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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nahf:请所有为刘海洋开脱的人给我一个理由!

倚
倚天飞鸽
2002-03-06 06:51
hannahf:请所有为刘海洋开脱的人给我一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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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3月04日13:53 新浪文化

  网友hannahf于2002-03-04 10:59:05就法律社会家庭教育机制:我们该如何直面刘海洋发表评论

  请所有为刘海洋开脱的人给我一个站得住脚的理由!不过请您注意一下几点:

  (1)刘已经21岁,身高近1米9的男人,请不要反复强调他是一个孩子,那无异于指鹿为马。

  (2)刘在1月底已经用火碱将马熊烧成重伤,又在事隔20天用硫酸烧黑熊,其行为不是“一时做错事”!

  (3)刘眼看这黑熊在硫酸中惨号的熊继续沉着地泼硫酸达1分钟之久,不能称做“好奇的孩子”!

  (4)单亲家庭或贫困家庭成长的成年人,无论他有怎样的背景,怎样的优异的学习成绩,在法律和道德面前没有任何特权!否则法律面前则不是人人平等!

  (5)刘没有良心和爱心,不能被判断为精神病或人格缺陷,否则所有的罪犯都有理由不受制裁。

  (6)刘读过法律书籍,在残害动物后被抓住后说“完了”,在公安机关录假口供,态度反复,直至担心学籍不保才表示要认罪,说明他是知法犯法,性质恶劣。

  (7)刘的行为丧失人性,称其“品学兼优”是否只以成绩单评价人的价值?

  (8)刘的母亲伤心的是在她想收获的季节没有收获,她教育的失败造成无辜生命受到威胁,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她没有收获应了常言: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9)国家栋梁首先应具有人性,刘海洋两次干下灭绝人性的事情,学习成绩再好,又何称国家栋梁?

  (10)接受法律制裁和挽救人才不是对立的!难道法律措施是害人才的吗?况且是不是人才与学历无关。

  (11)民众声讨刘海洋丧心病狂的行为,与文化大革命无关。文化大革命的人为灾难恰恰符合刘海洋们的心态,即在无任何与人性有关的动机下,对与自己无怨无仇的生命采用最残忍的方式进行迫害!

  (12)如果中国民众对刘海洋的行为不愤怒,认为刘只不过伤了一只熊,一个非人的生命,则是一个民族的悲哀。因为他们没有看到这种行为对人类本身产生的危机和灾难,是对生态环境和伦理道德的漠视。

  (13)认为动物园关了熊的行为是虐待动物甚于刘海洋的人,就好比嘲笑有宗教信仰的人没有食素一样无知,建议先好好学习基本生态知识和基础社会学,若干年后再来讨论。

  (14)让刘在动物园做义工作为惩罚,有的人或许愿意,可熊愿意吗?熊连饲养员都不能信任了,如何接受一个凶手?这种方式是对受害者精神上的折磨?况且有谁能保证刘不会再一次下毒手?

  (15)媒体一夜之间的导向或许慑于某种威力或其它原因,但是人民心中还是有一把公尺,刘海洋逃脱制裁后相信已无法象普通人一样被社会认同,所以任何包庇袒护刘的措施都是一种自欺欺人的措施,而这之后为社会造成的隐患无法估量。

  (16)有人说刘海洋到了美国能拿诺贝尔奖,这种观点正好说明此人的无知!因为在美国和许多西方国家,有较完善的动物保护法,刘是要为其行为坐牢的,所以无论学习成绩怎样优秀,他都不会被允许进入美国,因为他属于不受欢迎的人,将被美国民众唾弃。

  (17)拿印尼暴乱,山区贫困儿童说事的朋友,我唯一想对你们说的是:您连身边一只无辜的遭人残害熊的生命都不关心,我如何相信您为远在异国的华人和山区贫困儿童做了什么?(除了说风凉话。)

  最后加上一点,刘海洋声称是做实验,可是熊呆在动物园里从没机会接触有害物品,它怎么可能辨认出硫酸是不能吃的呢。如果刘海洋不是在骗人(如果是骗人只能表示他用心的险恶而且这个瞎话编的可是太弱智了)那他就是个大弱智,做实验前不做预试验,连最基本的实验条件都没搞清楚,这能算是人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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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3-06 06:51
新浪网友 tt 于 2002-03-06 12:45:39 就 hannahf:请所有为刘海洋开脱的人给我一个理由! 发表评论
新浪网友 tt 于 2002-03-06 12:45:39 就 hannahf:请所有为刘海洋开脱的人给我一个理由! 发表评论

刘海洋的言行说明了他的沉着和高智商,我不认为他的自我辩解可以成立,该对他的心理进行仔细分析,应该有更为阴暗的动机。

新浪网友 圣约翰777 于 2002-03-06 12:35:01 就 hannahf:请所有为刘海洋开脱的人给我一个理由! 发表评论

我女儿9岁,她说:如果真的想对熊作实验,可以用醋或酱油么,用硫酸肯定是心存歹念。

新浪61.149.0.* 的网友 于 2002-03-06 12:21:51 就 hannahf:请所有为刘海洋开脱的人给我一个理由! 发表评论

这篇文章写的非常好,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怎么能仅仅因为他是一名清华的学生就找出种种借口而减轻其罪呢!?如果是这样的话,任何犯罪的人都能找到借口,要法律还有什么用!
我也是一名清华学生

新浪 网友 忠言 于 2002-03-06 12:17:55 就 网友:生活比刘海洋差的同龄人还很多 他们违法呢? 发表评论

别说什么国家培养一个大学生不容易,谁能相信并保证他毕业后是为培养出他人才的中国做贡献!!!!!!!!

刘海洋的外婆嘴里吐实话:"她表姐在美国,都说好了,帮助洋洋出国."这就是刘海洋的将来!!!!

建议她在美国的表姐谈谈她的看法.在美国发生像刘海洋事件必须入狱判刑.而在中国却大有人在地维护所谓的"人材重要,人命重要."同时希望她的表姐能够通过此事认真地思考一下,身在美国的自己敢为这类人承担在美的法律监护人吗?事件的发生令人痛心,以事讲事.希望通过法律效力,法规法律制裁真正意义上裁决.这才是挽救他.使他能够醒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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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3-06 06:52
新浪 网友 sulaohu 于 2002-03-06 11:56:24 就 hannahf:请所有为刘海洋开脱的人给我一个理由! 发表评论

刘海洋又玩起了煽情。“母亲好可怜呀,如果我进去了,谁来照顾这么好的妈妈呢?”这就是刘畜生为了使自己脱罪而给我们讲的一个穷孩子的辛酸故事。善良的人们千万不要上当!刘很聪明,或者说很狡诈,这可以从他的前后言行中分析出来。他说自己是作试验完全是撒谎!

想让熊分辨气味应该把硫酸倒在空处,熊闻了自然不会去吃,为什么往熊眼睛里倒?如果是象他说的那样没想到后果那么严重,按常理应该惊慌失措,慌不择路的逃跑才对,可他却是不慌不忙的又在熊山转了一分钟才从容离去。事实是:他在欣赏!!!

看到狗熊口吐白沫,满地打滚,痛苦万状的惨样他感到满足。这个人是彻头彻尾的变态狂!更不可饶恕的是他居然还一而再,再而三的干!如果这次没被抓,估计下一个就该换清华的女生了。关了两天,又在想脱身之计了。认罪你提小时候那些事干吗,什么从小失去父爱,母亲含辛如苦,想买什么东西都买不起,这些和你犯罪有什么关系?是你犯罪的理由还是动机?还是你认为这样可以博得大家的同情,饶过你这一次呢?我为你感到悲哀,你分明是在摇尾乞怜了!可我告诉你,大凡罪犯,或者变态狂,往往家庭不幸,社会生活不正常,少人关爱,从此走上犯罪道路,向社会报复。

可法律就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不会因为某人不幸就可以赦免他的罪行!否则要法律有什么用?刘海洋大打感情牌,钻法律和善良人们的空子,罪不可赦!不仅不应从宽,反而应该从严,加重处罚。判十年合理,二十年也不多,毙了都难平公愤!

看到这个事件激起这么大反响,关心保护动物的人这么多,我感到很欣慰。二十年前,我们决不会为了几只狗熊的生命产生这么大的义愤和同情,这说明绿色,环保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大家都更有爱心了。在此我也想喊出我的心声,人类在宇宙中是孤独的,地球是我们的家园,野生动物是我们的伙伴。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有血肉,有感情的生命。伟大而高贵的生命不容侮辱和肆意践踏。希望象刘海洋那样的麻木,没有感情没有爱的人越来越少,大家都多一点爱心,与大自然和谐共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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