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
月老蒋
随着中国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交友、网络聊天等应用逐渐普及。作为一种广受欢迎的网络即时通信工具,OICQ 使用面比较广泛。
随着上网的普及, 青少年已经越来越多的参与到网络活动之中,网络活动的安全问题也突显出来。
网络交友聊天工具,为网友间的交流提供了极大地便利。许多网友在网络中找到了知心的朋友,获得了各种排忧解难的途径,它给网友们带来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但网络边际模糊,网友形形色色,很容易使人产生步入社会的虚像,而青少年网友涉世不深,容易被误导,这种情况,令人担忧。在教育、引导青少年网友方面,无论是相关服务商、还是家长、学校、社会都应承担起这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基于这种忧虑,有必要提醒网友,特别是青少年网友在参与网络活动中注意以下事项,提醒大家加强自我保护。
1.网络交友、聊天工具加强了网友间的交流和沟通,但网友,特别是青少年网友要认清网络与现实生活的区别,避免过分沉迷。
2.正如有人利用email传播不良信息一样,可能会有有极少数人利用聊天工具散播一些非法公众信息或发送辅助其达到个人非法目的的消息。网友在网络活动中,应守法自律,不要参与相关信息的制作和传播。
3.敬告上网的朋友,网络里也有极少数不良的人和意识,要小心防范,填写个人资料的同时,要加强个人保护意识,以免对个人生活造成不必要的骚扰。未满18岁的朋友上网,父母们要多加关心、指导和监督。
4.网友,特别是青少年网友应尽量避免网友直接会面等活动,以免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危害个人人身安全。
5.作为即时通信服务商,我们也象其他传统通讯运营商一样对不法行为感到愤慨。我们将会尽自己的责任和力量去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一方面加强用户重要资料的保护,降低用户部分资料的公开程度;另一方面会加强网络安全意识的宣传,提高大家的自我保护意识;此外,对于相关的违法行为,应公安部门要求,本公司会全力配合公安部门,将不法分子绳之于法。
呼吁网友们正确认识网络世界于现实生活的区别,不要过分沉迷,同时重视参加网络活动的安全性,提高个人保护意识,避免问题的发生。
典型案例1:
2000年10月,某市公安局向公司反映,一名15岁少女离家多日未归,父母已向该公安机关报案。据其同学反映,该名少女9月初开始使用并迷恋于网络聊天,失踪前经常在离家不远的××网吧上网,根据这一线索,终于查明该少女于10月10日与一名男子在××酒吧相约会面。公安机关顺藤摸瓜,终于于11天后,在××省找到并解救出已遭拐卖的该名少女,犯罪分子得到严惩。少女获救后,解释说当时觉得网友见面会很新奇,而且觉得与她接触的网友言谈不俗,她很想见见,没想到竟然因为一时好奇,竟被他拐卖。
案例分析:
青少年涉世不深,很容易被网络虚象迷惑,而且好奇心强,遇事缺乏随机应变的处理能力,因此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而又缺乏自我保护能力。 家长、学校和公司都应该在这方面多做引导,家长应关心子女的成长,注意与子女的沟通,指导子女上网应该注意的安全问题,防患于未然。青少年应该认识到网络中的形象并不代表每个人的真实面目,参与网络活动中,应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不要轻易的与他人会面,特别是不要单独与陌生的网友会面,以免将自己至于险境之中。
典型案例2:
少女A,16岁,家住××市,沉迷于网络聊天,与一名男性网友发展网恋,无法自拔。2000年8月,在其强烈要求下,与网恋对象直接见面。会面中对方明确表示不可能继续发展,该少女因无法接受这一事实,遂产生轻生的念头,并于当晚在家中割脉自杀,幸被其家人发现,及时抢救,才避免了悲剧的发生。
案例分析:
青少年对感情问题处理缺乏经验,新鲜感强,容易沉迷网络交友,甚至发展网恋,一旦发生问题,又很难做到理性认识、正确看待。其实网络交友、网恋与现实生活中的交友和发展恋情存在着极大的分别,每个人在现实生活中的缺点很容易被网络所掩盖。面对这类问题,青少年交友中必须保持平常心态,做到客观分析,否则就会沉迷于此,难以自拔。当然家长、学校和社会也要关心青少年的心理成长,做好引导工作。
随着上网的普及, 青少年已经越来越多的参与到网络活动之中,网络活动的安全问题也突显出来。
网络交友聊天工具,为网友间的交流提供了极大地便利。许多网友在网络中找到了知心的朋友,获得了各种排忧解难的途径,它给网友们带来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但网络边际模糊,网友形形色色,很容易使人产生步入社会的虚像,而青少年网友涉世不深,容易被误导,这种情况,令人担忧。在教育、引导青少年网友方面,无论是相关服务商、还是家长、学校、社会都应承担起这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基于这种忧虑,有必要提醒网友,特别是青少年网友在参与网络活动中注意以下事项,提醒大家加强自我保护。
1.网络交友、聊天工具加强了网友间的交流和沟通,但网友,特别是青少年网友要认清网络与现实生活的区别,避免过分沉迷。
2.正如有人利用email传播不良信息一样,可能会有有极少数人利用聊天工具散播一些非法公众信息或发送辅助其达到个人非法目的的消息。网友在网络活动中,应守法自律,不要参与相关信息的制作和传播。
3.敬告上网的朋友,网络里也有极少数不良的人和意识,要小心防范,填写个人资料的同时,要加强个人保护意识,以免对个人生活造成不必要的骚扰。未满18岁的朋友上网,父母们要多加关心、指导和监督。
4.网友,特别是青少年网友应尽量避免网友直接会面等活动,以免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危害个人人身安全。
5.作为即时通信服务商,我们也象其他传统通讯运营商一样对不法行为感到愤慨。我们将会尽自己的责任和力量去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一方面加强用户重要资料的保护,降低用户部分资料的公开程度;另一方面会加强网络安全意识的宣传,提高大家的自我保护意识;此外,对于相关的违法行为,应公安部门要求,本公司会全力配合公安部门,将不法分子绳之于法。
呼吁网友们正确认识网络世界于现实生活的区别,不要过分沉迷,同时重视参加网络活动的安全性,提高个人保护意识,避免问题的发生。
典型案例1:
2000年10月,某市公安局向公司反映,一名15岁少女离家多日未归,父母已向该公安机关报案。据其同学反映,该名少女9月初开始使用并迷恋于网络聊天,失踪前经常在离家不远的××网吧上网,根据这一线索,终于查明该少女于10月10日与一名男子在××酒吧相约会面。公安机关顺藤摸瓜,终于于11天后,在××省找到并解救出已遭拐卖的该名少女,犯罪分子得到严惩。少女获救后,解释说当时觉得网友见面会很新奇,而且觉得与她接触的网友言谈不俗,她很想见见,没想到竟然因为一时好奇,竟被他拐卖。
案例分析:
青少年涉世不深,很容易被网络虚象迷惑,而且好奇心强,遇事缺乏随机应变的处理能力,因此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而又缺乏自我保护能力。 家长、学校和公司都应该在这方面多做引导,家长应关心子女的成长,注意与子女的沟通,指导子女上网应该注意的安全问题,防患于未然。青少年应该认识到网络中的形象并不代表每个人的真实面目,参与网络活动中,应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不要轻易的与他人会面,特别是不要单独与陌生的网友会面,以免将自己至于险境之中。
典型案例2:
少女A,16岁,家住××市,沉迷于网络聊天,与一名男性网友发展网恋,无法自拔。2000年8月,在其强烈要求下,与网恋对象直接见面。会面中对方明确表示不可能继续发展,该少女因无法接受这一事实,遂产生轻生的念头,并于当晚在家中割脉自杀,幸被其家人发现,及时抢救,才避免了悲剧的发生。
案例分析:
青少年对感情问题处理缺乏经验,新鲜感强,容易沉迷网络交友,甚至发展网恋,一旦发生问题,又很难做到理性认识、正确看待。其实网络交友、网恋与现实生活中的交友和发展恋情存在着极大的分别,每个人在现实生活中的缺点很容易被网络所掩盖。面对这类问题,青少年交友中必须保持平常心态,做到客观分析,否则就会沉迷于此,难以自拔。当然家长、学校和社会也要关心青少年的心理成长,做好引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