知到了落花满庭的家门,只见明镜蒙尘,香闺寂寂──爱妻已在月前一
  场急病里,撒手人寰了。
   自那时起,闵正脸上便难再出现笑意。
   真真想起慈母,又见罗嬷嬷哭泣,不禁心里一阵酸楚,口里道:“罗嬷嬷,你别哭
  呀。”
   自已却落下泪来,拭汗的手绢子反来拭泪了。
   “什么事伤心哭泣,真妹妹?”
   忽然听得一声沉厚的问话,真真抬起头──一名青年男子跨过花园那道月门而来,
  一身天青色劲装,看得出来风尘仆仆,却依然不失一股俊逸出众的丰神。
   真真那含泪的脸儿乍然而开,惊喜道:“俊秀哥哥,你回来了!”
   宋俊秀他是从后园子的角门进来的,把马鞭、坐骑交给小厮,也不换装了,穿过花
  园取捷径,一心急着要先面见恩师──当然,也为了见真真。
   或许,见真真之情,要来得更急切吧。
   他为近来自己的心态感觉到奇怪,他彷拂是越来越熬不得埋在胸臆间的那股相思,
  那股情意离开“霞外居”不过五、六日的光景。奉恩师命,先返回彰化营驻地,见过徐
  参将,再赶赴鹿港拜谒理番同知刘大人,报告水沙连番乱一事,主要是向他们征询处置
  之道,做一个决定。如此日夜奔波,公务繁荣,然而心中念念不忘的,还是真真。
   凌秀的年纪长真真三岁有余,他总怀念少时从闵正读书,与真真那一段青梅竹马的
  时光。
   从戎之后,不是征伐,就是转驻在外,两人相见的时机自然就难得了,况且,纵然
  他得空回闵府向恩师请安,真真已是待字的闺女,他也不便屡屡见她,如往常那般。
   这一回,还是为着闵正因病移居到水沙连来疗养,凌秀带兵随行做护卫,这才又有
  了与真真相处的机会。
   相处近一个月,伊人天天入眼来,一颦一笑,都把他多年来对真真种下的层层情愫,
  挑拨得是波涛汹涌,难以自持。
   偏偏凌秀是个行规步矩,严守分际的人,平日行止不肯有半点冒失,何况是对真真,
  又怎愿有一丁点儿的唐突?因此只能在自己胸中锁住一段柔,没法子向佳人倾吐,苦苦
  压抑,总像是折磨。
   真真对于凌秀,似乎就没有这种复杂深沉的心思,见着他,只是欣喜,浅浅带上了
  笑,脸上却还有泪痕,眼眉楚楚,使得凌秀看了又怜又爱,内心的那份情意不自禁显露
  出来。
   快步定到真真跟前,下人退去了,他柔声低问:“怎么了?什么事委屈了妹妹?还
  是什么人欺负了妹妹?”
   “没有什么。”真真抿去余泪,这时候感到有些赧然。不过一时勾动思母的情绪,
  见嬷嬷哭了,自己也跟着哭,想想,还真孩子气。
   凌秀却不信,见她眼圈儿泛着红晕,一片对她呵护之心,要问到底。“一定有事,
  告诉我。”
   他越这么追究,真真越觉得羞赧,别过身去,一味否认,“真的没有什么。”
   她坚持不说,在凌秀,却感到失望了,他总愿意自己是真真能够托付心事的人。
   踅到真真跟前,他起先没说话,只是注视她。真真垂头立着也没动,一阵风来,拂
  动她的裙端,裙上绣有金线的兰芝和蝴蝶,飘到了凌秀布着泥尘的靴面上,她身上一缕
  如兰如麝的香味。也飘到了凌秀鼻端──凌秀心头一荡,再也按抑不住,虽压着嗓音,
  话却说得极其迫功,“真妹妹,你知道你是可以信得过我的,我俩也算从小一块兄长大,
  这几年虽少相见,但我的心总是……总是记挂着妹妹,妹妹但凡有事,凌秀没有不效犬
  马的道理,甚至于,甚至于凌秀可以为妹妹出生入死──”见凌秀说话突然严重起来,
  真真不能不动容,也不能不脸红,急抬头拦阻他,“凌秀哥哥。好端端怎么说到死上头
  去了──”凌秀却突然失了神,紧盯着她,口中喃喃,“真妹妹,我──”他心中有话,
  吐露不出,俊脸上双颧烧得红红,神情却是一片的迷离徜怳。
   如此之状,却把真真吓着了,看着他,退后一步,忧急地问:“凌秀哥哥,你是怎
  么了?
   莫不是这趟路风尘劳累,还是事有不顺?”
   凌秀一下如大梦初醒,也发现自己失了态,十分不安,连忙说:“没有,我没有事,
  路上一切顺利,平番之议有结果,我还得去向恩师秉告。”
   真真轻轻一吁,望了望天色。“爹歇中觉也该起来了,你先过去,我马上给他送午
  点去。”
   凌秀点点头,脸色恢复平静,却还似有一丝迷惘,幽幽望真真一眼,掉过身,走回
  廊去了。
   看着那道修俊的身影,消失在廊弯的几竽绿竹之后,真真这才回转过来,上阶进了
  厨房。
   炉上一锅冰糖百合银耳早炖得烂熟了,真真取下白底篮彩的深碗,盛了两份,加盖
  配上汤匙,待要唤大丫头阿釆,背后忽然有人咕卿道:“那个人,姑娘可要留点神……”
   真真吃了一惊,回头见是罗嬷嬷。人佝在角落暗处,嘎着声说了这么一句话,没来
  没由的,只教人听了心头一阵发凉。
   真真颤声问:“罗嬷嬷,你说什么?”
   罗嬷嬷却不吭气了,一双老花的眼睛只管眇眇眺着回廊。
   凌秀去的方向。
   不久,真真领着大丫头阿采,送点心到了“汲文斋”。
   汲文斋原是座书轩,宁静清幽,也设了寝卧的地方,闵正在此起居,可养病,可读
  书,必要时见客也方便。
   真真打起帘子,恰好见到父亲拥衾而起,她喊了声“爹”,忙赶过去,扶持爹起床、
  披衣,问他可好。
   闵正露出微弱的一笑,拍拍女儿手背,并没有答话。
   他今年四十初度,相貌清隽,身体一向偏于文弱,半年前无由的病倒下来,也延请
  过好几位大夫诊视,看不出所以然,吃了些方子,都没有些效应。
   这当中有位老医师曾经表示,闵正有积郁的脉象。真真不免想到,母亲故后这四年,
  父亲始终是落落寡欢,眉头少有开展的时候──如今这病,只怕一半还是心病呢。
   因此,当彰化仕绅提到水沙连有一口泉,治百病有其效,真真便力劝父亲到这里来
  疗养,暂离开失去女主人的故宅,或能稍稍转移伤逝缅怀的心情。
   水沙连一地,果然是个山回水抱,土厚泉甘的好地方,景致尤其清丽幽绝,唯一要
  顾虑的是,距番界近了。这一阵子,内川番不时出来为乱,闵正携家带眷到这里养病,
  势不能不提防。
   正因为彰化营的刘参将是闵正的旧交,而把总宋凌秀又曾经是闵正的学生,有这二
  层关系,刘参将特命宋凌秀调了一干兵丁,浩浩荡荡护送闵知县一家来到水沙连,驻守
  在此。
   不料未久,便爆发了番乱。
   此时,真真把父亲扶上前厅一张檀雕太师椅,左右瞧了一下,空荡荡别无他人,她
  诧异道:“怎么凌秀哥哥没有过来?”
   闵正那苍黑的眉抬了抬,沙声问:“凌秀回来了?”
   “是,”真真答道。“已经进园子了,方才还在后埕和我说了几句话儿,他说要过
  来见爹的。”
   “那怎么没有来?我在等他回禀消息呢。”闵正疑问着。
   真真同样感到不解,不知凌秀为何耽误,他行事是绝不怠慢的,尤其对老师,更是
  出入必告,何况是远行归来。
   她想到方才在后埕上,凌秀的言行举措与平日人不相同,说的那一番话,以前从来
  没有过,那眼神,那语气……他,是在向她示爱吗?
   真真又觉得腮边儿热烘烘的了,心里头却说不上是什么滋味。她是喜欢他的,把他
  当哥哥,当自家人,如果说到别的上头去,那她不知道怎么想,她没想过……真真自在
  心头思来想去的,一桩心事,不便向爹提起。于是改口道:“给爹炖了银耳汤一句话未
  完,厅外传来朗然一声:“恩师。”岸岸踏进门槛来的,不正是凌秀本人?
   他已换了装束,涤去满面风霜。想必是临时起的意,决定先回房卸下行装,略事梳
  洗,回头再来拜见老师。
   此时,他穿一袭长袍,加了件宝蓝滚缎边马褂,玉树临风,人如其名,一脉的秀逸,
  哪里有半点武夫的模样?分明是清清朗朗的一介书生!
   事实上,凌秀原是文生,从小天资总额,曾考入县学念书,诗书时文,很下过功夫。
  十八岁因为家变,转入武行,参加征战上,在他是不得已的一件事,他却很投入;现任
  彰化营把总的位置,已经斐然立了好些功绩。
   虽然如此,凌秀毕竟胸次不凡,一边供职,平日还是不忘抽空读书,博览群经,总
  怀有大志。他的长官就曾经当人称他,“上马能射,下马能文,既可勇进,又擅深谋;
  将来能够步青云之路,有一番作为的,除了他没有别人!”
   闵正有这样一位允文允武的门生,自然得意,总只有在见到他,才露出生活里少见
  的一丝笑容。
   现下,凌秀长步来到恩师面前,深深一拜。
   闵正忙将他揖起,开口便慰勉,“凌秀,这趟路辛劳你了。”
   “恩师,这本就是凌秀的职责所在,何辛劳之有?”
   闵正要他入座,他倒先转向真真,唤了声“真妹妹”,深深看她一眼。
   真真脸又热了,觉得他那眼神别有-种蕴涵,一种意味,待把头重抬起,凌秀已经
  掉过身去,落了座,神平气定,毫无畏样。
   这么一来,真真不免认为是自己多心,赶忙定定神,正要关照阿釆为两位爷儿奉上
  银耳汤,好让他们边吃边谈,回头却见阿釆立在一旁,手捧着漆金边的托盘,一双媚长
  的眼睛一半儿垂一半儿睇──尽盯着凌秀不放。
   这阿采并不是闵家带来的仆婢,而是“霞外居”这座邸园的旧人,二十了,还未配
  人,生得颇有些风情,平时未见她有什么卖弄,这会发现她勾着眼稍儿瞄凌秀,真真只
  觉得奇怪。
   凌秀却不觉得奇怪。阿釆注意他,他早知道,一向只装做不知。阿采将一盂银耳汤
  摆到他的几上,胳臂弯撞了他一下,他依然端末不变。
   真真领着丫头退去了,她身上那缕兰麝般的芬芳,彷佛仍在凌秀的鼻端上飘忽未去,
  然而他不许自己再分心,他与恩师还有正事要谈。
   果然闵正很快问话了,问的是此行的结果。
   凌秀开门见山道:“徐参将和刘大人都表示,对付凶番,不宜姑息。”
   这个答复,显然是在闵正的意料之中,故而他点了个头,却陷入沉思里。
   原来,对于此次水沙连番乱,闵正一直抱着“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态度,不愿
  大张旗鼓的入山讨剿,因为事情的开端,也不过就是汉番交易的一个冲突罢了。
   起因是,在地有个富贾詹福九,专与番人互市,以盐、布交换番人的皮货;又曾入
  山开垦,占有大片番地,地方上还有点势力。
   半个月前,内山的哮天社番携了一批熊皮,下山找福九交易,却因为条件谈不拢,
  番人悻幸离去,忙乱中,错把属于福九的几捆鹿皮也一起带走了。
   “我派人去追,不过想索回我的鹿皮,”詹福九在向闵正投诉时,这么说道:“哪
  知哮天番凶蛮不通道理,不得已只好动武。”
   动武之下,不但拿回鹿皮,连带把番人的熊皮也一并夺了来,占为己有,而这一部
  分,福九隐而不说,只道:“那哮天番受伤回到部落,心有不甘,竟纠结族人,下山夜
  袭我宅,伤了人丁,还抢了钱货,扬长而去。”
   詹福九原不是个好惹的人物,立刻聚集壮勇数十人,各配有刀枪利器,入山追击,
  将一干番人全数格杀。
   余番惊怖,逃窜至深川,不敢再出。
   事情到此,可以告一段落了,福九却来面求闵正讨番,理由是──趁胜追击,肃清
  余孽,对于水沙连一带的民心,也有安定的作用。
   闵正却认为,这场事件里,哮天番并没有太过分的举动,福九也已经将一干闹事的
  祸首格杀,算是示了惩戒,没有必要再兴事衅。
   但是福九毕竟是地方上得力的人士,游说乡里,把一件杆格渲染成了番乱,而使得
  民心沸腾,讨番的呼声四起,都要求闵正做主。”
   闵正为官一向爱民,在这种情形下,只好将此事重新加以考虑。讨番不能不有兵助,
  因而派凌秀去征询营参将和同知大人的意思,如今,得到的答复都是愿意襄助。
   沉思了半晌,闵正心中依旧挣扎──大兴兵戎,实在不是好事,何况,哮天社番说
  来亦不算大过……闵正感到如此为难,少不得要与得意门生做最后的商榷,他问:“凌
  秀,讨番之议,你是否也赞成?”
   凌秀的一张俊脸,突然一变而为冷肃。“内山番性,一向凶悍,得剿之便剿之,斩
  草除根,以绝后患。”他连说话的口吻都变得斩绝而冷硬。
   这也难怪,凌秀自己就是凶番手下的牺牲品。
   宋父本是彰化地主,家道殷实,地与番界,对番人十分地友好。不料,一年番乱,
  乡民尽被屠害,连凌秀的父母都不能幸免,双双受击而惨死。
   那一年,凌秀才十五岁,抱着父母的尸身,恸哭到昏死过去,躺了三天三夜,众人
  都以为他小命不保了──谁知他又吐了一口气,悠悠转醒过来,发誓要为父母报仇。
   这便是当初凌秀弃文从武的关键。
   闵正将凌秀接回家中,着实照料了他好一阵子,后来凌秀跪辞老师的挽留,坚决投
  入行伍。
   他自小习骑射,怀有武艺,由于复仇心切,在平番的战役里,表现得格外骁勇,第
  一战就立了功,北路营里人人称他是“小壮士”──从此,他成了讨番的第一猛将。
   听了凌秀斩钉截铁的回答,闵正叹一口气,讨伐哮天番既已成了大家的共识,他也
  不能不做出决定了。
   当下他吩咐,“凌秀,明日你且邀集地方代表,前来共商讨番大计。”
   凌秀双眼立刻出现灼灼的锋芒。“是!”他从命,且言:“如果决定用兵,则事不
  宜迟,否则恐番社相互联结,势力坐大。”
   “不错。”闵正也同意。
   “讨番需要调集官兵,也得召募乡勇,力量够,可一举破敌。”
   师生两人略谈了一下军事。在闵正敦促下,凌秀把一盂银耳汤吃了。他唯恐劳累闵
  正,不敢久留,不久便告退,出了汲文斋。
   这时候,近黄昏了,总算从山那头拂来一丝习习的凉风,稍解些燠气。
   他过庑廊,来到前进花木扶疏的庭埕,这里是“霞外居”最宽敞怡人的部位。
   说起来,“霞外居”这座三进的园邸,规模并不大,建道也没有别致之处,不过坐
  落的环境,依山傍水,的确可称得上幽丽。这本是水沙连一名乡绅的旧园子,听说闵正
  要来养病,特为出借给他,并且留了几名仆工婢子,供闵家使唤,如此周到,闵家十分
  感激,即使屋舍有些什么不全之处,也不挑拣。
   埕上,设有石板迭起的花架,石榴、海棠开得正盛,不免落花纷纷,凌秀一行过,
  落花便成了他的靴下泥。
   “秀哥哥!”花间响起一声呼喊,随即一道小影子扑到了他脚下。
   凌秀笑着,把一个约莫三、四岁,穿着青衫红裤的娃儿抱了起来。“小枣子,最近
  乖不乖?有没有动不动哭得青青惨惨,变成一颗枣子呀?”
   这便是真真的幼弟,小枣子,有这绰号的由来。小枣子出生不久丧了母亲,生性十
  分惊怯,常常啼哭,身子也娇弱,看来比实龄要瘦小,小脸没有巴掌大,却生得眉清目
  秀,十分讨人惜爱。
   听得凌秀对他调侃,小枣子嘟起嘴来否认。“我、我都没、没有哭,我、我很、很
  乖,”他一急,说话便口吃,逗人得很。“我和玉姑姑在看金鱼。”
   他回身朝半月池那头一指,凌秀眺望过去──半月池前,一名身形瘦纤的妇人,慢
  慢立了起来。
   她穿着纱绫上衫,系百褶裙,一身暗蓝,发髻上只一支白玉簪,人显得相当素美,
  却有一张幽怨酸白的脸──因为三十岁不到,已做了十年寡妇,空闺里只有过不完的霜
  冷日子。
   闵正的妹子,闵玉,早年配的是粤族名流,出嫁时也是风风光光的。谁知道大喜之
  日,还未送入洞房,新姑爷却在酒席上饮过一杯黄梁,竟就无故暴毙了。
   姑翁哭天抢地,怨来怪去,所有罪咎还是归结到刚过门的新娘子身上,一口咬定是
  闵玉命里犯了白虎,活活克死了姑爷。
   可怜闵玉的遭遇,实在是古今少有的惨事。在夫家苦苦熬了二年,不知受尽公婆多
  少的谩骂和苛待,甚至屡屡被迫跪在亡夫的牌位之前,自忏是不祥之身,几度想要寻死,
  都不得解。
   消息传到闵正耳朵里,他大为气愤,道:“可以居孀,可以守身,不能非人矣。”
   意思是,要人守寡,要人不贰嫁,那还能说,但是不能要人过着没有人道的日子。
  于是,起了一乘轿子,亲自去把妹子领了回门。
   闵玉回来后,上门说亲的也还有,可是那二年在亡夫家中的毒太深,始终自认不祥,
  早把姻缘之念给断绝了,从此只是心如死灰的度日而已。
   后来闵正丧了妻,真真到底年纪尚轻,替代不了母职,做姑姑的强打起精神,把娃
  儿抱过来照顾──她诸事不管,就专只拉拔这个没娘的孩子。
   一个命蹇的女人,一个没娘的娃儿,两人虽是姑甥,却是情同母子……此时,凌秀
  抱着小枣子,走向半月池。
   池中,摇着萤红尾巴的大金鱼,穿过睡莲枝叶相追逐,好不亲热;而静立在水畔的
  女人,只有发钗上一条细细的银坠子,在风里伶伶仃仃的飘摇着。
   凌秀恭谨地呼了声“玉姑姑”,跟的是真真和小枣子的叫法。
   “凌秀,”闵玉微弱一笑。“还不晓得你回来了呢。”
   “也才刚到。”他简单道。
   闵玉见着小枣子脚上一双绣老虎纹的鞋子,直蹭在凌秀的袍子上,凌秀不在乎,她
  却过意不去,伸臂说道:“小枣子,你要把你秀哥哥的袍挂蹭脏了,姑姑来抱。”
   小枣子此时却要腻凌秀,嚷了声“不要”,把凌秀的颈子一勾,用力扭过身去──
  忽然听到嗤拉一声,裂帛的音响,不及细看,却见梨花树丛后方,袅袅走出个人儿,眉
  目如绘,笑道:“小枣子,看你,把凌秀哥哥的衣服都扯裂了。”
   是真真。凌秀不知道他的衣服哪里裂了,他眼里就只有真真。
   闵玉叫声“哎呀,”趁势把小枣子从凌秀手里抱过去,故意唬他,“闯祸了,秀哥
  哥要打。”
   凌秀忙道;“没有关系,”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只竹编的小人偶,上头系着红绿丝
  线,是在鹿港街头买的。“给小枣子玩耍。”
   小枣子接过玩具,喜得眉开眼笑的,姑姑催他道谢,他张口便说:“谢、谢、谢、
  谢……”
   一高兴,也口吃,一路谢下去,逗得大家都笑了。
   闵玉唤了妈子,要给小枣子洗澡,姑甥俩进屋去了。庭埕上只留下真真和凌秀。
   真真悄悄移近些,提起凌秀的袖口,看了一下。凌秀自己这才瞧见,挂子边裂了一
  道两寸长的缝儿。
   “到屋里来,给你缝两针吧,凌秀哥哥。”
   她的口气,她的意态,如许地温婉,唇际微微,有一抹浅笑,又彷佛含着那么一点
  羞意。
   凌秀只觉得胸口一阵暖流,一阵蜜意,一时说不出话,讷讷点头,随她上了走廊,
  掀帘子进屋。
   真真径入内间,捧出一只螺钿红木盒子,里头有针线。屋里暗了,她先将一座雕着
  花叶的银灯台点亮,移到桌上,拉过一条方凳,便就着灯光,密密缝起凌秀那件蓝马褂
  来。
   凌秀负手立在门边看着她,她人沐在柔红的光下,垂首敛眸,一针一线悉心的穿梭
  缝补,宛然似个新嫁的娘子,温柔,娴静,美丽……如果她是他的妻子……她十七,他
  二一,都是嫁娶的年纪了。
   这一想,心波涌动,顿时荡起满怀的绮思,没有办法压抑自己。真真将裂口缝妥了,
  细细银牙,噬断了线,起身把马褂递还给凌秀。
   “行了,凌秀哥哥。”
   凌秀伸出手──不是去接马褂,是扣住真真的纤腕,将她一拉。
   真真跌入凌秀怀中,她轻轻的惊喘,而他重重的呼吸。厅上银灯红光,他想象那是
  洞房的红烛,烛色把真真的娇靥映红了,她羞不自胜,她是他新娶的娇娘,他要把一腔
  翻江倒海的情意。全数向她吐诉……凌秀感觉到眼前迷离,蒙胧中所见,真真那秀致的
  眉眸近在咫尺,她的双唇微启,像绿枝梢上颤颤的璎苞,色润而红……他向那唇苞吻去
  ──“凌秀哥哥!”
   真真的一声惊呼,使得凌秀为之一震,蓦地转醒过来,忙将她放开。
   两人僵对,真真脸釭,他的脸更红,像灌了烈酒那样的烧着。
   他猛咽着,不管要做什么,都觉得困难,简直无法排解眼前的窘境,好容易挤出一
  句,“真妹妹,我──”却又没了下文。千言万语,不知道怎么说出。
   他突然把马褂使劲一抄,旋身跨出门槛,一霎走得无影无踪。
   他走时带起的一阵风,把银灯上那簇小小的焰儿拂灭了,使得真真陷入幽黑里,和
  那片黑一般的不知所措。
   这天晚上,凌秀在厢房独对孤灯,从初更闷坐到三更天,依旧忽忽如狂,心情没办
  法平复。
   他懊恼自己造次,失去平日的自制,但是情烙如火,烧得他痛苦辗转,不得安宁。
  他能够把持多久,实在没法子预测,他怕自己终会爆发开来,却又渴望索性爆发开来。
   挑明了,表明了,他爱真真,让她知道,让她表态,他也好明白她的心意。
   她的心意……
   真真对他,对他究竟可有那么一点心思在?平日相待,她的确是温巧可人,每每一
  声“凌秀哥哥,便教他心酥骨软,不能自己。她为他缝衣,为他奉茶,一举一动,一个
  好意,都足见有情,但是──那种情,是他要的那一种吗?她的心,可是在他的身上?
   他没有办法揣摩,没有半点把握,患得患失,心乱如麻。
   万一,真真一片冰心,对他竟是不为所动?又万一,万一恩师心目中另有人选,竟
  将她许了别人──想到这里,不禁霍然大惊,猛地站起来,铿锵一响,桌上一盏铜雕油
  灯,整个教他给撞翻在地上。他立在那儿,正喘息着,门上却起了一阵剥啄声──有人
  叩着门。
   凌秀感到惊疑──他带来的营兵睡在后园子东侧的仓库,他这间厢房,独立在三进
  之外,地点幽僻,也不是兵丁巡夜会经过的路线,这夜深人静的时节,有谁会来敲他的
  门?
   “什么人?”他沙着声问。
   门外呢哝答了一声,听不清楚。
   也不点灯,摸黑踉踉跄跄过去开门,只见幽微的月下,立了条曼丽的黑影儿,一道
  胭脂香味窜入鼻腔──凌秀的心狂震起来,那股子惊喜,像作梦一样。
   是真真!
   话都不及说,也不必说,凌秀一伸臂便把她拉进门,热灼灼的嘴唇压上那张粉脸,
  他吻得她如饥似渴,非但她没法子透气,他自己也透不了气。
   她嘤咛着发出娇声,身子在他怀里蠕动,一副娇躯,惹得人发狂。
   凌秀原是个最压抑的人,刻意地守分寸,绝少有失去理智的时候。偏偏世上最难压
  抑,压抑起来也最苦的,就数是情涛苦海了,一得宣泄,那宣泄的力量,只怕什么理智
  都拦不住。
   凌秀此际,正是如此。而他所受的,已不单单是一个晚上的折腾,而是千百个日夜
  所堆垒起来的刻骨煎熬!
   他重重吮她的嘴儿,呻吟道:“妹妹,你可让凌秀给想煞了。”
   她没作声,却把他的胳膀一挽,将人引到床榻,恍惚里,凌秀只觉得她的举动有一
  种异常的娇娆。
   他的手摸着她的衣襟,隐隐有感那是粗糙的布衣,不是细料子,而卷螺布扣子,一
  半早已解开了。
   凌秀的脑中没有办法再做任何的思考,朝思暮想的女子,此刻就投身在他怀里,他
  不能,也无能再克制自己──或许他的问题,一向就在于过度的克制。
   于是他变得张狂了,手一扯,便把那半解的衣衫扯开来-内头无一物,只有一件小
  得撩人的锈花肚兜,遮不住丰盈的胸脯。
   凌秀把他一张火烫的脸庞往那片酥胸埋去,隔着纤薄的肚兜一口咬下……那女子睨
  叫:
   “大爷……”
   这是她头一回发声,低哑成熟的嗓子,是凌秀听过,却不是他熟悉的语音。
   他一惊,陡然扬起头。
   月色斜入镂空的窗格,他看到横陈在眼前的女子的脸,鬓发已经散乱,一双媚眼儿,
  半合半睇对着他,人正轻喘着……这哪里是他魂牵梦萦的可人儿真真?这是白日里总对
  他明来暗去送着秋波的大丫头,阿采!脑门上着实像挨了一棍,他猛把阿采推开,挣扎
  而起。
   “怎么是你?”他先是哑着问,然后忍不住嘶吼,“我要的女人不是你!”
   阿采见凌秀忽然大变,揪住他的手,不让他去。“大爷为什么不要阿釆?
   阿釆总算也有几分姿色──大爷那些班兵,个个都垂涎阿釆!”她带上哭声诉道。
   阿采是有几分姿色,显然阿釆也不随便与人相好,她对凌秀是另眼相看,才会在深
  夜自来投怀。但是对凌秀另眼相看的,数起来就多了。
   彰化大富侯员外,素有名望的洪秀才,都有意把爱女嫁能他,甚至于和他仅有一面
  之缘,鹿港锦瑟楼的名妓谢果红,对他一见倾心,也悄悄透出口风,如果凌秀愿纳,果
  红甘心委身做侧室,携来千金和仆从,万种风情专只伺候他一人。
   从大家闺秀到青楼艳妓,乃至于眼前这个俏丫头阿采,凌秀从来不乏机会。然而万
  红丛中。他却始终独钟一枝花──他的心版始终只刻画着一个人,他的一片痴情始终只
  倾注在这个人儿身上。
   凌秀甩开阿采的手,离了床,如醉如狂的,喊着:“真真!”便撞出门去。
   夜色幽黑,露气重,回廊栏杆全是点点水珠,凌秀跌着、撞着,扶着栏杆走,长衫
  湿了一片,口中依旧是“真真、真真”的呼唤不已。
   他晓得今生若不得真真,不与她共成好梦,他绝不能善终。
   凌秀左转右折,过了一廊又一廊,颠颠倒倒来到后进的轩馆,一头便要闯进屋里,
  但是一踩上台阶,却陡地煞住了。
   他愣愣望着紧闭的门叶,暗沉沉的窗扉,里头有人也早睡了。他好象到此一刻才意
  识到,这三更半夜的时分里,无论要提什么、说什么,都不适宜,都不对劲。
   他跄然退下石阶,在那儿失神立有半晌,忽就双膝一曲,石砌庭上跪倒下来,他的
  神情也在这时候一扫迷茫浑噩之色,转为坚凝,彷佛是下定了某种决心。
   郁结的气候却瞬时变了,天际轰然打起一道响雷,把黑夜的石庭照得一片煞白,顷
  刻之间,大雨如注而下。
   凌秀淋漓跪在雨中,却没有再移动。
   闵正直到隔天上午,才知道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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