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stcity

As long as you love me in the Lostci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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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情缘

秋
秋
2001-05-20 22:25
我一直觉得人的一生是有几个关键的转折点的,如林语堂大师所言,也许当时的某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却决定了一个人的一生。

认识志,是件一点也不Romantic的事情。他是我的好朋友的同学。我们初中毕业时一起去玩。而后,上了高中,我发现这个高高瘦瘦的男生居然与我同班呢。而且还坐在我的后面。

但是我们并不熟络。

只是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同学。那时的我有些强说愁的滋味,不太爱理人。经常一个人在那里看书,写点自己的感想,小诗之类的。偶而也会与后座的志聊会天,却不象同座的小瑞会笑得叽里呱啦的。

有次去春游。我们几个人走着走着就落了单。大队人马都到了半山腰了。我们也不大理会,小瑞与建民在前头说着什么笑话。志在我前面走着。我自己东张西望着在后头。天气很好,是那种暖暖的让人想轻轻哼歌的明快。我了无心事地呼吸着这原野年轻的空气 。

前面有个坎,我站着犹豫了一会。正想绕过去,看到志向我伸出了手。我笑笑,把手伸过去。就这么轻轻一拽,我轻快地跃了过去。

我们都不言语。他继续在前面走着。我微微笑着。感到脸有些热。也许是太阳的缘故吧。

那只手,暖暖的,很有力,很坚定的样子。我晃晃脑袋,觉得自己想多了。高中生,还是不能早恋的年代。

几年过去了。我和志成了班里众所周知的好朋友。我们考上了不同的大学,在不同的城市,写着不长不短的信。放假回到家里时,会打第一个电话给对方,会一起去参加同学聚会,会一起相伴去喝茶。

我没有男友。不为了什么,只是觉得没有合适自己的,尽管也收到不少小字条和爱慕信。宁缺不滥是我自己原则而已。

志是一上了大学就有了个女友的,还给我看过相片,挺娟秀的一女孩。只是听他说,不久就又分开了。原因不详。

大三那年,我碰到一些难以处理的事情,心情特别低落,很沮丧。不知道出于什么想法,我给志写了封电报,我想他来陪陪我。发出去又觉自己荒唐,他凭什么会千里迢迢来看我,而且是没有任何理由的呢。算了,就等着他写信嘲笑我好了。

不承料到,第三天,他来到了,风尘朴朴的, 1米85的身影让我以为自己认错了人,熟悉的感觉却告诉我是真的。他坐了两天的火车赶来了。我们能说的话还是不多,我有种感觉,我们似乎都害怕着一些什么。他匆匆地,又走了。我送他去火车站时,站台上人来人往,看见他上了车,向我挥挥手。我也掉头往外走了。突然我觉得自己的心里象要失去了某些最重要的东西,我拼命地往回跑, 找寻那双熟悉的眼睛,那双手。但车开了。

那个冬天我冷的象雪。

夏天的时候,我遇到一个男生,别的系的。有某些似曾相识的东西牵动了我的心。他,有点点象志。

高高的个头,明亮的眼,整齐的头发,笑容里的一点狡意,还有一双大手。他开始来找我,我也不再象拒绝别人一样封锁自己的世界。我想我该有个男友了。

在给志如常的信里,我告诉了他这些事。我想他也会为我高兴的。一直以来我都不是个难看的女孩呢。

我和男友挺好的,我开始与这个关爱我的人去做许许多多浪漫而可笑的事情。我甚至开始向同寝室女生学习起如何打毛线,我想为他织第一件毛衣,或者围巾之类的。有不少男生对我说过,我会是那种让爱人很幸福的情人。我是么,我想去努力一次。

又到暑假了。我有些惘然。以往每个假期,都是与志到处去乱逛而过的。现在呢,我想是该有些改变了。但,当我接到他的电话时,我明白一切都不可能有什么改变。我甚至开始心跳加速。很讨厌这种状态。我到底想要的是什么,我不知道。

“小靖,你知道么,那次我去N市找你,很想对你说句话的……” 我们在小咖啡厅里喝着茶。我听着,有些恍惚。我甚至不敢看志的眼睛,不,是害怕我自己的眼睛出卖了心底的一切秘密。

我们在空空荡荡的大街上踩着脚踏车。下雨了。夏天总是这样,变幻无常。我们到了路边的屋檐下去躲雨。夜很黑,又是雨,没有什么行人,甚至车辆。我有些以为我们被整个世界遗弃了。

他的手,那么温暖的手,紧紧地握着我的。我竟然发现自己在发抖。他的臂膀伸了过来,揽着我的瑟瑟抖擞的肩。呵,这样的温暖,舒逸。我忍不住闭上了双眼。

去吧,让我的心去吧,是风是雨都不管了……

他的滚烫的唇落到了我的。我感觉天地有些昏旋。头脑里一片混乱。我无法去推开他,更无法推开自己。

我无法否认内心那种振憾而酐甜的感觉。“我一直都喜欢着你的,你知道么?”志的尼喃在耳边轻语。

“我想跟你说的话是,我爱你。”

回到学校时,我向男友坦陈了一切。他黯然的神色让我十分不忍,他甚至落了泪,希望我回头,希望我与他在一起。我心里很杂乱。男友对我一直很好的。我们在一起的日子也是很美好的。校园里不少人都很艳羡我们的郎才女貌。这样的爱情快餐时代里,象我们两人这样的情投意合的,也是少的了。

那段日子,对谁都是个痛苦。我拒绝与男友回归从前,但我也对志说了不。也许是某些传统东西在作祟,我宁愿一个人安静一段时日。不知道自己倒底在挣扎些什么,也不知道倒底结局会是个什么样子。我有些害怕,害怕自己无力去把握这一切。

毕业了,开始工作了。我找到了一个很不错的工作。我以为我会开始过一种全新的生活了。也确实如此,我的生活有了不少的改变。很标准的上班族小姐了。

但是,有一天,我接到了志的电话,“晚上去吃饭好么?”还是象以往的声调,以往的语句,仿佛我们之间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我才知道,他也到 N市工作了。为什么,尽管这里是离他的家近一些,但我知道象他这样在外省特别是南方都市上学的人,都不大会回到这样封闭的小城市的。他也说过,要在深圳,珠海去闯一闯的。

我们又开始象以前一样打电话,时而在一起吃顿饭。他经常在我的公司外等我,很耐心地等到公司所有人都走光了,才看见我的身影。但我们什么也不提,对那段过去。

听音乐会,上酒吧,打网球,志总有许多理由来让我的生活中不会缺少他的存在。我想他是很小心翼翼的,等待着什么。

可是,那天,记得是中国人的一个节日,鬼节。我却把他从我的小居室里赶走了。我们为了什么而争执起来。我的坏脾气上来了,我大声地嚷嚷,你走,我不要见你,不要!尽管那天我们本想好好过个节的。他看了我好一会,走过来。我还没意识到的时候,他的唇已经黏上了我的。我们那么缠绵而热烈地回应着对方,我完全忘记了周遭的一切,忘记了刚刚的怒气。

他却直起了身子,“再见。好好珍重。”走出门口,头也不回了。只留下呆若木鸡的我。

天哪,我究竟做了些什么。

第二天,轮到我发疯的找寻他。我想他是有意的,不回我的电话,不留下一点信息。我向老板请了假,寻到他的住处。

他不在。我站立着。阳光是那样眩目。苦楝树的花儿正漫天飘舞着,透明的叶子。

我有些疲惫,有些不知所措。好象在期待着一个结果,又好象已经明廖了一切。

不及防地,他轻轻揽住了我,象多年以前那个雨夜。我回过头,把我的手放在他的手心里。那双温暖的大手里。

又:一年多前我们去注册结婚了。现在我们在英国。志修着他的硕士学位,年底将毕业,随后开始博士学位,已拿到了全额奖学金。我当了半年的家庭主妇兼语言学生后,也申请到了自己的奖学金去读硕士。路还很长,生活才刚刚开始,但我想,有爱,一切都不是很可怕的。
柳
柳飞絮
2001-05-31 19:40
一世清缘
也许只有一个人,才能了解这一切;
遥远的思念堆积在眼前。
也许只有一个人,才能明白这一切;
前世的思念,今生今世来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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