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初三(四)

打开封存的记忆,体会那曾经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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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都市

黑
黑可可
2000-09-08 13:27

一

认识李庭闲已经三年有余.这是一个四十多,快奔五十的家伙,所有认识他的人都管他叫教授,可是我不叫他,因为他从来没教过我什么,他叫我叫老师,因为我教授过他法语.   在那段日子里,我按照约定的时候坐在三里屯的吧里等他,等着他一摇一摆地出现在花花绿绿的人群中,远远地他会对我使一个眼色,“Il a l’air de sedure,”常令我忍俊不禁,他的样子实在诚厚,他的眼神着实诡秘,这样的搭配实在不协调.然后他坐下,从口袋里取出三五香烟,征得我的同意后便开始吐云吞雾,不过大多的时候,我是不允许他这样的,先读一篇课文,我们的教授经常把法语读得象英文一样具有油腔滑调的意味,几经指证,若他还不改悔的话,我是要把他的烟给扔掉的.   李庭闲望着在烟缸里余韵袅袅的青烟便会很气的说:"你,,,你这样哪象淑女啊!!"我低了头,不看他,声音象砖一样刻板:"再读一遍."尽管我比较刻板,但是我很喜欢跟他在一起.   有一段时间,我们都很闲.他常常来我这里,我住在京城的远郊的一所房子里.房间有很好的采光.清晨的时候,我常常睡在植物的花香里,阳光打在身上铃铛做响.   教授的汽车就会嘎地停在楼下,跟闹钟一样的准时.阿姨会叫良三良三,快起来吧,阿姨比我更手忙脚乱,她将湿漉漉的手在头上胡乱地抹着,权当摩丝,造成暂时的油光水滑的假相,然后再急急地跑到门口为教授拿拖鞋;楼道里这时候就会响起教授大象般沉重的脚步声;茉莉花茶的香水也会由淡及浓的重起来;在阿姨侍弄的花里面,茉莉花是最大的一族,不仅是阿姨,连我也很喜欢这样的香味,李庭闲更是喜欢,北方人总是喜欢花茶的,阿姨这样说,一付深谙明查的样子。我们的杯子里,花朵儿总是多过茶叶。李庭闲笑我们是穷人的奢侈,而他又说穷人的奢侈是真正的奢侈。   然后我们在附近的田野里散步.花儿草儿很单薄,可是它们散发的香味却强大无比,让你知道春夏秋冬的来来往往。   在那一年里,教授真是一个良伴,我有时候走在他的前面,听着他在身后因跟不上我的快速行走而呼哧呼哧的喘气声,我们站在阳光极好的池塘边看水波闪闪,有一次居然看到了一条水蛇,水蛇昂着头,速度极快地在水面劈开一条缝;教授惊诧地望着我:”你不怕?”"它离我那么远,我怕什么."有时候教授的问题很奇怪,"它要是在你的身边呢"教授很诡秘地问:"噢?没想过,你不是在暗示自己吧"我微笑着转过身去,这时候的太阳已完全升起,露汽正在缓漫的蒸腾,城市在很远的地方喧嚣,教授日益肥胖的身体,在这片广柔的土地为背景的配衬下显得愈加的臃肿,有汗水从他的额头流下.   "我们要不要休息一下"我问.   "No, C’est pas la peine!"教授逞强地说,这时候他的鼻子闪闪发光,整个人好象是从池塘里捞出来的一样.为了不使教授那呼哧呼哧的喘声影响了散步的情绪,我对他说 "那就走吧."我说:"你走在前面吧."于是在余下来的过程中,我除了看两边的风景,还要看胖教授宽宽的已经湿透的背部和已经被岁月坠的下沉的臀部.

一

认识李庭闲已经三年有余.这是一个四十多,快奔五十的家伙,所有认识他的人都管他叫教授,可是我不叫他,因为他从来没教过我什么,他叫我叫老师,因为我教授过他法语.   在那段日子里,我按照约定的时候坐在三里屯的吧里等他,等着他一摇一摆地出现在花花绿绿的人群中,远远地他会对我使一个眼色,“Il a l’air de sedure,”常令我忍俊不禁,他的样子实在诚厚,他的眼神着实诡秘,这样的搭配实在不协调.然后他坐下,从口袋里取出三五香烟,征得我的同意后便开始吐云吞雾,不过大多的时候,我是不允许他这样的,先读一篇课文,我们的教授经常把法语读得象英文一样具有油腔滑调的意味,几经指证,若他还不改悔的话,我是要把他的烟给扔掉的.   李庭闲望着在烟缸里余韵袅袅的青烟便会很气的说:"你,,,你这样哪象淑女啊!!"我低了头,不看他,声音象砖一样刻板:"再读一遍."尽管我比较刻板,但是我很喜欢跟他在一起.   有一段时间,我们都很闲.他常常来我这里,我住在京城的远郊的一所房子里.房间有很好的采光.清晨的时候,我常常睡在植物的花香里,阳光打在身上铃铛做响.   教授的汽车就会嘎地停在楼下,跟闹钟一样的准时.阿姨会叫良三良三,快起来吧,阿姨比我更手忙脚乱,她将湿漉漉的手在头上胡乱地抹着,权当摩丝,造成暂时的油光水滑的假相,然后再急急地跑到门口为教授拿拖鞋;楼道里这时候就会响起教授大象般沉重的脚步声;茉莉花茶的香水也会由淡及浓的重起来;在阿姨侍弄的花里面,茉莉花是最大的一族,不仅是阿姨,连我也很喜欢这样的香味,李庭闲更是喜欢,北方人总是喜欢花茶的,阿姨这样说,一付深谙明查的样子。我们的杯子里,花朵儿总是多过茶叶。李庭闲笑我们是穷人的奢侈,而他又说穷人的奢侈是真正的奢侈。   然后我们在附近的田野里散步.花儿草儿很单薄,可是它们散发的香味却强大无比,让你知道春夏秋冬的来来往往。   在那一年里,教授真是一个良伴,我有时候走在他的前面,听着他在身后因跟不上我的快速行走而呼哧呼哧的喘气声,我们站在阳光极好的池塘边看水波闪闪,有一次居然看到了一条水蛇,水蛇昂着头,速度极快地在水面劈开一条缝;教授惊诧地望着我:”你不怕?”"它离我那么远,我怕什么."有时候教授的问题很奇怪,"它要是在你的身边呢"教授很诡秘地问:"噢?没想过,你不是在暗示自己吧"我微笑着转过身去,这时候的太阳已完全升起,露汽正在缓漫的蒸腾,城市在很远的地方喧嚣,教授日益肥胖的身体,在这片广柔的土地为背景的配衬下显得愈加的臃肿,有汗水从他的额头流下.   "我们要不要休息一下"我问.   "No, C’est pas la peine!"教授逞强地说,这时候他的鼻子闪闪发光,整个人好象是从池塘里捞出来的一样.为了不使教授那呼哧呼哧的喘声影响了散步的情绪,我对他说 "那就走吧."我说:"你走在前面吧."于是在余下来的过程中,我除了看两边的风景,还要看胖教授宽宽的已经湿透的背部和已经被岁月坠的下沉的臀部.

二

如果你在北京生活过,如果你在夜里碰巧走过朝阳区南小街,你就会发现在离南小街街口百十步远的地方停满了车,如果你有心,你就会发现有一块"阿凡提"的招牌在都市一惯不黑的夜色中闪着扑闪着光.      我跟教授是偶然路过这里的,那时候南小街的路口正好堵车,我们便坐在车里到处张望以消磨难耐的烦燥,突然就看到了它在夜幕里对着我们笑.      "哟,阿凡提!我年青时还演过他呢."胖得象巴依老爷的教授颇眯着眼睛朝着那个招牌缅怀往事,年青时教授有很可能是一个美男子.      这时,有人从敲打着我们的车门,探进头来说:来看看吧,我们这里有艳舞表演.在回来的路上,教授说"什么艳舞!这简直是骗我们说是三级片,结果连帽子也没脱!      尽管如此,教授对这家餐厅却情有了独衷,这的确是一个奇怪的餐厅,里面的客人大多是中东人.跟完全陌生人的在一起,可以完全的放松;吃到兴起,当台上的女子舞到高潮,教授总是也要到舞台上舞,如果喝得多了就会站在吃饭的台子上扭。在这样的环境里没有人会惊奇,就象周末的三里屯酒吧一样,抽烟,扭动,砸酒瓶,发酒疯,有什么,没人会在意你,因为不在意,所以便更疯狂。      我喜欢那个鼓手,那是一个新疆人,两撇胡子,很神气。不管怎样,他总是浅笑着,清澈的眼睛,清澈的笑容,友善纯朴的脸,在这样的夜里,显得干净清洁,比珍宝还要宝贵,他的鼓打得好,直击到人心里去。除了新疆歌,他们还常常唱张稿哲的歌,象《酒,空瓶,三十年》;象《白雪》,象《如果再回到从前》。也许是因为飘泊,歌声里的苍桑感比原唱得更浓,听得到倦惫和灰尘,在倦惫中徒劳的挣扎,妄图放松,妄图沉醉,又妄图清醒.于是在这样的歌声中睁大眼睛,希望对苍桑探个究竟,却又在不经意中走神,教授总是不屑拍拍我的头:不要睁你的眼睛了,睁得再大,也看不清的。尽管如此,他那想将我从臆想的苍桑中揪回来的好心,却总是未果.      "真正的沧桑是在这里的"教授拍了拍左胸,醉眼朦胧地说,然后他站起来,且歌且舞。      教授虽然胖,可是他的舞姿着实轻巧;这跟教授常年的煅练有关系,教授在水里就象一条黑色的鱼.      这条黑鱼在阳光很好碎金跳动午后的河面中晒肚皮,这是胖教授游累时的姿势;他的肚子皮球一样浮在那里,常常让我忆起高中的有关浮力的物理知识;那黑色的皮肤衬着绿的河水,让人无端地想起西瓜,温榆河是大运河的一段,我住的地方就离那里不远,这段河面因离了密集的人群,便洁净的多,河到这里,流速不急,河的两岸垂柳曳地,或多或少的给人一些阴凉地,游累的那条黑鱼躺在树荫下,鲁达一样的的肥大.我在水里常常不停歇地游来游去,就象在往事里走来走去,可是更多的时候,我在想未来.未来的不可知,便我对它充满了爱幕,虽然我的身体不太好,可是我依然希望着明天的来临.

三

  有时候,缘分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无可预知的邂逅与分离都在漫漫途中伺候窥视,与机缘突然的遭遇让你无可防备,这是一种人类智力和逻辑所无法推测和运行的魔法,人生也因此充满了魅力.   比如,与李庭闲的相识.   在与李庭闲认识之前的那半年里,我独居在三里屯靠近酒吧一条街的一套单元房里.那个居民区是历史较长的居民区,绿化做得很好,枝叶繁盛的树木,艳丽娉婷的草本植物,我住在一楼,窗窗前是一株喧哗着开花的紫丁香.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在手持键盘在网上游荡,更多的时候是在BBS上写贴,用陌生的名字写熟悉的故事,把自己放进去扮一个角色去演戏,在那样的深夜里,花在窗外,有风吹过的时候,它探进头来,香味便四溢;酒在手中,脉脉不语是夜的良伴,深夜里不知哪家酒吧常常传来歌声:"多少次歌唱,我唱出了希望,多次少散埸,我忘记了悲伤......"他的歌在这样的夜里显得如此的空空落落,不知道那是一个什么样的男孩,为什么把这首原本快乐的歌,唱得如此寂寥?我夜夜听着他的歌,写字,入睡,我是他唯一忠诚的听者,可是他不知道,没有人知道.   就象没有人知道我如此思念着林非一样.   林非是我的镜子.小时候的他象一只调皮的猴子,我笑,他笑;我哭,他对我做鬼脸,他总是学我的样子来气我,即使坐在童车里的我们才将将二岁半,林非就以他无比的活力吸引着我的视线.林非的父亲跟我的父亲是发小(一起长大的朋友),他们一起上学,一起考军校,一起谈恋爱,一起前脚后脚的结婚,两位妻子一起有了宝宝,我跟林非来到这世上,只差半个小时于是林非成了哥哥,在那个每个人家都有三四个孩子的时代,林非成了我唯一的哥哥,如果我叫他大名"林非"大人们是要喝斥的;那时林非的眼睛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他狡黠的眼神,乌黑的头发,象一个精灵那样在我的记忆里线条分明,不知道为什么在后来的日子里,我一想到林非就是他的那付样子,即使后来我们一起走了那么多路.经历了如此多的事情,在我的心里他永远是那个在午后的阳光里对我微笑的男童.   林非出国前,说要娶我,林非出国前,说他一定会回来;娶不娶我有什么重要?两家的父母谈了许久,两家父母跟林非谈了许久,没有人争求我的意见,好象我能在他走之前跟他结婚,就是为他上了一把锁.   "你是人参娃娃吗?"我说:"采参人在深山老林看到一株人参,就会立即用红线把它拴上,然后人参就再也逃不了了.人参愈好逃得愈快"月光很好的铺下来,亮马河在月光下象一匹缎子,三环路上车来车往,有几个浓妆的女人幽灵般掠过我们,城市在喧闹中沉默着.   "这样,我们都可以放心"林非说:"三三,别闹了""这样的承诺我不要,一张婚书可以锁得住情感?有了孩子的人不也有离婚的吗?"用婚书来承诺爱情,苍白无力,脆弱可笑,这样的承诺我不要."你要表白自己吗?""到底要怎样,你才可以信任我?"林非从后面搂住了我的双肩,我知道身后是一个温暖的怀抱,尽管如此我却不可以放心地去依靠.虽然我爱他,但我却难以将他曾不忠的事实从脑海里擦去.事情不了了之,林非远走高飞.因了我对婚姻的拒绝,父母亲们都疑惑不解并些许恼怒;可是我怎么能把几年前的那个埸景讲给他们听呢?说跟林非跟女人在床上?我说不出来,每一次的回忆都是恶梦,我怎么会将它告示与正直正义的父母呢,我用自己的方式爱他,没人知道.   突然的单身只影被忙碌的工作填充的饱满,常常在办公室呆到十一点十二点,大楼的保安每一个人都认识我.那时候我的阿姨还没有来,夜里回家的女人象一个发辫飞散的鬼魂.对这样的日子适应了一段时间后,我开始上网写字,比如《林子灭情》,《婚姻的破洞》等,每一篇文章里都有林非和我的影子.我在黑暗中深深地爱着他,思念着他,却无处倾诉.   那是林非走后的第二年的初夏的一个黄昏里,夕阳很好的卧西边,点点碎光穿过紫丁香树,撒在书桌上,初春煦暖的风温和地扫过窗棂,我在电脑前无所事事的到处流览,突然有人就敲响了我的ICQ,要求我authorize.   "hi"他说"are you bloodrain?""yes."“Nice to meet you !”他说:"I‘ve read your article before"我给他打了个大大的笑脸,然后他说"since you are an expert , would you please help me"他说"I really love my wife , but she cheat me"在那个夜正渐渐降临的黄昏,我持着键盘开始发呆;在这个过程中,这个叫李庭闲的家伙以沉稳的节奏,在ICQ上飞快的字串,无奈地表述着对情感的失望,从而在那个特殊时期走进了我的生活.   有时候我想,我也许就是在奥林匹斯山下住着的老农妇,在太阳下有幸接待了宙斯,然后得到了他高尚的回报;虽然将李庭闲比作宙斯有抬举他的嫌疑,可宙斯再伟大也无法给我帮助,在这一点上,李庭闲对远比宙斯来得重要来得伟大.   有时候,缘分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无可预知的邂逅与分离都在漫漫途中伺候窥视,与机缘突然的遭遇让你无可防备,这是一种人类智力和逻辑所无法推测和运行的魔法,人生也因此充满了魅力.   比如,与李庭闲的相识.   在与李庭闲认识之前的那半年里,我独居在三里屯靠近酒吧一条街的一套单元房里.那个居民区是历史较长的居民区,绿化做得很好,枝叶繁盛的树木,艳丽娉婷的草本植物,我住在一楼,窗窗前是一株喧哗着开花的紫丁香.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在手持键盘在网上游荡,更多的时候是在BBS上写贴,用陌生的名字写熟悉的故事,把自己放进去扮一个角色去演戏,在那样的深夜里,花在窗外,有风吹过的时候,它探进头来,香味便四溢;酒在手中,脉脉不语是夜的良伴,深夜里不知哪家酒吧常常传来歌声:"多少次歌唱,我唱出了希望,多次少散埸,我忘记了悲伤......"他的歌在这样的夜里显得如此的空空落落,不知道那是一个什么样的男孩,为什么把这首原本快乐的歌,唱得如此寂寥?我夜夜听着他的歌,写字,入睡,我是他唯一忠诚的听者,可是他不知道,没有人知道.   就象没有人知道我如此思念着林非一样.   林非是我的镜子.小时候的他象一只调皮的猴子,我笑,他笑;我哭,他对我做鬼脸,他总是学我的样子来气我,即使坐在童车里的我们才将将二岁半,林非就以他无比的活力吸引着我的视线.林非的父亲跟我的父亲是发小(一起长大的朋友),他们一起上学,一起考军校,一起谈恋爱,一起前脚后脚的结婚,两位妻子一起有了宝宝,我跟林非来到这世上,只差半个小时于是林非成了哥哥,在那个每个人家都有三四个孩子的时代,林非成了我唯一的哥哥,如果我叫他大名"林非"大人们是要喝斥的;那时林非的眼睛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他狡黠的眼神,乌黑的头发,象一个精灵那样在我的记忆里线条分明,不知道为什么在后来的日子里,我一想到林非就是他的那付样子,即使后来我们一起走了那么多路.经历了如此多的事情,在我的心里他永远是那个在午后的阳光里对我微笑的男童.   林非出国前,说要娶我,林非出国前,说他一定会回来;娶不娶我有什么重要?两家的父母谈了许久,两家父母跟林非谈了许久,没有人争求我的意见,好象我能在他走之前跟他结婚,就是为他上了一把锁.   "你是人参娃娃吗?"我说:"采参人在深山老林看到一株人参,就会立即用红线把它拴上,然后人参就再也逃不了了.人参愈好逃得愈快"月光很好的铺下来,亮马河在月光下象一匹缎子,三环路上车来车往,有几个浓妆的女人幽灵般掠过我们,城市在喧闹中沉默着.   "这样,我们都可以放心"林非说:"三三,别闹了""这样的承诺我不要,一张婚书可以锁得住情感?有了孩子的人不也有离婚的吗?"用婚书来承诺爱情,苍白无力,脆弱可笑,这样的承诺我不要."你要表白自己吗?""到底要怎样,你才可以信任我?"林非从后面搂住了我的双肩,我知道身后是一个温暖的怀抱,尽管如此我却不可以放心地去依靠.虽然我爱他,但我却难以将他曾不忠的事实从脑海里擦去.事情不了了之,林非远走高飞.因了我对婚姻的拒绝,父母亲们都疑惑不解并些许恼怒;可是我怎么能把几年前的那个埸景讲给他们听呢?说跟林非跟女人在床上?我说不出来,每一次的回忆都是恶梦,我怎么会将它告示与正直正义的父母呢,我用自己的方式爱他,没人知道.   突然的单身只影被忙碌的工作填充的饱满,常常在办公室呆到十一点十二点,大楼的保安每一个人都认识我.那时候我的阿姨还没有来,夜里回家的女人象一个发辫飞散的鬼魂.对这样的日子适应了一段时间后,我开始上网写字,比如《林子灭情》,《婚姻的破洞》等,每一篇文章里都有林非和我的影子.我在黑暗中深深地爱着他,思念着他,却无处倾诉.   那是林非走后的第二年的初夏的一个黄昏里,夕阳很好的卧西边,点点碎光穿过紫丁香树,撒在书桌上,初春煦暖的风温和地扫过窗棂,我在电脑前无所事事的到处流览,突然有人就敲响了我的ICQ,要求我authorize.   "hi"他说"are you bloodrain?""yes."“Nice to meet you !”他说:"I‘ve read your article before"我给他打了个大大的笑脸,然后他说"since you are an expert , would you please help me"他说"I really love my wife , but she cheat me"在那个夜正渐渐降临的黄昏,我持着键盘开始发呆;在这个过程中,这个叫李庭闲的家伙以沉稳的节奏,在ICQ上飞快的字串,无奈地表述着对情感的失望,从而在那个特殊时期走进了我的生活.   有时候我想,我也许就是在奥林匹斯山下住着的老农妇,在太阳下有幸接待了宙斯,然后得到了他高尚的回报;虽然将李庭闲比作宙斯有抬举他的嫌疑,可宙斯再伟大也无法给我帮助,在这一点上,李庭闲对远比宙斯来得重要来得伟大. 有时候,缘分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无可预知的邂逅与分离都在漫漫途中伺候窥视,与机缘突然的遭遇让你无可防备,这是一种人类智力和逻辑所无法推测和运行的魔法,人生也因此充满了魅力.   比如,与李庭闲的相识.   在与李庭闲认识之前的那半年里,我独居在三里屯靠近酒吧一条街的一套单元房里.那个居民区是历史较长的居民区,绿化做得很好,枝叶繁盛的树木,艳丽娉婷的草本植物,我住在一楼,窗窗前是一株喧哗着开花的紫丁香.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在手持键盘在网上游荡,更多的时候是在BBS上写贴,用陌生的名字写熟悉的故事,把自己放进去扮一个角色去演戏,在那样的深夜里,花在窗外,有风吹过的时候,它探进头来,香味便四溢;酒在手中,脉脉不语是夜的良伴,深夜里不知哪家酒吧常常传来歌声:"多少次歌唱,我唱出了希望,多次少散埸,我忘记了悲伤......"他的歌在这样的夜里显得如此的空空落落,不知道那是一个什么样的男孩,为什么把这首原本快乐的歌,唱得如此寂寥?我夜夜听着他的歌,写字,入睡,我是他唯一忠诚的听者,可是他不知道,没有人知道.   就象没有人知道我如此思念着林非一样.   林非是我的镜子.小时候的他象一只调皮的猴子,我笑,他笑;我哭,他对我做鬼脸,他总是学我的样子来气我,即使坐在童车里的我们才将将二岁半,林非就以他无比的活力吸引着我的视线.林非的父亲跟我的父亲是发小(一起长大的朋友),他们一起上学,一起考军校,一起谈恋爱,一起前脚后脚的结婚,两位妻子一起有了宝宝,我跟林非来到这世上,只差半个小时于是林非成了哥哥,在那个每个人家都有三四个孩子的时代,林非成了我唯一的哥哥,如果我叫他大名"林非"大人们是要喝斥的;那时林非的眼睛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他狡黠的眼神,乌黑的头发,象一个精灵那样在我的记忆里线条分明,不知道为什么在后来的日子里,我一想到林非就是他的那付样子,即使后来我们一起走了那么多路.经历了如此多的事情,在我的心里他永远是那个在午后的阳光里对我微笑的男童.   林非出国前,说要娶我,林非出国前,说他一定会回来;娶不娶我有什么重要?两家的父母谈了许久,两家父母跟林非谈了许久,没有人争求我的意见,好象我能在他走之前跟他结婚,就是为他上了一把锁.   "你是人参娃娃吗?"我说:"采参人在深山老林看到一株人参,就会立即用红线把它拴上,然后人参就再也逃不了了.人参愈好逃得愈快"月光很好的铺下来,亮马河在月光下象一匹缎子,三环路上车来车往,有几个浓妆的女人幽灵般掠过我们,城市在喧闹中沉默着.   "这样,我们都可以放心"林非说:"三三,别闹了""这样的承诺我不要,一张婚书可以锁得住情感?有了孩子的人不也有离婚的吗?"用婚书来承诺爱情,苍白无力,脆弱可笑,这样的承诺我不要."你要表白自己吗?""到底要怎样,你才可以信任我?"林非从后面搂住了我的双肩,我知道身后是一个温暖的怀抱,尽管如此我却不可以放心地去依靠.虽然我爱他,但我却难以将他曾不忠的事实从脑海里擦去.事情不了了之,林非远走高飞.因了我对婚姻的拒绝,父母亲们都疑惑不解并些许恼怒;可是我怎么能把几年前的那个埸景讲给他们听呢?说跟林非跟女人在床上?我说不出来,每一次的回忆都是恶梦,我怎么会将它告示与正直正义的父母呢,我用自己的方式爱他,没人知道.   突然的单身只影被忙碌的工作填充的饱满,常常在办公室呆到十一点十二点,大楼的保安每一个人都认识我.那时候我的阿姨还没有来,夜里回家的女人象一个发辫飞散的鬼魂.对这样的日子适应了一段时间后,我开始上网写字,比如《林子灭情》,《婚姻的破洞》等,每一篇文章里都有林非和我的影子.我在黑暗中深深地爱着他,思念着他,却无处倾诉.   那是林非走后的第二年的初夏的一个黄昏里,夕阳很好的卧西边,点点碎光穿过紫丁香树,撒在书桌上,初春煦暖的风温和地扫过窗棂,我在电脑前无所事事的到处流览,突然有人就敲响了我的ICQ,要求我authorize.   "hi"他说"are you bloodrain?""yes."“Nice to meet you !”他说:"I‘ve read your article before"我给他打了个大大的笑脸,然后他说"since you are an expert , would you please help me"他说"I really love my wife , but she cheat me"在那个夜正渐渐降临的黄昏,我持着键盘开始发呆;在这个过程中,这个叫李庭闲的家伙以沉稳的节奏,在ICQ上飞快的字串,无奈地表述着对情感的失望,从而在那个特殊时期走进了我的生活.   有时候我想,我也许就是在奥林匹斯山下住着的老农妇,在太阳下有幸接待了宙斯,然后得到了他高尚的回报;虽然将李庭闲比作宙斯有抬举他的嫌疑,可宙斯再伟大也无法给我帮助,在这一点上,李庭闲对远比宙斯来得重要来得伟大.

四

"blood rain,你在《婚姻的破洞》里说到婚姻白开水,无味却有助于健康,你说对了."他说:"但是,你知道吗?即使是白开水,你若离了它,一天也不会习惯,当她背判我,要离开我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真他妈的失败到家了."我坐在电脑前,将ICQ变为invisible的mode,止住手指的飞舞,安静地读着他的经历;伴着小绿花一明一灭,故事和情节滚滚而来,我可以看到我们的李庭闲在繁华的城市里落没地行走,他身后是沉默着的高楼大厦,条理非常的谈判桌,凌乱无序的清晨;未曾谋面的李庭闲就这样在叙述中,从轮廓模糊到线条清晰.   "那是一个清晨,我结束了长达三十二小时的谈判,跑到离单位最近的宾馆去吃早餐."A又冷又饿的李庭闲大步流星地进了S宾馆,手机发出了电池耗尽的的警告,他站在前台的打开包,从取出了电池换了上去,长长的吁了一口气,想安安为什么还不给他打电话?安安是李庭闲的太太.   安安家与李庭闲家是世交,他们的相爱相恋是自然又自然的事情,安安前天早班飞机去巴黎,早该到了,却一直没有跟李庭闲联系;三十几个小时来被被会议缠身的李庭闲,突然从公务里解脱出来,意识里隐隐的不安,变得愈来愈重,他甚至做出种种不好的推测;"象个孩子",他想:"没有概念.没有家的概念"这时,他突然意识到这是安安指责他的语言;这时候李庭闲才体会到安安的心情,在李庭闲忙得无暇照顾到安安时,回去总要受到安安的"教育",他一直以为是妇人麻烦,而现在他开始理解安安了.   ( Blood rain ,那时我的心里乱极了,人们总是说女人直感准,可是有时候,男人的直感也很准,在那一时刻,我甚至想安安是不是突然邂逅了一个什么法国男人,天啊!)   李庭闲突然想,安安会不会邂逅一个法国男人,会跟一个什么人来一夜情?安安是天性浪漫的人,李庭闲想到安安读的那些爱情小说,又想到她看那些俗气的港台影片一把鼻涕一把泪象高中女生的情形,李庭闲急急地叹了一口气:"高中女生能不上当吗?"李庭闲一边想,一边朝餐厅走去,领台小姐把他带到一张角落的桌子,那是他最喜欢的位置,在那里可以俯视整个城市,这时候,太阳虽然已经升起,而城市依然未有知觉地处在半睡状态;街的车少人稀,偶尔有几声喇叭,划破都市的沉默,却又突然的消声匿迹.李庭闲在这样一个早上,身心俱疲坐在那张桌子后面,这是一家著名的中餐厅,大红的地毯,宽阔的大厅由几根金红相间的雕龙柱撑起,暖色的宫灯,印出一派都市故作正经的怀旧与虚张声势的繁华;服务生们如撒播的整齐星星,分站在餐厅各个角落;他们很专业地将的双手交叉放在身前或背在背后,这是一个沉默殷勤而疲惫的阵列,在这个空无一人的餐厅,噢,不,只有李庭闲的餐厅里,他们象群疲惫的鱼,跟李庭闲一样,尽管职业化他们也是一脸倦容.李庭闲身子后倾,使劲地伸了一个懒腰,并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这时候那些站立着的鱼们也象镜子一样,都或快或慢地张大嘴打了一个哈欠.雪白的台布,静默的人群,空调声兀自地响着,李庭闲伏在桌上.我们说过,这是一个隐秘的位子,坐在这里只要往前靠一点点,就会被餐厅里的雕龙柱遮住,而这张位子的周围是高高的巴西树,伏在桌上的李庭闲很快就打起了瞌睡.   他是被女子的笑声惊醒的.这个女子的笑声很轻,却不能不使他清醒!安安安静文雅却压制不住快乐的笑声象响雷一样的响在李庭闲心上.   <在那一秒钟里,blood rain,我真的没有以为自己在做梦,而且,安安笑以前我甚至已经感觉到她象猫一样轻的脚步,所以我才会警觉,所以她那么轻的笑声,才会象雷一样的打在我的心上>   李庭闲坐在那个位置上,随着笑声抬起头来,我们可以看到他的眼神迷茫,象是刚刚从梦里醒过来,他皱着的眉象两条蚕一样地蠕动着,他原本就大的眼睛现在更加睁圆了,他悄悄地侧过身,虽然不忍心,却不得不面对着他的真相.   真相就风情万种,不言不语却满含微笑地坐在那里.   她和他坐在餐厅另一张僻静的桌子边,她坐在那里,以高贵的姿势,她的背挺得很直,她的笑很收敛,她的头发还未干透,半湿地披在肩上,她坐在那里完全象一个公主.   李庭闲在这样的环境下跟妻子遭遇,他从来没有这样隔着距离的看她;她总是出现在她应该出现的地方,在他的生命生活里扮演着他所熟知的角色,比如厨房里的厨娘,比如床上的性感女人,比如应酬时他臂挽里的李庭闲太太;而现在她做为李安安一个独立的女人出现在他的视线里,这个女人称号的含意明确,因为她对面的那个雄性动物正含情脉脉地逗引着她,也毫不知情的挑衅着他.她是陌生人,一个陌生的风韵犹存的妇人,坐在那里不露声色的搔首弄姿.   "Blood rain,为什么会这样?五分钟前我还在惦记着她,而现在她居然跟一个男人出现在这里,她的样子我很清楚,显然是一副做爱后的慵懒和疲惫....."   李庭闲叙述到这里,中间出现了停顿.我在想他也许正重新体会着半年前经历的痛苦,或者更手忙脚乱地给自已点一支烟.或者离开电脑去了洗手间,或者只是在发呆.我耐心地等着他再次说话,我能感觉到他的感伤,我不说话,我等着他调整着心情,说出那让他难堪的事,面对爱人的不忠,我想这个男人一定经历了深刻的苦痛.   咖啡壶里的咖啡发出焦香的诱人的气味,夜已正中,我听得那个年青歌手清澈而无奈的歌声:"多少次歌唱,我唱出了希望,多少次散埸,我忘记了悲伤...."为什么要悲伤,为什么还心存希望.我们在爱与失落里进进出出,却无法彼此交融,孤独真是永远的吗?   线的那一端,绿花依然亮着,却没有信息传递过来,我们的李庭闲在这个初夏的夜里,对着网上的一个叫bloodrain的符号诉说着无人知的心事.

五

跟那个歌手邂逅是在午夜,良三从未想过会跟那个有寂寞苍凉歌声的男孩相见.如果她知道跟他相见会使她目睹一个年青生命无奈的消逝,她宁可不与他相见,宁可愿意在似睡非睡时倾听他的歌声,保留由歌声而带给她的他的形象.那个形象是安静清澈的,是深夜流动的山泉―它在夜色里低吟轻唱,因了夜的深和山的静而尤其的活力鲜明;又象风中招展的旗帜―因了风才显示出它原来的形状和飘逸动人的姿势.   在那个异常混乱的午夜,良三丢开了一切,电脑,咖啡与冥想,甚至丢开了口红,香水和黑色的连裤袜,那些使她看起来更具女人特质的装备;她将自己裹在一件男式衬衫以期安全.这个神经质的女孩子在那一夜里,不,确切地说是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一个月?一年或几年里,始终不能忘记那个下午发生的事情,这桩事,使她的眼前充满了愁云惨雾,虽然她不忍卒忆,而红的样子却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在她的眼前.   红是笑着走进去的,红说:"良三,我进去了."我看到红的嘴角挂着美丽安静的笑,这种笑容是我所熟知的,她是我上铺的姐妹,来自江南水乡的她于骨子藏着水样的清纯和跟梅雨季节坚持不懈的毅力.   她站阴暗的楼梯口对我说:"你等着我,我去去就来."她说她去去就来.我在电梯边走来走去,无所事事,等着她的出来.她说去去就来,我没有陪她进去,因为她说那个女人不在,只有他,她们的他在.于是我没有介意,我只是想等着她出来,然后跟她一起慢慢地走回去,我们甚至还想好在回家途中去那家时装店看看,来的时候,经过那家店铺的时候,老板说来了新货,是日本的呢,七号,九号的都齐全,你们回来的时候来看看!红指着穿在模特儿身上的那件说:"良三,红色的那件连衣裙,你穿上一定很漂亮,不要总是穿黑色的吧.我们一人一件.."然后,她转过身,对着老板笑:"我们一会儿一定来."阳光普照,盛夏的味道很浓,那些穿着白T恤牛仔裤的少年少女骑车从我们身边呼啸而过,我下意识地去抓红,红握了我的手,她的手温温热热,我们手拉着手走过马路,然后就站在那座大楼下了.   良三和红抬起来头,看着那幛高层建筑:一个红衣一个黑衣的长发女孩子,站在那幛被玻璃幕墙包装的严严实实天衣无缝的那幛建筑前,是效果图中的比例人,因了距离,人们看不清她们的表情,读不懂她们的肢体语言.只有我,我知道那个下午红对我说了什么.红眯着眼睛说:"良三,你长久地看着这高楼,会有什么感觉?"未等我回答,红接着说:"它会向你倒下来,把你埋在里面,让你永远也走不出去."阳光是那么的好,红是那么的青春亮丽,她吹弹即破的皮肤在阳光下闪着淡淡的青瓷光泽."我希望你是最后一次来这个破大楼!"良三说:"摆脱那个那个男人和他的女人".   红没有作声,她以一种无奈无助的姿势放开了我的手,然后将双臂抱在胸前.怕冷一样的拒绝接触我的目光,她说:"良三,我…我已经有…,有些事情,你不会懂,因为,你还不懂得爱."许多打扮光鲜的OFFICE LADY在我们身边走来走去,那些西装笔挺,头发水滑的男人鱼贯而放,光天化日之下,我们站在一幛大楼前谈这样的私人话题显然有些可笑,我拉了她一把,蛮横的制止住她的下半段话,于是我们从阳光下走入这幛大楼的阴影里,尽管大厅里人来人往,却十分安静并出奇的阴冷.我注意到红打了一个冷战,"真冷"她说,并笑了笑.   她说去去就来,她说去去就来的.我在电梯间走来走去,有几个身着制服的工人冷面地上来下去,他们说"电梯坏了",然后一间电梯的门被打开,他们往里面张望,"电梯停在了二楼""好在上面没有人"他们说"快打电话给电工组"我又听他们说.   我们是三十三层,电梯停在了二层,当然,除了这台电梯,还有另外的三台正在上上下下的电梯,我看见这两个穿着制服的工人匆匆地下去了.那坏了的电梯入口,空空地张开着,象一个盲人的眼睛,又象一个大张着的都市的嘴.有风从下面窜上来,剧烈的咳嗽使我不得不挪到了楼道的另一端,在这一端,我可以看得见另一端的红进去的那间公司的reception.   我听到一阵繁杂的脚步,一系列女人的尖叫,然后看到红从那个玻璃门里冲出来来,在我没有看清她惊慌失措的眉眼前,另一个女人便紧跟着冲了出来.我的红,象一只被猎人追跑的可怜的生灵,直奔电梯间,她无地自容并无处可逃,于是那个黑洞便宽容地接纳了她.   一切来的十分突然,良三甚至没有弄清楚发生了什么,在离她二十米远的地方,姐妹红以这种意外的方式结束了生命,她在坠落的过程中没有一丝惊呼.那是一个混乱的午后,后来的验尸报告里指出红的腹中已经有了四个月生命的孩子.   "我去去就来"红在阴冷里抱着肩对我说,她说她去去就来的.   那个夜因了红的坠楼事件而显然愈加长愈加地可怖.良三无力打开电脑,也无力进行任何消遣,生命如此的脆弱如此的无常,"多少次歌唱我唱出了希望,多少次散埸我忘记了忧伤..."那个年青的歌手又开始唱那首原来快乐的歌,良三却再也不能独坐在这空室里,她披散着头发,赤着双足,夺门而出.   于是,我与李天就在那个混乱的午夜相识了.

六

我进入那家Jack and Jill酒吧时,那个男孩正随着我极为熟悉的旋律里一边唱,一边弹头吉它并微微地晃动着身体;发了白的仔裤,泛了黄了T恤,黑色浓密的直发披到了肩,面容俊美,身材挺拨,象雪地里的白桦树.这就是夜夜为我唱歌的男孩.   披散着头发的良三,坐在吧椅上,脚上没有穿鞋,在这样的夜里是没有人大惊小怪的,良三脚指甲上的银色丹蔻,也许使得酒吧里那喧嚣的人群以为那是一种新人类的时髦.男孩偏偏转过身来注视着良三.   他的脸上没有麻木的表情,没有寻欢做乐的神色,没有倦惫的表示.可是他的歌声却如此的苍凉,在那一分钟里,我们相互注视,他依然在唱,可是身体却转了过来,他的眼睛注视着我.   后来,李天说:那时我看着你,你绝望的神情,让我身不由已.   身不由已的李天唱完那支歌后就坐在了我的身边,大量的酒精使得我不记得当时我说了些什么,也许什么也没说,不过我确切的记着李天那沉静清洁的样子并永生难忘.   雨下愈来愈大,这应是一个留客天,我送红上路.躺在那玻璃罩子里等待火化的面带微笑的红与那天惊惶失措夺路而逃的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她逃脱了这世上的爱怨情愁是是非非,终于可以安宁幸福微笑,失去生命的痛也许只是一刹的事,而却可以得到永远的宁静.   良三后来在几次险境中都处乱不惊,正是这种处乱不惊为她赢来了爱情,好友红的死为良三做了死亡最好的诠释,那是安宁是平静是最归的回归,死已不足为惧.   死不可怕,令人畏惧的是生者的悲伤,满头华发的红的父母,没有流一滴泪,因痛苦而麻木的表情让人不忍心看,在别离的时候,妈妈(红的母亲)拉住我说:"良三,从这草绳上过去,这样她就不会跟着你了"地下是一根沉默地燃烧着的草绳,因了雨,它忽明忽灭,爸爸(红的父亲)不耐其烦的弯腰去点被雨弄灭的绳,这是乡间的风俗,只要从那绳上跨过去,鬼魂便不会跟着生者走,生者便不会受到威胁;我摇摇头,我要她跟我走,我要跟她在一张床上,我要给她讲故事,红是最爱听我讲故事的.她的眼睛在黑夜里闪闪发光,并不耐其烦的推醒我:"后来呢后来呢?"然后她自言自语的说:良三你以后一定要写故事,一定要写童话,要是你找不到工作,你就来我家给我的孩子讲故事,做我的保姆,然后红在深夜里傻傻的笑.没有红,没有孩子,没有未来,今天的红再也听不到我讲故事,红身上穿的是她离开人世那天看中的日本时装店的红色连衣裙,我身上穿的也是那一件,相同的款式,相同的颜色,却生死契阔.红的父母也未从那将死者与生者相隔的燃着的草绳上跨过,爱可以逾越生死.   红的父亲抱着骨灰,镜片水光闪闪,老父亲不去擦一下,他兀自的发呆,红的母亲为他打着伞,一步一蹒跚的离开,良三抬走头,看着雨中的城市上空,眼泪和雨水流在一起,这个城市如此的沉默,除了雨声还是雨声……   我是最后一个离开,因为最后一个离开,所以我看到了那个男人.   那是一个身着黑衣的男人.他一直躲在人群后,他是一个人来的,没有人认识他,在陌生的人群中,他的脸上的局促难以掩饰,在大家都在注意死者的时候,都在注意悲伤时,这个男人对自我的过分在意,使人起疑;我看到这个黑衣男人在我的眼前一晃而过,并不断地窥视我,他的目光逡巡,因大脑极度的疲倦,精神的恍惚使我并没有很去在意他,而现在人群散去,这个人就突然间变得刺眼起来.   我想起了一张照片,在那张照片上,男人很不情愿地扭转头去,留给我们的只有侧影,即使那是侧影,特征也已十分明显,高高的鼻子,长而卷曲的睫毛,他的颈部有一颗黑痣.他那副侧着身体,侧着脸,妄图回避镜头的态度,使当时拿着相片我的产生了莫名的反感,这付样子是他对他的这段婚外激情的极好注解,尽管他的身边是红一脸甜蜜的笑,但也不能不使人对他们的感情的真实度报有怀疑.   在红失足坠下楼的那一天,除了那个在红身后追逐处于半疯狂状态的女人在红消失后,又疯子一样的逃下楼去并不再露面,那个男人始终没有出现过,而在红的葬礼上,他鬼魅一样的出现,究竟是为什么?是出于自己行为的忏 悔亦还是出于对红的爱情?   我决定靠近他.而他,此刻显然是一只惊弓之鸟,任何一个细小的动作都会吓走他,对于这样一个谨小慎微的家伙,我决定在门外等他.    

七

尽管李庭闲坐在黑暗里,尽管音乐和灯光都很纷乱,他脸上的皱纹还是清晰可见.我没想到过李庭闲是这一副样子,跟他在ICQ上聊天,他细致的心事,敏感的情致,以及他的名字都让他联想到那是一个清瘦颀高,充满了古典气息的男人;而眼前明明是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如果穿上了古装,完全是绿林好汉的形象,所以当他说职业是教授的时候,我禁不住的笑了起来.教授很友好的拍了拍我的头,说:"原来你是一个小姑娘,比我想象的好,一直以为你是一个饱受感情折磨的黄脸婆娘呢".   他的这样一个动作,亲昵不暧昧,让良三从心理上产生了亲切感,从而很快地接受了他作为长者的形象.从网络到现实,原来并不是一件不可逾越的障碍,我们关了电脑,锁上家门,就走到了现实里.在某种意义上网络实在只是一件沟通的工具,完全没有什么神密.   "后来,我走到了他们身边,我把手按在她的肩上,问她的巴黎之行是否浪漫美好,安的肩在颤抖,那时候,我想把她抱在怀里,尽管她那时的角色是一个不忠的妻子,我想告诉她不要怕,我不会伤害她,多奇怪啊;不等安回答,我转过身来对他说:'安喜欢游戏,你他妈的是个玩物'我拍拍安安的肩,让她跟我走.那个家伙低了头,女人一样的害羞样,安怎么会跟这样一个家伙在一起,没有男人气,没有底气,当然他也不可能有底气."餐厅很安静,大红的地毯,被魔法师催了眠的服务生眼睛都不往这里看一下,空调的嗡嗡声在这吊灯高照的明亮空间里显得愈加的单调.   安的脸在刹那变得苍白,她也许是没有预料到会在这里跟李庭闲遭遇或许是没有料到李庭闲用这样调侃的姿态跟他们说话,安的身体有些倾斜,嘴角微微的颤抖,然后她听到李庭闲用了压低的嗓门说:"让我再看到你丫的,我阉了你,滚!""我看着那家伙,他在那里哆嗦,比安抖得还厉害;你看安居然喜欢上这样一个鸟男人,""后来呢?"我玩弄着手中的咖啡匙.   "后来?跑了呗!也就是在酒店,要不,我肯定就灭了丫挺的."李庭闲晃着他的大脑袋,匪气十足的回答我,这哪象一个教授,明明是鲁智深!   "安呢?"我回头看到背着吉它的李天走了进来,手表已指向九点,再有半个小时,李天就要开始唱歌了,他看到我们,咧开嘴笑了笑,并挥了一下手.   "噢,她?"我被李庭闲的声音拉了回来.发现提到安的李庭闲象被击中一样,顿时蔫了目光,搭拉下头脑:"她中了魔怔了,要跟我离婚,要离开我,说我不管她,不管家,不懂爱情,我还不懂爱情啦?!"雾霭散去,安安一付不在意的样子,李庭闲半跪着,并脸伏在她的腿上:"不要离开我."做了错事的女人一脸的无辜:"为什么不离开,没有了爱,在一起生活是不道德的,我爱他,所以跟他在一起,我是没有错的,如果我还违心地跟你在一起,我才是可耻的,我们离婚吧."她的皮肤在晨光中象鱼鳞一样闪闪发光,青色的血管清晰可见,这是一个细致如瓷的女子,紧抿的唇显示出一付决绝的样子.   女人的背弃以及她那单薄却坚决的样子使得他怒火冲烧,一夜劝说疲惫的无功无劳使得李庭闲极度受挫,这个从小就跟他耳鬓厮磨的女子居然用这样一种态度来反对他,尽管他对她一直是娇宠的忍让的,而面对她有生以来第一次承任对别人的爱,他终于无法接受了,这个偷情的女人居然还是骄傲的,他决定打碎她的骄傲,李庭闲的征服欲来的气势汹汹.   他拉着她的双腿将她粗暴的拖下地来,他听见她的骨头跟地板相撞的声音,那件薄薄的连衣裙经不住他几下的撕扯,便象一团纱线一样的颓在一边,安安是另一堆雪白的纱线,这团纱线在李闲庭的暴力中无声无息的蜷缩.李庭闲弄痛了她,也弄痛了自已.   他在结束的刹那突然有了一种空虚的感觉,他拉上裤子拉链看了看脚下的那个紧闭着眼睛紧闭着唇的曾经是亲密枕边人的女人,突然间感到身心俱疲.他晃晃悠悠的走过房间,在关门的刹那他听到女人悲愤而压抑的哭声.   离婚进行的很顺利,婚内强奸使得李庭闲从一个正义者沦到一个非正义者,从一个受害者,成为一个害人者.他们从民政局出来,阳光好的出奇.他们一前一后慢慢地走着,在街边的树荫下,李庭闲停了下来,安安便很安静地也站住了.李闲庭拍了拍安安的肩:"有什么事尽管找我,别客气".   安安笑了笑,没有说话.安安转过身,慢慢的走了.   李庭闲看着这个女人沉着的神情,闲散的脚步,走在阳光下,象一个自由而沉静的仙鹤,看着这只貌似幸福的仙鹤,李庭闲发现自已还是深爱这人女人,在她展翅飞翔的时候,这种感情更让李庭闲满心伤感.   多少次歌唱,我唱出了希望,多少次散埸我忘记了悲伤......李李天透明清澈的歌声在三里屯的上空回响,穿着暴露的女子大声地笑着,几个眼神涣散的家伙在玩着掷飞镖的游戏.   这是一个标准的周未之夜,不管你是不是有希望不管你会不会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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