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色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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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懂什么归宿?1

水
水色小琥
2002-02-12 21:19
雯雯打电话来说现在在我家楼下,叫我赶紧下楼,那口气象是鬼要捉她,等我去救命,没等我问什么事情,她就挂断了。
我拢了件外套下了楼,哇咧!楼下停了一辆亮晃晃的轿车,奔驰的标志立在车头闪闪发亮,我们这栋楼的人都是些和我一样在温饱线上挣扎的人,谁会他钱买轿车?我纳闷,大概是谁家的富亲戚吧。
“荆妹妹,荆妹妹”车里的贵妇人朝我挥手,她是谁哦?
……呀,我的高中同学小雨,她……
“荆妹妹”雯雯从车里伸出头,“上车,什么来接你”
接……我?“去哪?”我问。
小雨和他男朋友回来,要请你吃饭”
请我?我一头雾水,她干嘛要请我,奇怪,我和这个小雨关系一点算不上好,我和她几乎没什么交情,她长得很美,但不知道为什么,班上同学都讨厌她,欺负她,还有骂她是扫把星,我也不喜欢她,倒不是怕倒霉,而是我一直认为她缺心眼,总是搞不清楚状况,总在不合适宜的时候说不该说的话,十处敲锣九处在,有时候还给做传话筒,想喜欢她都难,别人欺负她,她就知道哭,也不知道还手。
现在的她……用珠光宝器形容一点不为过吧,脸上画了细致的妆,很美,这让我寒酸得不好意思上车,不是那种妖艳的感觉,但她看上去一点没变聪明。
“这……”我有点犹豫,人家开车来接我,我原是不该拒绝的,但我和她好象没什么话题可聊,既没有可供回忆的往昔,也没有可共展望的未来。
她掏出一只精致的诺基亚8850递给我,“告诉你爸妈你不回家吃饭”
“不用了”我推还给她,“已经出来了,又不会走丢。” “我的手机漂亮吗?流星花园里道明寺送衫菜的就是这一款”她的脸上洋溢着动人的光芒。
“不错!”但我更喜欢8250,我不喜欢8850上的盖子,象画蛇添足。
“这是我男朋友,”她开始介绍。
坐在驾驶座上的男人转过来,白白净净的书生样子,30岁左右,米色外套,据说是生意人,一点不象。
人不可貌像,我想。
那个男人双手递过来一张名片,我假装有礼貌地看了看。放进衣兜,但我没看清楚上面写了些什么。
我坐在雯雯和小雨中间,小雨伸出左手拉住我的手,象久违的亲密朋友,她的手上戴了一枚很大的戒指。上面,大概是钻石吧,因为我没有目测辨别钻石真伪的能力,所以我说大概。她的手很丰满,就象她人一样,这使她很适合戴这种昂贵的首饰,也使她乍一看给人命很好的感觉。不象我,瘦不丁的象营养不良,要是黑一点,真象是挨过饿,一看就知道受穷的命。
瞧见她拉我的手,我忽然意识到她请这顿饭的目的,果然……
除了已经秀过的电话和钻戒,她在车里把她的名牌手表,皮包,衣服,皮鞋,耳环,项链通通秀了一遍。我突然很想笑,笑我和雯雯在她面前看起来寒酸得很滑稽,但我忍住了,既然人家请这顿饭,就不能白吃,得满足她一下,“你真幸福!”我真虚伪,我想。
“呵呵呵,”她笑起来,“我觉得女人哪,就不该要求太多,只要找个好归宿就可以了,文化多,学历高,也没用。”
说话的口气象个历经风雨的老女人,好的归宿?你知道什么是好的归宿吗?我想。
按理说,我不该有瞧不起她的思想,因为这样有吃不到葡萄骂葡萄酸的嫌疑。
“荆妹妹,你说呢?”
“我?我不知道,我念书一贯不好的。”我据实回答。
我根本没资格和她谈归宿,我觉得我们从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顶讨厌别人说这句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好象把简单的人分了等级,自己是高贵世界的,别人是低贱世界的,自命清高,但,人就这么矛盾,我自己也有了这种感觉,用了这个顶讨厌的句子。
就现在而言,显而易见,她比我漂亮,比我有钱,也比我“老”,当然,这并不影响她幸福,她今天来找我,是因为她以为我高中时候有看不起她,这顿饭的潜台词显而易见:你傲慢,你不亲近我,现在,不如我!
我并没瞧不起她,也并不傲慢,只是不喜欢她,所以我不结交,人都是这样,和喜欢的人结交,我可能只是避开了形式主义的交往,而她之所以选中请我,是因为我高中没有欺负过她。
我的却不如她,我大概该感到自卑,我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长大成人了,她只大我一岁,交过的男朋友不计其数,而我,活到21岁,没有约会过,没有被吻过,除了我弟弟,我甚至没有和男孩子牵过一次手,我的朋友说我眼睛长在额头上,根本不是那样,我怀疑我自己心理变态,现在看来,我是个傻瓜吗?我不知道了,我觉得自己找不到可以闭着眼睛跳进去的那种沉溺。
她大可不必请我吃这顿饭,我既没在高中时看不起她,(坦白说,我压根没那么好记性要去藐视她)也不会因为这餐昂贵的饭而特别看重她。即使我看重,那又怎么样?我又不是江总书记,她在我这里又捞不到什么好处,她所说的所做的不过是做给她自己看,借以满足自己的某些心态,这反而证明我当初对她的不感冒并没产生偏差。
从坐车到吃饭,小雨的男朋友,就是那个看起来象书生的商人,一直没什么说话,他只是安静地开车,安静而有礼地叫我们点菜,安静地给我们夹菜,对我和雯雯,他既没有表现出过分冷淡,也没有表现出过分热情,话说到这里,如果当初我真有瞧不起小雨,那是因为她压根没做过什么让我瞧得起的事,而现在,我认为她交了一个还算得体的男朋友,虽然不算才华横溢,至少不会胡乱耍宝,一个既不内向,也不疯狂,可能也没什么激情的人。
青青和小雨去了厕所,剩下我和书生商人,他帮我夹菜的时候问我找到工作没有。
我不好意思说自己因为懒筋没抽没出去找过,只好撒谎说没有人要我。其实也不算撒谎吧,我估计要是真出去找,大概也已经头破血流了。
“我要你,到我公司来吧”他表情古怪地笑着,是在开玩笑吧,我想,这是他唯一开的玩笑,虽然一点不好笑。
“呵呵,”我干笑了一下。
“给你的名片上有我的电话,有空打给我谈谈。”他说。
“哦。”我点头敷衍。
事情说到这里,似乎就结束了,不,远远没有,或者应该说才刚开始,只是剩下不多了。

《待续》!





听~~我乱弹情歌!
亲爱的,看清楚迷幻的颜色,啵!~我要你高尚!
水色森林
水
水上天
2002-02-25 15:30
guest是我。
Kiss me ,or kill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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