卿
卿须怜我
温革:
你好!
还记得吗?我曾经说过,我喜欢用这种方式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感受,来向你倾诉自己的感情。
时间过的好快啊,转眼间一年就过去了。去年的今天—2001年2月21日,那是我第一次在天堂见到你,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初次相见,居然会让我觉得很亲近,回家后就有些莫名的想你,那个时候的我不谙世事,不知道这其实就是人们所谓的一见钟情,只知道能够天天见到你,和你聊聊天,坐在你旁边看着你,我就会很开心,虽然那个时候,我知道你早已有了家室,可是我觉得这对我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我并不想介入你们的家庭,也不关心你们之间发生的事情,我只要那样子静静的待在你身边,静静的看着你,这就足够了。那个时候,我把自己对你的感情视为是一种很神圣的,超乎于男女之外的,相似于亲情的那种,那个时候真的很满足:有一个深爱我的男友,虽然不是很确定自己爱不爱他,但是只要不开行的时候,就可以把气都撒在他的身上,还有一个类似于兄长的你,让我天天都很开心因为见到你。
直到刘志福的出现,他的出现让我正视了自己的感情,我总是这样对他说:“我有男朋友的,我们很好。”其实我可以感觉的到自己语气的不肯定,心里总有个声音在问:“真的吗?真的是这样子吗?”妈妈说的对,其实找他做男朋友并不是因为我喜欢他,只是因为他事事都顺着我,可以让我出气,那根本不算是恋爱。有一天,刘志福问:“你真的是为了你男朋友而拒绝我的吗?没有其他的原因了吗?”我很诧异,不知道怎么回答,“你喜欢温革,对吗?”我震惊了,我极力想否认些什么,可是又无从否认,觉得他其实说的很对。
之后,便有很多人来劝我,跟我讲伦理道德,这个时候我会很反感,我都只是淡淡地说:“别人的事,我没有兴趣,我的事也不需要别人来管。你们放心好了,我不会去拆散他的家,也不会泄露自己的这份感情的。”只是没想到这居然是我长这么大第一个失信于人的承诺,而且从此以后,只要是关乎这件事情的诺言,我似乎都没有遵守过。
那天在电影院里,我第一次把头靠在一个不是爸爸的男人的肩上,第一次接受了一个男人的吻,感觉很温暖,于是为了这份温暖,我决定不再压抑自己,不管世人会用什么眼光来看我,我都不在乎。从小就是这样,只要我认为是该做的,值得做的,我就会去做,不喜欢去过多的考虑别人的想法。记得小时侯选班干部,老师让我们自我推荐,只有我一个人站起来,大声说我要做班长,因为我觉得我应该这么做,现在也一样,我只是觉得你值得我这样做,我就做了。可能是因为贪婪是人类固有的劣根性吧,我越来越不能忍受和鄙人一起来分享你的爱,我希望可以独占你,希望你整颗心都只为我而跳动,于是我提出让你离婚,你曾经说从没有对我设过防,其实这句话应该是我说的,我真的从来都没有对你设过防,我相信你说的每一句话,也原谅你犯的每一个错,甚至连我最讨厌的赌博都可以为了你而忍受,可是你呢?一次一次的给我希望,一次一次的将希望打碎,你知道,这样做很残忍吗?早知道自己做不到的事情,为什么要给我希望呢?
我终于忍不住了,于是自己去找她弄清楚这个事实,再后来便在你“卑鄙”的骂声中结束了这场感情的游戏。分手以后,其实我应该恨你的,但是最终我还是没有选择仇恨,世界因为宽容而变的美丽,宽容的对待自己爱的人,我觉得这样最好。
我还是经常会想起你,想起过去的种种,只是我已经不再拥有那些会议里的快乐了。你主动和我打招呼的那天,我很开心,再次面对你的时候,心里依然有那么多的牵挂,但是却感到极度的拘谨,已然不再像以前那样无拘无束了,一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我们现在的关系是什么,是朋友?不象!和以前一样?更不象!妈妈说只有真心的放下了你,才能好好的去爱别人,我说:“没有这个必要了,找老公的事情就拜托你们了,无论是谁,只要你们满意了,告诉我一下,我们就结婚。”,妈妈无言以对,说我这是害人,只有我自己明白,一颗心其实很小,容不下太多的东西,我把最真最深的那部分都给了你,就已经没有什么再可以给别人的了,剩下的就仅仅是一份责任而已。
昨天晚上和你聊天的时候当你回答我:“是我们认识一年吗?”那个时候,眼泪怎么也无法控制了,以前的种种都似乎还在眼前,只是你我之间已经缘尽人散了,记得我要你猜我在菩萨面前许的愿望吗?我当时没有告诉你,其实我许了三个愿:
一:也许我做的事情是要受到惩罚的,但是只要爱是真诚的,为了爱而犯的错都是可以原谅的,不是吗?我真的很爱他,我真的很想和他在一起,希望菩萨可以保佑我。
二:如果这辈子注定我们的无缘,那么我只希望菩萨能够保佑他开开心心,快快乐乐一生。
三:如果还有下辈子,我希望他可以等我,不要再一个人偷偷的结婚,让我再为了他等上一辈子。
你知道吗?我信佛,我相信我的愿望会实现的,我相信宿命论,所以我相信一个人的灵魂是不变的,所以下辈子你一定要等我哦!等我做你美丽的新娘,不要再让我为了你而等上一辈子,这可是我和你今世的约定,你要好好遵守!
今天是我们认识一周年纪念日,突然很想写点什么来见证一些东西,就写下了上面的文字。
你好!
还记得吗?我曾经说过,我喜欢用这种方式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感受,来向你倾诉自己的感情。
时间过的好快啊,转眼间一年就过去了。去年的今天—2001年2月21日,那是我第一次在天堂见到你,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初次相见,居然会让我觉得很亲近,回家后就有些莫名的想你,那个时候的我不谙世事,不知道这其实就是人们所谓的一见钟情,只知道能够天天见到你,和你聊聊天,坐在你旁边看着你,我就会很开心,虽然那个时候,我知道你早已有了家室,可是我觉得这对我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我并不想介入你们的家庭,也不关心你们之间发生的事情,我只要那样子静静的待在你身边,静静的看着你,这就足够了。那个时候,我把自己对你的感情视为是一种很神圣的,超乎于男女之外的,相似于亲情的那种,那个时候真的很满足:有一个深爱我的男友,虽然不是很确定自己爱不爱他,但是只要不开行的时候,就可以把气都撒在他的身上,还有一个类似于兄长的你,让我天天都很开心因为见到你。
直到刘志福的出现,他的出现让我正视了自己的感情,我总是这样对他说:“我有男朋友的,我们很好。”其实我可以感觉的到自己语气的不肯定,心里总有个声音在问:“真的吗?真的是这样子吗?”妈妈说的对,其实找他做男朋友并不是因为我喜欢他,只是因为他事事都顺着我,可以让我出气,那根本不算是恋爱。有一天,刘志福问:“你真的是为了你男朋友而拒绝我的吗?没有其他的原因了吗?”我很诧异,不知道怎么回答,“你喜欢温革,对吗?”我震惊了,我极力想否认些什么,可是又无从否认,觉得他其实说的很对。
之后,便有很多人来劝我,跟我讲伦理道德,这个时候我会很反感,我都只是淡淡地说:“别人的事,我没有兴趣,我的事也不需要别人来管。你们放心好了,我不会去拆散他的家,也不会泄露自己的这份感情的。”只是没想到这居然是我长这么大第一个失信于人的承诺,而且从此以后,只要是关乎这件事情的诺言,我似乎都没有遵守过。
那天在电影院里,我第一次把头靠在一个不是爸爸的男人的肩上,第一次接受了一个男人的吻,感觉很温暖,于是为了这份温暖,我决定不再压抑自己,不管世人会用什么眼光来看我,我都不在乎。从小就是这样,只要我认为是该做的,值得做的,我就会去做,不喜欢去过多的考虑别人的想法。记得小时侯选班干部,老师让我们自我推荐,只有我一个人站起来,大声说我要做班长,因为我觉得我应该这么做,现在也一样,我只是觉得你值得我这样做,我就做了。可能是因为贪婪是人类固有的劣根性吧,我越来越不能忍受和鄙人一起来分享你的爱,我希望可以独占你,希望你整颗心都只为我而跳动,于是我提出让你离婚,你曾经说从没有对我设过防,其实这句话应该是我说的,我真的从来都没有对你设过防,我相信你说的每一句话,也原谅你犯的每一个错,甚至连我最讨厌的赌博都可以为了你而忍受,可是你呢?一次一次的给我希望,一次一次的将希望打碎,你知道,这样做很残忍吗?早知道自己做不到的事情,为什么要给我希望呢?
我终于忍不住了,于是自己去找她弄清楚这个事实,再后来便在你“卑鄙”的骂声中结束了这场感情的游戏。分手以后,其实我应该恨你的,但是最终我还是没有选择仇恨,世界因为宽容而变的美丽,宽容的对待自己爱的人,我觉得这样最好。
我还是经常会想起你,想起过去的种种,只是我已经不再拥有那些会议里的快乐了。你主动和我打招呼的那天,我很开心,再次面对你的时候,心里依然有那么多的牵挂,但是却感到极度的拘谨,已然不再像以前那样无拘无束了,一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我们现在的关系是什么,是朋友?不象!和以前一样?更不象!妈妈说只有真心的放下了你,才能好好的去爱别人,我说:“没有这个必要了,找老公的事情就拜托你们了,无论是谁,只要你们满意了,告诉我一下,我们就结婚。”,妈妈无言以对,说我这是害人,只有我自己明白,一颗心其实很小,容不下太多的东西,我把最真最深的那部分都给了你,就已经没有什么再可以给别人的了,剩下的就仅仅是一份责任而已。
昨天晚上和你聊天的时候当你回答我:“是我们认识一年吗?”那个时候,眼泪怎么也无法控制了,以前的种种都似乎还在眼前,只是你我之间已经缘尽人散了,记得我要你猜我在菩萨面前许的愿望吗?我当时没有告诉你,其实我许了三个愿:
一:也许我做的事情是要受到惩罚的,但是只要爱是真诚的,为了爱而犯的错都是可以原谅的,不是吗?我真的很爱他,我真的很想和他在一起,希望菩萨可以保佑我。
二:如果这辈子注定我们的无缘,那么我只希望菩萨能够保佑他开开心心,快快乐乐一生。
三:如果还有下辈子,我希望他可以等我,不要再一个人偷偷的结婚,让我再为了他等上一辈子。
你知道吗?我信佛,我相信我的愿望会实现的,我相信宿命论,所以我相信一个人的灵魂是不变的,所以下辈子你一定要等我哦!等我做你美丽的新娘,不要再让我为了你而等上一辈子,这可是我和你今世的约定,你要好好遵守!
今天是我们认识一周年纪念日,突然很想写点什么来见证一些东西,就写下了上面的文字。
| 我已经走的很远很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