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咕嘟蒜,假装洋葱2002-08-23 19:52
我的童年 (上)
现在很少听人说起自己的童年。偶而遇到这样的主,要么天真烂漫,想和你做割头换颈的朋友或是勾肩搭背的情儿,要么就是包藏祸心,勾着你掏干净自己的心肝脾肺肾。总之,现在的社会治安总体情况不大好,还是安个防盗门先。
在我的记忆里,最后一次听人说起自己的童年,是听一个姓高的叔叔说的。他叫高尔基,在我们那年代蛮有名气的。后来就是听人唱自己的童年,声音磁磁的,穿过你的童年的我的歌。再后来,就是我在这里说说自己的童年,自己的网上童年。应该不算包藏祸心。
我最初迷上网络,是从玩MUD游戏开始的。那是94年,网络刚进入中国高校,是还没有NETSCAPE和IE浏览器的年代,上网全部需要切换在DOS界面下,用TELNET联接。那时候大家天天泡在MUD里练功,眼睛跟兔子似的。后来我在MUD里伤了心,就开始上BBS瞎转。当时K大是国内三所率先建成局域网和BBS站点的大学之一,网线很早就铺设到各个实验室,上K大的BBS站很方便。
当然,都是这么个成长过程。看贴子,发贴子,进聊天室,闯牌子。不过,那时候的BBS站,很不好混,想要扬名立万比较难。因为K大BBS站物以稀为贵,当时在国内很火,一时间高手云集。而且老江湖们都有MIT的脾气,对于新来的虫虫很少照顾不说,还常常极尽捉弄打击之能事。偏偏94年网络还是个新鲜事,上网混的又都是20多岁的青蛋子,一心要做大佬的那种。
当时想要在BBS站窜红的办法,很象现在的股市坐庄手法。首先要选个好ID,容易惹人注意,个人资料也要与众不同,让人一看就有想象空间的那种。进场时机也很重要,如果遇到期中考试或是期末考试之前,人气不够,准没戏。进场后,要抓住两点,一是重点论坛,二是聊天室。当时K大BBS站的论坛分得很细,但最惹人注意的板块就是原创论坛和灌水论坛,有人喜好慢牛走势,老老实实地在原创论坛发贴子,很少去聊天室,这样就火得慢。有人天天在聊天室里泡着,但是没有业绩做支撑,也不容易窜红。
当然这里面还有不少道道。比如在原创论坛发贴子的,大都是腕儿,你一定要保证你发出来的东西能和他们叫板。还有个办法,就是批他们的文章,但要点在穴位上,一寸短,一寸险才行。这样做常常比较危险,不知道对方的水深水浅,一不小心就血雨腥风,因为那时候大家都还在发育期,是热血青年。还有个办法就是自己发篇质量不错的贴子,然后换个名字来回批,这就象庄家自己玩对倒一样,比较容易控制,又能迅速引人注意。这是所谓的业绩支持。但是这一点往往很难,弄不好自己要累得吐血,所以还得要有其他伎俩。比如在灌水论坛上抢整数贴。这在当年很风行,往往是很多人瞄着最近的一个整数位,就开始发灌水贴子,一分钟甚至几十秒一个。这灌水贴子里也有很多学问。纯净水或是水蒸气算是末流,最高境界是短小幽默,充分表现自己的长袖善灌。至于能不能抢到整数贴没关系,混个脸熟很重要。这是所谓的消息面支持。再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就是聊天室。你在原创论坛里吐完血,又在灌水论坛里露完脸,千万不能回家歇着,正是你的庄家活动期呢,你要没事就在聊天室里腻着。这有几个好处,扩大影响,搞活股性自然不用说。还有些第一次看了你贴子的人,觉得有点意思,就会查查你的底,这时会发现你在聊天室里呆着,没准就会进来和你套磁。
聊天室里的把戏最多,可以充分体现你坐庄水平的高低。最基本的一点,就是打字速度要在每分钟30字以上。那时候的中文平台是WPS,大家都苦练五笔字型,十个指头象发过的海参似的。如果你这时候玩的是"一指禅",还是歇着吧您,准是一手纸股。有了打字速度这个基本面做支持,你还要熟练运用各种SEMOTE命令。也就是现在的动作命令。那时候的动作和现在的比起来,煽情的多,搞笑的少。比如我最喜欢用的一个,叫//SUNMOVE,就是:谁谁谁的目光投向窗外,注视着阳光透过斑驳的树影缓缓移动。大致是这样的。有时候闯进私人聊天室,你会发现有人独自在那里噼哩啪啦地练这些命令,都是在闯事业呢。然后就是你要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从人类基因图计划到叶玉卿的三围,从暗杀肯尼迪到罗德曼的菜花头,从小孩几岁长牙到手淫对身体有没有害,你都得知道个八九不离十。当然,也有偷懒的主,上网时旁边摆本百科全书。吸筹充足,原创论坛刚发了自己的利好消息,灌水论坛也混了脸熟,你现在可以杀进场,进入主力拉升阶段。
八宝饭
知识粪子就是胆小,一听喇叭里喊自己的小名,就是三条腿哆嗦着,也得往出站。
最近学着用类比的方法说事,说不好,瞎说。先说包子和披萨的渊源,或许大家都是知道了的:中国人民的老朋友,马可波罗先生(也有个别沙文主义者翻译成,妈的菠萝先生)在中国住了有17个年头,忽然惦记起自己在意大利的老宅房产,就坐着驴车回家了。回到意大利,又特想念在中国的时候,常蹭着吃隔壁孙二娘家的包子。有一天实在馋得不能说话了,就学摸着自己做。面也揉巴了,馅也搅和了,可怎么都撮不成一堆。靠,咱弄一饼得了。从此,披萨饼风行世界。现在的Pizza Hut,看起来都象咱中国的茅屋,仿的就是当年孙二娘家的造型。
回过头来再说说棕子和八宝饭。不知道今儿是端午节,早上一来,有成了家的中国同事,提了些棕子来,有机会共同复习了一下源远流长的中国文化,以及煎炸爆煸等厨房秘技。厨子洋葱说不得要在这里抖抖。
大凡和我熟悉些的,都知道我是个好吃的主。恰好又不是君子,所以看见厨房就觉得亲切,进去的次数比进闺房的次数多。一食二性,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吗。按照弗洛依德医生的说法,厨子洋葱纯粹是因为童年经历---打懂事起,老爸就订阅<<中国烹饪>>。按照孟德尔牧师的豌豆理论,厨子洋葱纯粹属于F1代显性遗传---老爸过了40就不怎么务正业,专门精研中国饮食文化。
厨子洋葱虽然天生是个做饭的胚子,可是厨子洋葱过去还不是厨子洋葱。不是厨子的厨子洋葱成为厨子洋葱是不是厨子的厨子洋葱出逃以后的事情。
在德国,突然就有了大把的时间。所有的繁华喧嚣,忽然就他妈的鸟兽散了。再也不可能玩点玄,假装“盛筵时的寂寞”---那玩儿是真寂寞---刚去的时候,认识的人还凑不齐一桌麻将。没办法,深挖内部潜力,活跃业余生活吧。老爸也算完成了传儿不传女的愿望,没事就在电话里传授最近烹饪心得,交流厨房动态---弄饺子馅的时候,记得加一小母鸡新下的热乎蛋,然后一定要沿顺时针方向搅动九九八十一次。切记切记。
厨子洋葱成为厨子洋葱,也算沐风栉雨(这个成语用得不知道对不对,嗯,just 用 it):平底煎锅,明显不适合洋葱厨情吗,最是那一舀的风情没了。没关系,一锅两制,左一平铲再加右一平铲,好歹弄点主旋律出来;油烟一大,警报器就“BiBiBi"地乱骂。靠,关了你丫的,下了火线再开门开窗(实在是用不惯微波炉那si,感觉就象干完了没出汗一样,特不踏实);没法在家里明目张胆地剁排骨---邻居听见了要报官。于是,躲在卫生间里,在马桶抽水声的掩护下,享受肢解的快感。顺便提一句,鲁迅先生很早就有相同的经验,他的诗里:“躲进小楼成一统(桶),俯首甘为孺子牛”,就是回忆他在日本剁小牛排的事情。
嗯,终于到包子馅了。厨子洋葱有几道菜,弄得是大大的有名,其中之一就是八宝饭。至于这细节么,嗯,下回分开了解。
我在新疆的日子里
忽然有这么多人说起新疆。于是说说关于我在新疆的事情。
刚上大学的时候,留一头长发,有些“暴走族”的感觉。每每与相识不相识的美眉聊天,总有意无意地提及,自己和王洛宾先生住过对门。这一招常常奏效,美眉纷纷中招落马。后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广大人民的自我意识,特别是自我防卫意识逐渐觉醒,我也就另披羊皮。
是否和王洛宾先生住过对门,有待于进一步考证。可是,我的确是喝着天山的水长大的。刚刚读完一塌糊涂里关于新疆的帖子,就到了coffee break的时间。看着窗外异国的绿地,啜着杯中别味的黑茶,我再次游走。无论如何,也压制不了写点什么的天真。
严格地说,我的故乡只是新疆。父母从西安交大一毕业,就发配到乌鲁木齐,据说是因为家庭成份的问题。父亲先到。他当年在学校里很活跃,一度被认为是留校的最佳人选。记得小时候曾经问过父亲当时的感觉,他引用他舅舅的一句话,好男儿志在四方。于是,我就被“置”在新疆。母亲低父亲一级。据说那时候的恋爱,都很有偷情的味道,上面知道了一定要你们天南地北。他们属于潜伏得比较深的,于是一年后,母亲也到了新疆。刚去新疆的时候,她还没能和父亲在一起。在一个离乌市不知多少公里的“ 芳草湖农场”接受劳动改造。母亲在陕西的家族很大,从小华衣锦食。她说,难得糊涂。几十年来,他们不动声色地相濡以沫。到了现在,却常常打情骂俏,让我脸红得很。看来他们,的确潜伏得比较深。
72年,我出生在乌市。据说我是吃着新疆的苹果长大的。母亲奶少,常用了苹果泥充数。童年时候的年华,是花样年华。还记得曾经的几个糗事。一个是,据说小时候属于人尖子,做广播体操的时候,总是在前排领操(cao, 平声) 。特认真,做着做着,裤子就掉了,还是特认真地继续做,一脸的肃穆。幼儿园的老师们却笑得花枝乱颤,一点配合的意思都没有。我生命里的第一次忧伤始源于此,从此在心里埋葬了和董老师的深沉恋情。她,本不应该笑得如此,花枝乱颤。还有一个是,从小集邮。那时候集得多是盖销票。我的有个很好的集邮习惯,就是三天一小洗,五天一大洗。挑个黄道吉日,所有的邮票就被我下在水盆里泡澡,然后温柔地置于平板玻璃上阴干。长大后才知道,多洗澡伤元气,看来实践总是先于理论。还有一个糗事是我生命中第一个科学论断的产生。那时候到处都是马恩列斯毛的头像。有一天我在父亲的办公室里,突然对着马克思的画像一针见血地指出,他老人家的饮食结构里没有大米稀饭。因为,因为,他的大胡子产生强大的空间位阻,阻止大米稀饭流体的正常转移。从那时候起,我走上了科学探索的人生道路,一往无前。
我是个好吃的人。提起故乡新疆,首先想到的就是吃。忘不了的有几个。一个是酸奶。最早的时候,还没有瓶装的,多数是回族人在自家做好,端个大锅出来卖。白白的纱布盖着碗,几毛钱一碗。撒上白糖,小勺舀了,一口口地吃。长大后再没有吃过那么香的酸奶。还有一个,当然是羊羔肉。常常有熟人下乡去,顺便带回从维吾尔族人那里买来新宰杀的羊羔,简单地下水煮了,出锅,再简单地撒上盐,怎一个香字了得。后来离开新疆,吃过各地的羊肉,总觉得没有曾经的鲜美。来德国后,土耳其店里的羊肉勉强算正宗,还曾经做过一次羊肉抓饭,被人发现如此骚情的原因。嗯,还有其他的好吃的,比如红旗路上的凉皮,砖茶和羊肉串,二道桥的蟠桃,杏干和哈密瓜,天山深处蒙古包里的马奶子,野草莓还有奶疙瘩,
葡萄沟里的无核白,八楼旁边的烤攮(食字偏旁) 炒面和拉条子。据说后来新疆到处流行大盘鸡,主食裤带面,我曾经在北京吃过一次,味道一般得很。不知道是因为鸡还是我,或者都,水土不服。
记忆里的新疆还有些事情。过去新疆买米买肉买菜都论公斤,扯布论米。维吾尔人把小姑娘叫洋缸子,把锄头叫坎头镘,把洋葱叫匹芽子,把小板凳叫马扎子,好象把市场叫巴扎。还记得红山边上的棋摊,放学了就往那里一蹲,满脸溅的都是老汉们的唾沫。记得八楼顶上最早的斯诺克台球桌。记得昌吉市里的野沙枣。记得新大旁边的旱冰场。记得一柜子又一柜子的书。记得曾经年少的我。
我还是听着新疆的民歌长大的。“我们新疆好地方哎,天山南北好风嗯光”。“达板城的姑娘辫子长啊,两个眼睛真漂亮”。“吐鲁番的葡萄熟了,葡萄架下的人儿醉了”。“ 塔里木河,我故乡的河”。冬不拉和马头琴里的述说,象天山上流淌的雪水,曲曲弯弯地绕进我的生命,悄悄地渗入我的血液。
88年,我离开乌市上大学。不久父母也调往北京。最后一次回新疆,大约在98年,出差兼私事,只停留了一周不到。当时好象在闹民族问题,乌市的气氛很紧张。离开新疆后的这十几年里,我到处飘荡,没有在一处呆过的时间超过五年。记得有一首歌里这样唱到,流浪的人没有想家的权利,每一个码头都是停泊的港口。
看着飞往洛杉矶的机票,我在想,最远有多远。
(靠,事情太多,胡乱收场。等老夫闲了,好好写写新疆)
闪亮的金鸡
陈道明,巩俐喜捧金鸡。冯小刚一声叹息。什么圈子里都是熙来攘往,热闹得无趣,却好歹是些调料,撒入你我同样热闹而无趣的生活。
五六年前,我偶然读到过潘虹的几篇随笔,有一篇的题目是《孤独是一种教养》,还有一篇是《Morning Call》。当时觉得不错了,记得其中有这么一句话:与其两个人在一起觉得寂寞,不如一个人呆着孤独。去年的时候,和文化部的一个朋友聊天,很偶然地说起这篇随笔,被告知很多这样的文章也是雇了枪手的。大部头的东西找人捉刀,我一直是相信的,可潘虹,当时的潘虹。我宁愿不信。
这几年经常有电视节目,约了男女艺术家们做嘉宾,都是腕级的。这时候我常常不敢吃喝,怕喷。我的脸皮偶尔也会挺薄,会替人捏汗,会替人害臊。我曾经想过,哪一天我出了名,一定要记着天天躲在家里打电子游戏,实在不行,就学学织毛衣。当然,真有那一天,谁爱捏捏去,谁爱臊臊去,我现在想通了,比嘉宾们还坦然。无论如何,这是个无知者无畏的Hot Show。
金鸡奖成了当年的评先进,这就是中国特色。陈道明算是个角儿,轮也该轮到他了。巩俐么,就凭她在《唐伯虎点秋香》里令人难忘的三笑,就应该坐这头把金交椅。当然,我要是唐寅,宁愿去点蚊香。个人喜好不同,我一直承认自己的色眼凡胎,实在相不出巩俐的过人之处。无论徐帆,刘蓓还是江珊,我看着都要更顺眼些。
《一声叹息》我没看过,就知道和往常一样,炒得不错,票房也不错。我同意冯小刚曾经对自己的定位:我首先是个商人。就象已婚男人猎艳时的开场白,透着坦诚,透着老辣。在我看来,能有冯小刚这样的鬼才做导演,算是万幸了。
中国人有很多的遗憾和尴尬。诺贝尔文学奖终于发给了炎黄子孙,人家拿的是法国护照。现在每周四,我都能在德国的电视台里看到中国电影,可我什么也看不到。这些电影我甚至听都没听说过,我还是流汗,我还是害臊,我还是想骂娘,我尤其想在电影史有了一百年历史后的今天,畅快地骂骂娘。
中国曾经有个王小波。我想,他会同意我的说法,他本不该有如此的名气。也正因为此,他的寂寞更寂寞。我还是喜欢他的那段话:所以,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件事能让我相信我是对的,就是人生来有趣.过去有趣,渴望有趣,内心有趣却假装无趣。也没有一件事能证明我是错的,让我相信人生来无趣,过去无趣现在也无趣,不喜欢有趣的事而且表里如一。所以到目前为止,我只能强忍着绝望活在这世界上......
我做科研的时候,最不喜欢外行们在我旁边指指点点。我想,别人也一样。所以,我愿意在这里承认,我现在是个无知者无畏的傻逼。
东坡传[一]
一个多月前开始写,写得很不顺手。没办法,小伙子睡凉炕,全凭火气旺,现在自己就剩点脚气啦。发个初稿出来大家看看。请勿转贴。
第一章
(一)
苏子瞻见到朝云的那一年,是宋神宗熙宁六年。当时他正在杭州,作着常务副市长。这时候,王安石才开始变法不久,还没顾得上考虑党政要分开,所以子瞻一直都公务繁忙。要知道,那时候的杭州城本身,虽然只有现在的四分之一大,可是还下辖了六县八镇,外加上一个印第安人的部落----过了余姚往西南再行大约70里,沿路有卖鸡毛掸子的就是。而且这时候的子瞻已经38岁了,变得很有责任感,和他年轻时在眉山的浪荡作风也大不相同。所以,公元1073年的苏通判,在杭州百姓的眼里,属于德才兼备的好领导。
那时候,子瞻居住的杭州城,是一块盛在四方盒子里的切糕。从南到北一刀拿下,然后从东向西,各砍两刀。正中心则戳着杭州城的标识性建筑物,子瞻望火塔。当年涌金门老李家的“西湖六片糕” ,就是得了这杭州城的创意,从此才火得不行。史料记载,他的这六片糕,片片味道不同,而且热热的切糕一出笼,其中一片立即浇上自家秘制的“稀糊”。旁边早有按捺不住的小伙计,拿一根粗大的烤香肠往切糕正中“咄”地一插,客人就可以颤巍巍地端回家。神宗年间尚属北宋盛世,各行各业蓬勃发展,旅游业也已遍地开花。这“西湖六片糕”后来改为模板烹制,上面布满了杭州城的主要街道景点,茶坊瓦肆,楼台庙宇,勾栏柳巷。每每春暖花开,钱塘潮涨,沿着杭州城贯串南北的变法大街,会有不少的行人手捧“西湖六片糕” ,一面歪着头走路一面对着大香肠出神。不用问,他们定是南北过往的客官,脖颈柔软而性感,很讨店家们的欢心。
熙宁四年起,苏子瞻就是在这样的杭州城里上班。众所周知,子瞻这次调离京城,绝不是快要飞黄腾达的卦象,有别于一般的基层锻炼。从科举改革的争论开始,子瞻在京城就和宰相王安石闹得不爽,脚一直夹得不行。王安石的变法实在博大精深,除了变更朝廷旧制,还能改变官员的物理形态。子瞻生性又最耐不得寂寞无趣,在墙上当画儿越挂越长,只能主动要求下来走动----这一下来遛腿就是二十多年,最后一直遛到了海南岛。
其实,子瞻当时能在杭州做常务副市长,情形很是不坏。他年轻的时候精通不少雕虫小技,可是没学过变戏法,所以跟不上京城王安石的节拍,也在情理之中。而杭州城虽然不及汴梁皇恩浩荡,夜市上也没有孜然羊肉,可好歹人杰地灵,是文人骚客的大本营。而当时的太守陈襄,又一直喜欢子瞻的才学,自己也有糖尿病外加胃下垂,所以子瞻一到任,他索性就把太守的大砣子交给子瞻,自己平时就躲在家里写写大字,打听打听京城的人事变迁。这样看来,子瞻能在杭州城里松动筋骨,也还运气不赖。更何况,他后来在富春院里遇到了王朝云。
可是,开头的子瞻并不这么想。要知道,子瞻年轻的时候放荡不羁,满脑子的胡思乱想,后来受了刺激,才开始一门心思往仕途上奔。等到一口气奔出几十里地去,又发现全不是那么回事。不知什么时候自己的姿势就成了太空步,看起来跑得满头大汗,脚底下却一点也借不着力。“乌台诗案” 前的苏子瞻怎么看都是个理想主义者,所以隔三岔五就郁闷得不行,只好胡乱地写些诗词发泄。急忙间找不到解气的词句,就索性跑到野地里大叫三声,第二天没事人一样继续上班。要知道,他和那些前辈们还都不是一个脾气:林和靖陶渊明索性不淌这道浑水,摆个妻梅子鹤,南山开荒的姿势也过了一辈子;李太白见酒起性,平日里也就目光涣散,呆若木鸡。到了杜工部,见人总是一个叫板----苦啊。然后开始痛说革命史,一二三四。至于比子瞻稍早的柳三变,自从“奉旨填词”后索性破罐子破摔,随便在烟花柳巷里发发牢骚也就算了。而这些,苏子瞻全都做不到。所以子瞻当年在杭州城,是另外一种不快活。
我最近说过的一些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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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
Oh,Shiiiiiitttttttttt!
这里是洋葱家。对不起,现在洋葱不在。请您在听到Bi的一声后留言....Bi......Bi.....靠,不说话?BiBi...
嗯,这个数据不可靠。
几点了?睡吧。
哈哈。啊?哈哈。
Henry Wang,619-25-1815,谢谢。
我靠。
对不起,再说一遍.....您能不能再重复一遍?
简直一北京。
嗯,我不大清楚。
那妞奶子真大。
老板没找我吧?
哪里有花椒卖?嗯,不要那个。
没事,真没事。
丫Iverson就是牛。
不是我干的。
噢,你能说中文。
一切都是烟云,一切都是重复。
嗯,我真是一咕嘟蒜。
靠。
pain in the ass
不是表示自己习惯说鸟语了。取这个题目,只是为了引出下面的话。
老外进化得的确不如我辈。自己是个毡子不说,感情也来得远没有咱们深沉。比方说,他们遇到什么很让自己痛苦的事情,不知道运用心神俱废,五脏俱焚,乱箭穿心,痛彻心肺等等非常有征服力的词汇,只会傻傻地说:pain in the ass,屁眼里疼得不行。
有个多年的朋友,问最近怎么没见我在一塌糊涂里撒泼贩黄。我给她打了个比方:我是一家公司的董事长,有一天我的痔疮犯了,屁眼里实在疼得不行,我就“老夫聊发痔疮狂”,一把火把公司给烧了。举动算是调皮可爱,个把屁眼里也深刻地疼过的,还会发个真诚的慰电什么的,顶不济也是个关切地不问。至于这一把火的效果如何,就不得而知了。估计不会差到哪里去,比如治疗心脏病不大利落的伟哥,就能把鸡巴的指向有效地翻个180度。歪打正射的例子,今年就比去年多。可是在我看来,这样的调皮疗法大可不必。我的理由很简单,因为这把火烧得我没法撒泼贩黄,烧得我也pain in the ass了。当然,一个人一个活法,谁谁都应该活得理直气壮,关键是自己爽了就行。更何况,水深火热的正是自家的兄弟姐妹呐。
记得我在一塌糊涂里发过一个醉贴,好象是为了拍一个弟兄的板砖。当然,我既不是公司的董事长,也没有什么股份,最多算是编外人员—档案还挂在人事处的那种。就当我什么也没说。
一塌糊涂我还会天天来,如果,它有幸没有被烧掉的话。
之外
老话讲,吃在碗里,看在锅里。当然,不是说有人先天下之忧而忧,生怕饭不够吃,习惯性地顾全大局。这谁都知道——又不是三年自然灾害,没事操那闲心干吗,可操的多着呐。
凡事总得有个由头,比较体面的说法是,存在的都有它的合理性。比如憋了想干,渴了想喝,饿了才想吃。那吃了呢,就一定要吃在碗里,看在锅里?用科学的眼光考察一下,里面总得有个驱动力什么的。不然,卖那眼干吗,老实猫着不好吗——多耗电啊。
那?
锅里到底有点什么?听那吃过碗里又吃了锅里的糙爷们回来说了:靠,两个鸡巴炒一盘——一个鸡巴味。。。
那??
之外。锅里的,原本在碗之外。未知的,原本在知之外。
纷繁的世界是简单的,碗里的,锅里的。人类的进步史,是一次次由碗边到锅边“性”致勃勃的腾挪。1969年7月16日,阿姆斯特朗轻飘飘地挪上了月球。老阿的一小步,人类的一大步。这一步挪得有性格,直接闪进隔壁家舀饭不说,还是蹑手蹑脚的太空步。牛顿就没他这么露脸,不过也算窝在自己家里找到了一大锅。1666年苹果成熟的日子里,牛顿捂着头上的包,在万有引力定律里气急败坏地写道:地球上一切有知的性灵,都会受到“之外”的吸引,自觉不自觉地奔向锅边。。。
之外。锅里的,永远盛着一点点新鲜,盛着一点点有趣,盛着一点点希望,看起来热气腾腾。嗯,尝一口先。怎么?尝,也需要理由么?
之外是没得到手的锅,是将会尝到嘴的味,
之外是放牛娃还没见过的白色气球,是团支部委员后来书里的一堆卷曲的毛,
之外是飞鸽传书时代的INTERNET,是茹毛饮血岁月的裤子拉链,
之外是不在自己口袋的钱,是让自己双手粘乎乎的封面女郎,
之外是诗人等待的多重死亡,是呀呀学语时预支的无边沉默,
之外是永远不会来的爱情,之外是就会来到的爱情,
之外是无法体验的一切,之外是就会体验的一切,
之外是人后面的句号,之外是人类后面的问号,
之外,永远是之外的之外。
往事如阉
往事如烟 - 一咕嘟蒜,假装洋葱
先说说典出何处,或许大家都是知道的了。说是有一天慈嬉太后心情大坏,李莲英看在眼里,慌忙跪倒在地:"老佛爷,奴才我给你您说个笑话。从前啊,有个太监"。李莲英说到这里,就停下了。老佛爷等得不耐烦,就问:"下面呢?"。李莲英道:"回老佛爷的话,下面,下面没有了"。
依旧天天来一塌糊涂,虽然很少写点什么。有这么多的好贴子,无论如何自己也做不成葱花的,就这么偷偷温暖着吧。这几天看到一塌糊涂的论坛里开展"三讲",所有厅局级以上的干部都认真深刻地进行了自我剖析。得官若斯,吾民幸焉。我因为在一塌糊涂挂职锻炼期间,收受巨额贿赂,涉嫌洋葱走私,半年前被革职发往狐臭农场服刑,从此无缘登堂入室,以至今日和"三讲"痛失交臂。羡慕之余,作《往事如阉》,聊慰。
忽然想起,文化大革命后恢复高考制度不久,有一年的作文题目是《论不怕鬼》。有位老兄高度近视,抑或是当时肾上腺皮质激素分泌不大正常,洋洋洒洒写了一大篇《论不怕兔》。倒也难为他了。我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时,还是在怕鬼却不怕兔的年龄。我记得,当时的我,很开心。
刚刚开头,就走了题。从此言归正传。我的下面,还有。
《康熙字典》中说:阉,会意字,关起门来奄奄一息。(详见《康熙字典》1998年大话版,3046页)。在我看来,这个注解很到位。往事刚刚被阉掉的时候,常常就是这个样子。这是很容易理解的,无论谁少了个部件,而且偏偏这个部件对自己非常重要,这时候谁也不会开心地出去滑雪,会痛的。都要关起门来,用最后的气力确认一下,是不是真的被Cancel掉了。此乃阉之第一境界:真的是断了吗?
大凡身体不适,医生以及亲朋好友都会劝慰卧床休息。何况敏感部位受伤,更是半分也动弹不得的。牵着筋带着骨呢。从此进入第二境界:空落落的,不习惯得很。这一阶段往往病情起伏很大,时而痛入髓骨,时而木若神僧。因了无法下床走动,最要涂涂写写,好在不会缺了素材。这一阶段最早的病例在欧洲,翻译过来叫:"文艺复兴",因为别的兴不起来了。
体质不同,刀法有分别,卧床的时间也有长有短。终于下床,终于蹒跚,终于行走,终于习惯行走,终于混入人群。群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公母?此乃阉之第三境界。可心里是明白的,有时的感觉也还是怪怪的。无论如何,自己是阉掉了的。街上偶遇趔趄的友人,寒暄之下得知挨刀不久,不由牵动旧伤,安慰友人道:"不就那点鸡巴事吗?Let it be!"。见友人依旧愁眉紧锁,于是深沉一笑,在其耳边悄悄说:"我,也是被阉了的"。哦?! 冬天里也觉出了暖意。
我大学时的同学庄子说:"大音稀声,大相无形。阉即不阉,不阉即阉。无阉无不阉,到底阉不阉?"。实在是深得个中精髓,真真阉中最高境界。我硕士时的同学周竖人说:"人本来没有阉,经过的往事多了,就自然而然地阉掉了"。我博士时的同学小波也说:"人生就是个逐渐受錘的过程,总有一天,你会发现自己已经`比`掉了"。
我的手边放着自己的服刑报告:原位核磁共振技术应用于多相催化反应机理研究。我知道,阉不阉掉自己,其实,已经没什么分别了。
淫欲与吟欲
我喜欢通俗易懂的世界。比如说,在文学城里,性趣十足美人风姿禁忌话题的生意总是红火,而来海外原创的主儿就少得多。这个数据通俗易懂,我就很喜欢。我要是reviewer,就会觉得这个数据很reasonable,可以发表。如果有人坚持说,现在搞考古的比搞生物的人多,跑大步奔向共产主义的比小碎步挪到资本主义的人多,我就会私下里觉得,他脑子里进水了。我眼里的世界,应该是通俗易懂的,就象水往低处流一样简单。如果有人非要告诉我世界的复杂斑斓,我就会愁眉苦脸地想一想,到底我们两个谁是SB。或者,两个都是?于是我就不敢继续往下想。我喜欢世界的简单而有趣,如果世界因为面对SB而矫情起来,故意变得复杂而难以理解,那我还得继续愁眉苦脸下去。我愿意让世界眼中的我,看上去也简单,有趣。
所以,我觉得这很正常:有了淫欲上性趣十足;有了吟欲来海外原创。古人都说了,怎一个憋字了得。谁谁都不会走错门,鼠标不利索的自己留神。所以,我觉得这也很正常:万事淫为先。两面里客人的统计数据,简单易懂,reasonable。是我眼里的世界。是我喜欢的世界。
淫心起了,也会有早泄的,不会弄的或者怎么弄都出不来的,当然也会有个把的主儿,一门心思捣鼓前戏了,最后忘了是想干啥的。都正常,梅花香自苦寒来。发SCIENCE的paper也得从实验室安全手册和仪器操作指南起步呐。看看人家是怎么弄的,自己常弄弄,还要来点灵性琢磨琢磨。如果不是运气太差,科研个性也不过于软弱,总会有一刻,天高地远,喜极而泣,空明一片。嗯,简单,易懂,是我眼里的世界,是我喜欢的世界。
可是,在我看来,仅仅“我淫,故我在”,稍微霸道了一点。当然,自己爽了最重要,共同高潮从来都是不可求,更何况是在这海外原创呐。不过,老是听到周围无法解读的呻吟,谁谁都会愁眉苦脸地想上一阵子的。
世界不光是简单的,世界还应该是有趣的。
情書模板(中年進階篇)
已經過了六點。樓下還沒有響動。
下午我買了點你喜歡吃的小咸菜,等著你回來。我習慣了在這兒看到你微禿的頭頂瘥汽車里伸出來,這是我進廚房炒菜的訊號。中午你打電話說,晚上回來掌勺,因為今天我過節。有的時候,我會覺得自己真是傻,你的一兩句話就能讓我忘了所有你的不好。下午本來和鳳梨約了一起去做護理的,後來我一個人去了新安商場,給你買了件沙馳的襯衣。我還買了一堆你最喜歡吃的小咸菜。
有的時候,自己都不敢往回想。不知不覺間,我們在一起生活了六年了。
整整六年。
那篇情書,現在讀起來是多麼的稚嫩。可就是它,讓我糊裡糊塗的成了你的妻子。有的時候,我也在想,都是命里注定的。我還是要感謝你。你無數次地傷過我的心,可也是你,讓我慢慢懂得如何去做一個女人。也讓我徹底告別少女時代的幻夢。
一想起還有一個月,你就要去德國了。我心里是說不出的滋味。一年的時間。我想像不出來。尤其是對於你,我不知道都會發生些甚麼。我也曾認真的想過離開你,我要安定。每次你出差,我都 無時不刻的在牽腸掛肚,無論我怎麼和自己賭氣。有的時候我也在恨自己。可我沒有辦法。真的沒有。我們已經在一起生活六年了,我習慣了你的一切。你的鼾聲,你的腳步,你的身體,你那微禿的頭頂。甚至,你的花心。
已經過了六點半,還沒有你的影子。我現在習慣了等待。我不再焦躁,不再拼命給你打電話。不再胡思亂想。我學會了克制。玉米粥的香味從廚房里散了出來,我知道你一進門就會像個孩子一樣的高興。有一次,我看著你狼吞虎嚥,恨恨的問你,為甚麼你就會對玉米粥小咸菜永遠流口水啊。你那一套一套的道理,我都能背得很熟了。
是啊。讓我們痛苦的不是事情本身,而是我們對事情的看法啊。男人。
有的時候,我也覺出生活的平淡和麻木。鳳梨就不止一次的煽動過我。最近她還在網上認識了一個叫愛因撕毯的瘋子,兩個人打的火熱。我周圍也有個男同事,總是對我曖昧的暗示著甚麼。或許,我也應該像你一樣,去嚐嚐玉米粥之外的味道。
可是。可是。
你曾經拉著我的手,故意結結巴巴地向我求婚。
你曾經說:生死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攜老。
你曾經喝醉了,流著淚一遍遍親吻我不在光滑的雙手。
你曾經一把將我摟在懷裡,然後說你錯了。
你曾經在我睡著的時候,親過我的額頭。雖然,雖然我已不再年輕。
你曾經捏過我的鼻子,說:老婆,我愛你。。。
寻找有趣
刚上网易溜达的时候,常常有人来和我搭讪--当时我有一个很煽情的NICKNAME,仿佛,隔一庭修竹。接着就被盘问仙乡何处,是公是母,是否杀猪等等的问题。让我无比烦躁。我到了一种年龄,喜欢舒服和有趣。我在网易上进进出出,除了有点意淫的快感之外,唯一想遇上的就是有趣。可惜,我的有趣和别人的认知总是相差很远。我甚至被人当众誉为流氓。
我算是个搞科研的人,当然,真实的情况是,我常被科研搞了。我和科研肉搏的时候,最大的痛苦就是鲜有创新的成就感。就象我在网易上很难找到有趣一样。搞过科研以及被科研搞过的人都知道,的确存在很多的科学垃圾。虽然其中不少也是汗水肉攻出来的。可垃圾就是垃圾。垃圾可以提职称,评教授。上网穷聊可以杀时间,锻炼打字。都算是耕耘后的收获。
我很小的时候,认为自己可以成为爱因斯坦。到后来我实现了这个梦想,我在网易上叫过爱因撕毯。三岁看老,我虽然搞不出相对论,可也不想早早做了垃圾大王,所以我还在努力寻找有趣。这成了我现在活着的念想儿。
小波说过,人生是一次寂寞的旅行,一定要找本有趣的书来消磨。很难有本书能让你消磨一路。常常要你放下它自慰一把。我以为真正的有趣只有自慰。所以我现在最大的享受就是舒服地和自己搞。我在95年上网的时候,曾经叫过Nacissus,现在看得清做秀的痕迹,可至少说明我很早就朦胧地觉得,还是日本来的有趣。我现在叫一咕嘟蒜,假装洋葱,好歹和水仙长得有点相似。
自慰最大的快感就是你可以舒服自由地享受。没有顾忌,不用套子,你知道自己的兴奋点,你可以不断寻找新的高潮。没有什么样的声响比自由的呻吟更加动听。你能达到怎样的高潮,就看你自己的本事了。好象我还没见到《自慰72法》之类的参考书,凭这一点,就说明它的博大精深,无章可循。就象是科研里罕见的处女地,任你驰骋。
据说,自慰伤身体。让你更清楚旅途的寂寞。
大话众神
具體時間已不可考
话说普罗米修斯年轻的时候,一直在奥林匹斯山上没找到合适的对象。他实在被青春期的冲动骚扰得不行,就用一根茴香杆,从楞诺斯岛盗走了火种。他本来想把火种献给潘多拉,套套近乎。没想到还没吃到潘多拉的豆腐,就东窗事发了。火神赫淮斯托斯把他押解到高加索山上,给他上了手铐和脚镣,就急匆匆地拍了屁股回家,因为他老婆维纳斯长的太漂亮,他一直都不怎么放心。
潘多拉到了人间后,一直小心翼翼地捧着朱庇特给她的盒子。有一天,她到香奈尔大街去买砂纸,遇到比尔盖茨正对着地下的5000美刀犹豫,要不要捡起来。他用自己的笔记本调了个程序,叽里咕噜地算了好几遍,结果都不一样。他当机立断,手机上网,搞了个在线投票,网民们都支持他继续向前走。潘多拉一下就被这个酷男人给迷住了。砂纸也不买了,就跟着比尔盖茨回了家。
没想到,两个人一亮兵器,发现比尔盖茨是个微软。潘多拉一下就没情绪了。比尔盖茨还在一边慌张地安慰她说,没关系,没关系,我再重新启动一下。后来连着重新启动了好几次,还改成安全模式,都没什么动静。潘多拉气撅撅地准备穿上衣服走人。结果一不小心,把朱庇特给她的盒子碰翻了。潘多拉知道这回祸闯大了,哭哭啼啼地要切了比尔盖茨的微软给她压惊。
比尔盖茨也是惊慌失措,光着屁股就在笔记本上算开了。这一次程序很争气,算了三次都同意比尔盖茨卸去外设。比尔盖茨哭丧个脸,突然想到一个好主意。他对潘多拉说,这样吧,我给你放个WINDOWS’98在你的盒子里。没准能蒙混过关。潘多拉一看也没有好的办法,也就只好同意了。
潘多拉自从在比尔盖茨的卧室里打翻了盒子,一直害怕得要死,就拼命地在人间的各大商场购物。有一天,她接到奥林匹斯山的传呼,让她回去述职。她知道这回十有八九要栽了。就找了个老毛驴车,戚戚哀哀地晃荡回去了。一路上也没有想出来什么好办法来。她看着一路上的家花野草,蜜蜂蝴蝶,心酸地发现世界原来是这样的美好。回忆起那个香奈儿大街的下午,后悔的肠子都青了。又在心里把比尔盖茨的微软狠狠地剁了N刀。
等潘多拉回到奥林匹斯山,已经晚了十几天。她先找到雅典娜,把从波士顿买来的一条皮裙子送给了雅典娜,想让雅典娜在她父亲面前斡旋回护一下。雅典娜觉得裙子的皮质不错,就答应试试看。结果当天晚上,雅典娜被妹妹狄安娜叫去打了一通宵麻将,就把潘多拉的事情给忘了个精光。
到了第二天,奥林匹斯山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听取潘多拉的述职报告。潘多拉一晚上都没睡着,早早地换上了条土黄色的裤子,抱着盒子就去了天公殿堂。一路上还在巴望着雅典娜能够救她一命。要不然,她就要和那个满脸青春豆的普罗米修斯一起磨豆浆了。她作梦也没想到,雅典娜此刻正拍着桌子大骂,二五八万三口牌胡不过你维纳斯的夹二饼。
朱庇特一到天公殿堂就特别生气。十二个常委只来了七个。雅典娜、狄安娜、维纳斯和墨忒尔都派人送来了假条,理由全部是自己的大姨妈来了。战神阿瑞斯也没有来,他的痔疮病又犯了,已经在床上趴了一个礼拜,两本武侠小说都让他翻烂了。朱庇特在心里暗骂道:靠,看来下个月要开展全神健身活动了。恩。口号就叫:发展体育运动,加固下水管道。
朱庇特一看,好歹常委过了半数,就示意秘书长赫耳墨斯可以开始了。赫耳墨斯还在不紧不慢地宣布今天的议程呢,潘多拉就在下面抖上了,土黄色裤子的颜色也有点加深。她一看雅典娜没来,就知道大事不好。等轮到她述职,她心一横,反正横竖就是这一刀,黑着眼圈就上去了。没想到,潘多拉置死地而后生。她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大家都听到了她顺畅的流淌声。朱庇特还听得有了些小笑容。
终于到了验货的时候。潘多拉两眼一闭,耳朵一耷拉,兔牙一撇,“哼”的一声就把盒盖子打开了。那一刻的感觉,实在无法用任何的言语来描述。事情过去以后很长时间,潘多拉有一次对网友这样述说道:那是我在见过比尔盖茨以后,第一次感受到什么是更深地无奈。
神间的故事明显比人间多了圆满。事情的结局是:朱庇特、阿波罗和赫耳墨斯等人一致对WINDOWS’98赞不绝口。朱庇特当场拍板,立即成立特别小组,在奥林匹斯山设立HEAVENNET,尽快把网线铺设到各个神舍。赫耳墨斯担任组长。常委会一散,副组长潘多拉磨磨蹭蹭地走在最后,嘴里还在嘟囔着,TNND,早知道今天穿超短裙了。
自从赫耳墨斯杀了天后赫拉的牧牛人阿耳戈斯,把朱庇特的小情人伊娥救出来后,朱庇特就特别重用他。好多的事务都砸给他处理。那天散了常委会,赫耳墨斯蔫头耷脑地回到家里。看什么都不顺眼。其实他对设立HEAVENNET根本就没有兴趣,刚才在会上,他纯粹是随声附和老朱。他清楚自己到了这个位置,再也升不上去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更何况赫拉一直等着找他的碴。
赫耳墨斯一念及此,心情就变得格外沉重。真是伴君如伴虎啊。他开了冰箱,想弄两听啤酒浇浇愁,结果就找到半盒子午餐肉。他心里这个气啊,真是人倒了霉,放屁都砸脚后跟。这半听午餐肉更是吃得赫耳墨斯愁肠百结。仆神们都跟着太太到吕塞山打野兔去了,连个烧开水的人都没有。
赫耳墨斯转到后花园的健身房,对着沙袋痛扁了一阵,觉得爽多了。就在小石桌旁边坐下来,认真地考虑关于建立HEAVENNET局域网的事情。这个副组长潘多拉纯粹是个花瓶,肯定指望不上,就陪个酒还可以。恩,阿波罗手底下的缪斯九神倒都是大学毕业,应该是不错的帮手,不知道能不能借调过来。具体工程方面只好和赫淮斯托斯商量一下,让他把手下手艺好的铁匠派来些。如果计划顺利,现在就差个总工了。
赫耳墨斯想啊想,死活想不出一个合适的总工神选,白哗哗的脑浆流了一地。
这边赫耳墨斯积极筹备着HEAVENNET不提,那边高加索山上却出了个事情。
普罗米修斯被吊在高加索山上后,天天都有老鹰过来叼他的肝脏,把他烦躁得不行。刚开始的时候,他还有劲破口大骂老朱的心黑手辣--反正周围也没有神能听到。后来他独自骂得无趣,就闭了嘴,一个人耷拉着脑袋发呆。孤独也是神生最好的财富。普罗米修斯渐渐开悟了许多青春期的困惑,还在心里写了不少杂感随笔。后来,他把这些东东整理出来,贴在了HEAVENNET的BBS板上,这都是后话。
有一天,普罗米修斯刚刚磨完豆浆--这是他的放风时间,他每天都要给天庭的玉膳房供应现磨的豆浆--山底下走来了别着弓箭的赫拉克勒斯。这个赫拉克勒斯本来是奉了老板的命令,寻找阿特拉斯国的金苹果园的。他有点前列腺增生,走到半路上,突然特别想嘘嘘一下,没想到遇上了普罗米修斯。这两个年轻的时候是狗肉朋友,一起上过卡厅,泡过舞小姐。两个人感慨了一阵,弄得赫拉克勒斯也没了尿意。正说话间,朱庇特的老鹰就飞过来了,赫拉克勒斯对着普罗米修斯大叫了一声:你趴下,我上!一箭解决了那只恶鹰。普罗米修斯佩服得不行,对着赫拉克勒斯一抱拳,说道:敝人人对阁下的钦佩之情,有如滔滔豆浆水,绵延不绝。赫拉克勒斯也有点不好意思,自己的脸变得好红,好红。
后来,赫拉克勒斯松开了普罗米修斯的锁链。两个人就此作别:“青山不改,咱哥们后会有期。卡厅见”。然后,普罗米修斯就一个人骂骂咧咧地下山了。
普罗米修斯下得山来,一想,奥林匹斯山肯定是混不成了。要是再被逮住,可就不是老鹰叼叼肝脏那么简单了。这老朱什么事情都能做得出来,没准会在我裆里涂上勺蜂蜜,然后让一窝蚂蚁天天来爬啊,爬啊。爬。普罗米修斯光想了想这场面,都觉得全身痒得难受,三把两把就撕光了身上的破衣烂衫,发足裸奔。就听见一路上,他那两只硕大的睾丸碰撞得叮当作响,在旷野里显得格外清脆。
这一奔,就奔到了斯库提亚山口,普罗米修斯停下来喘了口气。自己虽然和冥界的哈得斯曾经是同情兄弟--冥王哈得斯当年也属于老大难,可刚才听赫拉克勒斯说,哈得斯最近终于老牛吃上了嫩草,把墨忒尔年轻漂亮的女儿戈莱嚼到嘴里了。自己现在去投奔哈得斯,估计会被他扬起牛角解腕尖刀,三两下剁成N块,放在太阳底下晒干的。看来也只有去人间找点乐子了。从这里向南再响大约一刻钟,就算是和神界彻底拜拜了。此刻的普罗米修斯多少有点悲壮的感觉,从潘多拉的豆腐、雅典娜的友情一直想到高加索山上的日出。普罗米修斯本想轻轻地挥挥手,最后耍把酷,一看天边一点云彩也没有,就悻悻地拍了拍光腚,直奔人间而去。
普罗米修斯下到人间,先在希尔顿饭店弄了个总统包房,美美地HAPPY了几天。此时的人类已经走过了黄金、白银、青铜、灰铝和黑铁的金属时代,开始进入了液体时代。普罗米修斯在第五大道上逛悠,回忆起当年引导人类勘探地下矿产,开采金银铜铁的神勇,实在觉得恍若隔世。他一个人晃荡了半天,也没有见到一个三条腿走路的男人,连把玩意缠在裤腰上的都没有。倒是女人们的胸大肌普遍发达了许多。后来,普罗米修斯巧遇来人间采购计算机的潘多拉,才知道这些都是在比尔盖茨的卧室里惹出的祸。这是后话,暂且不表。
闻香识糊涂
酒。
美酒。
最醉人的美酒。
最醉人的美酒在哪里?
这是网易江湖上的一个最大的秘密。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寻找到这个秘密,不惜在网易的青山绿水间风餐露宿,装疯卖傻,好勇斗狠,明察暗访。从此谱写出多少惊天动地的传说。然而,冬去春来,花落花开,没有人能知道这最后的秘密。最醉人的美酒在哪里?没有人知道。最醉人的美酒到底在哪里?没有人真正知道。绝对没有人。
巷子。
深深的巷子。
一个一塌糊涂的巷子。
一个很不起眼的门脸。
这是网易江湖上最不起眼的角落。路过的车马从不在这里停留。甚至没有人会对这个门脸多看一眼,更不会有江湖豪杰英雄愿意在这里歇脚。因为他们都是仗剑江湖的豪瞎,因为他们的胸中充满着寻找江湖秘密的重任。他们要节省每一秒时间,每一分力气。他们不会做无谓的浪费。这个一塌糊涂的地方,他们不会关注,绝对不会。
鼻子。
灵敏的鼻子。
江湖上最灵敏的鼻子,一个公认是采花大盗阿尔帕西诺的鼻子。他正是凭借这个鼻子,闻遍天下女人香。多少的狂蜂浪蝶,为了能拥有这样的鼻子,不惜挖鼻孔垫鼻梁闻臭豆腐,期望能有一天步阿氏的后尘。然而,就是这江湖最后的一个大鼻子佬,生前最大的遗憾是没闻出江湖上最醉人的美酒到底在哪里。
流浪汉。
一个独自撕毯的流浪汉。
一个想要喝遍天下美酒的流浪汉。
一个网易江湖上再普通不过的流浪汉。
他已经一个人在江湖上流浪了太久。他衣衫褴褛,风尘满面。他的眸子里已经在没有一点点光芒。他没有名字,没有年龄,没有过去。他甚至没有一把长剑。他的肩上总是有一条再普通不过的毯子。他总是一边寂寞的走,一边慢条斯理的撕着手里的毯子。他走得很慢,他也撕得很慢。他的手因为过度的饮酒而微微颤抖。他不知道自己要到哪里。他也不知道自己到过的地方是哪里。可是,他要饮遍天下的美酒。一辆辆马车从他身边经过,扬起尘土,然后消失在远处。他依旧慢慢的走。慢慢的撕。风起,月来,潮涨,雾散,冰融,花开。。。
夜晚。
一个冷清的夜晚。
就是这个独自撕毯的流浪汉。
就是这个一塌糊涂的小门脸。
现在,流浪汉就坐在这个小屋里。屋外漫天的雪花,飘飘洒洒。他的面前有一壶酒,一壶看起来再普通不过的酒。他已经在这里坐了很久。他一杯一杯,慢慢地喝,慢慢地品。桌上,烛光如豆;墙边的小火炉里,不是爆出噼啪的响。他的手在抖,一直在抖,不停地抖。他的眸子开始有了光芒,有了一种不易察觉的奇异的光芒。他还在一杯一杯,慢慢地喝,慢慢地品。他第一次不相信自己的舌蕾,他第一次不自信自己的感觉。酒是如此的平常,甚至没有诱人的清香。可是,从来没有哪壶酒里会酿出如此天然的温情。天然。温情。多么陌生的字眼。刹那间,他泪流满面。。。
作者:爱因撕毯(2000年2月28日,4:32)
酒。
美酒。
最醉人的美酒。
最醉人的美酒在哪里?
这江湖上最后的秘密只有我一个人知道,而死人是不会说出这秘密的。(我的心已经在多年前的一个转身之后就死掉了)我只是一直在这里守侯着,守侯着,因为我不想让任何人喝,任何人。
巷子。
深深的巷子。
更加一塌糊涂的巷子。
在网易江湖最不起眼的角落居然藏着天下最醉人的美酒。
除了我,居然被另外一个疲惫不堪的流浪汉发现,他的眼里闪烁着光芒,不易察觉的奇异的光芒。在喝下了第一杯美酒之后,他立刻累了。
他马上决定留下来,浪子想要回所有失落在江湖上的温情与呵护。
心。
善变的心。
天下最善变的心在哪里?
其实每一颗心都是善变的心(和善良无关)。
他已经习惯了天然温情的小巷生活,好象从来不曾衣衫褴褛,风尘满面。(那块毯子也被补得整整齐齐的,花纹很好看,他已经不适应把它扛在肩上,此刻它正不经意地被垫在脚下,完全忘了那个风雪夜是如何将它紧紧地抱在怀里)
他的脸色一天比一天好,没有表情的眼睛也开始散出平和的光芒,整个人散发着因为幸福而迟钝的气息。
梦。
美梦和噩梦。
风高,月黑,窄巷,莫名的凄厉声响。
白天穿拖鞋,吹着口哨,曳斜着穿过的小巷,突然间变得危机四伏,每一块石头都象陷阱。黑影在身后诡秘地出没,刀锋的霹雳晃乱了他的眼睛。
他从梦中惊醒,紧紧地抱着毯子,他的手开始颤抖,又开始颤抖着,不由自主地伸向毯子。他甚至嫌毯子太鲜艳。他为自己满头淋漓的汗水,自己恐惧瑟缩的内心,感到羞愧。而他把这一切归咎于使他沉醉的美酒。
于是,他推开了端着酒的手。
原来最醉人的美酒,也没使他忘了恐惧啊。
夜晚。
一个冷清的夜晚。
一塌糊涂的离别的夜晚。
现在,他又恢复了那副没有表情的满不在乎的样子,看上去竟然显得很残忍。
他说:因为,酒,总是会醒的。即使,即使是最醉人的美酒。
我在一边冷冷地看着着一切。
以为当初我并不想让他喝,所以现在我听不见耳边低低的啜泣(他们伤怀他的离去)。
我飘在空中,不耐的看着这一切:天然和温情,永远战胜不了心底的恐惧,还有想飞的欲望。
多年以后,可能又会有个浪子寂寞地走在路上,慢条斯理地撕着毯子,回想着多年前的一段笑话:居然狂醉得把一间一塌糊涂的客栈当成了自己的家(哦,好陌生的字眼)。他摇摇头,继续走,继续撕。看云消,雪散,花残,月缺。。。。。
毯子。
有关毯子的最后几句话。
一塌糊涂的角落里,我发现了毯子的一角,被他恐惧时撕下的最鲜艳的一角碎片。
上面有个歪扭的名字:LOME
我守着美酒,默默的看,原来他和我一样,也是个死人。(他的心在决定离开之前就死了)
原来这一切都是真的-----Love only memory ever.
作者:LOME(2000年2月28日,16:03)
真空操作
我写过很多恶俗的东西,而且有时还在写。写的时候忍不住,写完了就觉得虚空无趣,象是年轻时候的手淫。最近的一个例子就是前面贴过的<<真空操作>>,当时就警觉了,可后来有个误操作,还是不幸地贴出来。那一刻感觉到权力的威力,哪怕当个斑竹也好。
写它之前,有个多年的朋友,在邮件里提醒我,到明年我就奔三十了。当时的情形是这样,我投到<<科学>>上的一篇论文,刚刚被退了稿。在论文里,我提出了一种流动--停止(stopped-flow)的新方法,本打算靠它赚点本钱。要知道,过去都是采用不歇气的流动(continuous flow)方法,和它相比,新方法明显更适合研究机理的若干细节。可评审们认为,忍精不射,有害身体健康。所以,我开始修改论文,争取一泻万里。而那时候,我从邮件里知道,自己快要三十岁了。
其实,我现在比较检点,很少发些感慨,因为过去弄得太频繁,自己想想都不好意思。在我看来,恶俗的东西不外乎两种,一种是没怎么经过人事,虽然很紧张地投入,可沾着碰着就以为是高潮。还有一种属于熟练工人,职业性地假装高潮。我已经要奔三十了,如果说过去的叫唤属于执着地练手,好歹应该理解--我最年轻的时候,也和所有人一样,一直想弄明白,自己适合干点什么,到底自己的G点在哪里--那么现在继续恶俗,就有点说不过去。当然,如果你认为我现在纯粹属于职业工人,也是我断然不能接受的。可是,评审们又告诉我,忍精不射有害身体健康......
所以,我现在基本上过着这样一种生活,我依旧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可是敏感点不再只是自己的下三路。在我看来,世界很大,神奇的东西还很多。按照小波的说法,人仅仅拥有自己的一生,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整个诗意的世界。而我现在所能做的事情,就是在快速地厌倦里,更加惊惧地猎奇。至于叫还是不叫,是不是我在叫,倒是在问题之外了。
可是,三十岁还是要来了。七拼八凑地就攒了些自己的岁月,时间的马力让记忆稀薄,可有些是真空操作里也抽不走的。如果这时候你恰好听到了我的叫声--无论叫声里有什么,无论你我事后觉得是否有趣--都要相信,那是我,真的在叫。
你我都知道,在以后的日子里,这样的声音,会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