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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三条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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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天涯》2000年第2期
□秦晖
我在故我思,乃有“问题”焉。
我思故我在,乃有“主义”焉。
“五四”以来,中国知识分子就一直在“主义”与“问题”两个方面苦苦求索
着。“五四”运动本身,与其用那个大而无当涵义不明的概念称之为“文化”运动,
不如说它就是中国人( 以知识分子为代表) 坦言“主义”、直面“问题”的运动。
当年胡适与李大钊曾有过“问题”还是“主义”之争。但实际上,包括胡、李在内
的“五四”精英,大都是既谈“主义”,也谈“问题”的。区别只在于“主义”不
同,对“问题”的认识与解答也不同罢了。
八十年过去了,世纪之交、千禧之际的中国仍然处在大变革的时代,也仍然需
要坦言“主义”、直面“问题”的精神。的确,回避“问题”的“主义”说教,是
为空疏之学,而缺乏“主义”的“问题”研究,可称饾饤之学。空疏之学与饾饤之
学今后像过去一样仍会存在,但走出空疏化与饾饤化的“问题与主义”的讨论无疑
是中国思想界的希望。
我十五岁时在文革中失学,下乡“插队”当了九年农民,在那“早稻田大学”
(读者切勿以为是日本的那所!)里便与“农民学”有了缘分,二十四岁时从“早
稻田”进入那不种稻的大学当研究生,则以“土地制度与农民战争史”为研究方向,
以后农民问题一直是我关注的中心。理论与实践的探索都告诉我,中国的所谓农民
问题过去与现在都是peasants (农民)问题, 而不是farmers (农场工)问题,
它从来不仅仅与种田人有关,本质上也不是一个“早稻田”里的问题。尤其在1949
年以后,中国仅有的一点citizen (市民、公民)成分也逐渐被消灭,“城里人”
变得比“乡下人”更peasantization (农民化)(或non-citizenization[ 非市
(公)民化] )了。以至于1978 年以后还是乡下人在教城里人怎样做citizen--
起码经济上是如此。九年的务农生涯使我与乡村建立了密切的联系,有了许多农民
朋友,种田人的问题就是我的问题,而不是“他们的问题”。因此狭义的农民问题
研究,从过去所谓的农民战争史、土地制度史,如今所谓的农业经济学、乡村社会
学直到当前改革中面临的所谓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都是我所关注的。
但除了这些狭义的农民学研究之外,peasantology (农民学)还有其更为广
义的内容,即农民国家、农业文明、传统社会的研究,尤其是它们的改革与现代化,
即如何向市民(公民)国家、工业文明、现代社会转变的研究。而这涉及的决不仅
仅是种田人或所谓“三农”问题。九年农村生活使我有了种田人的感情,但这并未
让我感到毛泽东所谓的城里人接受农民“再教育”“很有必要”,更没让我相信(
同样是毛讲的)“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它只是让我感到城里人与农民同样不
自由,同样是“共同体的附属物”。如果说两者有什么不同,那只是城里人比乡下
人更多地受到共同体的保护(“三年困难时期”饿死的只是乡下人,而我们这些城
里人当时的“上山下乡”虽被视为一种不幸,但仍因享受所谓“知青待遇”而受到
老乡们的羡慕),同时也更多地受到共同体的束缚(从政治控制到“单位”的约束,
包括我们这种身不由己的“插队”)。因此到了摆脱共同体的改革时代,乡下人也
就更易于挣脱束缚,更少付出失去“保护”的代价。但归根结底,改革对我们的城
乡社会都是一种重构,城乡的人们都要在改革中完成从peasants 到citizen ,即
从依附性的共同体成员到有个性的自由人的过程。
因此在当代中国,狭义农民学与广义农民学的结合具有极重要的意义。如果说
在已经没有peasants 而只有farmers 的发达国家,人们可以以农场最适宜规模为
核心范畴来建立微观农业经济学,以农产品价格—供给反应为核心范畴来建立宏观
农业经济学,那么在我们这里,就农言农的“农业经济学”是很少有意义的。在古
代中国,专制国家与民间社会的矛盾从来比农村内部的主佃、贫富矛盾更重要(那
么多的“农民战争”都是反官府反朝廷而非反地主的),在今日中国,更有“农民
有问题,但不是‘农民问题’”之说。所以我曾说过:“中国问题的实质是农民问
题”这句话应该反过来讲:农民问题的实质是中国问题。
总之,今日的农民研究应当是狭义农民学与广义农民学的结合。狭义农民学应
当关注与种田人即以“农”为业之“民”相联系的人文社会问题,如土地制度、农
民运动、乡村社会、社区组织、农民负担、乡土文化、农民流动等;而广义农民学
则是研究传统社会、前工业社会、前近代社会、前市民社会或不发达社会(以前常
被称为“封建社会”,但这一名词歧义甚多)的理论,尤其是这种社会之现代化演
进的理论。这种社会通常以农业为主,但其基本特征并不在于其职业性,因而其问
题也不限于种田人的问题。或者也可以说,狭义农民学是一种“问题”之学,广义
农民学则是一种“主义”之学。缺了前者,农民研究就会流于空疏;而缺了后者,
农民研究就会流于饾饤化。
我正是抱着“问题”与“主义”结合、狭义农民学与广义农民学结合的想法写
作本书的。本书前半部关于“关中模式”的研究偏重于讨论实证“问题”,后半部
关于“前近代社会”的研究则偏重理论或“主义”。原书写成于1988 年,当时我
执教于陕西师范大学,故而本书的“问题”来自“关中模式”而“主义”则带有八
十年代新启蒙运动的特点,然而1989 年中国政治文化气候的急变使出版社撤下了
已付印的书稿,直到1996 年,我已转到北京清华大学任教,本书才作为我主编的
《农民学丛书》之一种在北京出版。
今天看来,我在写作本书的八十年代后期对“问题”与“主义”的看法仍然成
立。而我在近期发展了的一些观点主要是:在强调传统社会共同体本位这一基本特
征的同时指出中国传统的大共同体本位与西方传统的小共同体本位之区别,它导致
西方近代化起步时经历过一个“市民与王权的联盟”即个体人权与大共同体联手首
先打破小共同体桎梏的阶段,而在中国这一阶段可能会代之以个体人权与小共同体
的联盟,以首先打破大共同体的束缚。近代中国农村的许多现象,从晚清的宗族自
治到当代的乡镇企业,以此来解释都比将它们简单贬之为“封建泛滥”或褒之为“
传统活力”更为合理。
九十年代“保守的文化决定论”取代了“批判的文化决定论”而盛行一时,我
对二者都予以拒绝,指出“文化决定论的贫困”,主张价值上的普世主义与进步主
义,和历史观上的非决定论(即既反对历史决定论也反对文化决定论),提出“自
己对自己负责的历史观”。
我曾把消解传统共同体建立个性化的公民社会的改革进程比喻为旧式大家庭的
“分家”。在这之前,“要不要分家”是个重要问题,而在分家完成后,新的自由
小家庭面临的冷漠、孤立、风险等等也是重要问题。但在这两者之间,“如何分家”
、怎样公平地分家才是最重要的问题。因为经验告诉我们,在旧式大家庭危机的时
候最可能激化的矛盾不是要否分家之争,而是如何分家之争。它不仅关系到分家过
程是否会出乱子,而且也关系到分家之后到底会有什么结局:是在公平分家之后建
立一种“亲兄弟、明算账”的良性格局、在理性交易之中保持和谐的亲情呢,还是
因分家不公而结下冤仇,引起日后无穷纷争并使“分家之后的问题”更加严重?甚
至于它也关系到已经不成问题的“要否分家之争”是否会重新成为问题:为不公正
的分家所激怒的人们会不会又去寻找一个新的大家长,在混乱中重建旧式大家庭,
从而造成又一轮痛苦的历史循环?
所以,“如何分家”或分家中的公正问题极端重要,这不仅是对分家过程本身
而言,而且关系到我们国家与人类能否跳出六道轮回的历史怪圈,在新的千年纪里
建设新文明。每个真心希望摈除旧式家长制之弊的人,每个真正担心新式现代病的
人,都必须正视它。
遗憾的是如今真正能正视“如何分家”这个真问题的人不多。其中原因可能在
于:一是“如何分家”这问题十分具体化,不如“要不要分家”之类问题那么形而
上和具有“理论性”。二是谈这种问题也可能不受欢迎;偷了或强占了“家产”的
人自然讨厌谈论“公平分家”,而他们是家内最有势力的人,得罪他们是有风险的;
外面的人则只想与“分家”后的新户主们做生意,很少有谁对“分家”的公平与否
感兴趣。还有的外人久居于新式小家庭之中一直抱怨它的冷漠与孤独,他们乐于听
到同样的抱怨,却不会理解“分家不公”之苦。
于是我们这里的人们也就忙于做两件事:或者一个劲地论证分家的好处,不管
三七二十一能分就行,以至实际上在为偷窃、强占“家产”的行为找理由,或者一
个劲地抨击新式自由小家庭的冷漠与孤独,甚至实际上在为旧式大家长作黄昏之颂。
而有的时候,强占家产者与旧式大家长常常就是同一些人,于是我们又听到了合以
上两类声音而为一的“左右逢源”之声。
不能说以上议论全无一点道理。分家的好处和小家庭的冷漠、孤独也许都是事
实,然而离开了“如何分家”的选择,那些议论的价值至少要大打折扣的。
于是“公平分家”即为公正的改革道路而呼吁便成为我所关注的中心问题。早
在1989 年以前我写作本书的时候-- 那时“要否分家之争”还是真正的中心问题--
我们就从历史上的“雅典道路”与“马其顿道路”、“美国式道路”与“普鲁士道
路”的研究中提出了“改革道路的选择比改革与否的争论更重要”的命题。1992
年我们呼吁公正的改革,提出要防止“掌勺者私分大锅饭”,更不能允许“掌勺者
私占大饭锅”。1994 年起我连续写了五论“公正至上”的文章,同时从剖析历史
案例与分析现实问题两个角度探讨了现代化、改革中的公正问题在各个领域的表现,
也包括农村、农民问题。
1997 年底“自由主义与新左派”之争在国内“浮出水面”。而实际上此前这
种争论在海外已经展开,在国内则已以“问题”之争的形式在“水面”下进行。我
两者都参与了。我以为从八十年代的“文化热”到九十年代的“主义热”是思想解
放又上了一个台阶。“文化热”时还缺少直面“问题”、坦言“主义”的氛围,那
时的人们只能用“文化讨论”的形式进行隐喻式的思想交锋,什么东西都要扯上孔
夫子或“文化传统”,反把许多本可明晰表达的问题弄得云山雾罩。如今有了讨论
“主义”的空间,这实在是一大进步。但不足的是:由于如今“问题”禁忌往往比
“主义”禁忌更突出-- 这是“如何分家”比“要否分家”更突出、利益冲突比“
信仰冲突”更突出的社会动态在思想界的反映-- 致使这场“主义”讨论如今很大
程度上还只是在“思想资源”的层面上展开。一边是哈耶克、科斯,一边是“后学”
、“新马”,听起来像是洋人之间的争论。“资源”之争固然很有意义,但如果脱
离了现实的“问题意识”,“资源”反而有可能遮蔽了“思想”。因为任何深刻的
“主义”都不可能脱离现实“问题意识”而仅从学术传承的脉络中产生和发展。有
人认为,哈耶克与缪尔达尔的思想不可调和。其实在某些“问题”面前,岂止哈耶
克与缪尔达尔,就是同有极端自由主义名声的哈耶克与米塞斯也是不可调和的。而
在另一些“问题”面前,不要说哈耶克与缪尔达尔,就连哈耶克与马克思也可能会
持同样立场-- 我国目前那些既为哈耶克的理念所不容也为马克思的理念所不容的
事难道还少吗?在沙皇俄国的一个历史时期,社会民主派(马克思主义者)追求“
美国式道路”,而自由派自称“合法马克思主义者”。而这两者与寡头主义、民粹
主义的斗争才是水火不相容的。然而后来在斯托雷平时代,一部分社会民主派日益
民粹主义化,而一部分自由派日益寡头主义化,两者的冲突日益尖锐而寡头主义与
民粹主义之风却愈刮愈烈。终于在一场植根于“不公正分家”的社会大动荡中导致
了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同归于尽,而民粹主义和寡头主义却以最极端的形式
结合为一并把俄国带入了漫漫长夜之中。
在今日中国的“主义热”中回顾这段历史,有许多教训是应当记取的。今日“
主义热”中的各方都从当代西方吸取“思想资源”和符号资源,但与自由秩序早已
建立的西方相比,如今我们面临的“问题情境”实与自由秩序建立前的沙俄更为近
似。在那种情境中,自由的缺乏不是因为社会民主太多,社会民主的缺乏也不是因
为自由太多。因此那时的社会民主派向往自由竞争的民主国家即“美国式道路”而
仇视具有俾斯麦式社会保障制度的专制国家即“普鲁士道路”;而自由主义反对派
宁可从积极自由的角度赞赏马克思,也要反对托利党式的(而非伯克式的)保守主
义。类似地,从中国现实的“问题情境”出发,我们现在不是自由主义太多了或是
社会民主主义太多了,而是寡头主义与民粹主义太多了。因此从自由主义立场出发
批判寡头主义,从社会民主立场出发批判民粹主义,都是极为必要的。
我正是同时在这“两条战线”上参加“主义之争”的。那么有人会问:你到底
持自由主义立场还是社会民主主义立场?我的回答是:在自由秩序建立之前这两个
立场的价值重合面是很大的,只是随着自由秩序的建立,两者的价值重合面才日益
缩小而价值对立日益凸显。(但在当代发达国家二者又开始新一轮重合)因此在中
国目前的“问题”背景下,我坚持的是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都肯定的那些价值,
而反对那些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都否定的价值。至于那些为自由主义所肯定而
为社会民主主义所否定的东西(如“纯粹市场经济”),以及那些为自由主义所否
定而为社会民主主义所肯定的东西(如“过分强大的”工会),则我们中国现在都
还没有。等到有了再来选择自己的立场也还不迟。
我这个态度是不是所谓的“第三条道路”呢?也许是的,但也许说是“第一、
二条道路的重合”(而不是两条道路之间,更不是两条道路之外)更准确。无论如
何,中国目前的问题既不是“自由太多妨碍了平等”,也不是“平等太多妨碍了自
由”,因此我们只能追求更多的自由同时也有更多平等的“第三条道路”,而不能
追求那既不自由也无平等的“第三条道路”,甚至也不追求那“半自由半平等”的
或“折中于自由与平等之间”的“第三条道路”。希特勒当年曾宣称要搞一种超越
于“盎格鲁撒克逊式民主”和“苏维埃民主”的“日耳曼民主”,这就是那种既不
自由也无平等的“第三条道路”之例,我们当然不能学。另一方面,如今的布莱尔
宣称他的“第三条道路”是“既非福利国家,也非自由放任”,那是因为他们的福
利国家与自由放任都曾经太多。而我们这个绝大多数人口(农民)毫无社会保障同
时也很少有自由(看看到处“清理农民工”的情形!)的国度,难道不应该走上一
条“更多的福利国家,更多的自由放任”之路吗?所以布莱尔的探索虽然可贵,但
我们也不能照搬。
要之,我们要走的决不是反自由也反社会民主的道路,也不是以自由反社会民
主或以社会民主反自由的道路,甚至不是“介于自由与社会民主之间的”道路,而
只能是重合了自由与社会民主二者之基本价值的道路。这种基本价值在别人那里已
经实现,因此他们会为自由主义或社会民主主义各自的价值选择左的、右的或中间
的立场。而在我们这里,在为上述基本价值而奋斗的过程中实际上只有两种立场,
即人道的或反人道的立场,哈耶克与马克思反对希特勒与斯大林的立场。如今有人
在海外提出“自由左派反对自由右派”的命题,在别人那里这也许是个真命题,因
为他们那里除了“自由右派”之外自由左派便没有什么可反对了,反过来说也是一
样。但在我们这里,只反对“自由右派”的人或把“自由右派”当作头号敌人的人
决不是什么“自由左派”,而是(用沙俄时代社会民主党人的话说)“警察民粹派”
。另一方面,只反对“自由左派”或只反对社会民主原则的人也不是什么“自由右
派”,而是“警察寡头派”。——而正如普列汉诺夫等人当时指出的,警察民粹派
与警察寡头派很容易互相转换,因此自由主义者与社会民主主义者也不应互为仇敌,
而应是“分开走,一起打”的关系。自由派与社会民主派的关系尚且如此,“自由
左派反对自由右派”之说又何为乎哉?
因此在“主义”问题上,我只能持自由—社会民主的基本价值立场,用我在一
篇文章中的说法即“自由优先于主义”的立场。这一立场如在西方可能会显得十分
“中庸”:它似乎不左不右,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亦左亦右,但在中国它却是一种“
激进的中庸”——在经济上,它既不利于大家长保卫或复兴宗法大家庭(如某些“
左派”所赞成的),也不利于大家长独占家产而把子弟们踢出家门(如某些“右派”
所赞成的)。在政治上,它反对那种只准拥护的政府,而愿意拥护那种可以反对的
政府,因此它既受到那种专门拥护“只准拥护的政府”的“保守主义者”的攻击,
也受到那种专门反对“可以反对的政府”的“激进主义者”的攻击;而后两种人关
于“激进还是保守”的争论在它看来却显得十分滑稽。毫无疑问,这样的立场在当
代发达国家是平淡无奇的,但在今日的中国,这种立场的前景,在许多人看来是太
渺茫了。
那么,我们的努力会有成果吗?我认为这不是个问题。我反对文化决定论。我
以为历史是有因果关系的(因而历史可以解释),但由于作为历史主体的人具有主
观能动性,因此历史中的因果只能是概率性因果,而不是必然性因果。由于任何不
为1 的概率之多次乘积只能趋近于零,因而从长远看人们只能自己对自己负责。例
如,若事件A 导致事件B 的概率为80% ,事件B 导致事件C 的概率为60% ,事件C
导致事件D 的概率为70% ,那么事件A 导致事件D 的概率则仅为33.6% 。因此“原
因的原因的原因,就不是原因”。所以如果明天的中国搞不好,那不能怪孔夫子,
也不能怪马克思,而只能怪我们自己。我坚信,只要我们努力,就会有成果的。
(本文系作者韩文版著作《田园诗与狂想曲》序言)
秦晖,学者,现居北京。主要著作有《市场的昨天与今天》、《农村公村、改
革与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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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天涯》2000年第2期
□秦晖
我在故我思,乃有“问题”焉。
我思故我在,乃有“主义”焉。
“五四”以来,中国知识分子就一直在“主义”与“问题”两个方面苦苦求索
着。“五四”运动本身,与其用那个大而无当涵义不明的概念称之为“文化”运动,
不如说它就是中国人( 以知识分子为代表) 坦言“主义”、直面“问题”的运动。
当年胡适与李大钊曾有过“问题”还是“主义”之争。但实际上,包括胡、李在内
的“五四”精英,大都是既谈“主义”,也谈“问题”的。区别只在于“主义”不
同,对“问题”的认识与解答也不同罢了。
八十年过去了,世纪之交、千禧之际的中国仍然处在大变革的时代,也仍然需
要坦言“主义”、直面“问题”的精神。的确,回避“问题”的“主义”说教,是
为空疏之学,而缺乏“主义”的“问题”研究,可称饾饤之学。空疏之学与饾饤之
学今后像过去一样仍会存在,但走出空疏化与饾饤化的“问题与主义”的讨论无疑
是中国思想界的希望。
我十五岁时在文革中失学,下乡“插队”当了九年农民,在那“早稻田大学”
(读者切勿以为是日本的那所!)里便与“农民学”有了缘分,二十四岁时从“早
稻田”进入那不种稻的大学当研究生,则以“土地制度与农民战争史”为研究方向,
以后农民问题一直是我关注的中心。理论与实践的探索都告诉我,中国的所谓农民
问题过去与现在都是peasants (农民)问题, 而不是farmers (农场工)问题,
它从来不仅仅与种田人有关,本质上也不是一个“早稻田”里的问题。尤其在1949
年以后,中国仅有的一点citizen (市民、公民)成分也逐渐被消灭,“城里人”
变得比“乡下人”更peasantization (农民化)(或non-citizenization[ 非市
(公)民化] )了。以至于1978 年以后还是乡下人在教城里人怎样做citizen--
起码经济上是如此。九年的务农生涯使我与乡村建立了密切的联系,有了许多农民
朋友,种田人的问题就是我的问题,而不是“他们的问题”。因此狭义的农民问题
研究,从过去所谓的农民战争史、土地制度史,如今所谓的农业经济学、乡村社会
学直到当前改革中面临的所谓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都是我所关注的。
但除了这些狭义的农民学研究之外,peasantology (农民学)还有其更为广
义的内容,即农民国家、农业文明、传统社会的研究,尤其是它们的改革与现代化,
即如何向市民(公民)国家、工业文明、现代社会转变的研究。而这涉及的决不仅
仅是种田人或所谓“三农”问题。九年农村生活使我有了种田人的感情,但这并未
让我感到毛泽东所谓的城里人接受农民“再教育”“很有必要”,更没让我相信(
同样是毛讲的)“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它只是让我感到城里人与农民同样不
自由,同样是“共同体的附属物”。如果说两者有什么不同,那只是城里人比乡下
人更多地受到共同体的保护(“三年困难时期”饿死的只是乡下人,而我们这些城
里人当时的“上山下乡”虽被视为一种不幸,但仍因享受所谓“知青待遇”而受到
老乡们的羡慕),同时也更多地受到共同体的束缚(从政治控制到“单位”的约束,
包括我们这种身不由己的“插队”)。因此到了摆脱共同体的改革时代,乡下人也
就更易于挣脱束缚,更少付出失去“保护”的代价。但归根结底,改革对我们的城
乡社会都是一种重构,城乡的人们都要在改革中完成从peasants 到citizen ,即
从依附性的共同体成员到有个性的自由人的过程。
因此在当代中国,狭义农民学与广义农民学的结合具有极重要的意义。如果说
在已经没有peasants 而只有farmers 的发达国家,人们可以以农场最适宜规模为
核心范畴来建立微观农业经济学,以农产品价格—供给反应为核心范畴来建立宏观
农业经济学,那么在我们这里,就农言农的“农业经济学”是很少有意义的。在古
代中国,专制国家与民间社会的矛盾从来比农村内部的主佃、贫富矛盾更重要(那
么多的“农民战争”都是反官府反朝廷而非反地主的),在今日中国,更有“农民
有问题,但不是‘农民问题’”之说。所以我曾说过:“中国问题的实质是农民问
题”这句话应该反过来讲:农民问题的实质是中国问题。
总之,今日的农民研究应当是狭义农民学与广义农民学的结合。狭义农民学应
当关注与种田人即以“农”为业之“民”相联系的人文社会问题,如土地制度、农
民运动、乡村社会、社区组织、农民负担、乡土文化、农民流动等;而广义农民学
则是研究传统社会、前工业社会、前近代社会、前市民社会或不发达社会(以前常
被称为“封建社会”,但这一名词歧义甚多)的理论,尤其是这种社会之现代化演
进的理论。这种社会通常以农业为主,但其基本特征并不在于其职业性,因而其问
题也不限于种田人的问题。或者也可以说,狭义农民学是一种“问题”之学,广义
农民学则是一种“主义”之学。缺了前者,农民研究就会流于空疏;而缺了后者,
农民研究就会流于饾饤化。
我正是抱着“问题”与“主义”结合、狭义农民学与广义农民学结合的想法写
作本书的。本书前半部关于“关中模式”的研究偏重于讨论实证“问题”,后半部
关于“前近代社会”的研究则偏重理论或“主义”。原书写成于1988 年,当时我
执教于陕西师范大学,故而本书的“问题”来自“关中模式”而“主义”则带有八
十年代新启蒙运动的特点,然而1989 年中国政治文化气候的急变使出版社撤下了
已付印的书稿,直到1996 年,我已转到北京清华大学任教,本书才作为我主编的
《农民学丛书》之一种在北京出版。
今天看来,我在写作本书的八十年代后期对“问题”与“主义”的看法仍然成
立。而我在近期发展了的一些观点主要是:在强调传统社会共同体本位这一基本特
征的同时指出中国传统的大共同体本位与西方传统的小共同体本位之区别,它导致
西方近代化起步时经历过一个“市民与王权的联盟”即个体人权与大共同体联手首
先打破小共同体桎梏的阶段,而在中国这一阶段可能会代之以个体人权与小共同体
的联盟,以首先打破大共同体的束缚。近代中国农村的许多现象,从晚清的宗族自
治到当代的乡镇企业,以此来解释都比将它们简单贬之为“封建泛滥”或褒之为“
传统活力”更为合理。
九十年代“保守的文化决定论”取代了“批判的文化决定论”而盛行一时,我
对二者都予以拒绝,指出“文化决定论的贫困”,主张价值上的普世主义与进步主
义,和历史观上的非决定论(即既反对历史决定论也反对文化决定论),提出“自
己对自己负责的历史观”。
我曾把消解传统共同体建立个性化的公民社会的改革进程比喻为旧式大家庭的
“分家”。在这之前,“要不要分家”是个重要问题,而在分家完成后,新的自由
小家庭面临的冷漠、孤立、风险等等也是重要问题。但在这两者之间,“如何分家”
、怎样公平地分家才是最重要的问题。因为经验告诉我们,在旧式大家庭危机的时
候最可能激化的矛盾不是要否分家之争,而是如何分家之争。它不仅关系到分家过
程是否会出乱子,而且也关系到分家之后到底会有什么结局:是在公平分家之后建
立一种“亲兄弟、明算账”的良性格局、在理性交易之中保持和谐的亲情呢,还是
因分家不公而结下冤仇,引起日后无穷纷争并使“分家之后的问题”更加严重?甚
至于它也关系到已经不成问题的“要否分家之争”是否会重新成为问题:为不公正
的分家所激怒的人们会不会又去寻找一个新的大家长,在混乱中重建旧式大家庭,
从而造成又一轮痛苦的历史循环?
所以,“如何分家”或分家中的公正问题极端重要,这不仅是对分家过程本身
而言,而且关系到我们国家与人类能否跳出六道轮回的历史怪圈,在新的千年纪里
建设新文明。每个真心希望摈除旧式家长制之弊的人,每个真正担心新式现代病的
人,都必须正视它。
遗憾的是如今真正能正视“如何分家”这个真问题的人不多。其中原因可能在
于:一是“如何分家”这问题十分具体化,不如“要不要分家”之类问题那么形而
上和具有“理论性”。二是谈这种问题也可能不受欢迎;偷了或强占了“家产”的
人自然讨厌谈论“公平分家”,而他们是家内最有势力的人,得罪他们是有风险的;
外面的人则只想与“分家”后的新户主们做生意,很少有谁对“分家”的公平与否
感兴趣。还有的外人久居于新式小家庭之中一直抱怨它的冷漠与孤独,他们乐于听
到同样的抱怨,却不会理解“分家不公”之苦。
于是我们这里的人们也就忙于做两件事:或者一个劲地论证分家的好处,不管
三七二十一能分就行,以至实际上在为偷窃、强占“家产”的行为找理由,或者一
个劲地抨击新式自由小家庭的冷漠与孤独,甚至实际上在为旧式大家长作黄昏之颂。
而有的时候,强占家产者与旧式大家长常常就是同一些人,于是我们又听到了合以
上两类声音而为一的“左右逢源”之声。
不能说以上议论全无一点道理。分家的好处和小家庭的冷漠、孤独也许都是事
实,然而离开了“如何分家”的选择,那些议论的价值至少要大打折扣的。
于是“公平分家”即为公正的改革道路而呼吁便成为我所关注的中心问题。早
在1989 年以前我写作本书的时候-- 那时“要否分家之争”还是真正的中心问题--
我们就从历史上的“雅典道路”与“马其顿道路”、“美国式道路”与“普鲁士道
路”的研究中提出了“改革道路的选择比改革与否的争论更重要”的命题。1992
年我们呼吁公正的改革,提出要防止“掌勺者私分大锅饭”,更不能允许“掌勺者
私占大饭锅”。1994 年起我连续写了五论“公正至上”的文章,同时从剖析历史
案例与分析现实问题两个角度探讨了现代化、改革中的公正问题在各个领域的表现,
也包括农村、农民问题。
1997 年底“自由主义与新左派”之争在国内“浮出水面”。而实际上此前这
种争论在海外已经展开,在国内则已以“问题”之争的形式在“水面”下进行。我
两者都参与了。我以为从八十年代的“文化热”到九十年代的“主义热”是思想解
放又上了一个台阶。“文化热”时还缺少直面“问题”、坦言“主义”的氛围,那
时的人们只能用“文化讨论”的形式进行隐喻式的思想交锋,什么东西都要扯上孔
夫子或“文化传统”,反把许多本可明晰表达的问题弄得云山雾罩。如今有了讨论
“主义”的空间,这实在是一大进步。但不足的是:由于如今“问题”禁忌往往比
“主义”禁忌更突出-- 这是“如何分家”比“要否分家”更突出、利益冲突比“
信仰冲突”更突出的社会动态在思想界的反映-- 致使这场“主义”讨论如今很大
程度上还只是在“思想资源”的层面上展开。一边是哈耶克、科斯,一边是“后学”
、“新马”,听起来像是洋人之间的争论。“资源”之争固然很有意义,但如果脱
离了现实的“问题意识”,“资源”反而有可能遮蔽了“思想”。因为任何深刻的
“主义”都不可能脱离现实“问题意识”而仅从学术传承的脉络中产生和发展。有
人认为,哈耶克与缪尔达尔的思想不可调和。其实在某些“问题”面前,岂止哈耶
克与缪尔达尔,就是同有极端自由主义名声的哈耶克与米塞斯也是不可调和的。而
在另一些“问题”面前,不要说哈耶克与缪尔达尔,就连哈耶克与马克思也可能会
持同样立场-- 我国目前那些既为哈耶克的理念所不容也为马克思的理念所不容的
事难道还少吗?在沙皇俄国的一个历史时期,社会民主派(马克思主义者)追求“
美国式道路”,而自由派自称“合法马克思主义者”。而这两者与寡头主义、民粹
主义的斗争才是水火不相容的。然而后来在斯托雷平时代,一部分社会民主派日益
民粹主义化,而一部分自由派日益寡头主义化,两者的冲突日益尖锐而寡头主义与
民粹主义之风却愈刮愈烈。终于在一场植根于“不公正分家”的社会大动荡中导致
了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同归于尽,而民粹主义和寡头主义却以最极端的形式
结合为一并把俄国带入了漫漫长夜之中。
在今日中国的“主义热”中回顾这段历史,有许多教训是应当记取的。今日“
主义热”中的各方都从当代西方吸取“思想资源”和符号资源,但与自由秩序早已
建立的西方相比,如今我们面临的“问题情境”实与自由秩序建立前的沙俄更为近
似。在那种情境中,自由的缺乏不是因为社会民主太多,社会民主的缺乏也不是因
为自由太多。因此那时的社会民主派向往自由竞争的民主国家即“美国式道路”而
仇视具有俾斯麦式社会保障制度的专制国家即“普鲁士道路”;而自由主义反对派
宁可从积极自由的角度赞赏马克思,也要反对托利党式的(而非伯克式的)保守主
义。类似地,从中国现实的“问题情境”出发,我们现在不是自由主义太多了或是
社会民主主义太多了,而是寡头主义与民粹主义太多了。因此从自由主义立场出发
批判寡头主义,从社会民主立场出发批判民粹主义,都是极为必要的。
我正是同时在这“两条战线”上参加“主义之争”的。那么有人会问:你到底
持自由主义立场还是社会民主主义立场?我的回答是:在自由秩序建立之前这两个
立场的价值重合面是很大的,只是随着自由秩序的建立,两者的价值重合面才日益
缩小而价值对立日益凸显。(但在当代发达国家二者又开始新一轮重合)因此在中
国目前的“问题”背景下,我坚持的是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都肯定的那些价值,
而反对那些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都否定的价值。至于那些为自由主义所肯定而
为社会民主主义所否定的东西(如“纯粹市场经济”),以及那些为自由主义所否
定而为社会民主主义所肯定的东西(如“过分强大的”工会),则我们中国现在都
还没有。等到有了再来选择自己的立场也还不迟。
我这个态度是不是所谓的“第三条道路”呢?也许是的,但也许说是“第一、
二条道路的重合”(而不是两条道路之间,更不是两条道路之外)更准确。无论如
何,中国目前的问题既不是“自由太多妨碍了平等”,也不是“平等太多妨碍了自
由”,因此我们只能追求更多的自由同时也有更多平等的“第三条道路”,而不能
追求那既不自由也无平等的“第三条道路”,甚至也不追求那“半自由半平等”的
或“折中于自由与平等之间”的“第三条道路”。希特勒当年曾宣称要搞一种超越
于“盎格鲁撒克逊式民主”和“苏维埃民主”的“日耳曼民主”,这就是那种既不
自由也无平等的“第三条道路”之例,我们当然不能学。另一方面,如今的布莱尔
宣称他的“第三条道路”是“既非福利国家,也非自由放任”,那是因为他们的福
利国家与自由放任都曾经太多。而我们这个绝大多数人口(农民)毫无社会保障同
时也很少有自由(看看到处“清理农民工”的情形!)的国度,难道不应该走上一
条“更多的福利国家,更多的自由放任”之路吗?所以布莱尔的探索虽然可贵,但
我们也不能照搬。
要之,我们要走的决不是反自由也反社会民主的道路,也不是以自由反社会民
主或以社会民主反自由的道路,甚至不是“介于自由与社会民主之间的”道路,而
只能是重合了自由与社会民主二者之基本价值的道路。这种基本价值在别人那里已
经实现,因此他们会为自由主义或社会民主主义各自的价值选择左的、右的或中间
的立场。而在我们这里,在为上述基本价值而奋斗的过程中实际上只有两种立场,
即人道的或反人道的立场,哈耶克与马克思反对希特勒与斯大林的立场。如今有人
在海外提出“自由左派反对自由右派”的命题,在别人那里这也许是个真命题,因
为他们那里除了“自由右派”之外自由左派便没有什么可反对了,反过来说也是一
样。但在我们这里,只反对“自由右派”的人或把“自由右派”当作头号敌人的人
决不是什么“自由左派”,而是(用沙俄时代社会民主党人的话说)“警察民粹派”
。另一方面,只反对“自由左派”或只反对社会民主原则的人也不是什么“自由右
派”,而是“警察寡头派”。——而正如普列汉诺夫等人当时指出的,警察民粹派
与警察寡头派很容易互相转换,因此自由主义者与社会民主主义者也不应互为仇敌,
而应是“分开走,一起打”的关系。自由派与社会民主派的关系尚且如此,“自由
左派反对自由右派”之说又何为乎哉?
因此在“主义”问题上,我只能持自由—社会民主的基本价值立场,用我在一
篇文章中的说法即“自由优先于主义”的立场。这一立场如在西方可能会显得十分
“中庸”:它似乎不左不右,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亦左亦右,但在中国它却是一种“
激进的中庸”——在经济上,它既不利于大家长保卫或复兴宗法大家庭(如某些“
左派”所赞成的),也不利于大家长独占家产而把子弟们踢出家门(如某些“右派”
所赞成的)。在政治上,它反对那种只准拥护的政府,而愿意拥护那种可以反对的
政府,因此它既受到那种专门拥护“只准拥护的政府”的“保守主义者”的攻击,
也受到那种专门反对“可以反对的政府”的“激进主义者”的攻击;而后两种人关
于“激进还是保守”的争论在它看来却显得十分滑稽。毫无疑问,这样的立场在当
代发达国家是平淡无奇的,但在今日的中国,这种立场的前景,在许多人看来是太
渺茫了。
那么,我们的努力会有成果吗?我认为这不是个问题。我反对文化决定论。我
以为历史是有因果关系的(因而历史可以解释),但由于作为历史主体的人具有主
观能动性,因此历史中的因果只能是概率性因果,而不是必然性因果。由于任何不
为1 的概率之多次乘积只能趋近于零,因而从长远看人们只能自己对自己负责。例
如,若事件A 导致事件B 的概率为80% ,事件B 导致事件C 的概率为60% ,事件C
导致事件D 的概率为70% ,那么事件A 导致事件D 的概率则仅为33.6% 。因此“原
因的原因的原因,就不是原因”。所以如果明天的中国搞不好,那不能怪孔夫子,
也不能怪马克思,而只能怪我们自己。我坚信,只要我们努力,就会有成果的。
(本文系作者韩文版著作《田园诗与狂想曲》序言)
秦晖,学者,现居北京。主要著作有《市场的昨天与今天》、《农村公村、改
革与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