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
清明节由来已久,《历书》载:
春分后十五日,斗指丁,为清明,时万物皆洁齐而清明,盖时当气清景明,万物皆显,因比得名。
这一天,家家户户的孝子贤孙都要到郊外云祭祀祖坟,为墓地除草,替坟墓加土,好好清扫修整一番。
中国的社会组织,自古以来以氏族为基础,以家属为中心,慎终追远,对于宗庙、祠堂、祖坟的祭祀,一向看做头等大事。所以,在一年二十四节气当中,民间比较重视的也是清明节。这是追根思源,藉表孝忱的意思。
《舆地记》云:
“祭礼:士大夫庙祀,率如文公家礼,民间不敢立祠堂,礼多简朴,清明祭于墓,七月中旬祭于墓,十月一日祭于家,或祭于墓,冬至岁墓忌日,俱祭于家。”
旧时,关于清明节祭墓扫坟的情景,《梦华录》有这样的记叙:
“寒食第三日,即清明节矣,凡新坟皆用此日拜扫,都城人出郊。禁中前半月,发宫人车马朝陵,宗室南班近亲,亦分遣诣诸陵坟享祀,从人皆紫衫,白绢三角子青行缠,皆系官给。节日,亦禁中出车马,谐奉先寺道者院,祀诸宫人坟。”
上坟是追思哀悼,虽不致像初丧那般伤痛欲绝,但触景生情,难免悲从中来,自然充满一片惨雾愁云。人的感情不分上下古今,在很多场合都有共同性。所以,明刘侗在《帝京景物略·清明扫祭》中,所叙述的一节文字,倒是古人今人的一幅综合写照:
“三月清明日,男女扫墓,但提樽[木盍],轿马后挂楮锭,粲粲然满道地。拜者,酹者,哭者,为墓除草添土者,焚楮锭者,次以纸钱置坟头,望中无纸钱则孤坟矣。哭罢不辞也,趋某树,择园圃,列坐尽醉,有歌者,哭笑无端,哀往而乐回也。”
在古代,清明节似乎并不像后世这样受人看重。据说,原因是秦以前并没有扫墓这项礼节。祭祀坟墓的风气,传说起源于汉《晋书·礼志》载:
“古无墓祭之礼,汉承秦皆有园陵。”
古俗本有春秋祭祀。春祭在清明,秋祭在重阳。于是,清明祭祀坟墓的俗例,自汉相沿承袭。以后,普及民间,历二千年而不衰。
近世,孝子贤孙对于清明扫墓,已未必一定遵守于清明节这一日。有的会在节日以前数天拜祭,也有的会在节后若干日子奉祀,只不过笼统地说是清明上坟扫祭罢了。
(摘自《中国风俗大观》/广西旅游出版社)
寒食节与禁火
俗谓寒食节起源于春秋晋介之推被焚事。介之推何许人也?春秋时,晋国有一次内乱,晋公子重耳,被迫逃亡到其他诸候国。跟随他的,是一批忠于他的大臣和贤士。贤士介之推,也在其中。流亡生涯,艰辛而漫长。有时竟连要饭都要不到。十九年后,重耳依靠各种力量,回到晋国,当了国君,是为晋文公。重耳由流亡公子成了晋文公,便提拔、奖赏和他一起度过十九年流亡生涯的那批随从。介之推耻于云要求提拔、奖赏,而晋文公也竟把他忘记了,即所谓“介之推不言禄,禄亦弗及。”介之推便和母亲一起,隐居起来。晋文公知道后,很是后悔,派人寻找介之推,没有找到,遂封绵上为介之推的祭田。绵上为地名,在今山西省介休县南、沁源县西北的介山(一名绵山)之下。事载《左传》僖公二十三、二十四年,《史记、晋世家》,但没有说到介之推被焚。
到西汉末的刘向,始载介之推被烧死之说。刘向《新序·节士篇》云,重耳回国当了国君,便设宴招待跟随他流亡的那批士大夫,当即给他们升官加赏。不知是重耳一时疏忽,还是什么别的原因,他独独把介之推漏掉了。介之推既没得到官,又没得到赏,很是懊恼。酒过三巡,介之推奉觞而起,赋诗云:
有龙矫矫,将失其所。有蛇从之,周流天下。龙既入深渊,得其安所;蛇脂尽干,独不得甘雨。
这首诗被后人称为《龙蛇歌》。诗中以“龙”比重耳,以“蛇”自比,言自己曾跟随重耳流亡其他诸候国,现在重耳回国当了国君,位尊权重,富有四境,而自己吃尽千辛万苦,回国后,却没有得到什么好处。他见重耳如此寡恩少德,便决意离开他,隐居起来。于是,他赋诗毕,就离席而去,上绵山(即后来的介山)隐居。重耳听到这个消息,知道自己犯了个大错误,没能给介之推升官加赏,以至于此。于是,他就命人到绵山上去,请介之推下山。可是,他派去的人找不到介之推,就放火烧起山来,以为山火一烧,介之推就会自己逃出来。结果,介之推没有逃出来,竟被活活烧死在山上。东汉的蔡邕,在其《琴操》卷下又说,介之推因为没有得到官,没有得到赏,而隐居绵山,晋文公重耳派使者去请他下山,介之推坚决不肯。重耳遂命人放火烧山,想用火把介之推逼出。不料介之推宁死不出,终于抱着树木被烧死了。晋文公知道介之推被烧死,伤心得流下了眼泪。回宫后,他就下令,此后每逢五月五日这一天,晋国臣民,不得烧火。这些,显然是传说之词。特别是蔡邕之说,更是没有道理。晋文公重耳,是有名的贤君,怎么会想出放火烧山逼介之推下山的愚蠢之策呢?所载晋国人们禁火之俗,当然与寒食节的禁火相同,但时间作五月五日,而不是后世所说的清明节前的寒食节。
东汉周举当并州刺史时,所属太原一郡百姓认为,介之推被烧死的那一个月,介之推之神不喜欢看见火,因此,当地百姓,在这个月中,无人敢生火用火,一个月中,尽吃先前做好的冷食,叫做“一月寒食”。这一个月,偏偏还在隆冬,太原地处北方,隆冬气候严寒,一个月不生火,日子有多难过?别的不说,这期间尽吃冷食,青壮年尚且吃不消,老弱病残,如何能挺熬过来?周举知道后,便着手芏此陋俗。他写了一篇文章,放到介之推的庙里。文章说,隆冬灭火,严重地损害了百姓的健康,这不是象您介之推这样的贤者的本意,当应让百姓不要灭火。周举又向百姓宣传,强调禁火伤身体,不是介之推这样的贤者所喜欢的,叫他们不必再在介子推死亡的这一月禁火寒食。这样一来,“众惑稍解,风俗颇革”。(《后汉书·周举传》)这样说来,介之推被烧死、当地百姓禁火寒食,都在隆冬,而不是象《琴操》所说的五月五日,也不是后世所说的清明前夕的寒食节。
到曹操时,山西太原、上党、西河、雁门等地,又在冬至后一百零五天,绝火寒食。(见曹操《明罚令》)冬至后一百零五天,正好是清明前夕。曹操当政,在东汉末年,与周举当并州刺史的时候,相隔也只有那么五六十年,怎么太原等地,在周举当刺史时,“一月寒食”是在隆冬,而到了曹操当政时,则在冬至后一百零五天禁火寒食,而再不是在隆冬“一月寒食”了?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推测:太原等地隆冬一月绝火寒食之俗,经过周举的一番辛苦努力,终于被革除,但人们又把绝火寒食之俗,移到了冬至后第一百零五天。
那么,人们为什么要把寒食移到冬至后一百零五天,而不是别的什么日期呢?如果为了减轻禁火寒食所造成的种种困难,减少种种损失,那么,把禁火寒食移到炎热的夏天,应该是再合适不过的了,而为什么要在冬至后一百零五天呢?这大概有两个原因。第一,此时在古代“修火禁”期间。《周礼·秋官·司[火] 氏》中规定,每年仲春二月,要“修火禁”。这种所谓“修火禁”,并不是“禁火”,并不是禁绝一切火种和火的使用,而是加强火的管理及相关措施,把火种及火的使用,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旨在严防火灾发生。冬至后一百零五天,在仲春之末,这时行禁火寒食之俗,正好与古代仲春“修火禁”相应,具有加强火禁的意义。更重要的是,这样一来,这时禁火寒食,就有了儒家经典人微言轻依据,有“修火禁”的古俗作为基础,易于为众所接受,易于普及,易于扎根。第二,这时是仲春之末,天气已渐趋暖和,也不再整整一个月禁火寒食,而是只寒食一天,或前后几天。这样,就可以大大地减少禁火寒食之俗所造成的种种危害和诸多不便。因此,把禁火寒食之俗移到冬至后第一百零五天,既照顾到了与古代“修火禁”之俗相应,又尽可能照顾到了有个暖和的气候。
尽管冬至后第一百零五天禁火寒食,比以前的隆冬一月禁火寒食,害处要小得多,但是,曹操还是认为,太原等地天气寒冷,即使在冬至后第一百零五天禁火寒食,也有损于人们的身体健康,所以,他还是下令禁止:“犯者,家长半岁刑。主吏百日刑,令长夺一月俸。”(《明罚令》)但也许是天下多事之故,曹操这项禁令,并没有认真执行。冬至后第一百零五天禁火寒食之俗,不但没有被禁止,而且还扩展开去,流传下去,成为唐宋时全国性的大节日——寒食节。
晋代陆[岁羽]《邺中记》云:“并州俗,冬至后一百五日,为子推断火,冷食三日。”可知在晋代,禁火寒食之俗所流行的地域,尚以山西并州等地为主。梁朝宗懔《荆楚岁时记》记荆楚地区岁时节俗,已有冬至后第一百零五天禁火寒食之俗。荆楚地区,与太原等地相距遥远。可见,在南北朝时,禁火寒食之俗,已远不限于山西并州等地了,而是已经发展为全国性的节俗了。
曹操《明罚令》中规定,谁再行禁火寒食之俗,就处罚谁。到了唐代,就恰恰相反,国家明文规定,禁火寒食期间,谁也不能生火用火,谁违反,就处罚谁。所以唐代诗人描写寒食,有“普天皆灭焰,匝地尽藏烟”之句。元稹的《连昌宫词》亦云:“初届寒食一百六,店舍无烟宫树绿。”无论朝野贵贱,都只好吃冷食,莫能例外。官府还要派人到百姓家去检查禁火寒食的执行情况。检查者把鸡毛插在被检查之家的灶灰中,然后拔出来察看:鸡毛没有焦,说明这一家没有用火,没犯禁;鸡毛焦了,说明灶灰未冷,这一家违禁用了火,就要处罚这一家的户主。据明人谢在杭《五杂俎》卷二所说,凡是鸡毛插灶灰中拔出来已经焦的,这家的主人就要被判处死刑。这恐怕未必是事实,不过,唐代寒食期间的禁火,确实是很严的,罚款、挨杖,都不轻。
唐宋两代,一般是禁火寒食三天,为冬至后第一百零四天、一百零五天、一百零六天,亦即冬至后一百零五天及其前后各一天。大寒食,小寒食、官寒食、私寒食等名目也产生了。第一天是大寒食,第三天是小寒食。杜甫有《小寒食》诗,中有“佳辰强饮食犹寒”之句。第二天是官寒食,所以就叫“炊熟日”。
寒食禁火,连火种也要灭掉。禁火期过,当然就得取新火。杜甫《清明》诗云:“朝来断火取新烟”。这年禁火期过,正好是清明日。贾岛也有诗云:“晴风吹柳絮,新火起厨烟。”
皇宫中取火,自然要比寻常百姓家来得容易得多。每到寒食禁火结束之时,皇帝便命人钻木取火,将火种分赐给近臣或贵族,人微言轻一种恩宠。唐代诗人韩君平《寒食》诗云:
春城无处不飞花,寒食东风御柳斜。日暮汉宫传蜡烛,轻烟散入五候家。
后二句,写的就是王公贵族之家,得到了皇帝所赐的火种。蜡烛,就是点着后用来传火种的。宋朝的皇帝,也是如此。北宋文学家欧阳修,就曾经得到过这样的恩宠,他有诗云:“桐华应候催佳节,榆火推恩忝词臣。”寒食期间,正是梧桐开花的时节。“榆火”,指钻榆木取的火,古代钻木取火,所用木料,也有讲究,有所谓“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枣杏之火,季夏取桑拓之火,秋取柞[木酋]之火,冬取槐檀之火。”
普通人家,也不家家取火。一家取火后,没取火的人家,可以来取火种。有宋人诗可以为证。魏野有诗云:
无花无酒过清明,兴味都来似野僧。昨日邻家乞新火,晓窗分与读书灯。
又云:“殷勤旋乞新钻火,为我新煎岳麓茶。”著名词人陈与义词亦云:“竹篱烟锁,何处求新火?”
明代,寒食节期间,不禁火,不强要求人们寒食。此后,寒食节禁火寒食之俗,甚至寒食节本身,就渐渐地在我国绝大部分地区消失了。
(摘自《中华节日风俗全书》/赵杏根 作 /黄山书社)
寒食食物
禁火寒食期间所吃的食物,除一些果品之外,主要是预先做好的熟食,且以美食为多。熟食不用烧就可吃。寒食期间,想吃就可以拿了就吃。宋代,有“寒食十八顿”之谚,意思就是说,寒食期间,吃东西不计顿数,一天吃到晚。又有谚云:“馋妇思寒食,懒妇思正月。”寒食期间,美食特多,所以那些好吃的馋妇,就格外希望寒食节早些到来;正月期间,禁忌特多,妇女不能做针线活,所以,那些懒惰的妇女,就特别希望正月早些到来。
古代寒食节期间的美食,主要有:
子推。所谓子推,即是枣饼或枣糕。据说,这是寒食节的重要节日食品,当年,人们就是用这种食品,来祭祀介子推的。正象端午节的粽子,起源于对屈原的祭祀一样。(宋金盈之《醉翁谈录》卷三)人们还把这种“子推”,用杨柳枝条穿起来,插在门楣上,人微言轻寒食节期间门口的饰物。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七中,称之为“子推燕”。“子推”而又称“燕”,很是费解,或与春燕到来的节候有关。柳条穿枣糕枣饼,以象燕之飞于绿柳枝间。宋代俗,以为这种“子推”,风干后放到明年,就有能治愈口疮的功效。见庄季裕《鸡胁编》卷上。清人潘荣陛《帝京岁时纪胜》所云清明“以柳条穿蒸点,至立夏日油煎与小儿食之,谓不‘疰夏’”。此俗犹有宋人“子推”之遗义。
糯米团。制法和当代的糯米团大致一样,但不入水煮,而是用蒸笼蒸。入笼时,每个糯米团下,垫艾叶一张。蒸熟出笼的糯米团,会有一阵特殊的清香。
蒸饼。蒸饼是用酵糟发酵后,和面制成的。蒸熟后,皮就裂开。实际上就是馒头。将这种蒸熟的蒸饼,去皮后,挂在阴凉干燥处风干。以后用时,用水浸胀,擂烂,滤过,就能给消化不良的病人服用。据说,它有和脾胃三焦的功能。如果病人刚服了药再服此物,此物又能帮助脾胃消化、吸收病人所服的药。
大馍。洛川等地,民国间尚有这样的风俗:清明日,不动烟火,家家吃荞麦凉粉等冷食。且预蒸大馍,俗称为“罐儿”。馍的四周,作成鸟蛇之形。民间俗传,说是介子推当年在绵山被烧死时,有鸟、蛇前去保护过他,故在大馍上做上鸟、蛇的造型,作为纪念。馍的顶上,做一大盘的形状。大盘中的造型,又有几种,那是有讲究的。这种馍,全家每人一个,再加若干个祭馍,那是用作祭祀的。给男子的馍,馍顶上盘中,做的是文具、耕具之类男子所用器物的造型,意思是说,男子靠用这些器物创业、吃饭,吃下了这些器物,就能使本领大大提高:吃下了文具,文思大进,读书聪明;吃下了耕具,就能成为干庄稼活的好把式。给女子的馍,馍顶盘中,做的是剪刀之类的造型。剪刀是做女红的工具,此俗有祝女子做女红心灵手巧的意思在。祭馍顶上的盘中,是麦、豆之类的造型,寓有祈求玫、豆丰收的意义在。非常明显,这清明日禁火、吃这种大馍的风俗,是从寒食节来的。
茸母糕饼。古代北方寒食俗,采茸母草,和上面粉或米粉,做成糕饼一类的食物。宋徽宗有诗云:“茸母初生认禁烟。”
冬凌粥。唐代洛阳名厨张手美所开的食品店中,每逢寒食前后,出售冬凌粥。其制未详。见《月令辑要》。
桃花粥。古代洛阳风俗,每逢寒食,有吃桃花粥之俗。桃花粥,其制未详,大概和南方某些少数民族那样煮桃花饭那样,以桃花和米,煮成粥。桃花粥或即就是“冬凌粥”。桃花有药物作用,食加了桃花煮的粥,或有益于身体健康。
姜豉。把猪肉煮得极烂,夜间放在露天,让它冷冻成冻状。吃的时候,或用勺子剜,或用小刀裁切。以姜豉为调料,故名姜豉。见宋陈元靓《岁时广记》。
(摘自《中华节日风俗全书》/赵杏根 作 /黄山书社)
祭墓
上古时代,没有祭墓的风俗。上墓行礼的情况,也并不多。《礼记·奔丧》规定,去参加丧礼,迟到了,没有赶上出殡,就到死者的墓地行礼,以表歉意。这个风俗,至今仍在不少地区保留着。没赶上出殡,叫做“赶棺材头不着”,是不吉利的事,上墓行礼,是弥补之法。又《礼记·檀弓》下云,离开自己的故乡,就应该到祖墓上云辞行,还要哭一场,以表离开家乡、离开祖墓的悲凉之情。从外地回来后,又要上祖墓去“省视”一番,意思是向祖宗们报告,自己从外地回来了。当然,这一次,是用不到哭的了。离开家乡时去看看祖墓,回来后再去看看祖墓之俗,历代很普遍,当代仍是如此,只是“哭墓”的情形,当然是很少见的了。
上古凡士大夫以上的阶层,都有家庙。祭祀祖宗的仪式,都在家庙中进行,不必到墓地去。再说,凡是那些有家庙的阶层,祭祀祖先,仪式必定很隆重,有种种祭器,如鼎、盘之类,还有各种各样的乐器,还有牛羊等等的祭品,如果要上墓举行祭祀仪式,那也很不方便。
后来,无庙的阶层兴盛起来他们也要祭祀祖宗,但他们是没有家庙的,于上,就在祖先的墓地上,祭祀祖先。周平王东迁途中,经过一个叫伊川的地方,大夫辛有看到有“被发而祭于野者”,就哀叹“礼”之亡。在辛有看来,按照“礼”,祭祀祖先,应在家庙中进行,祭祀者必须身着礼服,衣冠整肃。也就是说,只有他们有庙阶层,才有资格祭祀祖宗,无庙阶层的人,连祭祀自己祖宗的权利都没有。可时,这披头散发的人,显然是无庙阶层的人,是社会下层的人,他竟然披着头发在野地里祭祀自己的祖宗,“礼”不是亡了吗!(见《左传》)
《孟子·离娄下》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其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返。其妻问所与饮食者,则尽富贵也。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返,问其与饮食者,尽富贵也,而未尝有显者来。吾将[日间]良人之所之也。早起,施从良人之所之。遍国中,无与立谈者。卒之东郭[土番]间之祭者,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此其为餍足之道也。其妻归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终身也,今若此。与其妾讪其良人,而相泣于中庭。而良人之未知也,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
“良人”即丈夫, “[土番]”,即坟墓。这著名的“[土番]间乞食”的故事,有力地证明:到孟子生活的时代,祭墓之俗,已经很普遍了。那位“良人”,就是靠吃人家祭墓的祭品而醉饱,并以此来 “骄其妻妾”的。
寒食祭墓之俗,大约起于隋、初唐时期。唐开元二十年四月十九日,朝迁下敕,对寒食祭墓之俗,作了明文规定,作为仪制,要全国臣民执行,有家庙的卿大夫,也不例外。敕云:
寒食上墓,《礼经》无文。近代相传,浸以成俗。士庶既不庙享,何以用展孝恩?宜许上墓,同拜扫礼。于茔门外奠祭。撤馔讫,泣辞,食余胙,仍于他处,不得作乐,若士人身在乡曲,准敕墓祭,以当春祠为善。游官远方,则准礼望墓以祭可也。有使子弟皂隶上墓,或求余胙,随延亲知,不敬之甚。
在外地做官的人,不能离开职守,回乡祭墓,其他原因在外地的人,也无法回乡祭墓,那就“望墓以祭”。什么叫“望墓以祭”呢?最好是登上高山,望着祖墓所在的那个方向,行祭祀的各种仪式,把纸钱撒向空中。这也叫做“望祭”。如果当地没有山,那就在作为水路的河流边上,望着祖墓所在的那个方向设祭,意在让生人的孝恩,沿着水路,回到家乡,达于祖墓。唐代诗人王建《寒食》行中“远人无坟水头祭,还引妇姑望乡拜”之句,就是描写这种情景。
不过,到后来,也还是准许无法亲自为乡祭扫祖宗坟墓的人,派遣子弟或仆人回乡祭扫。甚至有代为派人祭扫的事。唐代就有“敕使墓户”的笑话。唐懿宗时的太监,多福建人,他们常在皇帝左右,有的还执掌朝政大权。皇帝也常利用太监控制大臣。因此,文武百官司中那些没有骨气的,都要曲意奉承太监尤其是掌权的太监,为自己升官发财铺路。太监也有祖坟。每到寒食期间,他们自然无法象平常人一样,回乡祖坟。于是,福建按察使杜宣猷,就抢了这个巴结太监的好机会。每年寒食期间,他就派人到朝中福建籍太监的祖坟上去祭扫。当时人们给他取了个外号,叫“敕使墓户”。“敕使”是皇帝的使者;“墓户”是看坟人。意思是说,杜宣猷身为朝廷命官,却去当太监祖坟的看坟人!
寒食祭墓的仪式,除唐代开元间敕书中的简单规定外,后世民间又有许多种不同的详细规定。兹举《周氏祭录》所载云:
寒食,掌事设位于茔门左百步,西面。于茔南门外,设主人位于东,西面。主人至,换公服。无官,常服。就位再拜。赞者引主人奉行坟茔。情之感慕,有泣无哭。至封树外,展省三周,有摧缺即修补。如荆棘草莽接连,皆芟除,不令火田得及。扫除讫,主人却复茔门外。既设位,办三献,一依家享。主人已下,执笏就 ,洗后执爵奠酒,毕,赞祝。
很明显,这些繁缛的仪式,参之以家祭庙祭之仪,进一步证明,墓祭之俗,是在家祭庙祭之俗之后兴起的。这种墓祭程式,也是富贵之家之俗,是在家祭庙祭之俗之后兴起的。这种墓祭程式,也是富贵之家的墓祭仪式,寻常百姓家,是不会有这种排场的。这程式中,有“掌事”,即负责祭墓事务工作的人,有“赞者”,亦即司仪兼祝颁者。这些角色,当然是由职业或半职业的人员担任,绝不会是主人或主人家中的亲属,“赞者”还要代主人向主人的祖宗读祭文,这种祭文,叫“赞祝辞”,也可由主人亲自来读。《郑氏祠享仪》载一赞祝辞的式样,云:
维某年岁次某月,官阶某乙,谨以柔毛刚鬣,明糍嘉蔬、酝斋庶羞之礼,敢昭告于祖考某官,祖妣某氏夫人。时维寒食,春露既濡,卉木荣茂,触绪凄怆,感怀难胜。尚享!
又徐润《家祭仪》载寒食祭墓之俗云:
宜于茔南门之外,设净席为位。望而祭之以时馔,如生平嗜。若一茔数坟,每坟各设位席,昭穆异列,以西为上,三献礼毕,撤馔。主人以下泣辞茔。食馔者可于僻处,不当坟所。此亦孝子之情者也。
这种程式,就简单多了,寻常百姓家,亦可行之。
寒食祭墓,跟家祭或其他祭祀相比,有一个显著的不同:不设香火,不焚纸钱,只是将纸钱挂在坟旁树头,或压在坟头,或系在竿头插在坟上。此乃遵寒食 "不举火"之禁,也是以免酿成火灾。
一般说来,寒食祭墓,如果没有什么特殊的情况如远离故乡等等,祭仪不外乎这样几个内容:罗列祭品致祭;置挂纸钱,致哀;芟除宿草,培新土;辞墓归。故王建《寒食行》又云:“但看陇上无新土,此中白骨已无主!”
祭墓乃怀念先人,寄托哀思,表达孝心,当悲哀恭谨,庄严肃穆。可是,人们往往借寒食祭墓之名,行游春玩乐之实,古代就是如此,见宋庄季裕《鸡胁编》卷上等。
寒食期间祭墓的日期,并没有划一的规定,选择的余地很大。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七云:
寒食第三日,即清明节矣。凡新坟,皆用此日拜扫.……自此三日,皆出城上坟。但冬至后一百五日最盛。
其实,也远不限于这几日。宋代俗,从冬至后第一百零四天开始,就有人祭扫祖墓了。此后一个月内,祭墓者不绝,故当时有“寒食一月节”之谚。(宋陈元靓《岁时广记》卷十五,金盈之《醉翁谈录》卷三)我认为,此谚也是有来历的。东汉以前太原等地寒食,本禁火寒食一个月,此俗被并州刺史周举所革除。不过,这“一月”之名,遂为祭墓之俗所袭借,所不同的是,祭墓只祭一次,祭过便了,不象东汉时禁火寒食,一个月内天天如此。祭墓大一月为期,没有充分的余地,于事不便,反而会阻碍祭墓之俗的流行。在这一月之中,以寒食期间及前后几日祭墓者为多。一般来说,祭墓的具体日子,是用不到经过占卜再定的。不过,大概是到了宋代,也有占卜定祭墓日子之俗。见庄季裕《鸡胁编》卷上。
明代以后,寒食节不举火、吃寒食之俗,以及寒食节本身,就渐渐消失了。但是,寒食节祭墓之俗,却没有消失,只是被称为清明的节俗了。因为,寒食后两天,就是清明节,在寒食节的种种节俗盛行的唐宋两代,清明前后也是祭墓之俗盛行之时,只是一般称为“寒食祭墓”,而不说“清明祭墓”罢了。所以,寒食节消亡后,把“寒食祭墓”称为“清明祭墓”,也是理顺成章、客观实在的事。
寒食节“焚火寒食”之俗,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有损于人们的身体健康,是陋俗无疑,因此慢慢地消亡了。而祭墓之俗,在寒食节作为一个节日消亡以后,还保留了下来,直到今天还盛行,这无疑跟我国重宗法、遵孝道、敬祖宗、信鬼神的传统观念有关。
清明祭墓的风俗,还是有寒食祭墓风俗所留痕迹的,这在有些地方,有的方面,表现得尤为明显。《介休县志》云:
清明,富家设牲醴鼓吹省墓。贫民亦造面饼,如盘蛇状,陈牲醴祭冢。归则曝面饼于篱棘上,俟干而后食。或谓取象龙蛇,寒食之遗也。
介休县是介之推的故乡,也是介之推被烧死的绵山(后改介山)所在,因此,当地寒食之俗,特别是纪念介之推之俗,较之他处,无疑要来得盛,自然也不大容易消失。这种制成“如盘蛇状”的面饼,所谓“取象龙蛇”者,乃是本于刘向《新序·节士篇》所载介之推《龙蛇歌》中所设喻的形象。这种面饼,当是行“禁火寒食”之俗期间所吃的预先做好的熟食,祭墓之时,用来作祭品。寒食节虽然消失了,但当地在祭墓时,仍用这种祭品。
清明祭墓,也有不焚纸钱之俗。清吴震方《岭南杂记》卷上云:
粤俗:民家拜扫后,墓上俱覆白纸。宗孙盛者,堆如积雪。清明尤盛。
其实,不独粤俗如此,全国许多地方如此。有的地方,只是焚化少量纸钱,特别是纸锭或版印的冥钞,说是纸锭和版印冥钞价值高,不焚给祖宗,怕被野鬼抢云。纸钱除纸锭和版印冥钞外,少量是方形的黄纸、白纸或银色纸,打上钱样,更多的是一二寸阔、二三尺长的条形纸,各种颜色都有,或也打上钱样。方形纸不焚,用一块圆锥形土,锥向下而底向上,压于坟顶上。这一块圆锥形的土,叫做“坟帽子”。条形纸钱不焚,或以线系于坟旁之树,或系在竹竿上,插在坟上,随风飘扬。正如淆顾禄《清嘉录》卷三云:
土俗,墓祭皆焚化纸锭。纸以白阡,切而为陌,俗呼“白纸锭”。有满金、直串之分,以金银纸箔糊成。其有挂于墓者,则彩笺剪长缕,俗呼“挂钱”,亦曰“挂墓”。
清明前夕的江南乡村,如果登高而望,蔚为奇观:桃红柳绿,菜黄李白,三麦青青,远远近近,疏疏落落,那一处处,一簇簇,在和风中飘舞的五色纸钱,又是一种奇特的点缀。民间信仰中认为,清明节之前,鬼们可能还没有来取这些“钱”,清明节是鬼们取“钱”的最后一天。因此,在清明节之前,坟茔上的五色彩纸条再漂亮也没有人敢去碰一下,连牧儿樵单,也只敢欣赏,不敢动手,最多预为“瓜分”。
清明一过,鬼们已经将“钱”取去了,插、挂在坟茔上的五色彩纸条,已经失去了“钱”的意义,在人们眼中,又恢复成了五色彩纸条。鬼取的是“钱”,留下五色彩纸条。人取五色彩纸条,鬼是不会计较的。于是,顽单们按照预先谈判商定的“瓜分”计划,对“势力范围”内所有坟茔上的五色彩纸条甚至其他形式的纸钱,来个“大扫荡”,然后互夸,争艳斗富。“禁火寒食”的风俗早就已经消失了,但是,清明时节祭墓,大量的纸钱仍不焚烧,这明显是“禁火寒食”风俗流行时寒食祭墓时的遗俗。有的地方,从清明祭墓发展出来的祭墓风俗,也保留了不烧纸钱的寒祭食墓遗俗。如福建的将乐、归化等地,以三月为小清明,八月为大清明。每年小清明祭一次墓,大清明再祭一次。有的人家,小清明时,闻或失祭,但大清明时,却无家不祭。他们在大清明祭墓时,也不焚烧纸钱。所以,每当此时,茔坟密集之地,纸钱遍野,如雪如霞。清人周亮工作有《大清明曲》四首,就是写的这一风俗。其第一首云:
孤坟亦识岁时更,短竹齐挑八月[上“竹”下“嬴”]。赤壤青松雪色纸,镛州独作大清明。
可见寒食祭墓之俗,影响是多么深远了。
宋代寒食期间祭墓,凡是新坟,一般都在清明节这一天祭扫。后世寒食节消亡后,新坟也还是在清明节这一天祭扫。清屈大均《广东新语》卷九云:
清明有事先茔,曰拜清;先期一日,曰划清;新坟必以清明日祭,曰应清。
新坟在清明节这天祭扫之俗,其他许多地方流行。
寒食祭墓,以一月为期,故有“寒食一月节”之谚。清明祭墓,有的地方是从清明前一天到立夏日这一段时间内任意择日行之,也是一月之期。(顾禄《清嘉录》卷三)大部分地区,一般以在清明前、清明日祭扫者为多,当代也是如此。
寒食或清明祭墓,实兼许多便利。其时春景方盛,郊行祭墓,无寒暑之苦,有踏青行春之乐;古代寒食节行禁火寒食之俗,寒食其间多美食,便于准备祭品;麦方秀,菜方华,祭墓有祈请老祖宗保佑使庄稼获得好收成之意在。百草早青,棘蔓始长,此时芟除最易,若墓地草旺盛,藤纵横,易招来牛羊,残踏之余,粪便狼籍,有污墓地,且若引来野火,毁树燎坟,更非吉祥;此时雨水渐多,易坏坟墓,故在祭墓时预加修整。正是因为如此,再加上我国传统的尊崇祖宗的观念,清明祭墓之俗,也就是古代寒食祭墓之俗,到今天仍是十分流行。只是祭祀的仪式,不象古代富贵之家那样隆重、那样讲究罢了。
除祭墓外,清明时节,许多地方又有家祭之俗,在家里祭祀祖先。许多地方有这样的风俗。清顾禄《清嘉录》卷三云:“人无贫富,皆祭其先,俗呼过节,凡节皆然。盖土俗,家祭以清明、七月半、十月朔为鬼节;端午、冬至、年夜为人节。逢鬼节,则祭用麦面,烧纸焚锭,亦鬼节为盛。新丧终七而未逾年者,多招释氏羽流,讽经礼忏,以资冥福,至亲往拜灵座,谓之新清明。”北方有些地区的清明家祭之俗,与南方颇有不同。如《万全县志》云清明曰:
各家皆供神主,晚并于门前焚香,点锡箔纸钱,妇女坐地哭泣,谓之送纸。亦有于先一日晚送纸者,谓之新坟(死未逾三年者。),今晚所送者为旧坟(死已多年者。)。
当代许多农村地区,至今仍盛行清明家祭之俗。在清明前后十天共二十来天这段时间内的某一天,在家里的堂上,摆供桌,设祭品,点香烛,敬酒上饭上菜,行跪拜之礼,焚烧纸钱,然后礼毕,灭香烛,撒祭品。
古代,就在清明前后那段时期,本来就有庙祭之俗,在家庙中祭祀祖宗。这一风俗,后来又派生出寒食祭墓之俗,因此,寒食祭墓的仪式中,有的明显来自于庙祭。不过,清明前后的庙祭之俗,仍然存在。无庙阶层的人们,就仿照有庙阶层,在家里祭庙祖先,这就是家祭。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的繁衍及其流动量的增大,宗族社会分崩离析,原来的大家庭,分解成许多独立的个体家庭。于是,许多本来属有庙阶层的人们,也就没了宗庙。家祭之俗,也就更为普遍了。
祭无祀
清明时节,人们又是家祭,又是墓祭,祭祀自己的祖先,这时,人们也想到了那些没人祭祀的孤魂野鬼,甚至无人收尸、暴露于外的骸骨。推己及人的儒家古训,慈悲为怀的佛家说教,对无祀鬼魂作祟的恐惧,使人们在祭祀祖先、给祖先修坟墓的时节,也给无祀鬼魂设祭,收埋那些无人收葬的尸首,给他们立坟墓。有的地方,甚至还请和尚道士念经,超度这些可怜的亡灵。这些风俗,全国各地都有。清潘荣陛《帝京岁时纪胜》云,收养异乡贫残疾人的普济堂和收养弃儿的育婴堂:
清明日,捡拾暴露骸骨及幼殇小儿殓葬,或化而瘗之,复延僧众施食度养,名曰“赦孤”。又祭厉鬼者,是日设仪仗阵鼓吹前导,舁请城隍圣像出巡,于城南隙地奏乐荐享。中设神位,傍立孤魂棚座祭赛,焚其纸帛,名曰“祭孤魂会”,盖仿古厉坛之遗义焉。
“厉坛”,乃没有人祭祀的恶鬼所附集的地方,古人就在厉坛祭祀这些恶鬼。清顾禄《清嘉录》卷三载,苏州俗,每逢清明日,官府派员,到地处虎丘的厉坛,祭祀无人祭祀的灵魂。全国每个府、县,都有这一风俗,且一般都由官府组织行之。
在明代洪武初之前,每年只有在清明时节祭祀这些无祀鬼魂。洪武以后,明皇朝规定,除清明节外,七月十五中元节、十月初一,也要举行这种祭祀。清代也沿袭这一仪制。清陆凤藻《小知录》云:
洪武二年,上在朝阳殿梦东莞城隍及钵盂山土地云: '每岁致祭无祀,一次不敷,乞饬有司,岁祭三次,庶幽魂得以均沾'。上觉而异之,召祀部议,诏天下无祀者,岁凡清明、中元、十月朔,郡邑官致祭,著为令。我朝因之。
朱元璋皇恩浩荡,连没人祭祀的孤魂野鬼,也遍沾新王朝的恩泽。刚从元朝统治者残暴统治下过来的黎民百姓,看到新王朝有如此 "仁政",以前它对鬼尚且如此,对人就更不用说了,便自然就拥护它了。因此,朱元璋不过是为了巩固他朱姓新王朝的统治,才耍了这个花招,不料害得此后五六百年中,府州县官员和当地百姓,每年又要多忙两次,也不知多化了多少民脂民膏。七月十五中元节、十月初一,和清明节一样,素有 "鬼节"之称,人们都要在此际祭祀自己的祖先,所以,明朝廷规定在这两节,也要祭祀无祀的鬼魂,使他们也象有子孙祭祀的鬼魂一样,死有所祭。
(摘自《中华节日风俗全书》/赵杏根 作 /黄山书社)
踏青插柳
从春分开始,山野之间已充满一片春色,提岸边的柳树也在长出嫩芽。天时乍寒还暖,已是郊游的好时光。
春日,四野苍葱,绿草如茵,所以郊游也就是踏青。踏青是陪衬清明的副节日,扫墓之余,一家大小因利趁便,就在山野间游乐一番,顺手折支柳枝戴在头上,等到入暮回家,也算应了踏青插柳的景儿。
别看这微不足道的小节目,它伴随着清明节,倒也源远流长。
踏青插柳多少反映出那是太平盛世,百姓安居乐业,才会有闲情逸旖旎的风光中踏青折柳。如果说生不逢时,长在兵荒马乱的时代,民不聊生,活人的日子都难过,那还有心情去扫墓,更别说郊游了。这种太平盛世的情景,在宋张择端所绘东京仕女郊游的《清明上河图》中,流露得最是真切,而和《上河图》同是叙述东京风物的《梦华录》,也有描说插柳踏青的文字:
“清明节,寻常京师以冬至后一百五日为大寒食,前一日为之炊熟,用面造枣锢飞燕,柳条串之,插于门楣,谓之子推燕……四野如市,往往就芳树之下,或园圃之间,罗列杯盘,互相劝酬,都城之歌儿舞女,遍满园亭,抵暮而归。……轿子即以杨柳杂花装簇顶上,四垂遮映。”
东京是宋的都城开封,距今差不多将近一千年,其它散见各类文籍的例子,还有许多,如唐代诗人韩翊的诗:
春城无处不飞花,寒食东风御柳斜;
日暮汉官传蜡烛,青烟散入五侯家。
春天京城的柳枝在寒食节风中倾斜飘摇,所描写的就是清明杨柳的景象,而头上插戴柳条也是唐永徽李治的杰作。据说,李治在渭水岸边举行祓禊,把柳枝绕成圆环分送群臣,说是可以驱邪。
据《荆楚岁时记》说,柳枝是插在檐前和门户上的。后世的人将柳枝插戴到头上,想来就是因李治的提倡,认为柳枝可以僻邪,于是蔚为风气,变了俗例。
可是民间又有另一说法:
柳永是景佑进士,官至屯田员外郎,世号柳屯田。柳为举子进,多游狭斜,善为歌词。教坊乐工每得新腔,必求柳为词,始行于世。柳词旖旎近情,使人易入,有《乐章集》。
柳曾客居杨州,当地教坊多唱柳词,据说凡受柳所青眯的歌伎,无不声誉鹊起。柳死于京口,后每年清明之日,北里歌妓率往墓前致祭,祭罢,则在路边折柳簪发,以为悼念。缘由年岁久远,真因湮灭,遂成后世插柳的习俗。
柳屯田的“柳”和杨柳的“柳”在字面并无分别,只不过前者是姓氏,后者是树木。悼“柳”而插 “柳”,本身倒也还有点意思。只不过把清明、上墓、柳永、柳枝,串连在一起,就不免叫后人移花接木,变成“清明插柳”。不过,既有李治的故事在前,柳永和杨柳应该是后人的附会和缠杂了。
关于清明的祭墓,北宋诗人黄鲁直有一首七言诗:
佳节清明桃李笑,野田荒冢祗生愁,
雷笃天地龙蛇蛰,雨足郊原草木柔。
人乞祭余骄妾妇,士甘焚死不封侯,
贤愚千载如谁是,满眼蓬篙共一邱。
人世的刚柔贤愚,善恶忠奸,原只是精神和才智上的互异。就肉体来说,人死了,什么知觉都消失得干干净净,一丘黄土,还不是与草木同朽。所以,一个人一生中,对功名富贵,成败得失,看得淡薄了,无谓的争执烦恼也就减少许多。
(摘自《中国风俗大观》/广西旅游出版社)
闽南的清明节习俗
祭祖:清明那一天,家家户户,都很早起来,预备香烛,煮几碗菜饭(或用三牲酒醴),祭祀祖先。
等到晌午时候,就要行祭公祖的风俗了。公祖奉祀的地方,多在一乡一社间的“宗祠”、“家庙”。宗祠、家庙一遇到这日,祠庙门大都要开,凡该姓族属子孙成丁以上(娶过妻的),便可进入祠庙享用筵席。那家长乡老,也趁着这时节,讨论祠庙必要的事宜,所以他们认定这一天,为最重要的日子了。
踏青:踏青,有的叫做“踏草青”。以前深居简出的妇女,偏偏在这天,倒很自由,都可以到山上去踏青,这是多么好的乐事,所以当着这日,孩童唱念踏青的歌谣,以应佳节。
“踏草青,踏草青大家好呢呢(平声)!年年象草青。”
扫墓:清明这一天,城内外的居民,扶老携幼,尽往[土番]间祭扫先人的坟墓,名叫“扫墓”或叫 “巡墓”。到墓前,他们纸钱散排在墓的四周围,纸上复压以石头,以防被风吹去。然后置些祭品在墓前祭拜,有的燃烛烧金纸放爆竹。妇女们,则多在祭扫之间,跪伏坟前,放声哭泣。墓碑,则以红银朱置盏中,和以蛋白或桐油调匀之,用来重描墓碑上的旧字。书毕,稽首再拜而还。
对于祭扫新坟的时间,从棺木入土算起,须经三年。每逢祭扫,必当在五更时分,因恐日出之后,死者不敢出墓就食。祭扫的物品,除了三牲、香酒、红龟( 名)发糕诸必需品外,米糕、薄饼更是少不得的。故一般村童,每趁人家在祭扫涕泪惨恻之时,作讥骂嘲诮之声,高呼乱喊“哩,哩!啰,啰!豆菜炒米糕!我心肝子!猪脚卷薄饼……”诸歌谣以讥人自娱。
放纸鸢:惠安人扫墓,长辈常带儿童同行,纸帛而外,儿童又自携一纸鸢,在山间旷野曳放,筝声泱泱,到处可闻,像这样点缀于麦浪松涛之间,其情景又别有一番风味。
吹麦箫:惠安人在这日还有吹麦箫的。方法是:摘田里的麦秆,揉其颈,口吹有声,在杨柳晓风紫陌红尘中,大有“箫声吹暖卖饧天”的景象。 食薄饼:祀祖的物品,多用薄饼以替代,于是就有食薄饼的风俗。什么叫做食薄饼呢?这倒也莫名其妙。其始自何人,何时发生此风俗,大家亦未十分明了。据民间传说:
在某时代,有个文状元,姓蔡,名莫一,生得不成人形:不知怎么出胎后就挛了一手,跛了一足,渺目,歪口。可是他的天资很聪敏,满腹经纶。16岁时候,中了进士。19岁,居然中了状元。主考见他生得太丑,然而看他的文章出众,也就不得不点他为状元了。到后来皇帝重用他,命他为七省的经历,三省的巡按。他官很大,事情当然很忙。日日要办七、八省的文书案件,一日三餐常常忘食。蔡莫一的妻子,想出了一条妙计,将她丈夫那挛的一手,用索子悬近口角,给以卷的薄饼,以便使他容易就食。后世食薄饼的来源即追溯于此。
但泉州则改“薄饼”为“润上饼”,它要用“萝卜”和“豆芽菜”二者为基本,另上加肉、鸡蛋、炒蚝、鱼丸等等。独有城外的村民,很风行一件东西,那便是猪肝,差不多家家都用,所以清明节那天的食料,都价高数倍。而猪肝、豆芽、萝卜这三件东西,更是大贵特贵。
制脚目[米果]:泉州人每在清明节以前,总要要些糕[米果],如丝豆[米果]咸[米果]等。其中有一种特别的[米果],便就是所谓“脚目[米果]”,这种[米果]是圆形,像小橡球一样大,因为像脚目,故叫“脚目[米果]”。
制法:辗麦为粉,和冰糖调搅,然后制成丸状,入鼎炊之,熟后取食,亦颇适口。间有置些丝豆馅者,俗谓“清明日食此,可以增脚力”。此种“脚目[米果]”置久则坚硬,所以城内人也有叫做“铁子”或“大一炮丸”的。
糊旗:泉州一到清明将近的时候,一般小孩子,年龄十岁以下的,都不约而同地向他们的父母索钱,然后用那些钱去买竹子、彩色纸、粉糊等等。纸剪成长方、三角形不定,糊于竹子上头,成为小旗,旗面所绘禽兽、花卉都很入时。你一枝,我一枝,握在手里,遍街遍山走来走去,好像是千百个兵士一样。祭扫祖先坟墓时,他们也要带旗子去闹一回。
前十天和后十天:侨乡晋江,清明节举行的扫墓,俗称为上墓。家家户户要煮 "嫩饼菜"或带牲礼到公妈厅(又称“祖厝”)祭祀逝去的谪亲魂灵。
上墓的形式有几种:一是光到坟墓上“献纸钱”,不修整坟墓;一是要修整坟墓区域,有墓碑的,上面的字要用朱砂描红,而后进行献纸钱;还有一种叫“基祭”。这种“基祭”的仪式有简有繁。一般除了备办牲礼到墓地祭献外,还要举行“拜墓”,奏乐及宣读祭文等等。还有一种是“哭墓”。这是妇人因丈夫早逝或儿子夭殇,到坟墓哭啼。哭啼的语言,因事因人而别,啼哭时自成音韵,令人闻之感伤。
除上面几种形式外,还有“柱祭”、“宗祭”、“姓祭”。
“扫墓”、“上墓”所用的“纸钱”也别具一格。它是用五色彩纸裁成(约四五寸长,三四寸宽),中间镂以三至四行水波纹的曲线。
闽南侨乡的清明节,都有“前十天和后十天”的习俗,也就是说,在清明前十天或后十天,均可进行“上墓”、“墓祭”的活动。
(摘自《中国风俗大观》/广西旅游出版社)
观此篇以记念祖母
今年的清明无声无息的过去的,连一个电话都没打回去,祖母坟头的青草早在清寒的晚风里招摇了吧。终不归呀......呜呼哀哉,仅以此谢不归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