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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布13起干部腐败案:个个是巨贪
2000-12-28 16:15:29
12月27日,省纪委向省内外新闻媒体公布了今年以来我省严肃查处的13起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及处理情况。
这13起案件的简要情况及处理结果如下:
1、姚世功,沈阳邮政局房屋开发公司经理,犯有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违法违纪金额70万元,今年1月被开除党籍、判刑17年。
2、魏文忠,沈阳东北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丹东经贸处处长(县处级),犯有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挪用公款罪,给企业造成200万元经济损失,挪用公款30万元到广州炒期票,导致30万元被骗。其于今年2月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移送司法机关。
3、张景毅,沈阳市沈河区山东庙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县处级),用公款购买3部手机供妻子、朋友、个人使用,借3万元现金,让会计用已作废的票据走账报销。其于今年7月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
4、张魁武,沈阳地税局大东分局办公室副主任(县处级),挪用公款11万元,私自集资40万元,造成损失。其于今年9月被开除党籍、判刑3年零6个月。
5、朴健,沈阳市东陵区教委正处级干部,收受某校一名副校长1万元,用公款27940元装修私有住房,任职期间,收受20个单位个人礼金4. 7万元。其于今年11月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
6、王东镇,沈阳市物价局房产城建处处长,王帮助省房屋开发公司经理王丽杰,从省财政厅债务管理处副处长的妻子张虹拆借资金1500万元,年息8. 7%。上述款到位后,省房屋开发公司分4次将79. 5万元现金交给两人,其中张虹得20. 5万元,王东镇得29. 5万元。王东镇于今年3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7、于士田,大连市金州区新港街道工贸公司经理,贪污、挪用公款85万元,其于今年3月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
8、鞠玉福,大连集体实业总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擅自为某公司提供担保300万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借给某厂150万元,指使会计利用假工资单、假发票套取现金180万元,还借给一个单位100万元,只收回40万元。其于今年6月被开除党籍。
9、孙光晓,太保公司大连分公司旅顺经济开发区办事处主任,利用权力,违犯国家有关规定,变相吸收公众存款651万元、美元37万元。其于今年6月被开除党籍、判刑3年。
10、陈世奇,原丹东凤城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县处级),陈任职期间,在干部调配、提升等过程中,收受贿赂40多万元、侵吞公款4万元。其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判10年。
11、焦晓志,原丹东市体改委副主任,借负责管理某项资金在银行存款之机,收受贿赂40多万元,挪用公款10多万元,构成受贿罪。其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受到刑事责任追究。
12、陈力,鞍山证券公司原经理,任职期间,公司违规经营居民债5. 8亿元,国债回扣1. 8亿元,陈负有领导责任。陈直接批准代盘锦证券发企债2000万元,至今1900万元未能偿还。对此,陈负有领导责任,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13、周有林,原大连市建设投资公司总经理。在职期间,两次为某公司贷款1001万元,从中收受对方贿赂款14多万元,构成受贿罪。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判12年。
省纪委在通报上述情况后透露,我省目前正组织力量集中突破一批特大、重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辽宁日报》记者 李明)
2000-12-28 16:15:29
12月27日,省纪委向省内外新闻媒体公布了今年以来我省严肃查处的13起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及处理情况。
这13起案件的简要情况及处理结果如下:
1、姚世功,沈阳邮政局房屋开发公司经理,犯有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违法违纪金额70万元,今年1月被开除党籍、判刑17年。
2、魏文忠,沈阳东北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丹东经贸处处长(县处级),犯有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挪用公款罪,给企业造成200万元经济损失,挪用公款30万元到广州炒期票,导致30万元被骗。其于今年2月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移送司法机关。
3、张景毅,沈阳市沈河区山东庙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县处级),用公款购买3部手机供妻子、朋友、个人使用,借3万元现金,让会计用已作废的票据走账报销。其于今年7月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
4、张魁武,沈阳地税局大东分局办公室副主任(县处级),挪用公款11万元,私自集资40万元,造成损失。其于今年9月被开除党籍、判刑3年零6个月。
5、朴健,沈阳市东陵区教委正处级干部,收受某校一名副校长1万元,用公款27940元装修私有住房,任职期间,收受20个单位个人礼金4. 7万元。其于今年11月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
6、王东镇,沈阳市物价局房产城建处处长,王帮助省房屋开发公司经理王丽杰,从省财政厅债务管理处副处长的妻子张虹拆借资金1500万元,年息8. 7%。上述款到位后,省房屋开发公司分4次将79. 5万元现金交给两人,其中张虹得20. 5万元,王东镇得29. 5万元。王东镇于今年3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7、于士田,大连市金州区新港街道工贸公司经理,贪污、挪用公款85万元,其于今年3月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
8、鞠玉福,大连集体实业总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擅自为某公司提供担保300万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借给某厂150万元,指使会计利用假工资单、假发票套取现金180万元,还借给一个单位100万元,只收回40万元。其于今年6月被开除党籍。
9、孙光晓,太保公司大连分公司旅顺经济开发区办事处主任,利用权力,违犯国家有关规定,变相吸收公众存款651万元、美元37万元。其于今年6月被开除党籍、判刑3年。
10、陈世奇,原丹东凤城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县处级),陈任职期间,在干部调配、提升等过程中,收受贿赂40多万元、侵吞公款4万元。其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判10年。
11、焦晓志,原丹东市体改委副主任,借负责管理某项资金在银行存款之机,收受贿赂40多万元,挪用公款10多万元,构成受贿罪。其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受到刑事责任追究。
12、陈力,鞍山证券公司原经理,任职期间,公司违规经营居民债5. 8亿元,国债回扣1. 8亿元,陈负有领导责任。陈直接批准代盘锦证券发企债2000万元,至今1900万元未能偿还。对此,陈负有领导责任,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13、周有林,原大连市建设投资公司总经理。在职期间,两次为某公司贷款1001万元,从中收受对方贿赂款14多万元,构成受贿罪。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判12年。
省纪委在通报上述情况后透露,我省目前正组织力量集中突破一批特大、重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辽宁日报》记者 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