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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oudsky
鸟儿已经飞过
天空不留痕迹
——普鲁斯特
1
有些事情,当时看起来很简单,但事后想想却很复杂,比如爱情。
有些事情,当时看起来很复杂,但事后想想却很简单,比如爱情。
也曾暗暗自问,为什么眼里会常含着泪水,虽然自己从未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过。后来我把这归咎于南京这座城市的压抑与灰暗,虽然这理由听起来既牵强又可笑,但我仍然愿意相信这就是事情的真实面目。当然,除了这个原因以及我的砂眼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我失恋了。
不管是因为何种原因,对一个男人而言,失恋毕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虽然我知道有些人喜欢拿自己的失恋到处炫耀,还为之写些狗屁不通的诗歌或散文什么的,但在我看来,失恋意味着做人的一次失败。
没错,我就是这么看的。
也许,一千个人就有一千种爱情,但我敢以一顿鱼香肉丝跟你打赌:失恋的种类绝没有这么多。若有人去总结一下世间失恋的原因,我猜总不会超过50种吧。
我的失恋又是因为什么呢?我自己也说不清楚,但有一点我很清楚:当时我表现得非常冷静,非常理智,没有一点失态,我想以我那晚的表现,足克跻身“十大优秀失恋者”之列吧。
当然,那只是表面现象而已,实际情况是:当我站在图书馆门口,目送那个曾经熟悉的背影渐渐消失于夜色之中时,我猛然发现了自己内心深处的脆弱与寂寞,还有深深的无助。我很想冲着她的背影大声说声“真的爱你”。
但我的双唇紧闭,终于什么也没说。除了泪流满面,我的表现异常冷静
冷静得让我自己都大吃了一惊。
教学区与宿舍区之间有座天桥,平日里每天行色匆匆地在上面走来走去,并没有人在意过它—— 我们对自己熟悉的东西总是这样的冷漠与无动于衷,直到我们失去它为止。比如说,若有人问:天桥一共有多少级台阶?整个东大又有几人能张口就回答上来呢?
现在让我来告诉你:西侧的两层分别是14级和15级,东侧的三层则分别是14级、14级和10级,加起来一共是67级。
没错,67级,那晚我亲自数过。
话题又回到那晚了,离开图书馆我就打算回宿舍。当然,我已经说过,途经天桥时我顺便数了一下台阶级数,还很慷慨地给了天桥上的那位乞丐两块钱。
9:03又53秒。我回到了自己的宿舍。
打开电脑的电源,于是响起了熟悉的开机音乐,其实,当时的我是多么希望它能安慰我几句呀。
但电脑保持了惯常的沉默,当我启动IE时,它还不识趣地弹出对话框,等我输入密码,气得我差点没踹它一脚。当然,我拿它毫无办法,只有老老实实地敲进一组数字:810618。回车之后一切OK,我开始了上网。
——密码是她的生日,但我清楚地知道:从今夜起,我与她如同一组平行线,再也没有相交的可能了。
这密码也许回是她留给我的最后一点记忆。是的,以后每次上网我都会想起她的。
……
我破天荒地进了一处聊天室——一个平日里被我斥为“无聊+弱智”的地方。
我在“对象”里选择了“大家”。是的,我要每一个人都看见我的话。
然后我开始不停地打字——我一向很佩服自己的中打,用“智能”每分钟能打五六十个字,呵呵。我说我有一个好漂亮的马子,我说她好爱我,我说我也好爱她,我说我们下个月就要结婚了…… 立马有N个人围过来,边向我道喜边嚷着要吃喜糖喝喜酒,我很大方地说:NO PROBLEM!
突然我就掉线了,真是扫兴!当然我得承认:从那一刻起我开始爱上了聊天室,因为我发现吹过牛逼之后我的心情好多了,当然,这多少也说明我是一个没出息的家伙。
从那以后,聊天成了我上网的主要内容。
关上机子,从阿亚的抽屉里找出一根“南京”点上,然后我安慰自己说:“这年头,连瓦伦西亚都打进冠军杯决赛了,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
我被自己的这番话深深地感动了,于是我掐掉烟头,拍了拍面前的显示器,说:“伙计,咱还没完!”
2
大学时代的爱情无非就是无休无止的散步和没完没了的废话,而当年的我竟然会对这样的生活颇为满足,现在想起来连我自己都有些纳闷。
不过话又说回来,在新区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除了学习和恋爱,也实在没有什么更有趣的事可做。当然,凭良心讲,对于一个想潜心学习的人来说,新区确是一处理想之所:远离都市的喧嚣与诱惑,环境安静,空气清新。
无奈我并非一个学习狂,经过一年地狱般的高三生活,我已经厌倦了这种纸上谈兵式的学习。这也再次证明了我是一个没出息的家伙。
于是,我决定恋爱。
第一步是确定目标。
经过慎重考察,我选择了英语快班上的一名外系女生作为追求的对象。
关于英语快班,东大人应该都知道。新生入学后就会参加一场英语水平考试,然后根据考试成绩选拔一部分优秀者组成快班,目的是让这一部分人提前过英语四、六级。
当时班上只有两个人进了快班,我和她。
需要声明的是,我的第一个目标不是她,我已经说过了,是一名外系的女生。
记得第一次英语课让我很是兴奋了一阵——并不是说老师的课讲的有多好,而是我发现教室里差不多有一半是女生。
你也许会嗤之以鼻:男女各半有什么希奇的!但是请别忘记:这是在东大,一个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地方啊。就拿我所在的系来说吧,全年级160多号人,女生才12位!
故老相传: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要在东大找!东大本来草就少,今年收成又不好!
现在你就可以理解我当时的兴奋了,我猜整个东大除了素以MM量多质优著称的外语系,接下来大概就数我们哪个英语快班了。
一股幸福之情油然而生,我真想对那位首创英语快班制度的大哥说声:“老大英明!”
确定了进攻目标,接下来就是“火力侦察”了。也就是打听一些诸如她的老家、身高、体重、生日、爱吃的零食以及宿舍、电话之类的信息。
拿“有色心没色胆”来形容我是最合适不过了。虽然我很快就通过种种渠道(甚至动用了老乡关系)搞到了有关那个MM的一手资料,可是说来令人泄气,上了一个月课我竟然没和她说一句话。也许是我自觉心里有鬼吧,每次不经意碰上她的目光,都会引起我一阵紧张,似乎心事已被她看穿一样。
当然,鉴于那是我第一次追女孩子,也不能对自己要求太高。
就在我绞尽脑汁想着怎样接近那个女生的时候,她竟然主动送上门来了,这真让我有些受宠若惊。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一个初秋的黄昏,地点是新区的二食堂。
当时我正埋头吃饭,突然听到一声轻柔而又不失礼貌的女声:“HI!吃饭呀?”
我差点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有没有搞错,会有MM和我打招呼?我缓缓抬起头,让视线由饭盆转向对面,于是,我看见了那个和我说话的女生,竟然是她——那个我一直想接近的MM!
我想当时我的眼神一定比至尊宝见到月光宝盒时还要兴奋,我甚至有些语无伦次了,憋了半天才回答:“是啊,你也来吃饭呀?”
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不已:这不废话吗?来这不吃饭难道不成是来看你吃饭的?STUPID!
当然,随着谈话的继续,我的心跳逐渐恢复了正常,后来我甚至慢慢掌握了谈话的主动权。
“昨晚张艺在节目里播了你的信,我觉得你的乐评写得真是不错,你说李皖的《听者有心》写得很精彩,不知能不能借我看看?”
拍我的马匹原来是有求于我,哼!《听者有心》我可是费了不少心思才买到的。不过转念一想:有借就有还,这不绝好的接近机会吗?岂能错过!
“行啊,那我下次英语课带给你吧。”
“多谢多谢。”
“不客气。看球吗?”我别有用心地岔开话题。
“还行吧,偶尔看看。我挺喜欢李铁的。”
“呵呵。明天下午'机械杯'半决赛,有空的话去为我加油啊。”
“是吗,有时间一定去。”
——初战告捷,而且胜利来得如此轻松,实在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为了不至引起混乱,我还是写出那个女生的名字吧,她叫明,至于她的名字,算了,还是不说吧。
那场球我们班输了,0:3。
而且输得很难看,我才会记忆犹新。我们班队穿的是法国国家队的队服,我想要是法国人看到这场比赛,一准会冲上来咬我们一口.
我们的后防漏洞百出,形同虚设,被羞辱得一塌糊涂.
非常不幸,我踢的恰恰就是盯人中卫的位置,那一刻,我开始后悔自己压根就不该上场——尤其是当我看到明站在场边,边用吸管喝着可乐边看比赛的时候。
关于那场球赛,还可以补充两句:我们队也并非毫无机会,我们的两名前锋小胡和老赵在前场也曾有过多次破门良机,无奈他们的射门实在太臭了,后来一段时间我们班男生之间多了一句江湖黑话,叫“小胡进球”,取其不可能之意。譬如,当有人向你借钱而你又不愿借给他,你就可以问他:“小胡进球了?”
还有一点就是,比赛结束以后,大家如同一群斗败了的公鸡,一言不发地离开了球场。这时,她突然跑了过来,对我说:“你们已经尽力了,别太在意!”
那一刻,我发现了她的可爱与体贴,但因为当时我正一门心思追明,根本没有多想,只是淡淡说了句谢谢。
也许从那一刻起,就已注定我和她之间会发生一些事情?
3
那天早晨我一反常态地起了个大早,弄得宿舍的兄弟们都很紧张,以为我受了什么刺激,上铺的大头迷迷糊糊地揉了揉眼睛,关切地问:“兄弟,你没事吧?起这么早,这可不是你的一贯风格哦!”
嗨!我能有什么事?我只不过急着去上我的英语课罢了。
冥冥之中如有天助,我和明竟然在成贤院门口不期而遇。明穿得很清纯:短袖T恤,白色碎花长裙,丝袜凉鞋,长发披肩,背着小巧的双肩包,包上还挂着一个可爱的绒线小白兔。标准的校园女生形象。更重要的是,明的确很漂亮,这可不是什么“情人眼里出西施”,只要你见过她,你就一定会同意我的看法。当然,并不是说她有什么“天使面容、魔鬼身材”,不,事实上她的五官长得并不精致,身材也很一般,甚至可以说稍稍有点胖,但不知怎的,我第一次看见她就觉得她很美丽,这个看法直到今天也没有改变。
我知道东大女生口碑素来不佳,什么“红颜自古多薄命,东大女生万万年。”,“东大自古无美女,八千男儿泪如雨。”之类,但明绝对是个例外。
我们显然都对这次相遇缺乏心理准备,彼此沉默了几秒钟,作为男孩子,我当然应该主动打破僵局,消除尴尬的场面。
“来这么早啊?”
“是啊,来背单词,你呢?”
我心说还不是为了你,但我显然不能这么说,于是我决定撒一个谎,虽然我平时很少撒谎,但这个谎撒得还算自然,没露什么马脚,“我来练听力。”
“是吗,这么用功?”
“哪里,你也一样嘛。”
说着说着就到了,成贤院307,我对这个教室印象实在太深了,我在这上了两年英语课,也是在这,我认识了明,还有她……
当时教室里就我们两个人,明找了第二排一个靠窗的位子坐下来,我则不动声色地坐在了她的旁边,明看了我一眼,还对我笑了一下。
我至今都没猜透她那个笑的含义:是默许,是无奈,是讥讽,抑或什么都不是?
但是那个笑容使我勇气大增,这是无疑的。
明是个自我要求很高的女孩子,学习也很认真,记得后来CET-4她考了96分,这也是全班最高分。所以她坐下来之后就翻出一本词汇手册,开始背单词,丝毫没有要和我说话的意思,这让我颇有点气愤。但是,我还是找到了搭讪的借口:就是那本李皖的《听者有心》。我于是把书递到她的面前。
“老大,你要的书带来了。”
——“老大”是我的创意,后来我也是这么称呼她的。虽然你可能在《古惑仔》上看到山鸡这么称呼陈浩南,但用“老大”来称呼MM,我想我可能还是第一人。
看得出来她有点兴奋,一把把书抢过去,完全忘记了自己的淑女风范,“啊,太棒了!这本书我找了好久都没买到耶。你是怎么弄到的?”
“呵呵。保密。”
“哼,不说就不说,真小气。”她假装生气的样子实在可爱极了。
忽然,她象是想起了什么似的,说道:“以后别叫我老大,我哪是什么老大呀。”
我一本正经地答道:“是,老大。”
她显然被我逗乐了,“扑哧”笑出声来。
——她的笑容灿烂极了。
这时人已经陆陆续续到齐了,快上课了。
我和明的那一排一共有三个座位,也就是说,在我的旁边还空着一个座位,可是并没有人过来坐。当然,如果你上过或正在上大学,我想你一定会会心一笑:有些事情大家心知肚明,不用非说出来不可的。
那天她迟到了,307是个小教室,座位本就很挤,她似乎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于是,她径直朝我这边走来,坐在了我的右边,这多少使我觉得有些不自在,毕竟,坐在两个MM中间和坐在一个MM旁边是完全两码事。
课间休息时,她居然又和我聊起昨天那场球,这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那场球我们净吞三蛋,实在没有什么可炫耀的,更何况,我还想和明聊两句呢。可是,我不能当着明的面对另一个MM发火,况且对方又是我的同班同学。于是,我只好陪着她瞎扯,还要耐心地向她解释什么叫越位,什么情况下罚角球……
她听得津津有味,而明则趴在桌上睡着了。
大一时,除了英语课,其他诸如高数、普物之类好象都是大课,四个班100多号人挤在一个阶梯教室里,坐在后排的连老师是南是女都看不清,所以那时听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兄弟,给我占个座”。于是,英语课结束以后,她就对我说:“HI,帮忙占个座。”
MM的请求总是那么地难以拒绝,我点了点头,并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向金坛212杀去。我现在的百米成绩是12秒9,我猜就是那时练出来的。
就这样,我们一起上了两年的英语课,我也就给她占了两年的座位。就是说,无论什么高数、普物,只要是大课,我们必然坐在一起。
渐渐的,班上开始有些传闻,大家看我们的眼神也有些不对了,我不是傻Q,当然不会看不出来,我只是懒得去辩解,我知道这种事只会越辩越黑,况且,当时我正一门心思地追明,哪有工夫管这些?“泡自己的妞,让别人说去吧。”我对自己说。
最重要的一点是,我根本没想到她会喜欢我,她人很漂亮,成绩不错,也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歌也唱得很棒,可以说是系里的名人,而我呢?长相就别提了,提了让我伤心,成绩一般般,只是偶尔在校报上发些填屁股的歪诗,她怎么可能会喜欢上我呢?
我对此深信不疑。
可是她真的喜欢上了我,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这不免让我大吃了一惊。
那时还要出操,除了周末,平时难得睡上一个懒觉。一个礼拜六的早晨,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把我们从美梦中惊醒,我们四个不约而同地骂了声“他妈的”(想必电话那头那个可怜的家伙一定心电感应般地打了四个喷嚏吧,呵呵),离电话最近的阿亚极不情愿地从被卧里爬起来,拿起听筒没好气地问“找谁啊?”
“哦,你稍等。”阿亚把听筒递给我,还冲我做了个鬼脸,谁呢,这么早打电话给我呢?
“喂,你好,哪位?”我睡意未消,说话迷迷糊糊的象没睡醒的样子。
“是我呀,不好意思,扰乱你的美梦了。”
我听出来了,是她,“呵呵,没事,找我有事?”
“是这样的,我有几个PASCAL程序不会,你能不能过来帮帮我?”
我实在找不出什么理由来推辞,虽然我很想再钻到被卧里,一直睡到午饭时间,可是我又不好拒绝她,第一,当时是星期六,我确实有空,第二,我是班上公认的编程高手,不去别人会说我架子大,傲气。所以我只好告诉她,十分钟后楼下见。
——当时我住六楼,8舍609,偶尔也会有种高处不胜寒的感觉。
当时我还没有自己的电脑,所以只好陪她去学校机房上机。那时机房还在工陪那边(现在搬到实验楼这边来,方便多了),与我所在的8舍正好是个对角线,很远。好在周六早晨上机的人本就很少,所以我们并不急,边走边说着不咸不淡的废话。
周末的校园显得异常地宁静,偌大的林荫道上没有几个人影,显得有些空旷。一阵秋风吹过,几片梧桐叶便漫天飞舞,做着生命里最后的绝唱,间或会有一名校工默默地清扫着落叶。那位校工的样子我还记得,他主在附楼,有时也会主动与我们说话,他说的不知是哪里的方言,我们一句也听不懂。他经常让我想起古时隐于市的隐者。
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看了周润发早期的一部电影《秋天的童话》,纽约街头的秋景拍得很美,但我却觉得似曾相识。
是的,那天早晨我和她的漫步就是一场秋天的童话。
她那几个程序在我看来实在小儿科,没用到一个小时就全部搞定了,这使她有些目瞪口呆,连城“高手高手”。
当时的条件可不比现在,机房里不准玩游戏,也上不了网,一般除了打字和编程,也没什么人去上机。所以通完程序之后,我们也就无事可干,于是我提议提前下机,我还没吃早饭,肚子早已“咕咕”直叫了。
她说好,午饭我请客。
碰上叉饭的好事,我向来是来者不拒,更何况一大早被拖过来编什么PASCAL(这玩意当时挺流行,现在则已被淘汰了,变化真快!),敲她一顿也不为过。于是,我点了两个素菜,一个煎蛋,一个大排,外加一盘鸭子,这差不多是一个女生两天的伙食。
她对我的食欲显然有些吃惊,有点不相信似地问:“哇,这么多你吃得下吗?”
“放心,保证消灭得干干净净。”
“看来我今天是亏血本了。”
“悔之晚矣,呵呵”
吃了她多少钱记不得了,只知道打饭时她的饭卡已经开始叫了。
回到宿舍,还没进门呢,PIG朱就朝我大嚷:“哇塞,小蔡,不要太滋润哟,才上了两个多月英语课把她泡到手了,厉害,厉害!”
宿舍里几个兄弟闻听此言,纷纷跟着起哄,最可恶的就数大头了,叫着说情场得意,要请大伙撮一顿,老黑听了连说有理。
我靠!有没有搞错?我决定和她好好谈一次。
4
“爱上一个人,就容易失了神。”
是的,我那时不可救药地迷上了明,用“神魂颠倒”四个字来形容毫不为过,但麻烦的是,几乎所有我认识和认识我的人都在把我和她扯到一起,似乎她已成了我的女朋友一般,这中局势对我显然极其不利,我决定反击。
曾经想过与她好好谈一次,把所有的事情都挑明,但仔细一想又觉得不妥,这样以后见面岂不尴尬?况且,只要我把明追到手,一切谣言自然不攻自破。
现在想想我那时真够幼稚的。
工夫不负有心人,机会终于来了。
那时卡梅隆掌舵的泰坦尼克号巨轮轰轰驶进国内,把都市里的男男女女感动地一塌糊涂,每每电影散场,影院里总能扫出一卡车的纸巾来,据说是女同胞们擦眼泪时留下的。都市里的人们已经麻木了太久,这次他们终于以若干RMB为代价,从好莱坞买回了一次感动,尽情宣泄了一回。
记得当时《南方周末》曾有句评论说“(《泰坦尼克》)臭了一条街了!”
这话说得一点不过分,当时它实在太泛滥了。
英语老师未能免俗,于是,那次英语课上她让我们自由发言,谈谈自己对这部电影的看法。
记得当时气氛很热烈,大家都争先恐后地发言,毕竟,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
一个男生站起来说:I think this story is too beautiful to beleive.立马有一个女生加以反驳:I don't think so.I beleive it.Rose is fortunate,she has got her love.
我接着她的话说:She has also got her life.
我的发言引来哄堂大笑,无疑,大家都认为我是一个追求实际的人,而且缺乏浪漫。
她也发言了:First,I like the music very much,especially the song My Heart Will Go On ,it's perfect;second,the four violin players impressed me very much,they showed their kind & calm in the face of death.
无疑 ,这又是一个缺乏浪漫的发言。
差不多全班的人都发言了,除了一个人:明。
这让我有些惊讶:她平时发言总是很积极的呀。老师显然也和我一样,微笑着问她:
Ming,what about you?
她的回答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以至课后教室里满地都是碎玻璃渣,差点扎了我的脚。
明站起来,略带歉意地答道:Sorry,I've not seen the movie yet.
这个回答立即引来“哇”声一片,不会吧,居然还有人没看过Titanic?太老土了!
现在你该知道我说的“机会来了”的意思了吧?
那时想看别的电影我不好说,但要看Titanic那实在是再方便不过了,记得最火的时候就连学校东门的录象厅也搞来一盘从电影院偷拍来的碟片在在那儿放,当然,那效果是很差的,比如Jack和Rose执手执看泪眼时,屏幕的下方出现的却是某个脑袋的影子,而曲终人散,本该响起席玲·迪翁的那首My Heart Will Go On时,你听到的却是众人的咳嗽和离座声。
纵是如此,我知道仍有不少东大的学生是在这家录象厅看完了Titanic的,最起码我就是在那里看的第一遍。毕竟,学生的口袋都还不富裕,于影院动辄数十元的票价相比,5块钱一场的价格我更能承受。
当然,这也说明了这家录象厅的老板还是很有经济头脑的,非常不幸的是,后来他放黄色录象的事被《扬子晚报》暴了光,录象厅也因之被查封,据说还罚了一笔为数不少的罚款。上个月有事去新区,看见他在东门摆摊卖水果了。
这些都是后话,暂且不提。
且说自打明在英语课上说她还没有看Titanic后,我就开始在心里盘算怎样利用这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来献一次殷勤,要是能和明一起看Titanic,那该会有多浪漫呢!然后在片子放到最高潮处趁机向她表白,呵呵,一定水到渠成,把她感动得天地无色、日月无光……
当然,从我所学的专业知识来看,这些都是我的期望输出值R(s),要得到R(s),必须有一个输入信号C(s)和传递函数G(s)。这C(s)嘛,自然就是我的行动啦,而G(s)呢,又是什么?
我想了一会没想出来(这得怨我没把控制工程学好,正所谓“书到用时方恨少”),管它呢,烦不了,“不管三七二十一,中国人上网真容易。”呵呵。
我不是上网,是打电话。
——多年以后,我终于明白:那G(s),是缘分。
“喂,你好,请问你找哪位?”听得出来不是明的声音。
“请帮我找明接电话,谢谢。”
“哦,她刚出去,你等会再打过来吧。”
——她竟然不在,不知怎么的,我忽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一刻钟以后,我再次拨通了电话。
“喂,请问明在吗?”
“哦,你稍等。”通过听筒我听见一个女生嚷嚷:“明,电话!一个男生打来的,嘿嘿。”看来在接到异性打来的电话的反应上,男女生并无多大的差别。
“喂,你哪位?”
“哦,是我呀,小蔡。”
“你呀,有什么事吗?”
为了不至太突兀,我决定先说点别的,这叫欲擒故纵。“哦,也没什么,《听者有心》看完了吗?”
“还没呢,你急着要吗?”听筒那边传来略带歉意的笑声。
“不急不急,你慢慢看吧。”然后我装出一副随便问问的样子,“你上午说还没看过
Titanic?”
“是啊!当时好没面子,你一定觉得我很落伍吧?”
“呵呵,怎么会呢。只是有些诧异罢了,好多人都看过了,要不我请你看,怎么样?”
“这么大方,没什么企图吧?”
这句话让我很是脸红了几分钟,幸好不是可视电话,要不就露馅了,但我的语调依然保持平静:“呵呵,你说呢?”
“那我考虑考虑吧。”
“行,我等你的电话。”
“好,6点之前打电话给你。Bye Bye!”
“Bye Bye!”
虽然没有全面告捷,但至少也没被完全拒绝,对这个结果我感到很满意。
我是一个很容易知足的人。
知足者常乐。
5
我永远也忘不了浦口的那家电影院,不,决不仅仅是因为我在那里看了98世界杯以及无数场意甲、英超和冠军杯的现场直播(天呐,那时的我真是个不折不扣的球迷。),哪怕仅仅是为了那晚的 Titanic,也足以使我将那个地方铭记在心。
直到散场之前,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
那是个周末的夜晚,宿舍显出的安静,兄弟们都出去了,只留下我一人在宿舍里。
——明说过要我等她的电话。
在新区,一个典型的没有马子的东大男生,他的周末是这样度过的:周五晚上,在也许称的上是全球人口密度最高的男浴室洗个热水澡,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女浴室的门前冷落车马稀,以至经常有兄弟抱怨自己未投女儿身,东大男女比例之失调由此可见一斑。
洗完澡出来回宿舍,途中经过那家素以物不美价不廉著称的XX超市,一般会买一包康师傅外加一根火腿肠以做晚餐。回到宿舍,首要任务自然是把脏衣服给泡了,然后就开始受持饭盆四处讨水,这将是一个漫长而“屈辱”的过程:你将不得不在开水主人义正辞严的怒斥声中陪着笑脸换取约250ml的开水。
说到泡衣服,还可以补充两句,我是在进了大学之后才知道有这么回事,那就是衣服泡久了还会发臭。记得有一次水房里漂出阵阵恶臭,差点没把紧邻水房的601的兄弟们给臭晕过去,后来经过大家一致分析,认定是死老鼠的气味。但众人找了半天,连根老鼠毛也没找到,就在大伙纳闷之时,只见老赵哭丧着脸跑过来,见人就以沉痛的口气说:“我的梦特娇没了!1300块的梦特娇没了!”
于是我们知道:衣服泡久了不仅会发臭,而且还会烂掉——哪怕它是1300块的梦特娇。
吃完面,你就面临多种选择。爱好学习的,你可以上阅览室自修,当然,这一般是有志于拿一等奖学金的猛男猛女们干的事,因为实际上拿一等奖学金的并不多,所以做这种选择的也不多;想结交PLMM的,大活的舞厅自然是你的首选,不过考虑到东大的实际情况,理智的人也不会对此抱太大的希望。
记得一次小胡兴冲冲地跑去猎艳(当然,出发之前摩丝和鞋油都分别用去好几两),结果却被“惊艳”得面色惨白而归,连称自己进了侏罗纪,吓得班上几个心脏不太好的自此对大活的舞会退避三舍。
于是,录象厅和游戏室似乎成了没有选择的选择。每到周末,这两处地方总是人满为患。
等待真是世界上最残忍和痛苦的事,我心神不宁地等着电话响起,不祥地念头不停在脑海中翻腾:会不会是耍我?会不会忘了?……
好在没让我等多久电话铃久响了,我神经质般等响过三声才拿起电话。
“喂,我找小蔡。”
“哦,明呀,我就是啊。”
“我准备好了,什么时候走?”
“好啊,我们现在就走!”我真是一个喜形于色的人,一点不会隐藏自己的感觉。
“那我在楼下等你吧,BYEBYE!”
“好,我现在就过了,BYEBYE!”我挂上电话,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向5舍奔去。
我一直以为,用“玉树临风”来形容男子实在是个莫大的误会这个词应该献给所有和明一样虽无倾城之色但却气质极佳的女子。那晚,明第一眼出现在我的视野之时,我脑中一闪而过并且脱口而出的就是这个词:少女的婀娜、活力与青春,在她身上表现无余。能和这样的MM一起看电影,也算不枉此生了,呵呵。
坐马自达从东门到电影院大概一刻钟的路,老板居然向我索价五元,这些家伙真是坏透了,专拣我们这些追女孩子的人宰,因为他们知道在女孩子面前男孩子总会显得比较大方一点,哪怕他平时是个很小气的人。要在平时,我早已在心里用最恶毒得话把他诅咒1001遍了,可是这一次,我甚至都没有觉察到被宰得痛苦。
——我的心早已被眼前的女子完全占据了。
若干年后,当我提笔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依然可以清晰地记起明的样子,尤其令我久久不能忘怀的,是明的眼睛。那么乌黑的眼珠,那么忽闪的眼神,那是真正的“明眸善睐”啊。
我再也没有见过那么动人的眼睛了。
一路上说了什么我早已忘记,不过我这人生性木讷,尤其面对PLMM更是如此。也许我一路沉默,或是傻笑?总之,当时气氛一定很尴尬。
好在路不算远,一会儿也就到了。
电影院里的情景我不想多说,总之感觉是自己花钱参加了一场追悼会,除了我,里面几乎所有人都在从眼睛里分泌液体,我稍稍观察了一下,发现具体情况又各不相同:有的只是无声地流泪,有的则是连带鼻子和嘴角都开始抽动,更有甚者,开始小声地哭了起来,看来若不是照顾到其他人的感受,她准会嚎啕大哭一场。不过不管怎么说,能同时看到这么多人用这么多种不同的方式流泪,也算是一次难得的经历吧。
明当然也不例外,不一会,她的眼角就开始湿润,还连说“太感人了太感人了”,当然,我得承认,这时我很自然地握住了她的手,而她也没有没有拒绝。
——那是一双精致的小手,小巧而温暖。
散场后,明好象好象还没有从那个伤感而俗套的爱情故事中走出,显得很不开心,这颇让我有些紧张,因为照我的设想,事情应该是这样的:散场后,月朗星稀,我们一路走着回学校,明依偎在我怀里,然后抬起头,盯着我的眼睛问我:“蔡,要是换了我们,你会象JACK那样做吗?”而这时我应该昂首向天信誓旦旦大义凛然做发誓状地说:“会的,我当然会。”
可是散场之后事情竟然会这样,打乱了我预先的所有计划,哎……
明不发一言,我自然也不敢随便乱说什么,于是,一路上我们就这样沉默无语地走到了学校。我把明送到5舍,目送着她的背影慢慢走远,然后转身,带着说不出的感觉回到8舍。
路上我抬头望了望天空,月朗星稀,明天又该是个晴天。
6
既得陇,复望蜀。
现在回想起来,我不免惊讶于自己那时对爱情的朴素的渴望与追求,为了赢得伊人芳心,竟然可以那样执着与“不择手段”。明是幸福的,因为之后我再也没有那么投入地追求过一个女孩。
无疑,明接受我的约会一起去看Titanic给了我足够的信心与勇气让我进一步追她。不过初涉情场的我也深谙贸然出击乃兵家之大忌的古训,于是,我决定向阿飞请教下一步的对策。阿飞是班上公认的风月高手,身边从来就不缺PLMM,我们这些光棍是又羡又嫉。
我咬咬牙拿出两天的生活费请阿飞在东门外的小饭馆小撮了一顿,并且许诺事成之后必当重谢。幸好阿飞酒量不大,两瓶金陵干啤下肚,阿飞醉眼迷离地望着我,开始传授泡妞大法。我赶紧以水洗耳,以超出高数课上百倍不止的注意力仔细聆听,生怕错过任何一个小细节。
“小蔡,我跟你说,知己知彼,百妞百泡。要想俘获芳心,你就一定要让她觉得你们之间确实有共同语言。要是一个MM对你说‘我想我们之间差距很大’,那么完了,你一点希望也没有了。
所以,要是一个女孩子对你说她很喜欢张玉宁,那么哪怕你平日里说他球技狗屎不如,你也要符合着她说他球确实踢得不错;同理,要是一个MM说她很喜欢读刘墉的散文,那么哪怕你心底说他不过是个混稿费的骗子,你也得违心地说他的散文确实很有哲理。UNDERSTAND?”
哇塞!果非浪得虚名,开场白就这么帅!
“正所谓‘见人说人话,遇鬼打鬼腔。’我阿飞也算阅女无数,虽然世间MM各不相同,但我总结了一下,发现有几项特质是所有MM都喜欢的,可谓‘放之四海皆准’。
这第一条就是幽默,当然,我说的是有文化的幽默,可不是兄弟们在宿舍里说的那些荤段子。适度的幽默可以显出你的才华与学识,让MM对你的好感骤然升温。你是咱班的才子,这一点不用我多说想必你也能明白;
其次是诚实,当然,这有个度的问题,不可事事诚实,但更不可胡吹大气,如何把握,就要看你的造化了;
最后就是适度的浪漫。过度的浪漫会让人觉得你没诚意,而且容易引起对方反感,但适度的浪漫还是很具杀伤力的。举个例子来说吧,你和MM初次约会,你一定要记住这时间,以后某个适当的机会你可以告诉她,我还记得我们初次见面的情景,那是在X号X点X分X秒,呵呵,保管把她感动的什么什么的,呵呵。”
也许阿飞还说了别的什么吧,我只知道买单时我甚至觉得有些快慰:毕竟,这顿饭请得不冤!
除了我,宿舍里的几位兄弟英语都不太好,所以每次上英语课之前,兄弟们都是愁云满面,颇有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悲壮之感。而我则恰恰相反,那时,每周两次的英语课成了我最最快乐的时光。
——只因在那里我可以看到明。
那天早上我一如往常起了个大早,兄弟们早已见怪不怪,知道我又使猴急着去上英语课,上铺的大头甚至还阴阳怪气地打趣:“小蔡,哪天把你马子带来兄弟们见识见识啊?”
我才没工夫理这班家伙呢,喝完定的牛奶,我背起书包就出发了。
令我始料未及的是,明居然去得比我还早,我推开教室的门,赫然发现她已经坐在那儿背单词了。明抬起头,冲我很淑女地笑了一下,说早啊,我忙尴尬地回道:“不,还是你早啊。”同时大步流星地走到她旁边,坐了下来。
在心爱的女子(我喜欢说女子,较之女人、女孩之类的词,我觉得“女子”更能传达一种柔情似水的感觉。)面前,雄辩家也会变得木讷,何况我本就是个不善言辞的人!
坐下来之后,我赶紧调动所有的脑细胞来思考如何找到一个合适的话题与明搭讪,该死的阿飞,那天滔滔不绝地讲了那么多,怎么就忘了说如何与MM谈天呢?
于是,彼此之间又沉默了一会,我随手打开一本书,漫无目的地乱翻着。
也许是那晚的Titanic增加了明对我的好感,也许是她不太习惯这种尴尬的沉默。总之,这次居然是她先开了口。记得后来我把这件事告诉阿飞,问主何吉凶,阿飞拍了拍我的肩膀,以十分肯定的语气对我说:“小子,你有戏了!”
话题自然是从那部电影开始的。
老实说我一直无法理解Titanic所产生的巨大轰动,我甚至怀疑那些前仆后继走进电影院的观众中绝大多数不过是在做做姿态,赶一次时髦罢了。反正我个人对它是没什么好感,甚至可以说有些反感——我讨厌一切太煽情的人和事。
我是一个思维很跳跃的人,和朋友聊天时经常是从一个话题突然就转到另一个完全不相干的话题上去。这次,为了避免谈论我所讨厌的话题,我又故伎重演。
听完明对Titanic的观后感,我开始和她谈我的家乡和我的家人,其实我这么做也颇有几分不怀好意——我只是想引她说她家里的事情罢了。阿飞教导我,一定要设法知道她家里的事。
单纯的明哪里想到我会有如此狼子野心?她果然钻进了我的圈套。我听着明津津有味地向我讲她的老爸老妈,讲她小时侯的种种趣事,我在心里得意地大笑。
于是,不费吹灰之力,我就知道她家在南京近郊,父亲是一所中学的校长,母亲也在同一所学校教书,因为是独女,所以母亲从小很娇惯她,但父亲家教很严,而且对她期望颇高。
我简直有些崇拜我自己了,居然可以无师自通地想出这招“抛砖引玉”的绝技,这简直可以作为泡妞史上的经典按理供后生们学习啊!
也许是那天我们确实去得太早了点,聊了这么久,我抬起头四处一看,教室里居然还是只有我们两。可是我知道,用不了多久人就会陆陆续续来齐,而这几分钟,正是我表白的最佳时机。管它呢,豁出去了,即使遭到拒绝反正没人看见。
我得承认: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当面向女孩子示爱,紧张那是不可避免的。我鼓足十二分的勇气,看着明的脸,结结巴巴地说:“明,我想我是喜欢上你了。”
明的身体轻轻地颤抖了一下,脸立马一直红到耳根,她一直低着头,许久,她说道:“我们还是先做普通朋友,好吗?”
——她的声音比文字还轻,但在我听来却是字字真切:凭直觉我知道我已经成功了。
7
那时新区四周都是小山(现在据说因为盖房子已经填平了不少),周末没事的时候我就会带着一本喜欢的书,一个人爬到山顶,一边看书,一边享受着鸟鸣山幽的诗境。感谢那些小山,我就是在那里读了一些经典作品,从而开始培养起自己对人生品位的最初追求。在那些安静的日子里,我潜心读了梭罗的《瓦尔登湖》,雨果的《巴黎圣母院》和《九三年》,车尔尼雪夫斯基的《怎么办?》,席勒的《强盗》与《阴谋与爱情》,房龙的《宽容》与《人类的解放》,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与《遇上百分百的女孩》,川端康成的《千只鹤》与《伊逗的舞女》,杜拉斯的《情人》,哈谢客的《好兵帅克》,还有部分傅雷先生的译作……
我如饥似渴而且毫无功利心地读着它们,我知道,它们将使我受用终生。如果说我现在还有一点审美品位和独立人格的话,我想就是在那时培养起来的。回眸两年的新区生活,我唯一可以骄傲的也在于此:我没有荒废大好的青春岁月,我读了一些堪称经典的书籍。
平心静气地想一下:怎么一提到那两年的读书生活我就如此激动不已呢?真的仅仅是为了那不可再来的岁月吗?
不,绝不是这么简单。
当一段记忆注定要刻上两个人的名字,为他们所共有时、,这记忆会因此变得与众不同,而且格外难忘。
古人云:红袖添香夜读书。呜呼!若真能有心爱之人陪伴,读着智慧的好书,人生夫复何求?虽万钟之爵不易也!
幸运的很,我那时过的就是这样的生活,虽然是那么短暂,但我已经十分满足。
那天英语课前,明终于亲口答应和我做“普通朋友”,这无疑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照阿飞的逻辑,明是女的,又是我的朋友,所以她是我的女朋友。我笑他偷换概念,把“女性朋友”和“女朋友”混为一谈,他则大大咧咧地一摆手:“女孩子天性害羞,你总不能让她亲口说出她是你的女朋友吧?女性朋友,女性朋友,学生恋爱还是少谈‘性’为好,呵呵。”
这家伙,狗嘴里吐不出狗牙,我真是不能和他急了。
不过我还是不得不承认阿飞的话确实不无道理,因为自那次谈话之后,明对我表现出远胜从前的亲近与好感。每次带了零食我总是第一个受惠者(虽然实际上我并不喜欢吃零食),课间休息时也总是找一些话题与我聊天。而最令我不能忘的是,一次英语课上明听出我感冒得很厉害,下午就跑到我宿舍交给我一板“白加黑”,宿舍里的兄弟们见了无不羡慕不已,连称小子三生有幸。也许是爱情的力量吧,后来我的感冒居然不药而治,我把那板药片小心地收好,一次小邬感冒得鼻涕眼泪直流我也没给他一片,气得他直叫我没人性。
这时,我要是再看不出明对我的情意,我就真是一头蠢驴了。
我当然不是蠢驴,于是,我决定再度约她。
我的气质决定了我不能仰人鼻息和逢迎拍马,所以我素来鄙视权贵,尤其是那种大腹便便、目中无人之徒,哪怕只是和他打声招呼也会“使我不得开心颜”。
她的老爸是地方上的财政局长,据说是个实权派人物,经常开着“蓝鸟”来学校看她。每当这时,我都会对她产生一种莫名的敌意,我也深知这种敌意是毫无道理的,而且对她也极为不公,可这就是我的性格,我也没办法。
也许,藏在这种敌意背后的,是一种穷人的敏感与自尊吧。我的父母只是很普通的农民,无权无势,但我爱他们,而且以他们自豪。
那天,她的老爸又开着车来看她。
傍晚,我提着水瓶进了二食堂,买好饭菜,我找了个空座坐了下来,一心一意地埋头吃饭,我吃饭时一贯是很安静的。
“咦,是你呀,这么巧!”我忽然听到她的声音,抬头朝对面一看,正是她,旁边还坐着一个五十上下的中年男子,保养得很好,微微有些发福,鼻梁上和我一样架着一副眼镜。不用说,准是她那个当局长的老爸了,这一次看来是逃不掉,只得与当官的打声招呼了。
“我来介绍,我老爸,他就是我和你提过的那位快班同学,文采很好的那个。”她给我们互相介绍。
“伯父好!”我不太情愿地打了声招呼。
“哦,知道知道。你好。班上就你们两进了快班,有什么事还要你多照顾照顾她啊!”还好,没有我想象中的那种盛气凌人与傲慢,说话很平易近人,我无形中开始对他少了几分敌意。
就这样边吃边聊,我得知他竟然是我们的校友,南工的毕业生!这真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不知他把女儿送进东大,是否有种寄托的意味?
我先吃完,于是我告辞,然后拎起水瓶向水房走去。
我向阿飞咨询第二次约明去哪里比较合适,阿飞歪着脑袋想了一会,然后说出三个字:紫金山。
我一听,这主意果然不坏:眼下秋高气爽,正是登山的好时候,况且,那里比较安静,不用担心会被人打扰。
那时因为在江北,市区来得不多,对这边的地形还不太熟悉,不过幸好班上还有几个“土著人”,也就是南京人,于是,我就跑去问小白。
小白是一个人的外号,土生土长的南京人,因为皮肤跟欧洲人一样白的刺眼而得名。小白从不和女孩子讲话,但每每看见PLMM口水总会掉多长,成为本班一大风景。
小白听说我要去爬紫金山,有些不屑一顾:“那个鬼地方一点也不好玩,我劝你还是省点力气吧。”我说不行我约了马子一起去呢岂可食言,小白一听立马两眼放光,一副穷追不舍的样子,连问:“哪个系的?长得正点吗?我怎么没见过?”这家伙,自己不泡马子,对别人的马子倒挺有兴趣,我只好骗他,只要告诉我线路,怎么乘车,下次一定带过来让他看看。
小白这才告诉我怎么走,临走还冲我嚷道:“不过你得小心那边有狼哟!”
我吓了一跳,“什么什么,狼?”
“就是你这头色狼呀,呵呵”
妈的,又被羞辱了。
8
不知现在新区的师弟师妹们是否还热中英语角?反正在我们那时这玩意是挺流行的,每到礼拜五晚上,总会固定有一班人聚集在大活(有时在金坛院5楼),操着英国人都听不懂的英语聊天,其间还夹杂着一些诸如填单词、唱英文歌、踩气球之类的游戏,奖品不外乎是书签、口香糖之类,当时玩得很起劲,现在回头想想,挺弱智的。
因为聚集了全年级的英语尖子,我们英语快班自然成了英语角的主要力量,有的时候英语角甚至成了我们快班同学的一次聚会:防眼望去,全是熟悉的面孔。
我这人处世一向很低调,对学生社团尤其提不起兴趣,所以在浦口待了两年也没捞得一官半职,而她则不同,我怀疑也许是受了她那当官老爸的影响,她对形形色色的社团组织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
她当时是英语协会的负责人,主持每周一次的英语角。每次英语角开场之前,她都会带着一种政客式的职业微笑出场:“Good evening everyone,welcome to our English Corner!I'm the director of the English Assoisation……”
我觉得我们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如同飞鸟之与游鱼。
因为全班就我们两个进了快班,上大课时又经常坐在一起,彼此之间也可算是相当熟了。不过我很少主动和她说话,有时在路上见了面也只是微笑着点个头。我觉得和她在一起时没有和明在一起时那份坦然和愉悦。
那是一个星期四的下午,我坐在军教馆的一处角落,百无聊赖地听着老太讲广义相对论。真可笑,她居然告诉我爱因斯坦说特定条件下时间会发生拉长或者压缩,我想爱因斯坦他老人家一准失过恋,不然怎么可能说出这么有哲理的话来?
那时,课总是显得特别的长,作业总是特别的多,钱总是特别的不够花。我朝窗外望去,天依旧那么蓝,云依旧那么白,新区真是一方未受工业文明污染的净土。被面包渣和苞米花喂得肥肥的鸽子显得有些慵懒,懒洋洋地踱着方步,它们丰满的体形让我想起了珍珠泉的那次烧烤……
终于,铃声响了,宣布下课之前老太照例又留了一大堆作业。我机械地用笔勾下作业题,脑中则在想着今晚的中日对抗赛。
收拾好书本,我拎起书包准备开拔,这时,坐在旁边的她突然拍了一下我的肩,这个颇男性化的动作让我小吃了一惊,我愕然地转过头:“What is the matter?”
“明完有英语角。”
“知道,明天礼拜五嘛。”
“在金坛院512,今晚布置教室,你可否……?”
原来又在抓苦力,哎!
面对MM的请求,我总是找不出合适的理由婉加拒绝,这几乎已经成了我的一大弱点,这次依然如故,我扶了扶鼻梁上的镜架,然后面无表情地答道:“OK”。
傍晚,我才吃过晚饭从食堂回来,她的电话就来了,催我快点过去帮忙,我说就来就来,其实我心里是在说去死去死。
到了金坛院512,里面已经有几个人在干活了:一个长得比姚明矮不了多少的男生在忙着把桌子搬到角落以便腾出足够的空间来;一个戴着眼镜扎着马尾的女生在黑板上写着什么,她的花体英文写得确实不赖(后来我才知道是外语系的,怪不得);还有几个女生在叽叽喳喳讨论纸花该怎么挂好看。
看来好象没我什么事啊!我于是把手插在口袋里,继续歪着脑袋看那个女生在黑板上龙飞凤舞。
这时她看见了我,冲我微笑着招了招手,我于是走过去:“有什么要我帮忙的吗?”
“Why not say 'Can i help you'?”
“我的口语不好,还是说Chinese比较顺口一点,呵呵”
“这样的,这里有几盘明晚要用的磁带,你试听一下看有什么问题没有。”说着,她交给我两盘盒带,我一看,一盘是新出炉的格莱梅大奖专辑,还有一盘是一些经典电影的插曲。
这个差使倒不坏,我拿着盒带对她晃了晃:“放心吧,我回去仔细听。”
“听完了明天上午给我!”
“OF course.”
我拿着盒带下了楼,一看时间还早,就去了二楼的期刊阅览室。
新区因为没有一座专门的图书馆而遭人诟病,不过新区的阅览室可真不坏,那里居然可以看到《读书》和《天涯》这样的杂志,要知道,现在即使去“先锋”也很难买到《天涯》了!
我挑了本最新的《收获》,记得那时李辉正在上面写专栏,余秋雨也在写“霜天话语”,都很好看。
那时的我,读书总是一翻而过,不求甚解,厚厚一本《收获》,我十分钟不到就“收获”完毕,也不知是否真的有什么收获。我起身离座,把书放回架上。
这时,就在这时,我的眼睛感受到一股强烈的电磁波,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视线的余光之中,不用猜,我知道一定是明,除了她,还有什么能这么强烈得刺激我的眼睛?
我微微转过身去,于是,我又看见了那逃花般娇艳的脸和潭水一样清澈的眼。依然是那条碎花的裙,在她穿来是再合适不过。我想:这裙子遇上她也算有福了。
我忽然想起了要越她爬紫金山,于是轻声说:“我正要找你呢,老大。”
“哦,什么事?”
“恩,是有点事,出去说好吗?”
“那好吧,瞧你,神秘兮兮的。”
“呵呵”
我们站在楼梯旁,我推开茶色的铝合金窗,微凉的晚风迎面吹来,我的精神也为之一振。看着她的长发在风中飞舞,我忽然有种想拥她入怀的冲动。
她压了压自己的头发,半开玩笑地说:“哎,头发长了可真麻烦,我都想把它剪了算了。”
我吓了一跳,我简直不敢想象剪了短发的她会是什么样子?“老大,你可别吓我,你知不知道你这一头长发有多漂亮?”
“切,又耍贫嘴,我高兴怎么着?”
我一摊手,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于是,我又看见了她那灿烂的笑脸。
“说真的,找我什么事?”
“恩,这个嘛,小弟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讲”
“好,那我说了,Will you be free this weekend?”
“干什么?”
“我想找人一起去爬紫金山。”
“怎么这么有雅兴啊?”
“秋高气爽,正好登山嘛。”
“现在说不准,这样,明完英语角答复你,OK?”
“OK”
9
老实说,那时去英语角的男生有很大一半是“动机不良”之徒。此话怎讲?你想啊,既是英语角,那就少不了回有很多外语系的会去,而外语系可是东大知名的美女集散地呀。
说到外语系,幸或不幸,大二时我们班曾和他们(她们?呵呵)一起上过一学期《中国革命史》。中国人怎么革命的早已不记得了,只有外语系女生之多令我至今难忘。那时我算是长了见识:我们班统共也就4个女生,可点名时他们班一直点到二十几号还没听见男性的声音。那时我就会在心里把老哥狠狠骂上N遍:都怪他说什么男孩子学外语没前途,要不如今我也是他们中的一员了!哎,后来放假回家,老哥告诉我每到周二上午就老打喷嚏,我告诉他那是因为我在上革命史课,老哥听了一脸茫然。
不过我岁忝为快班一员,英语角却去得不多,此事不难解释:我正一门心思追明,一心不能二用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还算满痴情的。
周五上午是高数课,任课的是一位极负责的老先生。虽然本人对高数没什么兴趣,但对这位先生我却一直很尊敬,执礼甚恭。现在在这边偶尔在路上遇见了,我都会很恭敬地行礼。毕竟,这样的先生是越来越少了。
课间休息时,我把两盘磁带还给她,并且告诉她磁带音质很好,没有什么问题。
她微笑着说谢啦,我说举“耳”之劳,何足挂齿。这时,一个和她挺熟的女生过来找她,见状打趣地说:“哟,聊得这么开心,我没做电灯泡吧?”
我们都有些尴尬,她笑着骂那个女生神经病,我则见势离开,说“二位好聊,我走了。”
她突然问了句:“今晚的英语角你去不去啊?”
我想起了明的话,干脆地答道:“Of course.”
当晚,金坛512,英语角。
不知怎么回事,那晚去的人特别的多。我进去的时候,但闻满教室都是中国口音的英文,真可谓一派“鸟语花香”。
我一边和熟悉的人打招呼,一边在人群中竭力搜寻明的身影,结果居然没找到。MD,敢放我鸽子?我正余怒未消呢,忽见迎面一短发女子款步向我走来,不会吧?昨天电脑算命说我近日命犯桃花,这么快就应验啦?不对,怎么身影这么熟悉啊?
待到她走到我面前,微笑着对我说:“How are you?”时,我一句话也说不出了——我的嘴巴惊诧成一个大写的“O”字,半天没有合上。
天呐,居然是明,她真的把一头长发给剪了!
昨天我还以为她不过是说说而已,没想到她一言既出,什么马也难追!
我已无心去说什么英国利息了,我在众人诧异的注视下用标准的汉语对明说:“可否出去聊聊,这里太吵了。”
“正有此意。”她用汉语答道。
那晚没有月亮,星星也很稀少,所以显得很暗。恍惚记得风很大,我们都竖起了衣领。
她的声音在夜色中显得有些寂寥而无奈:“你看到了,我把头发剪了,”她很荒凉地笑了笑,“因为我想让今天成为某种结束,或者开始。我想我会记住今天的,哪怕只是为了这头长发。”
我很想告诉她短发的她依然美丽如故,可是似乎有某种东西扼住了我的喉咙,我于是沉默。
夜色中一些都是暗淡,除了她的眼睛,“昨晚我打电话回家,和老爸聊了很久,很久。我有一个在我看来可以算是远大的理想,我想实现它,可我知道我的努力还远远不够,我需要做的事情还很多很多。我不知道最后会是什么样子,可我一定要试一次。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无法正视她的双眸,如同我总是难以面对现实。我抬起头,天边,刚好飞过一颗流星。
“蔡,你是个很优秀的男孩,我是说真的。我很羡慕你的才气,还有你的独特的思维,可我不是你要找的人,我很遗憾,也许这就是缘分吧。你一定会找到比我好的多的女孩子。我们以后还是好朋友,不是吗?”
我苦涩地一笑:“当然,我们永远是朋友。”
就这样分手了,很简单。
我头也不回地朝前走,似乎前面就是天堂一般。
——我只是不想让她看见我流泪的样子。
生平第一次的初恋和失恋就这么结束了,第一次真心实意地追求一个女孩子就这么被毫无理由地拒绝了。
一个人跑到华馆门口的IC电话旁,给老哥打了个电话,老哥接到电话有些意外,说怎么想起现在给我打电话,是不是又发生经济危机啦?
我说不是,只是有些心痛,不知荷药可医?
老哥说:“时间,倾诉,拼命地学习。”
我说明白了,谢谢。
继续朝前走,路过成贤院门口,我条件反射般不由自主放慢了脚步。
是的,我有理由让自己放慢脚步:和明的第一次邂逅不就是在这里吗?那飘逸的长发已经不在,已入深秋,那条碎花的裙想来也早已收起了吧?
物非,人亦非!
从小卖部买了包南京,一个人坐在大操场静静地吸。四周一片黑寂,烟火阵阵斟秋风吹得明灭不定,我于是使劲地吸。我不知道除了能麻木舌头,香烟是否还可以麻木身体的其它器官。
比如心灵?
我只知道世界末日并没有到来,明天太阳还是会照常升起,我还是得起床出操上课吃饭打球抄作业考试看书听歌看球赛,甚至泡MM。
“别这个样子,得不到她,至少还可以和她一起上英语课呢,你已经够幸福的啦。”我对自己说。
我扔掉烟头,用脚使劲将它踩灭,然后起身往回走。
回到宿舍,找出那板“白加黑”,我一口气吞了两粒,大头吐吐舌头,“你没事吧?”
“没什么,只是感冒。”我轻松地答道。
10
接下来的故事未免有些乏善可陈(在一个歌舞升平的年代又有几人的爱情是凄美动人的呢?):我们仍然是朋友,仍然在一起上英语课,明仍然向我借书看,我依然把自认为得意的诗给她看,天依然那么的蓝,云依然那么的白,作业依然那么的多,考试依然那么的难,意甲依然那么的好看,国家队依然那么的臭……
好象也没什么不同啊。我忽然觉得如释重负:就这样不也挺好吗?没有爱情好象也可以活得很开心啊,我对自己说。
好象是11月份吧,记不清了,班级组织秋游,去珍珠泉烧烤。
我们包了一辆中巴,人挺多,我因为半路想起回宿舍拿东西所以去晚了,上了车已经没有座位啦。别看这帮家伙平日里和你称兄道弟挺亲热的,可这时一个个把脑袋伸向窗外装做没看见,我算是认识这些好兄弟了。
——我有轻微关节炎,班上谁都知道啊。
感谢耶酥大哥,没有让好人全进天堂,于是,我听见有人喊我名字,朝声源方向望去,原来是她,她拿起旁边的包,用手示意我坐那儿。哎,挤是挤了点,总聊胜于站吧,于是我走过去,坐下的同时跟她说了声谢谢,她说不客气,再说你给我占过那么多回位子呢。我一想也是这个理,也就觉得心安理得了。
兄弟们正愁没乐子闷得慌呢,此情此景怎会放过?先是大头阴阳怪气地咳嗽,这家伙,每次起哄总少不了他的份。接着是熊猫故意大声地拍着我的肩说:“小蔡,还是你HAPPY呀,有人照顾。”众人听了齐声大笑,除了我,好象每个人都那么开心。
我懒的理他们,咱是失过恋的人,不跟他们一般见识。
到了珍珠泉,我们忙着把大包小包的往下搬。那天的天气好的让我想结婚,我在心里说:良辰美景奈何天,谁怜小蔡刚失恋!
我们把东西全搬到一处很大的草坪的一角堆好,看东西的任务自然交给了老实巴交的胖子。我们约好集合的时间,就分头去玩了。
我决定去爬山。MD,明不陪我爬紫金山,我就先爬上这座小山再说,好歹也算安慰一下自己吧。本想拉上几个兄弟一起爬,谁料这么有创意的提议居然无人响应!老黑一听我要爬这么矮的小山,差点没笑岔了气:“你简直就是天才!”
怎么失恋的人都这么霉呢?我叹了口气,一个人向小山走去。
什么小山,一爬我才知道自己上了当:不仅不矮,还很陡,偏偏我那天穿的牛津底的鞋,摩擦力远远小于重力斜坡方向的分力,害的我老摔交。一句话:霉。这真是倒霉的人喝水还碜牙。
也不知爬了多久,总算爬上了山顶,我长长舒了一口气,虽然因为海拔高度太小,没法体会“一览众山小”的感觉,但我依然觉得很有成就感。我孩子气地打了声口哨,惊走了在林中栖息的一只小鸟。
那天空气好极了,能见度很高,朝山下望去,孩子们在草坪上跑着放着风筝,闲暇的老者在塘边垂钓,不知是钓鱼还是在钓心情?年轻的恋人们手挽着手温馨地散步。也许,在没有失去之前,谁也无法确知自己究竟需要什么。我们总是在不停地追求又轻易地放手,然后又去重新追求,而我们在循环中慢慢苍老。
但世界不会因此而停下脚步,也不会刻意改变什么,于是,就有了悲欢离合与怅然叹息。但无论如何,世界毕竟是美好的。“好好活着。”我告戒自己。
继续朝上走,山顶上修了一圈类似长城样式的甬道,也有模有样地搞了了望台之类,只是建得很粗糙,与长城比起来未免太小家子气——很象南京的风格。我漫无目的地在上面闲逛,山上风很大,我忽然觉得有些冷。
前面,隐约有几个女生在照相留念,我忽然想起来明曾经告诉我她也很喜欢拍照,还给我看过她的影集,看来喜欢拍照也是女孩子的一大共性,如同男孩子喜欢看秋一样。
待到走到近前,我才发现原来是她和班上其他几个女生(那时我的砂眼日益严重,视力不好),我不免感到有点意外,而她们几个则兴奋不已,好象看见了刘德华一般,不由分说就把傻瓜相机塞给我:“我们正愁没人给我们排合照呢,你来得真是太及时啦。”
她们选了处地方站好,我打开镜头,说“茄子”,她们于是一个个笑得象刚中了500万似的,我于是按下快门,顺利地完成了任务。
我把相机还给她,这时,另一个女生突然说:“哎,小蔡,你也来照一张,留个纪念嘛,这里风景满好的。”我说谢啦,我这人先天条件不足,又不上镜,每次照片洗出来都是惨不忍睹,还是省点胶卷吧。可她们看来是蓄谋已久,不依不饶,我只好就范。
她们先让我站在一个了望台的旁边,作极目远眺指点江山状,说这比较酷,我有些哭笑不得,但只好照办,好不容易完了还不准我走,只见另外两个女生躲到一旁凑着耳朵小声议论了一会,然后其中一个过来对我说,要我和她拍一张合影做留念。
我有些惊讶,再看看她,低着脑袋害羞地红着脸,我想心里无事何需心虚?于是微笑着问她意下如何?
还没等我把话说完,那个女生就粗鲁地打断了我的话:“你这个人我真是不能和你急了,人家当然同意了,同学之间嘛,合个影有什么大不了的?真是!”她故意把“同学”两个字拖得老长,在我听来分外刺耳。
这是我们的第一张合影,在我目光呆滞的表情衬托下,她的笑容显得那么的甜。
之后我们又在上面停留了一会,天南海北地闲聊,也许是为了报复没人陪我爬山之仇,我说了好多男生宿舍的趣事,逗得她们捧腹大笑。接着,我们就下山了。
午饭吃得很简单:煮方便面外加荷包蛋。
煮面自然是女生们的事,我们男生在一旁边喝着可乐边玩牌,还不时开着无伤大雅的玩笑。
我们玩了半天还没闻见香位,朝那边一看,几个女生正被浓烟熏得直流眼泪呢,哎,都是千金小姐,干不了粗活啊。老黑走过去抱怨:“怎么还没好?我饿死了。”几个女生正满肚子火无处发呢,这下老黑可惨了,被骂得悻悻而归,嘴里小声咕哝:“这么凶,小心嫁不出去。”没想她们耳朵灵着呢,“放心,嫁不出去也不会找你,呵呵”一个女生笑着说。
约莫过了烙135张大饼的工夫,面总算煮好了。
我的面是她煮的,里面比别人多了一个鸡蛋,被几个男生发现了,大呼不公,她微笑着说:“她上午帮我们照相了,这是酬劳。”
这时那个女生站起来,作慷慨激昂状,说:“我透露一个小秘密:他们俩上午还合影了呢!”
此言一出,立刻引来哇声一片,阿飞是班上出了名的搞笑专家,他拿着一罐可乐走过来,和我作干杯状,说:“小蔡,恭喜你率先脱贫致富!”然后又走到她面前,拿着本杂志代替话筒“采访”她:“请问你对此事做何解释?”
她显得很窘迫,也不见了平日里的伶牙俐齿,我第一次仔细地看着她的脸,忽然觉得她其实也很可爱。
面足蛋饱,照例又出去疯。我很大方地走道她面前,问她下午打算上哪里玩,她说不知道,没来过,也不知什么地方好玩。我说我来过一次,在湖上划小竹筏就很好玩,她说是吗,那我们一起去看看,我说好啊,还有,你的面煮的真好吃。她的脸微微红了一下,说算你会拍马屁。
珍珠泉的水还算清澈,我们阻了个小竹筏,她坐在筏上的小凳上,我负责撑篙。她笑着说看不出你撑得还满专业的嘛,我说那当然,我们家乡有条河,我小时侯就常在上面划船。
就这样说着闲话,不知不觉我们划到了一处僻静的地方。我于是收起竹篙,任竹筏早水面上飘荡,自己则坐下休息。
和明一样,她也是一头长发,她那天穿了件红色毛衣,牛仔裤,休闲鞋,和明比起来,她要外向的多,不过偶尔会耍点小性子,我想也许是因为从小娇惯出来的吧。
她扯下一片伸到水面的垂柳叶,拿在手里摆弄,忽然,她抬起头问我:“你好象对那个什么什么有点意思啊?”
我说谁呀,她说别装蒜了,不就是那个明吗。
我心说这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我苦笑着说:“什么呀,再说人家也看不上我啊。”
她笑道:“不会吧,你可是咱班的大才子啊 。”
我说别损我啦,说说你自己吧。
“我?我有什么好说的,呵呵。对了,我老爸看了你的文章,很欣赏你呢。”
“什么文章啊?”
“就是你发表在《大学生》上的那篇 啊。”
我一笑,说那些全是屁话,你还拿给别人看?
“说真的,我可真羡慕你的编程,太厉害了!”
我不禁回想起那个周六的早晨,不免有些感触,于是我看着她的眼睛,问:“你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啊?”
“很不错啊 ,英语好,编程好,还写一手好文字。”
“我是说真的。”
“当然,骗你干什么!”
11
那晚的烧烤十分有意思,所以至今记忆犹新。
负责采购的老丁是个多多益善主义者,买的鸡翅,牛肉羊肉之类足够喂五十个索马里难民,大伙一开始都还吃得津津有味,可后来就都把兴趣转向了水果及面包上。老赵还不知从哪里弄来一个山芋,放在火堆里烤着吃。
都吃得差不多了,天色也渐渐暗了下来。我们于是点起了篝火,大伙围坐成一圈,随心所欲地闲聊。那时班上有女友的男生还不多,于是四个女生理所当然地成了我们耍贫嘴的对象。
阿飞清了清嗓子,说:“我来给大家讲个故事。”几个女生用诧异的目光看着他,而我们男生则爆发出一阵欢快的笑声。这家伙最喜欢讲荤段子了,他能讲出什么好故事?
果然不出所料,这次阿飞讲的是那个经典的“三只兔子”的故事:
“从前,一只小白兔和她老公吵了一架,老公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小白兔很后悔,于是决定把他找回来。她走啊走啊,来到一片茫茫戈壁,小白兔迷路了。
这时,来了一只小黑兔,他说‘答应我一条件,我就给你指路。’小白兔答应了他,第二天一早她又高高兴兴地上路了。又过了几天,小白兔又迷路了,这时来了一只小灰兔,他说‘答应我一条件,我就给你指路。’小白兔答应了他,第二天一早她又高高兴兴地上路了。
又过了一个月,小白兔走啊走啊,突然生下一只小兔,请问:这只小兔是什么颜色的?”
阿飞讲完了故事,把目光投向四个女生,我在一旁暗自窃笑,心道这家伙真够损的。
阿飞问她:“快班的大才女,你知道吗?”
她笑着摇了摇头。
“那你想不想知道?”
“当然想了。”
“那你答应我一个条件。”阿飞终于达到了目的,狂笑不已。几个女生一分钟后才反应过来。她跑过来给了阿飞一阵粉拳,阿飞大叫道:“小蔡,你不能坐视不管啊。”
到了半夜天气变得相当冷,篝火渐渐暗了下来,而买的柴禾也已用完,于是大伙分头去山上拾柴禾。
老丁有意无意地把我和她分在一起,老丁交给我一个应急灯,还意味深长地说了句:“注意安全。”
那时通往山上的小路已经被封了起来(林区规定不许在山上拾柴禾),我们只得翻过铁栅栏进去。我把应急灯交给她,自己先翻过去,然后拉着她的手帮她翻过来。我心说:此次珍珠泉之行可真富纪念意义:第一次和她合影,还第一次拉她的手。
虽然有个应急灯,但微弱的亮光根本无法驱散浓浓的夜色,再加上林中不知名的昆虫的鸣叫,听起来实在有些恐怖。她似乎很害怕(其实我又何尝不是?),我匆匆忙忙地拉了一些枯死的树枝就逃了出来。
当然,出去时我再一次拉她的手帮她翻过栅栏。
回去时才发现我们两是回的最晚的,呵呵,看来都挺胆小啊。不过他们可不这么说,老丁打趣说:“哟,回来的这么晚,我还以为出什么事了呢。”阿飞接着说:“你真土,这就叫‘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碰上这两个家伙,沉默是明智的选择,所以我缄默不语。
如果说上次对明是我的一相情愿的话,那么这次和她则可以说是心照不宣的相恋,一切都是水到娶成和自然而然的。也许你会说这样的爱情缺乏浪漫与激情,可我要说的是,它很真实,我有一种塌实的感觉。
从珍珠泉回来,班上相继有人患了重感冒,也许是那晚给冻的吧。我给她打了个电话:
“你还好吧?”
她说很好啊 ,怎么突然这么关心我?
我说:“从现在起,我要象关心自己一样的关心你。”
之后的故事平静如水,无非是校园恋爱的那些事:一起自修;一起上课;一起吃饭;周末一起看看电影,逛逛大街;偶尔闹点小矛盾几天不说话,然后又争着向对方认错,和好如初;放假时互相打电话说我好想你,开学见面时激动地跟分别了几个世纪一般……
是的,仅此而已,没有更多值得一记的东西。
转眼间大二也就过去了,我们兴高采烈地告别浦口,心中对闹市中心的本部充满了无限美好的憧憬。
当然,刚搬过来时心中不免觉得失望之极:破烂而拥挤的宿舍一下子击碎了我们的所有热情。早知这样还不如不搬过来呢,我们都这么说。
不过没用多久我们又重新快乐起来,因为我们发现了身初闹市的种种便利,“原来我们做了两年的农民!”老赵这样总结自己的两年新区时光。
我开心地泡网、买书、看球、听各种或有趣或无聊的演讲,全然不知乌云正慢慢涌向天
际。
那也是个礼拜六的早上,她突然打电话过来说有点事要对我说,,我听出她的声音似乎有些不对劲,忙问什么事,她说见了面再说吧,然后就挂了电话。
那天的阳光很好,我们坐在中山院前的草坪上,一个孩子在我们面前跑来跑去放着风筝,可惜那天没什么风,风筝总是没飞起来就落了下来。
我看着她的眼睛,等着她说话。
良久,她终于开口:“我打算去美国留学,TOFEL已经报了名。”
“哦,很好啊,你英语不错,应该试一试。”
“你不怪我?”
“怪你?”我苦笑,“我有什么权利怪你?只可惜我不能陪你了,你知道我家里的情
况。”
然后她开始流泪,我呆呆地望着她。我忽然觉得我们都是那么地孤立无助。
考TOFEL的人是不能心有旁骛的,就这样,我们平静而理智地分了手。这一次,是命运的安排,我无力抗挣,所以我心静如水,除了心灵深处偶尔会隐隐作痛,我的生活没有什么更多的改变。
——直到我在网路上邂逅沈雅以前。
12
搬到本部来之后,新区最让我怀念的就是那儿的住宿了:四人一间,一人一张写字台,当时身在福中不知福,还成天抱怨,现在挤在八人一间的宿舍,才开始明白什么叫“一切过去了的都将成为亲切的怀念”。
——这话好象是裴多菲说的。
当然,总的说来,本部的条件还是远胜新区的,比如说这边买书就方便的多,还有看球也很方便,更重要的是,这儿可以免费上网。
互联网真是个伟大的发明,这里不仅有丰富、完全、及时的资讯,更重要的是,这里谁也看不见谁,没人知道你是男是女,是美是丑,看到欣赏的文字,你可以夸它两句,遇到心烦的事,你可以上BBS去灌水、骂娘,这是一个完全平等和自由的地方。
这一切都很投我的胃口,所以我成了一名网虫。
那晚我很郁闷,所以才会鬼使神差地进了一处聊天室,我已经说过,那是我第一次进聊天室。
我记得和清楚,那是263的全国聊天网,为什么要选择这个地方?也许是因为当时我用的信箱是263的,收信之余顺便点了一下它吧。但这个名字我很喜欢,“全国聊天网”,呵呵,让全国的人都来听我吹牛逼,那感觉一定很爽吧?
用的ID依然是小蔡飞刀,这个网名我已经用了快两年了,在BBS上灌水,骂人,E-MAIL署名,我都用它,我喜欢。
“小蔡飞刀乐呵呵地对大家说:各位GJJDDMM晚上好!”
“小蔡飞刀乐呵呵地对大家说:我有一个马子,她长得好靓,呵呵”
“小蔡飞刀乐呵呵地对大家说:我爱她,她也爱我。我们打算下个月结婚。”
……
我埋头打字,一心吹我的牛逼,不一会就占满了一屏,这使我句的很有成就感。
这时我CHANNEL栏上多了一个按钮,写着“沈雅”,会是谁呢?鼠标一点,写着:
“沈雅(21:09)你失恋了?”
天呐!我简直不敢相信世上还有此等神人,我突然发现自己成了那位穿新装的皇帝,真是愚蠢的可以。
当然,对方也许只不过是开个玩笑,我小蔡飞刀难道是吓大的?对,不能示弱。
“哦,何以见得?”
“呵呵,别坚持了,我是过来人,我很清楚你此刻的感受”
“是吗?愿闻其详”
“失落,彷徨,无奈,还有一点绝望……”
我沉默了好一会,细细品位着这几个形容词:失落,彷徨,无奈,绝望。
真的,说的真象!看来确是过来人。
“WEI……你掉线了?”
“是的,我失恋了。” 我快速地敲出这几个字。
同是天涯失恋人,相谈何必曾相识。
我关掉其他所有窗口,一心一意只和沈雅私聊。当然,我们都小心翼翼地避开那个话题,毕竟,我们都不是受虐狂。
这一点我们配合得相当默契。
“你有些什么爱好?”
“踢球,看书,听歌,集邮,弹吉他,上网灌水,挺杂的”
“差不多耶,还有,我喜欢逛街”
“:)你喜欢看什么样的书?别告诉我是琼瑶、席娟之类”
“不,我喜欢安静的书”
“哦,比如……?”
“村上春树,看过吗?”
“《挪威的森林》,《遇上百分百女孩》?”
“YEAH!觉得怎样?”
“写的不错,就是情节性稍欠火候,要是让我改改就……”
“呵呵,吹牛!”
“我还没说完呢,我是说让我改改就糟啦,呵呵”
“:)”
然后我就发现我掉线了,除了骂娘,我别无办法,只好关机睡觉。
当然,也许你已经发现,我在MM聊天时表现还是相当不错的。毕竟,谁也看不见谁,所以也就少了很多顾忌和压力。
要是那次和明的第一次交谈我的表现有这一半好,我想留给明的印象也许会好很多吧。
需要说明的是,我对聊天室的好感正是起源于这次聊天的经历。因为我发现这种漫无边际的吹牛挺舒服的,怪不得会有那么多人迷恋上网聊天呢。
更何况,我发现自己在聊天方面居然还有那么一点天赋,不发掘发掘简直对不起自己。
于是,我开始盼着能再次遇见沈雅,可这次突然掉线,连她的MAIL都不知道,只好期望上帝保佑下次上线时她也在线了。
这时,老黑已经开始有节奏地打呼了,借着月光看看表,已是12:13
13
一般而言,人到大三,多少会变得有些懒散,这不仅表现在课前匆匆忙忙地抄作业上,也表现在迟到和逃课次数的明显增加上。
和沈雅私聊的第二天,也就是我失恋的第二天,在起床之前,我做出了一个决定:上午两节马列原理课不上了。TNND,既然老黑可以因为一场不打喷嚏也不咳嗽的感冒(感冒是他自己说的,天才知道这叫什么感冒!)而翘一天课,我这个不幸的家伙为什么不能因为一次失恋而逃半天课呢?
更何况,马原老师是很少点名的。
兄弟们都去上课去了,宿舍里一片宁静,我睁着眼睛躺在床上,看着一只蚊子在我面前飞来飞去,它看起来是昨晚已经喝饱了我的血,显得有些慵懒,飞了几圈之后它停了下来,落在我床里边贴着的王菲的鼻尖上。
我很温柔地拍了它一下,于是,王菲的鼻子开始流血。
八点三十一分又十七秒,我决定起床。
洗簌之后,我开始吃早点(失恋了也得吃东西啊),一杯豆奶,一盒饼干,饼干的名字叫“MY便当”,我很喜欢这种饼干,味道很好。
随手打开收音机,流出的居然又是那首《爱一个人好难》,最近不知怎么回事,满大街都在放这首歌,苏永康深情款款地唱道:“想要把你忘记真的好难,思念的痛在我心里纠缠……”就好象他和我一样,刚失过恋一般。
骗谁呢?他会失恋?别逗了。
于是,我赶在苏永康唱完之前关掉了收音机。
干点什么呢?
看书?不行!手头的就只有一本梁遇春的散文和杜拉斯的《情人》,都太伤感了,以现在的心境实在看不进去。
应该看一点搞笑的,对,搞笑的!
打开阿亚的CD盒,哇塞!这家伙的收藏可真丰富,CD,VCD,DVCD……应有尽有,最后我选了一张周星弛的碟,星爷的搞笑水平是毋庸置疑的。
这张碟我已看过不下十遍,《大话西游》。
把碟放进光驱,我一个人静静地看着屏幕,我把音量旋得和大,差不多整栋楼都能听见。
人物的对白已经差不多可以一字不落地背出来了,纵使如此,我依然被逗得狂笑不止,不仅是周星弛,罗家英也是相当搞笑的,当他对至尊宝罗里罗嗦地说:“你要是想要你就说嘛,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想要呢?虽然你很有诚意地看着我,可是你还是要说你你想要的嘛……”
我差点没笑弯了肚子。
真不愧是一部经典的搞笑片啊,王晶能不能再拍出一部超越它的片子呢?
看完这盘《月光宝盒》,看看表,十点二十五分又三十一秒。
打开自己的抽屉,就可以看见一个黑色的皮夹,上面印着“花花公子”的标志,这是我的钱包。
是去年她送我的生日礼物,她还说花花公子用“花花公子”。
我再次觉得很郁闷,并不是说我触景生情,再次想起了她,不,事实上,我远比自己想象的坚强。而是因为我发现钱包里的RMB已经所剩无几,更悲惨的是,饭卡上的钱也已经只能用于打开水了。
我决定上新街口,逛逛书店,然后吃一顿大娘水饺。
太阳底下有没有什么新鲜事?
答案是:没有。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我幻想着能有什么不平常的事发生在我头上,比如说捡到一个钱包,后来发现失主是位PLMM,或是在书店里与一位MM同时看上一本书而因此一见钟情。虽然这些都是老掉牙的套路,但我还是期盼着它们能降临到我的头上,如同我期盼着某一天天上会掉下一块馅饼把我砸死一样。
但事实上什么都没有发生,这真让我有点失望。
唯一值得一提的是当我在新百楼下吃“大娘水饺”时,意外地发现有个MM长得很象她,当然,我知道那绝不可能是她,她今天一天都有课,而且她从不翘课的。
我发现那个MM长得真的很象她,这引起了我的好奇,我坐在了她对面的一张桌子上,边吃边向她那边看,她显然已经感觉到了我的注目礼,多少显得有些不自在,虽然她竭力不向我这边看,但她的脸已开始变红。
后来她终于落荒而逃,也许她把我当色狼了吧?
她的盘子里还剩了十几个饺子,我听见邻座的一位老头叹气地摇摇头:“哎,现在的年轻人呐,真是浪费哟!”
我突然发觉自己好无聊,这个念头大大影响了我的食欲,我推开只吃了一半的饺子,在老头再一次惊诧的目光中离去。
下午一如既往地上了线,但没进聊天室,而是进了XICI和SBBS,我在XICI上灌水、骂人,在虎踞龙盘上看别人的帖子。
那是一位老鸟写的帖子,写得很棒,题目叫《聊天室泡妞秘笈》。
14
看完那篇秘笈,我有种如虎添翼的感觉:呵呵,我的天资本就不错,如今又有秘笈相助,到聊天室一现身,还不把那些PPMM给弄得神魂颠倒,非我不嫁?要是N个MM同时找我聊,我可怎么应付得了?以我的中打,同时应付三四个是不成问题的,再多了怕就……
我正在做着我的清秋大梦呢,一阵踢门声把我拽回了现实,不用猜我都知道是土人张,这家伙没有用手敲门的习惯,也很少记得带钥匙,要是屋里没人,他就会到别的宿舍游荡,直到兄弟们回来开门为止。
我起身开门,土人张手提盒饭冲了进来,一进门就以一种掩藏不住的幸灾乐祸的口气告诉我,我被点了。
“啊?NND,马原老师点名了?”这简直让我感到悲愤。
“不是点名,是他出了个题目,大家交纸条上去。”
“MD,你们不会替我写一张吗?”
“怎么可能呢!但问题在于,大头和张辉都代你写了一张!”
我简直感动得热泪盈眶,兄弟们对我实在……实在太好了,怎么就这么照顾我呢?现在,我得在下次马原课之前想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理由,证明我确实能写出两种截然不同的字体!
晚上没课,我决定上网聊天,看看秘笈威力究竟如何。
我开了四个窗口:在SINA上看新闻,在XICI上看帖,偶尔也会写几句,在SHAWEI上看体育新闻,而用TELNET登陆SBBS则是为了长经验值,聊天时我就不管他了,任我的ID在上面发呆好了。
我的记性素来不好,所以我在网上的各个PASSWORD都是一样的,甚至连ID 也一样:XCFD,中文是“小蔡飞刀”,只有XICI是个例外,当时注册时竟被告知“小蔡飞刀”已被使用,这件事使我颇为郁闷,一怒之下差点没注了个“小蔡飞刀他爸”,不过转念一想,自己做自己老爸好象不妥,于是便注了个“飞刀小蔡”。
心里很希望能再次遇见沈雅,用DCC去QUERY一下,没有,颇有些失落,于是在每个CHANNEL都用框体打了句“这里有认识我的人吗?”然后就把窗口切换到SHAWEI上去了,国家队的排名一路下降,哎……
又上XICI逛了逛,看了看兄弟们在“东大传说”上的帖子,大多是在发牢骚,但也有一些写得很有意思,比如一个标题为“女生熄灯后谈什么?”的帖子说“据说女生熄灯后主要话题就是男性,有时干脆连前面那个字也省了……”
呵呵,真是这样吗?
无意间点了一下BBS,意外地发现传呼器上有人呼叫,打开一看,一个熟悉的名字赫然入眼:
SHENYA:HI,你是小蔡飞刀?:)
我的心跳陡然加快,费了好大劲才使按键盘的手停止发抖,我赶紧REPLY:是啊。你是沈雅?呵呵。想不到你也是虎踞龙盘的用户,常灌水吗?
“不,我墨水有限,不过我喜欢看别人的帖子,你的帖子我以前就看过,很喜欢,但那时还不知道你就是小蔡飞刀,失敬了!呵呵”
“呵呵,过奖了”
“咦,我们怎么在这聊了起来,还是去IRC吧,这个界面我不习惯”
“好啊,你进哪个CHANNEL?”
“老地方,心情驿站”
“好,CUL!”
“一会见!”
以最快速度登陆263,下载IRC,一切OK,两分钟后我如约出现在“心情驿站”,一查用户列表,她也那儿了。
我一如往常采用私聊,双击“沈雅”的名字,开了一个新窗口,然后我开始敲击键盘。
“我觉得我们真可谓有缘,你说呢?”
“哦,是吗,何以见得?”
“你看,上次我突然掉线,我们连对方E-MAIL都不知道,可今天一上线居然会在BBS相遇,呵呵”
“:)心情好点了没?”
“我说过我是个坚强的人”
“佩服佩服,不过男孩子应该这样:提得起放得下”
“同意”
“不介意我问一下你的故事吗?若不想说就算了”
“没事,我没打算抗拒遗忘”
“她是你的同学?”
“是 ,大一时还是同班,后来她转了系”
“哦……为什么分手?虽然我知道这个问题很愚蠢”
“怎么说呢,政见不和”
“?愿闻其详”
“学得倒挺快嘛,她要考TOFEL,但我不想也不可能和她一起出去的”
“为什么?”
“钱”
对方沉默了好久,也许我的回答勾起了她的某种回忆?
而且,显然,是某种心灵深处的悸动与神伤。
我猜得没错,许久,她终于说话了:没错,世间的悲剧大多因它而起,我明白。
我意识到我们的谈话正笼罩在一种伤感的气氛之中,这对我尚未愈合的伤口当然没什么好处,于是我说了句:换个话题好吗?
“那谈谈文学吧,我看过你的帖子,印象中你应该是很喜欢看书的”
“是的,足球、音乐与书于我是不可或缺的,当然,还有网络”
“我们倒有些臭味相投,呵呵”
“哦?你也是球迷?”
“没准我的球龄比你还稍长一点”
“哈哈”
“谈谈你喜欢的书吧”
“很多,《九三年》,《怎么办》,《追忆逝水年华》,《情人》,《瓦尔登湖》……”
“清一色外国文学,不过你说的这些确实不错,象《情人》我就看过多遍”
“我看过6遍”
“:)《瓦尔登湖》我放在枕边,每晚睡前翻翻。国内的就没有喜欢的吗?”
“有,但当代的优秀的太少,以前很喜欢王小波的散文和汪曾祺的小说,可惜……”
“《我的精神家园》、《受戒》?”
“YES”
“余华呢?”
“《活着》还可以,《许三观卖血记》也不错,其它一般”
“呵呵……”
“你打的省略号比笑脸符还多”
“是吗,也许是因为我本就不爱说话吧”
“哦?你今晚可说了不少哦”
“碰到知己了嘛”
“三块肉,呵呵”
“不客气,我要下了,下次再聊,今晚和你聊天很愉快,谢谢!”
“ME2,这么快就走了,你在网吧?”
“是啊,你呢?”
“宿舍”
“好羡慕你哟”
“留个E-MAIL吧,!·#¥%……—”
“!¥%……—”
(为防止受垃圾邮件骚扰,此处以马赛克处理。)
“我会给你写信的”
“好啊,ME2”
“等着看你的新作:)”
“谢谢!记住你了”
“ME2,88”
“88”
关上机子,扭了扭脖子,甩了甩发麻的胳膊,这时,熊猫的RADIO已经开始转播体育新闻了,原来已经10:30了,这真是“网中方数日,人间几千年”啊。
临熄灯前的男生宿舍一派忙碌的景象,不外乎是吃夜宵,洗脸洗脚,洗衣服,赶着抄次日要交的作业等等,当然,如果这些你都没份,你还有一种选择:吹牛。几个人坐在一块对吹,话题不外乎是女性了,当然,偶尔前面那个字也会省掉,呵呵。
说到吃夜宵,你可能马上会联想到方便面,但实际上,男生宿舍里吃得最多的却是茶叶蛋、粽子、饼干之类,原因很简单:很难找到足以泡开方便面的开水,当然,水还是有的,但多半是三天之前打的,这种水岂但泡不了方便面,有一次还把老赵喝得考试时拉肚子,成为女生之中轰动一时之新闻,男生们的形象也因之大受影响。
听完体育新闻,写日记,毕,睡觉。
15
因为沈雅而迷恋聊天,后来又因为同样的理由而不再聊天,冥冥之中,又是轮回。
“<<第一次亲密接触>>不过是个网络版的童话罢了。”对于当时已成都市时髦话题的网恋,我曾那么的嗤之以鼻,而令我始料不及的是,我自己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身陷其中不能自拔,这委实具有一些讽刺意味。
光阴付流水,不觉间已在这座城市待了三年。坦白说,我对这座城市没有太大的好感,无论怎么看,南京都有些不南不北的尴尬:它既缺乏江南水乡的诗情画意,也没有北方所特有的粗犷与大气;南京方言既不似苏常一带的吴侬软语,也比不上京片子的十足韵味;南京的市民太小家子气,也太势利,贪小便宜;南京的内河又黑又臭,翻读俞平伯先生写于五四时期的名文《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简直恍如隔世,看着今天那条臭兮兮的秦淮河,我很难相信历史上这里曾住着惊艳倾国的秦淮八艳。
当然,南京还是有它骄傲的资本的,那就是它的历史文化底蕴。漫步在这座城市,你一不小心就会与历史擦肩而过,这时不由得你不感叹六朝古都绝非浪得虚名。
一个没有历史的城市不免肤浅,可是一座承载了太多历史的城市呢?那历史终究免不了成为负累,拖住城市发展的节奏。南京就是这样,沉重的历史注定它做不了大的变革,只好退而求其次,在小细节上缝缝补补,纠缠不清。它不愠不火,不新不旧,不穷不富,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