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
青兰
人们常说,姻缘是前生注定的。
这种说法有鼓励作用,也有安慰作用。
有时两个人在茫茫人海中期而遇,而发生了感情,当其中一方还在为一些枝节问题犹豫不决的时候,另外一方可以用这句话为他摇摆不定的天秤上放下一颗肯
定的法码,同时,告诉他:“这是前生注定的,三生石上记录在案的缘分,您就认命吧!”
当两个人已经结成夫妇之后,偶尔因一点意见不合,而吵架拌嘴,其中一方或双方因而悔不当初的时候;他们的亲友也可以拿“前生注定”这句话去劝劝他们让他们想到,既然当初相遇是缘分,现在争吵也正是“不是冤家不聚头”一切都是命里注定的。
“ 人不能和命争,”过去的就算了吧。
这种前生注定的说法,是我们一般人常常在有意无意之间用来解释人与人之间的离合聚散的。这虽然是一种消极的想法,但因为它确实可以帮助我们解决一些在理智上化解不开的问题,和弥补一些在感情上一时无法平复的创痛,所以,我们勿宁说是愿意保留这点近于迷信的看法的。
人到了没法不向事实屈服的时候,只好把一切委之于天命。
一个人过了四十岁,还碰不到合适的结婚对象,人们说他是命里应该晚婚,红鸾星还未动,也就是说,他还没有机缘在人海中捞到他那位前生注定的对象。很能,他明后天有机会遇到一位以前做梦也没有想到过的人,来往几个星期之后,彼此很有吸引力,就结婚了。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很多夫妇都是碰来的,而不是求来的。既然说是“碰”,那就全靠运气。好像一辆从北门往东门开的汽车和一辆由东门往北门开的三轮车,他们如果选择的路线相同,时间恰好的话,就可能在市里某一点碰上。如果选择的路线不同,时间又不对,那他们就永远没有机会碰面。这其中促成他们相遇的因子非常复杂,马路口的一次红灯,交通道的一列火车,一个横过马路的孩子,车链子掉了一次等等,都会形成他们碰面或不碰面。人与人的遇合,细算起来也是如此,这就是定数,也就是所谓的缘分。
据我想:婚姻真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所以,要说在事先悬了个怎样的标准,走遍天涯去找,那真是很难。
很少人的婚姻是依照自己定好了的标准找来的。而大多数的婚姻都是在莫名其妙的遇合之下“碰”来的。而且和自己那有意无意之间所定的标准相差很远。
这种“前生注定”的看法,同样可以帮助在情场上失意的人,使他们相信追求不到,是缘分问题,而并不关系到自己的能力和自尊。这样想想,可以心平气和很多。
婚姻大事,绝对不能强求。两个无缘的人,勉强结合,不是辜负别人,就是委屈自己,结局是不会好的。
曾有一位人体电磁学专家鲍特纳博士用科学观点解释为什么有人两情相悦,有人却冰炭不能容的文章,倒也有点参考价值。
据这位鲍特纳博士说,“每人的体质不同,脑细胞分裂与组合的速度,不但决定一个人的思想,能力,以及情感的深浅,同时还有一种电磁发生,这种电磁可以使异性发生爱慕或憎恨。这种电磁常在第一眼看见对方的时候,就有了感应。
彼此之间,磁力辐射,尺度愈是接近,就愈是容易发生爱情。所谓一见钟情,那是可能有的,假定两个人所发射的电磁非常贴近,就自然有喜悦之感。”
由此看来,一个和另外一个人是否能有爱情上的共鸣,就更是前生注定的了。因为一个人的体质即是生来如此的,当他对你不发生磁力感应的时候,你就是杀了他,他也不能变得和你的磁力发射度数一致,那又何必强求呢?
这种说法有鼓励作用,也有安慰作用。
有时两个人在茫茫人海中期而遇,而发生了感情,当其中一方还在为一些枝节问题犹豫不决的时候,另外一方可以用这句话为他摇摆不定的天秤上放下一颗肯
定的法码,同时,告诉他:“这是前生注定的,三生石上记录在案的缘分,您就认命吧!”
当两个人已经结成夫妇之后,偶尔因一点意见不合,而吵架拌嘴,其中一方或双方因而悔不当初的时候;他们的亲友也可以拿“前生注定”这句话去劝劝他们让他们想到,既然当初相遇是缘分,现在争吵也正是“不是冤家不聚头”一切都是命里注定的。
“ 人不能和命争,”过去的就算了吧。
这种前生注定的说法,是我们一般人常常在有意无意之间用来解释人与人之间的离合聚散的。这虽然是一种消极的想法,但因为它确实可以帮助我们解决一些在理智上化解不开的问题,和弥补一些在感情上一时无法平复的创痛,所以,我们勿宁说是愿意保留这点近于迷信的看法的。
人到了没法不向事实屈服的时候,只好把一切委之于天命。
一个人过了四十岁,还碰不到合适的结婚对象,人们说他是命里应该晚婚,红鸾星还未动,也就是说,他还没有机缘在人海中捞到他那位前生注定的对象。很能,他明后天有机会遇到一位以前做梦也没有想到过的人,来往几个星期之后,彼此很有吸引力,就结婚了。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很多夫妇都是碰来的,而不是求来的。既然说是“碰”,那就全靠运气。好像一辆从北门往东门开的汽车和一辆由东门往北门开的三轮车,他们如果选择的路线相同,时间恰好的话,就可能在市里某一点碰上。如果选择的路线不同,时间又不对,那他们就永远没有机会碰面。这其中促成他们相遇的因子非常复杂,马路口的一次红灯,交通道的一列火车,一个横过马路的孩子,车链子掉了一次等等,都会形成他们碰面或不碰面。人与人的遇合,细算起来也是如此,这就是定数,也就是所谓的缘分。
据我想:婚姻真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所以,要说在事先悬了个怎样的标准,走遍天涯去找,那真是很难。
很少人的婚姻是依照自己定好了的标准找来的。而大多数的婚姻都是在莫名其妙的遇合之下“碰”来的。而且和自己那有意无意之间所定的标准相差很远。
这种“前生注定”的看法,同样可以帮助在情场上失意的人,使他们相信追求不到,是缘分问题,而并不关系到自己的能力和自尊。这样想想,可以心平气和很多。
婚姻大事,绝对不能强求。两个无缘的人,勉强结合,不是辜负别人,就是委屈自己,结局是不会好的。
曾有一位人体电磁学专家鲍特纳博士用科学观点解释为什么有人两情相悦,有人却冰炭不能容的文章,倒也有点参考价值。
据这位鲍特纳博士说,“每人的体质不同,脑细胞分裂与组合的速度,不但决定一个人的思想,能力,以及情感的深浅,同时还有一种电磁发生,这种电磁可以使异性发生爱慕或憎恨。这种电磁常在第一眼看见对方的时候,就有了感应。
彼此之间,磁力辐射,尺度愈是接近,就愈是容易发生爱情。所谓一见钟情,那是可能有的,假定两个人所发射的电磁非常贴近,就自然有喜悦之感。”
由此看来,一个和另外一个人是否能有爱情上的共鸣,就更是前生注定的了。因为一个人的体质即是生来如此的,当他对你不发生磁力感应的时候,你就是杀了他,他也不能变得和你的磁力发射度数一致,那又何必强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