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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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陈陈

不
不爱洗澡的鱼
2001-03-12 03:51
叶陈陈,女,24岁,未婚,身高1米60,体重不详。
叶陈陈就是我,或者说,应该是我,一个普普通通却冥顽不灵的小女子。傻哩吧叽的妹妹头,眼睛虽大,不过,可惜的是,眼镜却更大,由于一个月的暴饮暴食,使得本来蛮上镜的小尖下巴很艰难的维持着仅剩的一点弧度。
阿芙说,现在最流行的男孩子一要高二要帅最重要的是要坏。随她好了,随她。阿芙漂亮,染成栗色的波浪长发,粉红的吊带裙以及紫色的细高跟凉鞋。可是,漂亮不能当饭吃,那一摞厚厚的情书也不能当饭吃,阿芙说,我的性情具有相当地挑战性,其实,她的引伸义是:叶陈陈,你是个十足的变态小女人!!!
我不相信爱情。说我孤僻也好,架子大也好,赶时髦也好,我无所谓。高二的时候,曾给一个暗恋了两年的男孩写了一封情书,结果被弄得他们全班传阅。一个小时之内,我由无名小卒变成校园名人。
然而阿芙的话让我想到了焰。
他是我很好很好的男的朋友。好到可以一起窝在我的单人宿舍里猜拳喝酒,然后被我丢在沙发上一觉到天亮的那种。他够高,1米82左右的个子,我踮起脚尖也只能够到他的下巴。他够帅,从侧面看上去,额头,眉角,鼻梁,下巴,仿佛都是用刻刀一笔一划出的作品。我曾玩笑着对他说,王焰,如果你英年早逝,把你的尸体送我吧,我要把他做成标本,用福尔马林泡起来,然而爱他一辈子。他抱着肩站着,不置可否地挑了挑眉,浑身上下散发出的那种邪邪的气息让我足足失神了三分钟零二十四秒。所以,他也够坏。
我想阿芙一定会被他迷住。至于他??呵呵,典型的“来者不拒”大众情人。温柔,泼辣,妩媚,性感,照单全收。更毒点说,他是老少咸宜的公共型男人。
不过,比较壮烈的是,他身边的痴情女人没有一个能套的住他一个月的。而我,叶陈陈,却成功的作了他两年又二十八天的女的朋友。
他说,世界上最惨的事莫过于他爱的人不爱他,爱他的人他不爱。我笑他肤浅。我说,你知道什么叫“两情相悦”吗?就是一个人花两倍的心思去爱对方。说完,我笑趴在地。他却忽然抓住我的手,用一种极夸张的声音喊道:“叶陈陈,你跟了我两年,怎么可能对我一点儿欲望也没有?”于是我拔下脚上墨绿的凉拖,毫不犹豫地瞄准他的头砸了过去。
阿芙说我不像个女人。为什么要用“像”这个奇怪的字眼呢?我的身份证上明明白白的印着“姓名叶陈陈 性别女”。曾看过一篇关于女人和猫的文章,都是一样的会任性会撒娇,得宠时趾高气昂,被遗弃时乖乖缩在墙角。可是,女人像猫,而猫却不像女人。
三月一日。我的生日。晚上十一点多钟的时候,焰忽然醉醺醺的闯了进来,红着眼睛向我吼到——“静回来了,她被那个男人甩了,她要我原谅她,她要我原谅她!!!”静是他最爱的女人,却为了钱离开了他,俗的很,不过,我能理解。在我的眼里,钱,的确是最靠得住的东西。
屋子里静静的,他倚在沙发上,一动不动。我忽然笑了,说,这是好事儿啊,你失去的终究又回来了,不是吗?去,赶紧下楼买瓶酒咱们庆祝一下。一秒钟,两秒钟,三秒钟,他也笑了,上前搂住我的脖子,在我的额上轻轻的吻了一下,他说,“叶陈陈,你这个小女人,你这只小恶魔。“望着他从门口消失的背影,我的眼角开始湿润,我忽然很清醒地意识到,我终于完完全全地失去他了。
第二天,他随那个女人离开了这座城市。
第二年,又传出了他要结婚的消息。消息是阿芙告诉我的,她喋喋不休地说,“真是搞不清楚王焰那家伙是怎么想的,那么好的条件,那么骄傲的一个人,怎么会偏偏找了个这么平庸的新娘……”忽然,她又好紧张地摇着我的肩大叫,“叶陈陈,你看你看,这个新娘长得是不是有点像你???”照片上的那个女子理着傻哩巴叽的妹妹头,大大的眼睛,微圆的下巴,不是静,当然也不会是叶陈陈。
于是那一夜我喝了很多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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