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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est
第一次见到承宇,是在一个名字叫做万兔速丽的茶饮连锁店里。
那天正当我很仔细的告诉茶饮小姐我的红茶不要加糖也不要加冰并且还要热的时,承宇捧着个又脏又破的篮球满头大汗的冲了进来。茶饮小姐却还在瞪着一双美丽的大眼重复着我的不要原则,“不要糖不要冰,还要热的。”这时我看见承宇很诧异的看了我一眼,随即用很高的分贝喊道“一杯红茶。多加几块冰!”
然后当我在门口捧着一杯印着一只傻兔子的红茶喝的时候,刚刚皱了皱眉头,那个夹着破破烂烂篮球的承宇又出现了。“哈哈,不要糖的红茶很难喝吧?居然还是热的,我从来没见过有人在大夏天要热的红茶喝。”我瞟了他一眼又回过头去,继续看着马路上穿来穿去的车辆,说“我也从没见过有人在刚打完篮球不去喝自来水,反而买杯红茶喝的。”“那么说我们都是稀有动物喽?难得碰到了一起。”他拍了拍破篮球,突然说道:“喂,去看我们打球吧?”我扭过头来看他,他正呲着一口雪白的大牙冲我傻笑。
从小我就是个乖孩子,从来不会和陌生人随便讲话,但是那天下午,我就捧着一杯印着一只傻呵呵的兔子的红茶跟着他去了S大的校园,看了一场莫名其妙的篮球赛。不知道为什么,我对承宇很放心,也不知道是信任他,还是信任他手上那个破破烂烂的篮球。
于是整个下午,我都坐在一级台阶上,很卖力很卖力的替他加油。虽然我对篮球一窍不通,但那个下午,我用那个喝空了的红茶杯子做喇叭,喊的嗓子都哑了。阳光很灿烂的照下来,我的脸上暖暖的,承宇身上的汗亮晶晶的。
于是那一天,承宇走进了我枯燥的高中生活。
承宇现在是S大物理系的大一生,换言之,他大我一岁。我认识他已经三年了。按理说,我们应该有所谓“更进一步”的发展。但是,也许就象他说的,我们都是稀有动物,或者他少一根筋,或者我有一个脑血管堵塞了,在我们三年的友谊中,从来没有一件跟“浪漫”沾的上点边的事。我们绝对是纯粹的狐朋狗友。倒是我爸爸妈妈很喜欢他,尤其是老爸,跟承宇一见如故,常常叫承宇陪他下棋,一起看球赛,然后就是电脑军事政治天南海北的侃,我怀疑他完全是在承宇身上发泄积压了十几年的无子之痛,谁让他重男轻女来着。还有妈妈,我还记得承宇第一次来我家时,我靠在他肩膀上看他跟爸爸下棋,然后我看见妈妈的脸由红变白由白变绿再变紫。吃晚饭的时候她把我叫到厨房里,恶狠狠的说我告诉你小笛笛,你要是敢给我不好好学习,搞什么早恋,我绝对饶不了你。我先是无比惊讶,继而哭笑不得,“妈妈,你想象力也太丰富了吧?这是哪跟哪呀。不过说实话,就算我要早恋,也不会挑上承宇的。他可不是我理想的那种类型。”妈妈当时还半信半疑的。现在承宇一个星期不来,她就会叨叨个没完问是不是承宇嫌阿姨做的菜不好吃啦。
说实话,我总觉得承宇才是我们家的孩子,我会把爸爸妈妈气的七窍生烟,他却能把他们哄的开开心心。我也曾怀疑是不是承宇就是爸爸妈妈的孩子,也许我们出生时在医院里抱错了。可他比我大一岁呀。那么也许他是爸爸妈妈在什么灾难中失散的孩子,对了,也许是地震。当我把这个想法告诉妈妈时,她差点没笑出眼泪,“傻瓜,你什么时候听说这儿有过地震,我们又什么时候丢过儿子?别发神经了。”
可是,我始终觉得承宇就象我的哥哥,就是很小很小的时候想要的一个哥哥。我觉得他很亲近很亲近,不然那天为什么那么乖的我会老老实实的跟着陌生的他去看球赛呢?对了,那一天,我就觉得他很熟悉,好象很久很久以前就认识似的。
承宇高高大大,有棕色卷卷的头发,而我却矮矮小小,黑亮长长的直发,我们确实不象一家的孩子。但是一定有什么在冥冥之中将我们拉在了一起。否则我们为什么会彼此信任,又臭味相投呢? 我虽然外表看来乖乖的,骨子里却大大咧咧,马马乎乎,承宇倒是整天嬉皮笑脸,他的一切却绝对是整整齐齐,井井有条;我的小窝乱七八糟,他的房间却几乎一尘不染。所以,如果我们是两个角的话,加起来一定是180度,因为我们是互补的。
但是如果说每个人生来都有一个保护神的话,我更相信承宇就是上帝给我派来的那个天使。
他会在每个星期天的早晨,抱着他的篮球来到我家,捏着我的鼻子叫我起床。然后楼下的操场上,就会出现我一边打着哈欠一边眯着眼睛跑步的可笑景象,他则在一边像个监工一样盯着我,一旦想偷懒,马上会有一个破篮球做着飞快的斜抛运动向我的脑袋砸来。于是每到星期天早上,我都会对承宇和他的破球恨之入骨,可我的长跑成绩却奇迹般的再没有过不及格的记录,居然还在校运会上参加了1500米的比赛。
他还会在我练长笛的时候,捂着耳朵作痛苦状,还取笑我吹的像杀鸡一样难听。自尊心强的我为了他这句话,偷偷的在地下室里早晚不停的练了整整一个暑假,嘴唇下面都磨破了。看着长笛老师一天比一天满意的微笑,我在得意之中“偶尔”会想到这里面似乎也有承宇的一点点功劳。可是在我生日的那天,承宇用打了一星期工的钱为我买了一盘三百多块的长笛发烧CD时,我哭了,他说的坏话统统都忘光了,心里只剩下了他的好。
在我期末考试的前一天,承宇会在放学之后早早的来到我家,帮我补习物理,他的精辟讲解加上我的天资聪颖,总会在第二天取得非常好的效果,于是我们成了临时抱佛脚的最佳搭档。但有时我偶尔会犯傻,然后承宇总会气急败坏的要求把我的脑袋打开看看里面是不是进了水,但他总会在最后,很认真的把我的头脑连同物理题一块弄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其实承宇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男孩子,他的成绩总是好的让人没话说,爸爸妈妈天天说你看看人家承宇怎么怎么样,于是高中三年里,承宇成了我学习的好榜样。可每次我想拿他的“英雄事迹”作为学习动力时,脑海里出现的却总是他呲牙咧嘴的可笑样子。
承宇高考的那一阵,大概是我认识他以来最严肃的时候。记得整整一个夏天,我都不敢去找他,电话也不敢打,生怕打扰他。还是有一天,妈妈递给我几盒“忘不了”,让我给承宇送去,我才犹犹豫豫的去了他家。开门的是他妈妈,承宇还在房间里用功。我还记得那天我站在他的房门外,很久很久都没有进去,最后轻轻的拧开门,偷偷的在门缝里看了他一眼。承宇正在台灯下做题,他瘦多了,似乎只剩下一张清癯的面孔,我甚至能看的见他脸上因为忙而久未刮过的胡渣。我从未见过承宇如此的认真过,他的神情那么专注,似乎再也容不下其他的事情。我不是没有见过用功的男孩子,我们班的男生有的学习起来连命都不要的样子,但他们显得那么老气横秋。可是承宇的用功让我觉得好温暖,一个优秀的男孩子正在投入地为他的将来作着踏实的准备,说明他是一个有着责任感和进取心的人。这一刻,我觉得认真的承宇好成熟,完全不是平时那个嬉皮笑脸的男孩了,我甚至感到了一种压力,不知是为了就要高考的承宇,还是天真幼稚的我自己。于是我轻轻地关上了门,跟承宇的妈妈告别。她很奇怪的问我为什么不进去,我解释说不想打扰他。其实,我有些害怕,怕面对熟悉又陌生的承宇,怕实在无法面对高考带来的震撼,虽然要高考的是承宇,但我却觉得它离我那么近。尽管我真的想要对承宇说一句鼓励的话,但我还是走了。走到楼下的时候,我听到后面有跑步声,然后是那个再熟悉不过的声音传了过来了:“傻瓜,等等我。”当承宇来到我的面前,看着他因为疲劳而布着血丝的眼睛,我竟一时语噎了。还是承宇开了口,“傻瓜,到门口也不知道进去,要不是我妈告诉我你刚来过,我还以为你从人间蒸发了呢。知道我忙得没空找你,也不打个电话给我。对了,替我谢谢阿姨,她还那么记挂我。记得告诉她,等我考完了,一定再去尝她的手艺。”我只是不断的点着头,什么也说不出来。眼前的承宇,就像将要奔赴战场的壮士,周围也颇有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气息,而我,却不能为他分担点什么。承宇要上楼了,他拍拍我的头,“傻瓜,等我考完了,一定天天赶你去跑步,让你也尝尝辛苦滋味。回去吧,再见。”望着他的背影,我大声地喊道:“承宇,加油啊!”暮色中,承宇回过头来,冲我笑了笑,打了个“V”字的手势,就在那一瞬间,承宇和他的胜利微笑,作为经典画面定格在我的脑海中了。我一直觉得他那“悲壮”的笑容,比“TITANIC”上那幅船头之恋的画面还要感人。很久以后,我问他,是不是你早知道高考会考的很好,所以那天才笑的那么灿烂?承宇又是笑而不答。
承宇的分数确实很漂亮。他应该报一个很好的省外大学。我知道男孩子们总是想到外面去闯一闯。可是承宇却报了本省S大的物理系。他有着这样那样的理由,已经给替他惋惜的人们说过好多次了,可是我总在猜想,也许,在他没说出的理由当中,会不会有一小点点是因为我。
现在承宇已经是大学生了,我也踏入了“万恶的高三时代”。我和承宇的故事进行到这里,也许应该有个曲折动人的情节,比如我身患绝症我们从此阴阳两隔,或是他远渡重洋以致我们天各一方。但是现在承宇就好好的在这里,我现在回头看时,他正在厨房里对我妈妈赞扬今天中午的那条鱼是多么的美味。而我,也还是习惯在他的“三三”制刷牙原则的教导下,每天看着表刷三次牙,每次三分钟。还会在吹笛子的时候听着他狼嚎般的惨叫,还会因为穿的新裙子得到他半真半假的赞扬而得意洋洋,还有在每次考砸了的时候,都会得到他买的一杯红茶以兹“鼓励”,但那杯红茶一定被他不怀好意的加了很多糖和很多冰......其实,我更珍惜承宇在我身边的日子,更珍惜我们没有什么波澜的友谊,它是那样浓浓的,暖暖的,带着自然的香味,就像一杯漂着美丽泡沫的红茶。
我已经18岁了,不久就会象承宇一样走进大学校园,那时我会留起我长长柔柔的头发,静静的等待着一个真正属于我的白马王子,而承宇也很快就会有他美丽温柔的Girlfriend,也许那时我们相处的时间会少了很多。但我不会忘记在我成长的日子里,承宇为我带来一切,还有我们一起度过的快乐时光,一起分享过的痛苦和悲伤。而在无法预知的未来,相信我们还会保留彼此的默契和相互的关心。
也许,将来我会有一个孩子,像承宇一样聪明的男孩,承宇会有一个像我一样活泼的女儿,不管将来在他们之间会拥有如我们一样恬淡自如的友谊,亦或是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我都希望有人能把我和承宇的故事延续下去,延续下去......
那天正当我很仔细的告诉茶饮小姐我的红茶不要加糖也不要加冰并且还要热的时,承宇捧着个又脏又破的篮球满头大汗的冲了进来。茶饮小姐却还在瞪着一双美丽的大眼重复着我的不要原则,“不要糖不要冰,还要热的。”这时我看见承宇很诧异的看了我一眼,随即用很高的分贝喊道“一杯红茶。多加几块冰!”
然后当我在门口捧着一杯印着一只傻兔子的红茶喝的时候,刚刚皱了皱眉头,那个夹着破破烂烂篮球的承宇又出现了。“哈哈,不要糖的红茶很难喝吧?居然还是热的,我从来没见过有人在大夏天要热的红茶喝。”我瞟了他一眼又回过头去,继续看着马路上穿来穿去的车辆,说“我也从没见过有人在刚打完篮球不去喝自来水,反而买杯红茶喝的。”“那么说我们都是稀有动物喽?难得碰到了一起。”他拍了拍破篮球,突然说道:“喂,去看我们打球吧?”我扭过头来看他,他正呲着一口雪白的大牙冲我傻笑。
从小我就是个乖孩子,从来不会和陌生人随便讲话,但是那天下午,我就捧着一杯印着一只傻呵呵的兔子的红茶跟着他去了S大的校园,看了一场莫名其妙的篮球赛。不知道为什么,我对承宇很放心,也不知道是信任他,还是信任他手上那个破破烂烂的篮球。
于是整个下午,我都坐在一级台阶上,很卖力很卖力的替他加油。虽然我对篮球一窍不通,但那个下午,我用那个喝空了的红茶杯子做喇叭,喊的嗓子都哑了。阳光很灿烂的照下来,我的脸上暖暖的,承宇身上的汗亮晶晶的。
于是那一天,承宇走进了我枯燥的高中生活。
承宇现在是S大物理系的大一生,换言之,他大我一岁。我认识他已经三年了。按理说,我们应该有所谓“更进一步”的发展。但是,也许就象他说的,我们都是稀有动物,或者他少一根筋,或者我有一个脑血管堵塞了,在我们三年的友谊中,从来没有一件跟“浪漫”沾的上点边的事。我们绝对是纯粹的狐朋狗友。倒是我爸爸妈妈很喜欢他,尤其是老爸,跟承宇一见如故,常常叫承宇陪他下棋,一起看球赛,然后就是电脑军事政治天南海北的侃,我怀疑他完全是在承宇身上发泄积压了十几年的无子之痛,谁让他重男轻女来着。还有妈妈,我还记得承宇第一次来我家时,我靠在他肩膀上看他跟爸爸下棋,然后我看见妈妈的脸由红变白由白变绿再变紫。吃晚饭的时候她把我叫到厨房里,恶狠狠的说我告诉你小笛笛,你要是敢给我不好好学习,搞什么早恋,我绝对饶不了你。我先是无比惊讶,继而哭笑不得,“妈妈,你想象力也太丰富了吧?这是哪跟哪呀。不过说实话,就算我要早恋,也不会挑上承宇的。他可不是我理想的那种类型。”妈妈当时还半信半疑的。现在承宇一个星期不来,她就会叨叨个没完问是不是承宇嫌阿姨做的菜不好吃啦。
说实话,我总觉得承宇才是我们家的孩子,我会把爸爸妈妈气的七窍生烟,他却能把他们哄的开开心心。我也曾怀疑是不是承宇就是爸爸妈妈的孩子,也许我们出生时在医院里抱错了。可他比我大一岁呀。那么也许他是爸爸妈妈在什么灾难中失散的孩子,对了,也许是地震。当我把这个想法告诉妈妈时,她差点没笑出眼泪,“傻瓜,你什么时候听说这儿有过地震,我们又什么时候丢过儿子?别发神经了。”
可是,我始终觉得承宇就象我的哥哥,就是很小很小的时候想要的一个哥哥。我觉得他很亲近很亲近,不然那天为什么那么乖的我会老老实实的跟着陌生的他去看球赛呢?对了,那一天,我就觉得他很熟悉,好象很久很久以前就认识似的。
承宇高高大大,有棕色卷卷的头发,而我却矮矮小小,黑亮长长的直发,我们确实不象一家的孩子。但是一定有什么在冥冥之中将我们拉在了一起。否则我们为什么会彼此信任,又臭味相投呢? 我虽然外表看来乖乖的,骨子里却大大咧咧,马马乎乎,承宇倒是整天嬉皮笑脸,他的一切却绝对是整整齐齐,井井有条;我的小窝乱七八糟,他的房间却几乎一尘不染。所以,如果我们是两个角的话,加起来一定是180度,因为我们是互补的。
但是如果说每个人生来都有一个保护神的话,我更相信承宇就是上帝给我派来的那个天使。
他会在每个星期天的早晨,抱着他的篮球来到我家,捏着我的鼻子叫我起床。然后楼下的操场上,就会出现我一边打着哈欠一边眯着眼睛跑步的可笑景象,他则在一边像个监工一样盯着我,一旦想偷懒,马上会有一个破篮球做着飞快的斜抛运动向我的脑袋砸来。于是每到星期天早上,我都会对承宇和他的破球恨之入骨,可我的长跑成绩却奇迹般的再没有过不及格的记录,居然还在校运会上参加了1500米的比赛。
他还会在我练长笛的时候,捂着耳朵作痛苦状,还取笑我吹的像杀鸡一样难听。自尊心强的我为了他这句话,偷偷的在地下室里早晚不停的练了整整一个暑假,嘴唇下面都磨破了。看着长笛老师一天比一天满意的微笑,我在得意之中“偶尔”会想到这里面似乎也有承宇的一点点功劳。可是在我生日的那天,承宇用打了一星期工的钱为我买了一盘三百多块的长笛发烧CD时,我哭了,他说的坏话统统都忘光了,心里只剩下了他的好。
在我期末考试的前一天,承宇会在放学之后早早的来到我家,帮我补习物理,他的精辟讲解加上我的天资聪颖,总会在第二天取得非常好的效果,于是我们成了临时抱佛脚的最佳搭档。但有时我偶尔会犯傻,然后承宇总会气急败坏的要求把我的脑袋打开看看里面是不是进了水,但他总会在最后,很认真的把我的头脑连同物理题一块弄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其实承宇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男孩子,他的成绩总是好的让人没话说,爸爸妈妈天天说你看看人家承宇怎么怎么样,于是高中三年里,承宇成了我学习的好榜样。可每次我想拿他的“英雄事迹”作为学习动力时,脑海里出现的却总是他呲牙咧嘴的可笑样子。
承宇高考的那一阵,大概是我认识他以来最严肃的时候。记得整整一个夏天,我都不敢去找他,电话也不敢打,生怕打扰他。还是有一天,妈妈递给我几盒“忘不了”,让我给承宇送去,我才犹犹豫豫的去了他家。开门的是他妈妈,承宇还在房间里用功。我还记得那天我站在他的房门外,很久很久都没有进去,最后轻轻的拧开门,偷偷的在门缝里看了他一眼。承宇正在台灯下做题,他瘦多了,似乎只剩下一张清癯的面孔,我甚至能看的见他脸上因为忙而久未刮过的胡渣。我从未见过承宇如此的认真过,他的神情那么专注,似乎再也容不下其他的事情。我不是没有见过用功的男孩子,我们班的男生有的学习起来连命都不要的样子,但他们显得那么老气横秋。可是承宇的用功让我觉得好温暖,一个优秀的男孩子正在投入地为他的将来作着踏实的准备,说明他是一个有着责任感和进取心的人。这一刻,我觉得认真的承宇好成熟,完全不是平时那个嬉皮笑脸的男孩了,我甚至感到了一种压力,不知是为了就要高考的承宇,还是天真幼稚的我自己。于是我轻轻地关上了门,跟承宇的妈妈告别。她很奇怪的问我为什么不进去,我解释说不想打扰他。其实,我有些害怕,怕面对熟悉又陌生的承宇,怕实在无法面对高考带来的震撼,虽然要高考的是承宇,但我却觉得它离我那么近。尽管我真的想要对承宇说一句鼓励的话,但我还是走了。走到楼下的时候,我听到后面有跑步声,然后是那个再熟悉不过的声音传了过来了:“傻瓜,等等我。”当承宇来到我的面前,看着他因为疲劳而布着血丝的眼睛,我竟一时语噎了。还是承宇开了口,“傻瓜,到门口也不知道进去,要不是我妈告诉我你刚来过,我还以为你从人间蒸发了呢。知道我忙得没空找你,也不打个电话给我。对了,替我谢谢阿姨,她还那么记挂我。记得告诉她,等我考完了,一定再去尝她的手艺。”我只是不断的点着头,什么也说不出来。眼前的承宇,就像将要奔赴战场的壮士,周围也颇有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气息,而我,却不能为他分担点什么。承宇要上楼了,他拍拍我的头,“傻瓜,等我考完了,一定天天赶你去跑步,让你也尝尝辛苦滋味。回去吧,再见。”望着他的背影,我大声地喊道:“承宇,加油啊!”暮色中,承宇回过头来,冲我笑了笑,打了个“V”字的手势,就在那一瞬间,承宇和他的胜利微笑,作为经典画面定格在我的脑海中了。我一直觉得他那“悲壮”的笑容,比“TITANIC”上那幅船头之恋的画面还要感人。很久以后,我问他,是不是你早知道高考会考的很好,所以那天才笑的那么灿烂?承宇又是笑而不答。
承宇的分数确实很漂亮。他应该报一个很好的省外大学。我知道男孩子们总是想到外面去闯一闯。可是承宇却报了本省S大的物理系。他有着这样那样的理由,已经给替他惋惜的人们说过好多次了,可是我总在猜想,也许,在他没说出的理由当中,会不会有一小点点是因为我。
现在承宇已经是大学生了,我也踏入了“万恶的高三时代”。我和承宇的故事进行到这里,也许应该有个曲折动人的情节,比如我身患绝症我们从此阴阳两隔,或是他远渡重洋以致我们天各一方。但是现在承宇就好好的在这里,我现在回头看时,他正在厨房里对我妈妈赞扬今天中午的那条鱼是多么的美味。而我,也还是习惯在他的“三三”制刷牙原则的教导下,每天看着表刷三次牙,每次三分钟。还会在吹笛子的时候听着他狼嚎般的惨叫,还会因为穿的新裙子得到他半真半假的赞扬而得意洋洋,还有在每次考砸了的时候,都会得到他买的一杯红茶以兹“鼓励”,但那杯红茶一定被他不怀好意的加了很多糖和很多冰......其实,我更珍惜承宇在我身边的日子,更珍惜我们没有什么波澜的友谊,它是那样浓浓的,暖暖的,带着自然的香味,就像一杯漂着美丽泡沫的红茶。
我已经18岁了,不久就会象承宇一样走进大学校园,那时我会留起我长长柔柔的头发,静静的等待着一个真正属于我的白马王子,而承宇也很快就会有他美丽温柔的Girlfriend,也许那时我们相处的时间会少了很多。但我不会忘记在我成长的日子里,承宇为我带来一切,还有我们一起度过的快乐时光,一起分享过的痛苦和悲伤。而在无法预知的未来,相信我们还会保留彼此的默契和相互的关心。
也许,将来我会有一个孩子,像承宇一样聪明的男孩,承宇会有一个像我一样活泼的女儿,不管将来在他们之间会拥有如我们一样恬淡自如的友谊,亦或是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我都希望有人能把我和承宇的故事延续下去,延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