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在吧里有着鬼魅一样的颜色,抑或是因为灯光,或是那种氤氲不清的气氛所致。杯光流彩中,有喑哑的男声混浊不清反复地吟着一首古怪的曲子,迂回于酒客低低的嬉笑喃呢中。
她纤细的手指捏起杯脚,优雅而流畅地在空中划了一个小幅度的弧线,年轻的酒保对她扬了一下嘴角。她笑,紫红色的唇膏在嘴上绽放妖艳如罂粟,眼万般风情地半眯了一下,如俯首乞揉的猫一般柔情似水。酒杯满了,洋溢着芬芳,殷红如她的双颊。
笑容很快和着酒被咽下喉,沉重的落寂,在倦容上充当不合衬的粉底。她左顾右盼,无人理会,又是一口酒和着一样的落寂被努力吞咽着。
我想她并不喜欢喝酒。喜欢喝酒的人,不会这么心不在焉,拿着酒杯乱晃。她当然不一定要喜欢喝酒,但这是她职业的一部分。
她是在无奈地喝酒,在无奈的落寂,也在落寂中无奈。
我躲在黑暗的角落中观察她,一边吞吞吐吐着手中的烟,同样寂寞,但和她不是同一性质。我清楚她的无奈,当然她自己也一定明白。
她不美。虽然故作姿势,媚态横生,但不会有太多男人对一个没有F罩杯的胸部,没有浑圆丰盈的臀部,没有青春粉嫩肌肤的风尘女子抱太大兴趣。她显然没有在这一行业风光无限的资本,所以一脸的无奈也不招人怜悯。
你无聊。她坐到我身边时,一脸势利的失望。
我是无聊。我在黑暗中窃笑,烟的火光在嘴边抖动着。
你无聊也不要来浪费我的时间。她撇了撇嘴角,骨质磷峋的手臂枕住下巴,闪亮的细吊带裙裹着削瘦的身躯在沙发里陷得楚楚可怜。
没有浪费你的时间,我看你呆在那边三个小时了,都没有人理你。我笑嘻嘻地说,恶意的刻薄。
她转头向着我,双眼瞪圆又习惯性地眯紧,唇神经质地颤动着,一把抓起眼前的酒杯直朝我脸上泼。我没有躲开,酒滴滴嗒嗒地顺着脸廓向下淌,想来颇具戏剧效果。
只可惜,烟浸了酒。我只得重新燃一根,她抽手取走了烟,塞进了自己的嘴里。
刚吸了两口,她忽然哭了,先是嘤嘤呢呢轻声哭,边抽边哭,即而失声豪哭,趴在桌上,裸露在外的肩胛剧烈地抖动着,口中的烟不何时跌落在地上。
我没有理她,拾起烟,塞进了自己的嘴里。这里人人自寻欢乐,她的眼泪不会有人注意。
许久,她终于抬起了头,满脸妆容惨不忍睹。她翻着手袋,掏出面纸胡乱地擦着,用力地擤着鼻水。我看着她,大概被泪水洗过吧,双眼虽然充红,却是明净了许多,不似先前的浊气沉沉。
妆被擦去了一半,她没有去补的意思,从手袋里掏出一支细长的烟,点燃后狠吸一口吐了一连串烟晕,弥漫着独特的香味,苍白的脸又泛起一丝嫣红,加了料的烟开始起作用了。
我叫玫。她低声说,能借我五百块钱吗,明天我就要没烟抽了。
烟雾升腾中,目光迷离不知堕向何处。
这样,我认识了玫,玫也认识了我。
就像乌龟遇到王八,我如此讥讽。她吃吃地笑,谁是乌龟,谁是王八?我道,随你喜欢。
最好不要认识你,玫常这样笑着对我说,我也对她笑,可惜,这只能是虚拟语句。
接续
玫也是烟酒之徒,她抽的烟正在迅速焚毁她的生命,不过她无法没有它,只能当它在指尖上燃烧时,她的脸才会嫣红如少女,恢复一点人色。她喝酒因为除了喝酒她想不出有其它的办法能让自己不要时刻保持着烦人的清醒。
当烟在喉中缭绕,当脸色媲美手中的酒色时,她才会反复问我一句话,为什么你不是男人。
我伸手取走她嘴里的烟,好让她清醒一点。她的烟,总是散发着一股无法言喻的香味,温存而晦涩。
像开始腐烂的香水玫瑰。
奇怪,我竟有些喜欢这种味道。
呃,好象忘了告诉你我是谁吧?
如果你倚闹街而住,那么请你走到窗边,伸出脑袋向下望望,总可以看到繁华城市里一种常见的女人,她们区别于身穿整洁挺括的职业套装,一脸无懈可击的容妆衬托着的矜持,疾步奔向某个办公大楼的职业女士;她们也区别于心宽体肥,一手拎某某超市马夹袋,一手捏拖着吵闹要冰淇淋的小孩手的家庭妇女;她们也区别于今天红头发明天蓝头发后天她老妈也认不出她是谁的现代新新女人。她们通常是年龄莫辨,衣着中性,可能化妆也可能素面朝天;她们一脸冷漠,目不斜睨,虽然通常自己也不知道想要到何地;她们搬家如脱衣,今天不知明天会睡在哪儿,房价哪儿跌得快就朝哪儿跑;她们不做朝九暮五的工作,随打零工美名其曰自由职业。
你看到了吗?你问我倒底是谁?
如果有一天,你在街上遇到此上类型的女人,而且这个女人总斜刁一支点燃或未燃的烟的话,那可能就是我。
只是可能。
这种女人脾气古怪的居多,我恰好也是其中一个。本来不是很确定,至从明走以后我很确定了。
明可以说是个跨世纪好男人,结婚的理想对象。有稳定的工作,有不错的社会地位,人长得不丑也不俊,收入不多也不少,恰好能让女人较为放心的程度,脾气不温也不火,性格是不强也不弱,深得中庸之道,就算不能激流澎湃,倒也是溪水长流的绵绵温情。有道是细细温火足可以把任何东西都慢慢煮熟,明觉得我们的关系大可以在他的温火下熬成能吃一辈子的粥。
可惜,我不是米,是石子。
你看到过有石子能被熬成粥的吗?
明走后,我住的房子忽变的有点空,不过还是决定让它再空一阵子,两个人呆久了就会变得有些挤。
我并不讨厌空的感觉,一如自己的本色。
我不常去找玫。隔三差五,也可能几个星期。甚至于,有时我觉得自己已经忘了她。
这并不奇怪,她是什么,什么都不是,甚至不是朋友。
但我觉得自己忘了她的时候,其实已经想起了她,特别是那股腐烂的香味,如柔软的丝绳在鼻上绕了一圈又一圈,直至扼杀我所有对其它味道的嗅觉。
所以,在一个雨夜我再次去找玫,去找那种味道。那是在我和她分别有两个月,明走后一个月的一个雨夜。
身着红色紧身连衣短裙的玫,手中还是有烟,香味依旧。
你早晚会抽死自己。我说。
她笑,挑衅似地冲我的脸吐了一大口烟,然后懒懒地用手支着脸靠在吧台边,一幅半死不活的样子。
我伸手把她嘴中的烟取走,她并不反抗,嘴边扬起一点点讥屑的笑容。你早晚会抽死自己。我再次说,一边把烟送入自己的嘴中,烟尾上还残留着她唇上廉价口红的香味,混和着一种幽深暗淡的气氛,糜烂的忧郁。
玫看着我抽着她的烟,似乎很满意。我死的时候,你一定也差不多了。她笑着说。我也笑了,你干嘛要这么恶毒。
因为我死的时候一定会寂寞,所以要找个人来陪。她呲了呲牙齿,一本正经地说。
哈。
我沉溺于她烟的味道,懒得理她的胡说八道。
她握住我的酒杯,杯里装着一款叫天堂之色的鸡尾酒,如血般殷红。她一饮而尽,豪气万丈,只是脸色还是白得近乎透明,有青筋在额头乍现,如一条伤痕爬过。
她用手抹了一下嘴,轻声道,今晚,你想和我跳舞吗?
很少能看到玫跳舞的样子,疯狂而媚惑。红色的短裙在扑朔迷离的灯光下显得妖异,她努力地摆动着身体每一个部位,竭尽所能地在聒噪的音乐里狂舞一通,如跳跃的火焰,忽升忽灭。
我没有跳,坐在舞池旁看着她,看她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每一个神态,在震耳欲聋的乐曲中起伏。她麻醉着自己,同时也在麻醉着我。我们同在这个堕落的城市里麻醉着自己,在巨大华盖下苟诞残喘,半梦半醒。
接续
玫也是烟酒之徒,她抽的烟正在迅速焚毁她的生命,不过她无法没有它,只能当它在指尖上燃烧时,她的脸才会嫣红如少女,恢复一点人色。她喝酒因为除了喝酒她想不出有其它的办法能让自己不要时刻保持着烦人的清醒。
当烟在喉中缭绕,当脸色媲美手中的酒色时,她才会反复问我一句话,为什么你不是男人。
我伸手取走她嘴里的烟,好让她清醒一点。她的烟,总是散发着一股无法言喻的香味,温存而晦涩。
像开始腐烂的香水玫瑰。
奇怪,我竟有些喜欢这种味道。
呃,好象忘了告诉你我是谁吧?
如果你倚闹街而住,那么请你走到窗边,伸出脑袋向下望望,总可以看到繁华城市里一种常见的女人,她们区别于身穿整洁挺括的职业套装,一脸无懈可击的容妆衬托着的矜持,疾步奔向某个办公大楼的职业女士;她们也区别于心宽体肥,一手拎某某超市马夹袋,一手捏拖着吵闹要冰淇淋的小孩手的家庭妇女;她们也区别于今天红头发明天蓝头发后天她老妈也认不出她是谁的现代新新女人。她们通常是年龄莫辨,衣着中性,可能化妆也可能素面朝天;她们一脸冷漠,目不斜睨,虽然通常自己也不知道想要到何地;她们搬家如脱衣,今天不知明天会睡在哪儿,房价哪儿跌得快就朝哪儿跑;她们不做朝九暮五的工作,随打零工美名其曰自由职业。
你看到了吗?你问我倒底是谁?
如果有一天,你在街上遇到此上类型的女人,而且这个女人总斜刁一支点燃或未燃的烟的话,那可能就是我。
只是可能。
这种女人脾气古怪的居多,我恰好也是其中一个。本来不是很确定,至从明走以后我很确定了。
明可以说是个跨世纪好男人,结婚的理想对象。有稳定的工作,有不错的社会地位,人长得不丑也不俊,收入不多也不少,恰好能让女人较为放心的程度,脾气不温也不火,性格是不强也不弱,深得中庸之道,就算不能激流澎湃,倒也是溪水长流的绵绵温情。有道是细细温火足可以把任何东西都慢慢煮熟,明觉得我们的关系大可以在他的温火下熬成能吃一辈子的粥。
可惜,我不是米,是石子。
你看到过有石子能被熬成粥的吗?
明走后,我住的房子忽变的有点空,不过还是决定让它再空一阵子,两个人呆久了就会变得有些挤。
我并不讨厌空的感觉,一如自己的本色。
我不常去找玫。隔三差五,也可能几个星期。甚至于,有时我觉得自己已经忘了她。
这并不奇怪,她是什么,什么都不是,甚至不是朋友。
但我觉得自己忘了她的时候,其实已经想起了她,特别是那股腐烂的香味,如柔软的丝绳在鼻上绕了一圈又一圈,直至扼杀我所有对其它味道的嗅觉。
所以,在一个雨夜我再次去找玫,去找那种味道。那是在我和她分别有两个月,明走后一个月的一个雨夜。
身着红色紧身连衣短裙的玫,手中还是有烟,香味依旧。
你早晚会抽死自己。我说。
她笑,挑衅似地冲我的脸吐了一大口烟,然后懒懒地用手支着脸靠在吧台边,一幅半死不活的样子。
我伸手把她嘴中的烟取走,她并不反抗,嘴边扬起一点点讥屑的笑容。你早晚会抽死自己。我再次说,一边把烟送入自己的嘴中,烟尾上还残留着她唇上廉价口红的香味,混和着一种幽深暗淡的气氛,糜烂的忧郁。
玫看着我抽着她的烟,似乎很满意。我死的时候,你一定也差不多了。她笑着说。我也笑了,你干嘛要这么恶毒。
因为我死的时候一定会寂寞,所以要找个人来陪。她呲了呲牙齿,一本正经地说。
哈。
我沉溺于她烟的味道,懒得理她的胡说八道。
她握住我的酒杯,杯里装着一款叫天堂之色的鸡尾酒,如血般殷红。她一饮而尽,豪气万丈,只是脸色还是白得近乎透明,有青筋在额头乍现,如一条伤痕爬过。
她用手抹了一下嘴,轻声道,今晚,你想和我跳舞吗?
很少能看到玫跳舞的样子,疯狂而媚惑。红色的短裙在扑朔迷离的灯光下显得妖异,她努力地摆动着身体每一个部位,竭尽所能地在聒噪的音乐里狂舞一通,如跳跃的火焰,忽升忽灭。
我没有跳,坐在舞池旁看着她,看她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每一个神态,在震耳欲聋的乐曲中起伏。她麻醉着自己,同时也在麻醉着我。我们同在这个堕落的城市里麻醉着自己,在巨大华盖下苟诞残喘,半梦半醒。
接续……
你不来跳吗?玫比划着口型,在攒动着的人群中被挤得歪歪斜斜。我点了点头,进入舞池,挤到她身边,拥住她,她抬头给我一个笑容,明媚无比,满脸的汗水,热腾腾的身体,终于让我觉得她的确是一条青春而鲜活的生命,不管正以什么方式在生活着。
濡湿的额发贴住了她半个脸颊,我伸手细细抚开那些发,用口袋里掏出一个发圈把那些发向后扎成一个小辫子。她看上去像是个土里土气的小妹,我不由笑了。
她说,今晚,陪我跳到底吧。好。我说。今天是我二十三岁生日。她说。我一怔,在她脸颊上吻了吻,生日快乐。我俯在她耳边轻轻说。
谢谢。她眯着眼,柔声说,好久都没有人跟我说生日快乐了。
好久了。她的轻声低叹淹没在舞曲中,我只得猜着她的嘴型。
我握住那双冰凉的手,想听的话,只要我还在,每个生日我都对你说。我大声地冲她喊。她抿嘴微笑着点了点头,这一霎间,我觉得她美得脱凡脱俗。
我感动,不知是为她还是为我自己。
怎么分手的,我忘了。还有那句似是而非的诺言,衬着气氛而生,我也忘得很快。
唯一留在印象中,是她那张被汗浸湿的脸,在明暗不定的灯光下妩媚灿烂,昙花一现般的让人惊艳。
又一个月后,我决定搬家了。
我把明留下一切一切东西都整理成一个包袱塞进了街边的一个垃圾箱,然后伏在窗边,看着它被一个捡垃圾的外乡人拾去。我看着他诧异的表情,不禁有些好笑,那对他来说无疑是一笔小小的意外之财。而,对于我,他正好替我收拾去了回忆,彼此得利。我不喜欢带着回忆上路,那会过于沉重,而使旅途变得索然无味。
告别了,我亲爱的明,你留在这里的所有记忆只是成了别人的意外收获,就好像这场恋情本来就是一种意外而已。
过程去了只是没有结果。但愿,谁都没有受伤。
我冲着被我贩卖一空的屋子,欠了欠腰,扬了扬手,优雅地做了个芭蕾舞者谢幕时的动作。
告别了一段经历,心湖起不了波澜。
跨出了屋门。我想到了玫。
奇怪吗?为什么我会想到她?也许屋子对面有人在卖玫瑰吧。
我走过去拎着自己唯一的行李小藤箱,卖玫瑰的阿婆我算是认识的。正整理玫瑰的阿婆抬头看见我怔怔地盯着玫瑰发愣。
要玫瑰吗?何小姐。阿婆问。我浅笑着摇了摇头。哎呀,瞧我老胡涂了,何小姐要玫瑰会有明先生买的呀。阿婆笑了,她见过明买玫瑰送给我,我们俩也曾在她的花摊前挑挑拣拣,为哪一支玫瑰更好看而喋喋不休。瞧,我又在捡起已经扔掉的东西了,可我又没办法把阿婆的玫瑰摊塞进垃圾箱,同样也没有办法把我们一起逛过的超市,时装店,去过的冰屋咖啡馆等等都塞入垃圾箱吧?忽然觉得自己这次有点逃脱得不干不净。
阿婆把一束娇艳新鲜的玫瑰放入桶中,旁边地上摆放着几根看上去有些失水的过期玫瑰。我捡起一根,放在鼻边闻了闻,这种味道,大概只有玫才有吧,晦涩不清的温存。
阿婆,我能要这些玫瑰吗?我指着过期玫瑰问。
咦?你要这些做啥,这都不好了。
没关系,我正想要这些。
摁下玫的手机号码。
电话那头的玫显然睡意朦胧,因为现在是大白天。
你在哪儿?我问。
嗯?
你在哪儿?我重复问。
你……?
我能见到你吧,就现在。我说。
好。
没有酒吧氛围的衬托,没有浓妆,没有夸张的服装,甚至没有常夹在指尖的烟,一个朴素的玫坐在我对面,我们在一间普通的冰屋里,我们面前没有了殷红似血的酒,而是两杯名为融雪的冰淇淋。
静默了许久,玫在缓缓咽下一口冰淇淋后问,你要走吗?她指了指我脚边的箱子。
是的。我转头,目光透过明净的落地店窗,望着街上熙熙攘攘的人流。也许不习惯面对除去浓妆的玫,我无意地回避着她的脸,甚至她的眼。
去哪儿?
随便。
离开这儿吗?
也许。
不再……来看我了吗?
也许。
那你……这算来告别吗?
……
我为什么要向她告别?无法回答。不过,除了她,我还能向谁去告别。
唉,你何必要向我告别呢?她低低地叹息。反正……
反正什么?
没什么。
对话古怪而隐晦。我宁愿面对的是酒吧里的她,看来我们今天约错地方了,我们都不喜欢在阳光下互相面对,我们都更适合黑暗。
那是什么?她指着我放在旁边的袋子,里面露出一些红色。哦,差点忘了,玫瑰。
玫瑰。我手忙脚乱地把那些本就奄奄一息的玫瑰解放出来,摊放在桌上,象躺了一桌的花尸,有些触目惊心。
给我的吗?玫拈起其中一支。我有些尴尬,买它们只不过想到她,但并不适合此时的她。
不……
那,请给我好吗?玫用夹香烟的姿势托着玫瑰放在鼻边,我想她一定闻到了自己的味道,当然,我想知道她对自己的味道会有什么想法。
一片花瓣从她的指缝中跌落下来,花已经开始谢了。玫的脸在悲伤,淡淡的,如射进店内的晨光。
我想今天我有很多事都做错了,我不该来见她,不该约在这儿,不该要这些快要谢了的玫瑰,更不该送给她。
玫,把那片玫瑰花瓣捡起来,一丝丝地撕着它,细致的,缓慢的,然后把它们扔进了自己的冰淇淋杯中,用小勺轻轻地搅拌着。然后把整朵玫瑰撕碎了,扔进了杯子,花瓣,花托,花芯一一拌进了半融的冰淇淋中,她吃了一口再吃一口,淡笑道,不会有人再送我玫瑰了,所以我把唯一的它送下肚子去,化为血肉,永不分离。
然后,她又在冰淇淋中混进了另一种东西,眼泪。透明的眼泪落进杯内,溶得了无痕迹。
一口一口,她努力地吞咽着,我想那些玫瑰的味道并不好,特别是和着眼泪。
不要吃了。我按住她的手,还是那样凉的手。不。她推开我的手,每一个人都会离开,不管是不是你,还是其它人,什么话都是应景而生。如果我没有吃下这玫瑰,我怕你上了飞机或者火车,你都不可能再想起我,对吗?
让我吃下它吧,只要你还能记得我。她最后说,玫瑰花瓣在嘴里唧唧作响,如同哀鸣。
真的要走了,对不起。我说,你不用送我了。
跨出冰屋,阳光刺目。提着箱子,我觉得惘然,回头看了一眼,依旧坐在窗外吃玫瑰的玫,她的脸,在阳光下融化,融化在我的眼里,心里。我一步步向前走,没有再回头。街边有家音像店的音响反复在播一首歌。
…………
但愿你的眼睛只看得到笑容。
但愿你流下每一滴泪都让人感动。
但愿你以后每一个梦都不会一场空。
…………
也许。我怦然心动。
也许……
幸好玫瑰哪儿能看得到。
一大把新鲜玫瑰,带着露水,娇艳欲滴,芬芳扑鼻。
玫愕然的脸在花群中绽放笑容,比玫瑰更为美丽。
我一把抹开桌上的花尸,包括那杯冰淇淋。把花束满满塞了一桌子,笑道,还想吃吗?就吃这些好了。
玫抚着那些玫瑰,傻笑。
嗯,我歪头想了想,不过你那样吃太不卫生了,我们想个法子好了,譬如把它们腌在糖水里,还可以做玫瑰糕,还可以做玫瑰沙拉……
我们一起做,好吗?
好。
终于,我找到了停留的理由。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