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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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

赫
赫敏·格兰杰
2002-08-01 09:42
我在七年级时转入霍格沃茨,并和哈利波特成为好朋友,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我的知名度,遗憾的是那些全部诸如说我攀龙附凤之类,使得笔者曾一度陷入绝望,估计要是哈利将来当上县长市长或省长的话就会有一定数量的人热烈申请我有幸免费光顾阿兹卡班。
幸运的是,我们四个朋友毕业后全部当上了傲罗,尽管分数线很高——有伏地兄和依傍食死朋友的照顾,此系自然成了热门。我从不怀疑赫敏能考上傲罗,只是担心食死兄是否愿意常去图书馆玩儿以使得赫敏不至于下岗,不过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伏地兄在群众扫盲这方面工作显然做得无可挑剔。


一天清晨,我在家打高尔夫球,我用扫帚将乒乓球击出,这些天来我一直在研究哪个球是否被施过黑魔法,它总是不愿进我为它在地上挖的洞。此刻它正以一种使普通人很容易抓住的速度飞向大门,与刚打开门的罗恩拥抱后落地身亡。
罗恩走进屋,瞪了一眼乒乓球(其实他本身的眼睛就有乒乓球大小了),他的衣装让我想到了化妆舞会,赫敏跟着进来,我马上考虑到慈善义卖会。接着哈利也进了屋。

“罗恩、赫敏,我可不认为把衣服穿那么乱有益身体健康。”我说(赫敏瞪了我一眼),“哈利,起那么早去找赫敏罗恩然后又来找我有什么重要的事吗?”

这本是一个很简单的推理——赫敏的衣装有些凌乱,罗恩的更乱,显然穿得很匆忙,哈利则衣着整齐。我很高兴看到三人脸上都写有不同程度的迷惑,不过看来他们并不十分关心问题的答案,显然有重要的事情。

哈利走上前,递给我一张羊皮纸。

“我敢肯定,”罗恩说,“你不会相信这事的,对不对,凯文?”

“什么事情?”我看着羊皮纸。罗恩喜欢给人讲一件事情前先假设对方已知道了结尾,这可不是个好习惯。

“事情是这样的。”哈利说,“今天早晨,一个自称叫赖厄的老先生来到我家,说自己年岁已高,膝下又无子女,他的大量财产怕是有一天他突然辞世后无人继承,他说他仰慕我的才能,而我又有那么一段不平凡的经历,打算把钱全部留给我。他给我看了他的遗嘱,让我今晚八点到他家去详谈。对,就是你手里的那份。”

“啊!如果事情真是赖厄先生所说那样,哈利你就得请客了。”我说,“你们对这事怎么认为呢?”

“我决不相信。”罗恩显然态度坚决,“我敢肯定哈利一进去就会遇到一大帮黑巫师。”

“我也觉得有点蹊跷。”赫敏说,“我们最好去告诉邓不利多教授。”

“你说呢?哈利?”我问。

“我不敢肯定,那个老人看上去不错,整件事也好像合情合理,但总觉有点突然。”哈利看上去有点犹豫,显然他是怕不去的话就不够礼貌(如果老人没说谎),去的话又怕事情有诈。

“好吧,你们的见解基本一致。”我说,“不过,就我而言,我建议你应该准时赴约哈利,但不是你一人,你身后得跟上一批傲罗,很明显,遗嘱是假的。”

“你怎么看出来的?”哈利问。

“这份遗嘱是由一人念,一人写的。”我把身体压在椅子靠背上,这是一个标准的福尔摩斯式姿式,“单词间的空隙不均匀,有些地方由于把笔放在纸上过久墨水化开来了,这里还有些单词的字母被分得很开,显然是在等待口述的人说下去,(“那又说明什么呢?”)这就是全部!能亲自到哈利家中,显然那老人身体不错,没有一个身体健康的人会用那种方法写遗嘱而不亲自动手。(“也可能老人一字不识呢?”)哦,不!亲爱的,没有文化的人写不出这样没有一点语法错误的东西,而那个记录人也显然是逐字摘抄。(“可能老人不懂怎样写遗嘱?”)那样的话他就该自己写一份再由别人修改,而不会用口述方式。(“有道理。”)

“如果这不是遗嘱,事实上它肯定不是,那么用那种方法写信就会有三种可能:一种是策划人身体不好,无力自己动手,第二种就是策划人身份高贵,不会亲自动手,第三种是为防止收信人认出自己的笔迹,但是可用伪装的笔迹来写。就现在的形势看来,我更倾向于第二种。”

“你的意思是——伏地魔设下的圈套?”赫敏问。

“我想没有比这更好的解释了。不过,哈利,这可是个捣黑巫师巢的好机会,只要让一批傲罗埋伏在那个‘好心’的老人的家门前就行了。”

“是个好主意!”罗恩说。

“可是,”赫敏提出异议,“会不会是他们想引开哈利,偷走那根魔杖呢?”

“说得好,让我还一时没想到……这样吧!哈利你去那个‘好心’人的家,带上傲罗把他们一网打尽,那根水晶魔杖让我保管,但仍派一批傲罗守在你家里,一方面可抓住去偷魔杖的家伙,一方面可引开他们注意,他们就不会来找我的麻烦了。”我说。

“哦!凯文,你总能想出好注意!”哈利很高兴,“那么,要不要也派傲罗和你一起保护魔杖呢?”

“啊!这不行,哈利!用中国的一句古语说,这叫‘此地无银三百两’,那样只会把事情搞得更糟!不用担心,我和魔杖都会没事,希望你们也一样,好了,朋友们,现在我和哈利去取魔杖,罗思,赫敏,你们去和魔法部联系,顺便通知邓不利多,然后到我家集合,那么,今天在八点以前我们不会有事干了,去打场高尔夫怎样?”

“就你那个破玩意儿,和罗恩相撞的那个?”赫敏笑。

“破玩意儿?哦!我可不喜欢这名字!”我把头转向罗恩,“毫不疑问,罗恩,它爱上你了!”

“去打魁地奇吧!好久没玩了!”哈利提议。

“也好,不过我更爱英式足球,好吧!好吧!就魁地奇,反正也没足球场”……


这是一根很精致的魔杖,这是斯莱特林本人的魔杖,它能使使用魔杖的人获得更强大的法力,但使用它需要很强的黑魔法。十分幸运,它被正派的巫师率先发掘了,然后便由斯莱特林最大的对手——格兰芬多的继承人,即哈利波特用一个很强的时空转化魔法锁在自家的地下室里,之所以不放在魔法部是因为不想让此事传太广。用这个魔法保存的东西是存在于另一时空,除非知道存在于哪个时空,不然要找它就如大海捞针。然而糟糕的是,每当九大行星和太阳、月球成一直线时,魔法所用的时空区域会在强大的引力场中发生弯曲而使保存的物品显露出来。今天正是这个特殊的日子,伏地魔显然想利用这个机会取回本该属于他自己的东西(说这话我得冒很大风险,但事实就是如此)。顺便提一句,哈利已成为继邓不利多后成为伏地魔害怕的第二人。

“好了,哈利,我已经藏好了,我现在要做的就是等那两位了。”我说。


尽管事隔已久,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绝对没人忘掉那晚发生的事:哈利先进屋,外面则重兵埋伏,一有动静立刻杀入(这点绝对是再明智不过了),他们都是有耐心的人,但他们的耐心没有得到发挥,因为哈利进去后不到一分钟外面就听到喊声,但那是一个女孩的声音,房子的主人很生气陌生人随随便便闯进他家,哈利忘了女孩当时穿的衣服(对于一个男人能否在离开一个女人十分钟后还能忘记她的衣装,我对此深表怀疑),对于那到底是谁的房子,这将永远是谜——房主人一家深居简出,没人认得他们,但有一点肯定:那个“好心”人的赖厄老人与房子绝对没有一点关系。哈利家中的傲罗们则除了喝黄油啤酒和吃巧克力以外没有干成任何事。而此时的我则已带着魔杖回到了老家,很早就有人说过我不去当演员绝对是艺术界的损失,这么多年来我只犯了一个错误,那就是我把自己的真名留在了一本记事本上,还把本子放在了桌上,我很庆幸那天早上哈利他们没有发现,上面写着——“Lord Voldmort”!


后记:

这篇小说我构思了很久,主要是那部分推理的内容。事先声明本人绝非食死徒,事实上,直到小说写到凯文提出要亲自保管魔杖时我才想到事情的发展居然还能导出这么个结局。我也曾考虑过是否应该以这种结局发表,yelia死了无所谓,伏地魔千万不能死!这次再这么写也许真能有幸光顾阿兹卡班了(只是不免费),后来一想文字狱都已不流行这么多年了,写了就写了吧!

构思时间长的客观原因就是一直在等yelia的结局,我想把二者联系起来,结果粗粗一看结尾,发现yelia被写死了!就想死就死吧!大不了念个古埃及咒语让她活。再往上找(从结尾看起,这是我看推理小说培养成的一个很糟的习惯),发现伏地魔也没了!罢了!罢了!大不了要活一起活,有福同享,有难你当。再找再找,怎么那个尸骨都烂了几千年的紫心灵魂也给写完了!这下我可没辙了!倒不是写不活,我甚至能让赫拉笛克活过来。只是看到yelia含辛茹苦花了那么长时间把三个家伙写写死,我几个字又让他们全活了,那也就太对不起yelia了。
赫敏
当一个人拥有一样东西时,他不会知道珍惜,当他失去这样东西时,他才知道珍惜,可已经太晚了。不知道珍惜的人,永远会在失去的痛苦中挣扎。这是一件生活中的事,当你失去更大的东西时,例如是这个世界,你就永远也不能翻身了。请不要等到失去了才珍惜吧!不是每次都有后悔的余地的。而当你学会去珍惜你所拥有的东西的时候,你就会发现,你将不会再害怕失去他,因为对他的珍惜,已经永远留在你心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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