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中风狂走的小源
梦幻年代
一、过去和现实
1
某个千年的某个下午。火辣辣的太阳蒸发着整块大陆。世界熬成了一锅很稠的糨糊,又仿佛一条疲软的男根,苍白无力 , 上演着垂死的绝妙舞步。一团团的热气在锅底滚动,把一切都炖得半生不熟。躲在室内的人纷纷把自己雪冻,空调机群的沉吟在城市的上空织成一张灰网,一只鸟也没有;户外的人则被烤成了发臭的熏肉,思想与高楼大厦一同摇摇欲坠。据说有不少熏肉走着走着就栽在了地里,变成了不朽的丰碑。报纸热情洋溢地写到,那些“不能生还的”熏肉,只好被请进福尔马林液里以防腐败。这“生还”总让人觉得与“熟透”相对……
此时的我,唾液干涸,鼻息浑浊,颓坐在教室里专心致志地汗流浃背。我有一种不可避免的想法,仿佛我是为流汗而生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也忘了要想起什么来。我只想知道脑壳里的东西是不是快糊了。大概还没有糊。——糊了的大脑是不可能去担心自己是否已经糊了的。也许脑髓正慢慢从头上的汗腺分泌出来,否则我不会越来越不能思考,尤其越来越不能快乐地思考……
我最担心的事情就是——脑子坏掉。如果脑子坏掉了,我就再也不能作快乐的思考。所以在很的小时候我就有一种感觉:鼻涕啪啦啪啦往下掉实际上也是脑物质的某种水土流失。我在幼时曾目睹那些百年老树在一夜之间轰然委地,据说就是因为水土流失。这荒唐的想法使我以为每次伤风之后我都会变得傻一些,这将最终导致我的轰然委地。然而我的非凡的恐惧又并不是毫无根据的,据高洋说,清泉小时候灵异非常。那时她视我如天神,同时又畏我如恶鬼。因为打破十次脑袋高洋也猜不出我下一次恶作剧要干些什么。高洋是和清泉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这种坦诚的关系造成我客观上的无耻,让她没有欺骗我的余地。——扯远了。我只是想论证我的脑物质是否快糊了。得过重伤风的人都曾有“脑子被烧糊”的感觉,而这又很自然让人联想到,脑子里的东西熔化后,变为或青或黄的鼻涕嘎巴, 壅塞于鼻腔,直至在鼻尖处悬垂如钟乳……
正因为我认定那些悬垂如钟乳的物质源于大脑,所以总舍不得甩掉。当物质们快要垂到地上的时候,清泉会猛一吸,把细长的钟乳吸成粗粗短短的钟乳。有一段时间,我不知从哪儿听来了脑溃疡的恐怖可怕传闻。抑郁的肛门性欲期,只得终日摆弄脑物质消遣。后来摆弄脑物质多了,竟发展出各种各样玩脑物质的花样来。最简单的是将其编成麻花,后来是花圈、灯笼、绣球……再后来,就无所不能了。我敢说,只要有足够多的脑物质,我可以做出九龙壁来。可高洋对此总不以为然。有一次我决心做出艾菲尔铁塔,像征清泉和清泉“铁”一般的友谊。但后来我傻了,做不出来了,因为塔底还没做完清泉已耗去了过多的脑物质。
后来高洋和我就没有以前那么好了。别人也许看不出来。虽然上小学时我总能拿双百,但高洋知道我已经傻了。每个人都有感觉悲凉的时候。我的悲凉在于有很多女人欣赏我或很可能欣赏我,而我对此一无所知或只能装作一无所知;我欣赏的女人则并不欣赏我,因为我无法令她们感受到我最值得欣赏的一面。我对她们充满了爱意;在她们眼里,我则是近于无耻的。这一点你将在下文中逐渐体会到。
某个千年的某个下午,我就这样坐在教室里。汗流浃背。眼前摆着一本《毛泽东思想概论》。我的无奈感染着身旁的空气。前排的哥们儿陶醉地哼着“你在我眼中是最美……”。我费劲地想我的大脑此时大概已处于昏死状态。嘴巴只是惯性而机械地喃喃着。……不知不觉之间,我毫无反应地察觉到自己的牙齿在熔化,嘴唇上下渐渐粘在了一起;而发音变成一串串闷响。接着发生的事情是鼻子裂成一条竖缝;两个眼珠子斗在了一块儿而归于湮没。脸上的小豆豆结得又硬又大。……你在我眼中是最美这时忽然转过头来惊惶不定地看着我说,你怎么——你怎么一脸的屁股!
我惨叫而醒。冷汗覆盖了臭汗。捏捏臀际。还好,没有变成脸。于是我推知脸也尚未变成屁股……
——难以想像有朝一日我的大脑充当了盛粪的容器。那时我只好用大肠和膀胱思维。小肠和胃也都鸡犬升天,取代了脊髓的功能。好吧,屁股上进化出新的五官;不同之处是多了一条长长的像鼻。如此一来,痔疮进化成鼻窦炎;直肠癌则成了食道癌;而盲肠炎就只好当成脑血栓来治了……如此难以想像的图景都能够被我模拟出来,这让我觉得我多少还有些天才。
然而我无法抗拒毛概,一如我无法抗拒这酷暑把我的脑子烧糊。无法抗拒这烧糊的脑袋开始毫无逻辑地胡思乱想。
有时候你会忽然发觉你要经历的事与你的生活本身并没有太大的联系。而当你拼命去做一些与你的生活毫不相干的事情时,就会产生一种滑稽的悲壮,令人哭笑不得。一如我从家乡到京城里,远赴了千里,现在竟囿在这气氛暧昧的教室里苦背毛概。这让我很泄气。又好像我对女友说做爱吧,她问毕业后就结婚?这也让我很泄气。如果硬要在这二者之间找到某种联系,那只能是安全套是否免费的问题。在我的生活之外,我总须忍受无数负荷,只是为了有“体面的生活”。只可惜那不是我所要的生活。
记得在上文中我用了“暧昧”一词。这教室里的很多人我都认识;却又假装不认识。原因是这样的:我认识的男人或女人身边多半有一位我认识或不认识的女人或男人。这着实让我为难。这暧昧的环境里存在这样的关系:假定我认识那女的,我必须首先使其不爱我,然后使其不恨我,否则她的男人都会盯上我。然而众所周知,我认识的女人不是爱我就是恨我,少数则因爱我不得而恨我。女人不爱不恨的角色让我觉得充满了阉割感。——如果我认识那男的,我必须努力别让他不恨我并提防其女人爱我。这同样难办。我不得不小心翼翼地生活——我已不复当年之勇了——除非明天我就掉进粪坑里溺死。我于是只好装成什么都没有看见,什么关系都不清楚,什么人都不认识。
这不禁让我想起高洋与我的童年时代。如今回想起来,那时我们的关系在旁人眼里应该算是比较“暧昧”的一类。——这种让他们又嫉又恨的关系却牢不可破,仿佛我俩打生下来便有如此默契。这样的默契令我骄傲至今。——而谁敢于当面中伤,我则必敢于打将过去;他们群起而中伤我就打向一群。哪怕结果往往是我被那群龟孙子揍得很惨。龟孙子暴揍我的时候,高洋一点办法都没有。高洋只能在一旁着看他们,眼神异常地冷。在我的记忆里,那种眼神只有在这躁动的尘世中活上两百年的人才有可能做得出来。高洋的眼神令龟孙子们很忐忑,据称晚上迷糊中想起来会吓得尿床。高洋随后会带我回家——她的家。高洋的妈妈一看到我的惨相,照例会大骂龟孙子的老爸是龟儿子。照例给我揉头上被凿出的大包,用万花油涂抹臂上的爪痕,最后是热敷屁股上的牙印。然后照例往我家挂电话,让我妈准我在高洋家住上一晚。看得出来,高洋的妈妈挺喜欢我的。她甚至抱怨为什么高洋和我在一起我就会挨揍。高洋只好委屈地什么都不说。其实她什么都不懂,也什么都不愿懂。我当时确信高洋活到两百岁是还是这个样子,什么都不说。只是看着我和我一起发呆。所以高洋有两百岁的眼神也就不足为奇了,因为两百岁是她还是现在的样子。
而我感觉很幸福,渐渐迷上了挨揍。这让我直到现在还有受虐的倾向。龟孙子们吃力不讨好,慢慢也倦了。这让我很失落。
我曾提到,高洋发觉我傻了。虽然大人们都夸我越来越聪明,我仍以为他们说得不对。原因未必是我丧失了过多的脑物质——如果脑子里充满了无数废料,则其功能也不过如同膀胱。但无论如何,我知道自己是傻掉了。而高洋也知道。这说明在我被众人称之为“傻”的时期只有她知道我是聪明的。我现在深知我是如此怀念当时的高洋。
先哲说,人只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我现在深知那是我的梦幻年代。我曾有着许多梦幻年代。其中一个远在先秦。更多的是在未知的遥远时空里,我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高洋构成了我的一个梦幻年代。而它是真实的。——此后的若干年里,我碰见过高洋好几次,感觉却已不再熟悉如前。当然,她出落得更漂亮了:高佻的身材;我所崇尚的圆润而细长的腿;紧收的纤细的脚脖子,让血气方刚的我都差点儿成了拜脚狂。——我们还像当年一样肩并肩地走着。她的乳房微挺,流露出少女的骄傲。在这陌生的美好前,那双幽幽的眼睛追回了我梦幻年代的所有记忆。
我曾提到,高洋畏我如恶鬼。其实我很早就不再热衷于挖个陷阱再往里拉泡屎那种龌龊拙劣的恶作剧。因为我总会忍不住要亲自去试一试陷阱的精巧,于是踩到我的屎的大多是我自己。——我对于被遮蔽的事物有重度强迫症,这毛病就是在那个时候落下的病根。而这也导致我不再能够把自己的屎拉在一个表面上看不见、却又的确存在的坑儿里。——又扯远了。我在无聊的时侯,偶尔会跑到高洋家里和她家那只虎皮鹦鹉聊上两句。当时和那只畜生聊了些什么现在已全然忘了。只是记得有一天高洋哭哭啼啼的告诉我她最好的朋友就要死了。我向她发誓我绝不会死的。她红着脸说她不是说我要死了,而是说那只虎皮鹦鹉。因为它昨天对客人说了句操你妈。高洋她爸说要把它的皮扒了。我听完后很懊恼。第一,高洋最好的朋友并不是我。第二,是我教会那只可怜的鹦鹉说操你妈的。后来我又让她家的狗学会了如何摇头叹气,仿佛一位忧郁的诗人,使人看到它都自惭浅薄。据说那条有气质的狗兄弟得到了无数母狗的青睐,最后在一次做爱的高潮中突发心肌梗塞悲惨地死去了,按照古典的说法,它死于狗上疯。高洋对此一无所知。高洋家还养过金鱼。对于那一缸金鱼我同样投入了极大的热情。最后它们之中有一半学会了仰泳,另一半则学会了自由泳。其实只要时间更充分一些,我是完全可以教它们学会水上芭蕾的。遗憾的是高洋搬家了。我很少去她的新家。
找女朋友了吗?高洋问我。我和高洋是多年的老交情了。我当然不能骗她。我说找了。并说这可比当年的驯兽要容易多了。痞子。高洋笑骂。
关于我是否是痞子的问题我无意与高洋探讨。我只觉得有时我想认真地做某一件我乐意去做的事。这正如《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里的男主人公,只想过“很执着地放荡”的生活。我则只想过“很专致地颓废”的生活。然而在我的体系里,颓废与天才是成正比的。我早已丧失了那梦幻般的天才。所以我在肉体上终日劳碌,却掩饰不住精神上的空虚。
我丧失了天才。我只能目送高洋离去;独自一人做我的寒假大梦。我忘不掉高洋的眼神,虽然她的眼神无法用文字描述。那正是我所深爱的。
2
我这样颓坐在教室里。眼前摆着《毛泽东思想概论》。我就像一匹沙漠里干渴的骆驼。我想念高洋和女孩们。然而这间教室是如此暧昧,暧昧得让我如此失落。对女性充满爱意如我,竟也失落了。我是如此失落,以至也开始写起了小说。《白银时代》里的王二说,一个人无聊的时候,就想写些什么。而无论你开头是写诗还是写散文,最后都会变成写小说。写小说不在于你是否会写,只要你足够无聊,足够无奈,就一定会写好。
高洋让我联想到另一个人。我的前马。所谓前马,即英语上的 ex-girlfriend 。亵渎一点说,也称 used-girlfriend 。我的前马叫叶霜。叶霜就是我的前马。
我们是这样认识的。——众所周知,我是个电玩高手。我所居住的那个城市有不少电子游戏厅。在电子游戏厅里曾经有过这样的说法:拳皇至尊,清泉圣手,大头不出,谁与争峰。大头是一个人的外号,这个人叫江枫,是清泉的老朋友。我和大头除了电子游戏,还有很多共同领域。关于这一点,你将在下文中逐渐体会到。——三年前的某个夏天,我走进机室,就瞟见看摊的一个漂亮姑娘。正在看书。(她就是我后来的前马叶子。)我走上前说,要一个币。她就给了我一个币,头也不抬一下。这回我把她看仔细了。柔顺而微黄的短发。眼睛的色泽散发出青春的活力。她的身材很不错,在紧身 T 恤的包裹之下愈发美好。腿不粗不细,恰到好处。这时她微微伸了个懒腰,胸部舒展开来。根据经验,我可以肯定她的乳房和 T 恤之间什么也没有。
看什么哪。我不禁与她搭讪——谁叫她漂亮呢。不得不承认,对于叶子这样的漂亮姑娘,我有一种近乎本能的无耻。她侧头看了看我,没支声,只是亮出书的封面——《劳伦斯 [ 英 ] 短篇小说集》。
“哦,劳伦斯。”我清了清嗓子。
“请把月亮给我放在脚边,
把我的双足放在月亮上,就像那位神一样!”
她眼睛一亮,似乎是惊诧于游戏厅里竟还有人清楚劳伦斯的“底细”。其实是我运气好,前一阵子无聊,正好捡了本劳伦斯的小说集来读。不想今天就有个靓妞撞到枪口上。“书中自有颜如玉”,看来圣人教训得是。——我自然顺利进入角色,从小说聊到生活,从生活聊到彼此。她说她在三十中上学。暑假来帮她表哥看铺子。我寻思,三十中离我家不远,有道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嗯,有戏。既然如此,我有必要亮出我的身份。(其实我正处于领了身份证却仍毫无身份的年龄。)
我告诉她我是她表哥雇佣的杀手。——不是职业的,因为我仍在读书。 PART-TIME JOB ,偶尔帮着他杀杀币。对我来说,杀币是个很不错才行当。所谓杀币,是指看到有谁兜里揣着一大把游戏机币在玩机,就上去和他比武。赢了就接着挑衅,使之一个接一个地投币,直至其继续买币或者离开。老板则随便给些钱。虽然有时侯我觉得这个行当就如同妓女挑逗嫖客在自己身上多轰几炮,或像无聊文人为求扬名而大写找打欠揍的文章,末了还作贱地高唱“有种你操死我”……但如果这是你的吃饭家伙,没了这一手,你再想挣些小钱就只好真的高唱着“有种你操死我”去卖屁眼了。于是对于那些酒店小姐,我常有“同是天涯沦落人”之感。而我又是一个很有敬业精神的杀手。——好的杀手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战斗,随后又开始寻找下一个目标。毋庸置疑,这样有助于增加老板的营业额。像清泉这种高手中的高手,又很有敬业精神,叶子的表哥颇为器重。更何况我总要说“不服下次再来”,(此举足以体现我的敬业精神。)这又增加了回头客的数量。——我无聊的时候,常常兼职做杀手赚些小钱。
“啊,你是圣手!你是圣手!——怪不得只买了一个币呢。”
当然!绝顶高手,剑在人在,剑亡人亡。电玩高手,一币暴机,一币通杀。此时,我的心中充满了一将名成万古枯的豪气与苍凉。而眼前这漂亮女孩的兴奋的神情则更令我忘乎所以。
“我的小妞,你太不懂江湖规矩。你表哥看见是我肯定白送我一打币的。”我的痞子劲儿又上来了。
“呸!狂不要脸。谁是你的小妞。——哎,你为什么叫圣手?”
这正是我最为得意之处。其实,我玩格斗游戏的历史不久。而崛起之迅速,战绩之辉煌,令人叹为观止。按照习武者的说法,这叫有天资;按照修禅者的说法,这叫有慧根。总而言之,我打电子游戏时与机子融为整体,人机合一。故能参透敌意,后发先至,无往不胜。——然而,习武之路决非坦途。在苦修的岁月里,我一度成了斗鸡眼。腰肌劳损骨质增生导致腰椎盘突出。并且少年得“痔”,奇痒难忍。手也曾因此而间歇性抽搐,仿佛被人打成了帕金森综合症。有时,盯着强闪的屏幕太久,我的面部表情会变成这个样子: %->. 出了机室就恶心呕吐,要学着人家孕妇灌酸梅汤……那个时候,我终日口眼歪斜嘴角流涎,一副的穷形尽相。人见人厌。其实这叫大智若愚。所谓“大贤虎变愚不测,当年颇似寻常人”。这种哲理,他们不懂。此后不久,我就虎变了。我成了圣手。他们在我眼里不过是一泡屎。
我有这样的禀赋。凡事只要认真投入,没有做不好的。一如我小时侯之通兽语、玩鼻涕。可惜这沉沉世间令我想做的事情太少了。少得让人无奈。少得让人伤心。否则我也绝不会耽于电玩,让地球上少了一位伟人、诗人、诺贝尔奖金获得者。
我的一位朋友的老妈是替人纹眉的。(如果你有需要,她也可以替你文身,任何部位。)据说刚开始的时候,他老妈拿猪皮当人皮纹,后来就拿猪皮当猪皮纹,再后来是拿人皮当人皮纹,最后则把人皮当猪皮纹。结果大发其财。这让我联想到庄子所说的庖丁,达到了“目无全牛”的化境。庖丁又让我联想到一位帮年轻女孩做地下人流的老妇。她则自称早已“目无全屄”……我这电玩圣手自然不能和以上三位相提并论。他们的对像或人或畜,总是活物。但无论如何,我亦神乎技矣,近乎道矣。人称圣手,决非浪得虚名。我与人比武时,从不用“扫蹚腿 ”这类下三滥招数。不是舒展潇洒的“鬼燃烧”,就是气势磅礴的“龙虎乱舞”。对于那些高手,我敬他们是条汉子,往往款待之以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自创连击超必杀,令其于华丽绝伦中死去……我有一个习惯,即赢了一局后,要瞄对手一眼。我常常可以看见对手陶然的醉眼,快感的表情。仿佛从我给他们实施的完美的死中获得了莫大的满足。经常和我一块儿玩电子游戏的人,在大街上碰到我会忍不住把我拽进机室玩上他妈两局。——他们是受虐成瘾了。如果我推托没时间,他们很可能会折一根柳条给我,让我抽他们两鞭再走。必须声名,我绝没有施虐淫的癖好。血溅肛门的惨像我可受不了。于是我常常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纵使他们真的屁眼痒了。有一回我遭遇一位女侠,身手不凡。女流之辈,我自然让她三分。并让她每一次都死得优雅无比,叫声凄美无比。到最后,她面带红晕,微喘绵绵,双目含春。她早已爱上我。要不是她没有叶子漂亮,而我前一天晚上“打飞机”又过于投入,我一定和她一起去举行成人仪式去了……
叶子听得哈哈大笑。她笑起来一点也不淑女。
不久我就和叶子混得稔熟。通常是这样子:我杀币。她发工钱。晚上我再拿她发给我的工钱请她出去玩。叶子玩起来很疯。喜欢坐在我的摩托后面呀呀呀大叫。还不带头盔。而我,为眼前风速的一切所陶醉。——不断加速。不断加速。……直至天地幻成了对折的一张大纸。黑魆魆的夜空承载着虚无缥缈的浪漫。星光若有若无,似乎与黑暗的眼睛一同沉沉睡去。街灯让世界披上了一层柔柔的辉光。忽明忽暗中,叶子是如此美丽,令我不觉抨然心动。我就这样飞翔着。驾着我的流线型的铃木王。后边是紧抱我的叶子。她冰凉的一双长腿紧夹着我,让我为她可以不顾一切。
美好的回忆在岁月长河里不会褪色,只会被似水流年浣洗的愈发纯美。我对叶子的爱从没有因为时光荏苒物是人非而减淡。我爱有她的生活。我爱她生活的方式。她的叛逆使我陶醉。一如我的颓废令她着迷。——说到爱,我回想起和叶子做爱的情景。(噢,清泉这幸运的混蛋。)世界上有许多美好的事物,但往往不快乐;世界上也有许多快乐的事物,但又往往不美好。只有性,是可以既快乐又美好的。清泉和叶子在郊外的帐篷里做爱时,夜里下着小雨。她就骑在他身上。(一个充满激情的性感骑士。这样的修辞常常闪现在我回忆。)有时,叶子干脆掀掉帐篷,让雨点打湿自己的短发,清泉的脸庞,或让冷冷的如水的月光洒遍她灼热的胴体。夜在两人身边缓缓流动。树林的精灵呵护着他们各自的叶子,四下散落。一万双眼睛都已闭上。叶子在月光下的曲线是如此令人动情,她的小乳房胀得满满的,修长的双腿舒展于清泉身体的两侧,细腻光滑的皮肤紧绷而富有弹性。她的动作又是如此的火热,充满了对性爱的渴望。叶子深深打动着清泉。而他为她坚挺如铁。为她奋不顾身。高潮起了又落落了再起,直到清泉精疲力竭,伏在她的身旁,吻着她的脖子沉沉睡去。叶子把一只脚浅浅搭在清泉身上,纤纤细指握住清泉那杆枪。仿佛害怕巨大愉悦只是一场逼真的梦……。
从那时起,清泉就有了这样的觉悟:激情与诗意并不是先后承接的。激情不需要诗意。激情本身就是诗意的。我偶尔也写诗,但哪一首诗都比不上叶子。她是我生命中的诗。是我写不出的诗。我只需要一遍又一遍地读她。
先哲说,用不着写诗给别人看,如果一个人来享受静夜,我的诗对他毫无用处。别人念了它,只会妨碍他享受自己的静夜诗。如果一个人不会唱,那么全世界的歌对他毫无用处;如果他会唱,那么他一定要唱自己的歌。这就是说,诗人这个行当应该取消,每个人都要做自己的诗人。——所以,我用不着作诗,叶子就能让我的生命充满诗意。如果没有叶子,再多的诗也改变不了我生活的庸俗。
上文曾提到了似水流年。王二在他二十岁的时候享受着他的黄金时代。四十岁的时候感慨似水流年。我在十九岁的时候即在感慨着流年似水。我的黄金时代也许已经过去了,她埋在高洋和叶子的时空里。我的黄金时代也许还没有来,她藏在将来未知的时空里。长辈告诉我们,你们是时代的黄金,你们是世界的希望。唉,这有什么用?如果这时代不是我们的黄金时代,这世界不是我们希望的世界。
我眼前摆着《毛泽东思想概论》。我只有想念高洋和叶霜。除此以外没有活路。我忽然明白为什么高洋可以令我想起叶霜。因为她们都是我生命中的女人。张爱玲说一个男人的生命里会有两个女人,一朵红玫瑰,一朵白玫瑰。那么,高洋就是我的白玫瑰,叶霜就是我的红玫瑰。白玫瑰之恋是梦幻的。红玫瑰之恋是炽烈的。然而我又并不完全同意张爱玲的说法。看过《圣斗士星矢》的朋友一定记得,瞬在与阿布罗狄的决战中,最终死在一朵白玫瑰之下。照这样的推理,白玫瑰不是高洋,而是我若干年后的老婆。也许,高洋应是黑玫瑰。我酷爱这夜的颜色。——后来,瞬承受女神之光而复生。而我没有女神的拯救。我注定要死在我的老婆的手里。我不知道我的老婆是谁。她是我的假想敌。我不完全同意张爱玲的说法,因为我的生命里还应该有更多的花朵。我曾提到,我像一只匹渴的骆驼。这时我需要一朵沙漠里盛开的百合。不可否认,我最珍惜的是百合。她给人以生的希望。而玫瑰凭添了生的诗意。在我癫狂撒癔的时候,我需要一朵恬美的静菊。
关于叶霜,还要提起一件事。这件事或许可以说明叶霜为什么会和我好。这件事也或许可以说明叶霜为什么后来又不和我好了。这件事情可能说明一切问题。当然这件事也可能什么问题都没有说明。
叶霜是三十中的校花。对她有所图谋的家伙不下百。——当然图谋不轨的家伙也包括我。为什么叶霜偏就和我好了,我自己都说不清楚。虽然我在很多方面表现出自信,但叶霜却没有给我这种感觉。三十中有个烂仔小头目,外号“吞得牛”,从小学就开始追叶霜。屡败而屡战。据说此人街头群殴时骁勇无比。想必是化悲痛为力量使然。冤家总嫌路窄。一天我和叶子在三十中门口被他蹲到。他一看见我,就像被人用烟头点着了屁毛,猛地弹起来。一声口哨,十几号人把我俩围在当场。有的从袖子里滑出一条水管。
“有部摩托就他妈敢来耍帅。你他妈有够屌啊?!”
我拽紧叶子的手。默不作声。他们人多势众,我不能吃了眼前亏。大头不在,否则这小子死定了。所谓打虎不离亲兄弟。大头和我比亲兄弟还亲,放倒一条牛还不简单。记得有一回撞上七八个人劫我。正对峙的当儿,忽然从我耳边飞过一块砖头。正中头目的面门。紧接着就是大头的长啸。我心领神会,抽出软锁一顿狂鞭。那小头目如同一泡烂屎躺倒路边;后面大头也踹翻了两个。其余人还没回过神来呢,我们早已撒开四蹄飙出一百米开外了。我常常赞叹大头狮子吼的绝学,很有少林正中的风范。
上文提到,我已不复当年之勇。在大学里,我噤若寒蝉。——“取消学士学位”!这样的吓阻令人汗不敢出,手脚冰凉。大学生们拼了命要做稳了奴隶,然后怜悯那些做奴隶而不可得的人。如果你耐心地读下去,你会慢慢了解什么是大学生活的真实面目。
大头不在。我没有强援。那家伙一个右勾拳,我两眼就溅出了金星。我恍然大悟。
王二看到有人被一杆大枪扎穿。前心穿后背。王二觉得在一霎那此人必定前所未有地恍然大悟了。我没有被一拳打得脑浆迸裂,眼球暴凸。然而我也已恍然大悟。多熟悉的手法!久违的感觉。在 “高洋保卫战”里,我曾吃过无数拳脚,其中只有一个人的拳头让我忘不掉。我清晰地记得金星迸出的个数,以及痛觉穿透的深度。如今这拳头除了力道雄浑了许多之外,符合一切令我恍然大悟的标准。
“董路!是他妈你这死仆街!”
“牛哥”听到我叫出他的名字,眼睛瞪得比牛眼还大。他的表情先是惊诧莫名,既而忍俊不禁,既而勃然大怒。
“你小子——你他妈前世和我有仇!从幼儿园就开始和老子抢女人。——打!打得他老妈都不认识他!!”
无数的拳头和飞脚砸在我的身上。我瞥见还剩一个哥们儿在一旁看表。在短促而猛烈的痛苦中。我的记忆回到了梦幻年代……
3
我颓坐在阶梯教室里。头顶的电扇呼呼地鼓着热风,仿佛要烘干我的脑髓。我百思不得其解。我的面前摆着一本《毛泽东思想概论》。而我的专业是天文物理。生活中有很多事情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或按照先哲笔下的李卫公的说法,头头们的想法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其实面对这样的生活我们只有不求甚解。你把它弄明白了,费解就会变成失落。
在这炎炎酷暑之中,我只有躲进记忆的长河里,让脑子洗个畅快。——我的脑子就快要被蒸熟了。
那一记勾拳让我认出了董路。在幼儿园里只有董路能够打出这种漂亮的勾拳。董路是我在“高洋战争”(这一称谓使我想起英法之间的玫瑰战争。——高洋恰是我的玫瑰。)中的最重要的敌手。他把我讽刺为“牧羊犬”。这着实令我在表面上勃然大怒。我冲上去咬他的时候,他的左右勾拳常常把我打得路都不见。当然他也没占着什么便宜:我打不过他,但却不怕他打。这让他很失落。有几次他正在屙屎,被我逮到。我毫不脚软地把他踏进了粪槽里。董路为此长期便秘。又有几次我乘他午睡,踩着他的小鸡巴捶的他哇哇大哭。对此我同样不会脚软——一旦被他争脱,我又会再次被打得路都不见。就这样,他打我,我阴他。这场微型的“玫瑰战争”旷日持久,一直拖到我俩离开幼儿园。而我以我的方式捍卫着高洋。——你也许会想,我只不过自以为这么做是捍卫着高洋。我无所谓。总之董路为了高洋而打我。我也是为了高洋而反击。事情就是这样子的。
幼儿园的阿姨对董路和我的评价是:一个是强盗土匪,一个是痞子无赖。该评语颇有《红楼梦》之风。我后来觉得,如果没有高洋的存在,董路和我是可以成为朋友的。但这都过去了。过去的事只能使记忆长河泛起道道涟漪,却什么也改变不了。
我这时明白董路为什么惊诧莫名。事隔十几年,他的勾拳又一次打在了同一个人的脸上,而且又是为了女人。我也明白董路为什么忍俊不禁。他的勾拳曾把我打得路都不见,而这一回我又即将被打得路都不见。我更能够体会他的勃然大怒。如果有一个混蛋两次夺走你的玫瑰,而这个混蛋还曾在幼年把你踏到粪槽里,踩着你的鸡巴捶得你哇哇大哭,你也会勃然大怒的。
世界就是这么小。对于董路,我既不恨也不怕。哪怕他既恨我又怕我,哪怕我理应对他又恨又怕既然眼下我正被他的兄弟们群殴。地球的表面是一个二维弯曲空间,从理论上讲,我总有一天会碰上董路。而根据不相容原理,我与董路不可能取得一致。因而董路碰上我就一定会揍我。
眼下我正被他——“吞得牛”——也就是董路——的兄弟群殴。我无法得知叶子此时的处境。我只能护住要害蜷成一团。我常常慨叹自己没有楚霸王力能扛鼎的神勇,也没有张翼德喝退曹兵的气势。每个人都有为自己感到遗憾的时候。我的遗憾是我只能充当文痞,成不了真正的痞子。
此时我的大脑异常清醒。一方面,我在喝骂声与拳脚声中留神辨析有没有骨头爆裂或折断的声音。我意识到这是某种赌徒心理。——有这样一个故事:
一赌徒,于赌桌之上输光其所有钱财。人家不准赊帐,奈何?遂宽衣解带成光猪之状,以其衣物为赌资。少顷,衣物亦殆以尽矣。其坐于箩筐之内还欲再赌。庄家笑曰:你他妈赌个球,就剩鸡巴毛了。此赌徒乃真赌徒也!输红了眼矣。曰:好!就赌鸡巴毛!话音未落,一撮鸡巴之毛见(通“现”——作者著)于赌桌之上。众感其诚,遂与之赌。血肉肤发,受之父母,岂可草草。因而细细数过其毛之数目,以为再战之资。
如今我留意骨头爆裂的声音,也就是要确保自己清楚究竟输掉了多少。一如上述赌徒之要弄清楚自己输掉了多少“鸡巴之毛”。
其实每一个人都有赌徒的本性。只是因为输不起,通常不敢轻易下注。的确,不赌可以不输。然而“马非夜草不肥,人非横财不富。”我不赌,就不会赢得我的玫瑰之恋。所以让我再来一次的话,我还是会赌。
上文提到的是我脑子里想到的“一方面”。这说明我的脑子里那时还有别的“方面”。我还想到了高洋。或许我想到的是叶霜。我已记不清究竟在想谁了。在这种情况下,她们是如此相似。董路(及其兄弟)揍我的时候,我无法得知玫瑰的处境。我觉得我可以相信董路。他没有把高洋怎么样。我估计曾有别的男孩子因为和叶子在一起而挨了董路的揍。叶子也没怎么样。
我没有听到骨头断裂的声音。看表的那个人忽然说,一分钟。所有拳脚都停了下来。我的眼睛虽然肿了,目光却没有涣散。这目光直逼董路,让他很不爽。我想他今天又该便秘了。有个家伙在我身后又踹了两脚。别打了。再打要出事。有人说。于是他们就走了。
我终于可以看一看叶子了。然而叶子不见了。我坐在摩托上刚歇了一小会儿,街对面又烟尘滚滚地杀来一片人。我命休矣!正在感慨时运不济流年不利,发现那一群人当中,为首的是个女的。再定睛一看,竟是叶子。
“‘吞得牛’你这死仆街!你他妈滚出来!”叶子大叫。
叶子身后,兄弟们的漫骂声振聋发聩……
4
众所周知,我是学天文物理的。我的面前摆《毛泽东思想概论》。在旁人看来,我这一整天都在发呆。——不发呆又能怎么样?明天就要考试了。我一个字都没有背下来。我不明白头头们为何非要“统一”我的思想而后快。头头们说那是头头们的意思。头头们的头头们也说那是头头们的意思。如果这么一直追究下去,我们会发现头头们并没有这么说过。共产主义的开山祖师马克思悲叹:我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是跳蚤! what a shame!
现在你已经知道,我是学天文物理的。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决定论仿佛一个性欲强大的丑女,逼得我喘不过气来。然而我却又无法摆脱它。众所周知,在中国,一个人从小受的就是无神论的、科学决定论的教育。如果现在我要反对我一直以来唯一的思维方式,无异于阉割自己的思想。如果我在思想上把自己阉割了,性欲强大的丑女就不会来逼我。但这样一来,我只能去当头头,除此以外别无出路。
科学决定论是这样子的:我现在放了一个屁。第二天世界就毁灭了。这两件事必然有某种联系。因为事物是有规律的。规律是事物之间内在的必然的本质的联系。由此可知,我的屁是必然要放的,因为世界必然要毁灭。哪怕你是如何不愿世界毁灭,如何不愿我把那个屁放出来 , 甚至你在我的直肠上打个死结,再把我的屁眼缝起来,那个屁还是会从我身体的某个孔里放出来,世界还是照样要毁灭。
有好多问题一直就在我的脑子里转。偶尔我会问高洋,宇宙是怎么来的。高洋说你这么问问题就不对啦,你应该问宇宙为什么要来。高洋就是比我想得远。然而我还很是想知道宇宙是怎么来的。——不少伟大的科学家,想问题想得太深入,不得其解又无法自拔,为了避免把自己逼疯,只好相信上帝是存在的。诸如艾萨克.牛顿、詹姆士.克拉克.迈克斯韦、阿尔伯特.爱因斯坦,都成了基督徒。但是上帝创世纪说也不能令我满意。为什么上帝创造了宇宙开端之后就对其放任自流?如果大爆炸学说成立,宇宙的开端就是一个温度无限高的大火球。至于那个大火球好好的为什么会爆炸,而且偏要在距今一两百亿年前的某一个时刻爆炸,这一点谁都说不清楚。(最近看《时间简史》知道原来史蒂芬.霍金也有这样的疑惑,这让我很不好意思。)我苦思冥想,最后得出的假设是:宇宙诞生之前是有上帝的。那个大火球就像一个能量巨大的火药桶。有一天上帝把这个大火药桶点着了,打爆炸就发生了,宇宙从此开始。由于这场爆炸太猛烈,上帝都抗不住,就被炸死了。所以原来是有上帝的,但后来他死了。
好不容易挨到了午饭时间。想起吃饭,我像丢了魂似的。当年叶子拉兄弟要砍董路的时候,我也没有如此失魂落魄。
当年叶子拉兄弟要砍董路的时候,董路早把我打得路都不见并已离开了。叶子动了真怒,集结了浩浩荡荡的百十号人。但董路跑路了。叶子也没有什么办法。后来她的兄弟就散掉了。
我并没有骨折,可见我很耐打。那天晚上,我和叶子在大堤的草坡上躺了一宿。叶子叫我给她讲高洋。——给红玫瑰讲白玫瑰或黑玫瑰的故事?这种事让我总也想不明白。太迷幻了。在我的意识里,高洋和叶霜隔着上百光年。此后我遇见高洋,只觉是得跳回了一个遥远的时空。我迷恋着黑与白。众所周知,我会下围棋,而且下得不错。之所以下得不错,正是因为这黑与白令我如此陶醉。可是叶子哪肯善罢甘休?她扬言不老实交代就疯狂做爱。我高扬起瘀青的额头:毋宁死。——我对此早已做好了心理上和生理上的准备,就等着慷慨就义了。这时,我的脑子里回响起雄壮的马塞曲……然而,叶子没有,她没有和我疯狂做爱。她知道我现已元气大伤,正虚着呢。——叶子轻轻在我的唇上一吻:好不好嘛?好不好嘛?
清爽的晚风吹拂着平缓的草坡。我和叶子仿佛躺着一片平静的海面。波浪浅浅地从脚跟抹上来,又在我俩的身上荡漾荡漾开去。月光织出淡淡的影子,宛如大自然的安眠曲,让我的内心充满了诗意。而意识却渐渐模糊……
梦幻年代里,我和高洋同住在一个相当偏僻的大单位。因其偏僻,地方很大。因其偏僻,人也很少。夏天的晚上,我就和高洋全家在空阔的草地上纳凉。高洋的爸爸妈妈忙着自个儿罗曼蒂克,也不管我们这两个人小鬼大的孩子。晴朗无月的夜空中,银河如一袭点缀着宝石的轻纱,系着不可捉摸的深邃与无垠。这个时候,我就教高洋认星座;给她讲星星们的故事;骗她说能数出星星最多的女孩子就可以成为全世界最漂亮的女孩子。高洋什么都不懂。她视我如天神因而信以为真。她于是就开始数星星。我最爱看高洋数星星的样子,尤其爱看她看星星的眼睛。在高洋的眼睛里,我能看见全天的星座,我能看见星云,我能看见妈妈讲过的所有星星的神话,我能看见儿童科普读物里提到的那些美丽而遥远的天体……我看着高洋的眼睛,嘴巴半张着。——你若不知道我在高洋眼里看到了什么,你一定会觉得我的样子傻得很。——就这样,高洋认认真真地数着,我痴痴呆呆地看着。数着数着她的眼里就流出亮晶晶的泪,但是高洋从不停下来;看着看着我嘴里就流出好多哈喇子,我懒得去擦它们,结果裤裆被打湿一大片。
叶子听得脸蛋红扑扑的。我真害怕她又性欲勃发了。
我深爱高洋,一如我深爱这看不透读不懂的夜空。我努力要把高洋看透读懂,但高洋一如我深爱的夜空。然而我很满足。
上文提到,我不清楚“董路事件”是让叶子爱上我了还是让叶子不爱我了。我真的不清楚。因而我也不知道叶子是否曾爱过我。叶子和我做爱并不能说明她爱我,只能说明她渴望性爱。
写完上一节的最后一句话,我立即联想起第一次和叶子见面的情景。那时她正在看戴维.赫伯特.劳伦斯的短篇小说集。反对理性而赞美性爱的劳伦斯曾说过,“性与美是同一个事物,正如火与火焰是同一个事物一样。”叶子是个率性而行的人。或许在她的潜意识里,她已经悦纳我了。——哪怕在她认识我之前。哪怕是我去抠她的。这又让我联想到《性关系社会学》里的经典一句:“当男人以为已选中一位女伙伴并决定向她献媚时,往往事他在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被选中了,并不得不表明态度。”对此我有很强的认同感。但这仍不足以说明叶子曾爱过我。
我最近正在尝试弗洛依德的“自由联想法”,上文不知不觉就用上了。我不时陷于恍惚,都是因为练这“自由联想大法”导致了走火入魔。举个例子,我眼下正飞奔于通往食堂的路上,饥火烧肠,顾不上空腹狂走极易引起大脑缺氧。如果这时迎面走来一位性感女郎,我自然会联想到肉欲横流,进而联想到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进而联想到天文学上著名的“黑洞无毛定理”。以此类推,看到一个肥妇,可以联想到混沌暴涨理论;看到做爱镜头就联想到裸奇点和激发态;看到同性恋则可以联想到半人马座比邻星……走火入魔即是我奔到了澡堂而不是食堂,结果悲惨地错过了抢饭的黄金时段,只好自认倒霉地搞些残羹冷炙胡吃一气。有几次我走火入魔太甚,去到食堂已没几个人影。正兀自趴在桌上胡吃呢,却不料横遭那来取潲水的猪倌儿的冷眼。我一想就明白了:他以为我正在和他的猪兄弟们争食呢!
叶子所看的劳伦斯让我联想到另一位劳伦斯—— Thomas Edward Lawrence 。这是我英雄的劳伦斯。我还能记得余光中先生的散文——我所见过的最好的散文——对于英雄的劳伦斯这样赞到:
“他更钦羡阿拉伯的劳伦斯,同一只手,能陷城,也能写诗,能测量沙漠,也能探测灵魂,征服自己,且征服敌人。”
“沙漠,原是天才内在的气候。绝顶的天才,原就命定了要忍受绝对的寂寞。”
上文提到,我已丧失了梦幻般的天才。于是我注定了耐不住寂寞。——否则我也不会找上叶子。我没有了天才,自然征服不了自己。我却被叶子所征服。
我被叶子所征服。那一晚我还是和她在大堤的草坡上做爱了。她告诉我在那样开放的场所做爱很刺激。我则庆幸她穿着学生装,因而一切都可以在她的裙子的掩盖之下进行 ( 虽然叶子的裙子也并不长 ) 。叶子的动作很轻柔,这样她就不至于忘情欢叫而只是轻轻地哼哼;我的骨头也不至于散架。我躺在草坡上看星座——当然我很少能看到什么——市区的灯光太强烈,污染也相当严重。叶子伏在我身上,把头埋在我的脖子下。她的动作虽然轻微得只有我能感觉得到,却蕴涵着无穷的热情。我的小和尚直挺挺,插在叶子的身体里。一想到这一点,我就欢喜若狂。有时我都不敢确信这种感觉,回忆起来就像在梦里。叶子咬着我的耳朵对我说,今天你丧气地坐在摩托车上的样子太酷了。我只有苦笑:我为此付出了血的代价。
“所以我要补偿你啊?”
“行了……我要提醒你,我可没戴套。”
“那就只好给草地施肥咯。”(不是她的,当然可以奢侈。)
“根据弗洛依德的理论, ' 中断性交 ' 是一种构成神经质恐惧的因素之一。”
“那你就射进来吧。”(我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怕。)
叶子的叛逆谁也受不了。我在这个问题上绝不敢和她较真。这一次做爱很愉快,也很难忘。因为这是我叶子最后一次做爱。
过了些天,我听说董路被人群殴于回家途中。我猜不是叶子干的就是大头干的。唉,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我根本无意找董路算帐。此时我内心充满了自我陶醉式的自责。
后来我和叶子散了。我们不得不散。我要到京城里上大学。而叶子的将来不知在哪里。可能仍留在这个城市,可能在别的什么地方。还可能叶子变成风信子,漂洋过海去到另一些该死的国家。天知道。
最后一次在一起是在我临走的前一天晚上。我俩在露天的大排挡喝酒。那一晚,我和叶子一直聊到月迷星散万籁沉沉。叶子告诉我,她并不关心未来怎样。我没赞成也没反对,我那时似乎失去了作补充的能力,只好沉默。
叶子和我碰了很多杯。我看她已经醉了,提出要送她回家。
最后一次有叶子在我的车后座上搂着我。微熏的她是如此的令人动情。我简直不愿这一段路程有终点,好让我就这么一直开下去,好让叶子就这么一直搂着我。我终于觉悟我是多么爱叶子。高洋如同梦幻里的真实,而叶子就像真实的梦幻。我在想,叶子也许更令我不舍吧……年轻是什么?年轻原来就是无法把握自己命运的无奈呵。——我命运的小船在这喧嚣的尘世里飘来荡去,谁也不知道它要搁浅在哪里。我不知道我的未来是什么样子。
和你在一起的日子很快乐。我对叶子说。我几乎哽咽了。别这么肉麻,开心就好。——祝你一路顺风!叶子灿烂一笑。我感觉好多了。你也要开开心心的。加把劲儿!好了,我走了。再见!我跨上了摩托。身后传来叶子的喊声:
“——坏小子,别把我忘了!!”
把叶霜忘了。——我办得到么?
6
小说可能是现实生活的镜像,从物理上说,它们之间满足 P 对称。小说也可能是现实生活的反转,它们之间满足 T 对称。小说还可能是现实生活的反转并取其镜像,这时它们之间满足 PT 对称。我的小说属于第三种情况。在现实生活里,真实情况也许应该是这样的:豆馅儿汤圆有两朵牵牛花,她们是小牝驴和老树妖。豆馅儿汤圆有狂想症,以为自己是天文学家、文坛高手、世纪情种。其实他只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傻逼。
但我不能这么写。小说里的高洋绝不期望自己的原型是小牝驴。现实生活中的老树妖也必然认为自己就是叶子。豆馅儿汤圆害怕牵牛花们以身相许的报复——那样的结果将是空前惨烈的,一如超新星大爆炸。于是他还是集大成于一身的清泉,还是天文学家、文坛高手、世纪情种而不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傻逼。他深爱着他的玫瑰园。如此一来,豆馅儿汤圆就不必担心任何女人发出以身相许的威胁了。豆馅儿汤圆的逻辑是这样的:假定他很优秀,女人就会爱他。女人爱他就暂且不会恨他——尽管将来很难说。暂且不恨他就不会想整他。不想整他就不会以身相许。
其实豆馅儿汤圆对清泉怀有敌意。这小子居心叵测,属于“教别人学好,方便自己使坏”的典型。清泉要是知道他被自己的原型利用,一定拔出大肠把豆馅儿汤圆勒死。——他自己也不想活了。清泉有时害怕他其实是生活在一个硕大的玻璃罩子里,身边的人都是些可触式的三维全息图像。或者宇宙是一张容量巨大的硬盘,在这张硬盘里面存有很多程序。(这些程序也许是上帝编写的。虽然很难想像上帝他老人家会 Java Script 之类的东西 , 但我们只能姑且相信上帝是万能的。)而清泉无非是那些庞大程序中的一只小小的臭虫( Bug ),不时发些错误讯息,不时搞些程序破坏。人本来是不必急着去死的,只要他自己还想活着。但回收站总要定时清空,所以不管你愿不愿意,你总要面对被造物扫进历史的垃圾堆那一天。什么时候宇宙坍塌而陷于毁灭,那也不过是硬盘进行了一次格式化……某天一群 CIH 党党徒闹哄哄地跑过来说,臭虫,臭虫!革命啦!同去同去!于是一同去。……砰!!我的头镶到了电线杆子里。我抱着头仰躺在地上,半天挣不起来。
路旁有窃笑声。这让我很没面子。空气里充斥着敌意,令人郁闷非常。明天就要考毛概了,我虽然可以“泰山崩于前其色不改”,但还是疲乏厌倦得就像一头春天里体力透支的种猪。我决定去找人聊聊。眼下能和我聊聊的只有杨雪。
杨雪可以界定为我的现马,这是以叶霜是我的前马作为参照系的。杨雪是我的高中同学,现就读于北京某大学中文系。——之所以是“某大学”,并非我不知道该大学准确的空间坐标,而是因为这篇小说如你所知和现实生活是 PT 对称的。如果清泉的现马不是杨雪而是夏里巴,一个恐龙级的母夜叉,戴着厚似瓶底的近视镜就读于清华大学核物理系,你多少会有些失落,对吧?
我已记不清我和杨雪是这么搞到一起的了。大约是她每天坐在我后面恭听宏论,仰承雨露,使我渐渐习惯了有一个忠实听众,让我可以在她的脑子里跑马。——倘若她不傻,她的脑子就不会老被我用于跑马。如果我不在她的脑子里跑马,我就不会去搞她。所以我和她搞在一起是因为她傻。但这样一来我岂不是很傻?如果我承认和我搞到一起的女人很傻。又或许是她装傻以便钓我……这个问题再讨论下去也没有什么意义了,反正我现在和杨雪搞到了一起。我第一次看到杨雪的名字的反应是:杨雪——阳春白雪——唔,雅。——不知是不是个糠芯儿?但后面的那一句我是不敢说的。因为杨雪的老爸是我们班的班主任。
我是理科生。我的班主任——也就是杨雪的老爸——是语文老师。这本是一个很酷的组合。偏偏在此之中的我是如此尴尬。上高中的时候,我的数学很好,做题有如做爱,势如破竹,威不可当。文章也很棒,作文有如射精,滔滔不绝,一泻千里。——当然,这“很棒”里有不少自我陶醉的成分:对于一张“精迹斑斑”的试卷,很少有老师能够欣赏得了——即便我是无冕之王,哪怕我是精神领袖。然而我的“语文基础知识”狂差无比。卷子一发到手里我就眼花手软,嚅嗫汗出。我满试卷看到的都是考官狰狞的笑。惟有一咬牙一闭眼乱填一气。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少年悲歌。——我们班的惯例是:谁的语文差,谁就去的语文科代表,以便更好地聆听杨老师的谆谆教诲。结果我这语文科代表一当就是三年。这三年里我和老杨斗志斗勇,“语文基础知识”什么的没怎么长进,奇闻轶事倒听了许多,涕唾牙慧也拾了不少。
7
我颓坐在教室里浮想联翩的时候,常常喟叹我们的父辈生活经历如此之丰富却能够忍住不写小说。(而少年如我则鸡毛蒜皮皆可以入文。)即以杨永超(老杨 's name )为例,他在广东一个偏僻的夹皮沟里长大,后来在云南上了个理工类的大学,大一就赶上了文化大革命。据说老杨——不,那个时候应该叫超哥——的师兄在他进校时就已经读大四了,等到超哥读大四的时候,这帮师兄们还在读大四。大四的师兄们闲着无聊,制造炸药“支援革命”。有一回在后山捣腾 TNT 出了祸,炸塌了半个山头。人也死了十几个。超哥当时写了一张名为《悼牺牲革命悍将、告全校革命小将书》的大字报,号召“小将”们“化悲痛为力量,把伟大的文化大革命进行的底”。——超哥多年以后和我们说,其实当时谁也不清楚这“革命”怎样才算是进行“到底”了。——超哥的文章引起了巨大凡响,他的“革命声望”也因此大幅飙升。好多革命小将大为感动,大受鼓舞,大发豪情……背着雷管就上了后山。过了不久那剩下的半边山头也塌了。但超哥此时已是校部造反派的头头,这样的小事他早已不管。
玩世不恭地说,文革最能检验一个人的底质。在我看来,人大致可以分为四类。第一类人既清醒又聪明。例如超哥。当年超哥大字报一贴,当上了头头。真的要拿起刀枪“把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时,他却跑回老家找他下乡插队的女友去了。 ——杨雪她妈当时差点儿就嫁给了公社的生产大队长。要不是超哥快一步,我如今就没有现马了。超哥具有一种对于时代透彻的洞察力和分析理解力,这常常令我对他肃然起敬。第二类人清醒而不聪明。例如王二。王二了解那个时代的荒谬,却执着于追求他的黄金时代。很美,只是要头破血流。第三类人聪明而不清醒。例如超哥的大四师兄。他们造炸药想把师大的女生楼端了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先哲指出,在那样的时代,“叵测”是一种很重的罪,所以把罪行揭露出来还不如将其犯罪动机说成是“不可告人的”来得恶毒。)结果把自己炸得屎尿横飞。第四类人既不清醒也不聪明。例如那些背着雷管上了后山的革命小将。他们吃了秤砣铁了心地想“把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结果也把自己炸了个屎尿横飞。
我一直怀疑杨雪早就暗恋我了 , 哪怕从表面上看她恨我恨得要死。然而杨雪是这样一个甘耐寂寞的女孩。就算蠢蠢欲火由内而外把她烧了个通透,她仍可以双手合十默念圣人的教诲,整一个圣女贞德转世。可是杨雪是我的现马, using girlfriend! !有时我自己都弄不明白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感觉我就像着了道儿似的。我不得不猜度这是出于豆馅儿汤圆对我的恶意。但我必须直面惨淡的现实,即便我不是真的猛士。于是我为自己总结出以下两点理由:
1. 我是一匹干渴的骆驼。我需要一株百合。不管其是否冲我盛开着,也不管施肥者是圣母玛利亚还是救苦救难的观世音。
2. 我对女性是如此充满着爱意。从神化时代以来像我这样的男人就注定要背负起拯救女性的命运。
因而杨雪成了我的现马, using girlfriend.
对于上面的第二点,我觉得有必要作如下补充。你在上文已经看到,我是如此深爱着我生命中的女人们。我与《轻舞飞扬》里的阿泰不同,这小子被甩了一次就堕落成那付德性。我对女人充满了不可救药的爱意。女人把我甩了,我伤心欲裂。我会大吼:女人就是屎!……然而两天以后,我照例又对女性充满了爱意。我会自圆其说:女人是屎——没错。男人是狗——狗改不了吃屎。
每一次都全情投入,伤痕如同勋章。于是杨雪成了我的现马, my using girlfriend.
至于杨雪为什么要装作恨我,我也不得而知。也许是因为那时我恨杨雪,而且是真的恨她。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杨雪不装作恨我,就会有些不合逻辑。——我只能作此推测,毕竟杨雪不是用我残余的脑物质就可以理解的人。
我郁闷的时候总要找杨雪跑马。跑马场是杨雪的大脑。李银河博士称先哲是她的“浪漫骑士、行吟诗人、自由的思想家”。我是如此地崇拜先哲。我又如此地是“无耻近乎勇”。然而见贤思齐总是人之天性。在杨雪的心目中,我大概是个“浪漫诗意的思想跑马者”,我如是无耻地想。
这十几年里,我发过许多谬论。如果女人们尚能记得只鳞片爪,她们可以合作编纂一本《思想跑马史》。虽不敢和《毛主席语录》比肩,总赶得上一只睾丸的阿道夫.希特勒的《我的奋斗》了。
我眼下正走在去找杨雪的路上。我想做的事是在她的脑子里跑马。我将和她继续讨论“从心理和生理方面论证男人是女人进化的或者女人是男人退化的”这一命题。上一次跑马的内容是“男人天赋的使命就是让女人失落或者失身”。记得我在最后还作了如下补充:其实,让女人失落并且失身才是男人最想做的。我当时说得过于兴奋,一边说还一边在杨雪圆圆的小脸上又捏又擘,一点都没有照顾到她失落的心情以及一欲失身的肉体。杨雪曾对我说她很爱我。我于是使尽吃奶的力气去领悟她对我的爱。我想来想去,决定把我和杨雪的角色扮演作一修改:即我不是骆驼,她也不是百合。我应该是一株猴面包树,她则是一匹蔫了的雌羚。这样一来,她就是爱我的了;我也用不着动不动就使上了吃奶的劲儿。我有以下逻辑:猴面包树是无法知道某一只雌羚是爱它的——任何干渴的动物都有理由爱上猴面包树。——但一只蔫了的雌羚肯定热爱她的猴面包树,不论该猴面包树是否能够领悟。这正如有人问宇宙为什么是我们看到的样子。根据强人类原则,如果宇宙不是我们看到的样子,我们就不会存在于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我开始在大街上自由联想起来,这让我不得不注意在我的前面是否立着电线杆子。
我就这样走在大街上。周围是陌生的人群。熙熙攘攘。——如果你想感受后现代主义的真髓,你不妨像我这样走在大街上。我隐约觉得,生活就如同王小波的小说,在没有必要开始的时候开始了,随后又在没有必要结束的时候结束了。生活让人如此失落,同时生活又会让你满怀着希冀。但倘若真如希腊神话中酒神的师傅 *% ¥ # (记不得那个奇怪的名字了)所说,世上最美好的事是“从来不曾活过”,那么最美好的事就无法知道自己是最美好的。这是一个悖论。一如先哲所说:绝望是无限的美好。
我独自一人走在人头攒动的陌生里,如置旷野。这一条海淀大街,那一条学院路,先哲幻想与幻灭之地。我想起先哲说过:
……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件事能让我相信我是对的,就是人生来有趣,过去有趣,渴望有趣,内心有趣却假装无趣。
然而先哲是对的。这我知道。不管一个人活得深还是活得浅,活得颓废还是活得激昂,他的生活都应该有趣,一如活在梦幻年代里发着春秋大梦的清泉的生活。我们有权享受有趣的生活,同时我们无权强令别人的生活变成无趣的生活。
我走在寂寞里,感受着先哲阴茎倒挂的诗意。这让我联想到另一件事。我的一位朋友曾说:在女人面前,下垂的阴茎代表了男人的尊严。此话太有哲理,我只能臀裂肛开地顶礼膜拜。然而那不是我。否则我不会去找杨雪,不会走在寂寞里感慨生活应该是有趣的。
有一句诗吟道:“弃置如天外,平生似梦中。”我眼下只有膝盖上的神经节保持着清醒以便认路。大脑昏昏沉沉,既像在构思小说,又像在做着白日梦……梦里,我迷迷糊糊地看见高洋。高洋告诉我,你傻了是因为你长大了。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长大,所以我们都不得不傻。哦,原来如此……咦,下雨了。不,下的是星星。月亮稀里哗啦地淌开了。我变成一条比目鱼,懒散地浮在如水的月光里,没头没脑地游荡着……高洋原来是个仙女。她轻扬的黑发好长好长,身子发出柔柔的光。她一丝不挂,乳房好似一对可人的小兔。高洋朝我走来,浅笑而目光幽幽。她轻轻唤道:泉仔。泉仔。——我想我既然是条比目鱼,自然不能理会她,否则不合逻辑——这个梦已经太不合逻辑了。于是我没有理会她。谁知她跑上来在在我的比目鱼的脑袋上“啪”地就是一个脑刮子,同时大喊:泉仔!!我猛醒了。—— Jesus! 我的前面站着的真是高洋!
我对现实持有越来越深刻的批判态度。我此刻很有蝶梦周庄的疑惑。——《似水流年》里,龟头血肿怀疑他百思不得其解的生活是他的印度师兄作的祟捣的鬼。而高洋既然是仙女,当然可以有很多“法身”(这个词儿是一个练什么发轮大法的哥们儿告诉我的)。我将信将疑。我瞪了瞪她的眼睛,搓了搓她的长发,随后掐了掐她的脸。正打算伸手触摸她的胸部以验真伪,她“啪”地又轻轻给了我一个脑刮子——大白天你小子又在发什么梦。
我完全清醒了。我又再次长大成人。怎么在这儿碰到你?在北京?我问。寒假一别,我已有好些日子没有见过高洋了。这时我才发现她微微有些气喘。
“我跑到你学校找你,你的同学说你刚走。所以我就追了出来……”
“你这么想念我?——唉,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你少臭美了。”
高洋有些忍俊不禁。可是很快她又低落下来。
“我……要出国了。到北京签证。——所以来找你……”
“啊,是吗?”
我忽然有些语塞。这的确是个意外。虽然我早就知道高洋有很多亲戚在海外,早就知道她出国就如同我出丑一般易如反掌。但我没想到她这么快会出去。——这下可好,“千里共婵娟”也玩不成了。“十年生死两茫茫”又过于凄婉哀绝。权作“多情却被无情恼吧”。
有时我在想生活简直就由许许多多意外构成的。而意外之外是未知的生活。高洋出国了,这是一个必然的意外。真正的意外是我为此而如此失落,这种失落竟是我以前从未曾有过的。
“我会想你的,傻小子。”高洋幽幽地说。
“多情却被无情恼”体系垮掉了。
“那倒不必。谢谢——不过你要是偶尔想想我,我也不会很介意。——哦,要去哪个国家?”
“瑞典。”
瑞典?好地方啊。诗人余光中曾吟咏:
屠龙英雄的泽国,佯狂王子的故乡。
说的就是这阴郁神秘的北欧古国……然而我对高洋说这些或许并不能让她开心吧。——告诉她瑞典的夜空不仅有星星有月亮还有极光?而极光与北欧众神的故事恐怕我无法讲给她听……对了,斯德哥尔摩是什么样子?叫高洋千万记得给我寄几张 post card ……北欧的仙女很负盛名的,但我相信以高洋的等级绝对不会给东方古国丢脸。——呸!不知要便宜了哪个黄毛小子。一想到这一点,我会气得逼自己吃下八两米饭外加四个烧饼。——不如请高洋吃一顿吧,把钱花光了正好可以为纪念她的离去吃斋一周。——听说中国的学生在国外穷得只吃得起麦当劳。他们每天都吃也只吃麦当劳。吃到后来产生一种生理反应就是一看到 M 就想吐……由于公共厕所收费高得可以吃一顿麦当劳,所以他们上厕所也去麦当劳——在那里可以白屙不给钱。中国学生在麦当劳碰面,在麦当劳开会,在麦当劳谈恋爱。据说有的中国学生在国外同居而生子,女的怀了孕还去吃麦当劳,结果生下来的孩子一个赛一个地像麦当劳大叔……
我的脑子里瞬间闪出一千个散乱的念头。我想让高洋感动得流泪,我还想看高洋冲我笑一笑。——然而我始终什么都没有说。
我很想抱抱高洋,但我知道我会因此而化掉。我想到了两句老诗:
有些话想对你说,怕耽误了你的行程。
有些泪想对你流,怕惊动了你的年轻。
唉,我这侏儒饱欲死的颓货,我这老气横秋的傻鸟。我不习惯如此面对高洋。我只好什么都不说。
8
我没有找现马跑马。我就像被人在胁下豁了一道大口子,失血过多而全身瘫软。这对杨雪是不公平的。我无事可做,只好在自习室里拿起《毛概》继续发呆……
高洋是自成完美的;我在她的眼里是天神恶鬼外加傻小子。叶霜和我在一起是完美的;我在她的眼里是性欲勃发兼以坏小子。杨雪呢?或许在我跑马时她的那种受虐与压抑使其完美。所以在她眼中我是“浪漫诗意的思想跑马者”。……
好累。睡觉。明天还要考试。
我的梦一片空白。我的梦曾是诗意的世界。梦里我到过先秦,到过汉唐,到过诗一般的魏晋南朝。梦里我背叛了现实。——其实历史很可能只不过是今人臆造的。一如豆陷儿汤圆臆造着这篇小说。真正的历史充满了智慧,史书却要扼杀这被智慧所充满的历史。有智慧的人知道,我们如今所能读到的历史是异化了的历史。梦里我背叛了现实的虚伪,如果虚伪是这现实的全部,则我在梦里背叛了现实。我惯于在真实里寻梦,同时在梦里寻找真实。在梦幻年代,我是庄周的影子,我是阮籍的眼神。我和他们一起经历了很多有趣或无趣的事情,承受着不可承受的无奈与失落,直到庄子超脱了自己的影子 , 阮籍最后的眼神也已泯然。
夜里很凉。我醒来时蜷成一团,手和脚都缩到了胸前。这不禁让我想起高洋家里曾养过的一只小猫。高洋对生命充满了敬意,她从不强迫小猫睡在她的怀里,即便这样很可以发泄女孩子的“原始母性”。我如今也蜷成一团,就像那只小猫。高洋也同样没有拥我入怀,即便她对我的生命的感觉远不仅仅是敬意。而我明白,高洋就像不可预知的类星体,而她的光芒总能到达我的生命。我不去想高洋离我有多远,远离我的加速度又有多大,她的光芒如此炫目,足以让我眩晕。我抬头看星空的时候,常常有一股巨大的眩晕感从全天袭来。我于是怀疑高洋是夜空的 n 维形态,夜空是高洋的四维形态。当我用心去观察她们的时候,夜空与高洋成为了一体。这就像在一百亿电子伏的高能态下,弱力和电磁力归于统一。这样的想法让我很平静。如果高洋是类星体,那么只要爱因斯坦还是对的,她就仍然能够到达我的生命;如果高洋是夜空,她包围着我的生命,我依旧可以躺在如水的月光里,感受美不胜收的巨大眩晕。
窗外即是夜空,令我眩晕的覆盖所有黑暗的寥廓夜空。
9
考毛概我没有过。这是意料之中的。上文提到,我的生活是由意外构成的。因而考毛概没有过不能构成我的生活。第二天,我拿着一袋发黑的荔枝——在北京,荔枝不发毛就不错了——去找毛概的任课老师。毛概老师说:你不是学文的,对于你这种情况,上头说了,只要不是违反考场纪律的通通让过。你的荔枝——是荔枝没错吧?——你的荔枝白买了。拿回去吧。我忍住没有告诉她,其实这荔枝还真不是我买的。昨天杨雪听说我考毛概没有过,拎过来一大袋荔枝,权作是给我的安慰。结果她吃得舌头起泡,我吃到鼻孔流血。我很欣赏毛概老师的直率。她的话让我多少对她产生了一些怜悯。您难道不觉得上这种课无聊么?我很惊讶自己竟然问了她这样一个问题。——她的课不受欢迎,不能怪她讲得不好,实在是毛概课本身内容的“客观要求”。在她的课上,前几排坐位不是空着就是趴着睡得像死猪的人,不时还发出一两声哼哼;后几排用来给狗男女们谈情说爱 , 没人注意的时候甚至还可以狠狠地彼此掏上两把;坐在中间的人或发呆或写信或传纸条梦想着有一天自己也能找到一个 sexual partner 以便坐到后几排去……毛概老师一人兀自在讲台上星唾横飞大汗淋漓。她的动作幅度之大,活像在演滑稽戏。她想获得认同,收到反馈。即便是反对的声音,在她听来恐怕也要赛过骈头的甜言蜜语。然而她如置旷野。我们是一堆顽石。你永远不要指望一堆顽石有一天会自己跳起来砸你的脚。我忽然想起很久以前看到的一则消息。美国某大学生物教授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上课的时候脱光了自任标本给学生讲人体构造常识。采用这一创造性教学方式的结果是此后的每一次课都是爆棚满座。我不知这是因为此举激发了学生的“性趣”,还是因为学生对该教授稀松的阴囊产生了足够的怜悯。——我也不时怜悯这位在台上手舞足蹈声嘶力竭的毛概老师,只可惜这种怜悯从没有达到足够的强度,因此我还是经常旷课。——如果将那位美国教授的成功经验推而广之,教信息管理就应该指导学生怎样非法突破防火墙,怎样创建黄色网站而免于遭受屏蔽;教应用物理就应该赞成学生尝试以最少当量的炸药把万恶的学生宿舍楼定向爆破;教分析解剖学就应该让助手把自己剖了或亲手把助手剖了……教毛泽东思想概论呢,你必须让学生深刻理解其无聊性与无用性,一如深奥的哲学。如此一来,学生当中或许还真的会有一些莫测高深之徒愿意为此学个头破血流……
我正打算死皮赖脸地和毛概老师讲这些——这些可都是掏心的肺腑之言。不料毛概老师说,你明知道我上这种课无聊还问,你这不是无聊么。
我如丧考妣。
吃吧,再不吃就馊了。毛概老师指着那袋发黑的荔枝说。我忽然记起自己发过的某句感慨:我在肉体上终日劳碌,却掩饰不住精神上的空虚。在这一理论的指导下,我与毛概老师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共鸣。我可以概括出以下两点:
1. 毛概老师是一个生活理想高于事业理想的人。
2. 毛概老师是一个过着令自己心满意足的生活的人。这种心满意足使她感到幸福,使她甘心甚至渴望维持这无聊的现状。
我忽然发现我对毛概老师的怜悯是毫无必要而荒唐可笑的。这正如孔夫子怜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人,女博士怜悯无所用心的少女,或是家猪怜悯食无定餐居无定所的野猪,忽然发现其实自己才是最值得悲哀的。这让我想起《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里的托马斯对他的女人说:
“追求事业是愚蠢的,特丽莎,我没有事业。任何人也没有。认识到你是自由的,不被所有的事业束缚,这才是一种极度的解脱。”
是的。特丽莎体验到了,她体验到一种奇异的快乐和同样奇异的悲凉。“悲凉是形式,快乐是内容。快乐注入在悲凉之中。”——有些道理我早应该明白,无奈我已渐渐不能思考,于是也不愿相信他人能够如此思考。事实证明我是错的。我和她一起把荔枝吃完,道了声再见,就离开了。我离开的时候什么都没有说。
高洋走的时候,我也什么都没有说。我想说声再见,虽然很难再见;我还想说声谢谢,但心中充满了某种无可奈何的寂寥与宿命的感觉,让我张不开嘴又闭不上眼。我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把话嚼碎了咽进肚子里再让胃酸将它们片片蚀去,并且看着离去的高洋湮没在寂静的人潮人海中。
上文提到我对于高洋的出国有了一个 idea, 这个 idea 让我变得平静。我建议高洋在某种空间尺度下与夜空统一。这样一来高洋就可以继续存在于我的生命。这个 idea 是我的 ideal . 它不需要建立任何数学模型,不需要求出若干满足广义相对论的解,不需要考虑量子引力效应。它是自明的;它的论证过程存在于我的内心。
10
我终于有机会来谈谈我的老友:大头江枫。我对江枫有一种难以启齿的爱意。——我不是一个 homosexaul ,我刻骨仇恨被别的男人操屁眼或操别的男人屁眼的行为。——然而江枫是一个如此值得让人去爱的男人,这一点绝不以我的性别取向为转移。江枫的个子挺高,眼睛不大,往往一脸的颓然。我不得不承认我有些迷恋那一脸的颓然。上高中的时候,我常常和江枫“颓然乎其间”,装出一副肾虚不堪的衰样,聊着女人与性爱。那时的江枫就是一脸的颓然。
江枫的头并不算大,至少没有大得足以把他称为大头。江枫之所以叫做大头,是因为他的那句口头禅:“把我的头都搞大了。”江枫总是被一些复杂的状况“搞得头都大”,于是他成了大头。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我们常用一种事物的某种特性来命名该事物。我们把领导我们的人叫做领导,把受阉之人叫阉人,把肉感的女人叫肉蒲团……江枫总是头大,自然应该叫做大头。
大头总是有一脸的颓然,这说明大头很天才。——上文提到在我的体系里颓废与天才是成正比的。大头总是“被搞得头都大”,这说明他也有很多事情想不明白。有一回,江枫拨弄着他那乱蓬蓬的头发对一个女生说“我被搞得头都大了”。该女生问,是大头还是小头?江枫一脸的颓然。据信,江枫当晚把那妞儿上了。(从某种意义上说,是那妞儿把江枫上了。)——从结果来看,“被搞得头都大”的应该是大头的小头。
江枫那一脸颓然在女人眼中无疑具有极大的吸引力。但是江枫如今没有女朋友。江枫喜欢一个人优游自在地生活。江枫有过不少前马,那些姑娘们和江枫做爱,干得心花怒放。而江枫依旧一脸颓然。
江枫有一套“记忆循环理论”。他认为人所做的一切,无非在重复前世或父辈的印记。当我们做了某件事之后,记忆浮现。此时我们忽然发觉我们无非把做过的事情又做了一遍。这种“又做了一遍”的感觉令江枫阳缩如蚕。但江枫也相信,如果一个人足够幸运,他的“重复”将出现千万分之一的变异。正是这“千万分之一”构成了人类微不足道的思想与文明。——我知道江枫是这么想的,因为他就是这么和我说的。江枫和我说这些时一脸的颓然。至于江枫是否真的阳缩如蚕,我不大清楚。但既然江枫初夜之后痛感于“又做了一遍”,并且觉得以后再也无事可做,因而我据此猜测他一定阳缩如蚕了。
江枫带着他的“千万分之一”情结报考了某大学的生命科学院。也许他觉得只有在 DNA 的双螺旋结构里才能发现更多的“千万分之一”。江枫被“千万分之一”所陶醉,同时也被生命的精巧所深深震慑与吸引。江枫的颓然或许可以算作是“千万分子一”的范畴,而本质上这决定于其基因千万分之一的特异性。所以我们可以认为,江枫被颓然的本质所震慑所吸引,被颓然的外在所陶醉,一如清泉震慑于令他陶醉的无尽星空。
上文提到江枫阳缩如蚕。我在讲述了江枫献身于 DNA 双螺旋结构的原由之后才真正意识到,他并不是因为得了阳痿要给自己发明些标本兼治的壮阳胶囊才去学基因工程的。事实上,江枫用的是大号的 Durex, 世界名牌,非我能比。所以我只好把江枫的阳缩如蚕定义为精神上的。这就好像我为了逃避科学决定论而企图在思想上把自己阉割了一样。
众所周知,清泉是学天体物理的,江枫是学基因工程的。然而我和大头往往能够在这极大与极小间取得共识。我和叶子好的时候,大头自得其乐,也不知道跑到哪儿去混了。所以叶子虽然久仰江枫的大号,却总是无缘一见。对此我并不觉得奇怪。江枫被他的女孩子们搞得头都大的时候,我也是如此“人间蒸发”的。我和大头有一种默契,即我们俩要保持单线联系。我们的关系与任何女人无关,也与任何我们和女人的关系无关。清泉与江枫同时出现在一个女人面前意味着精神分裂。——记得在我还没遇到叶子的时候,有一回大头未经我的同意,就假借圣手之名(要知道大头的电子游戏也玩得出神入化)与一女生交往,(这小子事后的解释是“情非得以”。)还把我的“伊妹儿”地址给了她,说什么“要来一段网络爱情”。那位女孩想必受了什么《第一次亲密接触》的毒害,而且症状不轻,竟也稀里糊涂地答应了。——悲哉苦也!我在此后的三个多月里没睡上一个好觉,每天陪着“圣手”这位昵称叫月儿的“女友”聊到凌晨两点。——我本来就是圣手,这简直是天经地义的;然而在月儿的意识里圣手应该是大头,因为她见到的“圣手”是大头假冒的。真正的圣手对于月儿是一个虚无的概念。我于是替大头扮演他冒充的“圣手”(也就是我自己)。要知道大头假冒圣手已有些难度,而圣手要假冒大头假冒的“圣手”,那就难上加难了。但我很有“为兄弟两肋插刀”的敬业精神。——其实我很不喜欢“两肋插刀”这个词儿。您想啊,那个地方是可以随便乱插的么?不小心插歪了把肾插个稀巴烂怎么办?老婆的性欲怎么满足?老爸的“姓”欲又怎么满足?看来“为兄弟两肋插刀”之后就只有“请兄弟代劳行房”了。——但无论如何,我属于学院派。学院派能背很多“子曰诗云”。什么“士为知己者死” ,(把“死”发作“屎”可以显得更为壮烈。)什么“钱财如粪土,朋友值千金”,(这句话有逻辑上的错误,“千金”也是钱财,这不是说朋友乃是一泡很大的“粪土”?)这样的训条在学院派的脑袋里不胜枚举。学院派就是如此一丝不苟,哪怕学院派的朋友把学院派的喉结当幽门,声带当直肠,以便把学院派的说话当放屁,学院派还是会掏出自己的膀胱给朋友榨果汁,还是会恬不知耻地替朋友表演假冒的学院派来泡妞儿。——正宗的学院派因其正宗,不得已要扮演蹩脚的假冒学院派,这本来就是一件十足悲凉的事情,更何况学院派还很有可能把自己的肾插个稀巴烂。——可事已至此,我已决无回头的余地。学院派只好笃信“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于是这三个月里我总在揣摩大头假冒圣手时脸不红心不跳气不喘的无良,在一脸的颓然之下尽说些言不及义的瞎话。当月儿和我聊到“圣手是不是有一个好友叫大头时”,我又只好把自己假定为大头,通过贬低我假冒的大头来抬高我假冒的大头假冒的圣手……所以渐渐地我就不知道我自己是谁了。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和大头那些大号的避孕套简直没什么区别,每当我看见有人大口地吐出浓痰时,我就联想到自己身为避孕套对大头无微不至的呵护……这是一个黑色幽默,别人为此发笑的时候,我就想哭。然而我对大头那一脸的颓然是如此的迷恋,即便那一脸的颓然在那三个月里是如此的无良。
关于我假扮我自己在网上和月儿说瞎话的事儿,我可以摘录其中的一两组对白加以证明。
[ 对话 1]
月儿: :-P 上次看到你一脸的睡眠不足(她还不会用“一脸的颓然”——清泉注) , 好像晚上去挑山了似的。还没见过有人在约会的时候这么没精打采的。——讨厌你啦!
圣手:非不为也,不能也。——唉,当年我爸打算和我妈造我的那个晚上,误喝了些假酒,脑子晕晕乎乎的,趴在我妈身上好长时间才把我挤出来了。祸不单行,我老妈子怀我的时候,又犯了美女 rr 氏眩晕症 , 有个傻逼医生给她开了些安胎药。我妈也真是的,一颗不少全吃了,险些造成胎死腹中的人间惨剧……于是我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有位大夫说我有可能要得什么老年痴呆早发症;一个号称“唐铁嘴” 的算命先生给我看麻衣相,说我天生是个白日飞升的料……我想他们都是同一个意思。还有一次,某活佛亲自为本人开光……哇操,不好!泄露天机矣!你听不得,要折阳寿的……
月儿: :-P ( 这个家伙就喜欢冲我吐舌头——清泉注)你又在胡说八道。——你以后真要变成个遗臭万年的大骗子了。
圣手:吃猪肉不会变成猪。——再说了,想要遗臭万年也难得很呢!骗子的祖宗们有着太辉煌的业绩。何况眼下还有不少长得像是要流芳百世,备不住日后倒要遗臭万年的。他死了还要骗你们这些大活人,而且要一直骗到你也和他一样嗝儿屁着凉死翘翘。那就更高了。——骗亦有道啊!所谓大骗不骗,我现在和你说的,都是我十几年积累下来的心得体会,你若能将它细细参透,日后必有大成……
月儿: :-P 你呀,总是口水多过茶。——不过,挺好的。我喜欢……
我知道实际上这“挺好的”不是我也不是月儿,因为月儿对“圣手”一旦有“我喜欢”的感觉,大头的小头就“挺好”啦!!一想到我与大头的避孕套有这样一种承接关系,我就怒不可遏只想把大头的大肠抽出来当九节鞭耍。
月儿:嗯……我总有一种怪怪的感觉,好像有两个圣手似的…… Oh,yes! 你一定有双重人格!——和两个圣手罗曼蒂克,哇赛!好刺激哦! > : D
圣手:你、你、你这家伙……(圣手的手也抖了!我差点儿没说“你怎么知道的?”)啊,一定是《双星记》看多了。日本漫画就会毒害中国少女……哎呀!我的网卡没钱了。我要断线了。白白!
我落荒而逃。我知道我快要穿帮了,或者已经穿帮了。我的尴尬和惶恐让我想起王二的一个经典比喻:“我顿时觉得自己成了褪了毛的鸡,连个遮屁眼的东西都没有了。”月儿是个心细的女孩。大头只不过和她见过两次面,而且每次回来大头都把细节一一告诉我。我自然铭记在心。——就这样还是让月儿看出了破绽?大头对此却放心得很。
“有一句话叫 ' 难得糊涂 ' 。——都说破了还有什么意思?月儿是个聪明的女孩,这个道理她不会不懂。”
这是大头的“装傻互动理论”。在这个理论体系里,月儿识破我和大头的双簧戏而装作不知。我和大头则装作不知月儿识破了我们的双簧戏。月儿再反过来装作不知我和大头知道她识破了我俩的双簧戏……我由此联想到我在上文中曾说过的一句话:……面对这样的生活我们只有不求甚解。你把它弄明白了,费解就会变成失落。为了避免失落,我们甘心费解,哪怕费解有时候也颇为费劲。
有一些女孩子,整天疯疯傻傻的。其实这是因为她们对于生活有了某种程度的觉悟。她们知道生活就只好不求甚解,否则不会快乐。我想月儿大概就是这样的女孩子。
[ 对话 2]
月儿:呆子圣手,你在吗?——哈哈, you're on line!
圣手:别烦我——我正在下载靓女性感图片呢……哇操!正点!——这个神秘网站竟没有被黑掉。奇迹,奇迹,人类之奇迹……
月儿:什么“神秘网站”,是“黄色网站”才对吧?——我听说目前网络扫黄组正在使用一种卑鄙的手段,(她肯说扫黄组“卑鄙”,说明她跟我是一路的!)他们在黄色信息上附上电脑病毒。这样一来,那些访问黄色网站的大小色鬼们的 pc 就要遭殃啦!——你可得小心喔!
我打心里涌出一阵感动。如果一个女人得知其男人在外面嫖妓,她一定不会只对他说,“小心性病!”(几乎就要说“小心性命!”了。)——我认识一位学长,搞婚外恋被其老婆洞悉。结果他的悍妇老婆拿着大剪骑在他的身上长吼:老娘我阉了你——!!……万幸的是该学长倒没有真的被阉割了。但万幸中的不幸是他从此阳痿……网络爱情高于现实之处就在于此:你可以同时开上两三个窗口,一面谈情说爱一面风花雪月,并行不悖,甚至相得益彰。而月儿的话不但没有令我阳痿,反而使我“性致勃勃”。
圣手:多谢指教!呵呵…… ( 她对这个还挺在行的嘛! )
月儿:不和你说这些了……有时候——我觉得——你骨子里也不是那么颓废的呀。你不是要活出一些什么什么自我吗?你知不知道你高兴的样子其实挺可爱的……
圣手:那只能说明,你不过是仅仅看到了我的皮包骨而已。王小波说过:“事实上,我要做个正经人,无非是挣死后塞入直肠的那块棉花。”(这句话一说,我的勃起如怒蛙又变成了阳缩如蚕。)——你看过王小波吗?——什么?没有?王小波可是颓然之神呵。他的《青铜时代》就如同《旧约》,《黄金时代》就如同《新约》。——你都没有读过?唉,知音难寻啊!
月儿: :-P 讨厌,我还没说我没看过呢……
圣手:那么说你看过?
月儿:对不起——没有。呵呵……(就知道会是这样!)
圣手:跟我比颓废,就好比跟和尚比饥渴,跟尼姑比淫贱。——你不能想像和尚有多饥渴尼姑有多淫贱吧?所以你也不能想像我有多颓废……你不能想像我的颓废,所以你不会有颓然的快乐。只有颓然之人,心灵才是自由的。——当然,你也有你的快乐。你的快乐源于你的装疯卖傻……
月儿:圣手你好有趣喔。呵呵……
…………
我就这样在网上和一个昵称叫月儿的女孩说着瞎话,一直到大头的大号避孕套和我发生了承接关系。我很欣赏月儿的傻气。月儿也是一个大智若愚的人。她的灵性在屏幕上的字里行间散发出来,我简直伸直了脖子就可以嗅得到。——我忽然想起两句古诗:
明月松间照 , 清泉石上流。
这两句古诗说明我和月儿是注定有缘分的。只可惜大头把我给“两肋插刀”了。——所以说我和大头与一个女人在一起就会产生精神分裂。对此我多少有些懊恼。还好过了不久我就遇到了叶子,所以月儿的事儿我也没有再放在心上。
11
上文提到我考毛概没及格,所以杨雪拎了一大袋荔枝跑过来看我。杨雪的世界了充满了阳光与真善美。这使得她不自觉地就把考试不及格和悲痛欲绝联系了起来:她不知道考毛概不及格并没有构成我的生活。——也好,“既来之,则安之”。(此处的“安”乃“安置”之意。——清泉注)反正我还有好几条内裤没洗呢。虽说我总是把内裤正穿反穿前穿后穿直至无可再穿,但只穿不洗的恶习还是让我常常没有得穿。——然而我有杨雪。杨雪在家里连洗衣机的按钮都不碰,现在却要帮我洗内裤。我对此颇为自得。杨雪帮我洗内裤这件事儿使我体验到了爱情的魔力。爱情的魔力使得恋爱中的女人甘愿为她所爱的男人洗内裤。而杨雪是如此爱我,她甚至乐意为我在臭烘烘的水房里洗一大堆散发出精液的腥臭的内裤。(当然她极有可能是不乐意的,但这恰恰更可以说明她爱我爱得很深。)杨雪帮我洗内裤的事儿让我很快活。这绝不仅仅是因为我用不着自己动手洗内裤。——我再也不必非得把自己定义为一棵猴面包树才能够感受到杨雪对我的爱了。——杨雪正在洗一大堆属于某个男人的内裤,这是显而易见的。只要能证明那些内裤是我的,我就可以领悟杨雪对我的爱。那些内裤上有我的精子的遗骸。这一点是可以用 DNA 鉴别技术确定的。—— DNA 鉴别技术真是个好东西,它既能够证明比尔.克林顿替他的老二在法律面前扯了谎,又能够向我昭示杨雪对我的爱。——江枫学的就是 DNA, 因此我不能不对江枫更添敬意。
和杨雪在一起的日子很轻松。喝喝茶,跑跑马,“偷得浮生半日闲”……这让豆馅儿汤圆妒火中烧。因为他的婆娘把他累得够呛,还常常不给他好脸色看。——豆馅儿汤圆幻想着清泉的生活,妄图找到安慰。谁知这幻想的出来图景却让他如此失落,以至于豆馅儿汤圆竟觉得自己比屁都轻。豆馅儿汤圆忽然很同情那个写《上海宝贝》的女人。—— CoCo 的惊世骇俗也许只是出于该女人受了压抑的性幻想。而在这一点上他与她颇有共鸣。其实 , 豆馅儿汤圆很清楚他和那个女人谁也没有胆量做一回自己小说里的主人公。——如果这位上海宝贝真的敢在公共场合脱得只剩下内裤和奶罩,豆馅儿汤圆发誓他就敢扒光她身上剩余的布料并当众操她的屄。豆馅儿汤圆有种发誓吗?当然没有。于是那个女人也不敢脱。
众所周知,杨雪是学中文的。杨雪的学养之深厚,以至于老杨竟可以放心地让她代课。杨雪给我们上课的时候,总把古文讲解得透彻无比,如果参考书和她讲的不一样,她就会引经据典地把人家驳得体无完肤而后快。杨雪天生有一种学究的气质,使人不禁联想到《夷坚志》里那些艰深的文言文笑话,进而产生一种令人肃然起敬的滑稽。只可惜这种气质在年轻人身上往往会让人以为是傻气。——年轻时有傻气的人等到年老就会显出大气。然而杨雪尚年轻,所以杨雪看上去总是很傻。值得说明的是,杨雪的傻与月儿的傻是截然不同的。月儿是在装疯卖傻,并且演技拙劣;而杨雪的傻则是其天才本质的一种表现。
杨雪给我们上课的时候,全班就只有我不敢睡觉。理由很简单:我是语文科代表,而且我的语文最差。在这一点上我和杨雪的关系就像是伪军和鬼子。——就这样,课上杨雪给我传授知识,课间我给杨雪灌输思想。于是我和杨雪搞到了一起。如果这样我都没有和杨雪搞到一起,那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杨雪奇丑无比。
杨雪从来就很有导人向善的伟大情操。为了我的语文,杨雪可没少花心思。我是一个语文差劲的语文科代表,杨雪认为这让她老爸在语文组里很抬不起头——虽然老杨并没有这么想。其实我也不是每次到语文教研室抄成绩都会给老杨丢脸的。但要达到令杨雪满意的程度我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这条路长得足以使押着我赶路的杨雪对我产生以身相许的恶意。)然而老杨却对我说,学语文嘛,东看西看,胡思乱想——也就学好了。这种学法显然很合乎我的胃口,可杨雪不依。像杨雪这样的立地书橱,旁征博引起来没个边际。有段时间她一得空就和我讲“思而不学则怠”道理。这一过程足足持续了三个月。
杨雪拿了一袋荔枝过来,结果我吃得鼻血喷涌。我是个很容易流鼻血的家伙。据说这是因为我缺乏维生素 k12 造成的。我要是也学老苏“日啖荔枝三百颗”,或许早就七窍流血而死了。——所谓“与其形而上七窍流血而死,不如形而下一窍流精而亡”。一但自由联想到这个悲壮的归宿,我就满脸的凄凄惨惨……
为了止血,我不得不张着嘴巴傻傻地仰躺在床上,无所事事。于是杨雪开始给我念她最近写的一首诗 :
星空是落寞的酒盏
双子座从脚边划破了寂静
雨意清冷 月影不再摇曳
我夜歌如魅影
一人
在颤栗的桥头
想起如风的过往
而雨落下
夜的雨带着云的寂静落下
飘在虚无的暗空
在霓虹的街区
在这喧闹而无声的城市
雨无尽地落下无尽地面
却在我头顶蒸发
我在雨之下
我在雨之外
而我的灵魂
雨的灵魂
落向你的地面
溅成千百片
溅成亿万片
自那遥远的云海的深渊
承受雨的
洗礼
我几乎被感动了。
我一个人在过街天桥上发呆的时候,常常被光与影所迷。然而我看到的却不仅仅是双子星;我看到无数对双子星串联成红白两道变幻的光龙。夜风拂面,泛着一些汽油的味道。混凝土的影子总是那样的坚毅。这座城市就像一条没有尽头的直道,让人不知疲惫地想要看看地平线下未知的风景。我晕晕乎乎地靠在及腰的栏杆上,左手拿着“一口香”的麻辣豆腐,右手持一瓶冰镇乌龙茶。海淀大街,海淀大街……恍惚间,我的脑子里产生了一个怪诞的想法:倾全中国之阴茎,能否铺满这条海淀大街?——其实,对于一个以亿记的大数我从来都没有概念。正如这条海淀大街有多长,我也没有概念。——人就是如此生活在一个自己对其毫无概念的时空里的。——然而那时的我真的很有当年符坚投鞭断流的豪迈。要知道 , 符坚当年也只不过号称麾下八十万条鞭而已。
杨雪走的时候,我吻了她。这一回,杨雪终于没
一、过去和现实
1
某个千年的某个下午。火辣辣的太阳蒸发着整块大陆。世界熬成了一锅很稠的糨糊,又仿佛一条疲软的男根,苍白无力 , 上演着垂死的绝妙舞步。一团团的热气在锅底滚动,把一切都炖得半生不熟。躲在室内的人纷纷把自己雪冻,空调机群的沉吟在城市的上空织成一张灰网,一只鸟也没有;户外的人则被烤成了发臭的熏肉,思想与高楼大厦一同摇摇欲坠。据说有不少熏肉走着走着就栽在了地里,变成了不朽的丰碑。报纸热情洋溢地写到,那些“不能生还的”熏肉,只好被请进福尔马林液里以防腐败。这“生还”总让人觉得与“熟透”相对……
此时的我,唾液干涸,鼻息浑浊,颓坐在教室里专心致志地汗流浃背。我有一种不可避免的想法,仿佛我是为流汗而生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也忘了要想起什么来。我只想知道脑壳里的东西是不是快糊了。大概还没有糊。——糊了的大脑是不可能去担心自己是否已经糊了的。也许脑髓正慢慢从头上的汗腺分泌出来,否则我不会越来越不能思考,尤其越来越不能快乐地思考……
我最担心的事情就是——脑子坏掉。如果脑子坏掉了,我就再也不能作快乐的思考。所以在很的小时候我就有一种感觉:鼻涕啪啦啪啦往下掉实际上也是脑物质的某种水土流失。我在幼时曾目睹那些百年老树在一夜之间轰然委地,据说就是因为水土流失。这荒唐的想法使我以为每次伤风之后我都会变得傻一些,这将最终导致我的轰然委地。然而我的非凡的恐惧又并不是毫无根据的,据高洋说,清泉小时候灵异非常。那时她视我如天神,同时又畏我如恶鬼。因为打破十次脑袋高洋也猜不出我下一次恶作剧要干些什么。高洋是和清泉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这种坦诚的关系造成我客观上的无耻,让她没有欺骗我的余地。——扯远了。我只是想论证我的脑物质是否快糊了。得过重伤风的人都曾有“脑子被烧糊”的感觉,而这又很自然让人联想到,脑子里的东西熔化后,变为或青或黄的鼻涕嘎巴, 壅塞于鼻腔,直至在鼻尖处悬垂如钟乳……
正因为我认定那些悬垂如钟乳的物质源于大脑,所以总舍不得甩掉。当物质们快要垂到地上的时候,清泉会猛一吸,把细长的钟乳吸成粗粗短短的钟乳。有一段时间,我不知从哪儿听来了脑溃疡的恐怖可怕传闻。抑郁的肛门性欲期,只得终日摆弄脑物质消遣。后来摆弄脑物质多了,竟发展出各种各样玩脑物质的花样来。最简单的是将其编成麻花,后来是花圈、灯笼、绣球……再后来,就无所不能了。我敢说,只要有足够多的脑物质,我可以做出九龙壁来。可高洋对此总不以为然。有一次我决心做出艾菲尔铁塔,像征清泉和清泉“铁”一般的友谊。但后来我傻了,做不出来了,因为塔底还没做完清泉已耗去了过多的脑物质。
后来高洋和我就没有以前那么好了。别人也许看不出来。虽然上小学时我总能拿双百,但高洋知道我已经傻了。每个人都有感觉悲凉的时候。我的悲凉在于有很多女人欣赏我或很可能欣赏我,而我对此一无所知或只能装作一无所知;我欣赏的女人则并不欣赏我,因为我无法令她们感受到我最值得欣赏的一面。我对她们充满了爱意;在她们眼里,我则是近于无耻的。这一点你将在下文中逐渐体会到。
某个千年的某个下午,我就这样坐在教室里。汗流浃背。眼前摆着一本《毛泽东思想概论》。我的无奈感染着身旁的空气。前排的哥们儿陶醉地哼着“你在我眼中是最美……”。我费劲地想我的大脑此时大概已处于昏死状态。嘴巴只是惯性而机械地喃喃着。……不知不觉之间,我毫无反应地察觉到自己的牙齿在熔化,嘴唇上下渐渐粘在了一起;而发音变成一串串闷响。接着发生的事情是鼻子裂成一条竖缝;两个眼珠子斗在了一块儿而归于湮没。脸上的小豆豆结得又硬又大。……你在我眼中是最美这时忽然转过头来惊惶不定地看着我说,你怎么——你怎么一脸的屁股!
我惨叫而醒。冷汗覆盖了臭汗。捏捏臀际。还好,没有变成脸。于是我推知脸也尚未变成屁股……
——难以想像有朝一日我的大脑充当了盛粪的容器。那时我只好用大肠和膀胱思维。小肠和胃也都鸡犬升天,取代了脊髓的功能。好吧,屁股上进化出新的五官;不同之处是多了一条长长的像鼻。如此一来,痔疮进化成鼻窦炎;直肠癌则成了食道癌;而盲肠炎就只好当成脑血栓来治了……如此难以想像的图景都能够被我模拟出来,这让我觉得我多少还有些天才。
然而我无法抗拒毛概,一如我无法抗拒这酷暑把我的脑子烧糊。无法抗拒这烧糊的脑袋开始毫无逻辑地胡思乱想。
有时候你会忽然发觉你要经历的事与你的生活本身并没有太大的联系。而当你拼命去做一些与你的生活毫不相干的事情时,就会产生一种滑稽的悲壮,令人哭笑不得。一如我从家乡到京城里,远赴了千里,现在竟囿在这气氛暧昧的教室里苦背毛概。这让我很泄气。又好像我对女友说做爱吧,她问毕业后就结婚?这也让我很泄气。如果硬要在这二者之间找到某种联系,那只能是安全套是否免费的问题。在我的生活之外,我总须忍受无数负荷,只是为了有“体面的生活”。只可惜那不是我所要的生活。
记得在上文中我用了“暧昧”一词。这教室里的很多人我都认识;却又假装不认识。原因是这样的:我认识的男人或女人身边多半有一位我认识或不认识的女人或男人。这着实让我为难。这暧昧的环境里存在这样的关系:假定我认识那女的,我必须首先使其不爱我,然后使其不恨我,否则她的男人都会盯上我。然而众所周知,我认识的女人不是爱我就是恨我,少数则因爱我不得而恨我。女人不爱不恨的角色让我觉得充满了阉割感。——如果我认识那男的,我必须努力别让他不恨我并提防其女人爱我。这同样难办。我不得不小心翼翼地生活——我已不复当年之勇了——除非明天我就掉进粪坑里溺死。我于是只好装成什么都没有看见,什么关系都不清楚,什么人都不认识。
这不禁让我想起高洋与我的童年时代。如今回想起来,那时我们的关系在旁人眼里应该算是比较“暧昧”的一类。——这种让他们又嫉又恨的关系却牢不可破,仿佛我俩打生下来便有如此默契。这样的默契令我骄傲至今。——而谁敢于当面中伤,我则必敢于打将过去;他们群起而中伤我就打向一群。哪怕结果往往是我被那群龟孙子揍得很惨。龟孙子暴揍我的时候,高洋一点办法都没有。高洋只能在一旁着看他们,眼神异常地冷。在我的记忆里,那种眼神只有在这躁动的尘世中活上两百年的人才有可能做得出来。高洋的眼神令龟孙子们很忐忑,据称晚上迷糊中想起来会吓得尿床。高洋随后会带我回家——她的家。高洋的妈妈一看到我的惨相,照例会大骂龟孙子的老爸是龟儿子。照例给我揉头上被凿出的大包,用万花油涂抹臂上的爪痕,最后是热敷屁股上的牙印。然后照例往我家挂电话,让我妈准我在高洋家住上一晚。看得出来,高洋的妈妈挺喜欢我的。她甚至抱怨为什么高洋和我在一起我就会挨揍。高洋只好委屈地什么都不说。其实她什么都不懂,也什么都不愿懂。我当时确信高洋活到两百岁是还是这个样子,什么都不说。只是看着我和我一起发呆。所以高洋有两百岁的眼神也就不足为奇了,因为两百岁是她还是现在的样子。
而我感觉很幸福,渐渐迷上了挨揍。这让我直到现在还有受虐的倾向。龟孙子们吃力不讨好,慢慢也倦了。这让我很失落。
我曾提到,高洋发觉我傻了。虽然大人们都夸我越来越聪明,我仍以为他们说得不对。原因未必是我丧失了过多的脑物质——如果脑子里充满了无数废料,则其功能也不过如同膀胱。但无论如何,我知道自己是傻掉了。而高洋也知道。这说明在我被众人称之为“傻”的时期只有她知道我是聪明的。我现在深知我是如此怀念当时的高洋。
先哲说,人只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我现在深知那是我的梦幻年代。我曾有着许多梦幻年代。其中一个远在先秦。更多的是在未知的遥远时空里,我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高洋构成了我的一个梦幻年代。而它是真实的。——此后的若干年里,我碰见过高洋好几次,感觉却已不再熟悉如前。当然,她出落得更漂亮了:高佻的身材;我所崇尚的圆润而细长的腿;紧收的纤细的脚脖子,让血气方刚的我都差点儿成了拜脚狂。——我们还像当年一样肩并肩地走着。她的乳房微挺,流露出少女的骄傲。在这陌生的美好前,那双幽幽的眼睛追回了我梦幻年代的所有记忆。
我曾提到,高洋畏我如恶鬼。其实我很早就不再热衷于挖个陷阱再往里拉泡屎那种龌龊拙劣的恶作剧。因为我总会忍不住要亲自去试一试陷阱的精巧,于是踩到我的屎的大多是我自己。——我对于被遮蔽的事物有重度强迫症,这毛病就是在那个时候落下的病根。而这也导致我不再能够把自己的屎拉在一个表面上看不见、却又的确存在的坑儿里。——又扯远了。我在无聊的时侯,偶尔会跑到高洋家里和她家那只虎皮鹦鹉聊上两句。当时和那只畜生聊了些什么现在已全然忘了。只是记得有一天高洋哭哭啼啼的告诉我她最好的朋友就要死了。我向她发誓我绝不会死的。她红着脸说她不是说我要死了,而是说那只虎皮鹦鹉。因为它昨天对客人说了句操你妈。高洋她爸说要把它的皮扒了。我听完后很懊恼。第一,高洋最好的朋友并不是我。第二,是我教会那只可怜的鹦鹉说操你妈的。后来我又让她家的狗学会了如何摇头叹气,仿佛一位忧郁的诗人,使人看到它都自惭浅薄。据说那条有气质的狗兄弟得到了无数母狗的青睐,最后在一次做爱的高潮中突发心肌梗塞悲惨地死去了,按照古典的说法,它死于狗上疯。高洋对此一无所知。高洋家还养过金鱼。对于那一缸金鱼我同样投入了极大的热情。最后它们之中有一半学会了仰泳,另一半则学会了自由泳。其实只要时间更充分一些,我是完全可以教它们学会水上芭蕾的。遗憾的是高洋搬家了。我很少去她的新家。
找女朋友了吗?高洋问我。我和高洋是多年的老交情了。我当然不能骗她。我说找了。并说这可比当年的驯兽要容易多了。痞子。高洋笑骂。
关于我是否是痞子的问题我无意与高洋探讨。我只觉得有时我想认真地做某一件我乐意去做的事。这正如《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里的男主人公,只想过“很执着地放荡”的生活。我则只想过“很专致地颓废”的生活。然而在我的体系里,颓废与天才是成正比的。我早已丧失了那梦幻般的天才。所以我在肉体上终日劳碌,却掩饰不住精神上的空虚。
我丧失了天才。我只能目送高洋离去;独自一人做我的寒假大梦。我忘不掉高洋的眼神,虽然她的眼神无法用文字描述。那正是我所深爱的。
2
我这样颓坐在教室里。眼前摆着《毛泽东思想概论》。我就像一匹沙漠里干渴的骆驼。我想念高洋和女孩们。然而这间教室是如此暧昧,暧昧得让我如此失落。对女性充满爱意如我,竟也失落了。我是如此失落,以至也开始写起了小说。《白银时代》里的王二说,一个人无聊的时候,就想写些什么。而无论你开头是写诗还是写散文,最后都会变成写小说。写小说不在于你是否会写,只要你足够无聊,足够无奈,就一定会写好。
高洋让我联想到另一个人。我的前马。所谓前马,即英语上的 ex-girlfriend 。亵渎一点说,也称 used-girlfriend 。我的前马叫叶霜。叶霜就是我的前马。
我们是这样认识的。——众所周知,我是个电玩高手。我所居住的那个城市有不少电子游戏厅。在电子游戏厅里曾经有过这样的说法:拳皇至尊,清泉圣手,大头不出,谁与争峰。大头是一个人的外号,这个人叫江枫,是清泉的老朋友。我和大头除了电子游戏,还有很多共同领域。关于这一点,你将在下文中逐渐体会到。——三年前的某个夏天,我走进机室,就瞟见看摊的一个漂亮姑娘。正在看书。(她就是我后来的前马叶子。)我走上前说,要一个币。她就给了我一个币,头也不抬一下。这回我把她看仔细了。柔顺而微黄的短发。眼睛的色泽散发出青春的活力。她的身材很不错,在紧身 T 恤的包裹之下愈发美好。腿不粗不细,恰到好处。这时她微微伸了个懒腰,胸部舒展开来。根据经验,我可以肯定她的乳房和 T 恤之间什么也没有。
看什么哪。我不禁与她搭讪——谁叫她漂亮呢。不得不承认,对于叶子这样的漂亮姑娘,我有一种近乎本能的无耻。她侧头看了看我,没支声,只是亮出书的封面——《劳伦斯 [ 英 ] 短篇小说集》。
“哦,劳伦斯。”我清了清嗓子。
“请把月亮给我放在脚边,
把我的双足放在月亮上,就像那位神一样!”
她眼睛一亮,似乎是惊诧于游戏厅里竟还有人清楚劳伦斯的“底细”。其实是我运气好,前一阵子无聊,正好捡了本劳伦斯的小说集来读。不想今天就有个靓妞撞到枪口上。“书中自有颜如玉”,看来圣人教训得是。——我自然顺利进入角色,从小说聊到生活,从生活聊到彼此。她说她在三十中上学。暑假来帮她表哥看铺子。我寻思,三十中离我家不远,有道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嗯,有戏。既然如此,我有必要亮出我的身份。(其实我正处于领了身份证却仍毫无身份的年龄。)
我告诉她我是她表哥雇佣的杀手。——不是职业的,因为我仍在读书。 PART-TIME JOB ,偶尔帮着他杀杀币。对我来说,杀币是个很不错才行当。所谓杀币,是指看到有谁兜里揣着一大把游戏机币在玩机,就上去和他比武。赢了就接着挑衅,使之一个接一个地投币,直至其继续买币或者离开。老板则随便给些钱。虽然有时侯我觉得这个行当就如同妓女挑逗嫖客在自己身上多轰几炮,或像无聊文人为求扬名而大写找打欠揍的文章,末了还作贱地高唱“有种你操死我”……但如果这是你的吃饭家伙,没了这一手,你再想挣些小钱就只好真的高唱着“有种你操死我”去卖屁眼了。于是对于那些酒店小姐,我常有“同是天涯沦落人”之感。而我又是一个很有敬业精神的杀手。——好的杀手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战斗,随后又开始寻找下一个目标。毋庸置疑,这样有助于增加老板的营业额。像清泉这种高手中的高手,又很有敬业精神,叶子的表哥颇为器重。更何况我总要说“不服下次再来”,(此举足以体现我的敬业精神。)这又增加了回头客的数量。——我无聊的时候,常常兼职做杀手赚些小钱。
“啊,你是圣手!你是圣手!——怪不得只买了一个币呢。”
当然!绝顶高手,剑在人在,剑亡人亡。电玩高手,一币暴机,一币通杀。此时,我的心中充满了一将名成万古枯的豪气与苍凉。而眼前这漂亮女孩的兴奋的神情则更令我忘乎所以。
“我的小妞,你太不懂江湖规矩。你表哥看见是我肯定白送我一打币的。”我的痞子劲儿又上来了。
“呸!狂不要脸。谁是你的小妞。——哎,你为什么叫圣手?”
这正是我最为得意之处。其实,我玩格斗游戏的历史不久。而崛起之迅速,战绩之辉煌,令人叹为观止。按照习武者的说法,这叫有天资;按照修禅者的说法,这叫有慧根。总而言之,我打电子游戏时与机子融为整体,人机合一。故能参透敌意,后发先至,无往不胜。——然而,习武之路决非坦途。在苦修的岁月里,我一度成了斗鸡眼。腰肌劳损骨质增生导致腰椎盘突出。并且少年得“痔”,奇痒难忍。手也曾因此而间歇性抽搐,仿佛被人打成了帕金森综合症。有时,盯着强闪的屏幕太久,我的面部表情会变成这个样子: %->. 出了机室就恶心呕吐,要学着人家孕妇灌酸梅汤……那个时候,我终日口眼歪斜嘴角流涎,一副的穷形尽相。人见人厌。其实这叫大智若愚。所谓“大贤虎变愚不测,当年颇似寻常人”。这种哲理,他们不懂。此后不久,我就虎变了。我成了圣手。他们在我眼里不过是一泡屎。
我有这样的禀赋。凡事只要认真投入,没有做不好的。一如我小时侯之通兽语、玩鼻涕。可惜这沉沉世间令我想做的事情太少了。少得让人无奈。少得让人伤心。否则我也绝不会耽于电玩,让地球上少了一位伟人、诗人、诺贝尔奖金获得者。
我的一位朋友的老妈是替人纹眉的。(如果你有需要,她也可以替你文身,任何部位。)据说刚开始的时候,他老妈拿猪皮当人皮纹,后来就拿猪皮当猪皮纹,再后来是拿人皮当人皮纹,最后则把人皮当猪皮纹。结果大发其财。这让我联想到庄子所说的庖丁,达到了“目无全牛”的化境。庖丁又让我联想到一位帮年轻女孩做地下人流的老妇。她则自称早已“目无全屄”……我这电玩圣手自然不能和以上三位相提并论。他们的对像或人或畜,总是活物。但无论如何,我亦神乎技矣,近乎道矣。人称圣手,决非浪得虚名。我与人比武时,从不用“扫蹚腿 ”这类下三滥招数。不是舒展潇洒的“鬼燃烧”,就是气势磅礴的“龙虎乱舞”。对于那些高手,我敬他们是条汉子,往往款待之以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自创连击超必杀,令其于华丽绝伦中死去……我有一个习惯,即赢了一局后,要瞄对手一眼。我常常可以看见对手陶然的醉眼,快感的表情。仿佛从我给他们实施的完美的死中获得了莫大的满足。经常和我一块儿玩电子游戏的人,在大街上碰到我会忍不住把我拽进机室玩上他妈两局。——他们是受虐成瘾了。如果我推托没时间,他们很可能会折一根柳条给我,让我抽他们两鞭再走。必须声名,我绝没有施虐淫的癖好。血溅肛门的惨像我可受不了。于是我常常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纵使他们真的屁眼痒了。有一回我遭遇一位女侠,身手不凡。女流之辈,我自然让她三分。并让她每一次都死得优雅无比,叫声凄美无比。到最后,她面带红晕,微喘绵绵,双目含春。她早已爱上我。要不是她没有叶子漂亮,而我前一天晚上“打飞机”又过于投入,我一定和她一起去举行成人仪式去了……
叶子听得哈哈大笑。她笑起来一点也不淑女。
不久我就和叶子混得稔熟。通常是这样子:我杀币。她发工钱。晚上我再拿她发给我的工钱请她出去玩。叶子玩起来很疯。喜欢坐在我的摩托后面呀呀呀大叫。还不带头盔。而我,为眼前风速的一切所陶醉。——不断加速。不断加速。……直至天地幻成了对折的一张大纸。黑魆魆的夜空承载着虚无缥缈的浪漫。星光若有若无,似乎与黑暗的眼睛一同沉沉睡去。街灯让世界披上了一层柔柔的辉光。忽明忽暗中,叶子是如此美丽,令我不觉抨然心动。我就这样飞翔着。驾着我的流线型的铃木王。后边是紧抱我的叶子。她冰凉的一双长腿紧夹着我,让我为她可以不顾一切。
美好的回忆在岁月长河里不会褪色,只会被似水流年浣洗的愈发纯美。我对叶子的爱从没有因为时光荏苒物是人非而减淡。我爱有她的生活。我爱她生活的方式。她的叛逆使我陶醉。一如我的颓废令她着迷。——说到爱,我回想起和叶子做爱的情景。(噢,清泉这幸运的混蛋。)世界上有许多美好的事物,但往往不快乐;世界上也有许多快乐的事物,但又往往不美好。只有性,是可以既快乐又美好的。清泉和叶子在郊外的帐篷里做爱时,夜里下着小雨。她就骑在他身上。(一个充满激情的性感骑士。这样的修辞常常闪现在我回忆。)有时,叶子干脆掀掉帐篷,让雨点打湿自己的短发,清泉的脸庞,或让冷冷的如水的月光洒遍她灼热的胴体。夜在两人身边缓缓流动。树林的精灵呵护着他们各自的叶子,四下散落。一万双眼睛都已闭上。叶子在月光下的曲线是如此令人动情,她的小乳房胀得满满的,修长的双腿舒展于清泉身体的两侧,细腻光滑的皮肤紧绷而富有弹性。她的动作又是如此的火热,充满了对性爱的渴望。叶子深深打动着清泉。而他为她坚挺如铁。为她奋不顾身。高潮起了又落落了再起,直到清泉精疲力竭,伏在她的身旁,吻着她的脖子沉沉睡去。叶子把一只脚浅浅搭在清泉身上,纤纤细指握住清泉那杆枪。仿佛害怕巨大愉悦只是一场逼真的梦……。
从那时起,清泉就有了这样的觉悟:激情与诗意并不是先后承接的。激情不需要诗意。激情本身就是诗意的。我偶尔也写诗,但哪一首诗都比不上叶子。她是我生命中的诗。是我写不出的诗。我只需要一遍又一遍地读她。
先哲说,用不着写诗给别人看,如果一个人来享受静夜,我的诗对他毫无用处。别人念了它,只会妨碍他享受自己的静夜诗。如果一个人不会唱,那么全世界的歌对他毫无用处;如果他会唱,那么他一定要唱自己的歌。这就是说,诗人这个行当应该取消,每个人都要做自己的诗人。——所以,我用不着作诗,叶子就能让我的生命充满诗意。如果没有叶子,再多的诗也改变不了我生活的庸俗。
上文曾提到了似水流年。王二在他二十岁的时候享受着他的黄金时代。四十岁的时候感慨似水流年。我在十九岁的时候即在感慨着流年似水。我的黄金时代也许已经过去了,她埋在高洋和叶子的时空里。我的黄金时代也许还没有来,她藏在将来未知的时空里。长辈告诉我们,你们是时代的黄金,你们是世界的希望。唉,这有什么用?如果这时代不是我们的黄金时代,这世界不是我们希望的世界。
我眼前摆着《毛泽东思想概论》。我只有想念高洋和叶霜。除此以外没有活路。我忽然明白为什么高洋可以令我想起叶霜。因为她们都是我生命中的女人。张爱玲说一个男人的生命里会有两个女人,一朵红玫瑰,一朵白玫瑰。那么,高洋就是我的白玫瑰,叶霜就是我的红玫瑰。白玫瑰之恋是梦幻的。红玫瑰之恋是炽烈的。然而我又并不完全同意张爱玲的说法。看过《圣斗士星矢》的朋友一定记得,瞬在与阿布罗狄的决战中,最终死在一朵白玫瑰之下。照这样的推理,白玫瑰不是高洋,而是我若干年后的老婆。也许,高洋应是黑玫瑰。我酷爱这夜的颜色。——后来,瞬承受女神之光而复生。而我没有女神的拯救。我注定要死在我的老婆的手里。我不知道我的老婆是谁。她是我的假想敌。我不完全同意张爱玲的说法,因为我的生命里还应该有更多的花朵。我曾提到,我像一只匹渴的骆驼。这时我需要一朵沙漠里盛开的百合。不可否认,我最珍惜的是百合。她给人以生的希望。而玫瑰凭添了生的诗意。在我癫狂撒癔的时候,我需要一朵恬美的静菊。
关于叶霜,还要提起一件事。这件事或许可以说明叶霜为什么会和我好。这件事也或许可以说明叶霜为什么后来又不和我好了。这件事情可能说明一切问题。当然这件事也可能什么问题都没有说明。
叶霜是三十中的校花。对她有所图谋的家伙不下百。——当然图谋不轨的家伙也包括我。为什么叶霜偏就和我好了,我自己都说不清楚。虽然我在很多方面表现出自信,但叶霜却没有给我这种感觉。三十中有个烂仔小头目,外号“吞得牛”,从小学就开始追叶霜。屡败而屡战。据说此人街头群殴时骁勇无比。想必是化悲痛为力量使然。冤家总嫌路窄。一天我和叶子在三十中门口被他蹲到。他一看见我,就像被人用烟头点着了屁毛,猛地弹起来。一声口哨,十几号人把我俩围在当场。有的从袖子里滑出一条水管。
“有部摩托就他妈敢来耍帅。你他妈有够屌啊?!”
我拽紧叶子的手。默不作声。他们人多势众,我不能吃了眼前亏。大头不在,否则这小子死定了。所谓打虎不离亲兄弟。大头和我比亲兄弟还亲,放倒一条牛还不简单。记得有一回撞上七八个人劫我。正对峙的当儿,忽然从我耳边飞过一块砖头。正中头目的面门。紧接着就是大头的长啸。我心领神会,抽出软锁一顿狂鞭。那小头目如同一泡烂屎躺倒路边;后面大头也踹翻了两个。其余人还没回过神来呢,我们早已撒开四蹄飙出一百米开外了。我常常赞叹大头狮子吼的绝学,很有少林正中的风范。
上文提到,我已不复当年之勇。在大学里,我噤若寒蝉。——“取消学士学位”!这样的吓阻令人汗不敢出,手脚冰凉。大学生们拼了命要做稳了奴隶,然后怜悯那些做奴隶而不可得的人。如果你耐心地读下去,你会慢慢了解什么是大学生活的真实面目。
大头不在。我没有强援。那家伙一个右勾拳,我两眼就溅出了金星。我恍然大悟。
王二看到有人被一杆大枪扎穿。前心穿后背。王二觉得在一霎那此人必定前所未有地恍然大悟了。我没有被一拳打得脑浆迸裂,眼球暴凸。然而我也已恍然大悟。多熟悉的手法!久违的感觉。在 “高洋保卫战”里,我曾吃过无数拳脚,其中只有一个人的拳头让我忘不掉。我清晰地记得金星迸出的个数,以及痛觉穿透的深度。如今这拳头除了力道雄浑了许多之外,符合一切令我恍然大悟的标准。
“董路!是他妈你这死仆街!”
“牛哥”听到我叫出他的名字,眼睛瞪得比牛眼还大。他的表情先是惊诧莫名,既而忍俊不禁,既而勃然大怒。
“你小子——你他妈前世和我有仇!从幼儿园就开始和老子抢女人。——打!打得他老妈都不认识他!!”
无数的拳头和飞脚砸在我的身上。我瞥见还剩一个哥们儿在一旁看表。在短促而猛烈的痛苦中。我的记忆回到了梦幻年代……
3
我颓坐在阶梯教室里。头顶的电扇呼呼地鼓着热风,仿佛要烘干我的脑髓。我百思不得其解。我的面前摆着一本《毛泽东思想概论》。而我的专业是天文物理。生活中有很多事情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或按照先哲笔下的李卫公的说法,头头们的想法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其实面对这样的生活我们只有不求甚解。你把它弄明白了,费解就会变成失落。
在这炎炎酷暑之中,我只有躲进记忆的长河里,让脑子洗个畅快。——我的脑子就快要被蒸熟了。
那一记勾拳让我认出了董路。在幼儿园里只有董路能够打出这种漂亮的勾拳。董路是我在“高洋战争”(这一称谓使我想起英法之间的玫瑰战争。——高洋恰是我的玫瑰。)中的最重要的敌手。他把我讽刺为“牧羊犬”。这着实令我在表面上勃然大怒。我冲上去咬他的时候,他的左右勾拳常常把我打得路都不见。当然他也没占着什么便宜:我打不过他,但却不怕他打。这让他很失落。有几次他正在屙屎,被我逮到。我毫不脚软地把他踏进了粪槽里。董路为此长期便秘。又有几次我乘他午睡,踩着他的小鸡巴捶的他哇哇大哭。对此我同样不会脚软——一旦被他争脱,我又会再次被打得路都不见。就这样,他打我,我阴他。这场微型的“玫瑰战争”旷日持久,一直拖到我俩离开幼儿园。而我以我的方式捍卫着高洋。——你也许会想,我只不过自以为这么做是捍卫着高洋。我无所谓。总之董路为了高洋而打我。我也是为了高洋而反击。事情就是这样子的。
幼儿园的阿姨对董路和我的评价是:一个是强盗土匪,一个是痞子无赖。该评语颇有《红楼梦》之风。我后来觉得,如果没有高洋的存在,董路和我是可以成为朋友的。但这都过去了。过去的事只能使记忆长河泛起道道涟漪,却什么也改变不了。
我这时明白董路为什么惊诧莫名。事隔十几年,他的勾拳又一次打在了同一个人的脸上,而且又是为了女人。我也明白董路为什么忍俊不禁。他的勾拳曾把我打得路都不见,而这一回我又即将被打得路都不见。我更能够体会他的勃然大怒。如果有一个混蛋两次夺走你的玫瑰,而这个混蛋还曾在幼年把你踏到粪槽里,踩着你的鸡巴捶得你哇哇大哭,你也会勃然大怒的。
世界就是这么小。对于董路,我既不恨也不怕。哪怕他既恨我又怕我,哪怕我理应对他又恨又怕既然眼下我正被他的兄弟们群殴。地球的表面是一个二维弯曲空间,从理论上讲,我总有一天会碰上董路。而根据不相容原理,我与董路不可能取得一致。因而董路碰上我就一定会揍我。
眼下我正被他——“吞得牛”——也就是董路——的兄弟群殴。我无法得知叶子此时的处境。我只能护住要害蜷成一团。我常常慨叹自己没有楚霸王力能扛鼎的神勇,也没有张翼德喝退曹兵的气势。每个人都有为自己感到遗憾的时候。我的遗憾是我只能充当文痞,成不了真正的痞子。
此时我的大脑异常清醒。一方面,我在喝骂声与拳脚声中留神辨析有没有骨头爆裂或折断的声音。我意识到这是某种赌徒心理。——有这样一个故事:
一赌徒,于赌桌之上输光其所有钱财。人家不准赊帐,奈何?遂宽衣解带成光猪之状,以其衣物为赌资。少顷,衣物亦殆以尽矣。其坐于箩筐之内还欲再赌。庄家笑曰:你他妈赌个球,就剩鸡巴毛了。此赌徒乃真赌徒也!输红了眼矣。曰:好!就赌鸡巴毛!话音未落,一撮鸡巴之毛见(通“现”——作者著)于赌桌之上。众感其诚,遂与之赌。血肉肤发,受之父母,岂可草草。因而细细数过其毛之数目,以为再战之资。
如今我留意骨头爆裂的声音,也就是要确保自己清楚究竟输掉了多少。一如上述赌徒之要弄清楚自己输掉了多少“鸡巴之毛”。
其实每一个人都有赌徒的本性。只是因为输不起,通常不敢轻易下注。的确,不赌可以不输。然而“马非夜草不肥,人非横财不富。”我不赌,就不会赢得我的玫瑰之恋。所以让我再来一次的话,我还是会赌。
上文提到的是我脑子里想到的“一方面”。这说明我的脑子里那时还有别的“方面”。我还想到了高洋。或许我想到的是叶霜。我已记不清究竟在想谁了。在这种情况下,她们是如此相似。董路(及其兄弟)揍我的时候,我无法得知玫瑰的处境。我觉得我可以相信董路。他没有把高洋怎么样。我估计曾有别的男孩子因为和叶子在一起而挨了董路的揍。叶子也没怎么样。
我没有听到骨头断裂的声音。看表的那个人忽然说,一分钟。所有拳脚都停了下来。我的眼睛虽然肿了,目光却没有涣散。这目光直逼董路,让他很不爽。我想他今天又该便秘了。有个家伙在我身后又踹了两脚。别打了。再打要出事。有人说。于是他们就走了。
我终于可以看一看叶子了。然而叶子不见了。我坐在摩托上刚歇了一小会儿,街对面又烟尘滚滚地杀来一片人。我命休矣!正在感慨时运不济流年不利,发现那一群人当中,为首的是个女的。再定睛一看,竟是叶子。
“‘吞得牛’你这死仆街!你他妈滚出来!”叶子大叫。
叶子身后,兄弟们的漫骂声振聋发聩……
4
众所周知,我是学天文物理的。我的面前摆《毛泽东思想概论》。在旁人看来,我这一整天都在发呆。——不发呆又能怎么样?明天就要考试了。我一个字都没有背下来。我不明白头头们为何非要“统一”我的思想而后快。头头们说那是头头们的意思。头头们的头头们也说那是头头们的意思。如果这么一直追究下去,我们会发现头头们并没有这么说过。共产主义的开山祖师马克思悲叹:我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是跳蚤! what a shame!
现在你已经知道,我是学天文物理的。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决定论仿佛一个性欲强大的丑女,逼得我喘不过气来。然而我却又无法摆脱它。众所周知,在中国,一个人从小受的就是无神论的、科学决定论的教育。如果现在我要反对我一直以来唯一的思维方式,无异于阉割自己的思想。如果我在思想上把自己阉割了,性欲强大的丑女就不会来逼我。但这样一来,我只能去当头头,除此以外别无出路。
科学决定论是这样子的:我现在放了一个屁。第二天世界就毁灭了。这两件事必然有某种联系。因为事物是有规律的。规律是事物之间内在的必然的本质的联系。由此可知,我的屁是必然要放的,因为世界必然要毁灭。哪怕你是如何不愿世界毁灭,如何不愿我把那个屁放出来 , 甚至你在我的直肠上打个死结,再把我的屁眼缝起来,那个屁还是会从我身体的某个孔里放出来,世界还是照样要毁灭。
有好多问题一直就在我的脑子里转。偶尔我会问高洋,宇宙是怎么来的。高洋说你这么问问题就不对啦,你应该问宇宙为什么要来。高洋就是比我想得远。然而我还很是想知道宇宙是怎么来的。——不少伟大的科学家,想问题想得太深入,不得其解又无法自拔,为了避免把自己逼疯,只好相信上帝是存在的。诸如艾萨克.牛顿、詹姆士.克拉克.迈克斯韦、阿尔伯特.爱因斯坦,都成了基督徒。但是上帝创世纪说也不能令我满意。为什么上帝创造了宇宙开端之后就对其放任自流?如果大爆炸学说成立,宇宙的开端就是一个温度无限高的大火球。至于那个大火球好好的为什么会爆炸,而且偏要在距今一两百亿年前的某一个时刻爆炸,这一点谁都说不清楚。(最近看《时间简史》知道原来史蒂芬.霍金也有这样的疑惑,这让我很不好意思。)我苦思冥想,最后得出的假设是:宇宙诞生之前是有上帝的。那个大火球就像一个能量巨大的火药桶。有一天上帝把这个大火药桶点着了,打爆炸就发生了,宇宙从此开始。由于这场爆炸太猛烈,上帝都抗不住,就被炸死了。所以原来是有上帝的,但后来他死了。
好不容易挨到了午饭时间。想起吃饭,我像丢了魂似的。当年叶子拉兄弟要砍董路的时候,我也没有如此失魂落魄。
当年叶子拉兄弟要砍董路的时候,董路早把我打得路都不见并已离开了。叶子动了真怒,集结了浩浩荡荡的百十号人。但董路跑路了。叶子也没有什么办法。后来她的兄弟就散掉了。
我并没有骨折,可见我很耐打。那天晚上,我和叶子在大堤的草坡上躺了一宿。叶子叫我给她讲高洋。——给红玫瑰讲白玫瑰或黑玫瑰的故事?这种事让我总也想不明白。太迷幻了。在我的意识里,高洋和叶霜隔着上百光年。此后我遇见高洋,只觉是得跳回了一个遥远的时空。我迷恋着黑与白。众所周知,我会下围棋,而且下得不错。之所以下得不错,正是因为这黑与白令我如此陶醉。可是叶子哪肯善罢甘休?她扬言不老实交代就疯狂做爱。我高扬起瘀青的额头:毋宁死。——我对此早已做好了心理上和生理上的准备,就等着慷慨就义了。这时,我的脑子里回响起雄壮的马塞曲……然而,叶子没有,她没有和我疯狂做爱。她知道我现已元气大伤,正虚着呢。——叶子轻轻在我的唇上一吻:好不好嘛?好不好嘛?
清爽的晚风吹拂着平缓的草坡。我和叶子仿佛躺着一片平静的海面。波浪浅浅地从脚跟抹上来,又在我俩的身上荡漾荡漾开去。月光织出淡淡的影子,宛如大自然的安眠曲,让我的内心充满了诗意。而意识却渐渐模糊……
梦幻年代里,我和高洋同住在一个相当偏僻的大单位。因其偏僻,地方很大。因其偏僻,人也很少。夏天的晚上,我就和高洋全家在空阔的草地上纳凉。高洋的爸爸妈妈忙着自个儿罗曼蒂克,也不管我们这两个人小鬼大的孩子。晴朗无月的夜空中,银河如一袭点缀着宝石的轻纱,系着不可捉摸的深邃与无垠。这个时候,我就教高洋认星座;给她讲星星们的故事;骗她说能数出星星最多的女孩子就可以成为全世界最漂亮的女孩子。高洋什么都不懂。她视我如天神因而信以为真。她于是就开始数星星。我最爱看高洋数星星的样子,尤其爱看她看星星的眼睛。在高洋的眼睛里,我能看见全天的星座,我能看见星云,我能看见妈妈讲过的所有星星的神话,我能看见儿童科普读物里提到的那些美丽而遥远的天体……我看着高洋的眼睛,嘴巴半张着。——你若不知道我在高洋眼里看到了什么,你一定会觉得我的样子傻得很。——就这样,高洋认认真真地数着,我痴痴呆呆地看着。数着数着她的眼里就流出亮晶晶的泪,但是高洋从不停下来;看着看着我嘴里就流出好多哈喇子,我懒得去擦它们,结果裤裆被打湿一大片。
叶子听得脸蛋红扑扑的。我真害怕她又性欲勃发了。
我深爱高洋,一如我深爱这看不透读不懂的夜空。我努力要把高洋看透读懂,但高洋一如我深爱的夜空。然而我很满足。
上文提到,我不清楚“董路事件”是让叶子爱上我了还是让叶子不爱我了。我真的不清楚。因而我也不知道叶子是否曾爱过我。叶子和我做爱并不能说明她爱我,只能说明她渴望性爱。
写完上一节的最后一句话,我立即联想起第一次和叶子见面的情景。那时她正在看戴维.赫伯特.劳伦斯的短篇小说集。反对理性而赞美性爱的劳伦斯曾说过,“性与美是同一个事物,正如火与火焰是同一个事物一样。”叶子是个率性而行的人。或许在她的潜意识里,她已经悦纳我了。——哪怕在她认识我之前。哪怕是我去抠她的。这又让我联想到《性关系社会学》里的经典一句:“当男人以为已选中一位女伙伴并决定向她献媚时,往往事他在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被选中了,并不得不表明态度。”对此我有很强的认同感。但这仍不足以说明叶子曾爱过我。
我最近正在尝试弗洛依德的“自由联想法”,上文不知不觉就用上了。我不时陷于恍惚,都是因为练这“自由联想大法”导致了走火入魔。举个例子,我眼下正飞奔于通往食堂的路上,饥火烧肠,顾不上空腹狂走极易引起大脑缺氧。如果这时迎面走来一位性感女郎,我自然会联想到肉欲横流,进而联想到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进而联想到天文学上著名的“黑洞无毛定理”。以此类推,看到一个肥妇,可以联想到混沌暴涨理论;看到做爱镜头就联想到裸奇点和激发态;看到同性恋则可以联想到半人马座比邻星……走火入魔即是我奔到了澡堂而不是食堂,结果悲惨地错过了抢饭的黄金时段,只好自认倒霉地搞些残羹冷炙胡吃一气。有几次我走火入魔太甚,去到食堂已没几个人影。正兀自趴在桌上胡吃呢,却不料横遭那来取潲水的猪倌儿的冷眼。我一想就明白了:他以为我正在和他的猪兄弟们争食呢!
叶子所看的劳伦斯让我联想到另一位劳伦斯—— Thomas Edward Lawrence 。这是我英雄的劳伦斯。我还能记得余光中先生的散文——我所见过的最好的散文——对于英雄的劳伦斯这样赞到:
“他更钦羡阿拉伯的劳伦斯,同一只手,能陷城,也能写诗,能测量沙漠,也能探测灵魂,征服自己,且征服敌人。”
“沙漠,原是天才内在的气候。绝顶的天才,原就命定了要忍受绝对的寂寞。”
上文提到,我已丧失了梦幻般的天才。于是我注定了耐不住寂寞。——否则我也不会找上叶子。我没有了天才,自然征服不了自己。我却被叶子所征服。
我被叶子所征服。那一晚我还是和她在大堤的草坡上做爱了。她告诉我在那样开放的场所做爱很刺激。我则庆幸她穿着学生装,因而一切都可以在她的裙子的掩盖之下进行 ( 虽然叶子的裙子也并不长 ) 。叶子的动作很轻柔,这样她就不至于忘情欢叫而只是轻轻地哼哼;我的骨头也不至于散架。我躺在草坡上看星座——当然我很少能看到什么——市区的灯光太强烈,污染也相当严重。叶子伏在我身上,把头埋在我的脖子下。她的动作虽然轻微得只有我能感觉得到,却蕴涵着无穷的热情。我的小和尚直挺挺,插在叶子的身体里。一想到这一点,我就欢喜若狂。有时我都不敢确信这种感觉,回忆起来就像在梦里。叶子咬着我的耳朵对我说,今天你丧气地坐在摩托车上的样子太酷了。我只有苦笑:我为此付出了血的代价。
“所以我要补偿你啊?”
“行了……我要提醒你,我可没戴套。”
“那就只好给草地施肥咯。”(不是她的,当然可以奢侈。)
“根据弗洛依德的理论, ' 中断性交 ' 是一种构成神经质恐惧的因素之一。”
“那你就射进来吧。”(我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怕。)
叶子的叛逆谁也受不了。我在这个问题上绝不敢和她较真。这一次做爱很愉快,也很难忘。因为这是我叶子最后一次做爱。
过了些天,我听说董路被人群殴于回家途中。我猜不是叶子干的就是大头干的。唉,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我根本无意找董路算帐。此时我内心充满了自我陶醉式的自责。
后来我和叶子散了。我们不得不散。我要到京城里上大学。而叶子的将来不知在哪里。可能仍留在这个城市,可能在别的什么地方。还可能叶子变成风信子,漂洋过海去到另一些该死的国家。天知道。
最后一次在一起是在我临走的前一天晚上。我俩在露天的大排挡喝酒。那一晚,我和叶子一直聊到月迷星散万籁沉沉。叶子告诉我,她并不关心未来怎样。我没赞成也没反对,我那时似乎失去了作补充的能力,只好沉默。
叶子和我碰了很多杯。我看她已经醉了,提出要送她回家。
最后一次有叶子在我的车后座上搂着我。微熏的她是如此的令人动情。我简直不愿这一段路程有终点,好让我就这么一直开下去,好让叶子就这么一直搂着我。我终于觉悟我是多么爱叶子。高洋如同梦幻里的真实,而叶子就像真实的梦幻。我在想,叶子也许更令我不舍吧……年轻是什么?年轻原来就是无法把握自己命运的无奈呵。——我命运的小船在这喧嚣的尘世里飘来荡去,谁也不知道它要搁浅在哪里。我不知道我的未来是什么样子。
和你在一起的日子很快乐。我对叶子说。我几乎哽咽了。别这么肉麻,开心就好。——祝你一路顺风!叶子灿烂一笑。我感觉好多了。你也要开开心心的。加把劲儿!好了,我走了。再见!我跨上了摩托。身后传来叶子的喊声:
“——坏小子,别把我忘了!!”
把叶霜忘了。——我办得到么?
6
小说可能是现实生活的镜像,从物理上说,它们之间满足 P 对称。小说也可能是现实生活的反转,它们之间满足 T 对称。小说还可能是现实生活的反转并取其镜像,这时它们之间满足 PT 对称。我的小说属于第三种情况。在现实生活里,真实情况也许应该是这样的:豆馅儿汤圆有两朵牵牛花,她们是小牝驴和老树妖。豆馅儿汤圆有狂想症,以为自己是天文学家、文坛高手、世纪情种。其实他只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傻逼。
但我不能这么写。小说里的高洋绝不期望自己的原型是小牝驴。现实生活中的老树妖也必然认为自己就是叶子。豆馅儿汤圆害怕牵牛花们以身相许的报复——那样的结果将是空前惨烈的,一如超新星大爆炸。于是他还是集大成于一身的清泉,还是天文学家、文坛高手、世纪情种而不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傻逼。他深爱着他的玫瑰园。如此一来,豆馅儿汤圆就不必担心任何女人发出以身相许的威胁了。豆馅儿汤圆的逻辑是这样的:假定他很优秀,女人就会爱他。女人爱他就暂且不会恨他——尽管将来很难说。暂且不恨他就不会想整他。不想整他就不会以身相许。
其实豆馅儿汤圆对清泉怀有敌意。这小子居心叵测,属于“教别人学好,方便自己使坏”的典型。清泉要是知道他被自己的原型利用,一定拔出大肠把豆馅儿汤圆勒死。——他自己也不想活了。清泉有时害怕他其实是生活在一个硕大的玻璃罩子里,身边的人都是些可触式的三维全息图像。或者宇宙是一张容量巨大的硬盘,在这张硬盘里面存有很多程序。(这些程序也许是上帝编写的。虽然很难想像上帝他老人家会 Java Script 之类的东西 , 但我们只能姑且相信上帝是万能的。)而清泉无非是那些庞大程序中的一只小小的臭虫( Bug ),不时发些错误讯息,不时搞些程序破坏。人本来是不必急着去死的,只要他自己还想活着。但回收站总要定时清空,所以不管你愿不愿意,你总要面对被造物扫进历史的垃圾堆那一天。什么时候宇宙坍塌而陷于毁灭,那也不过是硬盘进行了一次格式化……某天一群 CIH 党党徒闹哄哄地跑过来说,臭虫,臭虫!革命啦!同去同去!于是一同去。……砰!!我的头镶到了电线杆子里。我抱着头仰躺在地上,半天挣不起来。
路旁有窃笑声。这让我很没面子。空气里充斥着敌意,令人郁闷非常。明天就要考毛概了,我虽然可以“泰山崩于前其色不改”,但还是疲乏厌倦得就像一头春天里体力透支的种猪。我决定去找人聊聊。眼下能和我聊聊的只有杨雪。
杨雪可以界定为我的现马,这是以叶霜是我的前马作为参照系的。杨雪是我的高中同学,现就读于北京某大学中文系。——之所以是“某大学”,并非我不知道该大学准确的空间坐标,而是因为这篇小说如你所知和现实生活是 PT 对称的。如果清泉的现马不是杨雪而是夏里巴,一个恐龙级的母夜叉,戴着厚似瓶底的近视镜就读于清华大学核物理系,你多少会有些失落,对吧?
我已记不清我和杨雪是这么搞到一起的了。大约是她每天坐在我后面恭听宏论,仰承雨露,使我渐渐习惯了有一个忠实听众,让我可以在她的脑子里跑马。——倘若她不傻,她的脑子就不会老被我用于跑马。如果我不在她的脑子里跑马,我就不会去搞她。所以我和她搞在一起是因为她傻。但这样一来我岂不是很傻?如果我承认和我搞到一起的女人很傻。又或许是她装傻以便钓我……这个问题再讨论下去也没有什么意义了,反正我现在和杨雪搞到了一起。我第一次看到杨雪的名字的反应是:杨雪——阳春白雪——唔,雅。——不知是不是个糠芯儿?但后面的那一句我是不敢说的。因为杨雪的老爸是我们班的班主任。
我是理科生。我的班主任——也就是杨雪的老爸——是语文老师。这本是一个很酷的组合。偏偏在此之中的我是如此尴尬。上高中的时候,我的数学很好,做题有如做爱,势如破竹,威不可当。文章也很棒,作文有如射精,滔滔不绝,一泻千里。——当然,这“很棒”里有不少自我陶醉的成分:对于一张“精迹斑斑”的试卷,很少有老师能够欣赏得了——即便我是无冕之王,哪怕我是精神领袖。然而我的“语文基础知识”狂差无比。卷子一发到手里我就眼花手软,嚅嗫汗出。我满试卷看到的都是考官狰狞的笑。惟有一咬牙一闭眼乱填一气。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少年悲歌。——我们班的惯例是:谁的语文差,谁就去的语文科代表,以便更好地聆听杨老师的谆谆教诲。结果我这语文科代表一当就是三年。这三年里我和老杨斗志斗勇,“语文基础知识”什么的没怎么长进,奇闻轶事倒听了许多,涕唾牙慧也拾了不少。
7
我颓坐在教室里浮想联翩的时候,常常喟叹我们的父辈生活经历如此之丰富却能够忍住不写小说。(而少年如我则鸡毛蒜皮皆可以入文。)即以杨永超(老杨 's name )为例,他在广东一个偏僻的夹皮沟里长大,后来在云南上了个理工类的大学,大一就赶上了文化大革命。据说老杨——不,那个时候应该叫超哥——的师兄在他进校时就已经读大四了,等到超哥读大四的时候,这帮师兄们还在读大四。大四的师兄们闲着无聊,制造炸药“支援革命”。有一回在后山捣腾 TNT 出了祸,炸塌了半个山头。人也死了十几个。超哥当时写了一张名为《悼牺牲革命悍将、告全校革命小将书》的大字报,号召“小将”们“化悲痛为力量,把伟大的文化大革命进行的底”。——超哥多年以后和我们说,其实当时谁也不清楚这“革命”怎样才算是进行“到底”了。——超哥的文章引起了巨大凡响,他的“革命声望”也因此大幅飙升。好多革命小将大为感动,大受鼓舞,大发豪情……背着雷管就上了后山。过了不久那剩下的半边山头也塌了。但超哥此时已是校部造反派的头头,这样的小事他早已不管。
玩世不恭地说,文革最能检验一个人的底质。在我看来,人大致可以分为四类。第一类人既清醒又聪明。例如超哥。当年超哥大字报一贴,当上了头头。真的要拿起刀枪“把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时,他却跑回老家找他下乡插队的女友去了。 ——杨雪她妈当时差点儿就嫁给了公社的生产大队长。要不是超哥快一步,我如今就没有现马了。超哥具有一种对于时代透彻的洞察力和分析理解力,这常常令我对他肃然起敬。第二类人清醒而不聪明。例如王二。王二了解那个时代的荒谬,却执着于追求他的黄金时代。很美,只是要头破血流。第三类人聪明而不清醒。例如超哥的大四师兄。他们造炸药想把师大的女生楼端了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先哲指出,在那样的时代,“叵测”是一种很重的罪,所以把罪行揭露出来还不如将其犯罪动机说成是“不可告人的”来得恶毒。)结果把自己炸得屎尿横飞。第四类人既不清醒也不聪明。例如那些背着雷管上了后山的革命小将。他们吃了秤砣铁了心地想“把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结果也把自己炸了个屎尿横飞。
我一直怀疑杨雪早就暗恋我了 , 哪怕从表面上看她恨我恨得要死。然而杨雪是这样一个甘耐寂寞的女孩。就算蠢蠢欲火由内而外把她烧了个通透,她仍可以双手合十默念圣人的教诲,整一个圣女贞德转世。可是杨雪是我的现马, using girlfriend! !有时我自己都弄不明白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感觉我就像着了道儿似的。我不得不猜度这是出于豆馅儿汤圆对我的恶意。但我必须直面惨淡的现实,即便我不是真的猛士。于是我为自己总结出以下两点理由:
1. 我是一匹干渴的骆驼。我需要一株百合。不管其是否冲我盛开着,也不管施肥者是圣母玛利亚还是救苦救难的观世音。
2. 我对女性是如此充满着爱意。从神化时代以来像我这样的男人就注定要背负起拯救女性的命运。
因而杨雪成了我的现马, using girlfriend.
对于上面的第二点,我觉得有必要作如下补充。你在上文已经看到,我是如此深爱着我生命中的女人们。我与《轻舞飞扬》里的阿泰不同,这小子被甩了一次就堕落成那付德性。我对女人充满了不可救药的爱意。女人把我甩了,我伤心欲裂。我会大吼:女人就是屎!……然而两天以后,我照例又对女性充满了爱意。我会自圆其说:女人是屎——没错。男人是狗——狗改不了吃屎。
每一次都全情投入,伤痕如同勋章。于是杨雪成了我的现马, my using girlfriend.
至于杨雪为什么要装作恨我,我也不得而知。也许是因为那时我恨杨雪,而且是真的恨她。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杨雪不装作恨我,就会有些不合逻辑。——我只能作此推测,毕竟杨雪不是用我残余的脑物质就可以理解的人。
我郁闷的时候总要找杨雪跑马。跑马场是杨雪的大脑。李银河博士称先哲是她的“浪漫骑士、行吟诗人、自由的思想家”。我是如此地崇拜先哲。我又如此地是“无耻近乎勇”。然而见贤思齐总是人之天性。在杨雪的心目中,我大概是个“浪漫诗意的思想跑马者”,我如是无耻地想。
这十几年里,我发过许多谬论。如果女人们尚能记得只鳞片爪,她们可以合作编纂一本《思想跑马史》。虽不敢和《毛主席语录》比肩,总赶得上一只睾丸的阿道夫.希特勒的《我的奋斗》了。
我眼下正走在去找杨雪的路上。我想做的事是在她的脑子里跑马。我将和她继续讨论“从心理和生理方面论证男人是女人进化的或者女人是男人退化的”这一命题。上一次跑马的内容是“男人天赋的使命就是让女人失落或者失身”。记得我在最后还作了如下补充:其实,让女人失落并且失身才是男人最想做的。我当时说得过于兴奋,一边说还一边在杨雪圆圆的小脸上又捏又擘,一点都没有照顾到她失落的心情以及一欲失身的肉体。杨雪曾对我说她很爱我。我于是使尽吃奶的力气去领悟她对我的爱。我想来想去,决定把我和杨雪的角色扮演作一修改:即我不是骆驼,她也不是百合。我应该是一株猴面包树,她则是一匹蔫了的雌羚。这样一来,她就是爱我的了;我也用不着动不动就使上了吃奶的劲儿。我有以下逻辑:猴面包树是无法知道某一只雌羚是爱它的——任何干渴的动物都有理由爱上猴面包树。——但一只蔫了的雌羚肯定热爱她的猴面包树,不论该猴面包树是否能够领悟。这正如有人问宇宙为什么是我们看到的样子。根据强人类原则,如果宇宙不是我们看到的样子,我们就不会存在于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我开始在大街上自由联想起来,这让我不得不注意在我的前面是否立着电线杆子。
我就这样走在大街上。周围是陌生的人群。熙熙攘攘。——如果你想感受后现代主义的真髓,你不妨像我这样走在大街上。我隐约觉得,生活就如同王小波的小说,在没有必要开始的时候开始了,随后又在没有必要结束的时候结束了。生活让人如此失落,同时生活又会让你满怀着希冀。但倘若真如希腊神话中酒神的师傅 *% ¥ # (记不得那个奇怪的名字了)所说,世上最美好的事是“从来不曾活过”,那么最美好的事就无法知道自己是最美好的。这是一个悖论。一如先哲所说:绝望是无限的美好。
我独自一人走在人头攒动的陌生里,如置旷野。这一条海淀大街,那一条学院路,先哲幻想与幻灭之地。我想起先哲说过:
……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件事能让我相信我是对的,就是人生来有趣,过去有趣,渴望有趣,内心有趣却假装无趣。
然而先哲是对的。这我知道。不管一个人活得深还是活得浅,活得颓废还是活得激昂,他的生活都应该有趣,一如活在梦幻年代里发着春秋大梦的清泉的生活。我们有权享受有趣的生活,同时我们无权强令别人的生活变成无趣的生活。
我走在寂寞里,感受着先哲阴茎倒挂的诗意。这让我联想到另一件事。我的一位朋友曾说:在女人面前,下垂的阴茎代表了男人的尊严。此话太有哲理,我只能臀裂肛开地顶礼膜拜。然而那不是我。否则我不会去找杨雪,不会走在寂寞里感慨生活应该是有趣的。
有一句诗吟道:“弃置如天外,平生似梦中。”我眼下只有膝盖上的神经节保持着清醒以便认路。大脑昏昏沉沉,既像在构思小说,又像在做着白日梦……梦里,我迷迷糊糊地看见高洋。高洋告诉我,你傻了是因为你长大了。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长大,所以我们都不得不傻。哦,原来如此……咦,下雨了。不,下的是星星。月亮稀里哗啦地淌开了。我变成一条比目鱼,懒散地浮在如水的月光里,没头没脑地游荡着……高洋原来是个仙女。她轻扬的黑发好长好长,身子发出柔柔的光。她一丝不挂,乳房好似一对可人的小兔。高洋朝我走来,浅笑而目光幽幽。她轻轻唤道:泉仔。泉仔。——我想我既然是条比目鱼,自然不能理会她,否则不合逻辑——这个梦已经太不合逻辑了。于是我没有理会她。谁知她跑上来在在我的比目鱼的脑袋上“啪”地就是一个脑刮子,同时大喊:泉仔!!我猛醒了。—— Jesus! 我的前面站着的真是高洋!
我对现实持有越来越深刻的批判态度。我此刻很有蝶梦周庄的疑惑。——《似水流年》里,龟头血肿怀疑他百思不得其解的生活是他的印度师兄作的祟捣的鬼。而高洋既然是仙女,当然可以有很多“法身”(这个词儿是一个练什么发轮大法的哥们儿告诉我的)。我将信将疑。我瞪了瞪她的眼睛,搓了搓她的长发,随后掐了掐她的脸。正打算伸手触摸她的胸部以验真伪,她“啪”地又轻轻给了我一个脑刮子——大白天你小子又在发什么梦。
我完全清醒了。我又再次长大成人。怎么在这儿碰到你?在北京?我问。寒假一别,我已有好些日子没有见过高洋了。这时我才发现她微微有些气喘。
“我跑到你学校找你,你的同学说你刚走。所以我就追了出来……”
“你这么想念我?——唉,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你少臭美了。”
高洋有些忍俊不禁。可是很快她又低落下来。
“我……要出国了。到北京签证。——所以来找你……”
“啊,是吗?”
我忽然有些语塞。这的确是个意外。虽然我早就知道高洋有很多亲戚在海外,早就知道她出国就如同我出丑一般易如反掌。但我没想到她这么快会出去。——这下可好,“千里共婵娟”也玩不成了。“十年生死两茫茫”又过于凄婉哀绝。权作“多情却被无情恼吧”。
有时我在想生活简直就由许许多多意外构成的。而意外之外是未知的生活。高洋出国了,这是一个必然的意外。真正的意外是我为此而如此失落,这种失落竟是我以前从未曾有过的。
“我会想你的,傻小子。”高洋幽幽地说。
“多情却被无情恼”体系垮掉了。
“那倒不必。谢谢——不过你要是偶尔想想我,我也不会很介意。——哦,要去哪个国家?”
“瑞典。”
瑞典?好地方啊。诗人余光中曾吟咏:
屠龙英雄的泽国,佯狂王子的故乡。
说的就是这阴郁神秘的北欧古国……然而我对高洋说这些或许并不能让她开心吧。——告诉她瑞典的夜空不仅有星星有月亮还有极光?而极光与北欧众神的故事恐怕我无法讲给她听……对了,斯德哥尔摩是什么样子?叫高洋千万记得给我寄几张 post card ……北欧的仙女很负盛名的,但我相信以高洋的等级绝对不会给东方古国丢脸。——呸!不知要便宜了哪个黄毛小子。一想到这一点,我会气得逼自己吃下八两米饭外加四个烧饼。——不如请高洋吃一顿吧,把钱花光了正好可以为纪念她的离去吃斋一周。——听说中国的学生在国外穷得只吃得起麦当劳。他们每天都吃也只吃麦当劳。吃到后来产生一种生理反应就是一看到 M 就想吐……由于公共厕所收费高得可以吃一顿麦当劳,所以他们上厕所也去麦当劳——在那里可以白屙不给钱。中国学生在麦当劳碰面,在麦当劳开会,在麦当劳谈恋爱。据说有的中国学生在国外同居而生子,女的怀了孕还去吃麦当劳,结果生下来的孩子一个赛一个地像麦当劳大叔……
我的脑子里瞬间闪出一千个散乱的念头。我想让高洋感动得流泪,我还想看高洋冲我笑一笑。——然而我始终什么都没有说。
我很想抱抱高洋,但我知道我会因此而化掉。我想到了两句老诗:
有些话想对你说,怕耽误了你的行程。
有些泪想对你流,怕惊动了你的年轻。
唉,我这侏儒饱欲死的颓货,我这老气横秋的傻鸟。我不习惯如此面对高洋。我只好什么都不说。
8
我没有找现马跑马。我就像被人在胁下豁了一道大口子,失血过多而全身瘫软。这对杨雪是不公平的。我无事可做,只好在自习室里拿起《毛概》继续发呆……
高洋是自成完美的;我在她的眼里是天神恶鬼外加傻小子。叶霜和我在一起是完美的;我在她的眼里是性欲勃发兼以坏小子。杨雪呢?或许在我跑马时她的那种受虐与压抑使其完美。所以在她眼中我是“浪漫诗意的思想跑马者”。……
好累。睡觉。明天还要考试。
我的梦一片空白。我的梦曾是诗意的世界。梦里我到过先秦,到过汉唐,到过诗一般的魏晋南朝。梦里我背叛了现实。——其实历史很可能只不过是今人臆造的。一如豆陷儿汤圆臆造着这篇小说。真正的历史充满了智慧,史书却要扼杀这被智慧所充满的历史。有智慧的人知道,我们如今所能读到的历史是异化了的历史。梦里我背叛了现实的虚伪,如果虚伪是这现实的全部,则我在梦里背叛了现实。我惯于在真实里寻梦,同时在梦里寻找真实。在梦幻年代,我是庄周的影子,我是阮籍的眼神。我和他们一起经历了很多有趣或无趣的事情,承受着不可承受的无奈与失落,直到庄子超脱了自己的影子 , 阮籍最后的眼神也已泯然。
夜里很凉。我醒来时蜷成一团,手和脚都缩到了胸前。这不禁让我想起高洋家里曾养过的一只小猫。高洋对生命充满了敬意,她从不强迫小猫睡在她的怀里,即便这样很可以发泄女孩子的“原始母性”。我如今也蜷成一团,就像那只小猫。高洋也同样没有拥我入怀,即便她对我的生命的感觉远不仅仅是敬意。而我明白,高洋就像不可预知的类星体,而她的光芒总能到达我的生命。我不去想高洋离我有多远,远离我的加速度又有多大,她的光芒如此炫目,足以让我眩晕。我抬头看星空的时候,常常有一股巨大的眩晕感从全天袭来。我于是怀疑高洋是夜空的 n 维形态,夜空是高洋的四维形态。当我用心去观察她们的时候,夜空与高洋成为了一体。这就像在一百亿电子伏的高能态下,弱力和电磁力归于统一。这样的想法让我很平静。如果高洋是类星体,那么只要爱因斯坦还是对的,她就仍然能够到达我的生命;如果高洋是夜空,她包围着我的生命,我依旧可以躺在如水的月光里,感受美不胜收的巨大眩晕。
窗外即是夜空,令我眩晕的覆盖所有黑暗的寥廓夜空。
9
考毛概我没有过。这是意料之中的。上文提到,我的生活是由意外构成的。因而考毛概没有过不能构成我的生活。第二天,我拿着一袋发黑的荔枝——在北京,荔枝不发毛就不错了——去找毛概的任课老师。毛概老师说:你不是学文的,对于你这种情况,上头说了,只要不是违反考场纪律的通通让过。你的荔枝——是荔枝没错吧?——你的荔枝白买了。拿回去吧。我忍住没有告诉她,其实这荔枝还真不是我买的。昨天杨雪听说我考毛概没有过,拎过来一大袋荔枝,权作是给我的安慰。结果她吃得舌头起泡,我吃到鼻孔流血。我很欣赏毛概老师的直率。她的话让我多少对她产生了一些怜悯。您难道不觉得上这种课无聊么?我很惊讶自己竟然问了她这样一个问题。——她的课不受欢迎,不能怪她讲得不好,实在是毛概课本身内容的“客观要求”。在她的课上,前几排坐位不是空着就是趴着睡得像死猪的人,不时还发出一两声哼哼;后几排用来给狗男女们谈情说爱 , 没人注意的时候甚至还可以狠狠地彼此掏上两把;坐在中间的人或发呆或写信或传纸条梦想着有一天自己也能找到一个 sexual partner 以便坐到后几排去……毛概老师一人兀自在讲台上星唾横飞大汗淋漓。她的动作幅度之大,活像在演滑稽戏。她想获得认同,收到反馈。即便是反对的声音,在她听来恐怕也要赛过骈头的甜言蜜语。然而她如置旷野。我们是一堆顽石。你永远不要指望一堆顽石有一天会自己跳起来砸你的脚。我忽然想起很久以前看到的一则消息。美国某大学生物教授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上课的时候脱光了自任标本给学生讲人体构造常识。采用这一创造性教学方式的结果是此后的每一次课都是爆棚满座。我不知这是因为此举激发了学生的“性趣”,还是因为学生对该教授稀松的阴囊产生了足够的怜悯。——我也不时怜悯这位在台上手舞足蹈声嘶力竭的毛概老师,只可惜这种怜悯从没有达到足够的强度,因此我还是经常旷课。——如果将那位美国教授的成功经验推而广之,教信息管理就应该指导学生怎样非法突破防火墙,怎样创建黄色网站而免于遭受屏蔽;教应用物理就应该赞成学生尝试以最少当量的炸药把万恶的学生宿舍楼定向爆破;教分析解剖学就应该让助手把自己剖了或亲手把助手剖了……教毛泽东思想概论呢,你必须让学生深刻理解其无聊性与无用性,一如深奥的哲学。如此一来,学生当中或许还真的会有一些莫测高深之徒愿意为此学个头破血流……
我正打算死皮赖脸地和毛概老师讲这些——这些可都是掏心的肺腑之言。不料毛概老师说,你明知道我上这种课无聊还问,你这不是无聊么。
我如丧考妣。
吃吧,再不吃就馊了。毛概老师指着那袋发黑的荔枝说。我忽然记起自己发过的某句感慨:我在肉体上终日劳碌,却掩饰不住精神上的空虚。在这一理论的指导下,我与毛概老师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共鸣。我可以概括出以下两点:
1. 毛概老师是一个生活理想高于事业理想的人。
2. 毛概老师是一个过着令自己心满意足的生活的人。这种心满意足使她感到幸福,使她甘心甚至渴望维持这无聊的现状。
我忽然发现我对毛概老师的怜悯是毫无必要而荒唐可笑的。这正如孔夫子怜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人,女博士怜悯无所用心的少女,或是家猪怜悯食无定餐居无定所的野猪,忽然发现其实自己才是最值得悲哀的。这让我想起《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里的托马斯对他的女人说:
“追求事业是愚蠢的,特丽莎,我没有事业。任何人也没有。认识到你是自由的,不被所有的事业束缚,这才是一种极度的解脱。”
是的。特丽莎体验到了,她体验到一种奇异的快乐和同样奇异的悲凉。“悲凉是形式,快乐是内容。快乐注入在悲凉之中。”——有些道理我早应该明白,无奈我已渐渐不能思考,于是也不愿相信他人能够如此思考。事实证明我是错的。我和她一起把荔枝吃完,道了声再见,就离开了。我离开的时候什么都没有说。
高洋走的时候,我也什么都没有说。我想说声再见,虽然很难再见;我还想说声谢谢,但心中充满了某种无可奈何的寂寥与宿命的感觉,让我张不开嘴又闭不上眼。我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把话嚼碎了咽进肚子里再让胃酸将它们片片蚀去,并且看着离去的高洋湮没在寂静的人潮人海中。
上文提到我对于高洋的出国有了一个 idea, 这个 idea 让我变得平静。我建议高洋在某种空间尺度下与夜空统一。这样一来高洋就可以继续存在于我的生命。这个 idea 是我的 ideal . 它不需要建立任何数学模型,不需要求出若干满足广义相对论的解,不需要考虑量子引力效应。它是自明的;它的论证过程存在于我的内心。
10
我终于有机会来谈谈我的老友:大头江枫。我对江枫有一种难以启齿的爱意。——我不是一个 homosexaul ,我刻骨仇恨被别的男人操屁眼或操别的男人屁眼的行为。——然而江枫是一个如此值得让人去爱的男人,这一点绝不以我的性别取向为转移。江枫的个子挺高,眼睛不大,往往一脸的颓然。我不得不承认我有些迷恋那一脸的颓然。上高中的时候,我常常和江枫“颓然乎其间”,装出一副肾虚不堪的衰样,聊着女人与性爱。那时的江枫就是一脸的颓然。
江枫的头并不算大,至少没有大得足以把他称为大头。江枫之所以叫做大头,是因为他的那句口头禅:“把我的头都搞大了。”江枫总是被一些复杂的状况“搞得头都大”,于是他成了大头。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我们常用一种事物的某种特性来命名该事物。我们把领导我们的人叫做领导,把受阉之人叫阉人,把肉感的女人叫肉蒲团……江枫总是头大,自然应该叫做大头。
大头总是有一脸的颓然,这说明大头很天才。——上文提到在我的体系里颓废与天才是成正比的。大头总是“被搞得头都大”,这说明他也有很多事情想不明白。有一回,江枫拨弄着他那乱蓬蓬的头发对一个女生说“我被搞得头都大了”。该女生问,是大头还是小头?江枫一脸的颓然。据信,江枫当晚把那妞儿上了。(从某种意义上说,是那妞儿把江枫上了。)——从结果来看,“被搞得头都大”的应该是大头的小头。
江枫那一脸颓然在女人眼中无疑具有极大的吸引力。但是江枫如今没有女朋友。江枫喜欢一个人优游自在地生活。江枫有过不少前马,那些姑娘们和江枫做爱,干得心花怒放。而江枫依旧一脸颓然。
江枫有一套“记忆循环理论”。他认为人所做的一切,无非在重复前世或父辈的印记。当我们做了某件事之后,记忆浮现。此时我们忽然发觉我们无非把做过的事情又做了一遍。这种“又做了一遍”的感觉令江枫阳缩如蚕。但江枫也相信,如果一个人足够幸运,他的“重复”将出现千万分之一的变异。正是这“千万分之一”构成了人类微不足道的思想与文明。——我知道江枫是这么想的,因为他就是这么和我说的。江枫和我说这些时一脸的颓然。至于江枫是否真的阳缩如蚕,我不大清楚。但既然江枫初夜之后痛感于“又做了一遍”,并且觉得以后再也无事可做,因而我据此猜测他一定阳缩如蚕了。
江枫带着他的“千万分之一”情结报考了某大学的生命科学院。也许他觉得只有在 DNA 的双螺旋结构里才能发现更多的“千万分之一”。江枫被“千万分之一”所陶醉,同时也被生命的精巧所深深震慑与吸引。江枫的颓然或许可以算作是“千万分子一”的范畴,而本质上这决定于其基因千万分之一的特异性。所以我们可以认为,江枫被颓然的本质所震慑所吸引,被颓然的外在所陶醉,一如清泉震慑于令他陶醉的无尽星空。
上文提到江枫阳缩如蚕。我在讲述了江枫献身于 DNA 双螺旋结构的原由之后才真正意识到,他并不是因为得了阳痿要给自己发明些标本兼治的壮阳胶囊才去学基因工程的。事实上,江枫用的是大号的 Durex, 世界名牌,非我能比。所以我只好把江枫的阳缩如蚕定义为精神上的。这就好像我为了逃避科学决定论而企图在思想上把自己阉割了一样。
众所周知,清泉是学天体物理的,江枫是学基因工程的。然而我和大头往往能够在这极大与极小间取得共识。我和叶子好的时候,大头自得其乐,也不知道跑到哪儿去混了。所以叶子虽然久仰江枫的大号,却总是无缘一见。对此我并不觉得奇怪。江枫被他的女孩子们搞得头都大的时候,我也是如此“人间蒸发”的。我和大头有一种默契,即我们俩要保持单线联系。我们的关系与任何女人无关,也与任何我们和女人的关系无关。清泉与江枫同时出现在一个女人面前意味着精神分裂。——记得在我还没遇到叶子的时候,有一回大头未经我的同意,就假借圣手之名(要知道大头的电子游戏也玩得出神入化)与一女生交往,(这小子事后的解释是“情非得以”。)还把我的“伊妹儿”地址给了她,说什么“要来一段网络爱情”。那位女孩想必受了什么《第一次亲密接触》的毒害,而且症状不轻,竟也稀里糊涂地答应了。——悲哉苦也!我在此后的三个多月里没睡上一个好觉,每天陪着“圣手”这位昵称叫月儿的“女友”聊到凌晨两点。——我本来就是圣手,这简直是天经地义的;然而在月儿的意识里圣手应该是大头,因为她见到的“圣手”是大头假冒的。真正的圣手对于月儿是一个虚无的概念。我于是替大头扮演他冒充的“圣手”(也就是我自己)。要知道大头假冒圣手已有些难度,而圣手要假冒大头假冒的“圣手”,那就难上加难了。但我很有“为兄弟两肋插刀”的敬业精神。——其实我很不喜欢“两肋插刀”这个词儿。您想啊,那个地方是可以随便乱插的么?不小心插歪了把肾插个稀巴烂怎么办?老婆的性欲怎么满足?老爸的“姓”欲又怎么满足?看来“为兄弟两肋插刀”之后就只有“请兄弟代劳行房”了。——但无论如何,我属于学院派。学院派能背很多“子曰诗云”。什么“士为知己者死” ,(把“死”发作“屎”可以显得更为壮烈。)什么“钱财如粪土,朋友值千金”,(这句话有逻辑上的错误,“千金”也是钱财,这不是说朋友乃是一泡很大的“粪土”?)这样的训条在学院派的脑袋里不胜枚举。学院派就是如此一丝不苟,哪怕学院派的朋友把学院派的喉结当幽门,声带当直肠,以便把学院派的说话当放屁,学院派还是会掏出自己的膀胱给朋友榨果汁,还是会恬不知耻地替朋友表演假冒的学院派来泡妞儿。——正宗的学院派因其正宗,不得已要扮演蹩脚的假冒学院派,这本来就是一件十足悲凉的事情,更何况学院派还很有可能把自己的肾插个稀巴烂。——可事已至此,我已决无回头的余地。学院派只好笃信“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于是这三个月里我总在揣摩大头假冒圣手时脸不红心不跳气不喘的无良,在一脸的颓然之下尽说些言不及义的瞎话。当月儿和我聊到“圣手是不是有一个好友叫大头时”,我又只好把自己假定为大头,通过贬低我假冒的大头来抬高我假冒的大头假冒的圣手……所以渐渐地我就不知道我自己是谁了。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和大头那些大号的避孕套简直没什么区别,每当我看见有人大口地吐出浓痰时,我就联想到自己身为避孕套对大头无微不至的呵护……这是一个黑色幽默,别人为此发笑的时候,我就想哭。然而我对大头那一脸的颓然是如此的迷恋,即便那一脸的颓然在那三个月里是如此的无良。
关于我假扮我自己在网上和月儿说瞎话的事儿,我可以摘录其中的一两组对白加以证明。
[ 对话 1]
月儿: :-P 上次看到你一脸的睡眠不足(她还不会用“一脸的颓然”——清泉注) , 好像晚上去挑山了似的。还没见过有人在约会的时候这么没精打采的。——讨厌你啦!
圣手:非不为也,不能也。——唉,当年我爸打算和我妈造我的那个晚上,误喝了些假酒,脑子晕晕乎乎的,趴在我妈身上好长时间才把我挤出来了。祸不单行,我老妈子怀我的时候,又犯了美女 rr 氏眩晕症 , 有个傻逼医生给她开了些安胎药。我妈也真是的,一颗不少全吃了,险些造成胎死腹中的人间惨剧……于是我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有位大夫说我有可能要得什么老年痴呆早发症;一个号称“唐铁嘴” 的算命先生给我看麻衣相,说我天生是个白日飞升的料……我想他们都是同一个意思。还有一次,某活佛亲自为本人开光……哇操,不好!泄露天机矣!你听不得,要折阳寿的……
月儿: :-P ( 这个家伙就喜欢冲我吐舌头——清泉注)你又在胡说八道。——你以后真要变成个遗臭万年的大骗子了。
圣手:吃猪肉不会变成猪。——再说了,想要遗臭万年也难得很呢!骗子的祖宗们有着太辉煌的业绩。何况眼下还有不少长得像是要流芳百世,备不住日后倒要遗臭万年的。他死了还要骗你们这些大活人,而且要一直骗到你也和他一样嗝儿屁着凉死翘翘。那就更高了。——骗亦有道啊!所谓大骗不骗,我现在和你说的,都是我十几年积累下来的心得体会,你若能将它细细参透,日后必有大成……
月儿: :-P 你呀,总是口水多过茶。——不过,挺好的。我喜欢……
我知道实际上这“挺好的”不是我也不是月儿,因为月儿对“圣手”一旦有“我喜欢”的感觉,大头的小头就“挺好”啦!!一想到我与大头的避孕套有这样一种承接关系,我就怒不可遏只想把大头的大肠抽出来当九节鞭耍。
月儿:嗯……我总有一种怪怪的感觉,好像有两个圣手似的…… Oh,yes! 你一定有双重人格!——和两个圣手罗曼蒂克,哇赛!好刺激哦! > : D
圣手:你、你、你这家伙……(圣手的手也抖了!我差点儿没说“你怎么知道的?”)啊,一定是《双星记》看多了。日本漫画就会毒害中国少女……哎呀!我的网卡没钱了。我要断线了。白白!
我落荒而逃。我知道我快要穿帮了,或者已经穿帮了。我的尴尬和惶恐让我想起王二的一个经典比喻:“我顿时觉得自己成了褪了毛的鸡,连个遮屁眼的东西都没有了。”月儿是个心细的女孩。大头只不过和她见过两次面,而且每次回来大头都把细节一一告诉我。我自然铭记在心。——就这样还是让月儿看出了破绽?大头对此却放心得很。
“有一句话叫 ' 难得糊涂 ' 。——都说破了还有什么意思?月儿是个聪明的女孩,这个道理她不会不懂。”
这是大头的“装傻互动理论”。在这个理论体系里,月儿识破我和大头的双簧戏而装作不知。我和大头则装作不知月儿识破了我们的双簧戏。月儿再反过来装作不知我和大头知道她识破了我俩的双簧戏……我由此联想到我在上文中曾说过的一句话:……面对这样的生活我们只有不求甚解。你把它弄明白了,费解就会变成失落。为了避免失落,我们甘心费解,哪怕费解有时候也颇为费劲。
有一些女孩子,整天疯疯傻傻的。其实这是因为她们对于生活有了某种程度的觉悟。她们知道生活就只好不求甚解,否则不会快乐。我想月儿大概就是这样的女孩子。
[ 对话 2]
月儿:呆子圣手,你在吗?——哈哈, you're on line!
圣手:别烦我——我正在下载靓女性感图片呢……哇操!正点!——这个神秘网站竟没有被黑掉。奇迹,奇迹,人类之奇迹……
月儿:什么“神秘网站”,是“黄色网站”才对吧?——我听说目前网络扫黄组正在使用一种卑鄙的手段,(她肯说扫黄组“卑鄙”,说明她跟我是一路的!)他们在黄色信息上附上电脑病毒。这样一来,那些访问黄色网站的大小色鬼们的 pc 就要遭殃啦!——你可得小心喔!
我打心里涌出一阵感动。如果一个女人得知其男人在外面嫖妓,她一定不会只对他说,“小心性病!”(几乎就要说“小心性命!”了。)——我认识一位学长,搞婚外恋被其老婆洞悉。结果他的悍妇老婆拿着大剪骑在他的身上长吼:老娘我阉了你——!!……万幸的是该学长倒没有真的被阉割了。但万幸中的不幸是他从此阳痿……网络爱情高于现实之处就在于此:你可以同时开上两三个窗口,一面谈情说爱一面风花雪月,并行不悖,甚至相得益彰。而月儿的话不但没有令我阳痿,反而使我“性致勃勃”。
圣手:多谢指教!呵呵…… ( 她对这个还挺在行的嘛! )
月儿:不和你说这些了……有时候——我觉得——你骨子里也不是那么颓废的呀。你不是要活出一些什么什么自我吗?你知不知道你高兴的样子其实挺可爱的……
圣手:那只能说明,你不过是仅仅看到了我的皮包骨而已。王小波说过:“事实上,我要做个正经人,无非是挣死后塞入直肠的那块棉花。”(这句话一说,我的勃起如怒蛙又变成了阳缩如蚕。)——你看过王小波吗?——什么?没有?王小波可是颓然之神呵。他的《青铜时代》就如同《旧约》,《黄金时代》就如同《新约》。——你都没有读过?唉,知音难寻啊!
月儿: :-P 讨厌,我还没说我没看过呢……
圣手:那么说你看过?
月儿:对不起——没有。呵呵……(就知道会是这样!)
圣手:跟我比颓废,就好比跟和尚比饥渴,跟尼姑比淫贱。——你不能想像和尚有多饥渴尼姑有多淫贱吧?所以你也不能想像我有多颓废……你不能想像我的颓废,所以你不会有颓然的快乐。只有颓然之人,心灵才是自由的。——当然,你也有你的快乐。你的快乐源于你的装疯卖傻……
月儿:圣手你好有趣喔。呵呵……
…………
我就这样在网上和一个昵称叫月儿的女孩说着瞎话,一直到大头的大号避孕套和我发生了承接关系。我很欣赏月儿的傻气。月儿也是一个大智若愚的人。她的灵性在屏幕上的字里行间散发出来,我简直伸直了脖子就可以嗅得到。——我忽然想起两句古诗:
明月松间照 , 清泉石上流。
这两句古诗说明我和月儿是注定有缘分的。只可惜大头把我给“两肋插刀”了。——所以说我和大头与一个女人在一起就会产生精神分裂。对此我多少有些懊恼。还好过了不久我就遇到了叶子,所以月儿的事儿我也没有再放在心上。
11
上文提到我考毛概没及格,所以杨雪拎了一大袋荔枝跑过来看我。杨雪的世界了充满了阳光与真善美。这使得她不自觉地就把考试不及格和悲痛欲绝联系了起来:她不知道考毛概不及格并没有构成我的生活。——也好,“既来之,则安之”。(此处的“安”乃“安置”之意。——清泉注)反正我还有好几条内裤没洗呢。虽说我总是把内裤正穿反穿前穿后穿直至无可再穿,但只穿不洗的恶习还是让我常常没有得穿。——然而我有杨雪。杨雪在家里连洗衣机的按钮都不碰,现在却要帮我洗内裤。我对此颇为自得。杨雪帮我洗内裤这件事儿使我体验到了爱情的魔力。爱情的魔力使得恋爱中的女人甘愿为她所爱的男人洗内裤。而杨雪是如此爱我,她甚至乐意为我在臭烘烘的水房里洗一大堆散发出精液的腥臭的内裤。(当然她极有可能是不乐意的,但这恰恰更可以说明她爱我爱得很深。)杨雪帮我洗内裤的事儿让我很快活。这绝不仅仅是因为我用不着自己动手洗内裤。——我再也不必非得把自己定义为一棵猴面包树才能够感受到杨雪对我的爱了。——杨雪正在洗一大堆属于某个男人的内裤,这是显而易见的。只要能证明那些内裤是我的,我就可以领悟杨雪对我的爱。那些内裤上有我的精子的遗骸。这一点是可以用 DNA 鉴别技术确定的。—— DNA 鉴别技术真是个好东西,它既能够证明比尔.克林顿替他的老二在法律面前扯了谎,又能够向我昭示杨雪对我的爱。——江枫学的就是 DNA, 因此我不能不对江枫更添敬意。
和杨雪在一起的日子很轻松。喝喝茶,跑跑马,“偷得浮生半日闲”……这让豆馅儿汤圆妒火中烧。因为他的婆娘把他累得够呛,还常常不给他好脸色看。——豆馅儿汤圆幻想着清泉的生活,妄图找到安慰。谁知这幻想的出来图景却让他如此失落,以至于豆馅儿汤圆竟觉得自己比屁都轻。豆馅儿汤圆忽然很同情那个写《上海宝贝》的女人。—— CoCo 的惊世骇俗也许只是出于该女人受了压抑的性幻想。而在这一点上他与她颇有共鸣。其实 , 豆馅儿汤圆很清楚他和那个女人谁也没有胆量做一回自己小说里的主人公。——如果这位上海宝贝真的敢在公共场合脱得只剩下内裤和奶罩,豆馅儿汤圆发誓他就敢扒光她身上剩余的布料并当众操她的屄。豆馅儿汤圆有种发誓吗?当然没有。于是那个女人也不敢脱。
众所周知,杨雪是学中文的。杨雪的学养之深厚,以至于老杨竟可以放心地让她代课。杨雪给我们上课的时候,总把古文讲解得透彻无比,如果参考书和她讲的不一样,她就会引经据典地把人家驳得体无完肤而后快。杨雪天生有一种学究的气质,使人不禁联想到《夷坚志》里那些艰深的文言文笑话,进而产生一种令人肃然起敬的滑稽。只可惜这种气质在年轻人身上往往会让人以为是傻气。——年轻时有傻气的人等到年老就会显出大气。然而杨雪尚年轻,所以杨雪看上去总是很傻。值得说明的是,杨雪的傻与月儿的傻是截然不同的。月儿是在装疯卖傻,并且演技拙劣;而杨雪的傻则是其天才本质的一种表现。
杨雪给我们上课的时候,全班就只有我不敢睡觉。理由很简单:我是语文科代表,而且我的语文最差。在这一点上我和杨雪的关系就像是伪军和鬼子。——就这样,课上杨雪给我传授知识,课间我给杨雪灌输思想。于是我和杨雪搞到了一起。如果这样我都没有和杨雪搞到一起,那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杨雪奇丑无比。
杨雪从来就很有导人向善的伟大情操。为了我的语文,杨雪可没少花心思。我是一个语文差劲的语文科代表,杨雪认为这让她老爸在语文组里很抬不起头——虽然老杨并没有这么想。其实我也不是每次到语文教研室抄成绩都会给老杨丢脸的。但要达到令杨雪满意的程度我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这条路长得足以使押着我赶路的杨雪对我产生以身相许的恶意。)然而老杨却对我说,学语文嘛,东看西看,胡思乱想——也就学好了。这种学法显然很合乎我的胃口,可杨雪不依。像杨雪这样的立地书橱,旁征博引起来没个边际。有段时间她一得空就和我讲“思而不学则怠”道理。这一过程足足持续了三个月。
杨雪拿了一袋荔枝过来,结果我吃得鼻血喷涌。我是个很容易流鼻血的家伙。据说这是因为我缺乏维生素 k12 造成的。我要是也学老苏“日啖荔枝三百颗”,或许早就七窍流血而死了。——所谓“与其形而上七窍流血而死,不如形而下一窍流精而亡”。一但自由联想到这个悲壮的归宿,我就满脸的凄凄惨惨……
为了止血,我不得不张着嘴巴傻傻地仰躺在床上,无所事事。于是杨雪开始给我念她最近写的一首诗 :
星空是落寞的酒盏
双子座从脚边划破了寂静
雨意清冷 月影不再摇曳
我夜歌如魅影
一人
在颤栗的桥头
想起如风的过往
而雨落下
夜的雨带着云的寂静落下
飘在虚无的暗空
在霓虹的街区
在这喧闹而无声的城市
雨无尽地落下无尽地面
却在我头顶蒸发
我在雨之下
我在雨之外
而我的灵魂
雨的灵魂
落向你的地面
溅成千百片
溅成亿万片
自那遥远的云海的深渊
承受雨的
洗礼
我几乎被感动了。
我一个人在过街天桥上发呆的时候,常常被光与影所迷。然而我看到的却不仅仅是双子星;我看到无数对双子星串联成红白两道变幻的光龙。夜风拂面,泛着一些汽油的味道。混凝土的影子总是那样的坚毅。这座城市就像一条没有尽头的直道,让人不知疲惫地想要看看地平线下未知的风景。我晕晕乎乎地靠在及腰的栏杆上,左手拿着“一口香”的麻辣豆腐,右手持一瓶冰镇乌龙茶。海淀大街,海淀大街……恍惚间,我的脑子里产生了一个怪诞的想法:倾全中国之阴茎,能否铺满这条海淀大街?——其实,对于一个以亿记的大数我从来都没有概念。正如这条海淀大街有多长,我也没有概念。——人就是如此生活在一个自己对其毫无概念的时空里的。——然而那时的我真的很有当年符坚投鞭断流的豪迈。要知道 , 符坚当年也只不过号称麾下八十万条鞭而已。
杨雪走的时候,我吻了她。这一回,杨雪终于没